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药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试平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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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杭州药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试平台 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杭州药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3 年 3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7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29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8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1六、结论 64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 名称杭州药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试平台建设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 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福城路 291 号和达药谷中心 5

2、幢 102 室地理坐标( 120 度 19 分 39.478 秒, 30 度 20 分 4.927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M7320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 试验发展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 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 基地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部门 (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 元)1200环保投资(万元)8.0环保投资 占比(%)0.67施工工期2023.1-2023.4是否开工 建设 否是:用地(用海) 面积(m2)1

3、371.01(建筑面积)专项 评价 设置 情况根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 响类)(试行),根据建设项目排污情况及所涉环境敏感程度,确定专项评 价的类别。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和海洋专项评价具体设置原则见表1- 1 。土壤、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表1-1 项目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 价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需要设 置专项评价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 、二噁英、苯并a芘、氰 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2 的建设项目不涉及无需设置1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 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

4、厂不涉及无需设置环境风 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 的建 设项目未超过 临界量无需设置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 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 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无需设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无需设置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 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 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附录B 、附 录C。规划 情况规划名称:杭州东部医药

5、港小镇概念性规划(2016. 11)编制单位:钱塘区管理委员会、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6 年 11 月。规划 环境 影响 评价 情况文件名称:杭州东部医药港小镇概念性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原杭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杭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杭州东部医药港小镇概念性规划的环保意见(杭环函2018258 号),2018 年 9 月 21 日规划 及规 划环 境影 响评 价符 合性 分析1 、与杭州东部医药港小镇概念性规划符合性分析(1)规划范围规划范围:杭州东部医药港小镇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部,规划范围 北至新建河,南至德胜快速路,东至文渊北路,西至规划支路,总面积约3.

6、41 平 方公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小镇规划范围内均为城镇建设用地,无基本农田。(2)发展定位、建设理念和目标小镇定位:中国生物医药中央科技区、国内领先的生物与新医药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理念:建设成为生物医药创新创业团队和高端人才集聚区、全球先进医药技术进入中国的首要承载区、国内产业技术领先的生物医药产业引领区。2建设目标:三年累计实现投资100亿元以上,游客接待量达30万人次,亿 元以上投资项目20个,引进生物医药企业400家以上,生物医药产值规模达到500亿元。(3)产业发展重点围绕生物技术药物、生物医学工程以及高端医疗器械三大领域进行产业培育和招引,同时鼓励其他领域的高端项目。通过建设

7、创业苗圃、孵化器和加速器等不同孵化阶段载体,为高成长科技 企业、中小微创企业、大学生创业团体等提供发展空间、商业模式、资本运作、人力资源、技术合作等方面支持。以国际龙头企业为核心,吸引带动一批研发类、智造类企业入驻,并针对 不同企业的发展特点提供多样化的空间载体环境,提高空间发展的弹性与适应性。(4)空间结构功能结构规划形成“一心两轴三廊五区” 的空间结构。“一心”依托小镇客厅打造综合服务中心;“两轴”海达北路与围垦街两条融合景观与功能的综合服务轴;“三廊”新建河、幸福河与德胜河流三条景观廊道;“五区”公共服务、宜居生活、高新研发、科创孵化、商务智造五个片区。用地布局规划范围总面积341.47

8、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321.07公顷, 占总用地约94.03%;非城市建设用地20.4公顷, 占总用地5.97%。城市建设用地中,居住用地29.3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9. 15%;公 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2.0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6.87%;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9.90公顷,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6.20%;工业研发用地162.083公顷,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50.48%;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45.52公顷, 占城 市建设用地比例为14. 18%;绿地广场用地41.62公顷,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12.96%。项目所在地图1-1 杭州东部医药港小镇规划用地布局图功能布局

9、A 、轴线突出重点塑造海达路与围垦街两条轴线,大型项目沿海达路布局,重要公共服 务设施沿围垦街布局。从下沙整体空间结构角度考虑,海达路是下沙南北向发 展的重要轴线,连结乔司农场、生物医药小镇、金沙湖中心、开发区南区与钱 塘江景观带,是串联基地与整个下沙城的重要轴线。从下沙北部产业带区域结 构考虑,围垦街串联松合中心、元成、元成东以及大学城北地区,是北部产业区块的重要的公共服务轴线。B 、中心引领小镇客厅:融合多元功能的综合服务中心以及小镇形象地标。立足产业、 企业以及人的各方面需求,强化综合化的服务平台以及设施建设,形成完善的配套体系。4C 、组团发展建立新药研发孵化育成初创药企成长加速 区内

