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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5篇) (篇一) 为仔细实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暨新农村建设现场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推动殡葬改革,整治无序无度造坟等乱象,推动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乡村振兴发展,依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贵办发【*】5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实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节约土地资源、爱护生态环境、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宗旨,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分类实施、整体推动”的原则,把深化殡葬改革,加强殡葬公共服务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相结合,加快推动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行遗体火
2、化入墓安葬,摈弃丧葬陋俗,提倡移风易俗、厚养薄葬、文明节俭治丧新风,为我乡经济社会发展,供应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主动稳妥地推行文明节俭治丧新风,破除丧事大操大办、盲目攀比、建大墓豪华墓、活人墓、薄养厚葬等陈规陋俗和不良社会风气,基本实现六个“一百零一分一百零一”即:全乡辖区内遗体火化率101%,棺木处置率101%,规划区迁坟入墓率101%,“三沿六区”(即:“三沿”是指沿铁路、马路主干道两侧可视面、河流主干道沿线两侧可视面;“六区”是指集镇规划区、风景区(旅游规划区)、自然爱护区、文物爱护区、饮用水源爱护区、农田爱护区)可视范围内乱埋乱葬坟墓和“村中坟、田中坟”迁移整治到位率101%,农
3、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安放设施)建设覆盖率101%,村红白理事会建立覆盖率101%。 三、主要任务 1.大力推动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将乡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纳入乡村建设规划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布局,做到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各村根据本辖区内实际骨灰安葬服务需求,规划建设村组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乡本级将拟10亩左右公益性公墓;各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模一般限制在3亩以内;自然村限制在1亩以内。公益性公墓墓穴碑面设计统一采纳卧式碑面,单人墓不得超过0.6平方米,双人墓不得超过1平方米,墓区内要根据公墓建设要求植树、绿化、设置通道、墓道、停车场等人性化附属设施。 2.组织开展“治陋治乱”专项整治。各村
4、要以堵住土葬源头为基础,加强本区域内棺木回收、殡葬用品个体经营户及民间殡葬从业人员管控工作,整治乱埋乱葬和办丧扰民,树立文明丧葬新风。 3.稳步提高遗体火化入墓率。依法稳步推动遗体火化和骨灰入墓安葬,消退遗体干脆土葬和骨灰装棺再葬,主动推广节地生态安葬。 四、工作步骤 本着“突出重点、主攻难点、分段实施”的原则,主动稳妥的推动全乡绿色殡葬改革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6月底前) 1.成立机构。成立以政府乡长为组长,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民政所,程金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组成人员从各部门抽调人员集中统一办公。
5、 2.科学规划。各村要把推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村组建设及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以村委会、自然村为单位科学选址,按时按质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选址、申报和建设工作。 3.广泛宣扬。各村要召开动员大会,部署殡葬改革有关工作,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利用微信、短信、宣扬展板等平台,实行悬挂标语、印发宣扬单、发布公告、致群众信等形式,大力宣扬殡葬政改革策法规及惠民殡葬奖补制度,营造深厚的殡葬改革氛围,使绿色殡葬改革家喻户晓。 (二)调查摸底阶段(2022年7月1日至7月14日) 全面组织开展对辖区内风水地理从业人员登记造册;对辖区内全部棺木工匠、棺木经销商和棺木店铺进行全面登
6、记造册;对辖区村民家中存放的棺木进行调查摸底;对“三沿六区”可视面坟墓全面调查摸底;明确山主、界址、坟主等事项,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全部摸底状况7月15日前报乡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12月底) 1.实施公墓建设。*年9月30日前,原则上完成行政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依据实际状况,敬重群众意愿,报乡领导备案后,经市领导小组同意,可建自然村公墓、自然村联建公墓。 2.棺木回收处置。各村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全面实施棺木回收处置,对凡在*年9月30日之前主动上交棺木的,赐予每具棺木2000元奖补,逾期上交的一律不予奖补,基本实现全市
