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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杭州柠盟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杭州柠盟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22 年 7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3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1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1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5六、结论67附表68附图: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 项目周围环境及噪声监测点位图附图 3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 4 项目废水处理间及废气排放口位置图附图 5 项目场界照片附图 6 杭州市“三线一单 ”市辖区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 7 水环境功能
2、区划图附图 8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 9 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 10 城东新城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附图 11 排水管线改造图附件:附件 1 营业执照附件 2 法人代表身份证附件 3 不动产权证附件 4 房屋租赁备案证附件 5 关于杭州柠檬眼科医院项目情况说明附件 6 废水处理间场地及废气管路使用证明附件 7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附件 8 噪声监测报告附件 9 医疗固体废弃物委托代处置协议书附件 10 污水处理间示意图附件 11 污水设计方案附件 12 外协检测协议书附件 13 杭州柠盟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函审意见 附件 14 函审意见修改清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
3、目名 称杭州柠盟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项目代码无建设单位联 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东站西子国际大厦 1 幢 601 室- 1地理坐标( 120 度 12 分 47.135 秒, 30 度 17 分 55.942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Q8415专科医院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九、卫生 84 108 医院 841其他(住院床位 20 张 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 元)500环保投资(万
4、元)30环保投资占 比(%)6施工工期2 个月是否开工建 设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1636.6(建筑面积)专项评价设 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 行),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和海洋不开展专项评价,判 定依据见表1- 1。土壤、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本项目所在区域不涉 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地下水不开展专项评价。表1-1 专项评价设置判定情况专项 评价 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设置专项评价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 二噁英、苯并芘、氰化物、 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本项目废气不涉及有毒有害大气
5、污染物名录(2018年)的污染物、二噁英、否1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 的建设项 目苯并芘、氰化物、氯气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废水纳管排放否环境 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 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 量比值小于1 ,未超过临界量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 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 尔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 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未从河道取水,无取 水口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 程建设项目本项目非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否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
6、录的污染物(不 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 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 、附录C。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城东新城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审批文号:杭政函(2010)13号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城东新城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性分析规划内容功能定位:打造集新型商务、商业休闲、旅游服务、购物休闲、生态人居于一体的魅力新城。用地布局:根据单元的功能定位,优化用地布局结构,通过土地 功能空间的优化,合理布局居住用地及其
7、他用地,突出近期建设的可操作性和远期发展的综合协调性,提高土地的潜在利用价值。道路交通:落实轨道交通线位,衔接上位规划确定的主要道路系 统,优化路网结构,强化与周边的联系,增加支路网密度,提高规划可实施性。公共服务设施:以需求为导向,依据规范及本单元的人口规模,2确定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内容和规模,优化“邻里中心 ”模式,提高服务品质。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东站西子国 际大厦1幢601室- 1 。根据不动产权证:浙(2017)杭州市不动产权第 0259843号,项目为商服用地。根据关于报送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的 再次
8、复函:对于利用既有建筑物用于社会资本开办医疗机构,在批 准的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商业服务设施建筑和医疗卫生建筑内设 置的,符合规划要求情形,无需规划另行审批,报开办医疗机构需要 审批的其他部门审批即可。本项目为眼科医院建设项目,属Q8415专 科医院,为卫生服务设施,租赁杭州笕桥商会实业有限公司的现有商 铺从事眼科医院,为城市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可方便人民享受便 利的基本公共服务,有利于促进社会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城市功能的建设完善。根据城东新城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本项目所在地地块编号 为C2-07,商业金融业用地。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控制性详细 规划的版权和免责声明如下(1)任何土
9、地或建筑物的现有用途即 使不符合规划,也无须作出更正,直至用途有所改变或建筑物进行重 建为止;(2)如更改土地或建筑物用途,或在土地或建筑物进行任何 其他建设或重建,则新的用途或拟进行的建设或重建,必须符合规划。 本项目的实施不改变房屋商业服务业属性,且未在土地或建筑物进行 任何其他建设或重建,因此符合该要求;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符合城东新城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其他符合性 分析1.1与杭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杭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0.8发 布稿),本项目位于“江干区(现上城区)下沙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 元(ZH33010420001) ”
