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诠旺服装辅料有限公司年产树脂纽扣80.5t、树脂饰品挂件16.5t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州市诠旺服装辅料有限公司年产树脂纽扣80.5t、树脂饰品挂件16.5t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19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项 目编号:m6se9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 类)项目名称:广州市诠旺服装辅料有限公司年产树脂纽担8Q:互工邀虛鱼虽挂货工6:互工基设现且建设单位 (盖章) : 广州市诠旺服装辅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08月中华人 民共和 国生态 环 境部制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22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33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2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82六、结论 84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87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89附图 2 项目四至图 90附图 3 项目四至实景图 91附图 4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9
2、2附图 5 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 95附图 6 花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96附图 7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图 97附图 8 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98附图 9 项目所在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规范优化图 99附图 10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100附图 11 项目位置与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图(2014-2030 年)规划关系图 101附图 12 项目位置与水环境管控区划图(2014-2030 年)规划关系图 102附图 13 项目位置与生态环境管控区划图(2014-2030 年)规划关系图 103附图 14 项目位置与大气环境管控区划图(2014-2030 年)规划关系图
3、104附图 15 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系图 105附图 16 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图 106附图 17 广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 107附图 18 广东省“三线一单”陆域环境管控单元示意图 108附图 19 广东省“三线一单”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单元示意图 109附图 20 广东省“三线一单”水环境一般管控单元示意图 110附图 21 广东省“三线一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单元示意图 111附图 22 本项目大气引用监测点位置图 112附图 23 本项目地表水引用监测点位置图 113附图 24 公示截图 114附件 1 营业执照 115附件 2 法人身份证 116附件 3 租赁合同 117附件 4
4、 不动产权证 127附件 5 省投资项目代码 131附件 6 监测报告 132附件 7 MSDS 报告 175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 广州市诠旺服装辅料有限公司年产树脂纽扣 80.5t、树脂饰品挂件 16.5t 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2308-440114-99-01-81665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旗岭大街 2 号地理坐标 113 1252.680E ,232759.226N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C2439 其他工艺美术及其他 礼仪用品制造C2927 日用塑料制品制造 C4119 其他日用杂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一、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 制造业 41
5、- 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 243-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 吨 以下的,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 涂料 10 吨及以上的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53-塑料制 品业 292-其它(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三十八、其他制造业 84- 日用杂品制造 411*-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 10 吨以下的,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 量涂料 10 吨及以上的;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
6、填)/总投资(万元) 800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比(%) 3.75施工工期3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 面积(m2)4438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建设项目专项设置情况参照表 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具体见表 1- 1。表 1-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类别涉及项目类别本项目情况是否设 置专项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 染物(1)、二噁英、苯并a 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 外 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 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排放废气为含有机废气 (NMHC 、VOCs)、颗粒物、臭 气浓度,不存在有毒有害污染物