7、棺木处置“三无”目标,即:村民家中无棺木存放,从业人员无棺木工匠,流通市场无棺木销售。 3.全面实施火化。*年10月,适时实施全面火化,全乡范围内不分身份、不分地域,亡故人员一律实行遗体火化,不得遗体土葬和骨灰装棺再葬,丧事活动不得大操大办。建立健全亡故人员报告制度,形成快速反应机制,做到村组一旦有人死亡,村组干部第一时间上户引导火化和丧事简办,并要求将骨灰进入公益性墓地(骨灰堂)集中安葬。 4.整治丧葬陋俗。各村要督促风水地理从业人员、墓具制作(刻字)等殡葬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殡葬从业承诺书,规范从业;治理“三沿六区”乱埋乱葬,仔细组织开展“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乱埋乱葬坟墓和“田中坟、村中坟”迁
8、移整治工作,将坟墓迁移进公益性墓地内,奖补2000元每穴;对无法迁移或无主坟可实行平坟就地卧碑掩埋并植树种草,确保今后在“三沿六区”内无新建坟墓的出现;整治村组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建灵棚、办丧扰民、沿街游丧、抛撒纸钱、燃放鞭炮、焚烧祭品等行为,引导村民在殡仪馆或集中治丧场所(村活动中心)办理丧事。 (四)常态管理阶段(2022年元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各村要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仔细履职。殡葬执法部门要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刚好发觉,严厉打击,防止反弹。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把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同生态文明建设、新农村建设
9、、精准扶贫、扫黑除恶等重要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纳入村两委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目标管理和年度工作考核。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殡葬改革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包村领导为干脆责任人,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详细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上下联动机制。各村要明确殡改信息员,负责辖区内殡葬信息收集和上门劝导,做到早发觉、早制止,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加大资金投入。各村委会本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用地按国家相关标准赐予征地奖补,骨灰堂建设按每平方米300元予以奖补,公墓建设每穴补助1010元。整治期间迁移遗骸的基本火化费用予以减免。 3.严格墓地管理。公益性墓地是为本辖区村民供应骨灰安
10、葬服务的公共墓地,不得从事任何营利性经营活动。公墓投入运用后,可以收取必要的墓穴建设管理费用,收费标准由村民理事会确定,所收取的费用全部用于公墓维护和管理,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安排。公墓运用必需做到“三个严禁”:严禁托付承包给个人或其他单位经营管理,严禁建设超规格、豪华、家庭墓地,严禁炒买炒卖墓穴。 4.党员干部带头。切实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推动殡葬改革,即党员干部“六带头”:带头实行遗体火化,节约土地资源;带头实行生态安葬,爱护生态环境;带头实行节俭治丧,提倡文明新风;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传承先进文化;带头治理乱埋乱葬,爱护绿水青山;带头提倡殡葬改革,弘扬新风正气。乡村干部要加强对亲属和本单
11、位工作人员办理丧事活动的约束,主动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对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提示、早制止、早订正,决不允许对违法违规殡葬行为听之任之甚至包庇纵容。大力宣扬党员干部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传播社会正能量。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曝光负面案例,努力营造有利于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5.强化责任追究。将殡葬改革工作列入各村年度考核内容。各村要把殡葬改革工作纳入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把完善殡葬设施、优质殡葬服务、规范殡葬市场、文明丧葬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乡村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对有村级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而不集中安葬的且存在乱埋乱葬现象的新农村建设点,不能通过年终检查验收。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12、办公室实行日调度、周督查、月通报制度,对各村履职状况进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各村工作进展状况进行排名,连续三次排名后三名的,启动问责机制。党员、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未按规定执行殡葬政策,干扰殡葬改革搞封建迷信活动、利用丧事借机收敛钱财的,由乡纪委赐予党纪政纪处分。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试行,耳口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有对本方案最终说明权。 (篇二) 深化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看法(青政发*29号)和城阳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法,进一步推动全街道殡葬改革工作,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仔细实行党中心、国务院关于深化移风易俗推
