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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 名称:珠海舒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基因检测实验室项且建设单位(盖章): 珠海舒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年11月中 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珠海舒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基因检测实验室项目项目代码2209-440400-04-01-274751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珠海市横琴新区粵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飞篷路 30 号 4 栋 201 室地理坐标北纬(N22 9 13.560),东经(E113 13 21.860)国民经济行业类别M7340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 98、专
2、业实验室、研发(试验) 基地-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文号(选填)2209-440400-04-01-274751总投资(万元)600环保投资(万元)10.6环保投资占比(%)1.77施工工期3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面积(m2)1122.6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4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三线
3、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与“三线一单”文件相符性分析具体见下表:表 1-1 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表文件类别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符合性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生态 保护 红线根据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府 202071 号),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生态优先保护区、水环 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等优先保护单元, 因此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环境 质量 底线根据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府 202071 号),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省考断 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全面消除劣
4、 V 类水体。大气 环境质量继续领跑先行,PM2.5 年均浓度率先达到世界卫 生组织过渡期二阶段目标值(25 微克/立方米),臭氧污 染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 险得到管控。近岸海域水体质量稳步提升。根据项目所 在地环境现状调查和污染物影响预测,项目实施后与区 域内环境影响较小, 质量可保持现有水平。符合资源 利用 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 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水资 源、土地资源、岸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 下达的总量和强度符合控制目标。项目不属于高耗能、 污染资源型企业,用水来自市政管网,用电来自市政供 电。项目建成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 选
5、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方面采取合可 行的防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 有效的控 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上线。符合环境 准入 负面 清单根据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府 202071 号),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 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建立“1+3+N”三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 “1”为全省总体管 控要求,“3”为“一核一带一区” 区域管控要求,“N”为 1912 个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和 471 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 要求。项目不属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 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
6、禁止准入项目。符合2)与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珠府202138 号)的相符性表 1-2 与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一览表掌控领域管控方案本项目是否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202.59 平方公里, 占全市陆 域国土面积的 11.66%;一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在 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环境空间管 控区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符合5和一般生态空间生态空间面积131.57 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7.57%。全市海域生态保护红 线 3281.06 平方公里。环境质量底线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达到国家和省下达
7、的水质目标要求;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水体比例为 100%;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项考核指标达到省下达的目标要求。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省下达指标。根据环境质量公报和引用监测数据可知,2020 年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中各污染物平均浓度均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 2018 年修改单) 中二级标准限值, 珠海市2020 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较优; 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生活污水 纳入南区水质净化厂处理,不会 增加马骝洲水道的容量负荷。符合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
