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新版.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新版.pptx(49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新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新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新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新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施细则施细则施细则学习交流学习交流 一、实施的时间一、实施的时间 卫生部2011年3月10日公布新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并将于2011年5月1日起实施。1991年3月11日发布的同名文件将废止。二、放权地方二、放权地方 (一)将条例规定的7类28种公共场所的进一步细分权授予地方 如: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山东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监督范围)山东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监督范围
2、)分类目录分类目录(讨论稿)讨论稿)(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六)商场(店)、书店;(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1住宿场所:住宿场所:宾馆、饭店、旅馆、旅店、招待所、度假村等;2进餐(饮)场所:进餐(饮)场所:餐厅、咖啡馆、酒吧、茶吧;3沐浴场所:沐浴场所:包括浴场(含会馆、会所、俱乐部所设的浴场)、桑拿中心(含宾馆、饭店、酒店、娱乐城对外开放的桑拿部和水吧SPA)、浴室(含浴
3、池、洗浴中心)、温泉浴、足浴等;4美容、美发场所:美容、美发场所:美容场所、美发场所;5休闲(购物)娱乐场所:休闲(购物)娱乐场所:商场、超市、购物中心、影(剧)院、歌(舞)厅、音乐厅等;6健身场所:健身场所:体育馆、健身房、游泳场所等;7等候室:等候室:候诊室。纳入安徽省卫生行政许可、监督范围的公共场所(7类25种)四川省四川省卫生行政许可、监督范围的公共场所(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六)商场(店)、书店;
4、(七)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分为甲类场所和乙类场所。甲类场所包括:(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六)商场(店)、书店;(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乙类场所包括:(一)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医疗机构候诊室外的室内区域、学校教学生活场所、写字楼、营业厅及国家机关提供公共服务的办事场所等;(二)网吧、幼儿园、青少年宫等。(二)放权地方制定预防性审查规定 考虑各地条件、能力和需求不同,
5、将预防性卫生审查程序和具体要求,交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第二十六条公共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应当符合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预防性卫生审查手续。预防性卫生审查程序和具体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三、修改的内容 (一)本次修订将执法主体由“卫生防疫站”统一修改为“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承担具体监督执法任务 第三条 卫生部主管全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队伍和公
6、共场所卫生监测体系,制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二)首次引入第一责任人概念:明确公共场所卫生的明确公共场所卫生的责任主体和它的责任,包括责任主体和它的责任,包括“平时平时”和和“有事有事”两种情况两种情况 第七条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二)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三)顾客
7、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四)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六)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七)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八)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九)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记录的其他情况。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有专人管理,分类记录,至少保存两年。第二十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制定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定期检查公共场所各项卫生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危害公众健康的隐患。第二十一条公共场所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者应当立即处置,防止危害扩大,并及时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
8、部门报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危害健康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第九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岗。(三)修订了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周期和内容 第十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取消老细则中“公共场所内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按食品卫生法
9、有关规定执行。”的规定 (四)细则还新增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要求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公共场所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五)对公共场所供给顾客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和游泳场(馆)和公共浴室水质作了规定 第十二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游泳场(馆)和公共浴室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六)对供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作了要求 第十四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一客
10、一换,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七)对公共场所的卫生设施作了要求 第十五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根据经营规模、项目设置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设施设备维护制度,定期检查卫生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改造或者挪作他用。公共场所设置的卫生间,应当有单独通风排气设施,保持清洁无异味。(八)对公共场所除“四害”和废弃物处理作了明确规定 第十六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备安全、有效的预防控制蚊、蝇、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并保证相关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清运废弃物。(
11、九)对公共场所选址、设计、装修 作了要求 第十七条 公共场所的选址、设计、装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公共场所室内装饰装修期间不得营业。进行局部装饰装修的,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营业的非装饰装修区域室内空气质量合格。(十)室内公共场所2011年5月1日起全面禁烟 第十八条 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但对禁烟无处罚条款。(十一)首次引入公共场所经营者自检的概念 第十九条 公共场所经
12、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公共场所经营者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可以委托检测。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十二)保留卫生许可证制度 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营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四年,每两年复核一次。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应当在
13、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十三)首次引入对公共场所的健康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制度,类似于食品安全的风险检测和风险评估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对公共场所的健康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分析,为制定法律法规、卫生标准和实施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任务。(十四)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法规化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实施量化分级管理,促进公共场所自身卫生管理,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卫生监督量化评价的结果确定公共场所的卫生信
14、誉度等级和日常监督频次。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当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十五)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开展现场卫生监测,结果公开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应当依据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采取现场卫生监测、采样、查阅和复制文件、询问等方法,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隐瞒。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检,并将抽检结果向社会公布。(十六)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公共场所,可以依法采取封闭场所、封存相关物品等临时控制措施。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公共场所,可以依法采取封闭场所、封存
