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实施办法.docx

上传人:太** 文档编号:97697537 上传时间:2024-06-24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0.7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实施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实施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实施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实施办法.docx(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制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报酬标准,并负责酬金的发放和管理工作。第十二条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帮助 他们树立正确的劳动观。指导用人单位对学生开展必要的勤 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维护勤工助学学生的合法权 益。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 对违反勤工助学协议的学生,可按照协议停止其勤工助学活 动。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违反校纪校规的,按照学校管理规 定进行教育和处理。第十三条 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应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 难的学生。第十四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 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健康的劳动。第四章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第十五条 设岗原则:

2、以工时定岗位。(一)按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月平均上岗工时不低于 20小时为标准,测算出学期内全校每月需要的勤工助学总工 时数(20工时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统筹安排、设置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二)设置的岗位数量既要满足学生的工时需求,又要 保证学生不因参加勤工助学而影响学习。学生参加勤工助学 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第十六条 岗位类型:勤工助学岗位分固定岗位和临时 冈4立O(一)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 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二)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 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应以校内教学

3、助理、科研 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后勤服务等为主;(四)学校后勤部门应适当调整增加适合学生参与管理 和服务的岗位,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勤工助学机会。第五章 校外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第十七条 校外勤工助学活动必须由学生资助中心统 一管理,并注重与学生学业的有机结合。第十八条 校外用人单位聘用学生勤工助学,须向学生 资助中心提出申请,提供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和相关的证明文 件。经审核同意,学生资助中心推荐适合用人单位工作要求 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第六章勤工助学酬金标准及支付第十九条 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以每月40个工时 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泰安市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 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

4、适当上下浮动。第二十条 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酬金可参 照泰安市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合理确 定。第二H一条校外勤工助学酬金标准不应低于泰安市 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学校与 学生协商确定,并写入聘用协议。第二十二条 学生参与校内非营利性单位的勤工助学 活动,其劳动报酬由学生资助中心从勤工助学专项资金中支 付;学生参与校内营利单位或有专门经费项目的勤工助学活 动,其劳动报酬原则上由用人单位支付或从项目经费中开 支;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校外用人单位按 协议支付。第七章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学生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三条 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拥有以

5、下权利:(一)有权参加校内外各种勤工助学活动;(二)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的有关情况和工作性质,拒绝 用人单位的协议外要求,有权拒绝参加可能会产生不良影响 的勤工助学活动;(三)有权获得必要的劳动报酬;(四)有权要求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协调解决与 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纠纷,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第二十四条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应履行以下义务:(一)认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积极参加院 部系组织的集体活动,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参加勤工助学活 动;(二)履行与学生资助中心、用人单位达成的协议,认 真完成工作任务;(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 及用人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

6、(四)学生参加校内外勤工助学活动,须本人申请,学 生资助中心审批同意。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校内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的,用工部 门必须与学生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学生在校外开展 勤助学活动的,学生资助中心必须经学校授权,代表学校与 用人单位和学生三方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协议书必 须明确学校、用人单位和学生等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开展勤 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如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以及争 议解决方法。签订协议书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后,学生方可 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第二十六条 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若出现协议纠纷或学 生意外伤害事故,协议各方应照签订的协议协商解决。如不 能达成一致意见,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解决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