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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反担保合同模板锦集6篇反担保合同模板锦集6篇现今许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须要用到合同,在达成看法一样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肯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反担保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反担保合同 篇1抵押人1:_ 抵押人2: _ 抵押权人:_(以下简称被保证人)与庆元县 (以下简称受益人)签订编号为 的 (以下简称主合同),与债权人签订编号为 的托付保证合同,约定由债权人为被保证人供应保证期限为自主债务履行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届满之日起 ,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的保证担保。为确保主合同项下被保证人义务得到
2、切实履行,抵押人情愿向抵押权人供应抵押反担保。为明确当事权利、义务,依据我国合同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经同等协商一样,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抵押人陈述与声明1.1 抵押人是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全部者或国家授权的经营管理者;该抵押物不存在全部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1.2 完全了解主合同被保证人的权利、义务,为其供应抵押反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1.3 已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瑕疵作出充分合理说明。1.4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依法可以设定抵押。1.5 设立本合同的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1.6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1.7
3、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如已部分出租或全部出租,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内容书面告知抵押权人。其次条 抵押物2.1 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附后)。第三条 抵押反担保范围3.1 抵押人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主债权、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被保证人应当向债权人交纳的担保费及债权人实现上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等)。3.2 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债务时,无论被保证人或第三人是否向债权人供应其他反担保,抵押权人均有权干脆要求抵押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担当担保责任。3.3 抵押人确认,受益人与被保证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
4、款的,视为已征得抵押人事先同意,抵押人的保证责任不因此减免,但以下两种状况除外:3.4.1 延长主债务履行期;3.4.2 增加主债权金额。第四条 抵押权的存续期间4.1 抵押权的存续期间至本合同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届满之日后两年止。第五条 抵押登记5.1 依法应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办妥押物登记手续。抵押物有关登记文件的副本由抵押权人保存。第六条 抵押物的占管6.1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抵押人占有和保管,抵押人同意随时接受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检查。6.2 抵押人应妥当保管、保养和维护好抵押物,实行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平安、完整,如抵押物须要修理,抵押人应刚好进行,并担
5、当相应费用。6.3 抵押人应将有关抵押物全部权证书或运用权证明文件交抵押权人保管。第七条 保险7.1 押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应依据有关法律及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期限、投保金额办理抵押保险期至少应长于借款合同履行期间三个月;如保险期限届满,借款人未偿清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的,抵押人应对保险期作相应延长。7.2 在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偿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抵押人中断或撤销保险,抵押权人有权续保或代为投保,其费用由抵押人担当。抵押人对抵押权人因保险中断或被撤销而蒙受的一切损失负全部责任。7.3 保险单正本及保险权益转让书应由抵押权人保管。7.4 在本合同有效
6、期内,抵押物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赔偿金应当全额作为抵押财产。对保险赔偿金,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并帮助办理有关手续。7.1.1 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债务及相关费用;7.1.2 转为定期存单,存单用于质押;7.1.3 经抵押权人同意,用于修复抵押物,以复原抵押物价值;7.1.4 抵押人供应符合抵押权人要求的新的反担保后,抵押人自由处分。第八条 抵押权的实现8.1 抵押权人在行使抵押权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经与抵押人协商对抵押物进行折价以抵偿被保证人所欠债务或对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8.2 抵押权人依据本合同第8.1条处分抵押物时,抵押人应赐予协作,不得设置任何
7、障碍。第九条 抵押人权利和义务9.1 抵押人出售、出租、转移、转让、承包、赠予、再抵押、托管、以实物形式联营、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应事先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否则,抵押人的上述行为无效。对抵押物处置所得价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有权按本合同第7.1.1、7.1.2、7.1.3、7.1.4条选择进行处理,并帮助办理有关手续。9.2 本合同生效后,抵押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抵押人在原抵押担保范围内接着担当担保责任。9.3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削减的,应停止其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削减时,有义务复原抵押物的价值,或供应与削减的价值相当的担保。9.4 抵押权存
8、续期间,假如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削减的,抵押人应重新供应抵押权人认可的反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削减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损害赔偿金应存入抵押权人指定的帐户。对该损害赔偿金,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有权按本合同第7.1.1、7.1.2、7.1.3、7.1.4条选择进行处理,并帮助办理有关手续。9.5 担当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险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9.6 法人抵押人在抵押权存续期间内注册资本削减、股东变更、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执照、经营亏损及居处、电话、法定代表人变更等
9、,应提前30日通知抵押权人。9.7 自然人抵押人在抵押权存续期间内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及居处、电话发生变更等,应提前30日通知抵押权人。第十条 债权人权利和义务10.1 主合同履行期间,被保证人未依主合同约定归还全部或部分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有权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10.2 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所得,在偿还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将剩余部分退还给抵押人。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11.1 抵押人在本合同中第一条中作虚假陈述与声明,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11.2 本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的,
10、应当担当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11.3 因抵押人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抵押人应在原抵押反担保范围内赔偿抵押权人的全部损失。 11.4 如抵押人未按9.6、9.7条规定将居处、法定代表人变更状况通知抵押权人的,抵押权人按原址发送的函件视为送达。11.5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的约定,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限期订正违约、供应相应担保、赔偿损失,并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对抵押物处分所得价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有权按本合同第7.1.1、7.1.2、7.1.4条选择进行处理,并帮助办理有关手续。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12.1 本
11、合同经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自然人抵押人签字生效)。 12.2 主合同、托付保证合同无效,本合同仍有效,抵押人以抵押物对于被保证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担当担保责任。12.3 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行12.5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13.1 当事人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而引起纠纷的,由抵押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14.1 抵押期间抵押物发生权属争议,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14.2 抵押期间抵押物灭失
