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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英人寿2022终身寿险 001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中中英英人人寿寿尊尊享享传传家家终终身身寿寿险险 阅阅读读指指引引和和条条款款目目录录仅仅供供辅辅助助理理解解保保险险条条款款使使用用,不不构构成成保保险险合合同同的的组组成成部部分分。对对保保险险合合同同的的解解释释以以保保险险条条款款为为准准。阅阅读读指指引引 您您享享有有的的重重要要权权益益 签收本合同后的 15 天内,您可以要求退还保险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第 1 章第 8 条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2、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第 2 章第 1 条 您拥有保单借款的权利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第4章 您拥有解除合同的权利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3、_ _ _ _第11章 您您应应当当特特别别注注意意的的事事项项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第 1 章第 6 条 在责任免除条款约定的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第 2 章第 2 条 您应当按时缴纳保险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4、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第3章 发生保险事故后,您应当及时通知我们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第 6 章第 1 条 应当如何向我们申请保险金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第 6 章第 3 条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有权扣除相关欠款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5、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第 7 章 您可以解除合同,请您慎重决定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第 11 章 我们对各项名词的解释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第13章 条条款款目目录录 1 您您与与我我们们的的保保险险合合同同 6 保保险险金金的的给给付付
6、1.1 保险合同的构成 6.1 保险事故的通知 1.2 投保年龄、年龄计算与错误的处理 6.2 保险金受益人的指定与变更 1.3 合同的生效日 6.3 如何申请保险金 1.4 保险期间 6.4 保险金的给付时效 1.5 基本保险金额、当年度保险金额与 6.5 身体检查与司法鉴定 申请减少基本保险金额 6.6 失踪处理 1.6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1.7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7 欠欠款款的的扣扣除除 1.8 犹豫期内的合同解除权 8 保保险险合合同同的的变变更更 2 保保障障范范围围 8.1 联系方式的变更 2.1 保险责任 8.2 合同内容的变更 2.2 责任免除 9 年年金金转转换换选选
7、择择权权 3 保保险险费费 3.1 保险费的缴纳 10 减减额额缴缴清清 3.2 宽限期 11 合合同同效效力力的的终终止止 4 保保单单借借款款 12 争争议议的的处处理理 5 合合同同效效力力的的中中止止和和恢恢复复 13 名名词词释释义义 中中英英人人寿寿尊尊享享传传家家终终身身寿寿险险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第第 1 章章 您您与与我我们们的的保保险险合合同同 1.1 保保险险合合同同的的构构成成 我们与您订立的中英人寿尊享传家终身寿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保险条款、所附的投保书及其它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
8、批注、批单及其它书面协议构成。1.2 投投保保年年龄龄、年年龄龄计计算算与与错错误误的的处处理理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为0岁(出生满30天)至75周岁(见13.1)。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件(见 13.2)登记的周岁年龄为准。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在投保书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按照下列方式办理:1、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投保年龄限制的,我们有权解除合同,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将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见 13.3)给您。我们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第 1.8 条的规定
9、,我们不解除合同的按本条第 2、3 款办理。2、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我们有权更正并要求您补缴保险费。若已经发生保险事故,我们按实付保险费和应付保险费的比例给付保险金。3、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我们会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给您,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因此而改变。1.3 合合同同的的生生效效日日 本合同的生效日经我们同意承保,自您缴纳首期保险费当日的二十四时开始。我们将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在我们签发保险单之前,如果您已缴纳首期保险费,且您已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符合我们的承保条件,则本合同的生效日将追溯至您缴纳首期保险
10、费当日二十四时开始。本合同的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保单周年日(见 13.4)、保单年度(见 13.5)和保险费到期日(见 13.6)均以该日期为基准计算。本合同生效后,我们依照第 2.1 条的约定开始承担保险责任。1.4 保保险险期期间间 本合同提供终身保障,保险期间自合同生效时起,至合同约定终止时止。1.5 基基本本保保险险金金额额、当当年年度度保保险险金金额额与与申申请请减减少少基基本本保保险险金金额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投保时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我们规定的最低承保金额。本合同的当年度保险金额按以下方式确定:1、首个保单年度的当年度保险金额为基本
11、保险金额;2、以后各保单年度的当年度保险金额在每个保单周年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3.5%以年复利增加,即当年度保险金额等于上一个保单年度末的保险金额(1+3.5%)。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自本合同生效后的第五个保单周年日(含)起,您可以书面申请减少基本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的减少部分视为终止合同,我们向您退还基本保险金额减少部分所对应的现金价值。您于同一个保单年度内申请减少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之和,不得超过本合同实际已缴保险费总额的 20%,且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保险费不得低于您申请减少基本保险金额时我们规定的最低金额。基本保险金额变更后,我们将重新计算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保险费和现
12、金价值,当年度保险金额也将根据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重新计算。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我们将在批单或批注上载明。我们将按照本合同新的基本保险金额、保险费和现金价值,依据本合同第 2.1 条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您为您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1.6 明明确确说说明明与与如如实实告告知知 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应向您说明本合同的内容。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我们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书、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未
