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峰农场蛋鸡标准化养殖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上传人:山*** 文档编号:96547230 上传时间:2023-12-21 格式:DOCX 页数:520 大小:3.03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红峰农场蛋鸡标准化养殖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20页
红峰农场蛋鸡标准化养殖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红峰农场蛋鸡标准化养殖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红峰农场蛋鸡标准化养殖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520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红峰农场蛋鸡标准化养殖基地二 期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广东农垦红峰农场有限公司编制 日 期: 二二 三年十月红峰农场蛋鸡标准化养殖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 录第一章 概述11.1 建设项目由来及特点11.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4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5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321.5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33第二章 总则342.1 编制依据342.2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392.3 环境功能区划与评价标准412.4 评价等级532.5 评价范围622.6 污染控制与环境保护目标66第三章 现有工程概况与环境影响回顾性分析693.1 现有项目概况693.2

2、现有项目工艺流程743.3 现有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763.4 现有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整改方案87第四章 扩建项目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894.1 项目概况894.2 项目工艺流程1024.3 施工期污染源分析1054.4 运营期污染源分析111第五章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285.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285.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31第六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536.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536.2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61第七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2297.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2297.2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232第八章

3、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50I红峰农场蛋鸡标准化养殖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8.1 环保投资估算2508.2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518.3 经济效益分析2528.4 社会效益分析2528.5 小结252第九章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539.1 环境管理2539.2 环境监测2559.3 排污许可管理2589.4 排污口规范化设置2599.5 信息公开2619.6 污染物排放清单管理要求2619.7 “三同时”竣工验收2619.8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265第十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6610.1 项目概况26610.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26610.3 污染物排放情况26710.4

4、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26910.5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27110.6 环境经济损益结论27310.7 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27410.8 公众参与结论27410.9 评价综合结论27410.10 建议274附件 1 项目委托书276附件 2 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277附件 3 用地证明279附件 4 备案证280附件 5 监测报告281II红峰农场蛋鸡标准化养殖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章 概述1.1 建设项目由来及特点畜牧业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农业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 同时,畜牧业是人类动物性食品的主要来源,一个工业国家的人均畜产品量也是反映国 家发达程度和

5、衡量人民生活水平的主要标志之一。我国不仅是鸡蛋生产大国,更是鸡蛋 消费大国,在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带动下,随着人口的增长、收入的增加,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人们对蛋类产品的需求也随着增长。广东农垦红峰农场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2 年 3 月 9 日,主要从事蛋鸡养殖及鸡蛋销 售。广东省红峰农场蛋鸡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位于茂名市化州市林 尘镇古峰村委红峰农场 11 队,一期项目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填报了广东省红峰农场 蛋鸡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并完成了备案(备案号: 202044098200000729)。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现场踏勘及

6、实际运行情况,一 期项目总投资 492.33 万元,总占地面积 16666.5m2 ,总建筑面积 4348.5m2 。建设内容包 括 2 栋蛋鸡舍(每栋蛋鸡舍内设 1 间饲料房)、1 栋储蛋房、1 栋办公用房、1 栋员工宿舍、2 栋消毒室、1 栋发电机房等。一期项目年存栏蛋鸡 4 万只,年产鸡蛋 600t。为了适应市场的发展趋势,广东农垦红峰农场有限公司拟投资 1 亿元在原养殖场基 础上建设红峰农场蛋鸡标准化养殖基地二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或“二期项 目 ”),项目所在地中心地理坐标为 E110.640588 , N21.838972 。建设单位已在化州 市发展和改革局立项备案“红峰