13、动殡葬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强化殡葬服务、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街道殡葬综合改革顺当完成。 二、任务目标 (一)墓地数量摸排核实。由各社区马上开展对社区内坟墓的摸排核实,对现有的坟墓分类别进行统计,包括墓地数量、位置和墓穴数,做究竟子清、状况明。(完成时限:*年5月底) (二)坟墓定位。由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聘请有定位资质的软件公司对各社区现有坟墓逐一进行定位,并对定位状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建立社区的坟墓状况数据库,编制分布图。(完成时限:*年6月底) (三)怀念堂骨灰格数清查。由各社区对本社区已迁入怀念堂存放的骨灰格数进行清查并建立台账,以
14、后新安放骨灰必需严格进行登记。(完成时限:*年10月底) (四)迁坟入室。各社区要建立迁坟入室工作台账,明确工作任务、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年6月1日后,新增骨灰一律进怀念堂安放(东片接着放入南万怀念堂,其他片放入中华埠怀念堂),2022年5月1日之前全部完成迁坟入室和散乱坟头整治工作任务。(完成时限:2022年5月1日前) (五)怀念堂增扩建。针对街道怀念堂建设不足的问题,增加供应实力和服务水平,打造2-3个生态化整治示范点。安排对南万、中华埠怀念堂进行扩建和修理,在金岭西片新增1处怀念堂,并于2022年10月1日前投入运用。(完成时限:2022年10月1日前) (六)移风易俗。各社区成立
15、相应的红白理事会,由社区书记兼任会长,成员由3至5人组成。根据一切从简、文明办事的原则,全程参加、帮助事主举办文明节俭的丧葬活动;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服务和殡、葬、祭活动有机连接,推动移风易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完成时限:*年5月底) (七)丧事简办。各社区要根据取消家族自己办丧,提倡红白理事会全程办理;取消穿白大褂,提倡戴白花、黑纱;取消吹鼓手,提倡放哀乐;取消摆筵席,提倡大锅菜;取消摆祭,提倡节俭吊唁;取消各类扎彩,提倡节俭祭祀的“六取消、六提倡”原则,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丧事操办详细标准,报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备案。(完成时限:*年5月底) (八)文明祭祀 推行无火祭祀,严禁制造、销售、抛撒
16、和焚烧各类丧葬祭祀物品。提倡以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等方式追思缅怀故人。社区应组织群众开展集体共祭、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祭祀活动,引导群众到怀念堂开展集中祭祀。(完成时限:2022年5月1日前) 三、相关要求 (一)街道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实施、部门协作、属地管理”的殡葬改革管理工作新机制。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担当组长、分管领导担当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棘洪滩街道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由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统一召开街道殡葬改革动员部署大会,传达有关殡葬改革的政
17、策要求,做好宣扬发动工作和各项支配部署。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统筹协调解决街道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殡葬改革任务。加强对社区的指导、监督和考核,与社区签订殡葬改革目标责任状,将殡葬改革完成状况同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工资待遇和表彰嘉奖紧密挂钩。 (二)各部门根据责任分工抓好落实 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制订推动殡葬改革和加强殡葬设施管理的看法、措施,牵头对各社区、各部门履行职责状况进行督导,负责会同相关部门查处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和违规销售墓地行为。棘洪滩国土所负责查处占用耕地、林地建立坟墓及未经批准擅自由森林内和距
18、离森林边缘五一百零一米范围内,焚烧丧葬祭祀物品德为,并协作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和违规销售墓地行为。棘洪滩市场监管所负责查处制造、销售丧葬祭祀迷信物品德为。棘洪滩综合执法中队负责查处在城区绿地范围内焚烧丧葬祭祀物品、筑坟危害城市绿化等行为。街道综合治理中心负责协调督促责任单位做好因殡葬改革工作引发的信访问题。棘洪滩派出所负责查处在道路、广场、居民楼院等公共场所抛撒、焚烧丧葬祭祀物品及在怀念堂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查处丧事活动中妨害公共秩 序、危害公共平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及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行为。 (三)各社区按要求推动殡葬管理 社区在街道的指导下,召开党