12、的,抵押人须另行向抵押权人供应反担保物。14.3 抵押人在2人以上(含2人)的,任何一个抵押人履行12.1条手续后,本合同即在该抵押人与抵押权人间生效。且每一抵押人均以其供应抵押物范围内担当担保责任。14.4第十五条 附件15.1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附件资产抵押清单第十一条 附则11.1 本合同一式 份,当事人、被保证人及登记机关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抵押人1(公章):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抵押人2签字:_抵押权人(公章):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反担保合同 篇2合同编号:质权人: 县
13、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甲方)出质人: (以下称乙方)依据甲方与借款人签订的荣年托付字第号托付担保合同(下称托付合同)和甲方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下称贷款人)签订的()农信社年保字第号保证合同的约定 ,甲方作为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万元()农信社年借字第号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供应信用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借款人应向甲方供应反担保。乙方受借款人的托付并自愿为甲为的担保贷款债权供应质押担保。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样,订立本合同。一、质押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即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为佰拾 万元 (元)。二、债务人履行债
14、务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三、质押反担保范围:(一)甲方为借款人代位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息、罚息、借款人违约金及实现甲方和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借款人支付给甲方的代偿资金占用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为计算基数,从代偿后次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浮动50%计算。(二)托付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等。担保费按实际担保期限、担保额及担保费率计算。四、反担保质押财产:乙方的工资收益权。五、特约事项:(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担当担保责任:1、甲方与借款人、贷款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2、甲方与贷款人协商允许借款人转让债务未
15、经乙方书面同意的;3、甲方与贷款人协商允许借款人延长偿还期限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4、甲方与贷款人协商以贷新还旧的方式发放给借款人的贷款。5、贷款逾期而甲方未按规定(贷款到期30日内)书面通知的。(二)甲方从代偿后的次月起(包括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而代偿的),即可托付乙方所在单位逐月从乙方应领的全部工资及其它合法收益中扣付,直至甲方代偿资金得以全部清偿。若乙方变动了工作单位,甲方将在新的工作单位接着扣付。若乙方出现下岗、辞职、辞退状况,即无工资性收益时,甲方将依法接着申请执行乙方的个人家庭财产。(三)乙方有以下行为,应在事后1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1、乙方以其家庭财产或合法收益为第三人债务供应保证担
16、保或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的;2、乙方工作单位、居处、联系电话发生变更的。六、违约责任: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应按上述担保贷款金额万元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假如违约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当支付赔偿金。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须要变更本合同某一条款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提起诉讼。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应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费用由乙方担当。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及借款人各执一份,抄送乙方工作单位和贷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县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17、法定代表人:乙方:居民身份证号码:居处:乙方工作单位:签约地点:签约日期:年月日反担保合同 篇3甲方: 乙方:地址: 地址:邮编: 邮编:电话: 电话:法定代表人(托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托付代理人):开户行: 开户行:帐户: 帐户: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意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恳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样,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清单(详见及财产有效证书);其次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 元整,抵押率为佰分之 ,实际抵押额为 元整。第三条 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一
18、、抵押财产中的 代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当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修理、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二、抵押财产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 元整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当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第四条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中的 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难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贷款。第五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价证券在抵押期内到期时的处理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第六条
19、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担当。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担当或分别担当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第十条 出现下列状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一、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二、
20、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第十一条 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须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样,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旧有效。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一、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第一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由权要求复原
21、财产原状,或供应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二、根据本合同第三条其次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由权要求乙方复原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遇的损失。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乙方可以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贷款或视状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四、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状况要求甲方复原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五、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状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赐予赔偿。六、甲、
22、乙任何乙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八、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第十四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还清时自
23、动失效。第十七条 本合同意识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附:抵押财产清单及财产有效证书一式 份。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理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签订合同地点: 省(市) 市 县(区)注:假如合同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应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抵押合同运用说明一、运用范围:本合同是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为担保借款合同债务的履行,以肯定的财物为抵押而与贷款人之间签订的担保合同。二、合同中“抵押人”即供应抵押财产的当事人,可以是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也可以是其它第三人,“抵押权人”即借款合同中的贷款人。三、第一条中的“财产有
