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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 编号 :r8v 19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 名称:化妆品香精与功能生物原料研发生产基地顶目建设单位 ( 盖章) : 广州名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 2023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0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57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71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138六、结论140附表141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图 2 项目总平面布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图 3- 1 润肤霜、洗洁精生产车间(1F)平面布置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图 3-2 洗发水、沐浴露
2、生产车间(2F)平面布置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图 3-3 植物提取液生产车间(3F)平面布置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图 3-4 食品香精(4F)、 日化香精(5-6F)生产车间平面布置图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图 3-5 植物提取液生产设备连接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图 3-6 日用化学制品生产设备连接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图 3-7 香精制品生产设备连接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图 4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图 5 广州国际健康产业城(医药研发片区、职业教育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图 6 项目与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图 7
3、 广州市白云区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图 8 广州市白云区声环境区划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图 9 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图 10 广州市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图 11 广州市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图 .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图 12 广州市水环境空间管控区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图 13 白云区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 年)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图 14 广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图 15 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图 16 项目空气质量及噪声监测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4、附图 17 项目四至情况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图 18 白云区钟落潭镇五龙岗村片区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图 19 流溪河流域范围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1 法人身份证.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2 企业营业执照.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3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4 土地证.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5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12-440111-04-01-336339)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6 排水咨询意见.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7 环境空气、噪声检测报告.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8 地表水检测报告(节选)
5、.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9 健康城净水厂运行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10 类比日化用品废水监测报告 (节选).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11 类比香精废水监测报告 (节选) .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12 类比废气源强监测报告 (节选).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13 乙醇采购意向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14 氢氧化钠采购意向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15 排水标准商定函. 错误!未定义书签。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 名称化妆品香精与功能生物原料研发生产基地项目项目代码2012-440111-04-01-336339建设单位 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东 省(自治
6、区) 广州 市 白云县(区)钟落潭镇乡(街道) “ 白云美湾” 美丽健康产业园 14 号地块地理坐标( 113 度 24 分 26.301 秒, 23 度 22 分 27.670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C2681 肥皂及洗涤剂制 造、C2682 化妆品制造、 C2684 香料、香精制造、 C2730 中药饮片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 业46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268; 二十四、医药制造业48 、中药 饮片加工、中成药生产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
7、部 门(选 填)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 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 填)2012-440111-04-01-336339总投资 (万元)21000环保投资(万元)2100环保投资 占比(%)10%施工工期12 个月是否开工 建设否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19998专项评 价设置 情况无规划情 况规划名称:广州国际健康产业城(医药研发片区、职业教育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花都中轴线地区CBD地 1 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等3项规划成果的批复(穗府函2013128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文件名称:广州国际健康产业城控制性详
