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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我市推动“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实行国、省、南充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仔细贯彻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坚持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原则,持续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深化改革,聚力攻坚,突破创新,构建稳定、公允、透亮、可预期营商环境,为我市争创南充经济副中心、建设世界古城旅游目的地作出主动贡献。 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深化相对集中审批权改革。根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原则,将行权部门担当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划转至行政审批局,原主管部门不再担当相应审批职能,实现行政许可事项相对集中
2、度不少于80%的目标。进一步完善市级部门与行政审批局工作连接机制,加强业务沟通与协调。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二)完善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推动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做到行政职权的行使主体、事项、依据、流程、岗位、责任明确。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依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以及国、省、市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等状况,刚好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布。全面清理规范负面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市场准入许可、准入环节违规设置的隐形门槛、清单之外违规制定的其他形式的负面清单,确保“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落实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
3、度,对负面清单之外领域根据“内外资一样”原则实施管理。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三)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整治变相审批。通过取消、托付、下放等方式,再取消下放一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给予乡镇(街道)更多自主权;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清理规范行政备案事项和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措施,依法依规取消变相审批。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四)深化实施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2022年底前力争将工程建设等领域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压减三分之一以上,凡是能由市场机制调整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
4、事项精简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对相关企业资质资格全面推行告知承诺管理,对有条件的企业资质办理实行“一网通办”。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依托重大项目审批服务处,不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工作,在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的基础上,深化推动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竣工验收、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2022年6月底前进一步对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事项、前置、要件、环节等进行清理规范,优化审批流程。力争在2022年底实现一般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压减到106天,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中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园区内工业仓储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86天,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61天。加快推
5、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改造升级,实现与省、市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依据机构改革划转许可事项状况,结合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2.0版)实际,刚好修改完善阆中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法。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五)推动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动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完善投资审批事项清单,2022年底前实现投资审批事项线上并联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全程线上办理。深化开展“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专项行动,推动审批合法性审查,主动疏解治理投资堵点。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级相
6、关部门 (六)深化规划用地审批改革。以“多规合一”为基础,2022年底建成“一张图”系统。全面推行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合并办理。推动实施“一次托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的测绘服务领域“多测合一”改革,稳步推动“多验合一”。探究开展规划影响评价、节地评价等“一个报告、一次论证”,简化办理流程。2022年底前在工业园区等区域探究推动区域评估,土地供应环节不再就区域类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难危急性等事项对市场主体进行单独评估。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七)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规范和清理涉及不动产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所需的证明材料;对
7、全市重点企业、招商引资企业等实施“135”办结制,确保我市企业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完成;借鉴外地阅历做法,推动建立不动产集成服务平台,实现交易、缴税(费)、登记、银行贷款等全流程“一窗通办”。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八)持续推动减证便民承诺制改革。制定全市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成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本地区、本部门设定的证明事项保留清单,清单之外不得索要证明。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二、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九)有序推动“证照分别”改革。持续深化“证照分别”改革,探究推动“一业一证”等改革,
8、最大限度实现“照后减证”,2022年底前力争在全市对全部涉企经营许可实现“证照分别”改革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十)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完善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服务功能,推广智能终端“营商通”app应用,主动推行企业登记、刻制公章、首次申领发票、职工参保登记事项线上“一表填报”、一次实名验证,线下“一个窗口”领取全部材料,确保我市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1个工作日以内。力争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入企业开办环节,推行免费刻章、免费寄递等服务,推动企业开办“零成本”。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范围,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开办、银行开户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
9、;推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制度,实现一张证书载明企业全部获证产品。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十一)放宽服务业准入门槛。清理生态环境、卫生、安保、质检、消防等领域设置的不合理经营条件,取消证照办理、设备购置、人才聘用、人才发展等方面不合理限制,推动服务业领域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宽。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三、不断激发创业创新活力 (十二)给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简化科研项目管理流程,削减不必要的申报材料和各类过程性评估、检查、抽查、审计等。推广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全部制改革,规范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形式和操作流程。贯彻实施关于科研项目