10、药企研发服务龙头 企业研发生产的创新研发链;形成创业苗圃单元孵化单元 中试单元企业联盟单元龙头企业单元等多样化的产业空间体系。D 、生态优先构建“组团廊道城市廊道”链接互动的公共空间共享体系。依托新建河、 元成二号河、幸福河等生态水系打造景观游憩带;增加纵向景观通廊,将水系 景观向外围延伸;沿海达北路、围垦街、福城路等重要的廊道空间布局绿道体系,强化慢行系统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E、立体生产构建“孵化研发智造“链接互动、混合化的产业空间。组团内功能大混 合,不同组团之间研发、孵化与智造的比例不同与类型不同。地块内部功能小混合,地块融合办公、研发、生产等多种功能。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浙江省

11、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福城路 291 号 和达药谷中心 5 幢 102 室,为化妆护肤品类研发与产业化服务项目,符合杭州 东部医药港小镇规划中的“ 以国际龙头企业为核心,吸引带动一批研发类、智 造类企业入驻 ”要求。本项目租用杭州万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 根据企业提供的不动产权证,本项目拟建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用地规 划,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杭州东部医药港小镇概念性规划要求。2 、与杭州东部医药港小镇概念性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杭州东部医药港小镇概念性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浙江省工业环保设 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并已通过审批(环评批复号:杭环函20182

12、58号)。 该规划环评制定了生态空间管控清单、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污染物排放总 量管控限值清单、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环境标准清单等6张规划环评结论清单。(1)生态空间管控清单符合性分析东部医药小镇分为3个空间单元,分别为产业发展区、生活配套区、绕城高速绿化区。5表1-2 生态空间清单中产业发展区管制要求所含空 间单元所在环境功 能区划小区生态空间范围示意图管控要求产业发展区(1- 1)下沙园区北部环境重点准入区(0104-VI- 0- 1)1 、禁止三类工业项目。2、新建二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 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需符合规划主导产业与发展方向)。3、合理规划居住

13、区与工业功能区,在 居住区和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 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确保人居环 境安全。4 、禁止畜禽养殖。5 、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6、最大限度保留区内原有自然生态系 统,保护好河湖湿地生境,禁止未经 法定许可占用水域;除防洪、航运为 主要功能的河湖堤岸外,禁止非生态 型河湖堤岸改造;建设项目不得影响 河道自然形态和河湖水生态(环境) 功能。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福城路 291 号和达 药谷中心 5 幢 102 室,属于规划区块中的产业发展区。项目为化妆护肤品类研 发与产业化服务项目,属于 M7320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为非生产型工 业项目;本项

14、目位于医药港小镇一期内,与居住区之间有一定的隔离带,可确 保人居环境安全;本项目不涉及畜禽养殖;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均进行了底部硬 化,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建设项目对土壤、地下水环境基本不存在污染途径;本 项目可最大限度保留区内原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好河湖湿地生境,不占用水 域;本项目不涉及非生态型河湖堤岸改造;本项目不影响河道自然形态和河湖水生态(环境)功能。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的建设满足生态空间清单管控要求。(2)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对东部医药小镇现状开发情况调查和分析,对区域目前主要存在的资 源环境问题进行了梳理,并提出了解决方案。本项目不涉及现有存在的东部医药小镇现有需整改问题。(3

15、)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符合性分析6根据分析,本项目总量控制建议值为 CODCr:0.018t/a、NH3-N:0.002t/a。根据杭州市建设项目和排污权交易总量审核管理暂行规定(杭环发 2015143 号),办法规定适用于对工业类建设项目和排污权交易主要污染物排 放总量指标的审核、交易和管理。本项目为化妆护肤品类研发与产业化服务项 目,为非生产型工业项目,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 CODCr 、NH3-N 可不进行总区域削减和调剂。因此,本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要求。(4)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符合性分析根据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分析,环评对总规提出的优化和调整建议, 并列出主要环境

16、影响减缓对策措施建议。本项目为租用厂房,不涉及规划调整内容,符合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5)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符合性分析结合规划主导产业、当地传统主导产业改造升级、资源环境制约因素,从 行业类别、生产工序、产品方案等方面提出开发区产业发展的环境准入条件清单,以清单方式列出开发区产业发展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情形。表 1-3 环境准入条件清单执行区域行业清单工艺清单产品清单制定依据1- 1. 1 区块(除 1- 1.2 区块之外 的面积):限制发展:严格限制涉及 有机化学反应的医药研发,控 制有VOCs和恶臭废气排放的 工业项目进入,原则上 2018 年不得新建、扩建排放 VOCs 的工业项目