19、员、居民代表会议或户代表会议,刚好对殡葬改革工作进行动员和支配。发布坟墓治理迁移公告,组织入户签订坟墓治理迁移协议,做好治理迁移的全程监督。做好集体土地的监管、看护工作,严禁偷埋骨灰,对违规行为要刚好发觉、刚好制止。将殡葬改革内容纳入居规民约,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探讨制定丧事服务流程,引导居民丧事简办、文明出殡,刚好发觉和制止不按要求将骨灰安放怀念堂和违法违规修建、销售墓穴行为,按时完成散乱坟墓治理迁移和违法建设销售墓穴治理任务。党员、干部从自身、自家做起,带头宣扬移风易俗,带头节俭操办婚丧事,带头文明低碳祭扫。 (四)加大宣扬舆论引导 街道相关部门加强殡葬工作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主动
20、、适时发声,统一对外宣扬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大力宣扬殡葬改革先进典型,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用典型案例教化警示社区干部群众,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篇三) 为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依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省殡葬管理条例和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看法的通知(临办发*3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仔细实行党中心、
21、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以推动殡葬改革为牵引,以满意人民群众殡葬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殡葬服务实力和水平为保障,以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整合资源、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深化改革,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增进人民福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加,节约资源、爱护环境,注意引导、创新发展,分类指导、统筹推动的基本原则,坚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建立健全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和现代殡葬治理体系为抓手,着力推动全县殡葬管理法治化、骨灰
22、和遗体处理生态化、惠民殡葬和奖补制度化、殡葬服务标准化,大力提倡移风易俗,树立“文明节俭治丧、生态节地安葬”的新理念、新风尚,培育形成齐抓共管,群众自觉参加的惠民、节地、生态、绿色殡葬新格局。 (三)目标任务。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加快殡葬执法和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基本实现“文明殡葬、移风易俗,简朴节俭殡葬方式得到认同遵守;惠民殡葬、救困助难,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得到有效落实;人文殡葬、公益规范,城乡殡葬服务保障水平全面提升;绿色殡葬、爱护环境,节地生态葬法比例逐年提高;法治殡葬、强化监管,违法违纪殡葬活动得到有效限制”。力争到2022年末,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或遗体安葬区划定覆盖全部乡镇、村、组,全
23、县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35%以上,火葬区火化率、骨灰入公墓(堂、塔)安葬率达到或接近101%。 二、重点工作 (一)全面推动殡葬改革。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必需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按部就班、分步实施的原则,着力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提倡节地生态葬。仔细落实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的划定范围,依法推行遗体火化、骨灰或遗体公墓内集中安葬,推广节地生态安葬方式,严格禁止占用耕(林)地安葬。依据*市民政局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市火葬区划定的通知(临民发*61号)精神,我县火化区划定范围是:凤山镇、小湾镇、大寺乡、勐佑镇、洛党镇全部社区及行政村,诗礼乡诗礼村、古墨村,新华乡新华村,鲁史镇鲁史村、永新村,营盘镇营盘村
24、,腰街乡腰街村,雪山镇兴街村,三岔河镇明龙村,郭大寨乡郭大寨村。全县除火化区域外的其他区域为土葬改革区。在火葬区,主动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的生态化骨灰安葬方式,或以楼、廊、堂、塔、墙等形式存放骨灰的立体安葬方式。提倡建设单人骨灰安葬或双人骨灰合葬占地小于国家规定标准的节地型墓位(单人或双人骨灰的墓穴占地不超过1平方米),提倡地面不建墓基、地下不建硬质墓穴,墓碑小型化、微型化,最大限度降低硬化面积,激励家庭成员采纳合葬方式提高单个墓位运用率。主动推广骨灰植树、植花、植草等生态葬式,运用可降解容器或干脆将骨灰藏纳土中,不设硬质墓穴和墓碑。提倡骨灰撒葬等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在土葬改革区,遗体应在公墓
