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崖门金属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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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书编号:国环评证 乙 字第 2868 号江门市崖门金属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建设单位:江门市崖门新财富环保工业有限公司评价单位:广东德宝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二 一八年11月江门市崖门金属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 录概 述1第1 章 总则81.1 编制依据 81.2 评价目的和原则 151.3 评价区域环境功能区划 161.4 评价标准 271.5 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因子选取 341.6 评价工作等级 361.7 评价范围 451.8 污染控制与环境保护目标 46第2 章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522.1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522.2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542.3 生产

2、工艺及产污环节 932.4 物料平衡分析 1052.5 热平衡分析 1122.6 水平衡分析 1122.7 运营期污染源分析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152.8 总量控制 150第3 章 建设项目区域环境概况1523.1 自然环境概况 1523.2 江门市新会崖门定点电镀基地概况 156第4 章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1744.1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1744.2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1834.3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1934.4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1964.5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202第5 章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2085.1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3、及防治措施 2085.2 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2105.3 施工期环境噪声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213I5.4 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2165.5 施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2185.6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218第6 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206.1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2206.2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 2226.3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966.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2996.5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3026.6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3166.7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319第7 章 环保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3207.1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4、及其可行性分析 3207.2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3247.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3407.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3407.5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3437.6 结论345第8 章 项目建设与选址合理合法性分析3478.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3478.2 与社会经济规划符合性分析 3488.3 与环保生态规划符合性分析 3498.4 选址可行性分析 3568.5 小结364第9 章 环境风险评价3659.1 评价目的 3659.2 评价重点 3659.3 风险评价等级及范围 3659.4 风险识别 3679.5 源项分析 3739.6

5、 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3899.7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3929.8 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3989.9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410II第10 章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41110.1 分析方法 41110.2 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41110.3 环境效益分析 41210.4 环保投资分析 41310.5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结论 414第11 章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41611.1 施工期环境管理制度 41611.2 运营期环境管理制度 41811.3 污染物排放清单及管理要求 42511.4三同时环保设施验收一览表431第12 章 结论43512.1 项目概况 43512.2 工程分析结论 43512

6、.3 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43912.4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43912.5 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结论 44112.6 公众参与采纳情况说明 44212.7 总量控制 44312.9 综合结论 444附表附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III江门市崖门金属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概 述一、项目背景危险废物, 是指在操作、储存、运输、处理和处置不当时会对人体健康或环 境带来重大威胁的废物。其产生主要来源于工业生产, 许多城市的经济发展都伴 随着危险废物产生量的日益增多。一旦危险废物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理和处置而扩 散到环境之中, 长期积累的结果必然会对全球环境产生危害。我国制定的中国 21

7、世纪议程和中国环境保护21 世纪议程都把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理处置 列入了重要工作内容。 2016年3月,国家环保部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进行修 订,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 的发布实施将推动危险废物科学化和精细 化管理, 对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将起到重要作用。随着两 高司法解释的出台, 对于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问题备受关注和重视, 其处理处置要求也不断上升。重金属污泥中含有铜、锌、铬、镍等重金属,而且重金属废水在化学沉淀 处理过程中会加入 NaClO、Na2 S、FeSO4、NaOH、Ca(OH)2 等各种化学药剂, 因 此重金属污泥中不仅含有各类重金属, 还含有其他化学盐

8、、表面活性剂等, 成分十分复杂,属于危险废物。随着近年江门市的经济和工业的快速发展, 大量产生重金属污泥的行业如电 镀、电子、五金、化工、冶炼等众多企业产生更多的重金属废水, 重金属污泥的 数量也正在迅速增加。另外, 江门市新会崖门定点电镀工业基地目前每年产生约 1 万吨重金属污泥, 由于基地目前尚未建有重金属污泥处理处置设施, 大量的重 金属污泥均需委托外地资质单位行远距离跨界转移后处理处置, 为基地造成了较大经济负担,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环境风险隐患。因此,江门市新会崖门定点电镀工业基地亟需建设重金属污泥处理处置项 目, 以解决基地以及江门市境内重金属污泥的处理处置问题。江门市崖门新财富 环

