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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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网络食品经营监视治理方法暂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标准本市网络食品经营行为,加强网络食品经营监视治理,保证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北京市 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法。其次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络食品经营的经营者,以及为网络食品经营供给平台效劳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供给者以下简称第三方平台供给者,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方法的规定。第三条 本方法所称网络食品经营,是指通过互联网从事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特别食品销售和网络订餐效劳的经营活 动。第四条 从事网络食品经营,应当遵循公正、诚恳信用的原则,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保证食品

2、安全,遵守商业道德,承受社会监视, 担当社会责任。第五条 网络食品经营监视治理,应当推动诚信体系建设,推动部门协作,鼓舞举报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等机构的作用,促进社会共治。其次章 网络食品经营者第一节 一般规定 gongsibao 第六条 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网络食品经营范围应当与其许可范围全都。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不得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活动。法律、法 规规定不需要取得许可的除外。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 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应当遵守本方法有关网络食品经营的规定。第七条 网络食品经营者可以通过自行设立的网站从事

3、网络食品经营,也可以通过第三方平台从事网络食品经营。第八条 自行设立网站从事网络食品经营,除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网上查询、订单生成、合同签订、网上支付等交易服务功能;二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三建立保证食品安全的贮存、运输治理制度;四建立食品经营电子数据备份和治理制度;五建立投诉举报处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制度。第九条 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自入网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将自行设立网站或者所在第三方平台的网址、IP 地址,书面告知原颁发许可的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销售者和食品生产者应当书面告知其营业执照所在地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在

4、其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臵公示营业执照、许可证件信息。相关信息应当真实准确,画面清楚, 简洁辨识。食品经营许可等信息发生变更的,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在信息变更被核准后 30 个工作日内在其网站首页以及网络食品信息公布页面进展更。第十条 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固定的食品经营场所或贮存场所。食品经营场所或者贮存场所的场地环境、卫生状况、构造布局、设备设施等方面应当能够满足保障所经营或贮存食品质量安全的要求。第十一条 通过互联网销售的食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制止销售的食 品,不得在网上进展信息公布及交易。第

5、十二条 网络食品经营者不得通过互联网销售散装熟食、无包装的散装食品。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个人,不得通过互联网销售自制的食品。第十三条 从事保健食品、特别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非特定全养分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网络经营的,除符合本方法第九条规定外,还应当标明产品批准文号或者备案编号以及广告审查批准文号, 并链接至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网站对应的数据查询页面。网络食品经营者不得从事特别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特定全养分配 方食品的经营。第十四条 网络食品信息公布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作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不得涉及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网络食品信息公布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食品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名称

6、、地址或者产地、 保质期、贮存条件等信息应当与食品的标签或者标识全都;二保健食品与一般食品信息不得在同一页面展现,在显著位 臵标示保健食品特别标志,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示意具有保健功 能,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或者备案编号等信息应当与注册或者备案的 信息全都;三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信息不得明示或者示意具有益智、增 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以及保健作用;四对在贮存、运输、食用等方面有特别要求的食品,应当在 食品信息公布时予以说明和提示;五转基因食品应当依据规定显著标示。第十五条 从事网络保健食品经营的,应当依据广告治理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公布保健食品广告,注明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并应 当显

7、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第十六条 网络食品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资质、食品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及其他有关证明,并留存相关资料。经营进口食品的还应当取得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 明材料。第十七条 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出库复核和销售记录等义务,建立进货和销售电子台帐,照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购置者及联系方式、进销货日期等内容。第十八条 经营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别要求食品的, 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实行保证食品安全的贮存、运输措施,或者托付具有经营资质,具备相应贮存、运输力量的企业配送。第十九条 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依

8、据国家有关规定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销售凭证;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可以以电子化形式出具。电子化的销售凭证,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其次十条 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供货者档案,留存完整有效的供货企业资质证明文件、购销凭证等信息,保证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记录、凭证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不得少于两年。其次十一条 网络食品经营者觉察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安康的,应当马上停顿经营,通知 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顿经营和通知状况。由于食品经 营者的缘由造成其经营的食品有上述规定情形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召 回。其次十二条 网络食品

9、经营者应当乐观协作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的监视检查和抽检,在信息查询、数据提取、案件查办等方面供给必 要的技术支持。其次节 网络订餐效劳规定其次十三条 从事网络订餐效劳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臵公示其餐饮效劳食品安全量化分级标识。其次十四条 从事网络订餐效劳的食品经营者应在其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臵标明或提示外送范围和估量送达时间, 并依据标示的事项供给外送效劳,保障食品安全送达。其次十五条从事网络订餐效劳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履行记录义务,照实记录网络订餐的订单信息,包括食品的名称、下单时间、送 达时间以及食品流向。其次十六条 鼓舞从事网络订餐效劳的食品经营

10、者实施“明厨亮灶”,将其加工过程进展网上实时播出展现。其次十七条 从事网络订餐效劳的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六项和本方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实行保证食品安全的配送措施。其次十八条 从事网络订餐效劳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食品包装上加贴封签,标示食品加工制作时间和消费时限,并提示消费者尽快食用,避开长时间存放。其次十九条 送餐容器和食品包装应清洁、密闭、完好,送餐设备应定期消毒,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确保送餐过程食品不受污染。第三十条 送餐人员应按规定取得安康合格证明,送餐时应穿着统一标识制式工作服。第三章 第三方平台供给者第三十一条 第三方平台供给者应当建立并执行经营主体