7、 (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否1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 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 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引至狮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 理;车纽废气喷淋废水、纽扣脱 水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 S4 处 理后回用于车纽废气喷淋用水,不外排;纽扣水磨废水、纽扣抛 光废水、饰品挂件水磨废水经自 建污水处理设施 S5 处理后回用于 水磨、抛光,不外排;水帘柜废 水、调漆桶清洗废水定期交由有 能力处理的单位处理,不外排;喷枪清洗废液交由有资质单位处 理,不外排。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储存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
8、目本项目易燃易爆物质储存量不超 过临界量。否生态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 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 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 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 取水的污染物建设项目不涉及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否(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 含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规划情况 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 、选址合理合法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旗岭大街 2 号,根据企业提供的不动产权证(详见附件 4) 和花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附图 6),本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为工业生产项
9、目,不违反相关土地政策和规划要求,故项目用地规划和性质符合要求。2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主要从事树脂纽扣、树脂饰品挂件的生产加工,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正)中的限制、淘汰类产业的项目。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项目不属于“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 ”中 的“制造业 ”禁止措施,也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中的“禁止准入类 ”,建设单位可依法进入。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3 、与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粤发改规20208 号)的相符性分析文件指出: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全省
10、范围内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 0.025 毫米的超2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 0.01 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禁 止将回收利用的废塑料输液袋(瓶)用于原用途或用于制造餐饮容器以及玩具等儿童用品。加大 禁止“洋垃圾”进口监管和打私力度,确保“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落实到位。到 2020 年底,禁止生 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 2022 年底, 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明确的属于淘汰类的塑料制品项目,禁止投资;属于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本项目主要从事 C2439 其他
11、工艺美术及其他礼仪用品制造、C2927 日用塑料制品制造、C4119 其他日用杂品制造,主要产品为树脂纽扣、树脂饰品挂件,不属于以上禁止生产内容,符合文件要求。4 、与广东省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塑料制品目录(2020 年版)的相符性分析2020 年 9 月 1 日起,全省范围内禁止用于盛装及携提物品且厚度小于 0.025 毫米的超薄塑料 购物袋、以聚乙烯为主要原料制成且厚度小于 0.01 毫米的不可降解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全省内禁 止以纳入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等管理的医疗废物为原料生产塑料制品。 以回收利用的废塑料输液袋(瓶)用于原用途或用于制造餐饮容器以及玩具等儿童用品。
12、2021 年 1 月 1 日起,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用泡沫塑料制成的一次性塑料餐具;以塑料棒为基材制造的一次 性棉签,不包括相关医疗器械、为起到磨砂、去角质、清洁等作用;有意添加粒径小于 5 毫米的固体塑料颗粒的淋洗类化妆品和牙膏、牙粉。本项目主要从事 C2439 其他工艺美术及其他礼仪用品制造、C2927 日用塑料制品制造、C4119 其他日用杂品制造,主要产品为树脂纽扣、树脂饰品挂件,不属于以上禁止生产内容,符合文件要求。5 、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符合性分析(1)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的相符性分析表1-2 “三线
13、一单”符合性分析内容符合性分析是 否 符 合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本项目选址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旗岭大街 2 号,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生 态保护红线区,与生态环境管控区不重叠,与大气环境管控区不重叠。符 合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能、水资源消耗,但项目资源消耗量 相对区域资源利用量较少。符 合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声环境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及地表水环境 质量不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区域经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72020 年)、广州、佛山跨界水污染综合整治专项方案的实施,预计项 目所在区域纳污水体大沙河可满足相应水质功能要求,加快污水管网的 建设,对区域污染源进