17、。严格控制生物技 术药物、生物医学工程等产业 用地规模控制在55 公顷以下。禁止发展:禁止三类工业 项目。禁止类: 涉及化学 反应的工 艺。限制 类:严格 限制涉及 有机化学 反应的医 药研发, 限制工业 涂装、包 装印刷等工艺。禁止类: 化学原料 药。限制 类:严格 限制涉及 有机化学 反应的医 药研发。规划产业发展导向、环境功能区划1- 1.2 区块(南至围垦路、北 至呈瑞街,东至文渊北路,西 至海达北路):7限制发展:严格限制涉及 有机化学反应的医药研发,控 制有VOCs和恶臭废气排放的 工业项目进入,原则上 2018 年不得新建、扩建排放 VOCs 的工业项目。禁止发展:禁止二、三类

18、工业项目。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规划用地的 1- 1.2 区块,项目为化妆护肤品类研 发与产业化服务项目,属于 M7320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为非生产型 工业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有机化学反应的医药研发,不涉及工业类 VOCs和恶 臭废气排放,故本项目不在限制、禁止发展的行业清单内。本项目工艺不涉及 化学反应及有机化学反应的医药研发,也不涉及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工艺, 本项目也不属于化学原料药,因此本项目不在限制、禁止类的工艺清单和产品清单内。符合环境准入条件清单。(6)环境标准清单根据区域规划环评结论清单,制定改革区域统一的环境标准,作为项目环 境准入的判断依据。环境标准包括空间准入标准

19、、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质量管控标准及行业准入标准。表 1-4 环境标准清单序号类别主要内容1空间 准入 标准1-1 区块:管控措施:(1)禁止三类工业项目。禁止 涉及化学合成或半发酵半合成的医药类生 产型项目、有化学反应的化工类项目。(2) 新建二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需达到 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需符合规划主导产 业与发展方向)。(3)合理规划居住区与 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企业之间设 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确保人 居环境安全。(4)禁止畜禽养殖。(5) 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6)最大限 度保留区内原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好河8湖湿地生境,禁止未经法定许可占用水域; 除防洪、

20、航运为主要功能的河湖堤岸外, 禁止非生态型河湖堤岸改造;建设项目不 得影响河道自然形态和河湖水生态(环境) 功能。准入条件清单:(1)1-1.1 区块(除 1-1.2 区块之外的面积):限制发展:严格限制涉及有机化学反应的 医药研发,控制有 VOCs 和恶臭废气排放 的工业项目进入,原则上 2018 年不得新建、 扩建排放 VOCs 的工业项目。严格控制生 物技术药物、生物医学工程等产业总用地 规模控制在 55 公顷以下。禁止发展:禁止 三类工业项目。(2)1-1.2 区块(南至围垦路、北至呈瑞街, 东至文渊北路,西至海达北路):限制发展:严格限制涉及有机化学反应的 医药研发,控制有 VOCs

21、 和恶臭废气排放 的工业项目进入,原则上 2018 年不得新建、 扩建排放 VOCs 的工业项目。禁止发展:禁止二、三类工业项目。(3)上述 2 个区块均执行:禁止产品: 化学原料药。禁止工艺:涉及化学反应 的工艺。限制产品与工艺:严格限制涉 及有机化学反应的医药研发,限制工业涂 装、包装印刷等工艺。1-2 区块:管控措施:(1)禁止一切工业项目。(2) 禁止畜禽养殖。(3)合理规划布局商业、 居住、科教等功能区块,严格控制餐饮娱 乐、三产服务业的噪声、恶臭、油烟等污 染项目布局。(4)推进城镇绿廊建设,建 立城镇生态空间与区域生态空间的有机联 系。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禁止一切工业项目。1-3

22、区块:管控措施:(1)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带和景9观建设,除城市基础设施如市政管网、泵 站和公园等之外,应禁止其它未经法定占 用。禁止采石、取土、采砂等活动。禁止 毁林造田等破坏植被的行为。(2)禁止一 切工业项目。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禁止一切工业项目2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和地方各类污染物排放标准(包含,不限于)生物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23-2014)特别排放限值,有 组织恶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 500;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特别排放 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三级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

23、7-201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二级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 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有组织恶臭最高允许排放浓 度执行 500);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24、 (GB18599-2001)及 其修改单。3环境 质量 管控 标准一、环境质量标准1 、环境空气: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TJ36-79工业 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 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 、 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及 CH245-71 前苏联工业企业设 计卫生标准居住区空气环境中极限允许浓度值;2 、地表水环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 类水质标准; 3 、地下水环境: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4 、噪声环境:工业用地为 3 类声环境功能区,商业居住用地执行 2 类声 环境功能,而区