10、,属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该管控单元准入清单详见下表。3表1-2 杭州市市辖区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三线一 单”环境 管控单 元-单元 管控空 间属性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3010420001环境管控单元名称江干区(现上城区)下沙城镇 生活重点管控单元管控单元分类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 合 性 分 析空间布 局引导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现 有三类工业项目改建不得增加污 染物排放总量,鼓励现有三类工业 项目搬迁关闭。除工业功能区(小 微园区、工业集聚点)外,原则上 禁止新建其他二类工业项目,现有 二类工业项目改建、扩建,不得增 加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定
11、。本项目属于医院项目,不属于工业项目,不涉 及畜禽养殖。符 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推进生活小区“零直排区”建设。加 强噪声和臭气异味防治,强化餐饮 油烟治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 经化粪池+调节池+一 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 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 网,送城市污水处理厂 处理;项目建成后将加 强噪声污染防治;污水 处理设施臭气经封闭加 盖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 附装置处理后经医院楼 顶高空(约40米)排放。符 合环境风 险防控合理布局工业、商业、居住、科教等功能区块,严格控制噪声、恶臭、油烟等污染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 布局。本项目不属于噪声、恶 臭、油烟污染物大的项 目。本项目废水产生量 较
12、小,污水处理设施臭 气经封闭收集后通过活 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 楼顶高空(约40米)排放。符 合资源开 发效率 要求/重点管 控对象江干区及下沙新城(下沙街道、白 杨街道、九堡街道、丁兰街道、笕 桥街道、彭埠街道、闸弄口街道、 凯旋街道、四季青街道、采荷街道) 城镇生活区。小微企业园一个,即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 市上城区东站西子国际 大厦 1 幢 601 室- 1 ,行 政区域属于笕桥街道。符 合4西子智慧产业园。乔司农场产业集 聚点(钱塘新区管委会)。1.2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经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
13、施细则,本项目符合相关实施细则要求,具体见表1-3。表1-3 与浙江省实施细则的符合性分析序 号负面清单项目情况1港口码头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交通运输部港口规划管理规定、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以及浙江 省港口管理条例的规定。符合;本项目不涉及港 口码头建设2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 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 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内河航运发展 规划 以及项目所在地港口总体规划、国土空 间规划的港口码头项目。经国务院或国家发展 改革委审批、核准的港口码头项目,军事和渔 业港口码头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城 市休闲旅游配套码头、陆岛交通码头等涉及民
14、 生的港口码头项目,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督导交通专项规划等另行研究执行。符合;本项目不涉及港 口码头建设3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 设不符合浙江省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准入负 面清单(试行)的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地 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采石、采砂、采土、砍伐 及其他严重改变地形地貌、破坏自然生态、影 响自然景观的开发利用行为。禁止在I级林地、 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内建设项目。 自然保护地由省林业局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符合;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4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 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 浙江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项目。饮用水 水源一
15、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符合;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5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由省农业农村厅 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符合;本项目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6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一) 禁止挖沙、采矿;(二)禁止任何不符合主体 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三)禁止开(围) 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四)禁止截断湿地 水源;(五)禁止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符合;本项目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
16、内5垃圾;(六)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 通道、鱼类洄游通道,禁止滥采滥捕野生动植 物;(七)禁止引入外来物种;(八)禁止擅 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九) 禁止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国家 湿地公园由省林业局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7禁止违法利用、 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符合;本项目不涉及8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 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 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 供水、生态环境保护、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符合;本项目不涉及9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 于水资源及自然
17、生态保护的项目。符合;本项目不涉及10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 扩大排污口。符合;本项目不涉及11禁止在长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线一公里范围 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符合;本项目不涉及12禁止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扩建 除外。符合;本项目不涉及13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 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符合;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14禁止新建
