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工业废物处置中心(二期)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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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厦门晖鸿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市工业废物处置中心(二期)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时间:2023 年 7 月目 录第一章 概 述 11.1 项目概况11.2 变更项目特点51.3 评价工作过程5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71.5 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81.6 主要结论9第二章 总则 102.1 编制依据102.2 变更后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132.3 变更后评价区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142.4 评价工作等级和范围322.5 环境保护目标412.6 评价工作重点43第三章 现有工程回顾性分析 443.1 现有工程基本情况443.2 现有工程组成和厂区总平面布置453.3 现有工程

2、运行情况493.4 现有工程生产工艺流程613.5 现有工程“三同时”执行及环保验收监测情况 733.6 现有工程环保措施733.7 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1093.8 现有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汇总1143.9 厂区卫生防护距离执行情况调查1163.10 现有工程现存问题及拟采取“以新带老” 116第四章 工程概况与分析 1184.1 工程概况1184.2 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变化情况1314.3 变更工程运营期污染源分析1694.4 变更前后水平衡分析195I4.5 变更前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变化分析1994.6 变更后总平面布置2024.7 清洁生产分析2024.8 政策和规划

3、符合性复核207第五章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2295.1 自然环境概况 2295.2 厦门市东部固体废物处理中心概况 2355.3 周边污染源调查 2415.4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251第六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816.1 危废运输环境影响分析 2816.2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2846.3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3366.4 声环境影响分析 3416.5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3476.6 固体废物处置分析 3736.7 土壤及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3776.8 运营期环境风险评价 391第七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4657.1 废气环保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4657.2 废水环保措

4、施及可行性论证 4737.3 噪声环保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4797.4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4807.5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4827.6 土壤及生态防范措施 4877.7 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 490第八章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491第九章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4949.1 环境管理现状及环境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4949.2 变更后环境管理 4959.3 污染物排放的管理要求 498II9.4 变更后环境监测计划 5019.5 总量控制及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5049.6 环保竣工验收 5099.7 环境影响后评价实施计划 512第十章 评价结论 51310.1 项目概况

5、51310.2 项目所处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51410.3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51610.4 环境保护措施 51910.5 环境可行性 52110.6 公众参与评价结论 52110.7 环评总结论 521附图:附图一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二周围环境概况及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三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四现有工程雨污管网图附图五焚烧车间平面布置图附图六2#物化车间平面布置图附图七表面处理废物回收车间平面布置图附件:附件 1委托书附件 2一期项目环评批复附件 3一期项目环保验收批复及验收意见附件 4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厦门市工业废物处置中心(二期)项目核准的批复附件 5二期项目环评批复附件 6二期竣工环保阶段

6、性验收意见附件 7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提升医废处置能力的通知-附件 8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附件 9排污许可证(含一、二期项目)附件 10 危废运输协议III附件 11 企业营业执照附件 12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备案(含一期、二期)附件 13 定期监测计划表附件 14 检测报告附表:环评审批基础信息登记表IV第一章 概 述1.1 项目概况1.1.1 项目变更背景厦门市东部固体废物处理中心位于翔安区新圩镇诗板村以东 1.5km 处的白云飞丘 陵地块,距离厦门市区近 60km,距离 324 国道 12km。该中心是厦门市唯一集垃圾分 拣、制肥、焚烧发电、动物无害化处理、卫生填埋、废弃物再生利

7、用、中水回用等功能为一体的多功能大型固废综合处理基地。厦门晖鸿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晖鸿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3 月, 是厦门市政环能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投资建设的厦门市工业废物处置中 心位于厦门市东部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内,属于综合性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项目,主要 为厦门市域内各企业提供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服务,同时也可以将服务扩展到整个福 建省。该项目占地面积 160 亩,集焚烧处理、物化处理、固化稳定化处理、安全填埋场 及资源化利用于一体。该项目一、二期工程设计年处置规模为 8.35 万吨, 其中焚烧年 处置规模 3.15 万吨,物化年处置规模 2 万吨, 固化稳

