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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市土地储备中心宗号03003储备地块铁丝网围墙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东莞市土地储备中心宗号03003储备地块铁丝网围墙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东采公2010678号东莞市土地储备中心深圳市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3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5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6一、投标须知前附表6二、投标须知9第三部分 合同样式29通用条款29第四部分 用户需求书50一、用户需求50二、图纸目录58三、工程量清单表59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60一、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61二、 投标文件报价部分格式67(一)投标报价说明67(二)投标报价汇总表68(三)主要材料清
2、单报价表69(四)主要材料清单明细表70(五)设备清单报价表71(六)工程量清单报价表72(七)措施项目报价表73(八)其他项目报价表74(九)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75三、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76(一)施工组织设计76(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82(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83(2)项目经理简历表84(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85四、资格审查申请书附表格式87五、唱标标信封94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深圳市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就东莞市土地储备中心宗号03003储备地块铁丝网围墙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和能
3、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1、招标内容:东莞市土地储备中心宗号03003储备地块铁丝网围墙建设工程项目 2、招标编号: 东采公2010 678号3、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间、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间:2010年11月4日至2010年11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未注册备案的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投标人下列有效文件的原件(现场检查、登记完后退回: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并提供开户银行和帐号证明(加盖公章)。
4、已注册备案投标人凭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采购文件(自带U盘拷贝采购文件电子文档)。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区309室。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50元。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4、踏勘现场安排:踏勘现场时间: 2010年11月19日09:00(北京时间)联系人:林伟全联系电话:22311605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如有技术和商务等条款的疑问,请将问题以书面的形式(要求为原件及加盖投标
5、人公章)于开标三个工作日前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受理针对招标文件内容、条款而提出的澄清要求和质疑。5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址及事宜: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0年11月26日09:00-09:30(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层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一室。递交投标文件事宜:所有投标人都必须提交一份金额为人民币玖仟元整(即¥9,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必须付至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三方诚信)账户上。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投标人向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
6、:收款单位名称: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三方诚信)收款单位开户行:建行东莞市分营收款单位账号:44001778808053002278收款单位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鸿福路99号东莞市行政办事中心注明:投标人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交,以其它形式或委托分支机构汇入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各投标人在汇投标保证金时应在用途栏上写明采购编号。6开标时间、地点及事宜:开标时间:2010年11月26日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层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一室。开标事宜: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7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
7、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88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查询:单位名称:深圳市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区3161室网址: 邮政编码:523009联系人:熊小健 联系电话:076921682660传 真:076921682600深圳市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 明 与 要 求11.1项目名称东莞市土地储备中心宗号03003储备地块铁丝网围墙建设工程项目21.1建设地点东莞市31.1建设规模详见用户需求书41.1
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收部门支付;按本次招标范围及合同总价一次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变更设计、增减工程及本招标文件约定可调整的费用除外)。51.1质量标准合格62.1招标范围宗号03003储备地块铁丝网围墙建设。72.2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为 70 天83.1资金来源政府投资9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同时具有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3、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
9、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4、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为同一股东控股的;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10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13.1工程计价方式综合单价计算,总价包干1215.1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31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元);145.1踏勘现场2010年11月19日09:00(北京时间)联系人:林伟全 联系电话:22311605 1518.1投标文件份数一套正本,五套
10、副本,一份唱标信封,一份电子文件。1621.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深圳市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层B区309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一室时间: 2010年11月26日09:0009:30(北京时间)1721.1开标时间: 2010年11月26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层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一室1827.4中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单列部分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管理费)进行计算,按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出名次。当有效标个数7家或以上的,则去掉最高和最低的投
11、标报价,取其余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出平均值,最接近平均值且低于平均值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当有效标个数少于7家的,将有效标的投标报价(不含单列部分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管理费)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出平均值,最接近平均值且低于平均值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注: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以相同的报价最接近平均值且低于平均值时,由投标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当去掉最高和最低的投标报价只剩一个投标报价时,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人。当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同时,由投标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1932.1履约保证金金额提供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履约金额为合同价价的20%,履约保函应按照本
12、招标文件提供格式。2013.8最高限价最高限价由东莞市财政局审核2113.9单列部分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人民币69958.78元二、投标须知(一)总 则1、工程说明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1.3 定义 1.3.1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1.3.2 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依法成立的公司或其他组织。 1.3.3 招标人:指本次采购工程的单位。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13、。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政府财政投资。 4、合格的投标人4.1合格投标人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4.2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5、踏勘现场5.1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投标人
