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乐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铁氧软磁材料800吨、非晶合金软磁材料1500万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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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铁氧软磁材料800吨、非晶合金软磁材料1500万个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 _编制日 期 :湖州乐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8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43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58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122六、结论126附表附表 1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 1建设项目交通地理位置图附图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状况图附图 3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 4南浔区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 5项目所在地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 6建设项目四周

2、环境照片附图 7建设项目现状监测布点图附图 8建设项目土壤跟踪监测布点图附图 9建设项目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500m 范围内)附件附件 1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 3不动产权复印件附件 4纳管承诺附件 5危废处置承诺书附件 6 关于要求对湖州乐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铁氧软磁材料 800 吨、非晶合金软磁材料1500 万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的函附件 7 生态环境信用承诺书附件 8 硅胶 MSDS附件 9 工业集聚点说明附件 10 承诺附件 11 承诺附件 12 信息公开说明附件 13 专家意见附件 14 专家意见修改单湖州乐通电

3、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铁氧软磁材料 800 吨、非晶合金软磁材料 1500 万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铁氧软磁材料 800 吨、非晶合金软磁材料 1500 万个项目项目代码2018-330503-39-03-049326-00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维多利大道 3 号地理坐标(120 度 18 分 1.293 秒,30 度 46 分 9.348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C3985建设项目行业类别36-81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 料制造 398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

4、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 (选填)湖州市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2018-330503-39-03-049326-000总投资(万元)2000环保投资(万元)203环保投资占比(%)10.15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6181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无规划情况无(无行业、产业园区等规划)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 分析1.1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见表1.1- 1。1表 1.1-1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内容要求符

5、合性分析生态保护 红线生态功能保障基线包括禁止开发区 生态红线、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红 线和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生态 红线。纳入的区域,禁止进行工业 化和城镇化开发,从而有效保护我 国珍稀、濒危并具代表性的动植物 物种及生态系统,维护我国重要生 态系统的主导功能。禁止开发区红 线范围可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 园、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自然遗 产、地质公园等。 自然保护区应全 部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范围, 明确其空间分布界线。其他类型的 禁止开发区根据其生态保护的重要 性,通过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评价 结果确定是否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 管控范围。本项目位于湖州市南浔区双 林镇维多利大道 3 号,用地

6、性 质为工业用地,不在生态红线 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 求。资源利用 上线资源利用上线是促进资源能源节 约,保障能源、水、土地等资源高 效利用,不应突破的最高限值。本项目主要用能为电和天然 气,用水主要是生活用水和生 产用水 。项目为利用自有土 地,不新增用地。环境质量 底线环境质量底线要求大气环境质量、 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等均符 合国家标准,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 健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红线要求全面完成减排任务,有效控制和 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属 于达标区;非甲烷总烃能够达 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详解; 项目所在区域目前声 环境质量和地表水环境质量 均达标。

7、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指标为 CODCr、NH3-N、NOX 和 VOCS ,本项目实施后 , CODCr、NH3-N 无需进行削减 替代,新增 NOx 、VOCS 按照 1:2 进行区域削减替代, 由当 地生态环境部门予以区域平 衡。综上所述,本项目基本符 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除从管控单元周边 迁入的三类企业外,禁止新建、扩 建三类工业项目,但鼓励对现有三 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或提升改造。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 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新(改、扩) 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有 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项目位于湖州市南浔区双

8、林 镇维多利大道 3 号,属于电子 专用材料制造 C3985,为二类 项目,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 管单位;企业实施雨污分流, 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 管;项目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 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 标,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2污染物排放管控:实施污染物总量 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 禁止新建入河漾排污口,现有的排 污口应限期纳管。推进工业集聚区 “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 分流,现有工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 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 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控制石油加工、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 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 纺织印

9、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定期评 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 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 强化工业集聚区应急预案和风险防 控体系建设,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 险。严格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和流转 审批,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 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调查、评估、 治理与修复等活动。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进工业集聚 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 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 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 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求。1.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四性五不批”相符性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682 号令)(2017 年 10 月 1 日)

10、,主管部门审批报告表需审查“ 四性五不批”要求,详见表 1.2- 1。表 1.2-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重点要求( “ 四性五不批” )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四 性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本项目购买闲置厂房,选址可行;本项目符合关 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 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 150 号)中“三线一单” 要求。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 的可靠性生产车间噪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 环境(HJ2.4-2009)的技术要求对噪声进行预 测评价;废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 气环境(HJ2.2-2018)的技术要求进行预测评 价;土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

