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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有关劳动合同锦集6篇 全部无效 依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无效劳动合同的表现形式为: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2)实行欺诈、威逼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假如订立劳动合同时,当事人一方有意隐瞒真实状况或有意制造假象欺瞒对方,致使另一方上当受骗,造成与实际状况不符的相识和推断,从而同意订立的劳动合同,则属于实行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威逼手段,指当事人一方用可能实现的危害对方人身或财产平安的行为相要挟,迫使对方违反意愿而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无论是实行欺诈手段还是威逼手段,所订立的劳动合同都违反了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它的后果是侵扰了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因而这种劳动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2、 部分无效 部分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其部分条款无效的合同。依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假如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旧有效。” 另外,依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也就是说,劳动合同的无效不能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 民事责任 用人单位有过错的 劳动部于1995年5月制定了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方法,该方法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缘由订立无效的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按下列规定赔偿劳动者损失:(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
3、25%的赔偿费用; (二)造成劳动者劳动爱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爱护津贴和用品; (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保险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供应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供应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持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对于上述规定中有关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赔偿,鉴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有相关规定,应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予以执行。 劳动者有过错的 对于因劳动者的过错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根据民法通则所
4、确立的实际损失原则,担当赔偿责任,赔偿因其过错而对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干脆经济损失。这里要指出的是,在对劳动者追究民事赔偿责任时,要贯彻以下原则:一是赔偿与教化相结合的原则。在责令有过错的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的同时,要注意对其进行思想教化。承办案件的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对有过错的劳动者要进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宣扬,做耐性的思想教化工作,使其真正相识到行为的危害性,这不仅有利于提高劳动者遵守法律的自觉性,而且能增加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的主动性。二是合理赔偿原则。所谓合理赔偿,是指在查请案件事实,确认用人单位的确因为劳动者的违法行为而实际存在经济损失的前提下,依据劳动者的过错程
5、度、情节轻重、责任大小、认错看法好坏、实际承受实力等综合认定劳动者实际应担当的赔偿费用,以确保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劳动合同 篇4 甲 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住 址: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使 用 说 明 一、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仔细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需严格履行。 二、劳动合同必需由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职工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晰;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其类别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
6、标准明确约定。变更的范围及条件可在合同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约定。 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注明并约定其详细内容。 六、约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要详细明确,并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可以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单位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平安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八、双方经协商一样后,对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条款的
7、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明确,或经协商一样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九、签订劳动合同时请运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需清晰,并不得单方涂改。 十、本文本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运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同等的原则,经协商一样,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的类型为:_。期限为:_。 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 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年_月_日起。 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详细为:_。 二、试用期 其次条 本
8、合同的试用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第三条 录用条件为:_。 运用提示:当事人双方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合同期限内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约定属于选择性约定。试用期内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须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 法规示要: 1、劳动法其次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
9、,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3、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工作内容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 。 第五条 甲方因工作须要,根据诚信合理的原则,向乙方说明状况后,可以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运用提示:甲方应以适当的方式向
10、乙方说明新岗位的有关状况及调动的详细理由。 四、工作时间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工时制,详细为:_ 。 运用提示: 现行法定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当事人应明确选择其中之一。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甲方支配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须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别缘由须要延长工作时间的,
