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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江大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知识讲座长江大学医疗与保健中心和战前言大学生医疗保险属于城镇居民医保的一种,其性质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村合作医疗、职工医保相同,属政府主导,而大学生医保更具有优越性,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关爱大学生的一种举措大学生医保自2009年在全国高校实施以来,基本满足了大学生住院、门诊、大病等基本医疗需求我校大学生有两种保险可以选择,一是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二是商业保险(由大地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承担),目前我校全日制本科生、部分研究生均已参加大学生医保;大部分本科生同时也参加了商业保险下面就大学生医保相关问题和同学们进行沟通。医保政策中的几个关键词统筹支付(医保结算):指的是大
2、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医疗费结算时,在医保规定的诊疗范围内,只出自付部分,报销部分首先由医疗机构记账垫付,然后由医保局给予拨款。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按医保结算的医疗机构。为便于医疗机构的管理、学生就医方便及缓解高额医疗费带来的经济压力,医保局确定了学生就医时可以通过医保结算进行就医的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分门诊及住院两种医疗机构。门诊、住院起付线(门槛费):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门诊、住院医疗费,自己要先承担一部分后,医保才按规定比例支付。自己首先承担的一部分医疗费称之。医保政策中的几个关键词异地就医:在非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及住院诊疗的行为。意外伤害
3、:按照保险业的常见定义,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不包含有第三方责任人承担责任的伤害)。医疗机构等级划分:主要按医疗技术水平划分三级医院主要指全国、省、市直属的市级大医院及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如荆州市中心医院、一医、中医院;二级医院主要指一般市、县医院及省辖市的区级医院,以及相当规模的工矿、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医院(如二、三、五医等);一级医院主要指农村乡、镇卫生和城市街道医院(荆州市惠民医院等)。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参保形式?大学生医保参保登记由学校统一办理,2010年9月至2014年9月我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
4、0元,2015年9月1日起我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增加为每人每年70元,2011-2014级学生届时需补交数额不等的医保费用,新生缴纳的医保费由学校在收取学费时一次性征收,重残和低保对象在校大学生个人不缴费。参保大学生门诊就医、住院治疗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我校参保大学生门诊就医时医疗费直接按统筹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有:长江大学医院、长江大学西校区门诊部、长江大学医学院门诊部、长江大学城中校区门诊部、长江大学南校区医务室;住院治疗定点医疗机构主要有:荆州市中心医院、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含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慈济分院)、荆州市中医医院、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荆州市二医院、荆州市三医院、荆州市胸
5、科医院、荆州市妇幼保健院、荆州市惠民医院、荆州市五医院、长江大学医学院门诊部(肛肠外科,下学期起付线标准是多少?住院起付线是指统筹基金开始支付前,按规定必须由参保个人全额负担的医疗费用,通常也称为基金支付的)、“门槛费”。住院起付线标准:一级医疗机构150元(如荆州市惠民医院等);二级医疗机构如荆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荆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起付线600元,其他二级医院起付线400元;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如荆州市中心医院、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慈济分院、荆州市中医医院)。精神病患者在精神病医院住院和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无收入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和抚养人)以及低保对象在
6、惠民医院住院不设住院起付线,恶性肿瘤患者因恶性肿瘤住院的,每年按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标准只支付一次住院起付线,其他住院医疗待遇不变。大学生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是多少?大学生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在住院起付线以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产生医疗费属甲类诊疗技术的在一级医院(如荆州市惠民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90%、二级医院(荆州市二医院等)住院报销比例80%、三级医院(荆州市中心医院)住院报销比例65%;属乙类诊疗技术的先由个人自付10%,再按甲类诊疗技术费用比例报销,大学生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异地就医比例减少10%。怎样办理住院手续?参保大学生患有荆州市职工医疗保险病种目录所列疾