25、内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则执行 4a类声环境功能,周边敏感 保护目标处执行 2 类声环境功能;5 、土壤:建设用地土壤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筛选值要求;河道底泥参照执行10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15618-2018)筛选值要求。二、污染物总量管控限值废水:废水量 184.3 万 t/a 、CODCr 92. 15t/a ,NH3-N9.215t/a 、TP0.921t/a废气:SO2 1.4t/a ,NOx6.55t/a ,烟尘 1.49t/a ,VOCs10t/a 、HCl0. 1t/a危废:0.30

26、万 t/a4行业 准入 标准一、环境准入基本要求:鼓励发展:入园项目生产工艺、装备技术水平等应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水耗 指标应设定在清洁生产一级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发展符合浙江省“ 先进制造业准入约束性指标” 、“现代服务业准入约束 性指标”等文件有关要求的项目,鼓励发展符合本环评提出的重点产业发 展导向目录的项目。限制发展:严格存在危险废物产生的项目准入,对建设项目危险废物处置方案不符 合环保要求或缺乏可行性的,依法不得批准其环评文件。限制引入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7t/万元的项目;严格限制涉及有 机化学反应的医药研发,控制有 VOCs 和恶臭废气排放的工业项目进入, 严格限制存在工

27、业涂装加工等工业项目,原则上工业涂装应外协加工,原 则上 2018 年不得新建、扩建排放 VOCs 的工业项目。严格限制可能造成区域恶臭污染、三废治理难度较大项目,公众反对意 见较高的建设项目。二、行业环境准入标准(包含,不限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环保部公告 2013 年第31 号)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浙环函2015402 号) 关于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2017-2020 年) 杭州市“清洁排放区”建设暨大气污染防治 2018 年实施计划符合性分析:空间准入标准:根据表 1-2 生态空

28、间清单符合性分析和表 1-3 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符合空间准入标准要求。污染物 排放标准: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均执行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能够 做到达标排放。环境质量管控标准: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声环境现状质 量能够满足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根据2021 年杭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杭州市 2021 年不属于环境空气达标区域,根据区域减排计划,随着区11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持续有效推进,预计区域整体环境空气质量将会有所改 善并实现达标。行业准入标准:本项目为化妆护肤品类研发与产业化服务项 目,属于 M7320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为非生产型工业项目,符合浙 江省各种

29、文件有关要求。本项目不涉及有机化学反应的医药研发,不涉及工业 类 VOCs和恶臭废气排放,研发过程中产生的少量颗粒物及有机废气满足相应的行业准入标准。因此,综上,可认为该项目符合杭州东部医药港小镇概念性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 、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位于“江干区 下沙南部、下沙园区北部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 ”,属于“重点管控单元(产 业集聚区)”,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3010420002 。具体情况及符合性分析如下。表 1-5 杭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序号类别规定本项目符合性1空间

30、布 局引导根据产业集聚区块的功能 定位,建立分区差别化的产 业准入条件。合理规划居住 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 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 置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本项目为化妆护肤品类研发与 产业化服务项目,用地性质为 工业用地,根据杭州东部医 药港小镇概念性规划环境影响 报告书,项目位于下沙园区 北部环境重点准入区,杭州医 药港管理办公室已针对本项目 出具杭州钱塘区管理委员会工 作联系单。本项目未与居住区 相邻,工业企业之间设置了防护绿地隔离带。符合2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 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 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 量。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本项目将严格实施污染物总

31、量 控制制度。本项目为化妆护肤 品类研发与产业化服务项目, 为非生产型工业项目,废水污染物不实行区域总量削减替 代。厂区废水实现雨污分流, 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纳管进符合12入杭州市七格污水处理厂处 理。3环境风 险防控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 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 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 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 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 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本项目建设将强化工业集聚区 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 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建立常态 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 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本项目不属于重点环境风险管 控企业。符合4资源开 发效率 要求/综上所述,本

32、项目建设符合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2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 年修正)要求,建设项 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管控的要求;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 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参照审批原则,对本项目的符合性分析如下: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福城路 291 号和达药谷中心 5 幢 102 室,