14、行综合整治,恢复地表水水体功能,腾出水环境 容量,实现污水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可满足地表水的水环境容量;广州 市近期采取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措施、大气污染治理的措施等一系列措符 合3施后,在 2025 年底前实现空气质量 6 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 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一氧化碳、臭氧)全面稳定达标;且 项目喷漆、喷枪清洗废气通过密闭正压抽风收集、烘烤废气通过整体换 气收集,项目车纽废气收集后经一套“多级喷淋系统 ”处理设施 S1 处 理后经 18m 高的排气筒 DA001 排放;喷漆、烘烤、喷枪清洗产生的废 气收集后经一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 ”废气处理设施 S2 处理后经 15
15、m 高的排气筒 DA002 排放;厨房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 6m 高的排气筒 DA003 排放,符合大气环境质量底线要求。项目生活污水 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引至狮岭污水处 理厂进一步处理;车纽废气喷淋废水、纽扣脱水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 施 S4 处理后回用于车纽废气喷淋用水,不外排;纽扣水磨废水、纽扣 抛光废水、饰品挂件水磨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 S5 处理后回用于水 磨、抛光,不外排;水帘柜废水、调漆桶清洗废水定期交由有能力处理 的单位处理,不外排;喷枪清洗废液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全省总体管控要 求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图 (附图 13)可知,
16、本项目不属于 生态环境空间管控范围,项目为 C2439 其他工艺美术及其他礼仪用品制 造、C2927 日用塑料制品制造、C4119 其他日用杂品制造,不属于全省 总体管控要求里面的“ 区域布局管控要求” 中提及的产业群;不涉及能源 资源利用要求;厂区内地面全部水泥硬化,不存在地下水、土壤污染的 途径,对地下水和土壤的环境风险较低。符 合“ 一核一带一区”区域管控要求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旗岭大街 2 号,项目属于“ 一核一带一 区” 区域的“ 一核”珠三角核心区。项目为 C2439 其他工艺美术及其他礼仪用品制造、C2927 日用塑料制品 制造、C4119 其他日用杂品制造,不属于水泥、
17、平板玻璃、化学制浆、 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根据下文分析可知, 项目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占 94.86%。根据项目地理位置图可知,项目不属于港口或公用码头建设项目,项目 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提高了工业用水效率。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实行两倍削减替代,根据总量回复截图可知,项目 已向当地生态环境局申请总量替代;项目外排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引至狮岭污水处理厂处 理;项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置。项目选址不属于要求中所提的园区,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 于危废房,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综上,项目符合“一核一带一
18、区” 区域中的珠三角核心区管控要求。符 合环境管控单元总 体管控要求根据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图(详见附图 16)可知,本项目不属于 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不属于水环境质量超标类重点管控单 元,不属于大气环境受体敏感类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属于 C2439 其他工艺美术及其他礼仪用品制造、C2927 日用塑料 制品制造、C4119 其他日用杂品制造,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禁止准入事项。符 合YS4401143210003(洪秀全水库广州市梯面镇-花山镇-狮岭镇-花城街道控制单元管控要求区域管控要求:无。符 合污染物排放管控: 【水/综合类】强化工业污染防治。推进城乡生活污
19、染治理,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控制 农药化肥使用量。本项目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 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引至狮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车纽废气喷淋 废水、纽扣脱水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 S4 处理后回用于车纽废气喷 淋用水,不外排;纽扣水磨废水、纽扣抛光废水、饰品挂件水磨废水经 自建污水处理设施 S5 处理后回用于水磨、抛光,不外排;水帘柜废水、4调漆桶清洗废水定期交由有能力处理的单位处理,不外排;喷枪清洗废 液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环境风险防控要求:无。资源能源利用: 【水资源/综合类】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进节 水产品推
20、广普及;加快节水技术改进;推广建筑中水应用。项目车纽废气喷淋废水、纽扣脱水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 S4 处理后 回用于车纽废气喷淋用水;纽扣水磨废水、纽扣抛光废水、饰品挂件水 磨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 S5 处理后回用于水磨、抛光,实施节约用 水制度,符合要求。YS4401142310001(广州市花都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 7)管控要求区域布局管控:1- 1【大气/综合类】大气环境敏感点周边企业加强管控 工业无组织废气排放,防止废气扰民。1-2【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内,应强化达标监 管,引导工业项目落地集聚发展,有序推进区域内行业企业提标改造。 项目车纽废气收集后经
21、一套“多级喷淋系统 ”处理设施 S1 处理后经 18m 高的排气筒 DA001 排放;喷漆、烘烤、喷枪清洗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 一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 ”废气处理设施 S2 处理后经 15m 高的排 气筒 DA002 排放;厨房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 6m 高的排气 筒 DA003 排放,项目废气收集效率达到 80%以上,处理效率达到 80% 以上,有效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同时项目日常加强处理设施的检查 维护,确保废气达标排放。符 合污染物排放管控:2- 1.【大气/综合类】大气环境敏感点周边企业加强管 控工业无组织废气排放,防止废气扰民。2-2.【大气/综合类】重点推进先进装备制造