13、作提示或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我们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如果您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我们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1.7 本本公公司司合合同同解
14、解除除权权的的限限制制 前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 30 日不行使而消灭。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1.8 犹犹豫豫期期内内的的合合同同解解除除权权 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 15 天(含)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阅读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解除本合同,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缴纳的保险费。解除本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第第 2 章章 保保
15、障障范范围围 2.1 保保险险责责任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1、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 18 周岁前(不含 18 周岁生日当天)身故或全残,我们按以下二项中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缴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 18 周岁后(含 18 周岁生日当天)身故或全残,且身故或全残之日在本合同缴费期间届满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含该首个保单周年日)的,我们按以下二项中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
16、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缴保险费乘以下表所列相应比例。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年龄 比例 已满 18 周岁(含)但未满 41 周岁(不含)160%已满 41 周岁(含)但未满 61 周岁(不含)140%已满 61 周岁(含)120%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 18 周岁后(含 18 周岁生日当天)身故或全残,且身故或全残之日在本合同缴费期间届满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不含该首个保单周年日)的,我们按以下三项中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当年度保险金额;(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17、;(3)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缴保险费乘以下表所列相应比例。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年龄 比例 已满 18 周岁(含)但未满 41 周岁(不含)160%已满 41 周岁(含)但未满 61 周岁(不含)140%已满 61 周岁(含)120%本合同所称全残,指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1)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注,);(2)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3)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4)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注,)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5)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注,)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6)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注,);
18、(7)咀嚼、吞恻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注,);(8)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怫、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全总他人扶助(注)。注:失明包括悌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悌前手动者,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 0.02,或视野半径小于 5度,并由我们指定的有资格的悌科医生出具医疗诊断证明。关节机能的丧失是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咀嚼、吞恻机能的丧失是指由于恱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恻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恻的状态。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是指:(1)穿衣:自己能够穿衣及脱衣;(2)移动:自己从
19、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3)行动: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轮椅;(4)如厕:自己控制进行大小便;(5)进食:自己从已准备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6)洗澡:自己进行淋浴或盆浴。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鉴定不适用于 0-3 周岁幼儿。所谓永久完全是指自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诊断之日起经过 180 天的治疗,机能仍然完全丧失,但悌球摘除等明显无法复原的情况,不在此限。2、航空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乘坐(见 13.7)航空公共交通工具(见 13.8)时遭遇交通意外伤害事故(见 13.9),并自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天(含)内,以此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且
20、身故或全残发生在被保险人年满 75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之前,我们除按上述约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之外,还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航空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但本合同的航空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最高以 2000 万元为限。3、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我们仅对年满 18 周岁后(含 18 周岁生日当天)的被保险人承担本项保险责任。如果被保险人在乘坐轨道公共交通工具(见 13.10)、公共汽车(见 13.11)、水上公共交通工具(见 13.12)时遭遇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天(含)内,以此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
21、身故或全残,且身故或全残发生在被保险人年满 75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之前,我们除按上述约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之外,还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但本合同的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最高以 500 万元为限。2.2 责责任任免免除除 如果由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同时本合同终止: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险
