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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稿)项目名称: 年产高档纺织面料2000万米、家纺四件套50吨技改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长 兴 华 航 纺 织 有 限 公 司 编制日期: 二 二 三 年 四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5三、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22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29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57六 、结论 59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图附图3:现场踏勘照片附图4: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5:长兴县水环境功能区
2、划图附图 6:长兴县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7:长兴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 8:工业平台开发边界图(虹星桥)附图9:建设项目防渗分区图附件:附件1:项目备案通知书附件 2:营业执照附件3:法人身份证附件 4:不动产权证附件 5:建设项目准入意见书附件 6:喷水织机集聚审核表、加弹机集聚审核表附件 7:中水回用协议附件 8:申请书附件 9:生态环境信用承诺书附件 10:危废处置承诺书附件 11:环评文件质量保证承诺书附件 12:删除涉密事项说明附件 13:地表水监测数据来源附件14:环境空气检测报告长兴华航纺织有限公司年产高档纺织面料2000万米、家纺四件套50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建设项
3、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高档纺织面料2000万米、家纺四件套50吨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205-330522-07-02-293609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虹星桥镇厚全工业园区地理坐标( 1 1 9 度 5 2分 49.994 秒 ,3 0 度 5 3分 35.113 秒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751化纤织造加工 C2822涤纶纤维制造 C1771床上用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14028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 25_050合成纤维制造14_028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建设性质新建(迁建)V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V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
4、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长兴县经济和信息 化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3800.00环保投资(万元)30.00环保投资占比(%)0.8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V是:长兴县纺织行 业转型升级项目用地(用海) 面积(m)新增用地1.2亩并利用现有土地7 亩,新建厂房面积8000平方米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 长兴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长兴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节选)符合性分析(1)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长兴县的全部行政区范围,面积约1430平方千米(
5、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数据为1430.25平方千米)。1长兴华航纺织有限公司年产高档纺织面料2000万米、家纺四件套50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中心城市、各建制镇和各乡集镇需在县域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编制下一级规划,在县域内所进行的各项建设活动均应服从本规划。(2)规划期限规划基期为2005年,近期到2010年,远期至2020年。(3)城乡发展战略根据长兴县十一五规划,实施工业立县、开放兴县、科教强县、生态优县和城市化五大战略。(4)县域功能定位全力打造长三角先进制造业重要集聚区、绿色高效农产品主产区、 现代物流重要集散区、生态休闲度假新选区和浙江省先进文化建设示范区、现代社会管理样板区。(5)中
6、心城市功能定位以打造长三角省际枢纽,培育物流基地为重点,建设山水园林型现代化新兴城市。(6)县域空间布局方案综合重点强调县域重要区域增长空间的选择、县域交通网络的 合理组织、中心城市产业发展空间的选择、整合区域发展与城市的关系 以中心城市一中心镇一中心村城乡空间发展格局的构筑,形成圈层放射、多轴带发展; 一核三组团多点、四大片区结构的空间发展框架。圈层放射:规划形成内外两个圈层,其中内圈层以中心城区为核 心,通过整合提升,带动周边乡镇的发展,外圈层为外围三个组团,规 划通过突破行政界线,加强三镇与周边乡镇用地功能的整合,突出资源共享、设施共享、集聚发展的要求。多轴带:沿交通轴线布局城乡空间、组
7、织环状、多通道城镇发展 轴线,解决城市与周边区域强镇的经济联系,提高通达性,规划形成杭宁城市发展带和申苏浙皖城市发展带。一核三组团:其中一核为中心城市,三组团即依托煤山、泗安、和平三个中心镇,发展县域次区域,引导工业向一核三组团集中。四大片区:即以中心城市、煤山、泗安、和平为核心的四片次区 域,其中中心城市次区域包括小浦、夹浦、李家巷、洪桥、虹星桥、雉城、吕山、水口等乡镇;煤山次区域包括煤山、白岘、槐坎等乡镇;泗2长兴华航纺织有限公司年产高档纺织面料2000万米、家纺四件套50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安次区域包括泗安、林城、二界岭等乡镇;和平次区域包括和平、吴山等乡镇。”多点即培育一批中心村
8、,以中心村为主体加强新农村建设(7)全力发展先进制造业(节选)加快工业结构调整。继续推进数字长兴建设,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提高产业创 新能力为核心环节,优化产业结构,加大招商选资力度,加快推进以六 大工程产业为主的制造业发展,重点培育提升电子电源、新型材料、家 居服饰、机械制造、食品医药、特色化工等优势产业。鼓励企业加大技 改投入,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加快对传统技术和落后工艺的淘汰改造, 促进产业集聚升级,力促工业经济发展逐步摆脱三高一低的粗放增长方式。强化工业平台建设。着力打造工业发展大平台,加大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乡镇工业集中 区扩容建设力度,强化基础设施投入,完善配套服务功能,努力提高平
9、 台承载力和集聚度,形成技术外溢优势、集群配套优势、区域品牌优势, 实现规模效应,提升集约发展水平。重点实施县经济技术开发区D区开 发和出口加工区建设。结合三组团建设推进,适当整合乡镇工业集中区,优化基础资源配置,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长兴县虹星桥镇厚全工业园区内,用地性质为 工业用地。项目为轻纺行业,为家居服饰的配套产业,家居服饰为长兴县重点培育行业,则本项目符合县域总体规划要求3长兴华航纺织有限公司年产高档纺织面料2000万米、家纺四件套50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其他符合性分 析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10、的有关规定,对照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14_028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中的“有喷水织造工艺的”、“25_050 合成纤维制造”中的“单纯纺丝制造”和“14_028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中的“有喷水织造工艺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中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建设单位可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同时根据其配套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环境 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技术单位编制能力建设需包括人 员配备、工作实践和条件保障等三个方面。长兴绿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在人员配备方面已
