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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各项制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一、工作目标为进一步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完善统计法律制度,健全统计管理体制,强化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严惩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人责任,努力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工作氛围,为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供扎实的体制机制保障。二、实施对象夏履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纪委(纪工委)和统计业务分管负责人、统计工作人员。三、责任分解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谁主管
2、谁负责、谁承担工作职责谁负责工作质量的原则,根据统计工作各业务流程环节的工作内容和质量要求,建立健全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全员责任体系。(一)夏履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统计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负全面领导责任。1.统筹谋划防惩工作。认真落实上级统计机构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工作安排,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统计法制建设工作规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明确班子成员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中的责任,始终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穿统计工作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始终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政治任务落到实处。2.强化领导推动。
3、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列为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听取、研究、部署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讨论、确定统计法制建设的重大事项,督导检查本单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落实。确保本单位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确保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统计调查。3.加大防惩氛围营造。抓好领导干部、统计人员、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增强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统计机构全员普法机制。(二)主要负责人。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负第一责任。1.全面部署防惩工作。主持制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计划和措施,及时组织统
4、计人员传达学习上级关于统计法制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安排部署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年度工作和重点任务。2.组织健全工作机制。主持研究健全统计法制建设制度,推动建立责任体系,明确领导责任、具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努力形成从上到下、自始至终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机制。3.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定期听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统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好对上级机构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保障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积极支持配合上级统计部门直接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三)纪委(纪工委)工作负责人。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负监督责任。1.强化监督职能。加强统计领域工作职责和行为规范的监督,组
5、织监督检查本单位、本辖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情况,按照权限指导本单位、本辖区纪检监察机构正确履行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查处的监督职能。2.落实责任追究。组织落实本系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责制,落实违规违纪行为的问责追责,按照权限组织对本系统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责任追究。3.强化风险教育。组织指导开展统计法律法规教育,领导统计干部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四)分管统计工作的负责人。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负主体责任。1.组织协调防惩工作,建章立制。指导、督促、制定、落实防范和惩
6、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具体措施,完善制度,健全机制。2.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相关内容学习教育。组织拟定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计划,指导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确保本单位、本辖区统计人员了解熟悉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内容,促进党政领导干部学习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推动对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3.强化统计工作行为规范的提醒。组织领导本单位,本辖区统计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依法配合开展执法检查,确保统计工作人员守住统计法律法规的底线、红线。(五)统计工作人员。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负直接责任。1.分专业、分岗位明确防惩工作具体内容、职责要求。统计工作人员根据自己的专业、岗位,落