15、相关物品等临时控制措施。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场所、物品,应当进行消毒或者销毁;对未被污染的场所、物品或者经消毒后可以使用的物品,应当解除控制措施。(十七)首次引入公共场所技术服务机构的概念 第三十四条 开展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检测、评价等业务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按照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检测、评价等报告。技术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能力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十八)加大的处罚力度 原来的实施细则对违规者的罚款为20元至2万元,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将罚款额度提高为500元至3万元,加大了处罚力度。“加大处罚,目的是起到教育作用,
16、加强实施细则的执行力度。”下列14种违法行为规定了罚则:1.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 第三十五条 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一)擅自营业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的;(二)擅自营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三)以涂改、转让、倒卖、伪造的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对涂改、转让、倒卖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由原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注销。2.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17、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3.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4.未按照规定建立卫生管理制度、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或者未建立卫生管理
18、档案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5)未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或者安排未经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考核的从业人员上岗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6)未按照规定设置与其经营规模、项目相适应的清洗、
19、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上述设施设备,或者挪作他用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7.未按照规定配备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
20、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8.未按照规定索取公共卫生用品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9.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办理预防性卫生审查手续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
21、许可证。10.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未经卫生检测或者评价不合格而投入使用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11.未按照规定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结果和卫生信誉度等级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12.未按照规定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核手续 由县级
22、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13.违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14.公共场所经营者对发生的危害健康事故未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导致危害扩大,或者隐瞒、缓报、谎报的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23、;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5.公共场所经营者违反其他卫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按照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进行处罚。原细则与新细则比较章章 节节内内 容容原原细则细则新新细则细则第一章第一章总总 则则:13条条总总 则则:16条条第二章第二章卫卫生管理:生管理:410条条卫卫生管理:生管理:721条条第三章第三章卫卫生生监监督:督:1122条条卫卫生生监监督:督:2234条条第四章第四章罚罚 款:款:2326条条法律法律责责任:任:3541条条第五章第五章附附 则则:2730条条附附 则则:4243条条新旧新旧细
24、则细则法律责任对比法律责任对比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旧旧细则细则的处罚内容的处罚内容新新细则细则的处罚内容的处罚内容无证经营无证经营处以处以200200元至元至800800元罚款元罚款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无证经营无证经营经处以经处以200200元至元至800800元罚款元罚款仍无改进者处以仍无改进者处以400400元至元至15001500元罚款;元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五千元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的处罚的营业时间在三个月
25、以上的营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以涂以涂改、转让、倒卖、伪造的卫生许可证擅自营改、转让、倒卖、伪造的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业的拒绝监督拒绝监督处以处以400400元至元至15001500元罚元罚款,仍无改进者处以款,仍无改进者处以800800元至元至30003000元罚款元罚款 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吊销卫生许可证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
26、卫生检测的生检测的无无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场所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许可证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或者重行清洗、消毒、保洁,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无无同上同上未按照规定建立卫生管理制度、设立卫未按照规定
27、建立卫生管理制度、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或者未建立卫生管理档案的;理人员,或者未建立卫生管理档案的;给予警告,经警告处罚给予警告,经警告处罚仍无改进者处以仍无改进者处以2020元至元至200200元罚款,经罚款仍无元罚款,经罚款仍无改进者处以改进者处以100100元至元至400400元罚款元罚款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28、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吊销卫生许可证:未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未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或者安排未经或者安排未经培训考核的从业人员上培训考核的从业人员上岗的;岗的;给予警告,经警告处罚给予警告,经警告处罚仍无改进者处以仍无改进者处以2020元至元至200200元罚款,经罚款仍无元罚款,经罚款仍无改进者处以改进者处以100100元至元至400400元罚款元罚款同上同上未按照规定设置卫生设施设备和公共卫未按照规定设置卫生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上述设生间,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上述设施设备,或者挪作他用的;施设备,
29、或者挪作他用的;无无同上同上未按照规定配备预防控制鼠、蚊、蝇、未按照规定配备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或者擅自停止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使用、拆除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的;存放专用设施设备的;无无同上同上未按照规定索取公共卫生用品检验合格未按照规定索取公共卫生用品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的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的无无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
30、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吊销卫生许可证: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新建、改建、扩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办理预防性卫生审查手续的;建项目办理预防性卫生审查手续的;处以处以100100元至元至30003000元罚元罚款,并可视具体情况责款,并可视具体情况责令其停止施工。令其停止施工。同上同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未经卫生检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未经卫生检测或者评
31、价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测或者评价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无无同上同上未按照规定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未按照规定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结果和卫生信誉度等级的;卫生检测结果和卫生信誉度等级的;无无同上同上未按照规定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未按照规定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核手续的。核手续的。逾期三个月的,按无证逾期三个月的,按无证处理处理同上同上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客服务工作的处以处以2020元至元至200200元罚款元罚款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
32、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以五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发生的危害健康事故未立对发生的危害健康事故未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导致危害即采取处置措施,导致危害扩大,或者隐瞒、缓报、谎扩大,或者隐瞒、缓报、谎报的报的造成危害健康事故者处以造成危害健康事故者处以15001500元至元至2000020000元罚款:元罚款: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小结一个档案(卫生管理档案)两个关键(自身管理和政府监管)三个难题(控烟、空调清洗、发证对象)四个制度(许可、量化分级、监测、告示)五个主体(经营者、监督机构、疾控机构、技术服务机构、行业组织)六个环节(培训、体检、设置、检测、维护、应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