9、保工业有限公司拟在于江门市崖门定点电镀基地内建设江门市崖门金属污泥 资源化利用项目, 采用火法资源化处理金属污泥, 回收铜金属, 解决环境污染问 题的同时创造出新的商业价值, 将给江门市带来较大的环保效益、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二、建设项目特点1江门市崖门金属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江门市崖门金属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拟选址于江门市新会崖门镇登高石工业板块(南区),江门市崖门定点电镀基地内, 厂址所在地中心坐标:北纬:221630.53;东经: 113346.03 。具体地理位置图详见图0- 1(1)、(2)。江门市崖门金属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拟收集及资源化(火法) 处理金属污泥 20

10、万吨/年、收集处理废活性炭 5000 吨/年并作为还原剂加入富氧侧吹炉进行处 理。重金属污泥涉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中危险废物种类包括 HW17 (表面处理废物) 10 万吨/年、HW22(含铜废物) 7 万吨/年、HW46(含镍废物) 2 万吨/年、 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 1 万吨/年,废活性炭为 HW49(其他废物) 。三、环境影响评价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修订, 2016年9月1日起实施) 第三章第十六条的规定,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对建设项目的环 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并规定“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 应当编制环境影 响报告书,

11、 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 类管理名录(2017 年本) (2017 年9 月1 日施行) 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本)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保部令 第 1号),项目属于其中“三十四.环境治理业”中的“100. 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在生产运营中可能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 例 (国令第 682 号)、2012 年 7 月 26 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 35 次会议修订后的广东省建

12、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建设 过程中或者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受江门市崖门新财富环保工业有限公司的委托, 广东德宝环境技术研究有 限公司承担了江门市崖门金属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接受委托后, 环评单位成立了项目组, 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及其周围进行了 实地勘查与调研, 收集了本项目及区域社会环境等相关技术资料, 开展了区域环境现状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等工作, 编制完成了江2江门市崖门金属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门市崖门金属污泥资源化利用项

13、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具体环境影响评价流程见图 0-2。四、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1 、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总产生量为 27636m3/a,即 92.12m3/d。生产废水收集经自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炉渣冷却工序,不外排。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基地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高浓水 废水生化系统进行后续处理,处理达到基地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出水标准后,排入银洲湖水道。2、废气项目烘干废气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 1 条 50 米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富氧侧吹炉废气收集经“SNCR 脱硝+余热锅炉+急冷塔+静

14、电除尘器+密相半干 塔+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湿式洗涤塔 +升温脱白”处理后由 1 条 50 米排气 筒高空达标排放, 烘干废气、富氧侧吹炉废气排放均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 制标准(GB18484-2001)要求。富氧侧吹炉投出料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 理后由 1 条 35 米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辅料料斗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 由 1 条 15 米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富氧侧吹炉投出料粉尘、辅料料斗粉尘均达 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 准。粉料料仓粉尘经配套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无组织排放, 辅料卸车区、辅 料料斗区均设有喷雾抑尘装置减低

15、无组织排放粉尘, 干泥出料粉尘、干泥仓粉尘、 干泥料斗粉尘均由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重金属污泥贮存区、污水处理 设施产生的极少量恶臭由无组织排放, 厂界恶臭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各类生产设备、各类风机、各类泵、冷却塔等,噪声声 级在60100dB(A)之间。项目拟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合理布置,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后, 厂区边界外 1 米处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3江门市崖门金属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16、书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类区标准(即昼间 65dB(A),夜间55dB(A))。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的水 淬渣、脱硫渣交由专业单位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包括重金属污泥废包装袋、烘干 废气除尘粉尘、富氧侧吹炉投出料除尘粉尘、余热锅炉除尘灰尘、富氧侧吹炉废 气除尘灰尘、 脱硫灰、废水处理污泥、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其中烘干废气 除尘粉尘、富氧侧吹炉投出料除尘粉尘、余热锅炉除尘灰尘回用于熔炼工序, 废 水处理污泥回用于烘干工序,富氧侧吹炉废气除尘灰尘、脱硫灰、重金属污泥废 包装袋、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17、。员工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五、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综合本项目的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影 响经济损益分析、污染防治措施以及项目建设与选址的合理合法性等诸方面的分 析评价, 本环评认为: 本项目选址合理, 采取的各种污染防治措施在经济技术上 是可行的, 发生风险事故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通过加强防范措施及配备相应的 应急预案, 可以最大程度的减少风险事故的发生以及风险事故发生时造成的对环 境和人身安全的伤害,公众参与调查中无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4江门市崖门金属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环