8、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国际健康产业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情况的函(穗环函2014721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 、与广州国际健康产业城(医药研发片区、职业教育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州国际健康产业城(医药研发片区、职业教育片区) 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医药研发片区,根据规划,健康城将依托帽峰山、 白云山、流溪河、南湖等广州北部优质生态条件,以生物医药为基础,以 生命科研为动力,以健康生活为核心,以生态服务为配套,打造集健康生 产、健康医疗、健康管理、健康养生于一体的健康产业
9、集群,成为“ 高端 化医疗服务基地、国家中医药产业基地、南药创新与研发基地、珠三角生 态养生基地” ;其中医药片区功能结构为“ 一中心四组团” ,即综合服务中 心、医药制造组团、医疗医药研发组团、健康社区生活组团、梅田村安置 组团进行分区,片区的主导功能为医药产业集聚创智区,以医药制造及高端医疗、医药研发等配套综合服务为主。本项目主要从事日用化学产品、植物提取液的生产,其中植物提取液 的生产属于规划中的主导功能产业,其他产品生产也不与主导功能产业冲 突,项目所在地块用途为工业用地,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详见附图5 ,因此符合规划。2 、与广州国际健康产业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
10、意见符合性分析根据广州国际健康产业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附件 3),(1)广州国际健康产业城规划区地处白云区东部地区,南依帽峰 山,北临流溪河,环境敏感。区域开发应遵循“ 保护为主,开发为辅” 原则,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等有关控 2 制要求和阶段性建设计划,进行有序开发和高标准建设。规划及开发利用过程中不得占用帽峰山森林公园。(2)规划区位于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的地下水涵养区,部分区域占用地表水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区域开发应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按污水处理的能力确定区域开发强度、进度和规模,并在建设体量、人口数量上予以严格控制。在工业布局方面
11、,不宜引入排水量大、水污染严重的企业。在饮用 水源准保护区范围内,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法“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 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 加排污量” 的规定。在规划的广州白云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基地内,应提高 企业的准入门槛,强化清洁生产水平,园区总污水排放量不得突破广州 白云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基地“退二” 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意见确定的总排放量。(3)控规南部地区是具有重大生态功能的帽峰山野生动物与周 边生境有机联系的重要连廊,是与周边环境连接的重要缓冲带、过渡区, 应进一步优化控规南部用地功能,以维持帽峰山森林公园生态系统完整性、连续性。(4)规划
12、区内南塘山森林公园、金鸡山森林公园已纳入广东省主 体功能区划“禁止开发区” ,区域开发应按照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配套环保政策的通 知及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将南塘山森林公园、金鸡山森林公园纳入 生态红线进行严格管理,依法实施强制性保护,红线范围内禁止建设任何有污染物排放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项目。根据报告书,园区内将引入化学药品制造业、中成药制造业、生物药 品制造业及医疗器械制造业等行业,这些药品生产过程中需要甲醇、乙 醇、丙酮、汽油、苯酚二氯甲烷等原辅料属危险化学品,这些危险品在贮 存、运输过程中可能引起泄漏、火灾、爆炸,进而引起大气环境污染。本项
13、目危险化学品日用日清(乙醇、氢氧化钠和备用发电机柴油),不在项 3 目原料仓内贮存,仅在生产时在生产设备中暂存,因此项目建成后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贮存。本项目位于白云区钟落潭镇“ 白云美湾”美丽健康园区内,所在位置不 属于帽峰山森林公园(项目位于森林公园西北面约 7.8km 处)、南塘山森 林公园(项目位于森林公园北面 2.5km 处)和金鸡山森林公园(项目位于 森林公园北面约 2km 处)范围内;项目主要从事日用化学品、植物提取 液的生产,项目所在位置不属于饮用水源准保护区范围内(最近的饮用水 源保护区 流溪河太平、钟落潭段饮用水源保护区位于项目北面约 1.5km 处),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
14、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 理设施处理达标后,与电蒸汽发生器废水、纯水制备系统反冲洗废水和冷 却更换水,一并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健康城净水厂处理,不属于排水量大和水污染严重的企业。综上述,本项符合广州国际健康产业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 4 其他符合性分析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主要从事日用化学品、植物提取液的生产,根据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9
15、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的项目,属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制定的市场准 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 定” 中的“制造业”禁止措施,亦不属于“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中的“禁止准入类”。2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1)用地性质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 白云美湾” 美丽健康产业园14号地 块。项目所在地东面为宏浩美妆用品及化妆品研发生产基地、南面为美术 绘画材料产业基地项目、西面为瑞菁化妆品创研智造基地、北面为华荣化 妆品智能制造供应链基地。根据建设单位已取得的不动产权
16、证书(附件 4),项目所在地块用途为工业用地,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的选址符合用地性质及规划用途。(2)与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沉淀、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 后,与电蒸汽发生器废水、纯水制备系统反冲洗废水和冷却更换水一起引 至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健康城净水厂,处理达标后统一排入孔桥坑涌,流 经蟠龙河、马洞坑涌后汇入流溪河。流溪河(花都李溪坝至广州鸦岗段) 属于类水。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 (修订)的通知(穗府2013 17 号)(见附图7),本项目所在区域属 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根据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 (穗环2018