24、效证书”,只有公证机关等出具的证明抵押财产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四、其次条中的“抵押率”,指抵押贷款额与抵押财产作价限额的比率。五、第三条中的空格由甲、乙双方依据详细状况填写。六、第十三条违约责任中违约金的比例及支付方式均由双方协商一样后填写。七、合同当事人认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其它事项,而本合同条款未涉及的,由双方协商一样后在第十四条中约定。八、第十六条是对合同签字人和生效日期的约定。合同必需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它任何签字和除单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无效。假如合同当事人不具备法人资格,则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反担保合同 篇4_银行
25、:甲方_(名称)与乙方_(名称)于_年_月_日就_项目签订之_号合同(下称“合同”)。应甲方要求,贵行与甲方于_年_月_日签订了第_号担保契约,并于_年_月_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_万_的第_号保函(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以下称“担保”)。应甲方要求,对上述担保,我们_公司(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行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贵行作出下述保证事项:一、我方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方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贵行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担当
26、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贵行即有权干脆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10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以担保契约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贵行,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三、假如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担当;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账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项及延付利息,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四、假如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项下义务,而
27、贵行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贵行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五、假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状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保证书第1、2、3条规定的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保证书接着有效。1本保证项下全部当事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销、解散、破产等;2贵行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偿付赐予任何宽限;3保函项下权利被让与或转让;4保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予以延展;5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六、假如保函金额发生更改,本担保书的担保责任不变,仍按最高不超过
28、原保函金额担当本担保责任。七、在上述“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之前,本担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担保书项下义务而获得的任何索偿权。假如甲方向本担保人供应抵押品,非经贵行书面同意,本担保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假如经贵行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应付款项”。八、本担保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供应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第五条第1款中本担保人的变更状况刚好通知贵行。九、本担保书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贵行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担保契约项下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之日失效。十、在履行本担保书的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将向贵行所在地法院提起
29、诉讼。本担保书正本一式_份,贵行执_份,甲方及本担保人各执_份。担保人(盖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地址:_开户银行:_账号:_签发人(签字):_职务: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反担保合同 篇5银行:甲方(名称)与乙方(名称)于年月日就项目签订之号合同(下称合同)。应甲方要求,贵行与甲方于年月日签订了第号担保契约,并于年月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万的第号保函(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以下称担保)。应甲方要求,对上述担保,我们公司(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行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贵行作出下述保证事项:一、我方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方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
30、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贵行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担当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贵行即有权干脆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以担保契约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贵行,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三、假如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
31、人担当;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账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项及延付利息,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四、假如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项下义务,而贵行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贵行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五、假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状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保证书第、条规定的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保证书接着有效。本保证项下全部当事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销、解散、破产等;贵行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偿付赐予任何宽限;保函项下权利被让与或转让;保
32、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予以延展;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六、假如保函金额发生更改,本担保书的担保责任不变,仍按最高不超过原保函金额担当本担保责任。七、在上述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之前,本担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担保书项下义务而获得的任何索偿权。假如甲方向本担保人供应抵押品,非经贵行书面同意,本担保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假如经贵行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应付款项。八、本担保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供应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第条第款中本担保人的变更状况刚好通知贵行。九、本担保书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贵行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担保契约项下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
33、之日失效。十、在履行本担保书的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将向贵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本担保书正本一式份,贵行执份,甲方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担保人名称:(法人公章)签发人:职务:签发日期:担保人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及账号:反担保合同 篇6合同编号: 年号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山西xx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鉴于乙方同意为借款人 与贷款人xx开发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签订的借款额为 万元整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供应保证担保,甲方愿向乙方供应财产抵押和连带责任保证,作为乙方担当保证责任的反担保。现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中华人民