11、技术导则土壤环境 (试行)(HJ964-2018)的技术要求进行预测 评价。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是可靠的。3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进湖州 双林水质净化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冷却水循环使 用,定期添加;研磨废水、清洗废水、地面清洗 废水和初期雨水经三级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排 放。粉尘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装置进 行处理,最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 放;预烧废气经金属丝网过滤设备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雾干燥废气经 收集后通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最后通 过 15m 高排气筒(DA003)排放;烧结废气经 收集后通过风

12、冷+金属丝网过滤+CO 催化燃烧 装置进行处理,最后通过 15m高排气筒(DA004) 排放;点胶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 置进行处理,最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5) 排放;油烟废气经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 通过架设于食堂屋顶的排气筒(DA006)高空排 放;各项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入自然环 境;噪声经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综上所述,本 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是可靠合理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 学性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 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 的影响,环评结论是科学的。五 不 批(一)建设项目类型及 其选址、布局、规模等 不符合环境保

13、护法律法 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湖州乐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铁氧软磁材料 800 吨、非晶合金软磁材料 1500 万个项目符合 当地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项目 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 做到达标排放,基本符合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 原则,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项目实 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 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二)所在区域环境质 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 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 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 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 目标管理要求项目所在地最终纳污河道双林塘及项目东侧河 道监测断面各监测

14、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 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要求; 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属于达标区;非甲烷总 烃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项目所在地昼夜间环境本底噪声均能达到声环 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3 类标准。 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 并能做到达标排放,基本符合清洁生产、总量控 制和达标排放原则,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 很小,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 和环境功能。(三)建设项目采取的 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 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 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 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 制生态破坏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

15、控制 并能做到达标排放。4湖州乐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铁氧软磁材料 800 吨、非晶合金软磁材料 1500 万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四)改建、扩建和技 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 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 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实施后,进一步完善了厂区绿化,进一步 加强了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保养,加强工人的生 产操作管理,减少或降低人为噪声的产生。避免 了噪声造成的生态环境恶化。(五)建设项目的环境 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 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 大缺陷、遗漏,或者环 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由表1.2- 1可知,项目符合“ 四性五不批”要求。1.3 南浔区“三线一单 ”生态环

16、境分区管控方案根据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浔区“三线一单 ”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浔政办便函202049号),本项目涉 及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0320009)生态环境分区,准入清单见表1.3- 1。5湖州乐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铁氧软磁材料 800 吨、非晶合金软磁材料 1500 万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他符合性分析表 1.3-1 涉及的生态环境分区准入清单环境管控单元 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行政区划管控单 元分类面积 (km2)管控要求省市县乡 镇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 效率要求ZH33050320009湖州市南浔区双

17、林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浙 江 省湖 州 市南 浔 区双 林 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10.58除从管控单元周边迁入 的三类企业外,禁止新 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 但鼓励对现有三类工业 项目进行淘汰或提升改 造。在居住区和工业区、 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 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 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 单位新(改、扩)建项 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 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实施污染物总量 控制制度,严格 执行地区削减目 标。禁止新建入 河漾排污口,现 有的排污口应限 期纳管。推进工 业集聚区“零直 排区”建设,所有 企业实现雨污分 流,现有工业集 聚区内工业企业 废水必须经预处 理达到集中处理

18、要求,方可进入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 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 造、医药制造、化学纤 维制造、有色金属冶 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 境风险。定期评估沿江 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 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 险,落实防控措施。强 化工业集聚区应急预 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 设,防范重点企业环境 风险。严格污染地块开 发利用和流转审批,按 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 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 展调查、评估、治理与修复等活动。推进工业 集聚区生 态化改造,强化企业 清洁生产 改造,推进 节水型企 业、节水型 工业园区 建设,落实 煤炭消费 减量替代 要求,提高资源能源 利用效率。6项目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1.3-2。表

19、1.3-2 生态环境分区符合性分析序号项目要求项目实际情况结论1空间分布约束除从管控单元周边迁入的三类企业外,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 目,但鼓励对现有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或提升改造。在居住区和 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土壤污 染重点监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项目为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C3985 ,属于二类工 业项目;项目土壤根据表 3- 10 监测结果可知, 可以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 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符合2污染物排放管控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