7、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切实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2.明确统计工作行为规范。严格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调查规章制度配合开展统计调查;组织对本辖区进行数据质量核查时,始终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贯穿于统计调查工作全过程;开展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法治宣传,始终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内容纳入专业培训。3.对统计工作进行风险排查。及时将统计调查和质量核查中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线索梳理汇总报告镇党委、政府并上报上级统计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四、责任追究(一)夏履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负责组织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责任制
8、落实不力人员的责任。(二)夏履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班子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力,未能严格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应当予以通报,限期整改:1.未有效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统计的各项部署和要求;未建立本单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工作安排未落实到位;2.对本地区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不支持配合上级统计机构直接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不支持统计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3.本地区发生大面积或者连续发生统计数据造假问题,明知统计数据不实而不组织进行调查核实。4.参与篡改
9、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授意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人员在统计上弄虚作假;5.对依法履行职责的统计执法人员、纪检监察人员等打击报复;6.其他未能严格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情形。夏履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班子成员未能严格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按照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三)统计人员(含依法聘用的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统计人员(含依法聘用的工作人员)未能严格履行责任,明知统计
10、数据不实而不进行调查核实,参与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授意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人员在统计上弄虚作假,不支持、不配合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应该认定为未能严格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应当予以通报,限期整改。统计人员(含依法聘用的工作人员)未能严格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按照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追究责任。统计办公室工作职责夏履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为全镇统计工作职能机构
11、,依法组织、管理全镇范围内的统计工作。具体职责:一、认真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二、负责组织领导、管理和协调本镇行政区域内的各项统计工作。三、准确、及时、全面地完成上级统计部门统一规定的统计工作任务,统一搜集、整理、汇总、管理、发布本镇一、二、三产业及社会、科技等各类统计数据。四、负责本镇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的组织协调,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配合统计核查、执法检查,指导协调统计单位的业务培训、报表上报等统计事项。五、对本镇村、社区、企业或单位的经济活动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提供监测报告,为管理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事务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六、按照规定统一调
12、查、收集、整理本镇的基础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和统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统计资料。七、负责建立和完善本镇统计网格,并保证网格的正常运行。组织指导村、社区、企业(单位)做好统计工作,有计划地对基层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普法宣传。八、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统计工作人员职责统计分管领导对统计工作总负责,对统计数据质量总把关。经发办(统计办)主任对日常统计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和协调。统计工作办公室主任职责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方法制度。2.负责全面工作,检查和督促各专业统计人员做好业务工作和各项统计调查工作,认真审核上报的各种报表和
13、资料,确保上报时间和质量。3.加强对全镇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搞好与其他条线部门的协调关系,内部团结一致,通力协作,形成全方位工作的合力。4.带领办公室人员,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研究和探索统计工作和经济工作的内在联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写好统计调查文章,为全镇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5.按规定时间组织好办内人员的学习和基层统计人员的学习,组织召开好办公会议和基层统计人员会议,总结分析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采取措施克服解决工作中的困难。6.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开创统计工作的新局面。7.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
