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新区南小河航院内清淤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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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行)项目名称:沈北新区南小河航院内清淤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沈阳市沈北新区城市建设局编制日期:2021年3月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2、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沈北新区南小河航院内清淤项目建设单位沈阳市沈北新区城市建设局法人代表詹鸿涛联系人来庆刚通讯地址沈北新区银河街68号联系电话13840021767传真邮政编码110000建设地点西起道义大街东侧的橡胶坝东至学子街桥上游气盾闸立项审批部门沈北新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建设

3、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N7721 水污染治理征地面积(hm2)绿化面积(hm2)总投资(万元)619.49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4%评价经费(万元)完工日期2021年5月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由来:沈阳是辽宁省的省会,是东北地区的经济、文化、交通和商贸中心。沈北新区处于辽河与浑河两大水系之间,流经境内的较大河流有辽河和蒲河,其中辽河水系有万泉河、羊肠河、长河和左小河;浑河水系有蒲河和九龙河。南小河作为蒲河的一条支流,全长25.87千米,流经沈阳大东、沈北、于洪三区,具有农田灌溉、景观水系、城市排水出口三大功能,其中沈北新区段长17.4千米,承担着沈北新区南小河两岸的大

4、量雨水排放。沈北区界段南小河长约16.44公里(包含支线),主线起点位于三环以北长大铁路东侧,终点位于道义五街以西420m(区界),在小桥子村东侧有两条支流汇入。本工程西起道义大街东侧的橡胶坝,东至学子街桥上游气盾闸,河道总长约1395.52m。2017年南小河曾经进行河道的综合治理,包括截污工程、雨污摘除工程、河道原位治理工程,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近两年来,南小河航院内河段的淤泥厚度逐年增加,部分现状河道边坡坡度及形状不规则,不仅影响水域、水体功能的发挥,同时也影响整体水环境和两岸居民生活。为解决上述问题沈阳市沈北新区城市建设局于2019年11月开展了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5、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 “五十一、水利,128河湖整治,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建设单位委托,辽宁安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根据对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状况进行了实地调查,收集了当地有关环境资料,就施工期、营运期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及采取的控制措施等方面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经环保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将作为本项目建设与营运期环境管理的依据。工程概况1、建设地点与时间沈阳市沈北新区南小河航院内清淤项目位于南小河沈北新区区界段。西起道义大街东侧的橡胶坝(经度1232355.9纬度415526.5),东至学子街桥上游气盾闸(经度1232442.8纬度

6、415537.4。于2019年11月开工历时一个月完成河道清淤的主体工程。由于施工期涉及移植、补植工程,工程受季节以及疫情影响,故暂未实施。预计2021年5月完成6棵树木的移栽。2、项目投资沈北新区南小河航院内清淤项目,总投资为619.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比2.4%。3、项目建设与相关政策和方案相符性分析(1)相关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水体治理工程,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0年1月1日实施),本项目属于“水利”规定中的“江河湖海堤防建设及河道治理工程”鼓励类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0年

7、1月1日实施)要求(2)沈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沈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提出到 2017 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2020 年年底前,完成全部治理工作,消灭全市范围内黑臭水体。本项目对南小河航院内河流进行治理,主要采取河道清淤措施。本工程主要是对南小河进行清淤疏浚,极大改善南小河水质,符合沈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工作方案要求。(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的通知(沈政办发2016113号令)中关于蒲河水源涵养红线区管理规定

8、如下:一类区内禁止建设与生态保护无关的项目。二类区内允许建设生态恢复、防沙治沙、水土保持及其他有利于自然生态保护和恢复的项目,及不破坏主体生态功能的生态农业、旅游等设施。禁止建设畜牧业、采矿业、制造业、房地产业及其他与主体生态功能不符的生产经营性项目。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原则上不得新增建设用地,现有建设用地应控制开发建设强度和规模,并有计划地逐步调出红线区。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进行林木采伐、开矿、采石、取土、建坟、放牧;禁止将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废气、废渣、垃圾及其他污染物排入红线区;禁止捕猎野生动物,禁止在候鸟主要繁殖、栖息区域捡拾、非法收售鸟卵、捕捞及其他破坏候鸟繁殖、栖息的行为。区域内

