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越上化妆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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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广东越上化妆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广东越上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 年 12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0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56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63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113六、结论116附表 117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117附图 1 本项目地理位置图119附图 2 本项目平面布置图123附图 3 本项目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图124附图 5 本项目位置与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图126附图 6 本项目位置与清远市环境管控单元图

2、128附图 7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129附图 8 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图130附图 9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点位图131附件 10 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132附图 11 广清合作园(石角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133附件 1 营业执照134附件 2 法人代表身份证135附件 3 用地文件136附件 4 投资备案证139附件 5 油墨 MSDS 报告140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 称广东越上化妆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项目代码2020-441800-26-03-096406建设单位联 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清远市清城区

3、石角镇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地理坐标( 112 度 57 分 55.394 秒, 23 度 28 分 12.099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C2681 肥皂及洗涤剂制 造;C2682 化妆品制造C4430 热力生产和供应M7452 检测服务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46 、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1 、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 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 基地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

4、核准/备 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 元)10000环保投资(万元)150环保投资占 比(%)1.5施工工期12 个月是否开工建 设否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14170.09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广清合作园(石角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4-2030)审批机关:清远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的批复(清府函2014268号) 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文件名称: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 A 区产业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印发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A区产

5、业规划环境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清环函202216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与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A区产业规划环境报告书审批意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 A 区产业规划环境报告书(报批稿),该园区的入园条件如下:表 1-1 园区主导、支撑性行业准入条件清单项目具有准入条件清单新材料行业1、禁止专业电镀和废水排放量较大的线路板(带电镀工序)、蚀刻等进入。 2 、严格控制含表面处理的生产工序,禁止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表面处理工 序。3 、新入园企业至少应达到清洁生产二级水平。4 、限制使用含三致物质的溶剂、油漆。5 、禁止引进工艺设备、落后产品类型。6、涉 VOC 排

6、放的企业现有企业要达到 B 级管控企业要求,新引进企业至 少要达到 B 级管控企业要求。汽车及关键零部件行业1 、禁止专业电镀。2 、限制使用含三致物质的溶剂、油漆。3 、新入园企业应达到清洁生产二级水平。4 、禁止引进工艺设备、落后产品类型。5、涉 VOCs 排放的企业现有企业要达到 B 级管控企业要求,新引进企业至 少要达到 B 级管控企业要求。家具行 业1、禁止专业电镀和废水排放量较大的线路板(带电镀工序)、蚀刻等进入。 2 、严格控制含表面处理的生产工序,禁止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表面处理工 序。3 、新入园企业至少应达到清洁生产二级水平。4 、限制使用含三致物质的溶剂、油漆。5、涉 VO

7、Cs 排放的企业现有企业要达到 B 级管控企业要求,新引进企业至 少要达到 B 级管控企业要求。电子信 息1 、新入园企业至少应达到清洁生产二级水平。2 、限制使用含三致物质的溶剂、油漆。3 、涉 VOCs 排放的企业现有企业要达到 B 级管控企业要求,新引进企业 至少要达到 B 级管控企业要求。生物与 健康1 、新入园企业至少应达到清洁生产二级水平。2、涉 VOCs 排放的企业现有企业要达到 B 级管控企业要求,新引进企业至 少要达到 B 级管控企业要求。 2 食品饮 料1 、新入园企业至少应达到清洁生产二级水平。2 、涉 VOCs 排放的企业现有企业要达到 B 级管控企业要求,新引进企业

8、至少要达到 B 级管控企业要求。表 1-2 规划区禁止引进行业清单序 号具有准入条件清单1禁止新建陶瓷(新型特种陶瓷项目除外)、专业电镀、化工及危化品储存、 铅酸蓄电池、 鞣革、印染、造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项目。2禁止新建、扩建废轮胎、废电(线)路板、废五金(进口)、废塑料、废橡 胶、废纸加工 利用、废覆铜板等废旧资源综合利用项目。3禁止新建、扩建人造革项目;禁止增加铅污染物排放的项目。4严格限制新建钢铁、燃煤燃油火电、石化、储油库等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 有害大气污 染物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 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现有该类项目逐步搬迁退出。5禁止新建、