18、、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 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符合;本项目不涉及15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 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 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 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 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符合;本项目不涉及16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 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部门、机构禁止办理 相关的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符合;本项目不涉及17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本项目不涉及18禁止
19、在水库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堆放 物料,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物质。符合;本项目不涉及1.3与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浙发改社会2021299号)符合性分析6表1-4 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序 号负面清单项目情况1根据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 浙江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浙 江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浙 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通则等文件要求,遗产区、缓冲区以外的核心监控 区的开发利用,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根据浙江省大运河核 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 通则,本项目位于浙 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东站 西子国际大厦1幢60
20、1室 - 1,距离京杭大运河主河 道约1720米,经对照,所在位置在京杭大运河 主河道两岸各两千米范 围内,属于大运河核心监控区。2核心监控区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建设妨碍行 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 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 动;禁止建设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 厂房等与河道保护和水工程运行管理无关的 建筑物、构筑物;禁止利用船舶、船坞等水 上设施侵占河道水域从事餐饮、娱乐等经营 活动;禁止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本项目属于医院项目, 租赁杭州笕桥商会实业 有限公司的现有商铺从 事医疗服务,不涉及建 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 构筑物以及
21、从事影响河 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 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3核心监控区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禁止从 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浙江省水文管理条例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 法规定的对水文监测有影响的活动。本项目不涉及4核心监控区内禁止建设不符合设区市及以上 港航相关规划的航道及码头项目。本项目不涉及5核心监控区内产业项目准入必须依据产业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市场准 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浙江省限制用 地项目目录(2014年本)和浙江省禁止 用地项目目录(2014年本)等文件相关要 求。对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 产品投资项目,
22、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 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 应土地。禁止企业扩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项目。项目 选址空间上必须符合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大 运河(浙江段)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通则和浙江省“三线一单”编制成果相关规定。本项目为新建,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浙江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4年本)和浙江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4年本)等文件相关要求。6核心监控区内一律不得新建、扩建不符合浙江省工业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4) 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7核心监控区内对列入外
23、商投资准入特别管本项目不涉及7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外商 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8核心监控区内禁止新建、扩建高风险、高污 染、高耗水产业和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建 设项目,具体管控要求为:除位于产业园区 内且符合园区主导产业的建设项目外,不得 新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版)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 设项目;对于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 设项目,不得建设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 一级,或污水排放去向不合理、可能造成大 运河水污染增加,或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 级及以上,或需要开展土壤及地下水专题环 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在大运河沿线,污 水处理厂管网所在
24、范围内禁止新增排污口。根据表3-2可知,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另外本项目污水全部纳管进入市政污水管网,不会排入京杭运河;本项目不需要开展土壤及地下水专题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不属于高风险、高污染、高耗水产业和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设项目9核心监控区内确需投资建设的重大战略资源 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项目、 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交通港 航设施建设维护项目、水利设施建设维护项 目、当地居民基本生活必要的重大民生项目 以及防洪调度、工程抢险等特殊情况,不受 第九条约束,但应确保建设项目实施前后大 运河河道、堤岸、历史遗存和文物古迹