8、定化年处置规模 2 万吨,表面处 理废物回收利用年资源化规模 1 万吨,生活中的有害垃圾分拣预处理 0.2 万吨,安全填埋场总库容 32.3 万立方米,建成后, 一、二期共可处置 43 大类危险废物。厦门市工业废物处置中心项目(以下简称“一期工程”)年处置规模 4.65 万吨,其 中, 焚烧年处置规模 1.65 万吨, 物化年处置规模 1 万吨, 固化稳定化年处置规模 2 万 吨, 安全填埋场总库容 32.3 万立方米(填埋一区为一期实施,其余两区为二期实施)。 项目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取得原厦门市环保局的环评批复(见附件 2 ,厦环评2016 64 号)。2018 年 10 月

9、该项目进行了自主验收, 并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取得厦门市翔安 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固废、噪声验收批复(附件 3 ,厦环(翔)验2018056 号)。安全填埋场二区、三区目前尚未投运。厦门市工业废物处置中心(二期)项目(以下简称“二期工程”)年处置规模为 3.7 万吨,其中焚烧年处置规模 1.5 万吨(含 7500t/a 医疗废物),物化(暨废酸碱处置 及利用) 年处置规模 1 万吨,表面处理废物回收利用年资源化规模 1 万吨,生活中的有 害垃圾分拣预处理 0.2 万吨。项目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取得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厦 门市工业废物处置中心(二期)项目核准的批复(厦发

10、改核准20191 号,项目统一代码 2018-350213-77-01-003632,详见附件4),2019 年委托托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1有限公司编制了厦门市工业废物处置中心(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取得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的环评批复(厦翔环审2020029 号,附件 5)。2021 年各车间相继建成, 2#物化车间废酸碱处置及利用系统、2#焚烧处理系统、 生活中有害垃圾分拣预处理系统陆续建成投入试运行, 表面处理废物回收利用车间已 按批复建成,但为提高表面处理废物回收利用生产线的产品质量等级,以适应市场需 求, 建设单位拟对该系统进行技改提升。 为

11、了正常合法的生产, 2022 年 9 月厦门晖鸿 公司对除表面处理废物回收利用生产线之外的生产系统开展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并组织了评审(附件 6)。对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 函2020 688 号),表面处理废物回收利用生产线的技改提升属于重大变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修订),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现有审批权限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二期工程建设期间,受新冠疫情影响,企业积极响应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启用 项目焚烧应急处置功能。由于涉疫医疗废物激增,处置中心已超过核定医废处置规模 运行, 2021 年 10 月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出具关于进一步提升医废处置能力

12、的通知 (附件 7),要求企业抓紧开展一期焚烧线升级改造。为确保涉疫及医疗垃圾的处置, 厦门晖鸿公司已于 2022 年完成一期焚烧生产线升级改造并投入运营,增加了一套自动 医疗废物上料和周转箱清洗系统,以满足一期焚烧线涉疫及医疗垃圾的处置需求。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应对疫情服务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闽环保综合20223 号),提出增强疫情防控能力措施:“保障医废处置能力。疫情防控期间,在保障环境安全和防疫要求的前提下,可以选择可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工业窑炉等设施应急处置涉疫医疗废物,确保涉疫医疗废物得到及时有效处置。”“简化涉疫项目环评。积极服务

13、保障新增 三类建设项目(国家和地方党委政府认定的医疗卫生、物质生产、研究试验建设项目)。对临时性的三类建设项目,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疫情结束后仍需继续使用的,可实行环境 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或者先开工后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结合福建省“十 四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厦门市工业废物处置中心(二期)”和“厦门市工业 废物处置中心(一期)改造”项目列入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优先项目,为满足厦门市医 疗废物日益增长处置要求,提高医疗废物的应急能力,厦门晖鸿公司将一期焚烧炉的医疗废物处置系统予以保留,并按要求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因此本评价将一期焚2烧线升级改造部分纳入本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