9、改建、扩建直接向乐排河排放污染物的项目(不新增水污染物排 放总量的项 目除外)。6禁止引进燃高污染燃料项目。7涉及表面涂装的,禁止引进不符合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 方案、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 年) (粤环发20186 号)、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粤环202110 号)以及重点行业挥发性 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 53 号)相关要求的项目;8禁止引入属于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发改能源2021368 号)中定义的“两高”行业。本项目从事化妆品的生产,项目内配套一个检验实验室和一个1t/h的燃天 然气

10、蒸汽锅炉,项目建成完成后能达到广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 业分级规则(试行)中的B级管控企业要求,符合表1准入条件要求;另外 本项目锅炉燃料为天然气,不涉及高污染燃料使用,不属于“两高 ”行业, 也不属于表2中禁止类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 治工作方案、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 年)(粤环发20186 号)、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 (粤环202110 号)以及重点行业挥发性 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 大气201953 号)等的相关要求;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A区产业规划环境报告书及审批

11、意见的相关要求。 3 其他符合性分析1 、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相符性分析表 1-3 本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 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 求,建立“ 1+3+N ”三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体系。“ 1 ”为全省总体管控要求,“3 ”为 “一核一带一区 ”区域管控要求,“N ”为 1912 个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和 471 个海域环 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本项 目位于清远市清 城区石角镇广州(清远) 产业转移工业

12、园,属于 “ 一核一带一区 ” 中 的北部生态发展区;同 时属于“N ”中陆域重 点管控单元(详见附图 5);符合2 区域布局管控要求。大力强化生态保护 和建设,严格控制开发强度。重点加强南岭 山地保护,推进广东南岭国家公园建设,保 护生态系统完整性与生物多样性,构建和巩 固北部生态屏障。引导工业项目科学布局, 新建项目原则上入园管理,推动现有工业项 目集中进园。推动绿色钢铁、有色金属、建 筑材料等先进材料产业集群向规模化、绿色 化、高端化转型发展,打造特色优势产业集 群,积极推动中高时延大数据中心项目布局 落地。科学布局现代农业产业平台,打造现 代农业与食品产业集群。严格控制涉重金属 及有毒

13、有害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建设,新建、 改建、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的项目应明确 重金属污染物总量来源。逐步扩大高污染燃 料禁燃区范围。本项 目位于清远市清 城区石角镇广州(清 远)产业转移工业园, 不涉及重金属及有毒 有害污染物排放。符合3 能源资源利用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能 源结构,鼓励使用天然气及可再生能源。县 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每小时 35 蒸吨以下燃煤炉。原则上不再新建小水电以 及除国家和省规划外的风电项目,对不符合 生态环境要求的小水电进行清理整改。严格 落实东江、北江、韩江流域等重要控制断面 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推动矿产资源开发合理 布局和节约集约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开发项 目准入

14、门槛,严格执行开采总量指标管控, 加快淘汰落后采选工艺,提高资源产出率。本项 目主要从事化妆 品生产加工,设有 1 台 1t/h 燃 天 然 气 蒸 汽 锅 炉,不设燃煤锅炉;项 目不属于小水 电 、 风 电 、矿产 资源开发项 目。符合4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在可核查、可监 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 和挥发性有机物等量替代。北江流域严格实 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量替代。加快镇级生 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因地制宜 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养殖污染 防治,推动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 用。加快推进钢铁、陶瓷、水泥等重点行业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项目排放 的挥发性

15、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将按要求申请 总量,项目不属于钢 铁、陶瓷、水泥行业。符合 4 提标改造(或“煤改气 ”改造)。加快矿山 改造升级,逐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凡 口铅锌矿及其周边、宝山矿及其周边等区域 严格执行部分重金属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 值的相关规定。5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强化流域上游生态 保护与水源涵养功能,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管理体系,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快落 实受污染农用地的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措 施,防范农产品重金属含量超标风险。加强 尾矿库的环境风险排查与防范。加强金属矿 采选、金属冶炼企业的重金属污染风险防 控。强化选矿废水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选 矿废水原则上用不外排。本项目不涉

