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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珠海市立州水性涂料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珠海市立州水性涂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1 年 9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珠海市立州水性涂料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109-440404-04-01-942684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1建设地点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创兴东路 69 号厂房 5一楼之六地理坐标(113 度 16 分 47.141 秒, 22 度 05 分 48.995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641 涂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 制品制造业 2644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
2、 似产品制造 264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 填)/总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万元)15环保投资占比(%)30%施工工期2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 否:是:用地(用海) 面积(m2)租用建筑面积: 984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2016 年 9 月 18 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出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红旗镇小林片区及联港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珠府批2016114 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珠海市在西部金湾地区设立了广东珠海
3、金湾联港工业园区,建设单位珠 海市联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承担广东珠 海金湾联港工业园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了广东珠海金湾联 港工业园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2009 年 5 月 27 日取得了关于广 东珠海金湾联港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粵环审2009) 278号,审查机关为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现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广东珠海金湾联港工业园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联港工业 园以电子、生物制药及机械为主要产业发展方向, 以引进一类工业为 主,不允许发展三类工业,工业所用能源以电力为主。本项目为环保型 水性涂料制造行业,不属
4、于三类工业,使用的仪器设备消耗能源类型均 为电力,符合广东珠海金湾联港工业园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根据广东珠海金湾联港工业园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引进项目 必须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 年本)和广东省工业产业调 整实施方案的规定,鼓励类项目允许进入,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严禁 进入。本项目属于环保型水性涂料制造行业,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本项目产品为环保型水 性涂料,不属于广东省工业产业调整实施方案中规定的限制、淘汰 禁止类产品,符合广东珠海金湾联港工业园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根据广东珠海金湾联港工业园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禁止
5、以下 产业进入:造纸、制革、电镀(含电镀工序)、印染、农药、 炼油、大中型 机械制造工业、化学工业、建材工业和其它污染严重的企业。本项目属 于水性涂料制造行业,工艺主要为低 VOCs 含量原料混合、分装,无化 学反应,因此不属于化学工业类污染严重项目,不属于广东珠海金湾 联港工业园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禁止的产业,符合广东珠海金湾联港工业园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项目区域不 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其符合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及广东省 珠海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中的相关规定。项目生产过程中针对营 运过程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合理、有效的防治措施,污染
6、物均能达标排 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产生的污染物经过环保措施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 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行业类别为 C2641 涂料制造,产品为环保型水性涂料。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3类,因此,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经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版), 本项目不在其名单内;经查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因此,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2、选址可行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创兴东路 69 号厂房 5
7、 一楼之六,根 据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红旗镇小林片区及联港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 划 以及本项目租赁厂房的不动产权:粤(2021)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008875 号,项目用地用途属于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根据珠海市地表水环境保护功能区划,项目纳污水体为鸡啼门水 道,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项目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平沙水质净化厂,尾水 排入鸡啼门水道,对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水环境功能区要求。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分和珠海市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的通知(珠环2011357 号),项目所在区域 空气环境功能