17、 151 号)(见附图8),项目所在区域为声环境2类区。因此,本项 5 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3)项目选址与饮用水源保护区相符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于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 白云美湾”美丽健康产业园14号 地块,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规范优化 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2083 号),项目所在地不属于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见附图6)。3 、相关规划、政策相符分析(1)与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产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5年)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产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5年),项 目建设内容位于流溪河流域水系范围内(见附图19)。本项目属于国民 经济行业
18、分类(GB/T4754-2017)中C2681肥皂及洗涤剂制造、C2682化 妆品制造、C2684香料、香精制造、C2730中药饮片加工,不属于广州 市流溪河流域产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5年)中明文规定的限制及 禁止类产业产品项目,符合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产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5年)的相关规定。(2)与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水环境空间管控区图(见附图12),项目所在位置不 涉及饮用水源保护、重要水源涵养、珍稀水生生物保护、环境容量超载相对严重的管控区。本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健康产业园14号地块,根据广州 市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
19、图(见附图11),项目所在位置不属于大气污染物存量重点减排区、空气质量功能区一类区、大气污染物增量严控区。根据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图(见附图9)和广州市生态环 境空间管控图(见附图10),项目所在位置不属于生态保护空间管控区 和生态保护红线区。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3)与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州市流溪河 6 流域保护条例的决定(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0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 白云美湾” 美丽健康产业园 14 号地块,与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的相符性分析如下所示:表 1-1 项目与广
20、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相符性分析一览表规划/政策文件涉及条款本项目是否符合广州市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关于修 改广州市流 溪河流域保护 条例的决 定(广州市 第十五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80 号)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 可不得在流溪河流域非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的河道、河 涌、湖泊、水塘、水库、灌 溉渠等水体设置排污口,不 得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 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不符 合所在水功能区划和水环境 功能区划水质要求的水污染 物。排污单位输送、贮存污 水或者其他废弃物应当采取 防渗漏等措施,防止污染地 下水,禁止利用渗井、渗 坑、裂隙和溶洞等向地下排 污本项目的废水经处 理达标后,经
21、市政污水 管网排入健康城净水厂 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不在流溪河流域非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的河道、 河涌、湖泊、水塘、水 库、灌溉渠等水体设置 排污口;项目一般固废 暂存间和危废暂存间采 取防渗漏等措施,不利 用渗井、渗坑、裂隙和 溶洞等向地下排污。符合流溪河干流河道岸线和 岸线两侧各五千米范围内, 支流河道岸线和岸线两侧各 一千米范围内,禁止新建、 扩建下列设施、项目:(一)危险化学品的贮存、 输送设施和垃圾填埋、焚烧 项目,但经法定程序批准的 国家与省重点基础设施除 外;(二)畜禽养殖项目; (三)高尔夫球场、人工滑 雪场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旅 游项目;(四)造纸、制 革、印染、染料、含磷洗涤
22、 用品、炼焦、炼硫、炼砷、 炼汞、炼铅锌、炼油、 电 镀、酿造、农药、石棉、水 泥、玻璃、火电以及其他严 重污染水环境的工业项目; (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严 重污染水环境的其他设施、 项目。改建前款规定的设 施、项目的,不得增加排污 量。本项目距离流溪河 干流河道岸线最近距离 约 2300m ,距离一级支 流潘龙河道岸线最近距 离约 315m ,距离流溪河 左干渠岸线最近距离约 160m ,属于条例中的干 流河道岸线和岸线两侧 各五千米范围内,也属 于支流河道岸线和岸线 两侧各一千米范围内。本项目的主要原辅材料 均不含重金属、剧毒等 物质,其中植物提取液 生产使用的食用乙醇、 备用发电机使用的
23、柴 油、洗洁精生产使用的 氢氧化钠均属于危险化 学品,但本项目危险化 学品日用日清,不在项 目原料仓内贮存,仅在 生产时在生产设备中暂 存,因此项目建成后不 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贮 7 存;项目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沉淀、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电蒸汽发生器废水、纯水制备系统反冲洗废水和冷却更换水一起引至排入市政管网,经健康城净水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主要从事日用化学品、植物提取液的生产,不属于条例中禁止建设类型项目。 “在流溪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得实施下列行 为:( 一)弃置或者倾倒余 泥、余渣、泥浆、垃圾等废 弃物;(二)种植除堤防防 护林之外的高秆农作物和树 木;(三)利
24、用船舶、船坞 等水上设施侵占河道水域从 事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 (四)擅自采砂等破坏河床 的行为;(五)擅自占用、 填埋、圈围、遮掩、围垦河 滩或者水域等妨碍河道行洪本项目的危废暂存 间做好防漏、防渗措 施,产生的危险废物交 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 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 置,不在流溪河流域河 道管理范围内倾倒。的行为;(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4)与白云区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的相符性分析根据白云区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调整完善 方案,本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见附图13),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5)与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