14、交办的其他工作。二、统计人员岗位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确保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好资料保密工作。2.认真学习统计专业知识,积极参加上级统计部门组织的各类统计业务培训、学习。3.负责本镇范围内各专业统计报表的数据审查和质量评估,按要求及时上报各项指标和数据,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及时、完整。4.做好与各部门的配合工作,及时更新统计数据。完成具体指定的数据统计分析工作,编制并上报统计表,建立和健全统计台账制度。5.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制度第一条为适应全面深化统计改革的
15、新要求,规范统计数据生产流程,强化统计系统数据生产各环节的质量管控,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统计法律、法规及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浙江省统计局系统数据质量管控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镇组织实施的各项统计年报和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等常规统计调查项目。第三条统计数据质量的管控目标:推进统计调查组织实施、统计数据质量核查评估等各环节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第四条统计数据质量的管控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数据真实准确。贯彻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恪守核心价值观和统计职业道德,严守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流程,提供更加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资料。(二)依法独立统计
16、。强化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保障机制,独立行使统计调查,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三)谁主管谁负责。本镇统计机构负责本地区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工作,各专业统计人员负责本专业数据质量管控工作。第五条统计数据质量管控范围包括:调查对象确定、调查任务布置、统计数据采集、数据审核、数据质量检查、数据评估等统计数据生产全过程。第六条 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按照统计单位划分标准及名录库管理规定,及时健全和更新维护各类基本单位名录信息。统一使用经名录库管理部门和相关专业共同审核确认的统计调查单位,确保各专业统计调查对象的准确有效。第七条依法实施统计调查。按规定认真做好各项法定统计调查任务的布置工作;检查督
17、促统计调查对象按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督促统计调查对象按照规定的内容、方式填报统计报表,及时做好统计调查对象未在制度规定期限内报送统计报表的催报工作。依法搜集、整理、汇总、录入统计资料。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对其负责搜集、整理、汇总、录入的统计资料与统计调查对象填报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第八条进一步规范统计调查对象的报表填报工作。使用纸介质上报的报表,要求填写工整、清晰、完整,由单位负责人及填表人签字,注明填报日期,加盖单位公章;现场采集数据的报送。统计业务联审辅导工作制度为深入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密切与统计调查对象的联系,全
18、面准确及时落实统计方法制度,夯实统计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经研究,建立统计业务联审辅导工作制度。一、联审辅导工作的目的和任务1.通过对统计调查单位相关统计数据的联审,及时发现和解决统计调查和数据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主要统计指标间的匹配性,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促进统计数据真实可靠。2.通过对统计调查单位的基础台账、原始记录等统计资料的检查指导,规范基层统计工作行为和流程,夯实基层统计基础,推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3.通过与统计调查单位统计人员面对面的审核、评估、交流、辅导,促进统计人员加深对统计指标、方法制度的理解,及时完善和落实统计调查方法制度,提升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4.通过与统计调
19、查单位建立常态化的联系、检查、交流、辅导机制,促进统计工作重心前移和统计管理职能落实,及时掌握统计调查单位生产经营实际和数据实情,更好分析把握社会经济形势。二、联审辅导的对象企业、村级:主要对象是承担统计数据报送的投资单位、“四上”企业和样本单位等。三、联审辅导的主要内容1.统计数据分析评估。通过与统计调查单位的原始资料对比分析和座谈,审查统计数据是否真实可靠,掌握企业数据实情和生产经营形势,研判发展走势。2.统计基础分析评估。(1)审查统计台账和统计原始记录是否齐全、相关资料是否完备,督促、指导完善统计基础;(2)审查统计制度是否落实、统计流程是否合理、是否全面反映企业各环节生产经营状况,督
20、促、指导完善相关统计制度;(3)检查各项指标的统计边界是否明确、是否与企业生产经营边界一致,督促、指导规范投入产出统计边界;(4)审查“一套表”栏目填报是否科学、规范,督促、指导报表填写;(5)审查企业行业划分是否合理、是否与主营业务相符,督促、指导合理分类。3.方法制度分析评估。(1)检查分析统计单位进、退库是否及时,督促、指导完善名录库更新机制;(2)分析评估各产业活动状况是否统计完全,督促、指导完善相关统计方法;(3)检查各项指标、方法制度在实际操作中是否得到掌握和落实,督促、指导细化方法、强化培训。四、联审辅导的主要形式1.走访辅导。建立分片或分企业联系走访制度,对辖区内每个统计调查单
21、位每季至少走访一次,检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形势和数据实情,听取意见建议,提供指导服务;对新增统计调查单位或统计基础不实的企业给予重点指导,及时规范、落实统计基础。2.月度、季度、年度数据分析辅导。月度、季度、年度数据上报、核定后,及时开展数据分析工作,按照联审辅导内容要求,对数据上报行为及数据结果进行全面的对比分析和评估,总结好的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方法措施。并在下个上报周期前,召开企业单位统计员会议,开展交流辅导,落实相关改进措施。3.定向辅导。定期组织业务素质低或数据填报质量差的企业和单位,携带有关统计报表、台账、原始记录、相关凭证等,集中开展联审辅导,并邀请上级统计部门或其他素质
22、高、经验丰富的企业统计人员一起帮助辅导,对不能限期整改的,要加强统计执法。4.抽查辅导。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综合业务或分专业的抽查或对口交流检查,深入剖析了解各调查单位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情况,查找面上问题,交流工作经验,促进统计业务整体水平的提高。5.培训辅导。新增统计调查单位、新进统计业务人员上岗前,新的或变化的方法制度和监测评价体系实施前,都要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宣传,保障工作有效开展。经发办(统计办)新进统计业务人员要有一定时间蹲点企业,熟悉数据产生流程和环节,积累一线操作经验。五、联审辅导的有关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联审辅导制度是密切上下及部门沟通交流、发挥统计职能作用、促进工