20、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禁止新建入河 漾排污口,现有的排污口应限期纳管。推进工业集聚区“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现有工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废水必 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项目实施污染物总控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废水经预处理 后纳管排放。符合3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 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定期评估沿江 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强 化工业集聚区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 险。严格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和流转审批,按

21、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调查、评估、治理与修复等活动。项目不属于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 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待项目实施后,企业将落实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评估环境风险。符合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 源能源利用效率。待项目实施后,企业将实施清洁生产制度,项目主要能耗主要为电和天然气,能耗和水耗均 较小。符合7湖州乐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铁氧软磁材料 800 吨、非晶合金软磁材料 1500 万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他符合性 分析

22、1.4 关于落实(1)主要内容2016 年 12 月 28 日,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和水利部共同印发关于落实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16 190 号)。项目所在地位于优化开发区-长江三角洲地区。其准入条件如下:落实长江经济带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沿江地区进一 步严格石化、化工、印染、造纸等项目环境准入,对干流两岸一定范围 内新建相关重污染项目不予环境准入,推进石化化工企业向尚有一定环 境容量的沿海地区集中、绿色发展。对太湖流域新建原料化工、燃料、 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不予环境准入;实施江、湖一体的 氮、磷污染控制,防范和

23、治理江、湖富营养化。严格沿江港口码头项目环境准入,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2)符合性分析对照意见的准入要求,项目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1.4- 1。表 1.4-1 意见符合性分析序号要求项目实际情况结论1落实长江经济带取水口排 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 沿江地区进一步严格石化、 化工、印染、造纸等项目环 境准入,对干流两岸一定范 围内新建相关重污染项目不 予环境准入,推进石化化工 企业向尚有一定环境容量的 沿海地区集中、绿色发展。项目选址于湖州市南浔区双林 镇维多利大道 3 号,不属于长 江沿江地区,项目为电子专用 材料制造,不属于石化、化工、 印染、造纸等项目,排放污染 物较小。符合要求2对太湖

24、流域新建原料化工、 燃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 物的工业项目,不予环境准 入。项目为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业, 不属于新建原料化工、燃料、 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 项目;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 经预处理后纳管排入湖州双林 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符合要求3实施江、湖一体的氮、磷污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符合8染控制,防范和治理江、湖 富营养化。理后纳管排入湖州双林水质净 化有限公司。要求4严格沿江港口码头项目环境 准入,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 施。项目不涉及。符合要求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关于落实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1.5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浙江省实施细则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

25、清单指南(试行)浙江省实 施细则的通知(浙长江办201921 号)由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于 2019 年 7 月 31 日发布,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根据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结合我省实际, 制定本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是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重 要组成部分,是建立生态环境硬约束机制,实施更严格的管控措施的重 要依据,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涉及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经济活动。项目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5- 1。表 1.5-1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浙江省实施细则(节选)符合性分析条例要求项目实际情况结论第十四条禁止新建化工园区。禁止在合规 园区

26、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 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 染项目。本项目为电子专用材料制 造 C3985 ,为二类项目,不 属于重污染项目,排放污染 物较少。符合第十六条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 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 对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版) 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 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 单)(2018 年版)的外商投资 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 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 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项目属于“ 电子专用材料制 造 C3985”(国民经济行业分 类),对照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

27、019 年本)和 湖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 录(2012 年本)等,本项 目不属于产业政策中的限 制、禁止或淘汰类,本项目 符合产业政策。符合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选址能够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9指南(试行)浙江省实施细则要求。1.6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1)条例相关内容2011 年 8 月 24 日国务院第 169 次常务会议通过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04 号),条例相关规定如下:第二十八条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 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在太湖流域

28、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 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在太湖流域新设企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现有的企 业尚未达到清洁生产要求的,应当按照清洁生产规划要求进行技术改造,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检查。第二十九条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 1 万米上溯至 5 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a )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b)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c )扩大水产养殖规模。第六十八条本条例所称主要

29、入太湖河道控制断面,包括望虞河、大 溪港、梁溪河、直湖港、武进港、太滆运河、漕桥河、殷村港、社渎港、 官渎港、洪巷港、陈东港、大浦港、乌溪港、大港河、夹浦港、合溪新港、长兴港、杨家浦港、旄儿港、苕溪、大钱港的入太湖控制断面。(2)对照条例的准入要求,项目符合性分析见表 1.6- 1。10表 1.6-1 条例符合性分析序 号太湖流域管理条例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准入条件1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 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 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 的生产项目。本项目属于电子专用材料 制造业,为二类工业项目, 不属于该区域禁止类项目。符合2在太湖流域