25、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20 号)相符性分析大气重污染项目根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公告第 20 号)的第十七条规定:珠江三角洲区域禁止新建、扩 建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乙烯生产、造纸、水泥、平板玻璃、除特种陶瓷以外的陶瓷、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重污染项目。 8 本项目主要从事日用化学品、植物提取液及香精生产(项目内配套一 个检验实验室),不属于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乙烯生产、造 纸、水泥、平板玻璃、除特种陶瓷以外的陶瓷、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重污染项目。严格控制新建、扩建排放恶臭污染物的工业类建设项目根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
26、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公告第 20 号) 的第三十条规定:产生恶臭污染物的化工、石 化、制药、制革、骨胶炼制、生物发酵、饲料加工、家具制造等行业应当 科学选址,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并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污染物。本项目主要生产日用化学品、植物提取液及香精(项目内配套一个检 验实验室),属于产生恶臭污染物的化工、石化、制药、制革、骨胶炼 制、生物发酵、饲料加工、家具制造的严格控制行业类别中的化工和制药 类,项目选址位于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 白云美湾”美丽健康产业园内,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的废气经收集后,采用“ 二级水喷淋+二级活性炭” 处理后高空排放。综上所述,本
27、项目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0号)的相关规定。(6)与关于印发 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相符性分析重点行业根据关于印发 的通知(环 大气201953 号)对重点行业的规定: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以下简称重点行业)是我国 VOCs重点排放源。本项目主要从事日用化学品、植物提取液及香精(项目内配套一个检验实验室),属于化工行业,故本项目属于重点行业。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根据关于印发 的通知(环 9 大气201953 号)对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的规定:提高废气收集率。 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 的原则,科学设计废
28、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建设单位拟设置三级收集措施对车间内废气进行收集,首先对主要生 产设备设置集气罩,其次建设无尘正压车间,最后在廊道设置送排风系统 进行三次收集,收集后的有机废气经3套“二级水喷淋+二级活性炭” 处理后 分别引到3根39m高排气筒(DA001DA003)达标排放;实验室检验过程 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经加强车间抽排风后无组织排放,遵循“ 应收尽收、分质收集” 的原则,符合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的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关于印发 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的相关规定。(7)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
29、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 58号)相符性分析表1-2 与粤办函2021 58号符合性分析表类别文件内容本项目符合性大气 污染 防治 工作严格落实国家产品 VOCs含量 限制标准要求,除现阶段确无 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禁止新 建生产和使用高 VOCs含量原 辅材料项目。鼓励在生产和流 通消费环节推广使用低 VOCs含量原辅材料。本项目为日用化学品、植物提 取液的生产,生产过程使用的 原料中属于含高挥发性有机物 的原辅材料有:丙二醇、食用 乙醇等,其中丙二醇为项目日 用化学品等产品的主要原辅料, 目前无其他低 VOCs含量 原辅材料可替代,另外项目植 物提取液生产过程使用的食用 乙醇,主要是采用醇
30、提工序将 植物中的成分提取出来,暂时 也无其他低 VOCs原辅材料可 满足需求,而且该食用乙醇经 冷凝回收装置回收后回用于生 产。符合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 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 组织排放要求作为强制性标准 实施。指导企业使用适宜高效 的治理技术,涉 VOCs重点行 业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不推 荐使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治理措施。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 放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 1 厂区 内 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符合水污全力推进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攻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网 站公符合 10 染防 治工 作坚。各
31、有关地级以上市要统筹污染防治攻坚、万里碧道建 设、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村 生活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 治理和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大力实施源头管控与精准治 污,推动全省 149 个国考断面 水质持续改善。要聚焦 10 个 重点消除劣类国考断面。对 于国考断面附近污染负荷重、 水质影响大的支流,要优先加快治理。布的广州市城市集中式生活 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2022 年 1 月6 月对于流溪河 (石角段)的监测结果,流溪 河(石角段)水质各指标均达 标。说明纳污水体水质好,流 溪河(石角段)为达标区。土壤 污染 防治 工作加强工业污染风险防控。严格 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 持续落实相关总量控