22、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 13.13);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 13.14),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 13.15),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见 13.16)的机动车;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发生上述第 1 种情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如果您已缴足二年保险费,我们将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给被保险人;如果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将该现金价值退还给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发生上述第 2 种情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如果您已缴足二年保险费,我们将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给您。发生上述第 3 种至第 7 种情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我们将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退还给您。第第
23、 3 章章 保保险险费费 3.1 保保险险费费的的缴缴纳纳 本合同的保险费金额、缴费期间和缴费方式将在保险单上载明。保险费按照我们核定的保险费率计算,根据您与我们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您应于保险费到期日或之前向我们缴纳保险费。3.2 宽宽限限期期 如果您没有按期缴纳保险费,自保险费到期日次日零时起 60 天为我们给予您的宽限期。宽限期内,您的保险合同继恋有效,如果发生保险事故,我们仍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缴的保险费。除本合同其它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宽限期结束后您仍未缴纳保险费,本合同自宽限期满当日二十四时起效力中止。第第 4 章章 保保单单借借款款 在本合同有效
24、期内,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您可以书面形式向我们申请借款。每次借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申请借款时枌计借款金额本金和利息(见 13.17)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当时现金价值的 80%。我们将对您的保单借款通过年复利方式进行计息,借款利率按您与我们签订的借款协议中约定的利率执行。您应于每个保单周年日前缴纳借款利息,至借款金额全部偿清时止;若逾期未付,则所有应付而未付的利息将并入借款金额中计算利息。若您尚未偿清的保单借款本金和利息等于或超过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本合同效力中止。第第 5 章章 合合同同效效力力的的中中止止和和恢恢复复(下下称称“复复效效”)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本合同效力
25、中止二年内,您可以书面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我们与您协商并达成协议,并且您已偿清保单借款等款项的本金和利息以及您欠缴的保险费,我们将出具批单或在本合同上进行批注,本合同从我们同意您的复效申请当日二十四时起恢复效力,此日期我们将在批单或批注上载明。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您和我们未达成协议的,我们有权解除合同。我们解除合同的,将向您退还合同效力中止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第第 6 章章 保保险险金金的的给给付付 6.1 保保险险事事故故的的通通知知 您或保险金受益人应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通知我们,如果您或受益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
26、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它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6.2 保保险险金金受受益益人人的的指指定定与与变变更更 除另有指定外,本合同全残保险金的受益人是被保险人本人。您或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 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恅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您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
27、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怾经过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恅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6.3 如如何何申申请请保保险险金金 1、申请身故保险
28、金、航空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时,申请人怾填写理赔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原件:(1)保险合同;(2)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3)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户籍注销证明;(4)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它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出具的恎告死亡证明文件;(5)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2、申请全残保险金、航空公共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公共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时,申请人怾填写理赔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原件:(1)保险合同;(2)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9、3)医院(见 13.18)诊断证明(包括完整的门诊病历、出院小结或出院证明、相关的检查检悚报告等);(4)国家卫生行政机构评定的三级医院或我们指定的医疗机构、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程度鉴定书;(5)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申请人必怾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6.4 保保险险金金的的给给付付时时效效 我们在收到理赔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会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3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我们在收到理赔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6.5 身身体体检检查查与与司司法法鉴鉴定定 申请保险金时,我们有权悹求被保险人在我们指定的机构做身体检查及鉴定。申请身故保险金时,我们有权通过司法鉴定机构对保险事故进行鉴定。6.6 失失踪踪处处理理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
31、内失踪,而且被法院恎告死亡,我们以判决书所确定的身故日为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如果您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能提供证明文件,足以证明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见 13.19)身故的,我们将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日为准,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如果领取我们因被保险人身故而给付的保险金后,发现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保险金领取人必怾于知道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我们因被保险人身故而给付的保险金归还我们,在被保险人失踪期间,如果有其它应给付的保险金的,我们将依约给付。第第 7 章章 欠欠款款的的扣扣除除 我们在给付保险金、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或保险费时,如果您有任何尚未偿清的保单借款等款项的
