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金融制度研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业产业化金融制度研究.docx(1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农业产业化金融制度研究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农业生产力的提高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民经济的增长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但是在我国家庭土地均包制度下,小农经济因为规模小、耕地零碎、科技创新贡献率低、先进生产方式难以推广、农业生产抗风险弱等原因,造成农民收益低下,甚至有“种田一年不如打工一月”的说法。纵观发达国家历史,农业兼业化、老龄化、非农化是一个必然趋势。单靠传统增产增收的唯生产力思维,不足以推动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今天我国到了农业转向的关键时期,能否创新金融制度,不仅决定着我国能否彻底解决“三农问题”的潜在危机,更决定了我国能否一举实现向现代农业大国的转型。 关键词:农业;农业产业化;金融制
2、度;创新;农民 中国农业产业化所面临的根本问题是现有“大包干”体制下,我国农业单一家庭单位生产模式无力与国际农业大国竞争,国外农产品严重冲击了我国农业生产者。以大豆为例,美国大豆出油率高、品质好、成本低,而我国人均耕地少,大豆单产量低,粮食安全和经济效益的双重考虑让我国不得不严重依赖美国大豆,中美之间每年有3000多万吨的大豆贸易,贸易额在120到140亿美元,相当于今年川普政府对华惩罚性关税贸易总额的五分之一到四分之一。我国农业单一农产品需求量过大,可替代低是严重依赖美国大豆的原因。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推动农业产业化,而纵观各国经验,农业产业化的第一步不是技术革新,而是金融制度创新,过去我国农
3、业产业化总是犯一个错误,唯生产力思想严重,总想从技术层面靠提高单产解决问题。本文参考国外发达国家经验,结合我国农业发展实际,提出了当前我国农业转型关键时期如何进行金融制度创新的问题。 一、我国农业产业化转型面临的问题 (一)缺乏对国内农产品的保护,政府扶植不够。由于人多地少,自11014年以来,日本始终保持世界第一大农产品纯进口国地位,我国和日本类似,玉米大豆等农产品都严重依赖进口。但是我国缺乏对国内农产品的保护,任由国外农产品冲击我国农业市场,很少有针对农产品的直接补贴。任何工业化必然要冲击农业经济,即使加入TPP日本依然是世界上农业保护程度最高的国家,缺乏对农产品的保护农民生产和改良农业积
4、极性就会下降,农产品品质就会下降。2022年3月25日,由于受到中美贸易战的影响,黑龙江省出台每亩新产大豆补贴300元,玉米补贴150元的政策,这是一项好政策,有利于保护国内大宗农产品,但是缺乏金融系统性的临时政策会造成原材料的上涨。总体来说,我国并没有完善的税收、保险和直接支付的金融手段来促进农业产业化。(二)农村老龄化、兼业化和非农化。农村人口老龄化和劳动力流失是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一个必然现象,以日本为例,1945到11010年代,日本农业从业劳动力下降了约65%,但农户数只降低了约32%。1945年以后日本兼业化率为50%,主要在农业内部从事第一兼业,11010年,超过80%的农户从事兼
5、业,11019年兼业率超过85%,其中第二兼业比重大幅上升,超过80%从事非农第二兼业。在美国65岁以上农业从业者多于35岁以下,平均年龄大约5年上升一岁,老龄化和兼业化促进了美国农场的大规模合并。我国有六亿多农业人口,农业从业劳动力大约在2.5亿在3亿之间,农民工进城带来的最大问题是农村“三留”人员,因为各方统计的依据和标准不同,我国农村留守人员到底有多少至今还存在争议,比较普遍认同的是我国有6000万左右留守儿童,5000万留守妇女和5000左右的留守老人。根据最新公布的全国第三次农业人口普查报告,“在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中,年龄35岁及以下的6023万人,年龄在36至54岁之间的14848万
6、人,年龄55岁及以上的10551万人。”1从这个数据可以看出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只有6000万,而55岁以上的老年劳动力是一亿人,而实际上,大部分农业劳动都是50岁以上的劳动力在做。该统计数据显示从事农业产业的只有1.2%在是大专以上学历,91.7%的人是初中以下,而其实他们当中多数人虽然填写的是初中、小学学历,实际上多数人并没有完成小学和初中的全部课程,因为我国的统计数据还不够严谨,并没有精确到小学几年级。根据最新统计数据,在3.14亿农业人口中,不到1300万人从事农业规模生产(包括雇佣人员),而其中67.7%的人从事种植业,农业产业化的水平非常低。从日本的经验我们可以看出,农业人口老龄化、兼