14、行回顾性评价。1.1.2 变更主要内容(1)一期工程焚烧生产线升级改造:新增一条 25t/d 的自动医疗废物上料系统, 一 期焚烧线处置类别增加HW01,配套建设自动医疗废物周转箱清洗及消杀系统。项目总 体焚烧处置规模及焚烧设备参数不变,医疗废物处置能力视厦门市医废产生情况逐步提升(不高于 15000 吨/年)。增加的医废箱清洗废水接入二期污水处理站。(2)二期工程物化车间补齐产能部分:设置固态/半固态反应系统,使生产工艺处 置能力达到二期项目环评中关于 2#物化车间(废酸碱处置及利用)年处置规模 1 万吨的处置能力及类别的需求。(3)二期工程表面处理废物回收利用生产线技改提升:在原设计工艺线

15、基础上新 增配药设备(配制罐和原料罐共 5 个)、萃取设备(4 个)和铜镍回收设备(包括单蒸 釜、凉水塔、压滤机、废水池等),采用多级萃取的方式提高产品纯度。二期工程三效蒸发系统处理能力由 50t/d 提高至 100t/d。(4)优化焚烧车间平面布局, 改造焚烧车间炉渣临时贮存点为贮存场,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暂存场要求。本评价将一期焚烧线升级改造和厦门市工业废物处置中心(二期)项目环境影 响报告书中 2#物化车间(废酸碱处置及利用系统)、二期表面处理废物回收利用生产 线技改提升,合并称为“厦门市工业废物处置中心(二期)项目变更 ”(下称变更项目)。根据现场勘

16、查,除 10000t/a 表面处理废物回收利用生产线技改提升外,其余工程已经完成建设。3表 1.1-1 厦门市工业废物处置中心变更情况一览表工程组成已环评并批复建设内容建设实际情况批建差异本次评价对象及方式 主 体 工 程焚烧生产线一期设置焚烧车间 1 座,设 50t/d 焚烧系统 1 套, 焚 烧处理危险废物 16500t/a;主体工程与环评一致,2019 年已验收, 2022 年增加医废 上料、医废箱清洗消毒系统。增加医废上料、医废箱 清洗消毒系统, 焚烧炉 焚烧类别增加 HW1 医 废,工艺参数不变。1 、属于改建内容。2、改建工程已投产,为 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拟进行回顾性评价。二期

17、设置焚烧车间 1 座,设 50t/d 焚烧系统 1 套, 焚 烧处理 15000t/a(含医疗废物 7500t/a);与环评一致,2022 年阶段性 验收无/物化车间一期设计物化处理生产线 2 条,处理规模 30t/d (10000t/a),处理含废酸碱、含重金属废液等;与环评一致,已验收无/二期设置废酸碱处置及利用系统一套,处理外来含废酸、废碱和无机氟化物等,设计规模 30t/d(10000t/a);液态反应系统已按环评建设,2022 年阶段性验收;补充建设固态/半固态废 物反应系统,已建成纳入厦门市工业废物处置中心(二期)技改变更工程进行评价固化车间一期固化/稳定化处理车间 1 座,设计处

18、理规模为60t/d(20000 t/a);采用水泥基固化法为主,药 剂稳定化为辅的固化处理技术。与环评一致,已验收无/安全填埋场一期、 二期安全填埋场,总库容 32.3 万 m3 ,使用年限为 15 年。填埋库区沿东西向由隔堤分为三个相对独立 库区, 其中填埋场一区总库容 12.08 万 m3 ,使用5 年。其余两个库区二期实施。填埋一区 12.08 万 m3 已通过验收。现状填埋量约 6 万 m3。填埋二区、三区在建。无/表面处理废物 回收利用车间二期表面处理废物回收利用规模 10000t/a,其中含铜 及含镍废物 8500 t/a、含铬废物 1500 t/a;已按环评建成, 未运行, 未验