16、及农用地、 尾矿库,不属于金属矿 采选、金属冶炼企业。符合6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 般管控单元三类。大气环境受体敏感类重点管控单元。严 格限制新建钢铁、燃煤燃油火电、石化、储 油库等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 物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 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 目;鼓励现有该类项目逐步搬迁退出。根据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图,项目所在地属 于重点管控单元。项目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不涉及有毒 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 年)中的污染 物,污染物的排放均满 足相关标准限值;项目 所在区域不属于大气环境受体敏感类重点管控单元,生产过程中 不涉及溶

17、剂型涂料、清 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 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但 项目喷码工序使用的油墨为溶剂型油墨,但 不属于主要生产工序, 只用于包装过程喷码, 且使用量极少;符合7水环境质量超标类重点管控单元:严格控制 耗水量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行业发展,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施重点水污染物减 量替代本项目不属于水耗大、 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 化粪池+ 隔油隔渣池预 处理,综合生产废水经 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反冲 洗废水、冷却更换水、 锅炉废水一并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进入 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18、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的相关规定。 5 2 、与清远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清府202122 号)符合性分析根据清远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清府202122 号), 全市划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大类共 200 个环境管控单元,以 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和产业布局优化为导向,结合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发展和保护重点、主要环境问题识别和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从区域布局管控要求、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建立 “ 1+2+200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 1 ”为全市生态环境准入共性清单, “2 ”为清远市南部地区、清远市北部地区

19、的准入清单,“200 ”为全市 200个环境管控单元的差异性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园内,属于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 业园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 单元编号:ZH44180220002 ,详见附图 6),相符性分析如下所示:表 1-4 项目与清远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类别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全市生态环境准入共性清单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禁止新建炼钢炼铁(产能置换项目除 外)、电解铝、水泥(粉磨站、特种 水泥、产能置换项目除外)、陶瓷(新型特种陶瓷项目除外)等高耗能行业;禁止新建、扩建以毛皮和蓝湿皮等为原料的鞣革等高污染项目;禁止在依法合规设立并

20、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外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含有炼化及硫化工艺的橡胶等高风险项目;禁止新建园区外的专业电镀、专业印染、化学制浆、废塑料、废橡胶等废旧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园区外的铅酸蓄电池项目。本项目主要从事化妆品的生产(项目内配套一个1t/h 的燃天然气蒸汽锅炉),不涉及禁止建设的行业。符合禁止新建煤气发生炉(高污染燃料禁 燃区外统一建设的清洁煤制气中心除 外)。城市建成区和天然气管网覆盖 范围内,禁止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 燃煤锅炉,其他区域禁止新建每小时 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内开展露天烧烤活动,室内烧 烤必须配备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本项目配

21、套建设一个 1t/h的燃天然气蒸汽锅炉,天 然气为清洁能源。符合 6 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直接向超标水 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不新增水污染 物排放总量的项目除外)。禁止在城 市建成区新建、扩建使用溶剂型油墨、 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 机物原辅材料的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项目。本项目综合生产废水(包 含喷淋废水、设备清洗废 水、车间清洗废水和实验 室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 设施处理后,与经三级化 粪池+ 隔油隔渣池预处理 后的生活污水、纯水制备 反冲洗废水、冷却更换 水、锅炉废水一并进入园 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主要 污染物为 COD 和氨氮, 总量均纳入园区污水处 理厂;本项目生产过程也