8、区划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 2012)及 2018 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可达标排放, 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其大气功能要求。根据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的通知 (珠环2020177 号),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规划为 3 类区,执 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3 类标准。本项目产生的噪 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减振、墙体隔声等措施后,项目 厂界噪声可达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 类标准。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区域对声环境功能要求。项目选
9、址周围无国家、省、市、区重点保护的文物、古迹、 无名胜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3 、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府202071 号)的相符性4表1-1. 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项目情况是否符合生态优先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内, 自然保护地 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 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 在符合现行法律 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 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一般生态 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 在 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
10、前提下, 还可开展国家和 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 以及生态旅游、畜禽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 湾区红旗镇创兴东路 69 号厂房 5一楼之 六,本项目所在地属 于重点管控单元,不在生态红线区域内。符合水环境优先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全面加强 水源涵养,强化源头控制,禁止新建排污口, 严 格防范水源污染风险,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 一 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 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 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位置不在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内,因
11、此不属于水环境优先保护区。符合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 实施严格保护, 禁止新建、扩建大气污染物排放工业项目(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除外)。本项目所在地属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因此不属于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符合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依法开展园区 规划环评, 严格落实规划环评管理要求, 开展环 境质量跟踪监测,发布环境管理状况公告,制定 并实施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定期开展环 境安全隐患排查,提升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能 力。周边 1 公里范围内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 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的园区,应优化产业布局,控制开发强度,优先引进
12、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矿山工业区,不属于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 项目周围 1 公里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环符合5无污染或轻污染的产业和项目, 防止侵占生态空 间。纳污水体水质超标的园区, 应实施污水深度 处理,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实行重点污染物 排放等量或减量替代。造纸、电镀、印染、鞣革 等专业园区或基地应不断提升工艺水平, 提高水回用率,逐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石化园区加快绿色智能升级改造,强化环保投入和管理, 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境敏感区域。项目不属于造纸、电镀、印染、鞣革、石化等高污染行业水环境质量超标类重点管控单元。
13、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开展江河、湖泊、水库、湿地保护与修复, 提升流域生态环境承载力。严格控制耗水量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施重点水污染物减量替代。以城镇生活污染为主的单元,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有效收集处理, 重点完善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 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 推动提升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量和浓度,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治污效能。以农业污染为主的单元, 大力推进畜禽养殖生态化转型及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 实施种植业“肥药双控” ,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水贮存、处理与利用配套设施建设,强化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项目所处位置不属