9、现有耕地应控制化肥和农药施用,以发展绿色、无公害农业为主,有计划地进行退耕还林还湿。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疏浚属于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范围不在生态红线区范围内,施工阶段严禁将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废气、固废等污染物外排。运营期不会产生废水、废气和废渣。本项目为河道治理工程,属于生态保护项目,项目建成后对该区域地下水保护形成有利影响,不会破坏该区域主体生态功能。不涉及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相关规定的要求。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项目选址区域

10、为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从环境现状监测结果来看,本项目所在区域,PM10、PM2.5评价结果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因此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不达标。本项目为河道治理工程,建成后运营期不排放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产生影响。项目选址区域为1类声功能区,从环境现状监测结果来看,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综上,项目运营期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的。项目选址区域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根据2018年监测结果黄泥河水质不满足V类标准,在本项目实施后水质有

11、了明显提升,满足V类标准,对环境起积极作用自然资源利用上线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本项目位于沈北新区境内。本项目不新增永久占地。与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相符。且本项目运行期无水电消耗,未涉及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0年版)进行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本项目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表1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0年版)进行符合性分析序号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0年版)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二)生态保护红线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11.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

12、大基础设施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外,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一类区内建设与生态保护无关的项目;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以及不破坏主体生态功能的生态农业、旅游等设施外,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二类区内建设其他项目;2.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禁止新建排污口,排放污水、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倾倒固体废弃物;禁止擅自取土、挖砂、采石、开矿;禁止私自挖塘、挖沟、筑坝、开采地下水;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现有建成或者在建项目应当控制规模,不得增加污染负荷;3.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

13、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4.待市政府批准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修订稿)后,参照新办法执行。本项目为河道治理工程,属于生态保护项目,项目建成后对该区域地下水保护形成有利影响,不会破坏该区域主体生态功能。符合(七)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2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辽宁省相关行业产业政策;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修正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等相关政策要求,对于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的项目,尤其是涉及落后产品和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修正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市场准入负

14、面清单(2020年版)。符合本项目采取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与生态补偿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与废水能够得到妥善处置。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4)沈阳市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符合性分析沈阳市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中关于地下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如下:第五条 在一级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禁止建设取水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以外的其他建筑物;(二)禁止与供水生产无关的人员居住和出入;(三)禁止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或其他有毒放射性物质;(四)禁止堆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五)禁止挖设渗坑、粪坑、渗井、污水渠道、渗水厕所等;(六)禁止挖砂取土、破坏土层结构和损

15、坏绿化植被;(七)禁止其他一切污染和影响地下水源环境的行为。第六条在二级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禁止滥建乱占,禁止挖砂取土或破坏土层结构;(二)禁止用渗坑、渗井、明渠、渗流筹方式排放污水;(三)禁止建立有害环境的工矿企业和各类化学试验场所以及禽、畜饲养场;(四)禁止设置城市垃圾、粪便、废弃物堆放站和转运站;(五)禁止用污水灌溉农田和施用持久性或剧毒农药;(六)禁止建设各种油库、有害化学物品仓库、液化气分装站及其对地下水源水体有污染的堆栈、装卸站。第九条凡在地下水源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必须提出对地下水源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经市环境保护部门审批后方可设计。防治污染地下水源环境和其他公害的设施

16、应实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本项目建设不涉及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施工过程中,淤泥堆放在已做防渗处理的临时晒场,产生的生活污水与淤泥余水均排入市政管道。综上,本项目的建设满足沈阳市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中相关规定的要求。(5)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气十条”),根据本工程现状,分析本项目“气十条”相符性情况,结果详见下表。表2项目与“气十条”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编号分析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第一条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不涉及符合第二条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不涉及符合第三条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

17、创新能力不涉及符合第四条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不涉及符合第五条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不涉及符合第六条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不涉及符合第七条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依法监督管理不涉及符合第八条建立区域协作机制,统筹区域环境治理不涉及符合第九条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不涉及符合第十条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责任,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不涉及符合本项目与“气十条”要求相符。(6)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根据本工程现状,分析本项目“水十条”相符性情况,结果详见下表。表3项目与“水十条”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编号分析内容本项目情况