25、“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风貌有改善”。本项目不涉及10核心监控区内的非建成区严禁大规模新建、扩建房地产、大型及特大型主题公园等项目;城镇建成区老城改造限制各类用地调整为大型工商业项目、商务办公、仓储物流和住宅商品房用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景观风貌和空间形态的管控依照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通则执行。本项目不涉及11核心监控区滨河生态空间(原则上除城镇建 成区外,京杭大运河浙江段和浙东运河主河 道两岸各1000米,具体边界由各设区市人民 政府依据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 间管控通则划定),除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的村民宅基地、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用 途以及符合保护利用要求的休闲农业
26、、乡村 旅游、乡村康养、休闲体育、历史文化空间 更新用途外,严控新增非公益用途的用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 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严禁占 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挖 田造湖造景、违规从事非农建设,禁止利用 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花卉草皮、水果茶叶 等多年生经济作物、挖塘养殖、闲置荒芜。本项目不涉及对照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本项目地理位置如下。8项目所在地图 1-1 项目所在地与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位置图1.4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 中规定的淘汰、限制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照杭州市产业发展 导向目录
27、与空间布局指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规定的淘汰、限制类,符合杭州市产业政策。1.5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东站西子国际大厦1幢601 室- 1 ,属于江干区下沙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周边无自然保护区、 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项目所在 地符合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方案的通知(杭环发202056 号)相关要求,未触及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9
28、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IV类标准,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 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本项目按环评要求设置污染物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能保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资源利用上线项目不设锅炉,不属于高能耗项目,采用电能等清洁能源,选用节 能设备,满足能源资源利用上线目标要求。项目非高耗水项目,用水 来自市政供水管网,因此不会突破区域的水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租用 现有建筑实施,不占用基本农田,本项目为服务型项目,不涉及新增城镇工矿用地,满足土地资源利用上线目标要求。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 项 目 不 属
29、 于 江 干 区 下 沙 城 镇 生 活 重 点 管 控 单 元 (ZH33010420001)中规定的禁止或管控项目,不属于国家、浙江省、杭州市产业导向目录中规定的淘汰、限制类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 ”要求。1.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 四性五不批”要求符合性分析表1-5 “ 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 理条例符合性分析是否 符合四 性建设项目的环境可 行性本项目为非工业项目,根据分析,项目建设将对环 境产生一定影响,但通过实施环评提出的各项防治 措施,各污染物
30、均能达标排放,因此环境可行。符合环境影响分析预测 评估的可靠性本评价根据本项目设计方案、建设规模等进行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其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具有可靠性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 效性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可做 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做到安全合理处置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的科学性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境结论是科学的符合10五 不 批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本项目符合杭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管控方案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符合总量控
31、制要求;采取的环保措施合理可靠,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符合审批原则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符合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根据2021 年杭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的监测 数据,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为不达标区,污水处理 设施臭气经封闭加盖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经医院楼顶高空排放,不会对所在区域大气 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项目附近地表水各水质因子均达到 III 类水体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12),现状水质良好。声环境质量均满足环境质量
32、底线要求符合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建设项目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可确保污染物排放 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符合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符合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污水处理方案等,按照现行编制指南进行编制,不存在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 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等情况。符合
33、根据以上对照分析情况,本次项目建设满足“ 四性五不批” 的相关要求。1.7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改)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改)(2021 年2月1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2021年2月10日起施行),本项目审批原则符合性情况分析如下。表 1-6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审批符合性分析序 号条款符合性分析1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根据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11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 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方案,本项目位于“江干区下沙城镇生活 重点管控单元(ZH33010420001) , 根据“三
