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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怀宁县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安庆市怀宁县规模种鸡蛋鸡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怀宁县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安庆市怀宁县规模种鸡蛋鸡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单位:安徽建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二二一年七月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类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签章)主要负责人(签字)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第1章 概述1.1 项目由来畜牧养殖业在农业中占有举足
2、轻重的作用。农业部畜牧业司沈镇昭司长在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畜牧兽医专业会议上明确指出今年畜牧业工作规划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畜产品安全和市场供应,以促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和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为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可以预见,国家进一步扶持农业政策的落实将给今后畜牧养殖业、畜禽产品加工业的进一步发展带来新的机遇。怀宁县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抓住机遇,投资910.07万元建设鸡舍、加工车间、有机肥生产车间、配套用房和道路、水电、绿化等附属设施。拟建项目位于安庆市怀宁县腊树镇龙山村,总占地面积12181.6m2,新建2栋鸡舍,1栋饲料加工
3、间、1栋有机肥车间并配套建设办公用房等其他公辅设。项目于2020年5月15日取得了怀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项目的备案(项目代码:2020-340822-03-01-019994)。项目建成后年存栏蛋鸡9万只,年产鸡蛋1800t,配套年产有机肥2500t。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项目应履行环评手续。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A0321鸡的饲养”类别,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可知,本项目养殖规模9万只鸡折合生猪3000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项目
4、属于“二、畜牧业031家禽饲养,存栏生猪25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无出栏量的规模化畜禽养殖”类别,故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因此,怀宁县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建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安庆市怀宁县规模种鸡蛋鸡基地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项目组人员对项目所在地进行了现场踏勘,调查、收集了有关该项目的资料,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环保法规和标准及有关技术导则编制了怀宁县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安庆市怀宁县规模种鸡蛋鸡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给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供决策使用。1.2 建设项目特点1.本项目是新建项目,拟建项目位于安庆市怀宁县腊树镇龙山村,建设鸡舍
5、、加工车间、有机肥生产车间、配套用房和道路、水电、绿化等附属设施,实现干清粪工艺,采用全自动饲养方式,建设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的养鸡场。建设项目全厂废水经过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项目污水处理站的储水池中,用于农田灌溉。2.本项目行业类别为“A0321鸡的饲养”,主要生产工艺蛋鸡养殖。3.本次环评针对安庆市怀宁县规模种鸡蛋鸡基地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分析。4.本次评价以工程分析为基础,分析各产污环节,核算项目污染物源强,分析项目工程实施后污染物排放情况,重点对项目建成后的污染防治对策及可行性、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进行分析,要求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
6、”制度。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2021年4月19日,怀宁县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建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怀宁县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安庆市怀宁县规模种鸡蛋鸡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21年4月27日,怀宁县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县人民政府网站(2021年5月1日-2021年5月20日,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工程分析,确定评价思路、评价重点及各环境要索评价等级。2021年6月17日,安徽环科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了本项目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2021年6月下旬-2021年7月初,项目课题组根据分工进行各专题编写,汇总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并论证其可行性,得出项目建设环境可行性结论
7、。本次评价技术路线见图1.3-1。图1.3-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表1.4-1 项目初步筛查情况分析序号分析项目分析结论1报告类别判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养殖规模9万只鸡折合生猪3000头,属于“存栏生猪25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无出栏量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产业定位及规划相符性根据项目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不动产权证书,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及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禁止和限制项目,项目建设符合用地要求。符合怀宁腊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
8、划、怀宁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和怀宁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8596-2001)和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等要求。3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条件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版),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一农林业,4、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法与应用。4环境承载力及影响根据2020年安庆市环境质量公报,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怀宁县已经制定了达标治理方案;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区地下水的环境质量可达到相应的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经预测,项目污染治理措施正常运行时,本项
9、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5总量指标合理性及可达性本项目废气不涉及SO2、NOX、烟粉尘的排放,生产过程中及少量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无需申请总量;怀宁县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安庆市怀宁县规模种鸡蛋鸡基地项目实施后,全厂废水不外排,经过厂区自建的污水处理厂处理后作为液体肥料。6与“三线一单”对照分析生态红线:项目位于安庆市怀宁县腊树镇龙山村,项目所在地范围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与生态红线的位置关系图见图1.4-1。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0年安庆市环境质量公报,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经监测,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的各监测因子满足相应标准