8、约集约利用, 持续提 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 源、土地资源、岸线资源、 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省下 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 按照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 加快推动实现碳达峰目标。 到 2035 年,生态环境分区管 控体系巩固完善,生态安全 格局稳定, 环境质量实现根 本好转,资源利用效率显著 提升, 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 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 能源结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形成,基本建成美丽珠海,成为知名生态文明城市。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资源。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相关要求; 一般固体废物可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符合生态环
9、境准入清单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建立“1+100”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1”为全市生态环境准入共性清单,“100”为各个环境管控单元的差异性准入清单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满足广东省、珠三角地区和相关陆域的管控要求,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禁止准入类项目。总体满足“1+100”生态环境准入符合本项目位于珠海市横琴新区粵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飞篷路 30 号 4 栋 201室,属横琴新区重点管控单元。不在负面清单内, 符合环境准入清单要求。表 1-3 本项目与横琴新区重点管控单元相符性环境管控单元名 称行政区划
10、管控 单元要素细类相符性分析省市区6单元编码分类ZH44040220016横琴新区重点管控单元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重点 管控 单元生态保护红 线、 一般生态 空间、水环境 城镇生活污 染重点管控 区、大气环境 布局敏感区 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一 般管控区管控维度管控要求区域布局管控1-1.【产业/鼓励引导类】鼓励发展金融、商务会 展、休闲旅游、科技信息等高端服务业。1-2.【生态/禁止类】单元内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关 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 指导意见严格管控, 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原则上禁 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 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 战
11、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 8 类 有限人为活动。1-3.【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 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 的前提下, 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 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畜禽养殖、基础设施 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1-4.【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的人工商品 林, 允许依法进行抚育采伐、择伐和树种更新等经 营活动。1-5.【生态/综合类】广东横琴国家湿地自然公园 (试点)、珠海横琴滨海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 按 照自然保护地相关管理要求进行管控。1-6.【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 区内严格落实国家产品 VOCs 含
12、量限值标准要求,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 禁止新建生产 和使用高 VOCs 含量原辅材料项目。1-7.【大气/鼓励引导类】鼓励在生产和流通消费 环节推广使用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1-8.【其他/禁止类】禁止在单元区域内建设畜禽 养殖场、养殖小区。符合。本项目位于 粵澳合作中医药科 技产业园,土地用 途为工业用地, 行 业类别为医学研究 和试验发展,不属 于用途管制要求产 业,项目在现有厂 房内建设,对周边 生态功能无明显影 响,不造成生态破坏。能源资源利用2-1.【能源/综合类】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 值)能耗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2-2.【水资源/限制类】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
13、控制、 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刚性约 束。符合。本项目生产 耗水量较小。污染物排放管控3-1. 【水/鼓励引导类】新建住宅项目、城中旧村改造、旧工业厂房改造项目要实现管网雨污分流, 着力完善配套污水管网建设。3-2. 【水/限制类】横琴水质净化厂的尾水均应达 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符合。本项目园区 内雨污分流,废水 经园区废水处理站 处理后排入南区水质净化厂处理。 7(GB18918-2002确定的一级 A 类排放标准及广东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 段一级标准。3-3. 【水/鼓励引导类】鼓励在城镇水质净化厂下 游采取湿地净化工程等措施,