7、业化、非农化是一个大趋势。而所谓从留守儿童中发展农业人口后备军的想法根本就是错的,因为靠人口数量的传统“种地思维”根本不可能无法实现农业产业化。换言之,农业产业化的中心并不是“20年后谁来种地”的问题,而是如何培养现有农业人口以推动农业产业化的问题。(三)农村金融体系缺失。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缺失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缺乏外部资金支持,另一个自主资金筹集能力不足。外部资金方面:由于农民经营风险大,偿付能力弱,土地抵押权受限,无论是商业银行还是农村信用社,都不愿意贷款给农民。农村信用社支农力度不够,邮政储蓄吸收存款却不愿用于农业,小贷公司也不愿意支持风险高收益低的农业。同时农村法制建设不完善,金
8、融信用环境普遍较差,多数农民信用较好却因为保守观念不愿意贷款,而少数乐于贷款者却存在较为严重的信用风险。尤其是缺乏监管的农村金融环境,有人利用国家优惠政策套取贷款,挪用甚至骗取国家给农业产业化的扶植资金。自主筹资方面:我国农村民间融资行为因为利率高于商业银行而不受到法律保护;农村不但独立建立农业合作组织的能力,而且缺乏对资金的监督能力;政府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缺乏财政支持,而利用合作社套取国家资金的现象普遍存在。 二、日本、美国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的经验 (一)日本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支持。日本国土还没到38万平方公里,而人口曾经排名世界第五,土地稀缺,水田和旱田分别占约55%和45%左右比例,耕地灌
9、溉率仅为5%左右,森林覆盖率高达67%,依靠政府的金融支持和贸易保护,日本迅速实现了农业产业化。1961年的农业基本法对农业产业化予以支持,建立农田水利建设补贴,大工程完全政府出资,中小工程补贴程度不同,对土壤改良、农业开发、耕地水旱改作等方面补贴。农协等合作机构购买的农具和设备政府给予50%左右的补贴;对合作社的设施农业和养殖场等给予40%左右的补贴;对合作社果园等种植产业给予适当不同程度的补贴。建设保险基金,比如建立“稻作安定经营基金”,农户出稻作基准价格2的资金,政府出6,该保险政策类似于世界贸易组织的“绿箱政策”。日本农业保险内容包罗万象,从农作物、农具、家畜家禽到房屋的一切农业项目,
10、几乎所有的农业项目均在被保险的范围,保险业务均由政府补贴。日本政府将农业科研投入放在第一位,重点用财政支持补贴,免费向农民推广。日本的农业信贷政以利息补贴为主2,国家财政补贴农民的优惠利息,并利用农协吸收农户存款,发放各种农业补助和长期低息贷款。信用事业和保险事业是农协的两大事业部(另外两个是销售事业和购买事业),推行农业产业化以来,保险事业部和信用事业部的业绩持续增长,而购买事业和销售事业却出现了下降。日本制度贷款主要有三种:商业银行贷款,由政府担保;农协吸存资金,财政发放利息补贴、损失补贴,同样政府债务担保;国家金融机构发放的农业补贴。农业信贷解决了小农户购买农业机械和生产资料时的困境。今
11、天中国和日本面临一样的环境,所以可以建立合作社,从合作社贷款购买农具、化肥、机器、种子、农药,克服零散生产的弱势地位。日本农业金融系统包括两部分,一个是农林渔业金融公库(执行政府农业产业化政策的部门),另一个是基层农协金融部(面向农户、自负盈亏)、县信用农协联合会(协调统筹全县信贷资金)、全国农林中央金库(统筹农协资金、调节政府和其他金融机构信贷)。政府不但给这些金融机构利息补贴,还给予免税支持,对利率、资本充足率予以优惠,信用保险上财政和农协出资比例是1:2,并且建立了一系列征信措施,保障信用安全。(二)美国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支持。美国农业协会和日本不同,无论是经济上还是政治上都是严格独立于政
12、府,主要包括供销社、信贷社和服务社三类。政府对农业采用高额补贴政策,给予税收豁免权,并且给信贷社发放优惠贷款利率,最早是以土地抵押。美国农业产业化的繁荣应该最早归功于1826年的宅地法,该法律确保农民创办农场的基础权利,后来亚当斯法到农业调整法等一系列法案都是用公共财政促进对农业投入和补贴。美国农业信贷项目包括产权和经营权贷款,前者帮助农民改良土地、扩建农场、建造农业设施等等,贷款直接金额不得超过30万美元,还款期最长40年,但农家信贷管理局可以额外帮助提供同等额度的担保贷款。经营贷款用于购买各种生产资料和经营设备,直接贷款金额不能超过10万美元,还款期7年,但农家信贷管理局可以提供20万的担
13、保贷款。美国重点以土地为抵押进行担保贷款,农具、农机、农产品都可以作为贷款抵押物。美国农民以自由结社见长,以企业家方式经营,以合作社利润留成方式进行融资,社员自己出资募集原始资金,根据股份进行分红,因为美国对非营利性组织免税,因此合作社可以获得一定的市场优势,给融资带来更大的方便。这种不以政府主导的融资方式好处在于以市场为导向,以利润为中心,有利于提高合作社的运营效率,避免了日本农协政府干预过多,效率低下的问题。目前在我国农村推动产业化经营的一般都是地方企业为主,而目前农业合作社普遍缺乏效率,因此,参照美国模式,明细股权,按利润分配也有一定的意义。 三、我国农业产业化金融模式创新的建议 (一)