10、经费“包干制”改革相关内容,指导试点单位完善内部管理。牵头单位:市教化科技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十三)深化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仔细实行新修订的国家职业资格书目,清理规范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准入证和上岗证。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落实国家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对符合等级认定条件的社会组织或用人单位实施备案管理,监督指导开展技能人才等级认定评价和证书颁发。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四、切实优化社会服务 (十四)优化公共服务供应。推动“互联网+”与教化、健康医疗、养老、文化、旅游、家政等领域深度融合发展。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建设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开展
11、支持社会力气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建成一批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加强与省市教化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联通融合,构建“互联网+教化”大平台。激励社会办医,加大社会办医力度,贯彻实施社会办医跨部门审批实施方案。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教化科技和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十五)优化医保结算服务。优化医保结算系统,2022年底前确保各统筹区范围内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对社会办医在医疗保障定点、异地就医干脆结算上与公立医院一视同仁,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进入基本医保和异地结算定点。2022年底前各类医疗机构正式运营3
12、个月后即可提出定点申请,定点医疗机构评估完成时限由原来的6个月缩短到3个月。牵头单位:市医疗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十六)优化水电气等公用事业服务。开展水、电、气等公用事业单位不合理收费和证明事项清理,督促相关企业公示收费清单。优化办水、办电、办气涉及的占掘路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主动推动“一站式”服务和网上办事,规范报装办理流程,简化申报材料,确保供电企业办理电力用户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减到40个工作日以内。推动用水用气便利化改革,确保用水、用气报装时间压减至15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十七)提升公证服务效能。主动
13、推动“互联网公证”服务新模式,建立公证与不动产登记、公安、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强化“最多跑一次”公证服务。严格执行公证事项证明清单制度和服务收费标准。深化公证机构改革,释放公证服务活力。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五、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监管机制 (十八)推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等监管方式相融合,提升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合理制定年度抽查安排,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监管常态化。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十九)提升监管实力和水平。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规范重点监管程序
14、,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质量平安状况进行跟踪监测,对医院、学校、车站、大型综合体、旅游景区等公众聚集场所和电梯维保、气瓶充装等单位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二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开。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据监管对象信用等级凹凸实行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制度,深化开展失信联合惩戒。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人行阆中市支行;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二十一)推动“互联网+监管”。对监管事项清单实行
15、动态调整,建立完善相关风险预警模型,加强监管对象信用分类,支撑新型监管机制建设,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快归集共享各类监管数据,实现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市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市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二十二)提升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亮度。精简不必要的执法事项,推动执法结果共享互认。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构建完备的行政执法标准体系,清理边界宽泛、执行弹性大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2年底前接入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刚好精确公示执法信息,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确定法制审核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
16、市级相关部门 (二十三)全面落实公允竞争审查制度。2022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阻碍统一市场和公允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刚好向社会公开清理结果。建立健全公允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坚决防止和订正滥用行政权力解除、限制竞争行为。探究开展公允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适时开展市场调查或系统评估。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二十四)维护招投标和政府选购公允竞争秩序。2022年底前,组织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各种涉及地域、行业和全部制卑视的不合理规定,防止随意附加各种意向性限制条件,集中曝光一批在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选购领域不合理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和供应商的违
17、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十五)仔细实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扬培训工作,9月底前对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刚好修订清理。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二十六)优化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建立符合国际规则、具有阆中特色的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适时开展业务培训,分类加强行业指导,最大程度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成本,提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刚好了解最新政策走向,全力协作省、市发展改革委开展工作评议,确保高质量完成省、南充市对我市营商环
18、境综合评价工作。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二十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深化开展“信易贷”工作,实施民营和小微企业“服务零距离、融资大畅通”金融服务专项行动,创新信用信贷产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时不合理的担保、保险、评估、公证等事项,削减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严禁在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2022年8月底前,组织开展小微企业融资收费问题全面排查和重点抽查。牵头单位:人行阆中市支行、市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二十八)加大政务失信行为治理力度。建立政府守信践诺、失信责任追溯和担当机制,对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等须要变更政府承
19、诺和合同约定而受到损失的各类企业,依法予以补偿。开展政务诚信专项治理,持续整治“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开展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推动解决一批社会反映剧烈的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二十九)加大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力度。督促拖欠主体对每笔账款制定偿还措施和方法,逐月推动落实,确保2022年底前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存在分歧的欠款通过协调、协商、司法等途径加快解决。加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权益爱护。牵头单位:市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中心;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三十)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