11、具备一定数量的全职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完 成一定数量的继续教育学时;在工作实践方面具备相应的基础能力、工 作业绩及科研能力;在保障条件方面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具备完善的 质量保证体系,配备相应的专业软件等;因此长兴绿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具备编制本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能力。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等省(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80号) 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报批建设项目用地 用海有关事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72号),三区三线中“三区”是 指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
12、间三种类型的国土空间。“三线”分别对 应在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 田、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虹星桥镇 厚全工业园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在生态空间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外,且周边无自然生态红线区,不触及生态保护红线.(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 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声环境质4长兴华航纺织有限公司年产高档纺织面料2000万米、家纺四件套50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量目标为
1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本项目按环评要求设置污染物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污染物替代削减量 可由当地按比例通过现役源调剂予以平衡,不会新增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因此不会加剧环境的恶化,能保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单元管控清单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
14、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要求,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制定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长政函202083号),作为区域内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乡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于2020年9月2日起实施,项目所在地属于湖州市长兴县虹星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15)。本项目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长政函202083号)符合性分析见表1-1。表1-1长兴县生态管控单元“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表序号内容具体内容项目情况判定结论1管控要求空间 布局 约束禁止新建涉及一类重金 属排放、环
15、境风险大的 三类工业项目;现有三 类工业项目扩建、改建 不得增加控制单元污染物排放总量并严格控制环境风险,鼓励对三类 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 升改造。在居住区和工 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 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 等隔离带。土壤污染重 点监管单位新(改、扩) 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 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本项目为化纤织造加工、涤 纶纤维制造(单纯纺丝)和 床上用品制造,属于二类工 业项目扩建,项目位于浙江 省湖州市长兴县虹星桥镇厚 全工业园区,为工业集聚区 不属于人口集聚区。本项目 与周围居民点及工业企业之 间设有一定防护措施。不属 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满足要求5 土壤风险管控标准。 项目严格实行污染
16、物总量控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 制制度,新增的废气污染物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 总量按1:2比例替代削减,水目标。 污染物均来自于生活污水, 无需替代削减。 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 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扩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 建,项目废水处理效率较高,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 且全部回用,属于国内较先平。 进处理工艺。 本项目属于化纤织造加工、污染涤纶纤维制造(单纯纺丝)物排放管控 推进工业集聚区“零直 喷水织机等先进的纺织设备进行织造。实施雨污分流,排区”建设,所有企业明沟明管,织造废水通过单实现雨污分流,现有工独的管网纳入长兴虹溪污水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废处理有限公司镇南中水回用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站
17、(老厂区)处理后全部回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用于虹星桥镇喷水织机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业,不排放;生活污水经化 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长兴新 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达标后排放。 本项目属于化纤织造加工, 不属于石油加工、化学原料等环境风险项目,不含有印2 和床上用品制造,项目引进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染工段,但本项目有一定的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危险废物产生,具有一定的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环境风险,企业应根据浙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江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实施环境 险。方法(试行)的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做好相应防控 风险防控措施。 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