23、作重心前移、提高统计基础和业务水平、保证数据质量的重要手段,必须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推动这项工作有效开展。对企业开展的辅导,可根据工业、服务业等企业类型,采用由相关专业组成辅导团队的形式,一并开展辅导,既减轻基层和企业负担,又保证工作效果。2.健全工作机制。将联审辅导工作列入年度、月度工作安排和专业工作考核目标,加强督查、指导和考核,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确保统计工作和数据中存在的问题,能及时发现、辅导、整改完善。3.细化工作方案。要进一步细化联审辅导具体内容和方法,并根据联审辅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时修订完善相关统计业务操作规程或手册,不断提升统计业务整体水平。4.做细准备功课。在联
24、审辅导会议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平时加强调研走访,掌握各调查单位工作和数据情况,加强对统计数据、计算方法、统计基础和统计制度的细化分析,带着问题和对策参加会议,提高联审辅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统计报表管理制度第一条统一管理本镇范围内的各类统计调查报表。监督检查本镇范围的未经县(市、区)以上统计机构批准的各种非法报表。第二条统计报表必须执行国家规定。报表格式、指标涵义等要符合国家的统计标准,地方报表、部门报表与国家报表有矛盾的要服从国家报表,不得另搞一套。第三条严格限制发往企业的统计报表。凡现行调查中能取得统计数据的,不得再制发新报表或不再设立该项调查指标,以免重复统计,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第四
25、条统计调查坚持条块相结合的原则。综合性调查,由经发办(统计办)统一组织、统一实施;专业性调查,由各业务人员组织实施,确保完成调查任务。第五条各统计人员必须准确、及时、全面地完成各种统计调查任务,不得虚报、瞒报、迟报或拒报。对于各种非法报表单位有权拒绝填报。第六条加强统计报表的管理。统计业务报表涉及全镇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的统计数字,必须经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核定。统计资料保存、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统计数据资料保存、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统计数据资料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咨询参考作用,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统一管理本镇范围内的一、二、三产业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各类统计数据。本制度所称数据资料,指在定报、年报、调查
26、、普查等统计工作中获得的基础基层数据及综合汇总数据,按载体分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第三条成立统计数据资料保存、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经发办(统计办)为副组长,各专业统计人员为成员,各专业人员负责本专业统计的数据资料的保存、管理工作。第四条未经公布的统计数据不得向外提供。第五条统计数据资料保存、管理实行统一指导、分专业负责的原则。凡外单位来查阅抄录有关统计数据,必须持单位介绍信,重要的统计数据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抄录。第六条统计报表(月报、季度、年报)应分类整理装订成册,资料装订完整,同时要建立电子台账。第七条各类统计资料存放要整齐,各类统计资料要整理立卷、归档保存。统计办公室保密
27、工作制度为做好拟公开统计信息的保密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拟公开的统计信息均应进行保密审查。二、对拟公开统计信息的保密审查,应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三、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的下列统计信息:(一)统计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公开的,依照国家保密范围和定密规定,明确标识为“秘密”、“机密”、“绝密”的信息。(二)未经批准公开,标注有“内部文件(资料)”和“注意保密”等警示字样的信
28、息。(三)其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敏感信息。(四)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五)本镇认定不宜公开的内部办公事项。统计之家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镇统计工作,推进统计网格化建设管理。根据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工作“统计之家”工作站(以下简称“统计之家”),由镇经济发展办(统计工作办公室)负责管理。二、“统计之家”服务对象:各级网格组成人员。三、“统计之家”基本功能1.召开统计工作会议;2.统计网格的培训、学习、活动;3.网格员交流、商谈、互动;4.对外宣传、形象展示和上级及外来指导、考察接待;5.其他服务统计工作需要。四、“统
29、计之家”使用要求1.使用人提前一天提出使用申请,同意后方可使用;2.使用范围限于与统计工作相关的会议、培训、交流等活动;3.使用及活动开展要做好记录,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参加人员、活动内容、照片等;4.文明使用,爱惜财物,注意卫生保洁;5.节约用电用水,活动结束后要关闭各类电器、电灯及电源;6.注重安全开展活动,保持良好秩序,人员离开随时关好门窗等;7.其他使用要求。五、各级要落实专人负责“统计之家”管理工作,确保“统计之家”安全、整洁、有序,并对使用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管理。企业统计人员培训制度为了更新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特制订本制度1、各项培训会议做到有计
30、划、有记录,必要时有试题并备案。2、积极组织企业统计人员参加各级举办的授课培训,强化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水平。3、镇统计人员不定期对报表单位统计员进行业务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4、统计人员每年必须进行统计后续教育,达到 32 个课时的专业培训并通过考试。5、镇各项培训学习的固定地点为夏履镇统计之家。统计人员评价制度为贯彻落实市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绍市委办发2022 11号)、区两办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实施意见(区委办 202244号)文件精神,据市、区两级统计局对统计人员评价奖励办法的规定要求,制定本评价制度。一、评价对象考核合格的“四上”企业(单
31、位)(以在库“企业一套表”调查单位为准)、投资项目、村级农业、规下(限下) 企业(单位)统计人员(统计报表“填表人”一栏所列人员,原则上一人不多于3家企业)。原则上按照“一企一人” “一人一企”评定企业(单位)优秀人员。二、评价期间评价奖励期间为上年12月1日至当年11月30日。三、评价奖励根据评价得分情况,对评价考核合格的“四上”企业(单位)、投资项目统计人员每人每月奖励200 元,村级农业、规下(限下)企业(单位)统计人员每人每季奖励200 元,所需经费由区级和镇政府各承担一半:考核优秀的(优秀率不高于 30%),每人每月 (季)分别再奖励 100 元,优秀部分经费由市一级直接发放。四、评价办法每年根据市、区两级评价考核办法中的评价内容对本镇范围内“四上”企业(单位)、投资项目、村级农业、规下(限下)企业(单位)统计人员开展考核,依据评价奖励对象日常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综合打分,排除涉及“一票否决”事项的企业 (单位)统计人员,其余以合格线 80 分的标准确定评价奖励合格者名单,90分(含)以上为优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