20、费。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行业自律,合理设定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为市场主体供应信息询问、宣扬培训、市场拓展、权益爱护、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服务。严格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评比、认证等行为,2022年6月底前全面清理取消违法违规的入会费、赞助费、会议费、培训费、评比表彰费等,并限期退还违法违规所得。2022年底前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自查自纠状况组织开展实地抽查检查。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七、创新优化政务服务方式 (三十一)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应急机制。巩固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网上办、邮寄办、预约办”等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工作模式,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系统应急响应机
21、制,制定符合单位自身特点的应急工作规范。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三十二)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化开展政务服务大厅“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专项整治。完善市、乡(镇)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确保2022年11月底前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行“一窗分类办理”。推广惠企政策“一窗通”,在政务服务大厅开设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实现惠企政策“统一发布、统一询问、一窗申报、一窗兑现”。建立健全服务部门和窗口人员日常培训和岗前培训机制。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三十三)推动“一事一次办”改革。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围绕企
22、业开办、投资项目审批、公安户政、出入境办理、不动产登记、婚姻登记等领域,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申请要素、应交材料、结果证照之间的共享复用关系图谱,2022年底前推出101项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三十四)深化推动“一网通办”。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枢纽,统一身份认证体系,打通全市各部门(单位)政务服务办理系统。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隐私等外,全部政务服务事项进入一体化平台运行,实现101%网上可申请。分批整合各地各部门(单位)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优化“查、问、办、评”功能,推动高频事项“掌上可办”。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库,提升电子证照共
23、享应用水平。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三十五)大力推行帮办代办服务。在政务大厅设立帮办代办服务窗口,推行无偿帮办、代办、陪办服务,为企业和群众供应错时、延时服务,对重点项目供应特性化、定制化服务。2022年12月底前建成“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区,全天候供应自助服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三十六)强化政务数据共享。利用信息化、云计算技术,整合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信息,建立市级政务云平台,健全数据资源共享体系,实现与各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基础数据通道“互为备份、双路保障”。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对接、采集、制作、应用。牵头单位:市
24、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市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三十七)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深化开展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聚焦公共资源交易盲点、断点、堵点,全面推行在线投标和“不见面开标”,大力推动电子评标和异地远程评标。2022年11月底前实现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电子开标、电子评标、电子档案、电子监督等全流程电子化运行,实现跨区域、跨层级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三十八)深化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对接省一体化平台建立的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依据举报投诉、新闻媒体等反映的线索,适时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调查暗访,督促政
25、务服务部门不断改进工作。建立“好差评”定期通报制度,对典型问题进行曝光。健全规范全市政务服务特约监督员聘用、监督、沟通、反馈机制,充分发挥效能监督员作用。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三十九)规范政民互动。强化“国家政务服务投诉与建议”小程序、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政务服务平台、96960行政效能平台等政民互动平台的协调联动,扩展诉求处理反馈渠道,对事项上线、政务办件、证照共享、结果送达等服务,开展全程监督、评价、投诉、协同处理并刚好反馈,让群众诉求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八、推动“放管服”改革向基
26、层延长 (四十)推动行政权力向基层下放。深化乡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将一批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依法给予乡镇。指导各地建立乡镇(街道)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服务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长下沉。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四十一)推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集综合治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共服务、政务公开等功能于一体的统一平台。进一步加强村级党群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党员群众供应“一窗式”基层党建和政务服务。牵头单位:市行政
27、审批局、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四十二)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业务流程再造,推动同一事项全市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完善市、乡、村三级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打通优化政务服务落实到基层的“最终一公里”。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九、强化对改革的支撑保障 (四十三)加强改革法治保障。加强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审核力度,加快清理滞后于“放管服”改革要求、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制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刚好提出修改和废止建议。激励各地各有关部门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足、
28、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阅历制度化。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四十四)健全政企沟通机制。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设置的营商环境留言专区,对我市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强化问题查处,推动整改落实。加大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力度,健全重大涉企政策征求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看法机制。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四十五)严格考核奖惩。加大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力度,建立统一的考核管理体系,对成效明显的赐予表扬和激励,对不作为乱作为延误改革的肃穆问责。完善“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台账,加强政策督促落实和跟踪问效。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市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第20页 共20页第 20 页 共 20 页第 20 页 共 20 页第 20 页 共 20 页第 20 页 共 20 页第 20 页 共 20 页第 20 页 共 20 页第 20 页 共 20 页第 20 页 共 20 页第 20 页 共 20 页第 20 页 共 2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