10、要求。资源利用上限:项目所在区域为工业用地,项目生产用电为市政供给,不超出当地资源上限。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距离长江42公里,行业类别为A0321鸡的饲养,项目建设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7排污许可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行业类别属于无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排污许可分类属于登记管理。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本次评价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如下:1、废气方面:主要关注运营期养殖区、堆肥区、污水处理区恶臭等环境间题。重点分析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长期程定达标排放的可靠性,以及废气对环境的影响。2、废水方面:主要
11、关注运营过程中养殖废水、生活污水等环境间题。重点分析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3、噪声方面:关注运营期场界噪声是否可以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重点分析噪声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及场界噪声达标的可行性。4、 固废方面:关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去向。重点分析固废的产生情况、哲存设施设置的规范要求及处置是否符合环保要求。1.6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本项目属于畜牧业,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采取鸡笼养殖方式,符合清洁生产的相关要求;项目选址于安庆市怀宁县腊树镇龙山村,选址不在怀宁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规定的“禁养区、限养区”范围内,不在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
12、1-2001)中规定的禁建区域,也不在禁建区域附近,满足场界与禁建区域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0m的规定,符合腊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污染防治措施等“三同时”措施实施后,本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措施合理可行;项目建设符合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经预测,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现有的环境功能造成较大影响;公众参与过程中未有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提出反馈意见;在严格实施本次评价提出的风险防范、风险应急预案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同时,本项目的建设可进一步积极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建设单位应加强环境和生产管理,在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
13、各项措施得到切实落实和实施的情况下,从环境影响的角度上来说,本建设项目是可行的。安徽建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5第 2 章 总论2.1 编制依据2.1.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 年10月26日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
14、订;(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10)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0年3月1日施行;(1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6年7月1日施行;(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实施;(13)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文,2005年12月30日;(14)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文,2013年9月10日;(15)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2015年4月2
15、日;(16)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2016年5月28日;(17)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2016年11月10日;(18)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18年6月24日。(19)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2018年6月27日;(20)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8128号,2018年12月29日;(21)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产业2010第122
16、号,2010年10月13日;(2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原环境保护部令第16号,2010年12月22日;(23)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5月23日;(24)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原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77号,2012年7月3日;(25)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原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98号,2012年8月7日;(26)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201430号,2014年3月25日;(
17、27)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28)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原环境保护部,环发2015178 号),2015年12月30日;(29)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原环境保护部,发改环资2016370号,2016年2月23日;(30)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原环境保护部,环环评2016150号,2016年10月26日;(31)关于印发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原环境保护部,环水体2016186号,2016年12月23日;(32)关于落实
18、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原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环评2016190号,2016年12月27日;(33)关于发布的公告,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43号,2017年8月29日;(34)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环评201784号,2017年11月14日;(35)关于印发的通知,原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环规财201788号,2017年7月13日;(36)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 公告 2018年 第48号,2018年10月12日;(37)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原环境
19、保护部,环环评201811号,2018年1月25日;(38)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2019年8月22日修订;(3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29号,2020年1月1日施行;(40)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健委,部令第15号,2020年1月1日施行。(41)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1年05月01日实施;(42)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2062号,2020年10月30日;(43)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3号,201
20、4年1月1日施行;(44)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环函2001348号,2001年12月26日实施;(45)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号,2016年10月28日实施;(46)关于做好畜禽规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31号,2018-10-15;(47)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土壤生态环境司,农办牧202023号,2020-06-30;(48)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51号,2010-12-30;(49)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守法导则的通知,环办201189号,2011年7月12日;(