19、 收拟变更纳入厦门市工业废物处置中心(二期)技改变更工程进行评价生活有害垃圾 预处理车间二期建设生活有害垃圾预处理车间 1 座,分拣预处理 规模 2000t/a。与环评一致,已验收无/螺杆发电机房二期建设 1500kW 螺杆式发电机组(焚烧车间(2#)配套建设余热利用系统用于螺杆发电机发 电)取消建设取消建设/41.2 项目特点目前,厦门晖鸿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置总规模为 83500 吨,其中焚烧处理 31500 吨,物化处理(含废酸碱处置及利用)20000 吨,固化稳定化处理 20000 吨,表面 处理废物回收利用 10000 吨,生活中的有害垃圾分拣预处理 2000 吨,安全填埋场总

20、32.3 万立方米。项目在维持原有设施处理能力基础上,增加一期焚烧线的医疗废物处置功能,并对已批在建的 10000t/a 表面处理废物回收利用生产线进行技改提升,项目特点具体如下:(1)工程不新增用地。(2)不增加焚烧炉,不改变现有焚烧炉的产能,不改变现有工程运行模式。变更 后全厂危险废物焚烧总规模维持在 3.15 万吨/年不变,其中医疗废物焚烧处理能力由现有 的 0.75 万吨/年(仅限二期焚烧炉) 变更为医疗废物处理能力不高于 15000 吨(一期、二期焚烧线均具备处理医疗废物功能),医废处置量根据厦门市医废增加情况逐步调整。(3)控制医废焚烧比例,以确保焚烧线的稳定运行:企业现有两条焚烧

21、生产线设 计处理规模均为 50t/d,其中二期焚烧线已含医疗废物 25t /d,近年运行状态良好。 一期焚 烧线变更后医疗废物掺烧比例与二期炉窑相当,烟气处理设施与二期一致,污染物排放 水平与二期焚烧炉排放情况基本相同。根据在线监测数据比较,一期焚烧线变更前后废气污染物变化量小。(4)充分利用企业已建成的冷藏间等公辅设施,一期焚烧线新增医疗废物进料、 自动清洗及消杀系统,建设内容较少。洗箱废水依托现有二期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5)现有 10000t/a 表面处理废物回收利用生产线已建, 工艺变更后, 通过物理、化学处理方法获取多种有价金属或者金属化合物,产品可达到相关标准,实现危

22、废资源化再利用, 符合含有色金属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技术规范(GB/T41012-2021)相关要求。(6)变更工程产生的废气可有效收集处理实现达标排放。1.3 评价工作过程对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项目变更属于“建设项目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可能导致新增污染物”的情形,属于重大变动 (详见表 4.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应编制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重新报批。5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 中的有关规定, 变更项 目属于 “ 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101、危险

23、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 置”、“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2、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应编制环境影响 报告书。 为此, 建设单位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委托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开展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详见附件 1 委托书)。承接任务后,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详细 踏勘、调研, 向建设单位收集了项目所采用的工艺技术资料及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参数 等。对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规划,分析了开展 环评的必要性,进而核实了项目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情况, 以及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的可达性。在此基础

24、上,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为项目建设提供环保技术支持,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审批依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等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及程序见图 1.3- 1。6图 1.3-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产业政策符合性判定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提到:“第一类鼓励 类,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8、危险废弃物(医疗废物)及含重金属 废物安全处置技术设备开发制造及处置中心建设及运营, 15、“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项目为危险废物处置

25、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7(2)与相关区划、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危险废物处置,根据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0-2020 年),本项目属于翔安分区规划中的环卫设施。符合翔安分区规划对项目用地发展布局的要求。(3)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厦门市东部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厦门晖鸿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红线内,不新增占地,根据生态红线划定方案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该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 土壤环境质量等能维持现有环境质量等级。该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烟 (粉)尘、氮氧化物、 HCI、氟化物、挥发性重金属、 COD