18、、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 项目投产后根据应急预案和控措施。强化工业集聚 配套的应急物资,做好相应区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 风险防控措施。体系建设,防范重点企 业环境风险。 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 本项目主要以电和水为能资源 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 源,不涉及煤炭使用。本项3 风险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 目实施清洁生产,实施清洁开发效率要求 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 回用于生产,为节水型企业。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 本项目所用水、电用量均较源利用效率。 小,且利用效率高。 4 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 生产,织造废水纳管处理后6四性五不批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 可能
19、造成的影响,环评结论是科学性。 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 符合(二)所在区域环境质 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 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 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 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 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声环境、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均达标。本项目生产工艺具有行业先进性,采取的治理措施先进可靠,本项目无需替代削减。企业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符合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要求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要求,本
20、项目符合性分析见表1-2。表1-2本项目与“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表符合性合析 例 符合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虹星桥镇厚全工业园区,选址可行;本项目符合关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要求;满足总量控制原则和环境质 量等要求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 是否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 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 符合本项目采用生态环境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推荐模式和方法及建设项目环环境影响分析预评估 的可靠性符合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使用技术 和方法均较为成熟,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 可靠。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 性
21、符合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有较为成熟的技术 进行处理,从技术上分析,只要切实落实本 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噪 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实现零排放。(一)建设项目类型及 其选址、布局、规模等 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 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符合项目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地方产 业政策,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能得 到有效控制,并做到达标排放,符合清洁生 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原则,对环境影响 不大,环境风险不大,项目实施不会改变当 地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可实现经济效 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符合环境 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规范。本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 效控制,能
22、做到达标排放,本报告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实施,企业在落实相应的污染 治措施后不会对破坏生态环境。符合(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四)改建、扩建和技 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本项目为改建项目,企业原为销售企业,无 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符合7长兴华航纺织有限公司年产高档纺织面料2000万米、家纺四件套50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五)建设项目的环境 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 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 重大缺失、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由
23、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要求。4、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于2011年8月24日经国务院第169次常务 会议通过,自2011 年11月1日起施行,项目与其中有关条款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3。表1-3项目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符合性分析条款内容项目情况是否符合第 八 条禁止在太湖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 置排污口、有毒有害物品仓库以及垃圾 场;已经设置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范围,织造废水 纳管排放,不单独设置 排污口,生活污水预处理后纳入长兴新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 理达标后排放。符合第 二 十
24、八 条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 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 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 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 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 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 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 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 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 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在太湖流域新设的企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现有的企业尚 未达到清洁生产要求的,应当按照清洁 生产规划要求进行技术改造,两省一市 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检查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预 处理后纳管至长兴天 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处理达标后