14、 进一步削减污染物入 海量。环境风险防控4-1.【水/综合类】南区水质净化厂(二期)应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排入马骝洲水道。符合。本项目废水 经市政管网,排至 南区水质净化厂。2、选址规划相符性分析项目选址于珠海市横琴新区粵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飞篷路 30 号 4 栋 201 室内,利用现有构筑物进行建设。项目位于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内,该产业 园是由横琴出地、澳门出资, 粤澳双方共同投资、经营、共同打造的国际中医药产 业基地。本项目己经与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签订了租赁合同,根据提供的建 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珠横新规(地规)(2017)56 号)本项目所在地块功能用途为高新
15、技术产业用地。本项目属于 M7340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是属于高技术产业(服 务业)分类(2018)(国统字201853 号)规定的高新技术产业中的“研发与设计服务大类”。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选址在横琴新区的高新技术片区;重点发展以研 发、试制为主的中医药产业, 长远目标为打造以健康精品开发为导向的,集中医医 疗、养生保健、科技转化、会展物流于一体,功能相对完善的国际中医药科技产业 基地。规划功能分区主要有: 研发办公用地、孵化中心用地、健康产业交流平台用 地、行政办公用地、仓储物流用地、配套设施用地、中医药养生园用地、健康养生 示范基地用地、绿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等。 1)、研发办
16、公用地 研发用地占地 面积约 9.5 公顷(19.1%),用于中医药相关产业的研发办公建设,可开发建筑面积 约 25.85 平方米。 2)、孵化中心用地 孵化中心用地占地面积约 2.6 公顷(5.2%), 用于中医药保健养生品等相关产业的初期创业服务。可开发建筑面积约 4.95 万平 方米。 3)、健康产业交流平台用地 位于产业园内圈层的健康产业交流平台占地面 积约 5.1 公顷(10.3%),主要功能包含中医药文化展示、会展、交易、技术交流与 培训、会议中心。可开发建筑面积约 13.64 万平方米。 4)、行政办公用地 行政办 公用地占地面积约 3.6 公顷(7.2%),包括国际标准认证中心
17、及总部大楼。允许约 19.85 万平米的建筑面积用于行政管理功能,可开发建筑面积约 11.30 万平方米。 5)、仓储物流用地 位于产业园西北角的仓储物流混合用地占地面积约 2.8 公顷 (5.7%)。可开发建筑面积约 3.76 万平方米。 6)、配套设施用地 在中央绿地附近提供一个独立的地块以开发园区配套设施及服务式公寓,低层的园区配套设施包括8休闲交流、便利店、餐饮、银行等功能。高层的服务式公寓主要服务园区内的研发 工作人员。地块面积约 1.7 公顷(3.5%),可开发约 2.20 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其 中商业配套和餐饮规模、面积 10000m2 。 7)、中医药养生园用地 位于产业园东
18、北 角的养生用地占地面积约 3.5 公顷(7.1%),用于中医药养生园的开发, 可开发建 筑面积约 10.12 万平方米。 8)、健康养生示范基地用地 养生示范基地及北部的药 膳街占地面积约 7.3 公顷(14.6%),主要功能为提供中医药保健品及服务。可开发 建筑面积约 17.99 万平方米。 9)、绿地 园区的公共绿地占地 10.2 公顷(20.4%)。 包括:规划水系、保防护绿地(绿色隔离带、沿道路边界设置)、规划休闲绿地,位于园区内部。 10)、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园区的交通环路占地 3.5 公顷(7.1%)。本项目图 1-1 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功能分区规划本项目位于研发办公用地
19、范围内,符合分区规划要求。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有关要求。项目所在地不涉及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等特殊环境功能区, 选址适当。93、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行业类别为 M7340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 98、 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其他,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 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建设项目;根据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 本项目不属于准入负面清单产业项目;根据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 年本),本项目属优先发展类。4、相关环保规划相符性分析(1)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源头控制和重点行业深度
20、治理。开展原油、 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涉 VOCs 物质储罐排查,深化重点行业 VOCs 排放基数调查, 系统掌握工业源 VOCs 产生、处理、排放及分布情况, 分类建立台账, 实施 VOCs 精细化管理。在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建立完善源头、过程 和末端的 VOCs 全过程控制体系。大力推进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严格 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 VOCs 含量限值质量标准,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 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严格实施 VOCs 排放企业分级管控, 全面推 进涉 VOCs 排放企业深度治理。开展中小型企业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
21、 况的评估, 强化对企业涉 VOCs 生产车间/工序废气的收集管理,推动企业开展治 理设施升级改造。推进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建设一批集中喷涂中 心(共性工厂)、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实现 VOCs 集中高效处理。开展无组织排 放源排查,加强含 VOCs 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深入推进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本项目属于 M7340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不属于其规定的禁止建设的项目类 型, 项目使用少量的 VOC 物质,为专用物料无法替代。实验过程通过生物安全柜、 通风橱或万向集气罩收集,无组织散逸少。本项目实验在项目实验过程中产生实验 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