7、农场蛋鸡标准化养殖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2207-440982-04-01-307849)。二期项目总占地面积 75866m2 ,总建筑面积 33952.5m2 , 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增 20 栋蛋鸡舍(每栋蛋鸡舍内设 1 间饲料房)、2 栋储蛋房、1 栋消 毒室、1 栋发电机房等配套建筑;新增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病死鸡填埋井、危废暂存间等环保措施。二期项目年存栏蛋鸡 71 万只,年产鸡蛋 10650t。扩建后总体项目(一期+二期)占地面积 92532.5m2 ,建筑面积 38301m2 。建设内容 包括 22 栋蛋鸡舍(每栋蛋鸡舍内设 1 间饲料房)、3 栋储蛋房、3 栋消毒室、2

8、栋发电 机房、1 栋办公用房、1 栋员工宿舍等配套建筑。扩建后总体项目年存栏蛋鸡 75 万只,年产鸡蛋 11250t。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1红峰农场蛋鸡标准化养殖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本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本项目属于“二、畜牧业 03 ” 中的“牲畜饲养 031;家禽饲养 032;其他畜牧业 039 ”中的“存栏生猪 2500 头(其 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无出栏量的规模化畜禽养殖 ”的项目,应当编制 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畜禽养

9、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4 /613 - 2009 )“30 只蛋鸡折算成 1 头猪 ”,二期项目年存栏蛋鸡 71 万只,折算后相当于年存栏生猪 2.37 万只,故项目的建设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制度。为此,建设单位广东农垦红峰农场 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承担“红峰农场蛋鸡标准化养殖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的环境影响评 价工作。评价单位接到任务后,在现场踏勘和分析收集现有资料的基础上,结合评价区 域环境特征,在充分考虑工程可能对区域环境构成的影响基础上,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 关于环评的有关规定和规范编制完成了红峰农场蛋鸡标准化养殖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书,呈送项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

10、待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后,作为项目建设及环境管理的技术依据。2红峰农场蛋鸡标准化养殖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所在地图 1.1-1 项目地理位置图3红峰农场蛋鸡标准化养殖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的要求,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工作程序见图 1.2-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接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功能区划、 标准、规划, 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现场勘察, 识别评价因子, 确定评价重点、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第二阶段(正式工

11、作阶段):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监测和评价,工程分析, 各专题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 :对项目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给出污染物排 放清单, 提出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明确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 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图 1.2-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4红峰农场蛋鸡标准化养殖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3.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1)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蛋鸡规模化养殖建设项目,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属于 A 农、林、牧、渔 业 03 畜牧业 0321 鸡的饲养,鸡的饲养过程

12、中不使用任何抗生素或化学抗菌药物,不使 用高铜及国家禁止的药物。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 订),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一、农林业 ”中“4 、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 ”项目,因此符合当前国家的产业政策。(2)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符合性分析经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本项 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项目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的要求。1.3.2 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国家有关畜禽养殖污染物防治的法律、法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 1.3.2-1 与国家有关畜禽养殖

13、污染物防治的法律、法规符合性分析名称相关要求本项目对应内容结论中华人民共 和国水污染防 治法(2018年)第五十六条 国家支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 区建设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 化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保 证其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 处理设施正常运转,保证污水达标排放,防 止污染水环境。畜禽散养密集区所在地县、 乡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畜禽粪便污水进行 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本项目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 站处理达标后排入鱼塘,再 回用于周边橡胶林灌溉,不 外排。鸡粪外运至有机肥厂 生产有机肥料。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固体废物 污染防治法 (2016 年)第二十条 从事

14、畜禽规模养殖应当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 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防止污染环境。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鸡粪 便与污泥、不合格蛋、饲料 残渣及散落的毛羽外运至有 机肥厂生产有机肥料;病死 鸡设置卫生填埋井进行卫生 填埋;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 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防疫 固废集 中 收集 暂存于危废 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 回收处理;员工生活垃圾交 由环卫部门处理。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大气污染第七十五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及 时对污水、畜禽粪便和尸体等进行收集、贮本项目对各产臭单元采取对 应治理措施、及时处理鸡粪、符合5名称相关要求本项目对应内容结论防治法(2018 年)存、