18、相符性第一条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施工期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均得到妥善处置,运营不产生污染物符合第二条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调整产结构、优化空间布局、推进循环发展)不涉及符合第三条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科学保护水资源)不涉及符合第四条强化科技支撑(推广示范适用术、攻关研发前瞻技术、大力发展环保产业、)不涉及符合第五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理顺价格税费、促进多元融资、建立激励机制、)不涉及符合第六条严格环境执法监督(完善法规标准、加大执法力度、提升监管水平)不涉及符合第七条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

19、(强化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环境风险控制、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不涉及符合第八条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深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加强近岸海域环境保护、整治城市黑臭水体、保护水和湿地生态系统)清淤疏浚是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的一项措施符合第九条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强化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加强部门协调联动、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严格目标任务考核)不涉及符合第十条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加强社会监督、构建全民行动格局)不涉及符合本项目与“水十条”要求相符。(7)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根据本工程现状,分析本项目“土十条”相符性情况,详见下表。表4项目

20、与“土十条”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编号分析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第一条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不涉及符合第二条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不涉及符合第三条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不涉及符合第四条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不涉及符合第五条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不涉及符合第六条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不涉及符合第七条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不涉及符合第八条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不涉及符合第九条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不涉及符合第十条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不涉及符合本项目与“土

21、十条”要求相符(8)根据关于加强“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18号)本项目于2019年11月开工,属于“未批先建”项目。本项目为河道水体生态环境的改善创造条件;大幅改善河道生态环境;为河道水体自净、底泥微生物的培养创造有利条件。对河道生态环境起到正面影响。属于沈阳市生态环境部门免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清单(暂行)之列。根据沈阳市沈北新区城市建设局提供的关于南小河航院内清淤项目进展的情况说明。沈北新区南小河航院内清淤项目于2019年11月开工,12月完成河道清淤及河堤修复工程,由于施工期涉及移植、补植工程,工程受季节以及疫情影响,故暂未实施。预计在2021年5

22、月完成6棵树木的移栽工作。沈阳市沈北环境分局对沈北新区南小河航院内清淤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核查, 沈北新区南小河航院内清淤项目是改善南小河水质的治理项目,工程整体至今尚未完全完成。责令停止建设后,沈阳市沈北新区城市建设局立即停止建设,并补办环评手续。根据沈阳市生态环境执法免罚清单(暂行)“(一) 违反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行为,报告表项目同时满足下列情形的,不予处罚”,故该项目可不予行政处罚。详见附件关于沈北新区南小河航院内清淤项目免予行政处罚情况说明。4、工程内容沈北新区南小河航院内清淤项目项目位于道义大街东侧现状橡胶坝和学子街下游新建气盾闸坝之间,长度约1.4公里。淤泥10730立方米,河

23、道清出的淤泥全部用于两岸护坡,淤泥无外运。本工程只涉及到清淤内容,只将沉积的淤泥清掉,置于河岸护坡。并不会对河道断面进行大规模调整。5、施工方案本项目西起道义南大街,东至学子街,全长约1395.52m,淤泥10730立方米。在已对清淤底泥污染调查评估的基础上,将河道清出的淤泥用于河道两岸的护坡。本工程只涉及到清淤项目,只将沉积的淤泥清掉,并不会对河道断面进行大规模调整,现状河道的断面已满足排涝要求。淤泥异位处置:淤泥挖掘后运至已完成防渗措施的淤泥晾晒场进行晾晒,后作为河堤护坡铺设至河岸两侧。施工前建设方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治理段的河道底泥进行评估监测,依据湖泊河流环保疏浚工程技术指南(试行),