22、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 引至 25m 高空排放。因此,本项目符合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202110 号)的相关要求。(2)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相符性分析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定义, VOCs 物 料是指 VOCs 质量占比大于等于 10%的物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本项目原料 在常温储存、转移、运输中不挥发有机废气,因此不对 VOCs 物料储存、转移和输 送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进行分析,本评价主要针对工艺过程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以及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进行分析。10本项目为实
23、验室项目,实验室均为洁净区,洁净实验室密闭, 废气集中排放。 含有机物废气经收集后,再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可满足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 废气收集系统及排放控制要求。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运营期间建立台账,记录含 VOCs 原辅材料的名称、使用 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以及 VOCs 含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企 业运营期间应建立台账,记录废气收集系统、VOCs 处理设施的主要运行和维护信 息, 如运行时间、废气处理量、活性炭更换周期和更换量等关键运行参数,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综上所述,本项目采取的控制措施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4、37822-2019)的相关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3)与广东省 2021 年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粤办函【2021】58号)相符性分析方案要求:“9.全面深化涉 VOCs 排放企业深度治理。研究将挥发性有机物 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要求作为强制性标准实施。制定 省涉 VOCs 重点行业治理指引,督促指导涉 VOCs 重点企业对照治理指引编制 VOCs 深度治理手册并开展治理,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要完成治理任务量的 10%。 督促企业开展含 VOCs 物料(包括含 VOCs 原辅材料、含 VOCs 产品、含 VOCs 废 料以及有机聚合
25、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投备与管线组件漏、散开液面逸散 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排查。指导企业使用适宜高效的治理技术,涉 VOCs 重点行业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不推荐使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等 低效治理设施,已建项目逐步淘汰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治理设施。指导采 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治理技术的企业, 明确活性炭装戴量和更换频次,记录更换时 间和使用量。推行活性炭厂内脱附和专用移动车上门脱附,指导企业做好废活性炭 的密封贮存和转移,引导建设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溶剂回收中心, 推动家具、干 洗、汽车配件生产等典型行业建设共性工厂。推进汽车维修业建设共享喷涂车间,实施喷漆废气处理,使
26、用水性、高固体份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引至楼顶排放,可达 标排放,活性炭每季度更换一次,本项目不涉及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等低效治理设施。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六)深入推进地下水污染治理。加快完善“双源” (即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和重点污染源)清单,持续开展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和涉重金属、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及集聚区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11况调查评估。各地要针对“十四五”地下水国考点位水质现状,谋划分类实施水质 巩固提升行动,探索实施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和地下水污染源分类监管;结合省建 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公布,
27、及时公布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并开 展修复工作。持续推进加油站、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等可能造成 地下水污染的场地防渗改造和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封井回填。按期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项目, 做好试点工作总结和经验推广。”本项目位于楼层 2 层,在运营期以及服务期满后均无地下水污染途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二)加强工业污染风险防控。严格执行重金属 污染物排放标准,持续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补充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重 点排查区域,更新污染源整治清单,督促责任主体制定并落实整治方案。加强工业 废物处理处置,各地级以上市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的现场检查,重点检 查防扬散、
28、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发现问题要督促责任主体立即整改。”本项目位于楼层 2 层,在运营期以及服务期满后均无土壤污染途径。因此,本项目符合广东省 2021 年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粤办函【2021】58 号) 文件要求。(4)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粤府(2018)128 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府(2018)128 号)要求,“推广应用低 VOCs 原辅材料。出台低挥 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限值,规范产品生产及销售环节。在涂料、胶粘剂、油墨等 行业实施原料替代工程。重点推广使用低 VOCs