11、审查登记、销售食品信息审核、平台内交易治理规章、食品安全应急处臵、投诉举报处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治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第三十二条 第三方平台供给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其营业执照所在地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备案,备案信息包括第三方平台开办者资质、网站名称、网址、IP 地址、网站 ICP 备案状况等。第三十三条 第三方平台供给者应当与进入本平台食品经营者签订协议,明确双方在平台进入和退出、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第三十四条 第三方平台供给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的食品经营者资质进展审查和登记,准时更经营者身份证明、食品经营许可等资质证明材料,并在其

12、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臵公示相关信息。 对于不具备食品经营资质的经营者,不得允许其在平台开展食品经营活动。第三十五条 第三方平台供给者应当建立在其平台经营的食品经营者档案,记录食品经营者主体身份信息、经营品种、品牌和供货商、 物流效劳供给者、食品安全从业人员、消费投诉处理状况、违法违规信息等内容,并定期核实更。第三十六条 个人通过网络经营自产食用农产品的,必需通过第三方平台进展,第三方平台供给者应当对其真实身份信息进展审查和登记,照实记录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并准时核实更。对通过平台销售食用农产品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 经济组织,第三方平台供给者应当审查其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

13、材料, 并准时更。第三方平台供给者应当记录食用农产品销售的主要品种及进货渠 道、产地等信息,保证食用农产品交易全程可追溯。第三十七条第三方平台供给者应当建立网络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设臵特地的网络食品安全治理机构或者指定专职治理人员,对平 gongsibao 台内经营的食品及其信息进展检查,觉察存在违法行为或者其他食品 安全问题的,应当准时制止,并向网络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视管 理部门报告;觉察严峻违法行为的,应当马上停顿供给第三方平台服 务。第三十八条 第三方平台供给者应当审查、记录、保存网络食品经营者在其平台上公布的食品安全信息内容。食品安全信息记录保存时间从经营者在平台内完毕经营活动之日

14、起不少于两年。交易记录等其他信息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 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不得少于两年。第三方平台供给者应当实行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手段确保 网络食品交易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与安全性,并应当保证原始数据的 真实性。第三十九条 第三方平台供给者应当准时接收、处理和报告食品安全信息。第三方平台供给者应当依法乐观协作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对平台内食品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管、投诉举报处理、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 在信息查询、交易数据提取、信息屏蔽、停顿效劳等方面供给必要的技术支持。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觉察第三方平台内有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 规的行为,依法要求第三方平台供给者实行措施制止的,第三

15、方平台 供给者应当予以协作。第四十条 第三方平台供给者对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公布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准时实行催促食品经营者停顿销售、帮助召回等措施;在食品经营者未准时删除互联网上销售的涉及不合格食品的相关信息时,有义务对相关信息进展屏蔽。第四十一条 第三方平台供给者应当帮助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对平台内销售的食品实施监视抽检。鼓舞第三方平台供给者建立食品质量抽检制度,对平台内销售的 食品进展自检,或者借助第三方检测机构进展定期或者不定期抽检, 切实保障平台内销售食品的质量安全。第四十二条 鼓舞第三方平台供给者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网络食品交易主体身份认证、质量安全认证、信用评价、信息化治

16、理等专业效劳,提高第三方平台的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第四十三条 消费者通过第三方平台购置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要求赔偿。第三方平台供给者不能供给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第三方平台供给者赔偿。第三方平台供给者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追偿。第三方平台供给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其承诺。第四十四条 第三方平台供给者应当与所在地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建立联络人制度,依据食品药品监视治理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 自身治理,落实食品安全治理责任。第三方平台供给者应当协作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做好有关信息 的数据统计、调研分析工作。第四十五条 第三方平台供给

17、者自身从事网络食品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并遵守本方法其次章的规定。对自营食品,应当以显著方式进展标记,以区分于平台内其他经 营者销售的食品,避开消费者产生误会。第四章 监视治理第四十六条 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职权对网络食品经营实施监视检查。第四十七条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视治理局负责制定本市网络食品经营质量安全监视治理的相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视各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直属分局开展监视治理工作。各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直属分局负责对在本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 的第三方平台供给者和网络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经营实施具体的监视管 理工作。第四十八条 食品药品监视治理

18、部门对网络食品经营行为进展监视检查时,觉察第三方平台供给者和网络食品经营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展处理。第四十九条 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依据已经取得的涉嫌违法的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法的网络食品经营行为进展查处时,可以行使以下职权:一进入当事人涉嫌从事违法网络食品经营行为的场所实施现 场检查;二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其涉嫌从事违法网络食品经营行为 的相关状况;三查阅、复制当事人的交易数据、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 他相关数据资料;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实行的其他措施。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帮助、协作,不得拒绝、阻止。第五十条 食

19、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应当将网络食品经营纳入年度抽检打算,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视治理总局规定的程序,实施监视抽检。第五十一条 网络食品交易活动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经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确认后,可以作为电子数据证据。第五十二条 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应当加强与公安机关、网络信息主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等合作,实现监管部门之间数据共享, 加强对网络食品经营行为的监视检查,强化行政惩罚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连接。第五十三条 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对违法行为进展调查处理后,需要关闭网站的,可以依法移送网站许可或者备案所在地的行政 主管部门处理。第五章 附 则第五十四条 以团购形式开展网络食品经营活动的团购网站供给者和团购食品经营者,参照本方法执行。第五十五条 本方法由北京市食品药品监视治理局负责解释。第五十六条 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gongsi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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