11、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七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平安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需建立、健全劳动平安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平安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平安卫生教化,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削减职业危害。 2、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需为劳动者供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平安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12、。 3、劳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需经过特地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4、劳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需严格遵守平安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平安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指责、检举和控告。 5、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平安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指责、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 甲方为乙方供应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平安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九条 甲方
13、应依据自身特点有安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平安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化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仔细参与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化培训。 五、劳动酬劳 第十条 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_。 运用提示:企业工资计发一般有计时或计件两种形式,当事人可从下列方式中任选一种: 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元。 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计件单价为_。 运用提示: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大多数从事此类岗位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4、。 2、依据上海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一、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二、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三、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别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四、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3、劳动合同法其次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 甲方每月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运用提示:甲方要建立健全工资管理制度,运用规范的工资单及签收形式,作好各项必要的台帐记录。 法规示要
15、: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十二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根据甲方的工资安排制度确定。 法规示要: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安排应当遵循按劳安排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安排方式和工资水平。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刚好足额支付劳动酬劳。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酬劳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16、第十三条 甲方支配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支配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酬劳。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酬劳: 支配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酬劳; 休息日支配劳动者工作又不能支配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酬劳; 法定休假日支配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酬劳。 2、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与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
17、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支配加班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与社会保险。 运用提示:本市社会保险包括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小城镇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等类型,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参与社会保险的状况。 第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甲方为乙方供应以下福利待遇:_ 。 运用提示:甲方为乙方供应特别待遇的,可在合同中另
18、行约定。 七、劳动纪律 第十八条 甲方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各项规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进行公示,并组织乙方学习;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变更后,应刚好告知乙方。 法规示要: 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十九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平安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惜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赐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十一、经济补偿 十二、补充条款和特殊约定 十三、违反
19、合同的责任 十四、其他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托付代理人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劳动合同 篇5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居处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酬劳;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爱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
20、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隐私、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本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以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的事项。 由于相当一部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于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应具有哪些内容缺少必要的学问和阅历,随意签订了劳动合同,而合同的内容不规范、不完善,从而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影响劳动关系的*稳定。因此本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和可备条款,使劳动合同能够明确、全面、详细,更好的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必需具
21、备的内容。在法律规定了必备条款的状况下,假如劳动合同缺少此类条款,劳动合同就不能成立。我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爱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酬劳;(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本条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删去了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同时增加了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职业病危害防护等内容。 1、用人单位的名称、居处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了明确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一方的主体资格,确定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劳动合同中必需具备这一项内容。 2、劳