18、境影响报告书项目所在地图 0-1(1)项目地理位置图5江门市崖门金属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注: :江门市崖门定点电镀基地范围 :本项目图 0-1(2) 项目地理位置图9江门市崖门金属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图 0-2 环境影响评价流程图7江门市崖门金属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 1 章 总则1.1 编制依据1.1.1 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5)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6)

1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 年 3 月);(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 11 月 7 日修正);(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 7 月 2 日修订);(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 8 月 28 日修订);(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年 3 月 1 日修订);(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14) 中

20、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 年 10 月);(15)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253 号令);(16) 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19985 号);(17)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令第 682号,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1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本) (2017 年 9 月 1日施行) ;(19)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本) 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保部令第 1 号);(20) 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 版);(2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

21、理条例(2011 年 3 月 2 日修订);(22)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版)(2016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23)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8 号,8江门市崖门金属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04年7月1日起施行;(24)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5 号, 1999 年10 月 1 日);(25) 关于印发的通知, 环办201599号,2015年10月23日;(26)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 号;(27)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6号, 2016年4月11日

22、起施行;(28) 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 年本)(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5 年第 17 号);(29)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 2015年6月5日起施行;(30)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部等部门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61 号);(31)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 号);(32)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 环境保护部令第 35 号, 2015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3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 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34) 关于发布配套

23、文件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67号, 2015年10月29日;(35)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名录(2011年)(修正) ;(36) 关于发布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59号, 2013年9月13日;(37)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1号) ;(38) 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07201号, 2007年12月29日;(39)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199江门市崖门金属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号, 2011年2月16日;(40)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

24、7号, 2012年7月3日;(41)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2012年8月8日;(42) 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 2013年11月14日;(43)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 2014年3月25日;(44) 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201434号, 2014年4月3日;(45) 关于印发的通知, 环发2015162 号, 2015 年 12 月 10 日;(46) 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环发2015178 号);(47) 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

25、15163号, 2015年12月11日;(48) 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环发2015178号, 2016年1月4日;(49) 关于印发的通知,环评201695号, 2016年7月15日;(50) 关于印发的通知,环生态2016151号, 2016年10月28日;(51) 60)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 2016年11月24日;(52) 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 ;(5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境保护部令第5号);(54) 国务院关于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

26、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批复(国函2003128号);10江门市崖门金属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55) 关于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处置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1411号);(56)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 (57)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建设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令20078号);(58)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1.1.2 地方法律法规(1) 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 年);(2)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5 年 7 月

27、 1 日实施;(3)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 2012 年 7月);(4)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范(试行)(粤环监20008 号);(5)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通知(粤府办199927 号);(6) 关于印发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粤府函201114 号);(7) 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粤办函2009459 号);(8) 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2010 年修正本, 2010 年 7 月 23 日施行);(9) 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2012143 号);(10) 关于发布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

28、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录(2017 年本)的通知(粤环201745 号);(11)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2 年 7 月 26 日修正);(12) 广东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粤环发201020 号);(13) 关于进一步明确危险废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环200779 号文);(14)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固体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粤环2006114 号);(15) 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10 年 7 月修正本),2010 年 7 月23 日施行;(16) 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 2711江门市崖门金属污泥资源化利用

29、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次常务会议于 2009 年 2 月 27 日通过,自 2009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17) 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粤环201651号, 2016 年 9 月 22 日);(18) 关于贯彻实施的决定(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 2009 年 4 月 10 日);(19) 关于印发广东省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的通知(粤环200842号),2008 年 4 月 28 日);(20) 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粤府2012120 号);(21) 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配套环保政策(粤环20147 号);(22) 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

30、准入负面清单(2018 年本)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2 号);(23)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粤府20146 号);(24)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修订本)(2017-2020 年)的通知(粤环201728 号);(25) 广东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2018 年工作方案的函(粤环函20181331 号);(26) 广 东省人 民政府关于关于加强水污染 防 治工作 的通知(粤府2015131 号);(27) 广东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28)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

31、要(2016 年 1 月 30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通过);(29)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执行国家排放标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知(粤环201283 号, 2012 年 11 月 30 日);(30) 关于印发广东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10-2020 年)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0878 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 2010 年 9 月 29 日);(31) 印发广东省“十三五”节能规划的通知(粤发改资环201776 号,广东 省发展改革委员,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 广东省环保厅, 2017 年 1 月 25 日);(32) 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