25、或划定的遗体安葬区内集中安葬,不得乱埋乱葬;提倡建设单具遗体安葬和双人合葬占地分别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节地型墓位(单人墓占地不超过4平方米,双人墓占地不超过6平方米),削减地面硬化面积,激励墓碑小型化或不立碑;提倡遗体深埋、不留坟头或以树代碑。敬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激励和支持少数民族群众选择既具有民族地域特色、又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葬式葬法。在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基础上,对“三沿六区”(即:马路、铁路、河道沿线,水源爱护区、文物爱护区、风景旅游区、住宅区、开发区、坝区)的坟墓,通过实行植树遮挡一批、搬迁拆除一批等方式开展整治,做到见树不见墓。 (二)加快殡葬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十三五”期间要把殡葬基础
26、设施建设作为全县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任务来推动,将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村(社区)骨灰堂、塔等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城乡建设规划重点推动。要仔细落实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凤庆县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政发*115号)提出的规划建设任务,到2022年末实现每个乡(镇)建成1个公益性骨灰公墓,每个村或自然村划定遗体安葬区。详细目标为:*年完成凤山镇、勐佑镇、洛党镇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建设;*年完成鲁史镇、营盘镇、小湾镇、三岔河镇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建设,*年完成雪山镇、大寺乡、诗礼乡、新华乡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建设,*年完成腰街乡、郭大寨乡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建设。各乡(镇)要把殡葬基础服务
27、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整体规划,于*年12月31日前完成乡镇、村、组殡葬改革规划方案。依据已有殡葬设施状况、人口数量分布、葬式葬法等因素,根据“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多方筹措、规范管理、服务群众”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村或自然村公益性遗体安葬区等殡葬基础设施投入,逐步建成设计合理、功能齐备、管理规范、服务多样的殡葬服务设施,以满意城乡群众的基本殡葬服务需求。县人民政府对乡(镇)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每个支配建设资金50万元,建设面积不低于30亩,由县财政依据当年规划建设任务列入预算。乡(镇)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经县级初验合格后,报请市人民政府进行验收,市人民政府对
28、阅历收合格的乡(镇)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按规定赐予以奖代补嘉奖,嘉奖标准为:乡(镇)农村骨灰公墓建设面积达30亩的,每座赐予50万元嘉奖;建设面积在30亩以上的,面积每增加10亩追加嘉奖10万元。村或自然村公益性遗体安葬区规划建设资金主要由受益农户筹集,县财政每个赐予2万元补助。对已建成验收的乡(镇)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配工作人员对公墓实施管理。 (三)建立完善惠民殡葬嘉奖政策。要加大对殡葬改革基础设施建设和惠民殡葬嘉奖政策投入力度,加快建立殡葬改革激励引导机制,加大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力度,逐步把骨灰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塔葬、壁葬、以树代碑等不占或少
29、占地的节地安葬方式,以及土葬区自愿火化等,纳入政府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奖补范围。根据“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原则,健全完善惠民殡葬政策措施,加大殡葬公共服务供应和政策支持力度,制定基本殡葬服务(包括遗体接运、存放、告辞、火化、骨灰寄存、遗体深埋、生态安葬等)由政府供应的惠民殡葬政策,将惠民殡葬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对农村居民死亡后到殡仪馆火化并选择在本乡(镇)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安葬的,免收殡仪馆火化基本费、运遗体费,并赐予一次性安葬嘉奖2000元;激励少数民族群众对死亡人员在固定区域自行火化安葬骨灰不留坟头或者深埋遗体安葬不留坟头的节地型绿色安葬方式,对实行绿色安葬方式的死亡人员家属赐予一次
30、性安葬嘉奖3000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全额担当,列入财政预算支出。逐步将惠民政策范围扩大到辖区内的全部人口,努力实现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 (四)着力提高殡葬服务水平。坚固树立“以人为本、丧属至上”的理念,始终把维护群众殡葬权益、满意群众丧葬需求放在突出位置,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为群众供应多层次、特性化殡葬服务。仔细落实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服务监督“六公开”制度,提升殡葬服务诚信度。加强殡葬服务行业管理,提高殡葬服务水平,保障基本殡葬服务供应,规范选择性殡葬服务市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权益。加强标准化建设,开展行风建设和创先争优等活动