26、和氨氮可在企业内部或区域内平衡。该项目实施后,不会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变更项目是一个资源综合利用、环保项目,可有效节约土地资源,解决厦门医废 处置、含金属废物资源化利用问题,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该项目采用先 进生产工艺和技术路线,可实现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不会突破该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项目位于翔安区新圩镇厦门东部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对照厦门市生态环境准 入清单(2021 版)规定可准入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 的要求。分析相关判定情况的具体符合性分析内容详见“4.8 政策和规划符合性复核 ”小节。1.5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结

27、合工程特点及其周边环境特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问题:(1)区域环境问题及污染物总量控制根据东部固废中心周边区域环境质量(各恶臭污染因子)长期在线监测数据,附 近环境保护目标硫化氢偶尔超标。调查区域恶臭污染物排放与削减情况,控制本变更项目污染物不增加,促进区域环境中硫化氢污染整体减小,空气质量整体向好。(2)变更后, 项目的建设与福建省“十四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厦门市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相关规划协调性;(3)复核变更项目选址与设计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4)变更后运营期各生产环节产生的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及敏感目标的影响,8废气处理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5)变更项目运营期间

28、生产废水处理方案、去向及处理措施可行性分析;(6)生产废水收集、处理环节发生渗漏后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7)废气污染物二噁英、重金属等经大气沉降后对周边土壤环境的影响。(8)变更项目风险可接受程度,风险防范对策、应急措施合理性;1.6 主要结论厦门晖鸿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工业废物处置中心变更项目位于厦门 市翔安区新圩镇东部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内工业废物处置中心现有厂区红线范围 内, 经复核分析,项目变更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符合生态保护红线、 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等“三线一单”相关要求。项目所 在地现状环境质量良好,变更后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可行,能实现达标排放。

29、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影响预测评价结果表明项目运营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通过采取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公众对本工程的意见反馈。因此,在建设单位加强项目的环境管理,严格遵守“三同时”等环保制度, 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 该变更项目是可行的。9第二章 总则2.1 编制依据2.1.1 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施行);(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正实施);(3) 中华人民共和国

30、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施行);(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施行);(5)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 年 6 月 5 日施行);(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4 月 29 日修订, 2020年 9 月 1 日施行);(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 7 月 2 日);(9)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 年 12 月 1 日实施; ;(10)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 10 月 1 日施行);(1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 年修正);(13)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2021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2.1.2 部门规章、政策及相关文件(14)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0 年 1 月 1 日);(15)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 年 1 月 1 日施行);(16)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2021 年 1 月 1 日实施);(17)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18)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

32、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163 号);(19)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10(20)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部令第 15 号,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1)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5 号, 1999);(22)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管理办法,国务院第 408 号令(23) 关于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处置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11 号);(24)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办2013103 号;(

33、25)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26) 重点行业二噁英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公告 2015 年第 90 号);(2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 号。(28)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卫生厅的通知,闽环保防201127 号;2.1.3 地方性法规、政策与相关规划(1) 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2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2) 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2021 年 7 月 1 日实施;(3) 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 年 1 月 1 日;(4) 福建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34、2021 年 7 月 29 日通过;(5) 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2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6) 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重金属、危险废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闽环发201120 号);(7) 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闽政20141 号);(8) 福建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闽政201526 号);(9)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厦府2021105 号(10) 厦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 年) 2021 年 12 月;(11) 福建省“十四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21 年 11 月;(12

35、) 厦门市“十四五”地下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2022 年 2 月;11(13) 厦门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21 年 11 月;(14) 厦门市“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规划,2021 年 12 月;2.1.4 评价导则与技术规范(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1-2018);(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

36、环境(试行)(HJ964-2018);(7)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8)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2017 年);(9)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10)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11)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12)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HJ884-2018);(13)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锅炉(HJ 991-2018);(14) 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原则(试行)(环发200458 号);(15) 危险废

37、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42-2014);(16)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试行)(HJ 516-2009);(17) 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试行)(HJ 516-2009)(18) 关于发布(HJ/T1762005)修改方案的公告;(19) 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二噁英排放监测技术规范(HJ/T365-2007);(20)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99 号);(21) 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试行)(GB19218-2003);(22) 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技术规范(HJ 1772023);12(23) 排污单