22、、航空制造等园区主导产业 的 VOCs 污染防治,鼓励园区建设集中涂装中心代替分散的涂装工序, 配备高效废气治理设施,提高有机废气收集处理率;涉 VOCs 重点企业 按“一企一方案。2-3.【大气/综合类】禁止新引进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积极推进园区 集中供热的建设。2-4.【大气/综合类】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 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 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2-5.【大气/综合类】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花都片区)加强涉 VOCs 项目生产、输送、进出料等环节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和有效处理,强化有 组织废气综合治理;新引
23、进涉 VOCs项目实施VOCs排放两倍削减替代, 并不得采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涉 VOCs 重点企业按“一企一方 案 ”原则,对本企业生产现状、VOCs 产排污状况及治理情况进行全面 评估,制定 VOCs 整治方案。2-6.【大气/综合类】加强储油库油气排放控制。严格按照排放标准要求, 加快完成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建设油气回收自动监测系统平台, 储油库加快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测设备。制定储油库油气回收自动监测 系统技术规范,企业要加强对油气回收系统外观检测和仪器检测,确保 油气回收系统正常运转。项目不设燃气炉,不属于储油库油气类项目,项目车纽废气收集后经一 套“多级喷淋系统 ”处理设施
24、 S1 处理后经 18m 高的排气筒 DA001 排 放;喷漆、烘烤、喷枪清洗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一套“干式过滤+二级 活性炭 ”废气处理设施 S2 处理后经 15m 高的排气筒 DA002 排放;厨 房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 6m 高的排气筒 DA003 排放,项目 废气收集效率达到 80%以上,处理效率达到 80%以上,有效减少无组织 废气的产生,同时项目日常加强处理设施的检查维护,确保废气达标排 放。5环境风险防控:无。资源能源利用:无。YS4401142540001(花都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要求区域管控:执行全省总体管控要求、“一核一带一区 ”区域管控要求,及广州市生态环境准入
25、清单要求。项目符合全省总体管控要求、“一核一带一区 ”区域管控要求,及广州 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符 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无。环境风险防控:无。资源能源利用:无。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的要求。(2)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规20214 号)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旗岭大街 2 号,位于梯面镇-花山镇-狮岭镇-花城街道一般管 控单元,详见附图二十,环境管控单位编码为 ZH44011430003 。根据广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梯
26、面镇-花山镇-狮岭镇-花城街道一般管控单元要求如下表所示:表 1-3 项目与所属环境管控单元要求相符性分析管控维度管控要求分析本项目情况相 符 性区域布局管控1- 1.【产业/限制类】现有不符合 产业规划、主导产业、效益低、 能耗高、产业附加值较低的产 业和落后生产能力逐步退出或 关停。1-2.【产业/禁止类】单元内处于 流溪河干流河道岸线和岸线两 侧各五千米范围内,支流河道 岸线和岸线两侧各一千米范围 内,应严格按照广州市流溪 河流域保护条例进行项目准 入。1-3.【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 弱扩散重点管控区内,应加大 大气污染物减排力度,限制引 入大气污染物排放较大的建设 项目。本项目主要从
27、事树脂纽扣、树脂饰 品挂件的生产制造,厂区内已实行 雨污分流。项目不属于不符合产业 规划、主导产业、效益低、能耗高、 产业附加值较低的产业和落后生 产能力的企业,项目不在流溪河干 流河道岸线和岸线两侧各五千米 范围内,支流河道岸线和岸线两侧 各一千米范围内,项目不在大气环 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内,位于大气 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内,项目车 纽废气收集后经一套“多级喷淋系 统 ”处理设施 S1 处理后经 18m 高 的排气筒 DA001 排放;喷漆、烘 烤、喷枪清洗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 一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 ”废 气处理设施 S2 处理后经 15m高的 排气筒 DA002 排放,项目废气收 集效
28、率达到 80%以上,处理效率 达到 80%以上,有效减少废气排 放。相 符能源资源利用2-1.【水资源/综合类】全面开 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进节水 产品推广普及;加快节水技术 改进;推广建筑中水应用。车纽废气喷淋废水、纽扣脱水废水 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 S4 处理后回 用于车纽废气喷淋用水,纽扣水磨 废水、纽扣抛光废水、饰品挂件水 磨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 S5 处 理后回用于水磨、抛光实施节约用相 符6水制度,符合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3-1.【水/综合类】强化工业污 染防治。推进城乡生活污染治 理,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 建设;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3-2.【大气/限制类
29、】产生含挥 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 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 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 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 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 放。3-3.【固废/综合类】进一步完 善生活垃圾收集系统,提高农 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本项目厂区内已实行雨污分流;项 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本项目排水主 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隔 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 政污水管网引至狮岭污水处理厂 进一步处理;车纽废气喷淋废水、 纽扣脱水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 施 S4 处理后回用于车纽废气喷淋 用水,不外排;纽扣水磨废水、纽 扣抛光废水、饰品挂件水磨废水经 自建污水处理设施 S5 处理后回用 于水