14、应根据踏勘情况,将施工过程中应涉及的项目所发生的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一次包干,结算不再调整(本招标文件约定可调整的费用除外)。因投标人未到现场踏勘,引起报价失误或造成施工费用增加由投标人负责。6、投标费用6.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二) 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 合同样式第四部分 用户需求书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 投标
15、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逾期则视为接受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
16、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招标文件的修改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7、、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 投标文件由唱标信封、价格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四部分组成。11.2投标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1.2.2投标授权委托书; 11.2.3投标函; 11.2.4投标保证金;11.2.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18、11.2.6资格审查申请书。11.3投标报价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报价说明;(2) 投标报价汇总表 ;(3) 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4) 主要材料清单明细表;(5) 设备清单报价表 ;(6)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7) 措施项目报价表;(8) 其他项目报价表;(9) 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11.4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4.1施工组织设计 (1)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2) 劳动力计划表; (3)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4) 施工总平面图; (5) 临时用地表。 11.4.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2)
19、项目经理简历表; (3)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4)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11.5 唱标信封(一份)(1)投标报价汇总表复印件。(2)投标函复印件。(3)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12、投标文件格式、份数和签署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2.2投标人应提交一套正本(包括价格部分文件、商务部分文件和技术部分文件)、五套副本(包括价格部分文件、商务部分文件和技术部分文件)、一份唱标信封和一份电子文件的投标文件。12.3投标文件正本均须用不褪
20、色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的所有资料都可以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2.4投标文件正本主要内容(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内容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应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投标人公章。12.5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或由授权委托人签字。12.6传真或电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3、投标报价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13.2投标报
21、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13.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13.5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建筑单位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13.6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投标人在报价中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
22、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13.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3.8最高报价值13.8.1根据东建字200564号文的有关规定,本次项目在招标文件中实行“最高报价值”,最高报价值由东莞市财政局审核。13.8.2投标人报价的总报价高于最高报价值的,该投标人的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13.9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管理费13.9.1根据东建价20104号文的规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管理
23、费在报价中单列,作为定额不参与竞价。直接计入报价总价。13.10关于调试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单列费用有关内容的通知(东建字20083号),投标人本次投标报价包括单列部分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管理费,该费由预算审查单位确定后直接计入中标总价,不参与竞价。本工程单列部分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管理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单列部分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管理费用的支付方式;当工程承发包合同签定后十五天内,支付50%,在完成总工程量的100%时,支付50%。对工程竣工安全评价不合格的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70%,多支付部分由建设单位在未支付的工程款中扣回。13.11人工费调整
24、执行按东建价20105号文件。13.12如存在工程量清单项目重大漏项漏量,各重大漏项漏量参照东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变更工程价款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06118号)第七条第(二)款规定计算的工程价款总额,扣减工程量清单虚列项目及虚增工程量的相应价款后的金额超过原有效合同价款3%或100万元的,经核实对超过有效合同价款3%(或100万元)部分,建设单位只承担50%的补偿。13.13投标人应对工程量清单的单价进行均衡报价,如出现本招标文件所约定的严重不平衡报价,将按本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第34条的规定进行结算。14、投标货币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15
2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保证金16.1 投标人必须提供一份投标保证金额为人民币玖仟元整(即¥9,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
26、金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在因为投标人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可以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6.3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交,以其它形式或委托分支机构汇入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各投标人在汇投标保证金时应在用途栏上写明采购编号。16.4 提交保证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6.4.1收款单位名称: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三方诚信)收款单位开户行:建行东莞市分营收款单位账号:4400177880805300227816.4.2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必须付至东莞市
27、会计核算中心(三方诚信)账户上 。16.5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6没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五个工作内办理退款手续(不计利息)。16.7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内办理退款手续(不计利息)。16.8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6.8.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27.4.2条规定修正标价;16.8.2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16.8.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16.9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
28、合同,或未能接受对错误的修正。(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7、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7.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出现掉页或漏页的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7.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和唱标信封分开单独密封包装,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唱标信封”,并在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17.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标明以下内容:(1) 采购编号: ;(2) 项目名称: ;(3)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标明投标人名称、地址和文件的种类(如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唱标信封等)。17.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报价须知第17.117.3
29、款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1本次招标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26日9:30(北京时间);18.2 采购代理机构可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18.3 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19迟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须知第18条规定的递交投
30、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0.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0.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7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0.3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0.4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 标21、开标2