14、于水环境质量超标类重点管控单元;不属于耗水量大、 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行业;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度。符合大气环境受体敏感类重点管控单元。严格限制新 建钢铁、燃煤燃油火电、石化、储油库等项目, 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项目,以及使用 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 鼓励现有该类项目逐步搬迁退出。项目所处位置不属于 大气环境受体敏感类 重点管控单元。 项目 不属于钢铁、燃煤燃油火电、石化、储油库等项目。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广东省“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4 、与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珠府202138 号)的相符性6表1-1.
15、 与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一览表掌控领域管控方案本项目是否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 生态空间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 线面积 202.59 平方公 里,占全市陆域国土 面积的 11.66%;一般 生态空间面积 131.57 平方公里,占全市陆 域 国 土 面 积 的 7.57%。全市海域生态 保护红线 3281.06 平 方公里。项目用地性质为建设用 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 和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 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 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 善,地表水国考、省 考断面水质达到国家 和省下达的水质目标 要求;集中式饮用水 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 于 类 水 体 比 例
16、 为 100%;城市建成区黑 臭水体全面消除。近 岸海域水环境质量逐 步改善。大气环境质 量持续改善, 各项考 核指标达到省下达的 目标要求。土壤环境 风险得到管控,受污 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达到省下达指标。根据环境质量公报和引 用监测数据可知,2020 年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 境质量中各污染物平均 浓度均优于环境空气 质量标准(GB3095- 2012) (及其 2018 年修 改单 ) 中二级标准限 值, 珠海市 2020 年度环 境空气质量较优;2020 年鸡啼门水道尖峰大桥 断面和鸡啼门大桥断面 水质类别均为为 类, 均优于类水质目标要 求。本项目无工业废水 排放,生
17、活污水纳入平 沙水质净化厂处理,不 会增加鸡啼门水道的容 量负荷。符合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 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 用效率,水资源、土 地资源、岸线资源、 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 于省下达的总量和强 度控制目标。按照国 家和省的决策部署, 加快推动实现碳达峰 目标。到 2035 年,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体系巩固完 善,生态安全格局稳 定,环境质量实现根 本好转,资源利用效 率显著提升, 节约资 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 空间格局 、 产业结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用 的资源主要为水、 电资 源。符合资源利用上线 相关要求;清洗废水循 环利用;一般固体废物 可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回 收利用, 生活垃圾交由 环卫
18、部门处理。符合7构、能源结构、绿色 生产生活方式形成, 基本建成美丽珠海, 成为知名生态文明城 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从区域布局管控、能 源资源利用、污染物 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 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 要求,建立“1+100”生 态 环 境 准 入 清 单 体 系。 “1”为全市生态环 境 准 入 共 性 清 单 , “100”为各个环境管控 单元的差异性准入清 单.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 高排放项目,本项目满 足广东省、珠三角地区 和相关陆域的管控要 求,不属于市场准入 负面清单(2020 年版) 禁止准入类项目。总体 满足“1+100”生态环境准 入清单体系符合区域布局管控(金湾区红旗镇一般 管
19、控 单 元 内 (ZH44040430006)1- 1. 【产业/鼓励引导 类】鼓励发展通用飞 机科研、生产、总装 交付,科研、商贸等 生产,生态保育、都 市农业、旅游休闲、 渔业。1-2. 【生态/综合类】 一般生态空间内, 可 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 允许的活动;在不影 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 提下,还可开展国家 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 管理的项目建设, 以 及生态旅游、畜禽养 殖、基础设施建设、 村庄建设等人为活 动。1-3. 【生态/综合类】 一般生态空间内的人本项目生产工艺主要为 低 VOCs 含 量 原 料 混 合、 分装 , 无化学反 应,因此不属于化学工 业类污染严重项目。综 上,本项目符
20、合区域布 局管控。符合8工商品林,允许依法 进行抚育采伐、择伐 和树种更新等经营活 动。1-4. 【生态/综合类】 珠海大门口水道地方 级湿地自然公园按照 自然保护地相关管控 要求进行管理。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珠海市“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5、与相关环保法规相符性分析 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产品为玩具以及包装用的水性漆,属于水性工业涂料中的面漆。表1-2. 本项目产品的 VOCs 含量对照表产品类型主要产品类型限量值/(g/L)(GB/T38597- 2020)工业防护 涂料包装涂料(不粘胶 料)面漆270玩具
21、涂料420本项目工业防护 涂料水性涂料(白色)78.75270水性涂料(绿色)78.75270水性涂料(金色)252270水性光油252270注: 本项目产品为玩具以及包装用的水性漆,本项目以较为严格的“ 工业防护涂料-包装涂料(不粘胶料)”中面漆(VOCs 含量270g/L)的限值进行要求。根据建设单位提供产品的 MSDS 成分表成分含量, 由表 1-2 ,本项 目生产的涂料均低于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 (GB/T 38597-2020)中 “ 工业防护涂料-包装涂料(不粘胶料)” 中面漆 (VOCs 含量270g/L)的限值。因此,本项目原辅材料属于低 VOCs 涂料。“十
22、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相符性分析根据 “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加快实施工业 源 VOCs 污染防治: “ 因地制宜推进其他工业行业 VOCs 综合治理,各地 应结合本地产业结构特征 VOCs 治理重点,因地制宜选择其他工业行业开展 VOCs 治理” 、“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含 VOCs 物料的储存、9输送、投料、卸料, 涉及 VOCs 物料的生产及含 VOCs 产品分装等过程应密闭操作。 ”。本项目所在地属于联港工业园区范围,项目通过使用低含量 VOCs 原辅材、密闭包装储存源头削减 VOCs,生产过程中将分散机、拉缸盖上 盖子,密闭分散,同时使用密闭过滤机