25、排放;织造 废水纳管至长兴虹溪 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镇 南中水回用站(老厂区)处理后全部回用于 虹星桥镇喷水织机企 业,不排放。本项目建 成后按要求设置规范 化排污口,悬挂相应的 标志牌。本项目不属于 禁止类生产项目,且生 产要求满足清洁生产 要求。符合第 二 十 九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万米上溯至5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 禁止下列行为:项目属于化纤织造加 工、涤纶纤维制造(单 纯纺丝)和床上用品制 造,不属于第二十九条符合8长兴华航纺织有限公司年产高档纺织面料2000万米、家纺四件套50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条(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
26、目 (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所列行业。第三十条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 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 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 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 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 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 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 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 目 ;(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行为。本项目不涉及第三十 条所列行为符合由上
27、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要求。5、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长江三角洲地区:落实长江经济带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沿江地区进一步严格石化、化工、印染、造纸等项目环境准入对干流两岸一定范围内新建相关重污染项目不予环境准入,推进石化化工企业向尚有一定环境容量的沿海地区集中、绿色发展。对太湖流域新建原料化工、燃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不予环境准入;实施江、湖一体的氮、磷污染控制,防范和治理江、湖富营养化。严格沿江港口码头项目环境准入,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属于化纤织造加工和涤纶纤维制造(单
28、纯纺丝),生活污水纳管至长兴新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织造废水纳管至长兴虹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镇南中水回用站(老厂区)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虹星桥镇喷水织机企业,不排放,氮磷污染物仅来自于生活污水,则不属于新建原料化工、燃料、颜料及排放 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故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要求。9长兴华航纺织有限公司年产高档纺织面料2000万米、家纺四件套50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6、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 实施细则(浙长江办2022)6号第十五条:“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 扩建钢
29、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符合性分析: 对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企业产品、 工艺、设备等均不在“高污染”产品名录内,因此本项目符合长兴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浙江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的相关要求。7、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 号)于2021 年2月10日修正,项目与其中有关条款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4。表1-4项目与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符合性分析内容项目情况
30、是否 符合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 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 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 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本项目不在长兴县生态保护红线内。项目符 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资源利用上线要求及 湖州市长兴县虹星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 元(ZH33052220015)准入清单要求。符合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由污染防治对策及达标分析可知,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根据下文总量章节,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为VOCs0.182t/a, 通过1:2比例削减后,区域排放总量减少, 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符合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国土空
31、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虹星桥镇厚全工业园区,根据全县工业平台边界划分的 实施意见,本项目在虹星桥镇工业平台开发 边界内,且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长兴县总体规划要求,从事各类纺织面料的加工 生产,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相关要求。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有关规定要求。8、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22)959号)符合性分析对照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于2022年6月23日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10长兴华航纺织有限公司年产高档纺织面料20
32、00万米、家纺四件套50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22)959号)中的内容,符合相关要求,具体见表1-5。表1-5 项目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22)959号)有关规定符合性分析内容项目情况是否 符合严禁落地国家和本地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工艺、装备、产品与项目,依法推动污染企业退出。继 续推进城市建成区内造纸、印染、化工 等污染较重企业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推动环太湖生态环境敏感区内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 不具备整治条件的企业依法关闭或
33、搬迁 至合规工业园。推进太湖流域等重要饮 用水水源地300米范围内重点排污企业 逐步退出。除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外, 太湖流域原则上不再审批其他生产性新 增氮磷污染物的工业类建设项目。本项目属于化纤织造加工、涤 纶纤维制造(单纯纺丝)和床上用品制造,根据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本项目属于目录中的鼓励类; 织造废水纳管至长兴虹溪污水 处理有限公司镇南中水回用站(老厂区)处理后全部回用于 虹星桥镇喷水织机企业,不排 放,氮磷污染物全部来自于生 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处理达标后纳入长兴新天地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 放。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