30、磨、抛光,不外排;水帘柜废 水、调漆桶清洗废水定期交由有能 力处理的单位处理,不外排;喷枪 清洗废液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 外排;项目车纽废气经密闭集气罩 收集后引至一套“多级喷淋系统 ” 处理设施 S1 处理后经 18m高的排 气筒 DA001 排放;喷漆、烘烤、喷枪清洗产生的废气经密闭正压、 整体换风收集后引至一套“干式过 滤+二级活性炭 ”废气处理设施 S2 处理后经 15m 高的排气筒 DA002 排放,项目废气收集效率达到 80% 以上,处理效率达到 80%以上, 有效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同时 项目日常加强处理设施的检查维 护,确保废气达标排放;项目生活 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
31、理、 餐厨垃圾交由具有相关能力的单 位处理。相 符环境风险防控4-1.【风险/综合类】建立健全 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事 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有效 防范污染事故发生。本项目将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 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 措施,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同 时加强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 护监督管理,防治用地土壤和地下 水污染。相 符综上,本项目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规20214 号)相符。(3)与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 年)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
32、018-2020 年),“严格控制新 增污染物排放量。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重点行 业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原则上应入园进区。严格涉 V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 VOCs 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7管理。”本项目主要从事树脂纽扣、树脂饰品挂件的生产,选址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旗岭大街 2 号, 项目使用的原辅料当中,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占 94.86%;项目车纽废气经密闭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一 套“多级喷淋系统 ”处理设施 S1 处理后经 18m 高的排气筒 DA001 排放;喷漆、烘
33、烤、喷枪清洗 产生的废气经密闭正压、整体换风收集后引至一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 ”废气处理设施 S2 处 理后经 15m 高的排气筒 DA002 排放,项目废气收集效率达到 80%以上,处理效率达到 80%以上;项目已按要求实行 VOCs 总量替代,投产后保证将替代方案落实到排污许可证中。因此,项目满足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 (2018-2020 年)相关要求。(4)与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环大气201953 号),“加强制药、农药、涂料、油墨、胶粘剂、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 VOCs 治理力度。
34、重点提 高涉 VOCs 排放主要工序密闭化水平,加强无组织排放收集,加大含 VOCs 物料储存和装卸治理力度。积极推广使用低 VOCs含量或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加快工艺改进和产品升级。”本项目主要从事树脂纽扣、树脂饰品挂件的生产,选址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旗岭大街 2 号, 项目使用的原辅料当中,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占 94.86%;项目车纽废气经密闭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一 套“多级喷淋系统 ”处理设施 S1 处理后经 18m 高的排气筒 DA001 排放;喷漆、烘烤、喷枪清洗 产生的废气经密闭正压、整体换风收集后引至一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 ”废气处理设施 S2 处理后经 15m 高的排气筒 DA
35、002 排放,项目废气收集效率达到 80%以上,处理效率达到 80%以上。因此,本项目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 号)的要求。(5)与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的相符性表 1-4 与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的相符性分析控制环节控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收集的废气中 NMHC 初始排放速率3kg/h 时,应当配置 VOCs 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 应当低于 80% 。对于重点地区,收集的废气 中 NMHC 初始排放速率2kg/h 时,应当配置 VOCs 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当低于 80%; 采用的原辅
36、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量 产品规定的除外。本项目收集的有机废气已配置 VOCs 处理设施,且处理 效率可达到 80%。相符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当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 运行,较生产工艺设备做到“ 先启后停” 。废 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者检修时,对应 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当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 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 行或者不本项目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与生产工 艺设备同步运行,较生产工艺设备做到“先启本项目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与 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较 生产工艺设备做到“先启后 停”。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 故障或者检修时,对应的生 产工艺设备立即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相符