23、等生产设备,物料运输过程使用 密闭管线和泵或使用密闭包装桶等方法控制生产过程 VOCs 产生及减少 无组织 VOCs 排放,项目搅拌工艺产生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 吸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引至 20m 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因此,本项目符合“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粤环201218 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 关 于珠江三 角 洲地 区严格 控 制 工业 企业挥发性 有机物 (VOCs)排放的意见(粤环201218 号)要求, “ 加强化学原料、涂 料、油墨及颜料制造业的排放控制,强化化学品/医药/化学
24、纤维/橡胶/塑 料制造业、涂料/油漆/油墨制造业等典型高 VOCs 排放企业的清洁生产和 VOCs 排放治理监管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方法保障工业有机溶剂原辅材料 和产品的密闭储存以及排放 VOCs 生产工序在固定车间内进行,监督有机废气排放企业安装有机废气回收净化设施” 。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均属于水性材料, 原料转运、液体原料传输 过程全部采用密闭管道或采用密闭容器。项目产生有机废气,属于低浓 度废气,项目搅拌工艺产生有机废气收集后,经“ 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 处理设施处理后, 引至 20m 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符合关于珠江三角洲 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 )排放的意见(粤环2
25、01218 号)要求。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 年)(粤环发20186 号)的相符性分析提出严格控制新增污染源排放量。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 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重点行业新建涉及 VOCs 的项 目原则上应进入园区。全面推进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 医药、合成树脂、橡胶和塑料制品、涂料/油墨/颜料制造等化工行业 VOCs 减排、通过10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综合措施,确保实现达标排放。 涂料行业重点推广水性涂料,粉末涂料、高固体份涂料、辐射固化涂料 等绿色产品。油墨行业重点研发低 VOCs 的水性油墨、单一溶剂型凹印 油
26、墨、辐射固化油墨。优化生产工艺过程。加强工业企业 VOCs 无组织 排放管理,推动企业实施生产过程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技术改造,强化生产工艺环节的有机废气收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本项目所在地属于联港工业园区范围,项目通过使用低含量 VOCs 原辅材、密闭包装储存源头削减 VOCs,生产过程中将分散机、拉缸盖上 盖子,密闭分散,同时使用密闭过滤机等生产设备,物料运输过程使用 密闭管线和泵或使用密闭包装桶等方法控制生产过程 VOCs 产生及减少 无组织 VOCs 排放,项目搅拌工艺产生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 吸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引至 20m 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根据建设单位 提供
27、 MSDS,项目生产产品低于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 术要求(GBT38597-2020)要求的限值, 属于低 VOCs 产品,因此,本 项目符合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 年)(粤环发20186 号)的相关要求。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 53号)的相符性分析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含 VOCs 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 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含 VOCs 物料转移和输送, 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含 VOCs 物料生产和使用过程, 应采取有效收集措施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
28、现有 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 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 术的组合工艺,提高 VOCs 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 石沸石转轮吸附浓缩、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 VOCs 浓度后净化处理;采用吸附处理工艺的,应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 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 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 0.3 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11本项目原辅材料均储存在密闭的容器中。原料转运、液体原料传输 过程全部采用密闭管道或采用密闭容器。项目产生有机废
29、气, 属于低浓 度废气,项目搅拌工艺产生有机废气收集后,经“ 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 处理设施处理后, 引至 20m 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有机废气处理效率可达到 90%。本项目有机废气收集集气罩远端最小控制风速为 0.35m/s。与广东省 2021 年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粤办函【2021】58 号)相符性分析方案要求: 9.全面深化涉 VOCs 排放企业深度治理。 研究将挥发 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要求作为强制 性标准实施。制定省涉 VOCs 重点行业治理指引,督促指导涉 VOCs 重点 企业对照治理指引编制 VOCs 深度治理手册并开展治理