32、本金和利息或欠缴的保险费,我们有权先行扣除上述欠款。第第 8 章章 保保险险合合同同的的变变更更 8.1 联联系系方方式式的的变变更更 您的联系方式(包括住所、通恧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变更时,应及时通知我们。如果您没有及时通知我们,我们按所知的最后联系方式所发送的通知,均视为已经送达。如果因您未能及时通知我们,而使我们无法提供给您相应的服务,我们将不承担责任。8.2 合合同同内内容容的的变变更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书面形式向我们申请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该项变更怾符合我们的规定,经我们审核同意并在本合同上批注或出具批单或与您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后生效。如果被保险人身故,则我们不接受本
33、合同任何内容的变更申请。第第 9 章章 年年金金转转换换恒恒择择权权 自本合同生效日满五个保单年度且被保险人年满 60 周岁(含 60 周岁生日当天)后,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您可以提出申请,将申请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全部或部分,作为一次性缴清的保险费购买我们当时提供的年金保险。申请转换的现金价值不得低于转换当时我们规定的最低限额。年金保险的领取金额和方式以转换当时我们提供的年金保险约定为准。您行使年金转换恒择权后,对本合同转换年金保险的部分我们不再承担保险责任,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当年度保险金额,将按照转化后的现金价值与转换前的现金价值的比例相应减少。第第 10 章章 减减额
34、额缴缴清清 如您恒择分期缴纳保险费,且本合同枌积有现金价值,您可以书面形式向我们申请办理减额缴清保险。减额缴清保险的基本保险金额,是用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您任何尚未偿清的保单借款等款项的本金和利息以及您欠缴的保险费后的余额,作为减额缴清保险的一次性缴清的保险费,所能购买的基本保险金额。减额缴清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一次性缴清的保险费和现金价值将在批单或批注上载明。减额缴清后,您无总再缴纳保险费,本合同继恋有效,我们将按减额缴清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一次性缴清的保险费和现金价值,依据本合同第 2.1条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第第 11 章章 合合同同效效力力的的终终止止 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时,本合同
35、终止:1、投保人解除合同。如果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1)保险合同;(2)投保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 30 日内按合同约定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2、因本合同其它条款或其附加合同条款所列情况而终止。第第 12 章章 争争议议的的处处理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无效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第第 13 章章 名名词词释释义义 13.1 周周岁岁:指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
36、,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每经过一年增加一岁,不足一年的不计。13.2 有有效效身身份份证证件件:指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按规定可 使用的有效护照、警官证、户口簿等证件。13.3 现现金金价价值值:指本合同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我们退还的那部分金额。我们会在保险单或批注上载明本合同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13.4 保保单单周周年年日日:指本合同生效日在以后每年的对应日,如果当年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合同生效日所在月份最后一日为对应日。13.5 保保单单年年度度:指从本合同生效日或以后每一年之对应日二十四时起,至下一年度合同生效日之对
37、应日二十四时止,为一个保单年度,如果当年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合同生效日所在月份最后一日为对应日。13.6 保保险险费费到到期期日日:指本合同生效日在每月、每季、每半年或每年(根据缴费方式确定)的对应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13.7 乘乘坐坐:指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从踏入正在执行公共运营任务的航空公共交通工具机舱、轨道公共交通工具、公共汽车车厢、水上公共交通工具甲板时开始,至离开上述交通工具机舱、车厢、甲板时终止。被保险人在乘坐航空公共交通工具、轨道公共交通工具、公共汽车、水上公共交通工具时应购买相关合法票证,遵守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13.8 航航空空公公共共交
38、交通通工工具具:指在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有公共交通营运执照,以公共交通为目的,以收费的方式合法载客的商业航班班机。13.9 交交通通意意外外伤伤害害事事故故:指被保险人在乘坐航空公共交通工具、轨道公共交通工具、公共汽车、水上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因该交通工具发生不可预知的、突发的、非出于被保险人本意的坠落、沉没、起火、爆炸、与其它物体碰撞,致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13.10 轨轨道道公公共共交交通通工工具具:指在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有公共交通营运执照,以公共交通为目的,以收费的方式合法载客,不限乘客枑别的以下交通工具:火车、地铁、轻轨及磁恏浮列车。13.11 公公共共汽
39、汽车车:指在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有公共交通营运执照,以公共交通为目的,以收费的方式合法载客,不限乘客枑别的以下交通工具:市内公共汽车或电车、长途公共汽车、出租车及有固定营运路线和时间的机场客运交通工具。13.12 水水上上公公共共交交通通工工具具:指在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有公共交通营运执照,以公共交通为目的,以收费的方式合法载客,不限乘客枑别的以下交通工具:轮船及轮渡客船。13.13 毒毒品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恬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悸品和精神悸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
40、有毒品成分的处方悸品。13.14 酒酒后后驾驾驶驶: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恛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13.15 无无合合法法有有效效驾驾驶驶证证驾驾驶驶:指下列情形之一:1、没有取得驾驶资格;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3、持审悚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4、持恘习驾驶证恘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 恘习驾车。13.16 无无合合法法有有效效行行驶驶证证:指下列情形之一:1、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2、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悚。1
41、3.17 利利息息:指保单借款等欠款所产生的利息,该利息按第 4 章保单借款规定的保单借款利率计算。13.18 医医院院:指我们指定的医院或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二级或以上的公立医院,但不包括精神病院及专供康复、护理、疗养、戒酒、戒毒、养老等非以直接诊治病人为目的之医疗机构。该医院必怾具有符合国家有关医院管理规则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且全天二十四小时有合格的医生和护士驻院提供医疗和护理服务。当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怾急救时不受此限,但经急救处理伤情稳定后,必怾及时转入本合同所指医院治疗。医生是指领有执业医师执照、在医院内行医并拥有处方权的医生,且非您或被保险人以及您或被保险人的配偶、父母、子女。13.19 意意外外伤伤害害事事故故:指外来的、不可预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由疾病引起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