24、针对河段底泥全面评估检测,确定环保疏浚控制值。评估合格后再用挖掘机等设备将淤泥挖出,挖出的底泥经检测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的标准,可用于河堤护坡。余水回收渠项目主要工程量详见表5:表5项目主要工程量一览表项目名称单位工程量清淤项目沈北新区南小河航院内清淤项目1水草清运1-1河道内杂草(滩地)m90001-2河道内水草(水面)m16801-3边坡杂草m80001-4树木移栽棵62污泥清除2-1淤泥清除(按0.4m深计算)m106802-3泥滩清除(按0.5m深计算)m503异位处置(淤泥堆放场地)3-1基础开挖m62403-2土工膜防渗处理(12m

25、宽)m327603-3粗砂垫层铺设(8m宽)m20803-4碎石垫层铺设(8m宽)m41603-5场内淤泥倒运堆放m107303-6密目网遮盖m260003-7尾水倒运m20003-8堆场垫层清运m62403-9绿地恢复m208004河道修葺4-1岸坡整形m80006、评价工作等级6.1大气评价工作等级本项目运营期无大气污染源,施工期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废气、清淤过程产生的恶臭,施工期结束即消失,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分级判据,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6.2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

26、水环境(HJ2.3-2018),本项目按照水文要素影响型确定工程施工期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本项目为河道清淤治理工程,水温、径流不受影响,无工程建筑物,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2.3-2018),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定为三级。表6水文要素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定表评价 等级水温径流受影响地表水域年径流量与总 库容之比 兴利库容占年径流量百分比 / %取水量占多年平均径流量百分比 / %工程垂直投影面积及外扩范围 A1 / km2;工程扰动水底面积 A2 / km2;过水断面宽度占用比例或占用水域面积比例 R / %工程垂直投影面积及外扩范围 A1 / km2;工程扰动水底面

27、积 A2 / km2河流湖库入海河口、近岸 海域一级 10;或稳定分层 20;或完全年调节与多年调节30A10.3;或A21.5;或 R10A10.3;或A21.5;或 R20A10.5;或A23二级2010;或不稳定分层202;或季调节与不完全年调节30100.3A10.05;或1.5A20.2;或 10R50.3A10.05;或1.5A20.2;或20R50.5A10.15;或 3A20.5三级20;或混合型2;或无调节 10 A10.05;或A20.2;或 R5A10.05;或A20.2;或 R5A10.15;或A20.56.3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等级本工程治理河道长度为1395.52m,根

28、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见下表。表 7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工程占地(水域)范围面积20km或长度100km面积2km220km2或长度 50km100km面积2km2或长度50km特殊生态敏感区一级一级一级重要生态敏感区一级二级三级一般区域二级三级三级本项目不涉及特殊生态敏感区及重要生态敏感区,为一般区域。由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生态评价等级定为三级,进行简要分析。评价范围为河道外200m范围内。6.4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5.2.3 建设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

29、GB3096规定的1类、2类地区,或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达 3dB(A)5dB(A)(含5dB(A),或受噪声影响人口数量增加较多时,按二级评价”,本项目所在地属于1类声功能区,故本次声环境评价确定为二级。评价范围为河道外 200m 范围内。6.5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本项目属于“A 水利、河湖整治工程”中报告表类,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类,可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因此本项目不进行地下水影响分析。6.6土壤环境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本项目属于生态

30、影响型建设项目,本项目属于“水利其他”,为类项目。沈阳属于温带半湿润大陆性气候,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平原区,项目区域地下水位埋藏较深,稳定水位埋深为 8.09.0m,沈阳市多年平均降雨量为 727.4mm,多年平均蒸发量为 1451.5mm,干燥度为 1.99,小于 2.5。本项目属于地下水位平均埋深1.5m 的平原区域且干燥度2.5,同时土壤 PH 值均在 5.58.5之间。确定本项目所在地土壤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本项目敏感程度为不敏感,项目类别为类,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中的表 2 进行建设项目评价分级,本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6.7环境风险

31、评价工作等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不涉及环境风险物质,不进行风险评价。7、治理目标在清淤项目完成后,解决淤泥厚度逐年增加,部分现状河道边坡坡度及形状不规则的问题。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根据沈阳市水功能区划,南小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通过辽宁标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09月19日进行的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沈北分局河流断面监测项目的检测报告对比,开工前南小河水质COD含量超出V类标准。由于南小河淤泥堆积,河水流动性差,水中动、植物等的尸体聚集不能完全分解,造成水体富营养化,使得COD超

