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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产1200辆专用车(洒水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芜湖闵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200辆专用车(洒水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安徽建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二二年四月安徽建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I年产1200辆专用车(洒水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 录第 1 章 概述31.1 项目由来31.2 建设项目特点3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4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5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71.6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7第 2 章 总论82.1 编制依据82.2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122.3 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172.4 政策、规划符合性212.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29第 3 章

2、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03.1 项目概况303.2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333.3 主要原辅材料及设备363.4 风险因素识别393.5 物料平衡及水平衡403.6 污染源强核算443.7 清洁生产分析523.8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三本帐”593.9 总量控制59第 4 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614.1 自然环境概况614.2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65第 5 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675.1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675.2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755.3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765.4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795.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815.6 环境风险环境影响评价855.7 土壤环

3、境影响评价86第 6 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876.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876.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906.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906.4 固废处理处置措施916.5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956.6 地下水与土壤污染防治措施1036.7 环保措施投资及“三同时”一览表105第 7 章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097.1 经济效益分析1097.2 环境效益分析1097.3 社会效益分析110第 8 章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118.1 环境管理1118.2 污染物排放清单1148.3 环境监测计划1198.4 排污口规范化设置120第 9 章 结论与建议1239.1 项目概况1239.2 环境质量现

4、状1239.3 主要环境影响1239.4 污染物防治措施1259.5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1269.6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269.7 总量控制1269.8 总结论127III年产1200辆专用车(洒水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 1 章 概述1.1 项目由来芜湖闵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8日,主要从事于专用车、半挂车、自卸车、低平板运输车、乘用车辆运输车、汽车配件、挂车零部件制造、销售;钢材、轮胎、钢圈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环保设备机械、农业机械制造。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专用汽车行业也正进入快速成长期,近几年国内专用车销售上升趋势明

5、显,我国专用汽车市场虽然已取得长足发展,但总体来看,规模还是不足,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还很大。随着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快,我国将需要大量的专用汽车,发展潜力巨大。在目前汽车专用车市场前景的形式下,芜湖闵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决定投资3835.75万元建设年产1200辆专用车(洒水车)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1200辆专用车(洒水车)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应当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此,芜湖闵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决定委托安徽建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年产1200辆专用车(洒水车)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6、。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项目组人员对项目所在地进行了现场踏勘,调查、收集了有关该项目的资料,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环保法规和标准及有关技术导则编制了年产1200辆专用车(洒水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给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供决策使用。1.2 建设项目特点本项目位于芜湖市南陵经济开发区,占地面积2403.9m2,为新建项目。项目租赁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所属空置厂房建设年产1200辆专用车(洒水车)建设项目。厂房内主要建设内容:原料区、机加工区、焊接打磨区、喷漆房、五金库区、危废库、一般工业固废区、总装区及检测区。项目主要环境影响特点如下:(1)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下料、焊接

7、、打磨产生的烟(粉)尘、调漆、喷漆及流平晾干产生的漆雾和有机废气。下料、打磨粉尘通过车间抽排风设施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至厂外;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装置收集处理,少量焊接烟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调漆、喷漆及流平晾干废气采用“多级干式过滤+活性炭吸脱附+RCO催化燃烧”的方式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进入到南陵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后港河。(3)噪声为钻床、液压机、锯床、数控切割机、剪板机、折弯机、CO2气体保护焊机、氧气切割机及空压机等产生的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处理、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从源头和传播途径两个方面降低噪声的影响。(

8、4)废含油抹布、废手套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金属边角料、焊渣、焊接收集烟尘收集后外售;废乳化液、废过滤棉、漆渣、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机油为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评价单位首先研究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划,确定评价文件类型。其次开展初步的现场调查及资料收集,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确定评价重点,制定工作方案,安排进一步环境现状详查及环境现状监测,在资料收集完成后,进行各专题分析,提出环保措施并进行技术经济论证,最终形成环评文件。本次评价技术路线见图1.3-1。图1.3-1 环境影响评

9、价工作程序图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表1.4-1 项目初步筛查情况分析序号分析项目分析结论1报告类别判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修订版)及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豁免名录(2020年本,试行),本项目属于“二十五、汽车制造业 71汽车制造”中“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零部件生产”,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产业定位及规划相符性根据南陵县城总体规划(2013-2030年),项目位于南陵经济开发区,用地属于工业用地范畴,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的选址符合南陵县用地规划要求。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安徽南陵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