29、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和产品 到 2020 年,印刷、家具制造、工业涂装重点工业企业的低毒、低(无)VOCs 含量、 高固份原辅材料使用比例大幅提升。”本项目属于 M7340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不 属于其规定的重点行业, 项目使用的 TVOC 物料无法替代,且经生物安全柜、通 风橱或万向集气罩收集,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因此, 本项目符合广东省人民政 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 年) 的通知 ( 粵府(2018)128 号)的相关要求。(5)与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珠府(2022)10 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
30、建设“十四五”规划要求:“加强区12域项目布局准入管理,禁止新建专业电镀、化学制浆、纺织印染、制革、冶炼、发 酵等重污染项目”“实施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产品原辅材料替代, 严格执行 国家产品 VOCs 含量限值和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原则上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原辅材料项目。实施涉 VOCs 排放企业深度治理, 落实建设项目 VOCs 削减替代制度,重点推进炼油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印刷、制鞋、电子制造等重 点行业 VOCs 减排。加强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指导域项目布局准入管理,禁止 新建专业电镀、化学制浆、企业使用适宜高效治理技术,逐步淘汰光氧化、光催化、 低温等
31、离子治理设施。实施涉 VOCs 排放企业分级和清单化管控,建立并动态更新涉 VOCs 排放企业分级管理台账。”本项目属于 M7340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不属于其规定的禁止建设的项目类 型,项目使用的 VOC 物料无法替代,且在生物安全柜、通风橱和万向抽气罩中使用, 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且本项目废气生物安全柜、通风橱和万向集气罩有效收集后, 经“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引至 25m 高空排放,减少了废气排放量。 因此, 本项目符合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珠府(2022)10 号)的相关要求。(6)与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
32、求:“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 服务活动,应当优先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材料和低排放环保工艺,在确保 安全条件下,按照规定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安装、使用满足防爆、防静电 要求的治理效率高的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或者不适宜密闭的,应当采取有效措 施减少废气排放”。本项目属于 M7340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项目使用的 VOC 物 料无法替代,且本项目废气生物安全柜、通风橱和万向集气罩有效收集后,经“活 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引至 25m 高空排放, 减少了废气排放量。因此,本项目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要求。(7)与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的相符性
33、分析根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 “收集的废气中 NMHC 初始排放速 率3 kg/h 时,应当配置 VOCs 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当低于 80%。对于重点 地区,收集的废气中 NMHC 初始排放速率2 kg/h 时,应当配置 VOCs 处理设施, 处理效率不应当低于 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量产品规定 的除外。”“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当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较生产工艺设备做到 “先启后停”。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者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当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者不能及时13停止运行的,应当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
34、者采取其他替代措施。”“企业应当建立 台账, 记录废气收集系统、VOCs 处理设施的主要运行和维护信息,如运行时间、 废气处理量、操作温度、停留时间、吸附剂再生/更换周期和更换量、催化剂更换 周期和更换量、吸收液 pH 值等关键运行参数。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VOCs 物料应当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储罐、储库、料仓中。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应当 存放于室内, 或者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或者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当加盖、封口,保持密闭。”本项目位于珠海,属重点地区,废气中 NMHC 初始排放速率约为 0.3 kg/h,远 小于 2 kg/
35、h,因此项目配套有组织收集系统, 但不对处理效率进行管控。废气处理 系统与实验室通风系统互锁, 保证废气处理设施与生产同步。VOCs 物质在容器内密封存储并储存于药品间。VOCs 物质及处理设施建立台账,按管理要求进行管理。14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 设 内 容2.1 项目概况珠海舒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生物医疗技术研究,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业 务的公司, 成立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坐落在珠海市横琴新区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 园。企业主要进行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生物 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 人体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企业租用