15、清运和无害化处理,防止排放恶臭气体。污水、病死鸡等污染物,减 少恶臭排放。中华人民共 和国环境保护 法(2015 年)第四十九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定点 屠宰企业等的选址、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畜禽养殖和屠宰的单 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对畜禽粪便、尸体 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防止污染环 境。根据化州市畜禽养殖区划 定方案 ,本项目选址不属 于化州市划定的禁养区和限 养区,远离各类保护区、远 离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各 类污染物均采取相应的治理 措施后达标排放。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畜牧法 (2015 年)第四十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 场、养殖小区:( 一)生

16、活饮用水的水源保 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 区和缓冲区;(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 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三)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本项 目选址不在水源保护 区、风景名胜区、 自然保护 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 科学研究区以及化州市划定 的禁养区、限养区等区域。符合畜禽规模养 殖污染防治条 例(2014 年)第十一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 场、养殖小区:(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二) 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 缓冲区;(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 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四)法律、法规 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本项 目选址不在水源保护 区、风

17、景名胜区、 自然保护 区、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 研究区以及化州市划定的禁 养区、限养区等区域。符合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 养殖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 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 响的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编制 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 区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大型畜禽养殖 场、养殖小区的管理目录, 由国务院环境保 护主管部门商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确定。环 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应当包括:畜禽养殖产生 的废弃物种类和数量,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 害化处理方案和措施,废弃物的消纳和处理 情况以及向环境直接排

18、放的情况,最终可能 对水体、土壤等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的影响 以及控制和减少影响的方案和措施等。本项 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 书,报告书对项目产生的废 弃物种类和数量,废弃物综 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方案和 措施,废弃物的消纳和处理 情况以及向环境直接排放的 情况,最终可能对水体、土 壤等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的 影响以及控制和减少影响的 方案和措施等均作了重点评 价。符合第十三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 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 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 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 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 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

19、 化处理设施。已经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 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 行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未建设 污染防治配套设施、 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 合格,或者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 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 养殖小区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畜禽养殖本项目场区雨污分流,污水 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 后排入鱼塘,再回用于周边 橡胶林灌溉,不外排。鸡粪 便与污泥、不合格蛋、饲料 残渣及散落的毛羽外运至有 机肥厂生产有机肥料;病死 鸡设置卫生填埋井进行卫生 填埋;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 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防疫 固废集 中 收集 暂存于危废 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 回

20、收处理;员工生活垃圾交符合6名称相关要求本项目对应内容结论场、养殖小区自行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的, 应当确保其正常运行。由环卫部门处理。第二十条 向环境排放经过处理的畜禽养殖 废弃物,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 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畜禽养殖废弃物 未经处理,不得直接向环境排放。第二十一条 染疫畜禽以及染疫畜禽排泄物、染疫畜禽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 禽尸体等病害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的规定, 进行深埋、化制、焚烧等无害化处理,不得 随意处置。本项目养殖废弃物均外委相 关单位妥善处理,不排放。 本项目病死鸡设置卫生填埋 井进行卫生填埋;染疫畜禽 以

21、及染疫畜禽排泄物、染疫 畜禽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 明的畜禽尸体等病害畜禽养 殖废弃物上报处理。符合关于做好畜 禽规模养殖项 目环境影响评 价管理工作的 通知(环办环评201831号)一、优化项目选址,合理布置养殖场区。1 、项目环评应充分论证选址的环境合理性, 选址应避开当地划定的禁止养殖区域,并与 区域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土地 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畜 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等规划相协调。当地未 划定禁止养殖区域的,应避开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风景名胜区、 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 缓冲区、村镇人口集中区域,以及法律、法 规规定的禁止养殖区域。2 、项目环评应结合环境保护要求优