10、的函(皖环函2013748号),安徽南陵工业园区主导产业为高端装备、纺织服装、绿色食品深加工,项目符合安徽南陵工业园区中发的产业定位。3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条件1、本项目属于改装汽车制造,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视为允许类。同时项目不属于安徽省工业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中鼓励、限制及淘汰类项目中,符合安徽省工业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要求;2、项目产品为洒水车,属于专用汽车生产,于2019年1月9日取得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芜湖闵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200辆专用车(洒水车)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皖发改产业20

11、1912号)。项目建设单位芜湖闵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166万元,拥有独立的专用车设计中心和生产资质且具备一定的产品开发能力和条件,符合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9年第10号令)的要求,符合关于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发改产业20171055号)的要求。3、项目具备必要的生产厂房、存储场地及适宜、整洁的生产环境。生产组织布局合理,有适应产品生产的物流系统,区域标识明显。具有厂房、生产设备和其他生产设施的所有权。具有主要检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项目建设单位芜湖闵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166万元,设备投入2128.52万元。具备整车和专用装置的安装调试能力,具备下

12、料、机加工、焊接、内外表面装饰和防护,具备满足环保要求的封闭式涂装生产设施设备。拥有与设计开发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定员50人,从事产品开发的专业技术人员5人,设计开发收入为1502万元,不低于销售收入的2%;研发设备投入121万元。建立有适于本公司的产品设计开发工作流程、设计规范和作业指导书,建立与产品相适应的产品信息数据库。具备与所改装后的专用汽车相适应的试制、试验能力。项目主要执行标准为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洒水车(QC/T-54)、道路车辆 车辆识别代号(VIN)(GB16735)、专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QC/T252-1998)、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

13、JJ27-2012)。具备与产品质量有关的人员能力评价和考核制度,与产品质量有关的人员均应具备相应的资格、专业技能及知识。具备保证产品质量所必需的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等设备和辅助检具,并对检验设备(包括有关的程序、软件)进行控制。具备生产条件后,为涉及重要特性、安全特性、环保特性的零部件、总成,开发编制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的检验规范或检验指导书,并哪规定实施监视测量活动。对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有明确的工艺要求和控制方法,编制作业指导书,规范操作过程,并实施过程监视和测量。符合专用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2009第45号)的要求。4环境承载力及影响监测期间,项目

14、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声环境、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的环境质量均较好,可达到相应的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经预测,项目污染治理措施正常运行时,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要求。5总量指标合理性及可达性本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漆雾)0.2t/a和VOCs0.611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进入到南陵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后港河,其中COD、氨氮排放总量纳入南陵县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指标内平衡解决,故不再申请总量控制指标。6与“三线一单”对照分析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等资源消耗,项目资

15、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本项目附近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都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项目也不属于芜湖市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14年本)内的项目(部分三类工业项目以及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中规定的禁止类项目)。因此整体而言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结合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特点、工程特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重点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如下:(1)关注项目采取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具有技术经济可行性,尤其是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治理措施,同时关

16、注该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产生的影响和环境风险是否可接受。(2)关注项目实施后污染物排放总量申请情况。1.6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当地相关规划;在污染防治措施等“三同时”措施实施后,本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措施合理可行;项目建设符合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经预测,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现有的环境功能造成较大影响;公众参与过程中未有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提出反馈意见;在严格实施本次评价提出的风险防范、风险应急预案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同时,本项目的建设可进一步积

17、极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建设单位应加强环境和生产管理,在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得到切实落实和实施的情况下,从环境影响的角度上来说,本建设项目是可行的。第 2 章 总论2.1 编制依据2.1.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月12月29日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18、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实施;(10)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12月29日实施;(11)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令,2017年10月1日实施;(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修订;(1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环境保护部令第591号,2011年12月;(14)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1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

19、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2020年1月1日);(19)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工产业2010122号);(20)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21)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环办201448号;(22)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2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9.1.1施行);(24)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25)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26)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

20、1号;(27)国务院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发201517号;(28)关于落实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16190号;(29)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30)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31)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32)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号;(33)关于发布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43号);(3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令2016年第39号);(35)关于发布(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

21、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36)关于印发水泥制造等七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环办环评2016114号),2016年12月24日;(37)关于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发改产业2017105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2017年6月4日;(38)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发改委第10号令,2009年;(39)专用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2009第4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2009年7月1日;(40)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6370号;(41)关于印发的通知,环水体2017142号;