32、62020 年);12江门市崖门金属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3) 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粤环201651 号, 2016年 9 月 22 日);(34) 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一体化规划(2009-2020 年);(35)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粤环201427 号);(36)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的通知(粤环201526号, 2015年3月24日);(37)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9号), 2015年7月1日实施);(38)

3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府2016145 号, 2016 年 12 月 30 日);(39) 广东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 2018 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201835 号);(40) 广东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粤环201422 号);(41) 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42) 广东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粤办发201829 号);(43)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环20134 号文);(44)

34、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粤环发20172 号;(45) 关于加强二噁英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23 号);(46) 广东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粤环发20185 号);(47)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环201823 号);(48) 江门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江府201613号);(49) 江门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13江门市崖门金属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50) 关于印发的(51) 通知(江府201617号);(52) 江门市投

35、资准入负面清单(2016年本)(江府201623号);(53) 江门市新会区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54)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江府20165号);(55) 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总体规划修编(2006-2020年);(56) 崖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年-2020年)。1.1.3 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

36、HJ/T2.3-93);(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环境(HJ19-2011);(7)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9)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10)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3-2007);(11) 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12)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13) 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 2042-2014);(14)

37、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 176-2005);(15) 关于发布(HJ/T176-2005)修改方案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2 年第 33 号);(16) 危 险废物集 中 焚烧 处置 设施监 督运 行 管理技 术规 范(试 行)(HJ515-2009);(17) 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0458 号;(18)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令, 公告2017年第43号);(1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20)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38、)及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21)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99号);(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23)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24) 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15-2012);(25) 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2034-2013);(26)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27)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28)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 1995)。1.1.3

39、其他参考依据(1) 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 建设单位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3) 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4) 江门市新会崖门定点电镀工业基地相关环评批复及验收报告等资料;(5) 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等。1.2 评价目的和原则1、评价目的(1)根据国家和省市的产业政策、城市及环境规划的相关要求,论证本项目总体设计的可行性和合理性;(2)通过对该项目的工程内容和工艺路线进行分析,明确污染源和可能产 生的污染因子, 计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掌握项目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对项目 所在地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 确定环境评价的主要保护目标和评价重点;15江门市崖门金属污

40、泥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通过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分析, 查清项目厂址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 得到当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结论; 对建设项目建设期、营运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 响进行评价, 确定项目对当地环境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从而提出避免污染、减少污染的对策措施;(4)根据工程分析和影响预测评价的结果, 对工程方案和环保措施进行可行性论证;(5)通过对项目所用原料的环境毒害性以及生产各环节所产生风险事故的 分析, 评价建设项目所产生的环境风险源项、发生风险事故的可能性以及事故的后果,提出风险防范、应急措施以及日常的管理规范;(6)从环保的角度明确给出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结论。2、评

41、价原则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基础上, 坚持环境影响评价 为环境管理服务; 同时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及其它相关规划, 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环评工作。本次环评遵循以下原则:(1)针对项目的工程特征和所在地区的环境特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和分析,并抓住危害环境的主要因素;(2)严格贯彻国家与地方的有关方针、政策、标准、规范以及规划;(3)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要做到准确和公正,评价结论要明确、可信、有充分的科学依据;(4)为缩短评价周期并保证环评报告质量, 通过实测以取得必须的有关资料外,尽量利用现有的环境监测及环境评价资料。1.3 评价区域环境功能区划1.3.1 地表水环境

42、功能区划本项目周边主要地表水体有东面约 202 米的银洲湖水道、南面约 490 米的甜水河。本项目拟选址于江门市崖门定点电镀基地内。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经自建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炉渣冷却工序,不外排。本项目运营期生 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高浓水废水生化系统进行后续处理, 处理达标后排入银州湖水道。16江门市崖门金属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银州湖水道北起新会西部的河口港区, 南至崖门与虎跳门交汇的黄茅海, 全 长 35.1 公里, 宽 1.52 公里。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 号) 和江门市新会区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 该河段水质功能为类。 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 号),未对甜水河进行功能区 划, 由于甜水河最终汇入银洲湖水道, 甜水河水质功能为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图详见图 1.3- 1(1)、(2)。根据关于江门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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