31、。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殡葬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力争到2022年,实现基本殡葬服务标准化管理,向群众供应便捷、多样、诚信、平价、优质的基本殡葬服务。 (五)加强法治殡葬建设。修订完善殡葬政策法规,强化体制机制建设,成立县级殡葬综合执法特地机构和队伍,明确职责职能,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殡葬管理的法规政策,实现政府对殡葬活动的有效监管,依法推动殡葬改革。并在建立健全综合执法机制、整合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基层殡葬综合执法队伍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统筹解决殡葬服务机构及人员问题,保障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教化并制止在公墓规划区外的田头、河边、路旁、山坡、村头等乱葬乱埋;禁
32、止修建活人墓(立生基),严厉打击违规出售土地作为乱埋乱葬用地的行为,违者由县人民政府依法强行拆除,所产生费用由当事人担当;各乡镇要严格统一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墓碑的规格和标准(占地0.8平方米,墓碑高不得超过1米);坚决制止丧葬中的封建迷信活动和大操大办行为,杜绝城区街道游丧、燃放鞭炮等不文明现象;坚决取缔非法公墓,严禁利用墓穴及骨灰格位进行炒买炒卖等非法经营活动;加强丧葬用品及从业人员管理,坚决取缔无照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经营活动,禁止生产、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禁止在火化区生产、销售棺木、墓碑等土葬用品;严禁火化后二次装棺土葬,严格执行凭火化证及墓穴证或骨灰寄存证领取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制度
33、。 (六)充分相识现代丧葬文化。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深刻理解殡葬文化的发展历史和人文内涵,弘扬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时代精神相结合、与现代文明相协调的优秀殡葬文化,培育具有时代特征、民族特点、群众基础的殡葬行为规范,大力提倡厚养薄葬、文明节俭办丧事,主动提倡文明祭祀,形成科学健康、文明节俭的丧葬新风尚。推动文明治丧,教化引导规范城乡丧葬行为,推行庄重、节约的治丧方式,摒弃大操大办、铺张奢侈行为。明令禁止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灵柩、搭设灵棚(堂)、游丧、燃放鞭炮等阻碍公共秩序、污染环境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殡葬行为;禁止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主动推广现代文明的殡葬礼仪和殡葬用品,大力提倡网络祭
34、扫、鲜花祭扫、春游遥祭、植树缅怀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主动组织集体共祭、社区公祭、家庭追思等现代追思活动,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殡葬文化,引导广阔干部群众逐步从注意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的方式上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殡葬改革顺当进行,县委、县政府调整充溢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殡葬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制定殡葬改革发展规划,提出配套政策措施,探讨解决殡葬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局长黄冬梅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民政局副局长杨云鹏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县国土局、
35、林业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负责统筹协调殡葬改革日常工作业务。 各级各部门要把殡葬改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管理、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提升人居环境乡村振兴项目,建立“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公众参加”的殡葬改革工作新格局,做到部门联动共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殡葬改革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县纪委、县监察委: 1.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化和监督检查,为殡葬改革供应坚毅纪律保证; 2.肃穆纪律,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按*省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行