22、(42)关于印发的通知(环规财201788号);(43)国务院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发201822号);(4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18年6月24日。2.1.2 安徽省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1)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1月1日;(2)安徽省水环境功能区划,安徽省环保厅,2003年10月;(3)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9月29日修订;(4)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本);(5)关于印发的通知,皖政201389号;(6)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皖政2016116号;(7)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皖

23、政办201127号;(8)印发的通知,原安徽省环保局环评2006113号;(9)关于进一步提高环境影响评价质量的若干意见,原安徽省环保局环监200246号;(10)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函2012946号;(11)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竣工验收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1391号;(12)安徽省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环法函2005114号;(13)安徽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新增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1719号;(14)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加强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土壤环

24、境监管的通知,皖环函2018955号;(15)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皖政秘2018120号);(17)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21号);(18)安徽省环保厅关于环境影响评价阶段建设单位不需提供危险废物处置协议的函(皖环函2018782号);(19)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883号)。(20)芜湖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1)芜湖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芜湖市人民政府芜政201428号),2014.4.17。2.1.3

25、 技术导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影响(HJ964-2018);(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8)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9)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2007);(10)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

26、(HJ 2025-2012);(11)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12)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43号);(1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1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2.1.4 项目相关文件(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2)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芜湖闵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200辆专用车(洒水车)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皖发改产业201912号)(3)建设单位提供的可研等其他资料。2.2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2.2.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综合考虑本项目的性质、工程特点、实施阶段

27、(运营期)和服务退役,结合本项目所在区域相关规划及环境现状,识别出可能对各环境要素产生的影响。本项目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影响程度见表2.2-1。表2.2-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影响受体影响因素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运行期废水排放0-1LD0000废气排放-2LD00000噪声排放0000-1LD0固体废物000000事故风险-3SD-2SD-2SI-2SD00注:“+”、“-”分别表示有利、不利影响;“L”、“S”分别表示长期、短期影响;“0”、“”1、“2”、“3”数值分别表示无影响、轻微影响、中等影响和重大影影响;“D”、“I”分别表示直接、间接影响。2.2

28、.2 评价因子根据影响识别筛选确定本项目主要评价因子见表2.2-2。表2.2-2 本项目主要评价因子环境类别现状评价因子影响预测评价因子总量控制因子大气SO2、NO2、PM10、PM2.5、O3、VOCsVOCs、颗粒物VOCs、颗粒物地表水pH、COD、TP、NH3-N、BOD5COD、BOD5、SS、NH3-NCOD、NH3-N地下水K+、Na+、Ca+、Mg2+、CO32-、HCO3-、Cl-、SO42-,pH、氨氮、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数、细菌总数、水位声环境等效连续A声级等效连

29、续A声级/土壤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甲醇、醋酸、丙酮、甲醛/2.2.3 环境质量标准2

30、.2.3.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中有关规定;其中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一次值。具体环境标准值见表2.2-3。表2.2-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价因子平均时段标准值(g/m3)标准来源SO21小时平均50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日平均150年平均60NO21小时平均200日平均80年平均40TSP年平均20024小时平均300PM2.51小时平均210日平均75年平均35PM10日平均150年平均70CO1小时平均10000日平均400

31、0O31小时平均200日最大8小时平均160非甲烷总烃一次值2000根据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确定2.2.3.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所在地附近地表水体为后港河,后港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2.2-4。表2.2-4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mg/L,pH无量纲)项目单位IV类标准限值标准来源pH无量纲6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CODmg/L30BOD5mg/L6NH3-Nmg/L1.5TNmg/L1.5TPmg/L0.32.2.3.3 地下水质量标准本项目所在区域

32、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详见表2.2-5。表2.2-5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mg/L,pH无量纲)项目pH氨氮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III类6.58.50.5200.0020.050.010.001项目铬(六价)总硬度氟铅镉铁锰III类0.054501.00.010.0050.30.1项目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数细菌总数III类10002502503.0100注:pH无量纲,总大肠菌数单位MPNb/100mL,细菌总数单位CPU/mL,其余mg/L。2.2.3.4 声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所在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33、-2008)3类标准,敏感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2.2-6。表2.2-6 声环境质量标准 (dB(A)类别标准值 dB(A)标准来源昼间夜间区域声环境6555GB3096-2008 3类6050GB3096-2008 2类2.2.3.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所在地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标准,具体见表2.2-7。表2.2-7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mg/kg)项目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项目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砷601,2,3-三氯丙烷0.5镉65氯乙烯0.43铬(六价)5.