30、,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要完成治理任务量的 10%。督促企业开展含 VOCs 物料(包括含VOCs 原辅材料、含 VOCs 产品、 含 VOCs 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 存、转移和输送、投备与管线组件漏、散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 织排放环节排查。指导企业使用适宜高效的治理技术,涉 VOCs 重点行业 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不推荐使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等低效治 理设施,已建项目逐步淘汰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治理设施。指导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治理技术的企业, 明确活性炭装戴量和更换频次,记录更换时间和使用量。推行活性炭厂内脱附和专用移动车上门脱附, 指 导企业做好废活性炭的密封贮
31、存和转移, 引导建设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溶剂回收中心,推动家具、 干洗、汽车配件生产等典型行业建设共性工厂。推进汽车维修业建设共享喷涂车间,实施喷漆废气处理,使用水性、高固体份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引至20m 楼顶排放,可达标排放,活性炭每半年更换一次,本项目不涉及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等低效治理设施。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三)深入推进工业污染治理。 提升工 业污染源闭环管控水平,实施污染源“三线单管控规划与项目环评排污 许可证管理环境监察与执法” 的闭环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后执法监管,确保依法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加大涉排污许
32、可证环境违法行12为查处力度,适时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重点流域和重点控制单元进行 定期检查与突击执法,不定期组织联合执法、交叉执法,持续保持环保 执法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偷排超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重 污染行业退出机制和防止“散乱污”企业回潮的长效监管机制进步强化环 保执法后督察,推动违法企业及时有效落实整改措施推动工业废水资源 化利用,加快中水回用及再生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选取重点用水企业开展用水审计、水效对标和节水改造,推进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推进园区内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鼓励各地开展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 “污水零直排区”试点
33、示范。(六) 深入推进地下水污染治理。 加快完善“双源” (即集中式地下 水型饮用水水源和重点污染源)清单,持续开展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 水源补给区和涉重金属、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及集聚区周边地下水基础 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各地要针对“十四五”地下水国考点位水质现状,谋 划分类实施水质巩固提升行动,探索实施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和地下水污染源分类监管;结合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公布,及时公布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并开展修复工作。持续推进加油站、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等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场 地防渗改造和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封井回填。按期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项目,做好试点工
34、作总结和经验推广。本项目无导致地下水污染的特征因子,在运营期以及服务期满后均无地下水污染途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二)加强工业污染风险防控。严格执 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持续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补充涉镉等重 金属重点行业企业重点排查区域,更新污染源整治清单,督促责任主体 制定并落实整治方案。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各地级以上市组织开展 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的现场检查,重点检查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发现问题要督促责任主体立即整改。废活性炭等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放置于托盘,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需做好防腐防渗。根据现场勘察可知,本项目所在建筑地面均已硬13底化处理,另外
35、项目所在建筑物的排水系统已完善在运营期以及服务期满后均无土壤污染途径。因此,本项目符合广东省 2021 年水、 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粤办函【2021】58 号)文件要求。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相符性分析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定义, VOCs 物料是指 VOCs 质量占比大于等于 10%的物料,以及有机聚合 物材料。本项目原料在常温储存、转移、运输中不挥发有机废气,因此 不对 VOCs 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进行分析,本评 价主要针对工艺过程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以及 VOCs 废
36、气收集处理系统进行分析。工艺过程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项 目不涉及 VOCs 物料的化工生产过程,主要涉及的是环氧树脂、固化剂 等在使用过程。本项目搅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经集气罩收 集后, 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可满足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 废气收集系统及排放控制要求。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运营期间建立台账,记录含 VOCs 原辅材料的 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以及 VOCs 含量等信息,台账保 存期限不少于 3 年。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应立即 停止生产,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