14、完善法律支持土地流转,农业开发和资源利用。1.农业金融相关立法。土地关系决定产业化结构,参考日本农地法的经验逐步开放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限制,为土地租赁和流转限制松绑。建立农业委员会监督机构,限制农民不合法的土地买卖和使用,保护土地等农业资源,并且对食品安全进行检测和控制。农业立法应注重农产品价格支持和稳定,着眼于供求关系,制定农产品贸易援助方面的法律,立足于扩大出口,对农产品小额信贷公司立法监管,以稳定供求协助销售。农业调整方面立法:制定灵活的价格支持政策,农产品严重价格下跌时,直接补贴农民,减少种植面积。资助农民用剩余农产品进行工业生产,可以用海关收入等资金支持出口,并且配合进口限额管理
15、措施。对于比如战争等特殊需要给予农产品价格支持。农业补贴方面,对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创业、环保、植树造林等方面进行立法。农业保险立法和农业灾害救助立法结合,确保在大面积疫情爆发时农民能得到补偿。2.税收补贴立法。严格来说税收政策和投入支持属于财政政策,但是农业产业化必须有财政的强力支持,尤其是像中国这样农业严重依赖于政府主导的国家。因此国税体系必须进行系统改革。我国已经免除农业税,但是农业产业化过程中一定产生各种经营税,应该适当减少税种,降低税额,并且给予补贴,在农产品市场工作于求的时候,可以适当提高税额,控制生产。(二)政府要以财政手段支持农业产业化金融。政府向农业投资确保农业资金充裕,以财政资
16、金建立农业产业专项贷款,比如农林牧渔贷款用于兴修水利购买农业设备,农业改良贷款用于合作社部门建立、农业实施开发和新模式技术推广,农业技术贷款用于购买设备、培育品种、推进机械化。政府长期贷款要坚持低利率原则,优惠贷款利率由政府补贴。贷款项目要扩大到农产业化的各个方面,比如生态保护、垃圾处理、资源回收、农村循环经济,以及农业从业人员住房、租房贷款等等。国家应该支持国有科研单位、民间农业机构和大学农业院所进行农业产业化科学研究,并且免费向农户推广农业生产方面的信息。鉴于农产品季节性波动,政府可以购买一部分农产品储藏,或者支付农民储备费用,避免收获季节集中上市造成价格下跌。在农产品市场过剩时,政府可以
17、通过购买农民剩余农产品的方式援助发展中国家,或者加工成食品、饲料销售。国家财政资金重点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农业技术革新和农业改造项目,将农业经营项目的贷款留给地方金融机构,明确分工,确保大型基础项目落实到位。而生产资料的购买,经营活动的资金都由地方农业贷款机构和合作社共同主导。(三)建立合作社金融机构促进农村商业贷款。1.给民间借贷法律保护,发展合作金融。适度开放民间借贷,提高利率,给予民间借贷合法性,并且强化监管,落实用途。充分利用民间建立金融合作组织,并且通过引入保险政策的方式吸引农民参加,将农村传统借贷的资金引入到合作金融领域当中。2.鼓励多元化筹资渠道。鼓励农民自由组建合作社筹资,并且按
18、照股权分配利润,农业合作社进行企业化管理,但给予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单靠财政支持,村民不参与入股,会造成效率低下甚至国有资产流失,因此应该鼓励村民入股,通过发行债券和股票集资,并且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3.建立农业现代化专门融资机构。可以由政府主导,农行牵头,信用社和邮政等部门参与,以地方合作社为主体,建立一个专门的农业贷款机构。扩大贷款抵押项目,可以以土地、房屋、农场、农产品或者加工厂抵押的方式,扩大贷款范围,制定农业产业化贷款项目标准。对于农业经营的小额贷款,简化审批程序,(四)强化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我国农业产业化金融发展最大的问题就是农业金融项目专项贷款落实不到位,比如利用三户联保骗取资
19、金,甚至利用合作社优惠政策套取资金,所以必须要强化监管机制,加强对信贷部门的监督。农村合作社可以自己建立监管部门,对当地农业信贷进行监督。同时在农村建立征信系统,强化农业贷款黑名单管理。 任何国家农业产业化都要先以财政支持发展农业科研事业、革新农业技术,免费推广给农民,并且对农业规模化生产予以税收补贴、直接补贴和政策补贴,并且给予优惠贷款利率。推进我国农业产业化必须要建立农业合作组织,针对当前我国农业合作组织套取资金的现状,本文建议农业合作社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出资,生产资料购买可以土地承包权入股,而经营投资可以向合作社贷款,也可以自己投资入股,以股份划分合作社权益,利用社员股东大会对农村信贷和合作社经营进行监督。 第13页 共13页第 13 页 共 13 页第 13 页 共 13 页第 13 页 共 13 页第 13 页 共 13 页第 13 页 共 13 页第 13 页 共 13 页第 13 页 共 13 页第 13 页 共 13 页第 13 页 共 13 页第 13 页 共 1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