34、发太湖流 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22)959号)有关规定要求。9、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长政办发202040号)符合性分析根据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兴县纺织行业转型升级实 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040号),自2020年07月24日起施行,项目与其中有关条款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6。表1-6 长兴县纺织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内容判定依据项目概况符合 情况规划建设企业选址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 划、土地利用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 划,在镇级以上工业集聚区、小微 产业园区内,具备污水纳管及中水 回用条件,用地审批手续完备,符 合消防有关要求。
35、租赁场地的,租 赁合同有效期不少于5年。本项目选址于浙江省湖州市长 兴县虹星桥镇厚全工业园区, 属于镇级以上工业集聚区,符 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等,且 具备污水纳管及中水回用条件 (已签定中水回用协议,详见 附件7),已取得不动产权证(详 见附件4),手续完备。符合企 业 规 模企业注册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240万元/亩(其中租赁企业设备投资强度不低于120万元/亩),新建厂房长兴华航纺织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新建厂房面积约为9000平方米(三层),亩符合11长兴华航纺织有限公司年产高档纺织面料2000万米、家纺四件套50吨技改项
36、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应不少于2层,原则上喷水织机数 量不少于180台(新建、迁建项目), 加弹机与喷水织机配比不低于1:50。企业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 /亩,单位能耗增加值不低于1.1万 元/吨标煤。产投资强度为463万元/亩。本 项目集聚喷水织机167台(按照 会议纪要20211号中的要求 可先按照现有指标进行项目备 案、审批),加弹机2台,加弹 机与喷水织机配比不低于 1:83.5。根据项目备案亩均税收 为46万元/亩;根据企业节能报 告单位能耗增加值为1.98万元/ 吨标煤。工 艺 装 备企业所用喷水织机、加弹机等设备 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符合县 政府与国内纺织龙头企业的战略合 作规
37、划导向要求,与当前市场需求 相匹配,机龄在8年以内,新引进 喷水织机达到高速、节水、自动化 程度高等要求(一般机型转速不低 于600转/分钟),加弹机机械速度不低于800米/分钟,设备联网率达 到100%。企业所用喷水织机为新型高 效、节水、自动化程度高等符 合要求的新型设备。本项目集 聚的喷水织机全部联网,设备 的转速为800转/分钟,加弹机 的机械速度为1000米/分钟,所 有设备均配套安装电压稳定装 置。符合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企业生产废水统一纳入污水管 网,纳管污水达到污水综合 排放标准(GB8978-1996)第 二时段三级标准。厂区内实行 雨污分流,单个企业只设一个 污水排放口,并按
38、要求安装流 量计。企业织造废水统一纳管网,且 纳管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 标准(GB8978-1996)第二时 段三级标准。厂区内实行雨污 分流,企业只设一个织造污水 排放口,并安装流量计。符合大气污染防治废气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有机废气收集率达到80%以上,主要污染物治理率达到90%以上,废气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本项目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符合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563-2022)(2023年1月30日起实施),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GB16297-1996)。有机 废
39、气收集率达到80%以上,主 要污染物治理率达到90%以上,废气处理达标后通过25 米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符合固 废 、 噪 声 污 染 防 治产生高噪声的设备或车间远离居民区,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 界 噪 声 标 准 (GB12348-2008)。企业固废集中收集、分类存放并规范处 置,生产过程中更换的过滤网 板和活性炭,按照危险废物管 理要求委托相应资质单位处置。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 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高 噪声设备或车间远离居民区, 符合噪声相关标准,本项目生 产过程中无过滤网板和活性炭 产生。企业在实际生产过程中 按要求对各类
40、固废收集处置其中产生的浮油、收集的废油、 废加弹油桶和废机油等危废按 要求暂存并定期委托相应资质 单位处置。符合安 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照建设 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要求企业按要求落实。要求 符合12生产办法要求,落实安全“三同时” 管理;消防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 设符合要求,火灾监测、预警、报 警等设施设备规范设置,灭火器材 配备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 范的规定;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符合机械安全安全防护的实施准则 (GB/T30574-2014)的规定。现场管理按照“整理、整顿、清扫、清洁、 素养、安全”要求,实施6S现场管理,按照生产工序对厂区进行合理划分,对生产现场物品明确标识
41、。要求企业按照相关要求,实施 6S现场管理,按照生产工序对 厂区进行合理划分,对生产现 场物品明确标识。要求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兴县纺织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040号)有关规定要求。10、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湖政发(2023)5号)符合性分析对照湖州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4月3日印发的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湖政发2023)5号)中的内容,符合相关要求,具体见表1-7。表1-7项目与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湖政发(2023)5号)有关规定符合性分析内容项目情况是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环太湖地 区(湖州片区)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加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纺织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包装印刷等重 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推行原辅材 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禁止建设生产和使 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胶黏 剂等项目。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 制,建设适宜高效的末端治理设施,持续开 展低效治理设施提升改造,提升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