22、化养殖场 区内部布置。畜禽养殖区及畜禽粪污贮存、处理和畜禽尸体无害化处理等产生恶臭影响 的设施,应位于养殖场区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位置,并尽量远离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参照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并根据 恶臭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源强,以及当地的环 境及气象等因素,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 导则大气环境要求计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作为养殖场选址以及周边规划控制的依据, 减轻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不利影响。1、根据化州市畜禽养殖区 划定方案 ,本项目选址不 属于化州市划定的禁养区和 限养区,并与区域主体功能 区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土 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畜 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 染防治规划等规划相协调

23、。 2、本项目在平面布置上保证 各功能区布置相对独立,项 目运行过程中通过合理布置 鸡舍布局,合理组织交通运 输,使养殖过程对周边环境 影响降至最低。本项目养殖 场远离周边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按环境影响评价技 术导则大气环境要求计算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场界外 主要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未 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不 需要设置大气防护距离。符合二、加强粪污减量控制,促进畜禽养殖粪污 资源化利用。1 、项目环评应以农业绿色发展为导向,优化 工艺,通过采取优化饲料配方、提高饲养技 术等措施,从源头减少粪污的产生量。鼓励 采取干清粪方式,采取水泡粪工艺的应最大 限度降低用水量。场区应采取雨污分离措施, 防

24、止雨水进入粪污收集系统。2 、项目环评应结合地域、畜种、规模等特点 以及地方相关部门制定的畜禽粪污综合利用 目标等要求,加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 因地制宜选择经济高效适用的处理利用模式,采取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污水肥料 化利用、粪便垫料回用、异位发酵床、粪污 专业化能源利用等模式处理利用畜禽粪污, 促进畜禽规模养殖项目“种养结合 ”绿色发1、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同 时场 区已采取 雨污分流措 施,防止雨水进入粪污收集 系统。2&3 、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 鸡粪外运至有机肥厂生产有 机肥料;污水经自建污水处 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周边 橡胶林灌溉,不外排。符合 畜禽规模养殖项目“种养结 合

25、”绿色发展的要求。符合7名称相关要求本项目对应内容结论展。3、鼓励根据土地承载能力确定畜禽养殖场的 适宜养殖规模,土地承载能力可采用农业农 村主管部门发布的测算技术方法确定。耕地 面积大、土地消纳能力相对较高的区域,畜 禽养殖场产生的粪污应力争实现全部就地就 近资源化利用或委托第三方处理;当土地消 纳能力不足时,应进一步提高资源化利用能 力或适当减少养殖规模。鼓励依托符合环保 要求的专业化粪污处理利用企业,提高畜禽 养殖粪污集中收集利用能力。环评应明确畜 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的主体,严格落实利 用渠道或途径,确保资源化利用有效实施。三、强化粪污治理措施,做好污染防治。1 、项目环评应强化对粪污

26、的治理措施,加强 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推进粪污资源的良性利用,应对无法资 源化利用的粪污采取治理措施确保达标排放。畜禽规模养殖项目应配套建设与养殖规 模相匹配的雨污分离设施,以及粪污贮存、 处理和利用设施等,委托满足相关环保要求 的第三方代为利用或者处理的,可不自行建 设粪污处理或利用设施。2 、项目环评应明确畜禽粪污贮存、处理和利 用措施。贮存池应采取有效的防雨、防渗和 防溢流措施,防止畜禽粪污污染地下水。贮 存池总有效容积应根据贮存期确定。进行资 源化利用的畜禽粪污须处理并达到畜禽粪便 还田、无害化处理等技术规范要求。畜禽规 模养殖项目配套建设沼气工程的,应充分考 虑沼

27、气制备及贮存过程中的环境风险,制定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3 、畜禽养殖粪污作为肥料还田利用的,应明 确畜禽养殖场与还田利用的林地、农田之间 的输送系统及环境管理措施,严格控制肥水 输送沿途的弃、撒和跑冒滴漏,防止进入外 部水体。对无法采取资源化利用的畜禽养殖 废水应明确处理措施及工艺,确保达标排放 或消毒回用,排放去向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 有关规定,不得排入敏感水域和有特殊功能 的水域。4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明确 的病死畜禽处理、处置方案,及时处理病死 畜禽。针对畜禽规模养殖项目的恶臭影响,可采取控制饲养密度、改善舍内通风、及时 清粪、采用除臭剂、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 确