7、病需住院治疗的,在荆州市住院凭学校医保科出据参保证明(西校区学生到西校区医院找何庆云医生,东校区学生到行政楼418房间找和老师),本人身份证在定点医院办理入院手续,并交付住院押金,出院时按医保结算。逢节假日如果时间长办公室应有人值班,时间短,学生可先办出院手续,不结算,待参保证明开具后再按医保结算。异地就医医疗费首先全额支付后交学校医保科。由学校医保科将材料报医保局予以报销。参保大学生住院医疗费用怎样结算?1.参保大学生在荆州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属个人自付的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属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实行记账管理。学生按比例结算(如果未按医保结算,荆州市医保局不予报销)。
8、2.经审批在外就医和因急诊在非定点医院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本人现金垫付,在治疗终结后30日内,持身份证复印件、入院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出院小结、住院医嘱(临时、长期)、住院原始发票及医疗费用明细清单交学校医保中心医保科审核后交荆州市医保局缴费记录科认定并转待遇支付科按规定报销。3.学生发生意外伤害需住院治疗的,必须在3日内向所在学院报案并出据意外伤害证明(意外伤害证明必须详细描述时间、地点及伤害经过)交学校医保科,经鉴定确认后,学生填写意外伤害确认表一式两份,然后到就诊医院及医保局盖章,一份交医保局,一份交所在医院,待治疗结束出院时按医保结算。在异地发生意外伤害住院治疗,由所在医院开具意
9、外伤害证明,其他相关手续待学生返校后再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4、参保大学生住院使用特殊检查(数字化摄影、磁共振扫描等),特殊治疗(核医学、核素内照射治疗等),特殊材料(胶片、一次性导管、数字存储介质等)和乙类药品(西药品种1030个、中成药乙类药品品种970个)的基本医疗费用,由参保大学生个人自付10%后再按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执行。5.参保大学生在校上课期间经批准转往外地医疗机构以及寒暑假、实习、社会实践等不在校期间,在外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相关政策给予报销。大学生在外就医医院选择仅限于公立医院。大学生在外因病入院后应于三日内报告所在学院,学校医保中心医保科向荆州市医保局缴费记录科报告6.大
10、学生参加医保同时又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只能选择报销一次(采取志愿的原则,选择报销比例高的险种);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同时参保,应首选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结算,然后再凭医保报销结算凭证到商业保险公司报销。大学生门诊就医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有何规定?1.普通门诊费用。参保大学生普通门诊就医应在签约的门诊协议医疗机构进行(如长江大学医院、长江大学西校区门诊部、长江大学医学院门诊部、长江大学城中校区门诊部、长江大学南校区医务室、长江大学武汉校区卫生所等或因病情需要经同意可在其它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累计在50元以上、450元以下的,由统筹基金报销50%,个人自付50%,全年可报销
11、200元。在非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必须经定点医疗机构同意后所产生医疗费每年5月统一报销,报销凭证为发票、处方、病历、身份证复印件等。2、意外伤害门诊。学生发生意外伤害后3日内必须向所在学院报案后学院出据意外伤害证明(意外伤害证明必须详细描述时间、地点及伤害经过)交学校医保科,医保科经鉴定确认后,学生填写意外伤害确认表,然后到就诊医院及医保局盖章,待治疗结束后将报销材料和确认表交医保科报销,报销材料与普通门诊相同。大学生意外伤害门诊就医单次费用在100元以上的,可报销80%,个人自付20%,全年可享受报销5000元。学生在异地发生意外伤害门诊治疗,由所在医院开具意外伤害证明,其他相关手续待学生返
12、校后再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3、已参保大学生患有经医保经办机构确认的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等5种特殊慢性病的门诊放疗、化疗、透析和抗排斥的基本医疗费由医保支付75%,个人自负25%.哪些不属于医保支付的范围?1、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治疗的;2、自杀、自残的(精神病患者除外);3、因违法犯罪行为所致伤病的(如打架、斗殴、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导致本人及他人伤害的,医疗费用全部由当事人支付);4、按国家规定由第三方承担医疗费用的(如交通事故、其他民事纠纷所引发的伤害事件等)5、超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范围外的医疗费用6、其他不属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如狗猫咬伤后注射狂犬疫苗;预防性注射其它疫苗,健康体检费等)。祝老师同学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