36、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4 栋第 2 层作为实验及技术开发实验室。本项目职工 50 人, 全年工作天数 300 天, 每天班次为 1 班,每班工作 8 小时。本项目建设的实验室,开展细胞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主要业务为细胞培养, 细胞冻存,不从事任何诊疗作业,不涉及生物实验, 不涉及转基因检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 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和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 定,需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 年 版),本项目属于“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
37、展 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 基地-其他”类 别,本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项目建设融资需求,本项目需加快推进项目审批进程。根据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实施 告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建设项目目录(第二版),本项目符合“四十五、 研究和试验发展 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其他”,因此采用告知承诺, 加快项目的推进和实施。1、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珠海市横琴新区粵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飞篷路 30 号 4 栋 201 室,粤澳 中医药科技产业园为医药产业基地项目, 目前已配套完整的洁净实验
38、室,实验室建筑面积 1122.60m2。建筑及设备平面详见附图。本项目周边均为园区内规划的构筑物,主要用于研发 孵化、实验室、新药研发等用途。项目北侧为 IN2 栋,南侧为 AC2 栋,东侧为 AC1 栋,西南侧为 AC3 栋,西北侧为 AC5 栋。本项目在四至图如下。企业所在地详见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548TC5XW。本项目总投资 600 万元, 环保投资 10.6 万元。15东北侧:IN2 栋西北侧:AC5 栋南侧:AC2 栋西南侧:AC3 栋165F 珠海横琴宝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4F 珠海横乐医学科技有限公司3F 珠海明象医用科技有限
39、公司2F 本项目1F 德默特生物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东侧:AC1 栋AC4 栋企业图 2-1 项目四至图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详见下表。表 2-1 本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项目名称内容与规模备注主体工程实验室研发实验室 97.36m2项目位于粤澳中医 药科技产业园 AC4 栋 2 层, 总面积1122.60 m2 ,其中实 验室面积 587m2,,办 公面积 249m2,公共 区域 286.6 m2。细胞培养室 46.3m2基因编辑文库室 97.83m2测序分析室 14.39 m2DNA 冻干间 17.15m2DNA 磁珠间 31.19 m2细胞前处理 37.7m2辅
40、助工程办公设施空调、通风、空气净化等设施公用工程供电由市政电网供应依托园区电房供电供水由市政管网供应依托园区自来水管 网消防纳入现有消防系统依托园区消防系统排水生活污水经园区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 南区水质净化厂处理后, 汇入马骝洲水 道。依托园区废水处理 系统储运工程原辅材料仓配套原辅料储存室 20m2样品间样品接收与储存 10m2固废仓配套污物间 6m2危废仓配套污物间 6m2环保工程固废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噪声处理采用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废气处理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风险防范园区雨污分流, 雨水口设应急阀门, 进行 事故废水拦截依托园区拟依托设施可行性分析如下:本项目租用粤澳中医药科技产业
41、园现有厂房, 园区供电、供水、消防及排水设施完备,17满足项目建设要求。园区已完成环保设施配套,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履行情况如下。表 2-2 粤澳中医药科技产业园环保履行情况表 序号环评情况验收情况排污许可1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珠横新建环【2015】11 号,2015 年 7 月 8 日2019 年2 月20 日完成自主验收排污许可证编号:914404005863329254001Q应急预案备案编号:440402-2021-0007-L,排水许可证编号:珠横新建水排字【2017】第 12 号。2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 RD8、RD9 地块科研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42、评价报告 表,珠横新建环【2015】12 号, 2015年 7 月 29 日2020 年 11月 27 日完成自主验收3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动力中心 和中药提取大楼及其附属设施和污水处 理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珠横 新建环【2018】9 号,2018 年 9 月 28 日2021 年4 月22 日完成自主验收项目配套固废及危废仓库通过合理周转,可满足固废暂储的需求。原辅材料仓满足项目生产周转需要。3、主要设备清单本项目主要设备清单如下:表 2-2 本项目主要设备清单序 号设备名称设备型号数量备注1搅拌器DF-101S4研发实验室 1 台、细胞培 养室 1 台、基因编辑文库室 2 台2
43、旋转蒸发器RE-5011研发实验室3超声波清洗机BK-360J1DNA 纯化磁珠分装、清洗 间4数显恒温电热套KDM-A2细胞前处理5干燥箱DZF-60502细胞前处理6马弗炉SX2-4-10G1细胞前处理7通风橱FH1200(A)2细胞培养室 1 台、基因编辑文库室 1 台8天平BSA224S-CW2研发实验室9荧光定量 PCR 检测系统FQD-96A1基因编辑文库室 10数显恒温水浴锅DK-8D-42研发实验室 11可调式混匀仪MX-S2基因编辑文库室 12分光光度计Pono-5502基因编辑文库室 13振荡恒温金属浴MB-1021研发实验室 14chemiScope 化学成像620003-9Q1基因编辑文库室 15微波炉M1-L213B 白色1研发实验室 16Tanon 电泳电源A-18C099-3E261基因编辑文库室 17冷藏冷冻箱YC-725L4研发实验室 18层析柜CX-10001基因编辑文库室1819精密酸度计PHS-25C1研发实验室20冰箱BCD-456WMSD3细胞培养室21(-80 C)低温保存箱DW-86L6261细胞培养室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