31、1.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21.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21.3 开标程序:21.3.1 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1.3.2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或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1.3.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1.3.4开标
32、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总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总表)为准。21.4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合格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21.5 采购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2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2.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并将其投标文件退回:22.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7条的要求密封和标记的;22.1.2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或提交金额不足的。22.1.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的。
33、(六)评 标23、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23.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4、评标过程的保密24.1开标后,直至确定中标人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4.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确定中标人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4.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
34、索要材料。25、投标文件的澄清25.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27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6、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6.1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津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6.2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
35、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如主要内容不满足用户需求书的要求,以及重要指标有重大偏离或保离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26.3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被认定为无效投标:(1)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投标价不是固定价或投标方案是可选择的;(3)投标报价超出财政批复预算(市财审最高报价值)的或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修正报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合理解释说明的;(4)不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1点规定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签署和盖章的;(5)
36、递交投标文件份数不足或未按照本须知第17条的要求装订的;(6)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7)所提供的必要资格证明资料无效或不齐全的;(8)工程量清单出现严重缺项或漏项的,或者没有明确主要材料的品牌或型号的;(9)施工方案出现严重偏离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施工要求的;(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7、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比较和否决27.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6条规定,仅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7.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27.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
37、表第18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按照27.4.3的中标原则确定中标人。27.4详细评审和中标原则27.4 .1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仅对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27.4.2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7.4.2.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7.4.2.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
38、文文本为准。27.4.2.3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27.4.3 中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单列部分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管理费)进行计算,按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出名次。当有效标个数7家或以上的,则去掉最高和最低的投标报价,取其余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出平均值,最接近平均值且低于平均值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当有效标个数少于7家的,将有效标的投标报价(不含单列部分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
39、施管理费)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出平均值,最接近平均值且低于平均值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注: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以相同的报价最接近平均值且低于平均值时,由投标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当去掉最高和最低的投标报价只剩一个投标报价时,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人。当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同时,由投标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27.5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将出具评标报告,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27.6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七)合同的授予28、合同授予标准28.1招标人将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40、中确定中标人,并将合同授予之。29、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29.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30、中标通知书 30.1招标结果预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预中标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合同等主要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对,经核对无误后才发中标通知书。如授权其分支机构进行项目实施或提供售后服务的,亦应提供其与分支机构关系的法律证明材料。30.2中标结果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公示7天后,如无实质性问题,东莞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0.3中标人如在中标结果
41、预公告结束后15日内不按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进行处理。30.4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1、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1.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1.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1.1款的规定与建设单位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1.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
42、给他人。32、履约担保32.1 中标人应向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20,履约保函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提供格式。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应及时将履约保证金进账单或银行履约保函用A4纸复印件(加盖中标人和招标人公章,一式五份)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履约保证金帐号将在招标结果确认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告知。32.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2.1款的规定执行,建设单位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2.3签定合同、 开出所有发票都须与中标人的名称一致。33、结算价款调整范围和方式
43、33.1 按 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东府2003103号)第三十六条, 东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06118号)、东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02123号)【市财政资金投资招标项目采用】的规定及合同相关条款执行。33.2对于变更增减工程中对应工程项目存在严重不平衡报价时,变更增减工程应按调整后的单价执行。具体调整办法为: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以A 表示)比最高报价值中相应项目的单价(以B 表示)超出一C1 或CZ 的,按严重不平衡报价处理。对不平衡报价的项目,在工程结算时变更增减工程单价作如下处理:33.2.1 对于工程量变更减
44、少的项目,若A B (1C2 %)的,单价按投标报价A计算;若A B (1+C2 %) 的,单价按B(l + C2 %)进行调整计算;若A 1.1,则材料价格下跌时且 0.9,则式中: 调整工程造价; 调减工程造价; 某材料到第i个月的实际总用量; 施工期第i个月的某材料实际用量; = (1 - 中标下浮率); 施工期第i个月东莞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发布的某材料价格; 投标当月东莞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发布的某材料价格。33.3 在结算过程中,变更工程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应按以下方法确定变更工程价款:按省、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