22、 不涉及溶剂型涂料、清洗 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 机物原辅材料,项目喷码 工序使用的油墨为溶剂 型油墨,但不属于主要生 产工序,只用于包装过程 喷码,且使用量极少。符合限制开 发建设 活动的 要求新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污泥、餐厨废弃物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须与当地需求相匹配本项目为化妆品行业,不 属于固废利用处置项目符合严格控制涉重金属及有毒有害污染物 排放的项目建设,新建、改建、扩建 涉重金属重点行业的项目应明确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总量来源。本项目主要从事化妆品的生产(项目内配套一个1t/h 的燃天然气蒸汽锅炉),本项目生产过程不涉及重金属污染物的产生及排放。符合能源资 源利用 要求

23、。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 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高 污染燃料设施应当改用清洁能源,禁 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严格实施 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积极建设节水 型社会,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推 动印染、线路板、铝型材等高耗水行 业节水增效;积极推行水循环梯级利 用,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园区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城市园林绿化用水推广使用喷灌、微灌等节水浇灌方式,优先使用雨水和再生水,减少直接使用自来水灌溉。本项目配套建设一个 1t/h 的燃天然气蒸汽锅炉,天 然气为清洁能源,不属于高污染燃料。符合清远市南部地区区域布 局管控 要求清远高新技术产业

24、开发区(百嘉工业 园片区)和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 业园(石角片区)不得引进新的危险 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严禁原有危本项目位于广州(清远) 产业转移工业园(石角片 区),主要从事化妆品的 生产,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符合 7 险化学品企业超出规划红线范围的新 建、扩建。洲心街道、凤城街道、百 嘉工业园片区、东城街道、太和镇内 限制建设制鞋、皮革、家具、工业涂 装、油墨制造、包装印刷、制药、建 材、涉及喷漆工序的汽车(摩托车) 维修业、涉及喷涂工序的广告业等涉 VOCs 排放的低效产业项目,限制新建 (开)堆场沙场、水泥粉磨站、机动 车检测站、机动车教练场、大型货运 停车场、裸地停车场,以及规划外的

25、 混凝土搅拌站、沥青搅拌站等涉粉尘 排放项目;严格限制新建规划外的加 油站;限制餐饮单位使用木柴、木炭等非清洁能源燃料。生产、储存项目。能源资 源利用 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能源结构,鼓励使用 天然气及可再生能源。逐步提高清洁 能源比重,严格执行清洁生产、节能减排标准,推进陶瓷产业绿色发展、品牌发展。本项目配套建设一个 1t/h的燃天然气蒸汽锅炉,天 然气为清洁能源。符合污染物 排放管 控。推进陶瓷(不含特种陶瓷)、水泥、 平板玻璃、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提 标减排工作。化工、建筑装饰装修、 家具制造、船舶制造、印刷、制鞋、 皮革和塑胶等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 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优先使用低 挥发

26、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和低 排放环保工艺,并按行业规范配套污 染防治设施,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本项目主要生产过程也 不涉及溶剂型涂料、清洗 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 机物原辅材料,项目喷码 工序使用的油墨为溶剂 型油墨,但不属于主要生 产工序,只用于包装过程 喷码,且使用量极少,排 放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 有机物将按要求申请总量。符合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号:ZH44180220002)区域布 局管控禁止新建陶瓷(新型特种陶瓷项目除 外)、化工及危化品储存、铅酸蓄电 池、印染、造纸等项目;禁止新建、 扩建废轮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 电(线)路板、废五金(进

27、口)、废 塑料、废橡胶、废纸加工利用、废铜 板等废旧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禁止新 建、扩建专业电镀、鞣革、人造革项 目;禁止增加铅污染物排放的项目。本项目主要从事化妆品的生产(项目内配套一个1t/h 的燃天然气蒸汽锅炉),不涉及禁止建设的行业。符合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石角 片区精细化工定点基地),不得引进 新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严 禁原有危险化学品企业超出规划红线范围的新建、扩建,鼓励现有危险化 学品生产及储存项目逐步退出。本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 品企业。符合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直接向乐排河本项目综合生产废水(包符合 8 排放污染物的项目(不新增水污染物 排放总量的项目除外)含喷淋废