34、7苯4铜18000氯苯270铅8001,2-二氯苯560汞381,4-二氯苯20镍900乙苯28四氯化碳2.8苯乙烯1290氯仿0.9甲苯1200氯甲烷37间二甲苯+对二甲苯5701,1-二氯乙烷9邻二甲苯6401,2-二氯乙烷5硝基苯761,1-二氯乙烯66苯胺260顺-1,2-二氯乙烯5962-氯酚2256反-1,2-二氯乙烯54苯并a蒽15二氯甲烷616苯并a芘1.51,2-二氯丙烷5苯并b荧蒽151,1,1,2-四氯乙烷10苯并k荧蒽1511,1,2,2-四氯乙烷6.81293四氯乙烯53二苯并a,h蒽1.51,1,1-三氯乙烷840茚并1,2,3-cd芘151,1,2-三氯乙烷2.8

35、萘70三氯乙烯2.82.2.4 污染物排放标准2.2.4.1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调漆、喷漆及流平晾干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参照执行河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的“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及表3中“非甲烷总烃”的标准限值,喷漆产生的漆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具体排放标准详见表2.2-8及表2.2-9。表2.2-8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来源有组织(二

36、级)无组织浓度(mg/m3)排气筒高度(m)速率(kg/h)周界外浓度最高点(mg/m3)颗粒物120153.51.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2-9 河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低去除效率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监控点浓度(mg/m3)非甲烷总烃5070%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浓度限值4.02.2.4.2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接管标准进入南陵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后港河。表2.2-10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mg/L(pH无量纲)项目浓度限

37、值/接管标准标准来源排放标准pH6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COD500SS400BOD5300NH3-N/接管标准pH69南陵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COD350SS250BOD5160NH3-N252.2.4.3 噪声排放标准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2.2-11。表2.2-1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dB(A)类别标准值标准来源昼间夜间项目厂界噪声6555GB12348-2008 3类2.2.4.4 固废处理处置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

38、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中相关要求。2.3 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2.3.1 评价工作等级2.3.1.1 大气评价等级根据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结果,分别计算各污染源中各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 Pi及污染物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的规定,经估算模式计算可知各气态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最大地面浓度

39、占标率Pi计算公式为: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1h地面空气质量浓度,g/m3;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g/m3。C0i一般选用GB3095中1h平均质量浓度的二级浓度限值;对该标准中未包含的污染物,使用2.2确定的各评价因子1h平均质量浓度限值。对仅有8h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日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或年平均质量浓度限值的,可分别按2倍、3倍、6倍折算为1h平均质量浓度限值。项目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见下表。表2.3-1 项目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污染物名称平均时段标准值(g/m3)标准来源非甲烷总烃一次值2000大气污

40、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PM10日均150GB3095-2012TSP日均300根据排放参数,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推荐模型AERSCREEN进行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的判定。AERSCREEN模型的选项设置见表2.3-2,各污染物的最大影响程度和最远影响范围估算结果见表2.3-3。由表可知,本项目Pmax最大值出现为喷漆房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Pmax值为8.99%,Cmax为1.80E-01mg/m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分级判据,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表2.3-2 估算模型参数参数取值城市农村/选项城

41、市/农村城市人口数(城市人口数)369.6万最高环境温度40.5C最低环境温度-11.5C土地利用类型城市区域湿度条件中等湿度是否考虑地形考虑地形是地形数据分辨率(m)90是否考虑海岸线熏烟考虑海岸线熏烟否海岸线距离/km/海岸线方向/o/表2.3-3 Pmax和D10%预测和计算结果污染源名称评价因子评价标准(g/m3)Cmax(g/m3)Pmax(%)D10%(m)调漆、喷漆及流平晾干废气有组织非甲烷总烃20003.07E-021.53/PM104509.99E-032.22/调漆、喷漆及流平晾干废气无组织非甲烷总烃20001.80E-018.99/PM104503.28E-027.29/

42、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无组织TSP9003.36E-023.74/2.3.1.2 地表水评价等级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进入南陵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属于间接排放,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2.3-2018),间接排放建设项目评价等级为三级B。2.3.1.3 地下水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本项目为“K机械、电子 73、汽车、摩托车制造”中“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零部件生产”报告书项目,为类项目;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不属于导则中表1规定的敏感和较敏感地区范畴,该地区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设为“不敏感”;根据导则判定本项目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评价等级分级判据见表2.3-4和2.3-5。表2.3-4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分级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敏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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