22、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为了明确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一方的主体资格,确定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劳动合同中必需具备这一项内容。 3、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是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时间界限,即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可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是建立劳动关系,但建立劳动关系必需明确期限的长短。劳动合同期限与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内容、劳动酬劳等都有紧密关系,更与劳动关系的稳定紧密相关。合同期限不明确则无法确定合同何时终止,如何给付劳动酬劳、经济补偿等,引发争议。因此肯定要在劳动合同中加以明确双方签订的是何种期限的劳动合
23、同。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所谓工作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即劳动者详细从事什么种类或者内容的劳动,这里的工作内容是指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或职责。这一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核心条款之一,是建立劳动关系的极为重要的因素。它是用人单位运用劳动者的目的,也是劳动者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劳动酬劳的源由。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条款应当规定的明确详细,便于遵照执行。假如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工作内容或约定的工作内容不明确,用人单位将可以自由支配劳动者,随意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难以发挥劳动者所长,也很难确定劳动者的劳动酬劳,造成劳动关系的极不稳定,因此是必不行少的。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地,是劳动者从事劳动合
24、同中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地点,它关系到劳动者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劳动者的就业选择,劳动者有权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知悉自己的工作地点,所以这也是劳动合同中必不行少的内容,合同范本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是指劳动时间在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中,必需用来完成其所担负的工作任务的时间。一般由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肯定时间内(工作日、工作周)应当完成的工作任务,以保证最有效地利用工作时间,不断的提高工作效率。这里的工作时间包括工作时间的长短、工作时间方式的确定,如是8小时工作制还是6小时工作制,是日班还是夜班,是正常工时还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是综合计算工时制。在
25、工作时间上的不同,对劳动者的就业选择、劳动酬劳等均有影响,因此成为劳动合同不行缺少的内容。 休息休假是指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的劳动者按规定不必进行工作,而自行支配的时间。休息休假的权利是每个国家的公民都应享受的权利。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休息休假的详细时间依据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工作种类、工作性质、工龄长短等各有不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约定休息休假事项时应当遵守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劳动酬劳。劳动合同中的劳动酬劳,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后,因供应了劳动而取得的酬劳。劳动酬劳是满意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物质文化生活须要的主要来源
26、,也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当得到的回报。因此,劳动酬劳是劳动合同中必不行少的内容。劳动酬劳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安排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安排形式; (2)工资支付方法; (3)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安排方法; (4)工资调整方法; (5)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 (6)特别状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方法; (7)其他劳动酬劳安排方法。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酬劳条款的约定,要符合我国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 7、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政府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由劳动者,劳动者所在的工作单位或社区以及国家三方面共同筹资,帮助劳动者及其亲属在遭受年老、疾病、
27、工伤、生育、失业等风险时,防止收入的中断、削减和丢失,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由国家成立的特地性机构进行基金的筹集、管理及发放,不以赢利为目的。一般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保险强调劳动者、劳动者所在用人单位以及国家三方共同筹资。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劳动者供应基本生活保障的责任。劳动者所在用人单位的缴费,使社会保险资金来源避开了单一渠道,增加了社会保险制度本身的保险系数。由于社会保险由国家强制实施,因此成为劳动合同不行缺少的内容。 8、劳动爱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爱护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平安事故,实行各种措施来保障劳动者的
28、生命平安和健康。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各种担心全、不卫生因素,如不实行措施加以爱护,将会发生工伤事故。如矿井作业可能发生瓦斯爆炸、冒顶、片帮、水火灾难等事故;建筑施工可能发生高空坠落、物体打击和碰撞等。全部这些,都会危害劳动者的平安健康,阻碍工作的正常进行。国家为了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平安和生命健康,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劳动爱护,用人单位也应依据自身的详细状况,规定相应的劳动爱护规则,以保证劳动者的健康和平安。劳动条件,主要是指用人单位为使劳动者顺当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为劳动者供应必要的物质和技术条件,如必要的劳动工具、机械设备、工作场地、劳动经费、协助人员、技术资料
29、、工具书以及其他一些必不行少的物质、技术条件和其他工作条件。职业危害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如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而对生命健康所引起的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照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瞒。此外,职业病防治法中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护中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建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实行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爱护;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
30、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担当责任;必需采纳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供应个人运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学问,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运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运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职业危害防护的义务。 劳动合同 篇6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企业地址: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本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有关劳动合同法律、法定的规定,甲乙双方根据“合法,公允、同等自愿,协商一样诚恳
31、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定劳动关系。 一、 合同市期限: (一)甲乙,双方商定,采纳下列第 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 1、有固定期限:从月 2、无固定期限:从月 3、以完成肯定的任务为期限:从 (二)试用期约定,采纳下列第种形式: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个月,从日止。 在试用期内,甲方认为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将向乙方说明理由后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1、违反诚恳守信原则,在应聘的时候,乙方未告知自己的与工作相关的信息,包括自己 的教化信息身体状况,工作经验,联系方式与家庭地址和户口信息等; 2、乙方的技术及实力不能符合甲方或用工单位聘请时对岗位职