28、保项目恶臭污染物达标排放。1、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同 时场 区已采取 雨污分流措 施,防止雨水进入粪污收集 系统。2、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鸡 粪外运至有机肥厂生产有机 肥料。本项目不配套建设沼 气工程的,无沼气制备及贮 存过程中的环境风险。3&4 、本项目鸡舍恶臭采用 “干清粪+鸡粪日产日清+优 化饲料+喷洒除臭剂 ”处理; 污水处理站恶臭采用“构筑 物加盖密闭+场区绿化+喷洒 除臭剂 ”处理;发电机废气 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 理后引至楼顶排放。产生的 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 达标后排入鱼塘,再回用于 周边橡胶林灌溉,不外排。 鸡粪便与污泥、不合格蛋、 饲料残渣

29、及散落的毛羽外运 至有机肥厂生产有机肥料; 病死鸡设置卫生填埋井进行 卫生填埋;废包装材料统一 收集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 防疫固废集中收集暂存于危 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 位回收处理;员工生活垃圾 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符合81.3.3 与地方性法规、文件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地方法规、文件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 1.3.3-1 与地方法规、文件符合性分析名称相关要求本项目对应内容结论茂名市畜禽养 殖污染防治条例(2022 年修 正)第十七条 禁养区内禁止从事畜禽养殖业。限养 区实行畜禽养殖出栏总量控制,不得新建、扩建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改建畜禽养殖场(养 殖小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量。畜禽养殖

30、控制 总量和应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由市、区(县级 市)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农村行 政主管部门根据区域(流域)的环境承载能力确 定。适养区的畜禽养殖,应当符合市、区(县级 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畜禽 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推广生 态养殖,推进规模化、集约化养殖。本项目属于规模化养 殖场,选址不属于化州 市划定禁养区、 限养 区。本项目的建设符合 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畜 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并严格落实污染防治 措施,采用生态养殖, 推进规模化、集约化养 殖,减少对环境的污 染。符合第二十一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畜禽养 殖产业园区新建、改建和扩建养殖场所

31、的,应当 符合国家和地方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 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依法进行环境 影响评价。本项目依法开展环评, 符合国家和地方畜牧 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 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 物防疫条件。符合第二十二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 国家有关环境管理制度和规定,按照国家和地方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总量减排要求,建设污染防 治配套设施。本项目按要求配套建 设废水、废气、固废污 染防治设施,同时建设 相应的雨污分流设施。符合第二十五条 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把 生产有机肥作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 重要方向,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利用畜禽养殖废 弃物进行有机肥生产、使用的补

32、贴制度,统筹畜 禽养殖者、第三方处理企业、农资销售商等相关 方建立有机肥产销服务链条,推广使用有机肥。本项目拟将鸡粪外运 至有机肥厂生产有机 肥料。符合第二十八条 畜禽养殖废弃物未经处理,不得直 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经处理后向环境 排放的,应当符合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本 市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产生的污水经 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 达标后排入鱼塘,再回 用于周边橡胶林灌溉, 不外排 。鸡粪便与污 泥、不合格蛋、饲料残 渣及散落的毛羽外运 至有机肥厂生产有机 肥料;病死鸡设置卫生 填埋井进行卫生填埋; 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 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 防疫固废集中收集暂 存于危废间

33、,定期交由 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 理;员工生活垃圾交由 环卫部门处理。符合9第三十二条 畜禽养殖者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对染疫畜禽以及染疫畜禽 排泄物、染疫畜禽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 禽尸体等病害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深埋、化制、 焚烧等无害化处理。数量较大的,鼓励和支持送 专业无害化处理场所处理。禁止随意丢弃畜禽尸 体。本项目病死鸡设置卫 生填埋井进行卫生填 埋;染疫畜禽以及染疫 畜禽排泄物、染疫畜禽 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 明的畜禽尸体等病害 畜禽养殖废弃物上报 处理。符合化州市人民政 府关于印发化州 市畜禽养殖区划定方案的通知(化府【2017】42 号)除禁养区、限养区等以

