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宣县会军养殖场生猪养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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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宣县会军养殖场生猪养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编制时间:二二二年十二月武宣县会军养殖场生猪养殖扩建项目概 述一、项目由来为响应国家号召、满足市场需求,武宣县会军养殖场拟在武宣县金鸡乡赖山 村建设“武宣县会军养殖场生猪养殖扩建项目 ”。武宣县会军养殖场曾用名“武 宣县金鸡乡会军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 ”进行相关审批文件申请,现建设单位使用名称为“武宣县会军养殖场 ”已作统一。武宣县会军殖场现有工程于 2020 年 1 月开工建设,2020 年 10 月施工完毕, 并于 2020 年 12 月正式投入生产。武宣县会军养殖场现有工程已于 2022 年 8 月 1 日补充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

2、(备案号:202245132300000070),详情见 附件 15 。项目现有工程生产规模为年存栏 2200 头育肥猪,年出栏 4400 头育肥 猪,共 2 栋猪舍。扩建项目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取得武宣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项目的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110-451323-04-01-842410(详见附件 2)。扩建 项目生产规模为新增年存栏量 14000 头育肥猪,新增年出栏量 28000 头育肥猪, 新建 4 栋猪舍。扩建完成后,项目共有 6 栋猪舍,总体生产规模为年存栏 16200头育肥猪,年出栏 32400 头育肥猪。目前,该项目扩建猪舍已经建成,环保工程(集污池、

3、黑膜沼气池、初期雨 水池、无害化湿化机等)全部建好,场区内的雨污管网已建成,项目产生的沼液用槽车拉至消纳区施肥。扩建项目已全部建成,预计 2022 年 12 月投入生产。本项目现有工程项目运营至今未收到环保投诉及处罚问题,扩建工程主体工程猪舍以及配套环保工程已全部建设完毕,未投入运营,暂无环境影响问题。二、项目特点1 、项目的建设特点: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中的 A0313 猪的饲养,属于扩建项目。建设点位已在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 管平台进行项目投资备案,并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取得武宣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项目的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110-

4、451323-04-01-842410 ,详见附件 2。2 、项目的影响特点:(1)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的废水包括猪舍清洗废水、猪尿、猪粪 带入压滤废液、生活污水和食堂污水。项目废水均先进行固液分离处理,随后进入黑膜沼气池处理,经处理达标后的废水利用槽车运输到施肥消纳区进行施肥。I武宣县会军养殖场生猪养殖扩建项目该废水用于项目沼液消纳区的桉树、甘蔗林施肥,不排入地表水体。(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的废气包括:育肥猪舍恶臭、固粪暂存 区臭、污水处理区恶臭、无害化处理间废气、食堂油烟、柴油发电机废气、沼气燃烧废气。育肥猪舍恶臭主要通过采用饲料喂养控制、合理设计猪舍、绿化带净化和使 用生

5、物除臭剂等措施来降低臭气排放强度;堆肥间恶臭通过加强通风,同时定期 喷洒除臭剂的方式进行处理;污水处理区恶臭通过“喷洒环保型生物除臭剂+绿 化带净化 ”的方式进行处理;无害化处理间废气经冷凝除臭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油烟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区域电网供电中断时,柴油发电机运行产生的废气由发电房自带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项目产生的沼气属清洁能源,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需进行脱硫处理后再利用,项目产生的沼气主要用作厨房烹饪燃料,剩余沼气通过沼气火炬燃烧放空。经采取相关处理措施后,项目运营期排放的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3)固体废物:猪粪、粪渣

6、和沼渣、饲料残渣经固液分离后运至堆肥间内 堆肥后作为有机肥基料外售;病死猪经无害化湿化机处理,处理产生的病死猪残 渣送至堆肥间堆肥处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油水分离产生的油脂作为工业油回收 外售处理;医疗废弃物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卖; 废脱硫剂交由厂家统一回收再生利用;废活性炭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由有危险废 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集中收集后运至金鸡乡生活垃圾处理点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4)噪声: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的噪声包括猪叫、运输车辆噪声、风机运 行噪声、发电机噪声及泵类运行噪声。建设单位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

7、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等措施来降低项目噪声的影响。(5)风险防范:项目运营期可能存在的风险有沼气泄漏、废水泄漏、消毒 剂泄漏、危险废物贮存泄漏、岩溶塌陷及火灾的等风险,通过做好对应风险防范措施及风险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等来降低风险的影响。3 、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特点:项目位于武宣县金鸡乡赖山村,项目选址涉及 旱地、其他林地以及乔木林地,不涉及一般林业用地、公益林、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敏感点为场址北面 945m 处的大仁村。II武宣县会军养殖场生猪养殖扩建项目经调查,项目选址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等敏感保护目标。三、