32、责的描述; 3、乙方的用工手续不完备给甲方的录用办理带来影响的:如未履行完毕与上家单位的竟业限制约定,未办理自由职业者缴纳退出手续:未在指定时间提交甲方须要的必备资料等: 4、乙方不能达到用工单位对所担当的岗位的要求:(详见员工手册及岗位说明) 5、乙方不能通过甲方进行的背景调查或者在履历中有弄虚作假的行为: 6、乙方在试用期内因身体状况发生改变,无法供应正常工作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行为: 8、在试用期满未通过实际用工单位的“转正考核” (三)在试用期,乙方如离职必需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并做好工作交接,以便甲方和用工单位支配员工接替乙方的工作。 二、工
33、作地点、内容: (一)甲方聘请用乙方从事 工作。 (二)甲方依据经营须要,以及乙方的实际实力(专业,工作,体力)可适当临时性调整,所谓临时性调整是不对本合同相应条款修改的调整。乙方依据甲方支配的工作支配的工作内 容和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地完成任务并接受甲方的考核。假如甲方欲乙方做出非临时性的调整,将乙方协商并达成一样看法后修该本合同条款中的全部或部门予以实施。 (三)甲方可以依据工作支配须要,临时性的进行短期岗位互换学习,所谓短期岗位互换学习是甲方企业发展须要,员工成长须要的基础上建立的企业管理机制,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6个月 (四)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甲方可以依据工作支配须要,临时性的调整
34、乙方工作地点,原则上不能超过6个月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五)乙方应仔细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三、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每周不超过小时。每周休息时间不得少于1日。 2、不定时工时制, 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前提下,乙方自行支配休息时间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在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若乙方起先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样的,以入职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为合同为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终止时间依次顺延,并在到岗位时变更合同期限。
35、四、劳动酬劳: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安排制度,并告知乙方。乙方所在岗位执行下述工资计发形式 A. 计时工资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资为元,津贴资),效益部分随用工单位效益状况及薪资计发标准进行调整:其中试用期工资为 元。 B. 其他工资形式: (二)甲方依据乙方的出勤率计算乙方的应的工资后,代扣国家法定规定的社会保险,公积金个人应缴纳部分和个人所得税后,于每月日与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三)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酬劳,乙方的工资是在同时满意出勤纪律,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基础上上获得而定劳动酬劳 。 (四)甲方未刚好足额支付劳动酬劳的,乙方可以解决劳动关系,但是必需
36、是乙方书面通知甲方,但下面两种状况不包含在内: A、由于银行工资系统发生故障或乙方供应的银行工资卡发生故障,导致乙方未刚好按时领取酬劳的; B、由于乙方提前解除本劳动合同,乙方未按规定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物品及财务的归还) C、由于乙方未书面通知甲方,所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如旷工,迟到等违反劳动纪律造 成的经济惩罚。 (五)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别状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执行实行先申请,后审批,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书面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六)甲方有权依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酬劳方法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并经双方协商一样后
37、执行。 (七)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 五、社会保障: (一)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与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甲乙应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但需乙方主动协作,且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缴纳:乙方保证其将刚好向甲方递交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外劳力综合保险的有限凭证,如因乙方延时递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乙方应担当相应责任。 (三)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赐予乙方享受医疗期盼遇。 (四)乙方患有职业病,因公负伤的,甲方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执行。 (五)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38、 六、劳动防护、职业爱护: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爱护规定,供应符合国家卫生平安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爱护乙方在生产中的平安和健康。 (二)甲方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的特别劳动爱护工作。 (三)乙方从事 作业,可能产生 职业危害,甲方应实行防护措施,并每年组织乙方健康检查 次。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平安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安排生育的有关规定。乙方保证其向甲方供应的全部信息
39、,资料,证明等均属真实、有效,并担当相应之责任乙方同时保证个人信息有改变时刚好通知甲方,如未刚好通知造成的后果并及对拒绝甲方EMS送达的材料等信件而造成的乙方担当责任。 八、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样,可以变更合同,变更采纳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各执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样,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可同;乙方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供应劳动爱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刚好足额支付劳动酬劳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40、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状况下订立或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的法定责任,解除乙方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法律、行政规定乙方可以马上解除合同的其他的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逼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乙方人生平安的,乙方可以马上解除劳动合同,不须要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41、2、严峻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峻失职,假公济私,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因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反真实的意思的状况下订立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追究刑事案件责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支配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
42、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的重大改变,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裁减人员二十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职工工人数的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因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状况,在听取工会或者只职工看法而,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峻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经济状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合同期限满期的: 2、乙方起先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甲方确定提前解散的; 5、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经济补偿 第29页 共29页第 29 页 共 29 页第 29 页 共 29 页第 29 页 共 29 页第 29 页 共 29 页第 29 页 共 29 页第 29 页 共 29 页第 29 页 共 29 页第 29 页 共 29 页第 29 页 共 29 页第 29 页 共 2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