32、标。本项目清除水底淤泥,对恢复水质起到积极作用。107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一、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1、地理位置项目位于南小河沈北新区区界段,沈北区界段南小河长约17.4公里。沈阳是中国东北地区最大的中心城市。也是东北地区的政治、经济、金融、文化、交通、信息和旅游中心,中国15个副省级市之一,中国七大区域中心城市之一,中国特大城市。沈北新区地处沈阳市区北郊,位于大连、沈阳、长春、哈尔滨“东北城市走廊”中部,是辽宁省政府确定的全省“唯一”的省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区域总面积810平方公里,下辖13个乡镇街、76个行政村、108个社区

33、,现状总人口43万,是沈阳主城区向北拓展的新空间。沈北新区不仅是沈阳经济区上的重要节点,也是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上重要的承载地区。区域内交通方便快捷,长大铁路、哈大专客,沈哈、沈环高速公路,101、102、203国道穿境而过,规划建设的地铁2号线北延长线、地铁4号线、轻轨11号线、沈阳-铁岭城际轻轨铁路和京哈客运专线沈阳新北站联通南北。使得沈北新区与沈阳母城和沈阳经济区其他地区保持了便捷的联系。2、地形、地貌沈北新区地势平坦、开阔,平均海拔为58米;全区地势自东向西倾斜,东高西低,东部属丘陵地貌,中部属黄土堆积平原,西部属辽河冲积平原。最大冻土深度148厘米,绝大部分地区地震烈度属7度区。工程

34、地点隶属辽浑蒲涝区,所属辽浑蒲涝区土壤划分为三个类型即草甸土、沼泽土和风沙土。本区含水层全部分布于第四世纪地层中,含水层属于全新统Q4冲积沉积粉细砂层和上更新系统Q3沉积砂砾、卵石层,厚度在45-75米。自然水面一般在地表以下1-3米,每年9月至次年6月枯水期潜水位距地表2.5-3米,7至8月汛期地下水位距地表0.5-1米,潜水水力坡降于与地表地形坡降基本一致。潜水补给主要靠二级阶地侧向径流,矿化度为0.3克。所处渠道表层为30-60厘米厚的淤泥,以下为黄褐色,呈可塑状态,中等干强度,中等韧性粉质粘土,其承载力为180兆帕,厚度在5米左右。3、气候特征沈北新区属温带半湿润大陆性气候,全年气温在

35、-29-36之间,平均气温8.3,全年降水量500毫米,受季风影响,降水集中,多集中在七、八月份,温差较大,四季分明,春季雨水少,增温迅速,多大风,易春旱。全年无霜期183天。最大降雪深度20厘米。4、水文条件沈北新区内有辽河、蒲河等7条河流绵延流过。辽河主流上游老哈河汇合西拉木伦河后,称西辽河。西辽河于台河口分为南北二支,南支为主流西辽河,北支为新开河。二河于双辽汇合后南下,至福德店汇合东辽河后始称辽河。经铁岭后转向西南,至六间房再一分为二,一股南流为外辽河,在三岔河与浑河、太子河汇合,称大辽河,经营口市注入渤海;另一股西南流称双台子河,经盘山南汇绕阳河后,注入渤海。1958年后,在六间房堵

36、截外辽河流路,使浑河、太子河成为独立水系,辽河主流改由盘山南入海。辽河上游流经黄土丘陵,会合坤都河、英金河、崩河、羊肠子河后流入海拔400米以下的平原,至昌图福德店,长882公里;西辽河接纳南岸支流教来河后地势降至300米以下,向南穿过辽北低丘,接纳招苏台河、清河、柴河、泛河等,进入海拔50米以下的平原,至石佛寺为辽河中游,长210公里;下游穿流冲积平原,北岸汇入秀水河、养息牧河、柳河等,至双台子河口长311公里。5、土壤植被沈阳市位于辽河平原中部,沈北新区位于沈阳市北部,属于辽北丘陵,新城子区马刚乡老石沟的石人山是沈阳市的最高处,海拔441米。沈阳市处于长白植物区系、蒙古植物区系和华北植物区