8、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的有关规定,武宣县会军养殖场生猪养殖扩建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版)中的“二、畜牧业-牲畜饲养-年出栏生猪 5000 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 ”类别,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受武宣县会军养殖场委托,柳州市鸿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价单位) 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见附件 1)。接受委托后,柳州市鸿瑞科技有 限公司专门成立了评价小组对评价区域进行了详细的现场勘察,收集整

9、理了与本 项目有关的环境现状资料,研究了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资料。根据现场调查、收 集到的有关文件、资料,开展了初步的工程分析,确定了各环境要素的评价工作等级,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获得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数据。评价小组依据现状数据和有关资料,结合项目特点,经过深入的调查、分析 和预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规范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武宣县会军养殖场生猪养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图 1。III武宣县会军养殖场生猪养殖扩建项目图 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四、相关情况分析判定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畜禽养殖业,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10、鼓 励类第一项“农林业 ”第 4 条“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 ”项目,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该项目已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取得武宣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项目的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110-451323-04-01-842410,详见附件 2。综上,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2 、项目与国家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国家相关政策相符性分析见表 1。IV武宣县会军养殖场生猪养殖扩建项目表1 项目选址与国家政策名称规定项目用地与规定关系相 符 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 行业标准无公害畜禽肉产地环境要 求(GB/T18407)畜禽养殖地必须选择在生态环 境良好、无或不直接受工

11、业“三 废 ”及农业、城镇生活、医疗 废弃物污染的生产区域。选址 应参照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避开水源防护区、风景名胜区、 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地区,符合环境保护、兽医防疫要求,场区布局合理,生产区和生活区严格分开。项目位于农村,生态环境良 好;项目不在水源防护区、风 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项目 总平面布置合理,场区布局符合要求。相 符关于做好畜禽规模 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环办环评201831号选址应避开当地划定的禁止养 殖区域,并与区域主体功能区 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土地利 用规划、城乡规划、畜牧业发 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 划等规划相协调。鼓励采取干 清粪方式。场区应采

12、取雨污分 离措施,防止雨水进入粪污收 集系统。采取粪污全量收集还 田利用、污水肥料化利用、粪 便垫料回用、异位发酵床、粪 污专业化能源利用等模式处理 利用畜禽粪污,促进畜禽规模 养殖项目“种养结合 ”绿色发展。项目不在当地禁养区,与区域 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 划、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 殖污染防治规划等规划相协 调;项目粪污采取干清粪以及 黑膜沼气池处理方式进行处理。相 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 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划定为禁养

13、区与项目厂址最近的饮用水源 地为项目东南面1620m处滚 水坝饮用水水源地(现用)二 级保护区,项目不在饮用水水 源地保护区范围内。与本项目 距离最近的敏感点为场址北 面945m处的大仁村,项目距 离金鸡乡政府驻地约6.33km, 不在金鸡乡建成区范围内,不 涉及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 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相 符2019.9.6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召开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视频会围绕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 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 见国办发201944号的通 知内容,重申了要进一步严格 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 理,有力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绿色发展。相 符由表

14、 1 可知,本项目符合国家政策要求。3 、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1)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 号),“严禁新增占用永久V武宣县会军养殖场生猪养殖扩建项目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严格控 制新增农村道路、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 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 ”。根据 武宣县金鸡乡生态环境规划(2019-2025),本项目用地属于农林产品提供 功能区,项目范围内不涉及基本农田,符合当地土地

15、利用规划。项目已取得来宾 市武宣县金鸡乡人民政府关于项目设施农用地的批复(详见附件 4),项目建设 后用地类型为设施农用地。根据武宣县森林资源服务中心答复函(附件 8)所示, 项目选址涉及旱地、其他林地以及乔木林地,不涉及一般林业用地、公益林、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符合林地利用规划。(2)与广西 16 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武宣县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 16 个国家重 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桂发改规划2016944 号)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 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通

16、知(桂发改规划20171652 号)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内,符合要求。(3)与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第六章第三节:推进重点领域水污染物减排,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加强养殖分区管控,推动畜禽养殖业生态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加强规模化 养殖污染治理,支持规模养殖场和第三方建设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基本实现规模 化养殖场收集处理设施全覆盖。深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种养结合,促进 农村种养循环产业发展。推进散养密集区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和利用,加强宣传,提高散养户环保意识。规范限量使用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兽用抗菌药物。本项目为规模化养殖场,采用机械刮粪清粪方式,猪粪经堆肥后作为有机