38、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2.1.5 项目相关规划及其他基础资料(1) 环评委托书(附件 1);(2) 晖鸿焚烧车间医废输送进料及周转箱清洗项目技术说明书2022.5;(3) 厦门市工业废物处置中心(二期)表面处理废物回收系统技术方案(4) 监测报告等其他资料2.2变更后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2.2.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根据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工艺特点以及所在区域的环境特点等,对变更工程建设及运行过程的环境影响因子进行识别与筛选,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结果见表 2.2-1。(1)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识别项目各生产线主体工程均已完成建设,变更项目建设期主要施工活动为设备安

39、装、调试等, 工程施工影响范围主要位于厂区内部,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2)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项目建成后,正常工况下,排放污染物增加后全厂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声环境等的影响,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大气、土壤、地下水的影响。开停工、检维修时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生产装置在生产、储运过程中的潜在的泄漏、起火、爆炸等环境风险事故和伴生环境风险变化,引起的对周围人群安全和健康造成威胁和影响变化。表 2.2-1 环境影响识别与因子筛选矩阵 影响因子环境因素大气环境地表水 环境地下水 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环境 风险 施工期影响

40、程度*/影响性质D+/D+D+/焚烧车间升级改造影响程度*/*影响性质C+/CC+C+D+医废进料、输送、周转箱清洗影响程度*/*影响性质C+C+/C+C+D+13表面处理废物回收利用车间影响程度*/*影响性质C+C+/C+C+D+备注: 影响程度:*表示影响较大, *表示影响较小, *表示影响很小,/表示基本无影响;影响性质: D 短期影响, C 长期影响;+可逆影响,不可逆影响。2.2.2 评价因子筛选根据对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项目所在区域各环境要素的特征以及存在的环境问题,确定的现状与预测评价因子详见表 2.2-2。表 2.2-2 评价因子筛选结果一览表环境要素评价专题评价

41、因子 环境空气现状评价SO2 、NO2 、PM2.5 、PM10 、CO 、O3、H2S、NH3 、臭气浓度、HCl、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 氟化物、TSP、二噁英、TVOC、非甲烷总烃影响评价SO2 、NO2 、CO 、HCl 、HF 、Hg 、Cd、Pb、As 、二噁英、 VOCs、硫 酸雾。总量指标SO2 、NOx、Hg 、Cd、Pb、As、Cr、二噁英、VOCs 地表水现状评价水温、pH 、DO、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氟化物、铜、锌、 镉、汞、铅、铬(六价)、砷、二噁英影响评价项目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自行处置后全部回用

42、,不外排。地下水现状评价pH 、K+ 、Na+ 、Ca2+ 、Mg2+ 、CO32- 、HCO3- 、氯离子、硫酸根、氨 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氰化物、砷、汞、 镉、 铬(六 价)、铅、氟化物、 镍、 铁、锰、铜、锌、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 耗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总磷、细菌总数、石油类、总大肠菌群影响评价NH4+ 、Pb2+和 F- 声环境现状评价等效连续 A 声级(Leq)影响评价等效连续 A 声级(Leq) 土壤现状评价pH、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 1 中 45 项基本项目和表 2 中二噁英类, 共计 47 项。影响评价二噁英、铅、镉、汞、HCl、HF

43、、H2SO4环境风险环境风险分析的工作按二级评价要求进行,主要进行项目的风险调查, 环境风险潜势初判,风险识别, 风险事故情形分析, 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的风 险预测与评价, 环境风险管理等。2.3 变更后评价区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2.3.1 环境功能区划(1)环境空气功能根据厦门市环境功能区划(第四次修订),本项目区环境空气功能为环境空14气质量标准(G83095-2012 )中的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见图 2.3-1。 (2)水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厦门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厦府2018280 号)及厦门市水环境功能区划 (增补)(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1 年 2 月),本项目周边的东溪支流、曾溪水库执行地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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