37、用。企业运营期间应建立台账,记 录废气收集系统、 VOCs 处理设施的主要运行和维护信息,如运行时间、 废气处理量、活性炭更换周期和更换量等关键运行参数,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综上所述,本项目采取的控制措施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 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相关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4建设内容2.1 项目概况2.1.1 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单位已于 2005 年 8 月申报珠海市立洲涂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表(以下简称“原项目”),并于 2005 年 9 月 9 日获得批复,批复编号: 珠香环建表 2005368 号。原项目位于
38、珠海市南屏镇广昌村翠湾工业区第九栋简易厂房之二,主要 从事水性金属漆、水性地坪漆、 乳胶漆的生产(不含化学危险品),生产规模为年产水性涂料 500 吨/年,租用厂房建筑面积 680m2。现由于企业经营需要, 拟迁址于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创兴东路 69 号厂房 5一楼之六,租用此处厂房建筑面积 984 平方米;地址详见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厂址中心坐标:东经 1131647.141,北纬 225 48.995 。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781166053L。建设单位经营范围:主要从事水性金属漆、 水性地坪漆、 乳胶漆的生产(不含化学危险品)。项目总投资 50 万元,本项目计
39、划年产水性涂料 1200 吨/年。企业拟招员工 15 人,每天一班,每班工作 8 小时,年工作 300 天。2.1.2 任务由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结 合建设项目建设情况,检索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判定项目分别属 于“C2641 涂料制造” ;检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判 定项目类别为“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6 - 44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264” ,故该拟建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
40、价类别判定依据,详见下表。表2-1. 环境影响评价类别判定表判定依据内容分析建设项目工程內容及规模主要从事水性金属漆、水性地坪漆、 乳胶漆的生产,本项目计划 年产水性涂料 1200 吨/年。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及代码(2017 年)C2641 涂料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 管理名录(2021 年版)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6 44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264建设项目环评类别判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15受建设单位委托,珠海联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本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工作。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在现场踏勘、资料分析和环境监测的基础上,按照国家 和地方的有关法
41、律法规和政策、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和标准,编制了珠海市立州 水性涂料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对本项目在施工期、运营 期的产污环节、环保措施、环境影响预测、产业政策等情况进行详细评价分析,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价建设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组织评审。2.2 项目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状况2.2.1 项目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创兴东路 69 号厂房 5 一楼之六,项目中心地理 坐标为东经 1131647.141 ,北纬 225 48.995 ,建设地点水、电、道路、通信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建设条件良好。2.2.2 周边环境状况本项目所在园区东面约 30m
42、 为珠海耐思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南面约 8m 处为中间 恒基物流有限公司,西面相邻为富鸿达工业园,北面约 45m 处为新美环保设备公司。项目周边环境现状详见附图。2.3 项目的建设内容2.3.1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创兴东路 69 号厂房 5 一楼之六,依托现状建筑 物,不新增厂房。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984 平方米。本项目区域内不设宿舍和饭堂,其建设内容及工程规模详见下表。表2-2. 本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项目工程内容建设内容及规模主体工程生产车间由搅拌区、灌装区等组成,主要用于原料搅拌、灌装工艺; 具体区域分布见厂区平面布置图。辅助工程办公区工作人员办公区域公用工程供电系统
43、供应生产用电, 不设置备用发电机给排水系统给水由市政供水接入;排水与市政排水系统接驳。依托工程给水依托园区内现有供水网络供电依托园区内现有供电网络排水依托园区内现有三级化粪池进行处理环保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平沙水质净化厂16工程废气处理设施项目投料、 搅拌工艺产生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引至 20m 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生活垃圾暂存点 1 处, 面积 1 m2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设置一个 10 平方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固废固废暂存区,根据一般固废特点,交由相应单位处理危险固废暂存间 1 间、面积 12m2
44、 ;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噪声治理措施车辆运输原料堆放区、 成品堆放区采取隔声、降噪、减震措施原料和产品均采用货车运输,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罐车运输方式,车辆依托 工程外委当地的运输公司用于原料、成品的存放2.3.2 总图布置本项目现状依次错落有序的分布原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办公室等。此外,本项目厂区区域不设宿舍和饭堂等。 本项目总平面布置详见附图。2.3.3 项目主要产品及产能本项目产品方案如下表所示。表2-3. 本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12水性涂料 345年产量400 吨200 吨200 吨400 吨1200 吨产品名称水性涂料(白色)水性涂料(绿色)水性涂料(金色)水性光油合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