32、制指标。 补充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 业重点排查区域,更新污染源整治清单。根据本项目工艺及原辅材料, 生产及污染物治理过程中不涉 及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符合加大耕地土壤环境保护力度。 以优先保护类农用地集中区为 重点,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 升行动,加强耕地环境保护。本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 地,项目周边不涉及农用地。符合(8)与广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治理指引(粤环办函2021 43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日用化学品、植物提取液的生产制造,涉及C2681肥皂及 洗涤剂制造、C2682 化妆品制造、C2684香料、香精制造、C2730中药饮 片加工。生产过程使用的原料中属于含高
33、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材料有:丙 二醇、食用乙醇等,其中丙二醇为项目日用化学品等产品的主要原辅料, 目前无其他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可替代,另外项目植物提取液生产过程 使用的食用乙醇,主要是采用醇提工序将植物中的成分提取出来,暂时也 无其他低VOCs原辅材料可满足需求,而且该食用乙醇经冷凝回收装置回 收后回用于生产,符合源头削减的控制要求;物料存储、输送及装载采用 密闭管道输送等方式,符合过程控制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拟设置三级收 集措施对车间内废气进行收集,首先对主要生产设备设置集气罩,其次建 设无尘正压车间,最后在廊道设置送排风系统进行三次收集,生产过程中 有机废气采用“ 二级水喷淋+二级活性炭
34、” 、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预计能够达标排放,符合末端治理的控制要求。 11 (9)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环202110 号)相符性分析该通知指出:全面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源头控制和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大 力推进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 VOCs 含量限值质量标准,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 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 墨、胶粘剂等项目 。严格实施 VOCs 排放企业分级管控,全面推进涉 VOCs
35、排放企业深度治理。开展中小型企业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建设、运 行情况的评估,强化对企业涉 VOCs 生产车间/工序废气的收集管理,推动企业开展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深入推进水污染减排。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推进生活污 水管网全覆盖,补足生活污水处理厂弱项,稳步提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效能。大力推进“ 无废城市” 建设。健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规保障体 系,建立完善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地方污染控制技术规 范。在重点行业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试点。建立完善固体 废物综合利用评价制度,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提升一般工业固
36、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本项目属于珠三角地区,但不属于上述禁止类项目;生产过程不涉及 高 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使用,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 为 VOCs和颗粒物、臭气,建设单位拟设置三级收集措施对车间内废气进 行收集,首先对主要生产设备设置集气罩,其次建设无尘正压车间,最后 在廊道设置送排风系统进行三次收集,废气收集后经 3 套“二级水喷淋+二 级活性炭” 处理后分别引到 3 根 39m 高排气筒(DA001DA003)达标排 放;实验室检验过程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经加强车间抽排风后无组织排放。 12 综合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三级化粪池处理的生 活污水、电蒸汽发生
37、器废水、纯水制备系统反冲洗废水及冷却更换水,一 并引至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健康城净水厂;纯水制备系统浓水回用于场地 清洗、绿化和冷却系统补充用水,不外排。本项目废活性炭、实验室检测 废液和固废、废 UV 光管、废机油和含油废布等危险废物均交由有危险废 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运营期间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切实可行,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综上,本项目的建设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环202110 号)的要求是相符的。(10)与广东发布关于制定“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2020年12月24日)相符性分析文件内容:广东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构建碳排放和大气污染 物协
38、同防控体系,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加强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 护、水生态修复、水安全保障,推进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实现县级以 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清除、重污染河流全面达标,全面加强近岸海 域污染防治。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行动。 大力处置固体废物,加强白色污染、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新污染物治理。建立覆盖城乡的环保基础设施体系。本项目情况:本项目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污染防治和生 态保护措施,本项目所在地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为环境空气质量不 达标区,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臭气、颗粒物等,经相关设 施收集处理均可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项目生活污水 经三级化粪池沉淀、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电蒸汽发生器 废水、纯水制备系统反冲洗废水和冷却更换水,一并引至排入市政管网, 进入健康城净水厂,处理达标后统一排入孔桥坑涌,流经蟠龙河、马洞坑 涌后汇入流溪河;纯水制备系统浓水回用于场地清洗、绿化和冷却系统补 充用水,不外排;危险废物统一收集暂存于危废间中,并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过程应满 13 足危险废物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相关规定要求,危险废物贮存间应按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防渗、 防漏、防淋、防风、防火等措施,有效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