21、50)关于印发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通知,农业部,2017年7月20日;(51)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农业部公告第176号,2011年4月20日;(52)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农业部公告第168号;(53)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2019年12月17日;(54)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有关规定的通知,农业农村部,2019年12月18日;(55)关于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有关意见的复函环办函2014789号,2014年6月26日。2.1.2 安徽省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1)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9月29日修订
22、;(2)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11月1日施行;(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的批复,皖政秘2003104号文,2003年10月;(4)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127号,2011年4月12日;(5)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皖政201382号,2013年12月4日);(6)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晥政201389号,2013年12月30日;(7)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皖政办201519 号,2015年4月10日;(8)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3、的通知(皖政2015131 号,2015年12月29日;(9)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16116号,2016年12月29日;(10)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皖政办201731号,2017年4月7日;(1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固体废物污染防控长效机制的意见,皖政201851号,2018年6月19日;(1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皖政秘2018120号,2018年6月27日;(13)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21号,
24、2018年6月27日;(1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883号,2018年9月27日;(15)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本);(16)关于进一步提高环境影响评价质量的若干意见,原安徽省环保局,环监200246号;(17)安徽省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环法函2005114号;(18)安徽省重点控制区域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公告,原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皖环函20171341号,2017年11月20日;(19)安徽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新增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原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25、,皖环发201719号,2017年3月28日;(20)关于加强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土壤环境监管的通知,原安徽省环保厅,皖环函2018955号,2018年7月23日;(21)关于印发的通知,原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国土资源厅等7部门,皖环函20181328号,2018年9月30日;(22)关于印发的通知,原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发改委等9部门,皖环函20181389号,2018年10月15日;(23)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2019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安徽省大气办,皖大气办20195号,2019年2月28日。(24)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宜政
26、发20143号,2014年2月21日;(25)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宜政秘201729号,2017年2月14日;(26)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修订)的通知,宜政秘201794号,2017年5月11日;(27)关于印发安庆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大气办201748号,2017年7月12日;(28)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共安庆市委、安庆市人民政府,2018年7月;(29)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宜政发201821号,2018年12月3日;(30)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生态文明
27、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2年),宜政秘201947号,2019年5月23日;(31)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宜政秘2019101号,2019年10月27日;(32)关于印发怀宁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的通知安庆市怀宁县人民政府,政办秘201952号,2019年11月。2.1.3 技术导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5)环境影响评价技
28、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影响(HJ964-2018);(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9)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10)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2007);(11)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1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13)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HJ884-2018);(1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15)国
29、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2019年修订);(16)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HJ568-201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行业(HJ1029-2019);(18)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19)畜禽场环境质量及卫生控制规范(NY/T1167-2006);(20)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21)畜禽养殖业产污系数与排污系数手册;(22)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NY/T1168-2006);(23)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业部,衣医发201725号,2017年7月3日) ;(24)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
30、测算技术指南(农业厅2018年1月15日);(25)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HJ-BAT-10);(26)农业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衣牧发201711号);(27)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农办牧20182号)2.1.4 项目相关文件(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2)现有工程环评、批复及验收文件;(3)建设单位提供的可研等其他资料。2.2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2.2.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综合考虑本项目的性质、工程特点、实施阶段(施工期、运营期),结合本项目所在区域相关规划及环境现状,识别出可能对各环境要素产生的影响。本项目环