36、政处分暂行规定赐予肃穆惩罚; 3.肃穆问责和查处殡葬改革中不重视、不履职、阻挠、阻碍殡葬改革工作的党员干部。 县委政法委:指导、督促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为殡葬改革保驾护航,对违反殡葬改革法规政策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刚好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 1.把殡葬改革宣扬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化常态化机制,教化各级党员、干部、特殊是领导干部必需带头树新风、破旧谷、简办丧事,在殡葬改革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做好亲友和身边群众的思想工作,共同遵守殡葬管理条例、方法和看法,对党员干部在殡葬改革中的表现实施检查、监督; 2.把干部在殡葬改革工作中的表现和工作实绩列为对
37、干部考核、任用的内容。 县委宣扬部(文明办): 1.制订殡葬改革宣扬方案并组织实施; 2.协调、指导新闻媒体广泛深化宣扬殡葬改革法规政策,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推动殡葬改革。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园林县城和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加强对殡葬管理服务、丧葬习俗改革的宣扬; 3.刚好宣扬报道殡葬改革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提倡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 4.县文明办要把殡葬改革工作纳入“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等的评比内容。 县委老干局: 1.将殡葬改革法规政策列入老干部党支部、自管组的学习内容; 2.利用老干部活动中、老年高校等宣扬阵地,多形式宣扬殡葬改革法规政策和我县殡葬改革
38、的状况; 3.在老干部中主动提倡移风易俗、厚养薄葬、绿色生态殡葬理念,使广阔老干部进一步理解、支持、参加我县殡葬改革工作。 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审查殡葬改革和殡葬管理的有关政策性文件和规章制度,组织、宣扬有关殡葬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县民政局: 1.起草殡葬改革有关文件,拟订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方案及相关政策看法,组织编制殡设施布局规划; 2.检查督促并驾驭全县殡葬改革工作进展状况,提出殡葬改革阶段性工作任务,刚好指导殡葬改革业务工作; 3.检查督促各乡镇、各单位落实殡葬改革工作,负责对各乡镇、各单位殡葬改革工作目标管理的检查和考核; 4.指导全县殡葬服务单位的
39、业务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切实加强殡葬管理机构和网络建设,抓好殡葬工作队伍建设; 5.推动骨灰撒葬式改革,大力推广生态安葬和少占或者不占土地的骨灰处理方式,负责经营性公墓建设的转报工作,指导、督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禁止非法经营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 6.协作宣扬部门做好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宣扬,主动提倡文明节俭的新型丧葬方式; 7.牵头做好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指导公墓、殡仪馆等机构做好自查排查等工作。 县发改局: 1.将殡葬改革的目标、任务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安排,做好殡葬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和向上申报等工作,主动争取建设资金。 2.加强对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基
40、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及殡葬服务价格制定的指导、检查和监管,依法查处殡葬服务乱收费行为。 县财政局:统筹整合资金,加大对公益性殡葬事业的投入力度,加强基本殡葬服务供应。 县国土局: 1.将殡葬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依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对符合用地条件的,应优先满意殡葬用地需求;依法对申请建设殡仪馆、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的土地赐予审批。 3.依法严格查处将集体全部土地非法作为墓地转让、倒卖等行为;查处非法占用耕地建坟、非法买卖土地建坟、非法毁坏耕地采石打碑造墓等行为。 县林业局: 1.负责依法制止和查处非法占用林地、非法买卖林地和破坏森林资源建坟等行为,责令违法用地单位和个
41、人对迁(平)坟后的林地限期复原植被; 2.负责指导和督促对公墓、殡仪馆、火化场等建设业主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相关手续,指导、支持开展生态安葬。 3.加强对木材加工交易市场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收购木材行为,严禁火化区内棺木加工交易行为; 4.加强城镇面山管理、严禁县城面山非公墓范围出现新的坟墓。 县人社局:根据殡葬改革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公职人员死亡丧葬费、抚恤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的管理。公职人员死亡(工亡)后,丧属不按规定火化和安葬的,人社部门不得核发丧葬费、抚恤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费用。 县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1.负责根据有关规定对办理丧事、祭扫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等行