37、系交汇地带,植物种类较丰富,约有种子植物98科371属779种,最大科是菊科。共有植物85种,超过20种的科还有莎草科、蔷薇科、豆科、蓼科、唇形科、百合科及毛茛科等,这些科共有植物384种,占沈阳市区种子植物总数的49.3%。此区系有23个地理成分类型,其中以温带性质占优势。占沈阳市区地理成分的89.3%,根据植被发生和功能以及建群种的作用,沈阳市区城市植被划分为三大植被类14个植被组和57个植被型。二、周围环境:沈北新区南小河航院内清淤项目南小河晾晒场沈北新区南小河航院内清淤项目完工后效果图三、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位于南小河沈北新区区界段为线性工程,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南小河沿线周边居民区及院校

38、,详见表8。表8环境保护目标表保护类别序号保护目标名称坐标方位距离(m)规模类别备注说明XY环境空气、声环境1辽宁传媒学院5346404641595SE70师生约8000人院校环境空气质量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2沈阳航空航天大学5335804641707NS10师生约24000人院校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要求,本次评价收集2019

39、年沈阳市环境质量公报(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中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监测项目:SO2、NO2、PM10、PM2.5、CO、O3,本项目所在地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评价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区域空气质量现状数据如下表9所示。表9 2019年全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统计表单位:g/m3(CO除外)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标准值占标率/%达标情况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77g/m370g/m3110超标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157g/m3150g/m3104.67超标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43g/m335g/m3122.86超

40、标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114g/m375g/m3152超标SO2年平均质量浓度21g/m360g/m335达标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浓度52g/m3150g/m334.67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度36g/m340g/m390达标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浓度76g/m380g/m395达标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浓度1.9mg/m34mg/m347.5达标O3日最大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155g/m3160g/m396.88达标由上表可见,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NO2、SO2、CO、O3评价结果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201

41、8年修改单要求,PM10、PM2.5评价结果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因此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不达标。随着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由上表可知,建设项目所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指标中SO2、NO2、CO和O3的浓度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PM10、PM2.5的浓度值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其中PM10年均浓度超过标准0.1倍,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超标0.05倍;PM2.5年均浓度超过标准0.23倍,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

42、位数浓度超标0.52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规定,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随着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等的实施,通过严控新建小型燃煤热源、全面拆除燃煤小锅炉、加强施工扬尘整治、严控交通扬尘、严控工业堆场扬尘、加大城乡绿化力度等方面的行动,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将进一步得到改善。2. 地表水环境现状及评价本项目收集了辽宁标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09月19日进行的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沈北分局河流断面监测项目的检测报告。(1)监测断面布设沿河共设置1个监测断面:南小河沈北路N:41.927400E

43、:123.438900(2)监测项目、监测频率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氟化物、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每个监测点位在采样垂线上布设1个采样点,每个采样点检测1次。(3)监测及评价结果表10水质量现状监测数据单位:mg/L(透明度单位:cm)采样日期检测点位样品编号检测结果总磷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2019年08月20日(南小河汇蒲河处)19196-1-S45-10.20491.127.49.70.3319196-1-S45-10.19481.137.19.50.34从上述监测数据可知,各监测点位氨氮、总磷、氟化物、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44、准(GB 3838-2002)表1中类标准。化学需氧量超过类标准。3.声环境质量现状及评价沈阳市中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沈阳市沈北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的委托,于2020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24日对沈北新区南小河航院内清淤项目运营期内声环境进行监测。(1)监测点位布设1#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监测点位见附图。(2)监测频率昼间10:00,夜间22:00各监测一次(3)监测结果及评价监测结果见表11。表11噪声监测结果表监测点位Leq值,dB(A)执行标准,dB(A)2020年12月23日2020年12月24日声环境质量标准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1#沈阳航空航天大学534252415545由上表可见,根据沈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图(沈证2017126号文),监测点位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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