28、水、设备清洗废 水、车间清洗废水和实验 室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 设施处理后,与经三级化 粪池+ 隔油隔渣池预处理 后的生活污水、纯水制备 反冲洗废水、冷却更换 水、锅炉废水一并进入园 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属 于直接向乐排河排放污染物的项目。能源资 源利用逐步淘汰燃生物质锅炉本项目配套建设一个 1t/h的燃天然气蒸汽锅炉,天 然气为清洁能源。符合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 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 污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高污染燃料 设施应当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 石油气、 电等清洁能源,其他区域禁 止新建、扩建燃煤设施(每小时 35 蒸吨以上燃煤锅炉除外)污染物排放管控规划环评审

29、查意见核定园区范围内污 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值为:化学需氧量 233.85t/a ;氨氮 11.69t/a ;总磷 2.25t/a本项目综合生产废水(包 含喷淋废水、设备清洗废 水、车间清洗废水和实验 室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 设施处理后,与经三级化 粪池+ 隔油隔渣池预处理 后的生活污水、纯水制备 反冲洗废水、冷却更换 水、锅炉废水一并进入园 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主要 污染物为 COD 和氨氮, 总量均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符合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核定园区范围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值为:二氧化硫94.06t/a ;氮氧化物 232.32t/a; VOCs157.6276t/a本项目氮氧化物、挥发性 有机物按

30、要求申请总量。符合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行业企业严 格实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量替代。本项目不属于重金属污 染防治重点行业企业。符合现有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逐步提升达到 国内先进水平,新引进项目清洁生产 水平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重金属污 染物排放企业清洁生产逐步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项目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后,清洁生产水平可 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符合环境风 险防控产生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 须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贮 存场所,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贮 存、运输、利用和处置过程中必须采 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它本项目厂区内计划设计 危险废物暂存仓,暂存仓 采取防风、防雨、防渗等 措施,

31、贮存、运输、利用 和处置过程中也会采取符合 9 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 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 或者其它防止污染环境 的措施,妥善收集后交有 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事 业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在处理 安全生产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可能严重 污染水体的消防废水、废液直接排入水体。本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 品企业。符合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行业企业须建立 环境风险隐患自查制度,定期对内部 环境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对环境风险 隐患登记、报告、治理、评估、销号进行全过程管理。本项目生产过程不涉及重金属污染物的产生及 排放。综上述,本项目符合清

32、远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清府202122 号)的相关要求。3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主要从事化妆品的生产(项目内配套一个检验实验室和一个 1t/h 的燃天然气蒸汽锅炉),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9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订)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49 号)中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版),本项目未列入负面清单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综上述,本项目的

33、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4 、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园区内,根据清远市自然资源局颁布的不动产权证明(详见附件 3),本项目用地为工业建设用地。根据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可知(详见附图 10),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广清合作园(石角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4-2030),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详见附图 11),符合相关用地规划。 10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符合规划要求,是可行的。5 、与关于印发 的通知(环大气201953 号)相符性分析(1)重点行业根据关于印发 的通知(环大 气201953 号)对重点行业的规定

34、: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以下简称重点行业)是我国 VOCs重点排放源。本项目主要从事化妆品的生产(项目内配套一个检验实验室和一个 1t/h 的燃天然气蒸汽锅炉),不属于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故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2)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根据关于印发 的通知(环大 气201953 号)对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的规定: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 收尽收、分质收集 ”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本项目液态化学原料在投料、加热溶解、乳化搅拌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采用负压抽排风收集,经 1 套“喷淋塔+ 除

35、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 后引到 55m 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实验室检验过程和包装喷码过程 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由于产生量十分少,因此经加强车间抽排风后无组织 排放,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 ”的原则,符合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的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关于印发 的通知(环大气201953 号)的相关规定。6 、与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20 号)相符性分析(1)大气重污染项目根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20 号)的第十七条规定:珠江三角洲区域禁止新建、扩建国家 11 规划外的钢铁、原