34、外的区域原则上作为畜禽 养殖适养区。在畜禽养殖适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 的,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与利用设施, 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 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新建、扩建、改建规模化 畜禽养殖场,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 时 ”制度,全面落实雨污分流、废弃物综合利用 或者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选址位于适养 区。按要求配套建设废 水、废气、固废污染防 治设施,同时建设相应 的雨污分流设施。符合1.3.4 与禽畜养殖行业技术规范、文件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禽畜养殖行业技术规范、文件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 1.3.4-1 与禽畜养殖行业技术规范、文件符合性分析名称相关要求本项目对应内

35、容结 论畜禽养殖业污染 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禁止在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 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城市和 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 业区、工业区、游览区等集中地区),县级 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国家或地方 法律、法规规定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内建设 畜禽养殖场。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 场选址应避开上述规定的禁建区域,在禁建 区域附近建设的,应在上述规定的禁建区域 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厂界的 最小距离不得小于 500m。本项目不在生活饮用水源 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 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 区内;本项目不在城市和城 镇居民区、文

36、教科研区、医 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游 览区等人口集中地区;不在 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 禁养区域;不在国家或地方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 区域内; 不在禁建区域附 近,场界与禁建区域边界的 最小距离超 500m。符 合养殖场的排水系统应实行雨水和污水收集 输送系统分离,在场区内外设置污水收集输 送系统,不得采取明沟布设。本项目设雨污分流排水系 统,污水收集输送系统采用 地下管道布设。符 合新、改、扩建的畜禽养殖场应采取干法清粪 工艺,采取有效措施将粪及时、单独清出, 不可与尿、污水混合出;采用水冲粪、水泡 粪湿法清粪工艺的养殖场,要逐步改为干法 清粪工艺。本项目粪便采用干清粪工 艺。符 合

37、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应坚持种养结 合的原则,经无害化处理后尽量充分还田, 实现污水资源化管理。项目产生的污水经自建污 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 鱼塘,再回用于周边橡胶林 灌溉,不外排,实现污水资 源化利用和污水零排放。符 合10畜禽养殖业污染 物治理工程技术规 范(HJ497- 2009)畜禽粪污资源化时应经无害化处理方可还 田利用,无害化处理应满足:固体畜禽粪便 宜采用好氧堆肥技术进行无害化处理。本项目鸡粪外运至有机肥 厂生产有机肥料。符 合新、改、扩建的畜禽养殖场应采取干法清粪 工艺;采用水冲粪、水泡粪湿法清粪工艺的 养殖场,应逐步改为干法清粪工艺;畜禽粪 污应日产日清。本项目鸡粪便采用

38、干清粪 工艺, 日产日清。符 合粪污处理各工艺单元宜设计为密闭形式,减 少恶臭对周围环境的污染。本项目污水采用密闭的污 水处理设施处理,减少恶臭 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符 合农业部办公厅关 于印发 的通知 (农办牧20182号)第五条 畜禽规模养殖场宜采用干清粪工 艺。第六条 畜禽规模养殖场应及时对粪污 进行收集、贮存,粪污暂存池(场)应满足 防渗、防雨、防溢流等要求。第七条 畜禽规模养殖场应建设雨污分离设 施,污水宜采用暗沟或管道输送。本项目粪便采用干清粪工 艺,鸡粪外运至有机肥厂生 产有机肥料;污水收集至调 节池暂存,水池满足防渗、 防雨、防溢流要求;场区实 行雨污分流,污水采用管道 输送。符