30、新设企业应当符合国 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项目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 清洁生产要求。符合3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 太湖河道, 自河口 1 万米上溯至 5 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 项目:(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 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 (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本项目选址于湖州市南浔 区双林镇维多利大道 3 号, 且属于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C3985 ,不属于化工、医药 生产项目,也不属于养殖项 目; 项目生活污水纳管排 放,不新增除纳污水体以外 的排污口。符合4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 5000 米范 围内,淀山湖岸

31、线内和岸线周边 2000 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 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 河口上溯至 1 万米河道岸线内及 其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禁 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 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 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 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 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 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 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 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本项目选址于湖州市南浔 区双林镇维多利大道 3 号, 且属于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C3985 ,不属于剧毒物质、 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 施和废物回收场

32、、垃圾场项 目,也不属于水上餐饮经营 设施、高尔夫球场、畜禽养 殖场项目。项目生活污水纳管排放,不 新增排污口。符合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选址能够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要求。1.7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88号)审批原则相符性(1)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根据表1.1- 1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11(2)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产生污染物均有较为成熟的技术进行处理,从技

33、术上分析, 只要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和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实现零排放,对所在区域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至湖州双林水质净 化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 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2 10 号) 中的相关规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且排放的水主要 污染物仅源自所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主 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因此本项目无需申请 CODCr、NH3-N 总量指标。根据关于印发 的通知(浙 环发201646号),新建排放SO2 、NOX

34、 、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 的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实现增产减污。对于重点控制区和 大气环境质量超标城市,新建项目实行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本项目 所在地属于重点控制区,项目NOX 、VOCS总量按照1:2进行区域削减替 代。本项目NOX排放量为0.476t/a,VOCS排放量为0.024t/a ,则NOX 削减 替代量为0.952t/a,VOCS 削减替代量为0.048t/a ,由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予以区域平衡。综上,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3)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

35、国土空间规划。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C3985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12湖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2年本)等,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 ”、 “限制类 ”和“淘汰类 ”。根据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暂行规定(国 发200540号)中的第十三类,“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且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允许类 ”。同时,本项目生产设 备的型号规格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综上,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1.8

36、 双林镇城镇总体规划(20062020)(1)规划范围双林镇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 96.6 平方公里。(2)规划期限2006 年至 2020 年。其中近期为:2006 年2010 年;远期为:2011 年2020 年。(3)规划确定城镇性质湖州中心城市南翼的工业强镇;具有江南水乡古镇风貌的现代化城镇。(4)城镇职能中心城市南翼城镇带的中心城镇,双林经济单元的依托城镇;市区 中东部以丝绸纺织、服装、不锈钢制造、特色机电等轻工业为主体的工 业大镇;镇域的经济、政治、文化中心;具有潜在旅游资源的江南水乡古镇。(5)城镇用地布局规划布局结构:用地布局总体上形成“ 一城两区两轴” 的城镇布局结构。 通过

37、联系城镇东西的主要干道双林大道形成东西向的发展主轴线,镇区北部的双林塘是镇区主要的景观轴线;以老城区为依托实施旧城改造,13并向南向东拓展,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形成配套齐全,设施齐全,适宜 居住生活的双林主城区;采用集中式布局形式,以河流道路为界,形成 两大片区:沪嘉湖高速公路以西为镇西工业片区,规划依托双林大道、 湖盐公路形成方格状路网,集中发展工业产业;高速公路以东为旅游片 区,沿双林塘两岸,依托双林古镇,以“双林三桥”为品牌,发展旅游产业。工业用地产业发展导向规划:继续发展现有丝绸纺织、不锈钢、特 色机电等产业;提高产品中的技术含量,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搬迁布局不合理、对环境影响大的

38、企业,集中统一建设工业区。工业用地规划布局:规划工业区主要依托湖盐公路,集中于镇西片 区布置,城镇南部中部保留部分现状工业企业。至 2020 年,城镇工业用地 231. 19 公顷。居住用地规划布局:规划居住用地主要集中于城镇东部,老城区结 合旧城改造建设居住区,城南新区结合新政中心、公园以及公建设施, 设置较高档次的住宅区;镇西片居住用地主要是为工业区配套的生活区 以及拆迁安置新村用地。镇区内部分居住用地可建设为商住混合用地, 居住用地兼容为商业金融用地时,应考虑对周边地块的影响,且不得超 过原地块面积的 30。规划对分散的农民住宅进行引导,适度集中建 设农民新村。规划远期双林镇区居住用地