42、为予以惩罚。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进行搭设灵堂、灵棚,丧事大操大办影响城市形象的行为进行查处;对在城市道路沿途丢撒纸钱、燃放鞭炮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2.对涉及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审批事项,依法按政策主动服务、刚好办理; 3.将殡仪馆、公墓等殡葬设施布局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集镇和村庄的总体规划,严格管理; 4.根据村镇规划和公墓建设管理的要求,依据殡葬设施布局规划,合理规划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确定公墓墓址应避开“三沿六区”(即:马路、铁路、河道沿线,水源爱护区、文物爱护区、风景旅游区、住宅区、开发区、坝区),避开林地、耕地,充分利用荒山瘠地; 5.加强殡仪馆、公墓建设状况的检查监
43、督; 6.协作相关部门做好引导群众文明、节俭治丧。 县公安局: 1.负责依法查处干扰、阻碍殡葬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对占用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办理丧事活动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卫生平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赐予治安管理惩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做好死亡人员户籍注销登记和死亡人员统计工作,刚好处置涉及殡葬改革的突发事务,对因自然灾难、交通事故或者犯罪行为造成非正常死亡的遗体无名无主或因交通事故、刑事案件等非正常死亡遗体进行检验鉴定,办理相关手续(出具死亡证)后刚好通知殡仪馆接运,就地火化。 县农业局:加强耕地、基本农田
44、爱护区管理,并对非法占用耕地、基本农田等农业资源的行为予以惩罚。 县水务局:加强河流、水库、水源爱护区监督、管理,并对非法在河流、水库、水源爱护区建立坟墓的行为予以惩罚。 县环保局: 1.主动做好殡葬改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并在职责范围内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为殡葬改革开拓绿色通道; 2.主动提倡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提倡树邦、草坪葬等生态葬法,提倡网上扫墓等祭祀方式,建立科学文明的环保理念,努力革除封建愚昧的丧葬礼俗。 县卫计局: 1.负责加强对医疗机构按规定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和人口死亡信息报送的监管,督促医疗机构加强与殡葬机构连接协作,刚好、规范支配遗体接运事宜,防止火
45、化区遗体回流农村,造成非法土葬。 2.加强对医院(含医疗机构)的管理,禁止在太平间等场所搞殡仪服务和封建迷信活动。负责对各医院太平间的管理,不得将医院太平间承包给个人,严格履行遗体交接平续; 3.病人患传染病死亡的,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督督促医院对遗体进行消毒处理,刚好通知殡仪馆接尸火化并帮助全程消毒处理。 4.禁止医疗卫朝气构销售丧葬用品和开展有偿殡仪服务活动。 5.加强对救援车辆的管理,严禁医院救援车搞营业性接运遗体行为;指导殡仪服务单位做好殡仪车辆、设施设备及服务场所的消毒防疫工作。 县司法局: 1.不断完善殡葬法规制度,将殡葬管理法规、政策纳入普法宣扬教化内容,做好殡葬改革宣扬工作
46、,营造深厚的殡葬改革氛围; 2.为殡葬服务单位供应法律询问服务,做好民间殡葬工作冲突纠纷的调处。 县市场监管局: 1.加强对殡葬服务市场的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坚决取取缔无证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经营活动; 2.主动受理群众对非法或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生产、销售的举报,并予以制止和查处; 3.依法查处殡葬领域乱收费、价格违法行为,查处殡葬行业限制竞争及垄断行为,并协作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和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违法行为。 县文广局: 1.实行敏捷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扬方式,深化开展殡葬改革宣扬工作。宣扬国家、省、市、县殡葬改革的法规、政策;宣扬我县在殡葬改革过程中取得的成果和阅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和表率作用,引导广阔城乡居民树立科学文明的殡葬观念;宣扬各地群众革除丧葬陋俗、实行绿色生态葬法和创建文明祭祀新风尚的典型事例,营造深厚舆论氛围,助推殡葬改革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2.刚好报道殡葬改革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正确引导丧俗改革; 3.对殡葬改革中的违纪违规事务进行公开曝光; 4.指导、督促并加强风景旅游区的环境管理,刚好制止旅游区内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行为; 5.加强对从事殡葬活动的民间乐队、艺人的管理。 县民宗局: 1.引导少数民族推动殡葬改革,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