37、8后停”。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相符能及时停 止运行的,应当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者 采取其他替代措施。用。排气筒高度不低于 15 m(因安全考虑或者有 特殊工艺要求的除外) ,具体高度以及与周 围建筑物的相对高度关系应当根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确定。本项目排气筒高度为 15m、18m。相符当执行不同排放控制要求的挥发性有机物废 气合并排气筒排放时,应当在废气混合前进 行监测,并执行相应的排放控制要求;若可 以选择的监控位置只能对混合后的废气进行 监测,则应当执行各排放控制要求中最严格 的规定。本项目排气筒 VOCs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 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1
38、 最 高允许浓度限值。相符企业应当建立台账 ,记录废气收集系统、 VOCs 处理设施的主要运行和维护信息,如运 行时间、废气处理量、操作温度、停留时间、 吸附剂再生/更换周期和更换量、催化剂更换 周期和更换量、吸收液 pH 值等关键运行参 数。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建设单位拟建立台账,记录 废气收集系统、VOCs 处理设 施的主要运行和维护信息。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相符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物料存储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 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 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项目液态 VOCs物料储存于密闭的桶中,固态 VOCs物料常温状态下不会挥发废气,使用密封袋储存
39、,在非使用状态时均加盖或封口,保持密闭。可有效控制 VOCs 废气挥发至空气中。相符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 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 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 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 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 持密闭。VOCs 物料储库、料仓应当满利用 完整的围护结构将污染物质、作业 场所等与周围空间阻隔所形成的 封闭区域或者封闭式建筑物。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液态 VOCs 物料应当采用密闭管 道输送。采用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 液态 VOCs物料时,应当采用密闭 容器、罐车。项目无粉状、粒状 VOCs物 料,液态 VOCs物料储存于
40、密闭的桶中,储存于车间原 料区中,使用时人工将物料 运输至车间,运输过程密封包装。相符粉状、粒状 VOCs 物料应当采用气 力输送设备、管状带式输送机、螺 旋输送机等密闭输送方式,或者采 用密闭的包装袋、容器或者罐车进 行物料转移。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物料投加和卸放无组织排放控制 应当符合下列规定:a)液态VOCs物料应当采用密闭管 道输送方式或者采用高位槽(罐)、 桶泵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无法密 闭投加的,应当在密闭空间内操 作,或者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废气 应当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 统;b)粉状、粒状 VOCs 物料应当采用项目不使用固态VOCs物料, 液态 VOCs
41、物料储存于密闭 的桶中,储存于车间原料区 中,使用时人工将物料运输 至车间,运输过程密封包装。 项目车纽废气经密闭集气罩 收集后引至一套“多级喷淋 系统 ”处理设施 S1 处理后经 18m 高的排气筒 DA001 排 放;喷漆、烘烤、喷枪清洗相符9气力输送方式或者采用密闭固体 投料器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无法 密闭投加的,应当在密闭空间内操 作,或者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废气 应当排至除尘设施、VOCs 废气收 集处理系统;c)VOCs 物料卸(出、放)料过程应当密闭,卸料废气应当排至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当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产生的废
42、气经密闭正压、整体换风收集后引至一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 ”废气处理设施 S2 处理后经 15m 高的排气筒 DA002 排放,项目废气收集效率达到 80%以上,处理效率达到 80%以上。VOCs 质量占比10%的含 VOCs 产品,其使用过程应当采用密闭设 备或者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 当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局部气体收 集措施,废气应当排至 VOCs 废气 收集处理系统。含 VOCs 产品的使 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作业:a)调配(混合、搅拌等);b)涂装(喷涂、浸涂、淋涂、辊涂、 刷涂、涂布等);c)印刷(平板、凸版、凹版、孔版 等);d)粘结(涂胶
43、、热压、复合、贴合 等);e)印染(染色、印花、定型等); f)干燥(烘干、风干、晾干等); g)清洗(浸洗、喷洗、淋洗、冲洗、 擦洗等)。其他要求:a) 企 业 应 当 建 立 台 帐 , 记 录 含 VOCs 原辅材料和含 VOCs产品的 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 去向以及 VOCs含量等信息。台帐 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b)通风生产设备、操作工位、车间 厂房等应当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 卫生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行业 作业规程与标准、工业建筑及洁净 厂房通风设计规范等的要求,采用 合理的通风量。c)载有VOCs物料的设备及其管道 在开停工(车)、检维修和清洗时, 应当在退料阶段将残存物料退净, 并用密闭容器盛装,退料过程废气 应当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 统;清洗及吹扫过程排气应当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单位拟建立台帐,记录含 VOCs 原辅材料和含VOCs 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 含量等信息。台帐保 存期不少于 3 年。相符10因此,本项目可以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44/2367-2022)相关规定。(6)与关于印发广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