39、 合农业农村部办公 厅 生态环境部办 公厅关于进一步明 确畜禽粪污还田利 用要求强化养殖污 染监管的通知农 办牧202023 号、 农业农村部办公 厅、生态环境部办 公厅关于促进畜禽 粪污还田利用依法 加强养殖污染治理 的指导意见农办 牧201984 号(一)鼓励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国家支持畜 禽养殖场户建设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 源化利用设施,鼓励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 气、生产有机肥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二)明确还田利用标准规范。畜禽粪污的 处理应根据排放去向或利用方式的不同执 行相应的标准规范。对配套土地充足的养殖 场户,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还田利用具体要 求及限量应符合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

40、术 规范(GB/T36195)和畜禽粪便还田技 术规范(GB/T 25246),配套土地面积应 达到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 (以下简称指南 )要求的最小面积。本项目鸡粪外运至有机肥 厂生产有机肥料;项目污水 处理站尾水满足畜禽养殖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44/613-2009) 中集约 化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最 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和农 田 灌 溉 水 质 标 准 (GB5084-2021)旱地作物 标准的较严值。符 合广东省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指南(粤农2008 137号)(一)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前应由 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并获得有审批权的环境

41、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的审批。(二)畜禽养殖场的建设应符合生 态环境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HJ/ T812001),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 时 ”制度。项目建成后,其配套建设的环境 保护设施必须通过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三)畜禽养殖场应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管 理和维护,确保畜禽粪便、废水、废气及其 他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等环 保设施正常运转、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 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四)符合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委托有能力的单位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送生 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审批。本 项目选址不涉

42、及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自 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 区,所在地不属于城市和城 镇居民区。项目鸡舍恶臭采 用“干清粪+鸡粪日产日清+ 优化饲料+ 喷洒除臭剂 ”处 理; 污水处理站恶臭采用 “构筑物加盖密闭+场区绿 化+ 喷洒除臭剂 ”处理;发 电机废气由专用烟道引至 楼顶排放;厨房油烟经油烟 净化设备处理后引至楼顶 排放。产生的污水经自建污 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 鱼塘,再回用于周边橡胶林符 合11灌溉,不外排。鸡粪便与污 泥、不合格蛋、饲料残渣及 散落的毛羽外运至有机肥 厂生产有机肥料;病死鸡设 置卫生填埋井进行卫生填 埋;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 外售给废品收购站;防疫固 废集中收

43、集暂存于危废间, 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 收处理;员工生活垃圾交由 环卫部门处理。广东省规模化畜 禽养殖场(小区)主要污染物减排技术指南(粤农2012 140 号)新建、改建、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 区),应当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 (DB44/613-2009) 的要求,必须采用 干清粪工艺,并实现雨水和污水的分流。本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场 区实行雨污分流,污水采用 管道输送。符 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农农201891 号)畜禽粪污应经无害化处理后进行资源化利 用。选用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工艺时,应 合法合规,根据养殖场的养殖种类、养殖规 模、粪污收集方式、当地的自然地理环境条 件

44、以及排水去向等因素确定工艺路线及处 理目标,合理确定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的布 局和规模,并在实现综合利用或达标排放的 情况下,优先选择低运行成本的处理工艺; 采用物理化学处理工艺时,应防止二次污 染。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所采用的技术应成熟可靠,科学合理选 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 设备。本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鸡 粪外运至有机肥厂生产有 机肥料;产生的污水经自建 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 入鱼塘,再回用于周边橡胶 林灌溉,不外排。符 合鱼塘不能作为治污设施,对于配套有鱼塘作 为资源利用设施的畜禽养殖场,应防止畜禽 养殖粪污未经处理直接进入鱼塘,并按照鱼 塘承载力确定粪污施用量,根据区域水环境 功能要求确定鱼塘排水水质的要求,减少畜 禽养殖对周边水环境质量的影响。本项目产生的污水经自建 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 入鱼塘,再回用于周边橡胶 林灌溉,不外排。符 合畜禽粪污的贮存应配备防渗漏防雨防腐蚀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报告 > 环评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