31、境影响因素识别及影响程度见表2.2-1。 15 表2.2-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表影响受体影响因素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陆域环境水生生物渔业资源主要生态保护区域农业与土地利用居民区特定保护区人群健康环境规划施工期施工废水-1S-1S施工扬尘-1S-1S-1S施工噪声-2L-1S-1S施工废渣-1S-1S基坑开挖-1S-1S-1S运行期废水排放-1L-1L-1L-1L-1L废气排放-1L-1L-1L-1L-1L-1S-1S噪声排放-1L固体废物-1L-1L-1L事故风险-3S-3S-2S-2S注:“+”、“-”分别表示有利、不利影响;“L”、“S”分别表
32、示长期、短期影响;“0”、“”1、“2”、“3”数值分别表示无影响、轻微影响、中等影响和重大影怀宁县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安庆市怀宁县规模种鸡蛋鸡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2.2 评价因子根据影响识别筛选确定本项目主要评价因子见表2.2-2。表2.2-2 本项目主要评价因子表环境类别现状评价因子影响预测评价因子总量控制因子大气SO2、NO2、PM10、PM2.5、CO、O3、NH3、H2S、臭气浓度NH3、H2S/地表水pH、COD、SS、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氨氮、总磷、石油类、挥发酚、六价铬、镍、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水温COD、NH3-N/地下水水位、K+、Na+、Ca2+、Mg2+、CO32
33、-、HCO3-、Cl-、SO42-;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六价铬、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镉、石油类、锌、铜/声环境等效连续A声级等效连续A声级/土壤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5.2.1表1中所列全部45个因子/2.2.3 环境质量标准2.2.3.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H2S和NH3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标准。具体环境
34、标准值见表2.2-3。表2.2-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价因子平均时段标准值(g/m3)标准来源SO21小时平均50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日平均150年平均60NO21小时平均200日平均80年平均40PM2.51小时平均210日平均75年平均35PM10日平均150年平均70CO1小时平均10000日平均4000O31小时平均200日最大8小时平均160NH31小时平均2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 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标准H2S1小时平均102.2.3.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根据水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皖河
35、支流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具体见表2.2-4。表2.2-4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项目类标准标准来源pH值(无量纲)6-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化学需氧量(mg/L)20五日生化需氧量(mg/L)4氨氮(mg/L)1总磷(mg/L)0.2总氮(mg/L)12.2.3.3 地下水质量标准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具体指标见下表2.2-5。表2.2-5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4848-2017)序号项目GB/T14848-2017 类标准值1pH值(无量纲)6.5-8.52氨氮(mg/L
36、)0.503硝酸盐(mg/L)204亚硝酸盐(mg/L)1.05挥发酚类(mg/L)0.0026氰化物(mg/L)0.057砷(g/L)0.011038汞(g/L)0.0011039六价铬(mg/L)0.0510总硬度(mg/L)45011铅(g/L)0.0110312氟化物(mg/L)1.013镉(g/L)0.00510314铁(mg/L)0.315锰(mg/L)0.1016溶解性总固体(mg/L)100017耗氧量(mg/L)3.018硫酸盐(mg/L)25019氯化物(mg/L)25020总大肠菌群(MPN/L)302.2.3.4 声环境质量标准项目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
37、96-2008)中2类标准,具体如下表2.2-6所示。表2.2-6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功能区类别时段标准来源昼间夜间2类区6050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2.4 污染物排放标准2.2.4.1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施工期排放标准施工期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具体排放限值见下表2.2-7。表2.2-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染物监控点浓度(mg/m3)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2)运营期排放标准1)恶臭气体项目鸡舍养殖过程中产生恶臭气体,NH3、H2S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8、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的表7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详见下表2.2-8、表2.2-9。表2.2-8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气筒高度(m)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标准来源NH3154.9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H2S150.330.06表2.2-9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控制项目标准值标准来源臭气浓度70(无量纲)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2)食堂油烟本项目新建食堂,设置2个灶头,属于小型饮食业单位,食堂油烟排
39、放浓度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详见表2.2-10。表2.2-10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饮食业单位规模小型中型大型基准灶头数1,3 3,6 6对应灶头总功率(108J/h) 1.67,5.00 5.00,10 10对应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积(m2) 1.1,3.3 3.3,6.6 6.6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2.0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6075852.2.4.2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鸡粪采用干清粪工艺,废水经收集处理后作为液体肥料用于农田,不排入地表水体,农田灌溉用水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48-2021)中有关标准要求,见表2.2-1
40、1。鸡舍冲洗水最高允许排水量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4中有关标准要求,详见表2.2-12。表2.2-11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序号项目类别作物种类水田作物旱地作物蔬菜1pH值5.5-8.52水温/353悬浮物/(mg/L)8010060a,15b4五日生化需氧量/(mg/L)6010040a,15b5化学需氧量150200100a,60b6阴离子表面活性剂5857硫化物18全盐量1000(非盐碱土地区),2000(盐碱土地区)9粪大肠菌群数/(MPN/L)400004000020000a,10000b10蛔虫卵数/(个/10L)2020a,10b表2.2-12 集
41、约化畜禽养殖业干清粪工艺最高允许排水量种类鸡(m3/(千只天)季节冬季夏季标准值0.50.7备注:废水最高允许排放量的单位中,百头、千只均指存栏数;春、秋季废水最高允许排放量按冬、夏两季的平均值计算。2.2.4.3 噪声排放标准(1)施工期排放标准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表1排放限值,详下表。表2.2-13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dB(A)昼间夜间标准7055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排放限值(2)运营期排放标准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详见下表。表2.2-14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标准类别昼间夜间2类60502.2.4.4 固废处理处置标准本项目产生的鸡粪运至有机肥生产车间制有机肥,并应符合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要求。病死鸡处置应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81-2001)、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中相关要求执行,即病死畜禽尸体要及时处理,严禁随意丢弃,严禁出售或作为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