39、205.28 公顷,居住用地占城 镇建设总用地的 27.86% 。建筑间距和建筑朝向:新区多层住宅的正面间距必须达到 1:1.25 以上,建筑朝向原则上以南北向为主。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居住区服务设施主要沿街道布置。新规 划居住区和居住小区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公共服务设施。学校布局:规划保留原双林中学,规模 30 个班;双林二中规划为九年一贯制学校,规模按 54 班控制;镇西中学搬迁至镇区东侧,控制14规模为 24 班;保留现有庆同小学并适当拓展,控制规模为 36 班;保留镇西小学并适当扩建,规模为 24 班。行政办公用地规划布局:位于南部新区内,并于新建镇政府南

40、侧设 置一处行政办公用地,主要为城镇职能部门用地;于居住用地内设置街道、村委会等管理用房。规划行政办公用地 5. 12 公顷。商业金融用地规划布局:规划商业金融用地集中与沿街布置相结 合,部分沿街商业用地可建设为商住混合用地;完善现状市场,扩大规模。规划商业金融用地 32.52 公顷。文化娱乐用地规划布局:规划于镇区中部,结合行政新区、体育用地和公共绿地的建设,设置文化娱乐活动中心,占地 1. 17 公顷。体育设施用地规划布局:规划于镇区南部行政新区东南侧设置体育用地,占地 2.27 公顷。医疗卫生用地规划布局:规划保留镇区中部医院和镇区北部原镇西 分院,并适当扩大用地规模,满足城镇规模增大后

41、的就医需求。规划医疗卫生用地 4.39 公顷。科研教育用地规划布局:搬迁双林成人教育学校至城镇南侧,占地0.67 公顷。旅游用地规划布局:规划结合三桥景区的规划建设,于双林塘两侧设置旅游用地,规划面积约 38.38 公顷。仓储物流用地规划布局:规划结合航道及码头用地布置仓储用地, 占地 13. 12 公顷。于城镇中北部预留市级物流园区用地,并考虑结合设置部分城镇远期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规划:镇区中部沪嘉湖高速公路两侧控制 50 米绿化 带;镇区西南侧湖盐公路过境段两侧控制 30 米绿化带并严格控制沿线 道路开口;三新公路镇区段按城市干道控制,红线宽度 36 米;规划保留长途客运站,占地约 1

42、.2 公顷;长湖申复线(双林塘)远期改线并控15制为 3 级航道;大蒜塘为 6 级航道。规划期末城镇对外交通用地 10.74公顷。(6)公用设施规划给水工程规划:规划双林镇用水近期由双林水厂供水,风光漾为水 源。远期由南部平原水厂供水,原双林水厂保留,改建为配水厂,配水规模近期为 3 万吨/日,远期为 5 万吨/日,用地控制为 4.53 公顷。排水工程规划:规划城镇新区实行雨污分流制;老城区采用截流式 合流制,并结合旧城改造逐步向雨污分流制过渡。规划在双林镇东北部 建设双林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近期处理规模为 2.5 万吨,用地 2.7 公顷。 远期处理规模 5.0 万吨,受纳水体为长湖申复线。污

43、水处理厂规划为二级处理,所处理污水达到一级排放标准。电力规划:规划在镇区西南部增设 1 座 110 千伏站,用地约 0.4 公 顷,负责对镇区及镇域南部供电。110 千伏双林站原址保留。35 千伏 镇西站远期规划升压改造为 110KV 变电站,用地增至 0.4 公顷,负责对镇西片及周围农村供电。燃气规划:近期完善瓶装液化供应点布局,采用瓶装液化供气。中、 远期发展管道燃气,液化石油气经过气化站后直接送入城镇燃气管道, 然后供给城镇居民。规划建设燃气储配站一座,位于振兴路与双林大道 交叉口, 占地约 1.5 公顷,另配备气化站两座,其中镇西 1 座,规模0.5 万户,镇南 1 座,规模 1.5 万户,各占地 0.25 公顷。管道燃气输配系统输配方式为:液化石油气基地气化站用户; 液化石油气基地供应液化石油气,运至气化站后,经气化加压后进入中 压管网;配压调压器将压力下降至低压,最后送入低压管网;中压管网系统构成环状,提高供气可靠性。(7)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C3985,属于二类工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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