33、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不在当地饮用水源、风景区、 自然保护区 等生态保护区内,同时根据杭州市六城区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附图 8),项目所在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质量目标地表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 量标准(GB3828-2002)中类标准,大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二级标准 ,声环境质量达到 声环境质量标准13(GB3096-2008)中的 3 类标准。本项目对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经治理后 能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理。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资源

34、利用上线项目在企业租赁建筑内实施,无新增用地。项目营运过程中电、水等资源 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所用原辅材料中不涉及原煤、柴油等能源消耗,不会突破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上线,不触及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杭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位于“江干 区下沙南部、下沙园区北部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 ”,属于“重点管控单元(产 业集聚区)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3010420002。本项目为化妆护肤品类 研发与产业化服务项目,属于 M7320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为非生产型 工业项目。根据表 1-5 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杭州市“三线一单 ”生

35、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只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能够按照本环评提出的要求,切实采取 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废气的有效治理,固体废物的妥善处理,噪声的隔 声、降噪,生活污水及研发室设备清洗废水等经预处理后纳管排放,确保本项 目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等均能达到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则本项目可以符合达标排放原则。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根据分析,本项目总量控制建议值为 CODCr:0.019t/a、NH3-N:0.002t/a。根据杭州市建设项目和排污权交易总量审核管理暂行规定(杭环发 2015143

36、 号),办法规定适用于对工业类建设项目和排污权交易主要污染物 排放总量指标的审核、交易和管理。本项目为化妆护肤品类研发与产业化服务 项目,为非生产型工业项目,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 CODCr 、NH3-N 可不进行总区域削减和调剂。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福城路 291 号和达药谷中心 5 幢14102 室,租用建筑面积 1371.01m2 ,属于杭州东部医药港小镇规划范围内,根 据不动产权证(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 0117291 号),项目用地性质属 于工业用地;根据杭州东部医药港小镇概念性规划,项目所在地块规划为 工业

37、用地,符合杭州东部医药港小镇概念性规划的相关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本项目属于 M7320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改),该项目不在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 根据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2019 年本),该项目不在 限制和禁止(淘汰)类中。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本项目 不属于禁止准入类事项。因此,该项目建设基本符合国家、省相关产业政策要求。3 、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第十六条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

38、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版)淘汰类中 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负面清单)(2018 年版)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供应土地。第十七条 禁止核准、备案严重过剩产能行业新增产能项目,部门、机构禁止办理相关的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化妆护肤品类研发与产业化服务项目,属于 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改),本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符合 产业政策。

39、因此,本项目实施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浙江省实施细则。4 、“ 四性五不准”符合性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 07 月 16 日修正版),本项目“四性五不准 ”符合性分析如下。表 1-6 “ 四性五不准”符合性分析内容本项目情况是否 15四 性建设项目的环境可 行性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达标排放、选址规划、生态规划、总量控制原则及环境质量要求等,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在所选场地上实施是基本可行的。符合环境影响分析预测 评估的可靠性本项目采用环保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推荐模式和方法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使用技术和方法 均较为成熟,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可靠。符

40、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 效性本项目只要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 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 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因此其环境保护措施是可靠合理的。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的科学性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 评结论是科学的。符合五 不 准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本项目选址、布局符合杭州市总体规划,项目符合国 家、地方产业政策,符合杭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 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 能得到有效控制,并做到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原则,

41、对环境影响不大。不属 于不 予批 准的 情形所在区域环境质量 未达到国家或者地 方环境质量标准, 且建设项目拟采取 的措施不能满足区 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根据对项目环境质量状况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 为不达标区,水环境质量达标。根据区域减排计划, 随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持续有效推进,预计区 域整体环境空气质量将会有所改善;根据环境影响分析,若能依照本环评要求的措施合理处置各项污染物,本项目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不会导致所在区域环境质量降级,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不属 于不 予批 准的 情形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

42、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只要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 不对外直接排放,因此其环境保护措施是可靠合理的。不属 于不 予批 准的 情形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不存在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 态破坏问题。不属 于不 予批 准的 情形建设项目的环境影 响报告书、环境影 响报告表的基础资 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本评价基础资料数据具有真实性, 内容不存在重大缺 陷、遗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不属 于不 予批 准的 情形符

43、合16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 、项目由来杭州药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7 月 31 日,租用杭州万海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由浙江梅迪维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转租)位于浙江省杭州 市钱塘区下沙街道福城路 291 号和达药谷中心 5 幢 102 室厂房,建筑面积为 1371.01m2,实施杭州药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试平台建设项目,主要研 究方向为化妆护肤品类研发与产业化服务。杭州医药港管理办公室已针对该项目出具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工作联系单。根据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该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便从环保 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根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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