34、 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汇总,本项目建设符合该环境管控单元的相关要求。2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 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通过预测分析,本项目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 各项环保措施后,废水、废气和噪声均能达 标排放,固废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 影响不会造成不利影响,可以维持周边环境 质量现状,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3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 审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的要求,本项目 为医院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废水经化粪 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纳入市 政污水管网,送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其总 量由城市污水处理厂进
35、行平衡,不作总量控制要求。4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 划的要求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东站西子 国际大厦1幢601室- 1 ,根据前文分析,本项 目的建设符合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要求。5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 业政策等的要求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修订)项目 不属于限制类和禁止发展类。对照市场准 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本项目属于市 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可依法平等进 入。根据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 平台布局指引(2019年本)(杭政办函 201967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和禁止 目录。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
36、产业政策要求。12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 设 内 容2.1 项目建设内容(1)项目由来杭州柠盟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租用杭州笕桥商会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浙 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东站西子国际大厦 1 幢 601 室- 1 商铺开展业务,租赁面积 1636.6 平方米。项目总投资 500 万元,开设屈光科,设有住院床位 20 张,门诊量约为 50 人次/天,配备医护和后勤人员 20 人,年经营天数 365 天,每日 9:00- 17:30 提 供服务。本项目不设食堂及员工宿舍,不提供代病人煎药及洗衣服务,根据关 于杭州柠檬眼科医院项目情况说明,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健康局同意了本次项目的申报,详见附件 5。表
37、 2-1 项目规模情况一览表序号内容工程规模备注1住院床位20 张/2日均接诊人数50 人次/3医护和后勤人员20 人/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本项目属于“ 四十九、卫生 84 ”中的“床位 100 张以下的专科医院 8415 ”,实行登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版),确定本项目类别为“四 十九、卫生 84 108 医院 841其他(住院床位 20 张以下的除外)”。因此,综合判定环评类别为“环境
38、影响报告表 ”。为此,杭州柠盟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委托杭州鑫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即组织有关人员赴现场进行踏勘、对周 围环境进行了调查,并收集有关资料,在此基础上根据相关技术导则和规范要求,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2.2 项目组成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具体见下表 2-2。表2-2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13工程类别项目组成建设内容备注主体工程服务区(6 层)诊疗科室及配套设施(接待区、荣誉展示厅、洽谈区、等候区、值班室、咨询室、诊室、功检区、病案室、采血室、更衣室、术前准备室、手术室、洁净区、无菌间、治疗室、急救室、复苏室、病房、药房、清洗间、纯水间、缓冲间
39、、医疗废物暂存间、行政办公区、一次性物品拆包间、仓库)新建储运工程药房药品暂存;位于接待区东侧,面积约 12m2新建无菌间设有 2 间无菌间,均位于六层,一位于手术室上方,面积约 8.3m2 ;另一间位于清洗间西侧,面积约 5m2新建医疗废弃 物暂存间位于六层,清洗间北面,面积约 3.4m新建污水处理 站加药箱设置于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消毒池上方,缓释氯片暂存新建仓库耗材暂存;设有 2 间仓库,一位于清洗间西侧,面积约 2.7m ; 另一间位于清洗间北面,面积约 3.5m新建辅助工程就餐区、配 餐区位于病房区西北角,面积约 12m2 ,项目不设食堂厨房,病人、 员工餐饮需求由外部餐饮公司供应,经
40、配餐后分发新建依托工程检测实验 室本项目不设检验科室和生化分析检验工序,无相关检验分析设备,采血区仅负责病人检测样本的采集,详见附件 14 外协检测协议书/停车场停车场依托租赁方的停车场/公用工程供电由市政电网供电,现有工程耗电约 20 万 kWh/a新建给水由市政供水网供应,热水储水式电热水器(小厨宝)制热供应新建排水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商业楼雨水管网收集后 排入附近水体;项目将对所在楼层(6F)排水管线进行改造, 医疗废水(包括各科室、卫生间、住院区病房等产生的废水)通过改造后新建的 DN75 与 DN100 排水管线收集,排水管线沿垫层内敷设后汇入 DN100 的排水立管内
41、,排水立管沿大楼所在管道井敷设至大楼 1F,排水立管沿着大楼管道井旁的百叶留洞敷设进入大楼-3F ,最终进入楼梯间北侧的的医疗废水处理站(详见附件 6 废水处理间场地使用证明),医疗废水全部经化粪池、调节池、格栅预处理后通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水泵泵送进入排水立管沿百叶留洞敷设引至地面,最后经地面排水管线纳入市政污水纳管口,本项目排水管线改造图详见附图 11 以及污水处理设计方案中的附图新建中央空调 系统本项目中央空调系统共两套主机,项目实施后安装风管机区域 的冷热负荷统一由空调机组供应新建洁净区空气净化系统项目手术区单独一套空调机组,手术区域空气的冷、热负荷依 托中央空调机组新建环保
42、工程废气处理项目规划对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整体封闭换气,化粪池、调节池 加盖保留预留口,同时对化粪池、调节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 施的预留口(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为封闭设备)排出的臭气进 行收集,污水处理设施臭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废 气管道沿大楼的百叶留洞以及大楼管道井敷设(详见附件6废 气管路使用证明)最终经医院楼顶高空(约40米)排放,排出新建14口高于屋顶面,废气处理设备及风机位于大楼-3F的废水处理 间内废水处理本项目于大楼-3F楼梯间区域规划新建化粪池、调节池、格栅 以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项目医疗废水经化粪池、调节池+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排入排水管道纳入市政污水 管网;纯水制备浓水混入医疗废水一起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 纳管;本项目设有1个112m的事故应急池,能满足应急容 积需求,废水管道设置切断阀,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发生事故一 般为生化池设备故障,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