36、油加工、乙烯生产、造纸、水泥、平板玻璃、除特种陶瓷以外的陶瓷、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重污染项目。本项目主要从事化妆品的生产(项目内配套一个检验实验室和一个 1t/h 的燃天然气蒸汽锅炉),不属于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乙烯生产、 造纸、水泥、平板玻璃、除特种陶瓷以外的陶瓷、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重污染项目。(2)严格控制新建、扩建排放恶臭污染物的工业类建设项目根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公告第 20 号)的第三十条规定:产生恶臭污染物的化工、石化、制药、 制革、骨胶炼制、生物发酵、饲料加工、家具制造等行业应当科学选址,设 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并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

37、取其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污染物。本项目主要从事化妆品的生产(项目内配套一个检验实验室和一个 1t/h 的燃天然气蒸汽锅炉),不属于产生恶臭污染物的化工、石化、制药、制革、骨胶炼制、生物发酵、饲料加工、家具制造的严格控制行业类别。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20 号)的相关规定。7 、与关于印发 的通知(粤环发20186 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 的通知(粤环发20186 号)的要求:“全面推进石 油炼制与石油化工、医药、合成树脂、橡胶和塑料制品、涂料/油墨/颜料制造 等化工行业 VOCs减排,通过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综合措

38、施, 确保实现达标排放。 ”“优化生产工艺,加强工业企业 VOCs 无组织排放管 理,推动企业实施生产过程密闭化、连续化、 自动化技术改造,强化生产工艺环节的有机废气收集,减少挥发性有机废气排放。 ”本项目从事化妆品生产加工(项目内配套一个检验实验室、1 台 1t/h 燃天然气蒸汽锅炉),项目液体化学原料在投料、加热溶解、乳化搅拌工序产生 12 的有机废气采用负压抽排风收集,经 1 套“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 装置 ”处理后引到 1 根 55m 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实验室检验过程 和包装喷码过程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由于产生量十分少,因此经加强车间抽排风后无组织排放。综上所述

39、,本项目符合关于印发 的通知(粤环发20186 号)的相关规定。8 、与关于印发 的通知(环大气202033 号)相符性分析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 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 VOCs 含量(质量比)均低于 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储存环节应采用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 等。装卸、转移和输送环节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生产和使 用环节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并有效收集废气

40、,或进行局部 气体收集;非取用状态时容器应密闭。处置环节应将盛装过 VOCs 物料的包 装容器、含 VOCs废料(渣、液)、废吸附剂等通过加盖、封装等方式密闭, 妥善存放,不得随意丢弃,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处置单位在贮存、清洗、 破碎等环节应按要求对 VOCs 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收集、处理。高 VOCs含量废水的集输、储存和处理环节,应加盖密闭。按照“应收尽收 ”的原则提升废气收集率;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 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对于采用局部集气罩的,应根据 废气排放特点合理选择收集点位,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 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 0.3 米/秒,达不

41、到要求的通过更换大功率风机、增 设烟道风机、增加垂帘等方式及时改造;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特征、VOCs 组分及浓度、生产工况等,合理选 13 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本项目液体原料装卸、转移和输送环节均采用密闭容器;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加盖密封胶桶盛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相关危 废资质的单位处理,喷淋废水进入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本项 目液体化学原料在投料、加热溶解、乳化搅拌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负压 抽排风收集,经 1 套“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引到 1

42、 根 55m 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实验室检验过程和包装喷码过程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由于产生量十分少,因此经加强车间抽排风后无组织排放。综上述,本项目建设与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2033 号)相符。9 、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粤环2021 10号)相符性分析该通知指出:全面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源头控制和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大力推 进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 VOCs 含量限 值质量标准,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 剂等项目。严格实施 VOCs 排放企业分级管控,全面推进涉 VOCs 排放企业 深度治理。开展中小型企业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的评估,强 化对企业涉 VOCs 生产车间/工序废气的收集管理,推动企业开展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深入推进水污染减排。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推进生活污水 管网全覆盖,补足生活污水处理厂弱项,稳步提升生活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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