34、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协商一样,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乙方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与借款人签订的托付担保合同(合同编号: 年号)约定的并由乙方供应信用担保的贷款或承兑等,担保贷款额为 万元整。其次条 合同的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时间 年。如借款人未还清欠款,本合同延长至还清欠款为止。第三条 反担保的方式和范围3.1甲方除供应抵押反担保外,还担当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责任。3.2甲方供应担保的范围:为乙方依据托付担保合同(合同编号: 年号)的约定应贷款人要求代借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
35、由借款人支付给乙方的滞纳金等。3.3乙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询问费、差旅费等。第四条 抵押物4.1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4.2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并不作为乙方依本合同第八条对抵押物进行处分的价值依据,也不构成乙方行使抵押权的任何限制。4.3抵押物的相关有效证明和资料由甲方交予乙方保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条 抵押登记5.1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的,甲、乙双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到当地有关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5.2抵押事项发生改变,依法须要进行变更登记的,甲、乙双方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有关抵押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5
36、.3借款人按期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后,甲、乙双方在借款合同履行完毕后的十五日内向原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本合同即行终止。5.4以上各项登记的费用由甲方担当。第六条 抵押物的占管6.1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纳非合理方式运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价值产生减损。乙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运用管理状况。6.2 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的,甲方应刚好告知乙方,并马上采纳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刚好向乙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缘由证明。第七条 保险7.1 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应当在有关保险机构办理抵押物的财产保险基本险及其他相关保险手续
37、:保险期限不短于借款合同履行期,保险金额不低于主合同贷款本息。7.2 甲方应在保险单中注明,出险时乙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乙方权益的条款。7.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7.4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赔偿金应当全额作为抵押财产存于乙方指定账户,或经乙方同意用于复原抵押物的价值。第八条 抵押权的实现8.1乙方在行使抵押权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经与甲方协商对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以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或将甲方房产转户到乙方指定的个人名下,抵顶未还借款。8.2 乙方依据本合同8.1处分抵押物时,甲方应赐予协作,不得设置任何障碍。第九条 甲
38、方的权利和义务9.1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再设立任何形式的抵押或质押;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抵押物,否则转让行为无效;甲方出租抵押物的,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以抵押物馈赠第三人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征得同意后并向乙方供应相应价值的担保。9.2 甲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削减的,应停止其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削减时,有义务复原抵押物的价值,或供应抵押物价值削减部分的其他担保。9.3 甲方对抵押物价值削减无过错的,应当以获赔偿的范围内向乙方供应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削减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9.4 因国家建设需征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时,甲方应当将所获得的征用补偿金提前清偿借款,解除本
39、合同;或将所获得的补偿金收益接着向乙方供应反担保。9.5 抵押物的全部权或运用权发生争议或出现其他改变,甲方应在事发后1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妥当落实本合同项下的义务。9.6 甲方担当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财产保险、鉴定、估价、登记、过户、保管及诉讼的费用。9.7 甲方履行完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后,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0.1 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借款人未能依约归还贷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且乙方依据贷款人要求代偿后,有权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有权要求甲方担当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责任。10.2 乙方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依次清偿:10.
40、2.1 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10.2.2 扣除处分抵押物房产应交的各种税费;10.2.3支付乙方应付的与托付担保合同相关的一切费用和利息;10.2.4 处分抵押物所得金额不足以偿还乙方代偿金额、占用费及相关费用时,乙方仍有权向借款人、抵押人追索欠款。10.3 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所得,在偿还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将剩余部分退还甲方。10.4 乙方有权对抵押人进行审查,对抵押物进行例行检查。10.5 乙方有权向借款人收取评审费、担保费、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11.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实现抵押权,实现抵押
41、权而产生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询问费、差旅费等)和其他费用全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11.2 本合同独立与借款合同和托付担保合同,不因其无效而无效。如借款合同和托付担保合同无效,甲方仍应担当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担保责任和连带责任保证的责任。11.3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样,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条款仍旧有效。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12.1甲方应保证自己为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完全的、合法的全部者,甲方同时保证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对抵押物的处分;甲方还应保证抵押物不存在任何运用权瑕疵。12.2 如甲方不履行或不
42、适当履行本合同合同义务,导致乙方不能顺当实现抵押权的,应向乙方担当借款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第十三条 其他13.1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依照担保法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13.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3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由公证处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5 甲方保证签订本合同是在对借款合同及托付担保合同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的基础上,出于完全自愿的真实意思表示。13.6 甲、乙双方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或纠纷而引起诉讼的,由榆次区人民
43、法院管辖。 13.7 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后,共同向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手续,双方同意由该公证处给予本合同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有权依法干脆向榆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证费、执行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担当。第十四条 附件14.1抵押物清单14.2财产共有人承诺书甲方(签字):乙方(公章):山西xx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合同签订地点:山西xx担保有限公司第30页 共30页第 30 页 共 30 页第 30 页 共 30 页第 30 页 共 30 页第 30 页 共 30 页第 30 页 共 30 页第 30 页 共 30 页第 30 页 共 30 页第 30 页 共 30 页第 30 页 共 30 页第 30 页 共 3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