17、肥 外售;养殖废水采用“ 固液分离机+黑膜沼气池+沼液贮存池 ”处理后用作周边 林地施肥,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种养结合,促进项目所在地周边农村种养循环产业发展。因此,项目符合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要求。(4)与来宾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来宾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 强养殖分区管控,推动畜禽鱼养殖业生态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加强规模化养殖污染治理,支持规模养殖场和第三方建设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实现规模化养VI武宣县会军养殖场生猪养殖扩建项目殖场收集处理设施基本全覆盖。推进散养密集区畜禽粪便污水综合治理和利用, 推广健康生态养殖技

18、术和模式。规范限量使用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兽用、渔用 抗菌药物。实施种养结合,深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到 2025 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90% 。本项目为规模化生猪养殖项目,项目实现了粪污的收集处理基本全覆盖,做 到规范限量使用饲料添加剂,项目产生的粪污全部还田利用,实现了粪污资源化利用,因此,项目符合来宾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要求。(5)与来宾市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符性分析规划要求:推进畜禽养殖和粪污资源化利用高质量发展。各县市区编制实施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推动种养结合和粪污综合利用,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 定与管理。严格落

19、实畜禽养殖禁养区各项规定。对现有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要进行 现代生态养殖场认证全覆盖,并加强对畜禽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的指导服务工 作,将生态养殖模式广泛应用于畜禽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逐步淘汰落后的养殖 工艺和养殖模式,实现畜禽养殖粪污“零排放”或达标排放,助推养殖业转型升级。 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自主开展出水监测。加强规模以下养殖 户畜禽污染防治,在养殖大县散养密集区推广“截污建池、收运还田”等畜禽粪污 治理模式,加快建设粪污集中处理中心,统筹建立农村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 网络体系和市场化运营机制。到 2025 年,所有规模养殖场粪 污处理设施装备全配套,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

20、到 80%以上。本项目采用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的生态养殖建设模式,从源头上减少养殖 过程污染物的产生,建设生态种养结合模式,配套污水处理设施、无害化处理设 施、堆肥设施,实现废水、粪便资源化利用,消除对周围环境的威胁;项目的粪 污全部综合利用。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来宾市土壤和农村生态环境“十四五”保护规划要求。4 、项目与“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 2016150 号)的要求,建设项目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 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以下简称“三线一单 ”)约束。本项目与“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如下:

21、VII武宣县会军养殖场生猪养殖扩建项目来宾市人民政府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下发文件来宾市人民政府(来政发202114 号),提出建立 以“三线一单 ”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根据文件,全市共划定环境管 控单元 69 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 类管控;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 防控和资源开发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生态环境准入、限制和禁止的要求,建立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1)生态红线根据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来 政发20211

22、4 号),全市共划分 69 个环境管控单元,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 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个类别。其中,优先保护单元 37 个,主要包括生 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 生态功能区域;重点管控单元 26 个,主要包括工业园区、县级以上城镇中心城 区及规划区、矿产开采区、港区等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区域,以及 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 6 个,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衔接乡镇边界形成管控单元。项目位于武宣县金鸡乡赖山村,所属区域为武宣县共划分 12 个环境管控单 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 5 个,重点管控单元 6 个,一

23、般管控单元 1 个,来宾市武 宣县环境管理单元名录详见表 2。项目位于武宣县其他重点管控单元,详见附图7。表 2 来宾市武宣县环境管理单元名录行政区域单元总 数环境管控单元分类环境管控单元名称备注武宣县12 个优先保护单元广西来宾武宣自治区级地质公园生 态保护红线/架桥岭-大瑶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 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柳江-黔江流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 红线/武宣县县城黔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般生态空间/武宣县其他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武宣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三江口新区重点管控单元/武宣县城镇空间重点管控单元/武宣白云岩矿区重点管控单元/VIII武宣盘龙铅锌矿区重点管控单元/武宣县其他重点管

24、控单元项目所在环境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武宣县一般管控单元/(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现场调查,评价区域以甘蔗、桉树、农田等经济作物及当地常见的灌木 草丛为主,生长繁茂,且覆盖密度较大,生态现状良好,项目实际建设中永久占 地面积较少,土地期满后自行复垦恢复原状,基本不对区域环境现状进行改变, 对区域植被数量造成的损失不大。项目所在区域为大气达标区,根据现状监测, 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等均能满足相应的环 境质量标准。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处置均能达到国家环保的要求,环境风险水 平在可控制范围内,项目建成后能保持区域环境现状,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

25、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运行过程中能源消耗主要为一定量的电能和新鲜水,并占用一定土地 资源。项目地处农村地区,电能、用水和土地等资源的消耗量相对区域利用总量 较少。项目采用绿色环保能源,减少煤、石油、天然气等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为生猪养殖项目,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项目不 属于禁止准入类,该清单中的许可准入类第 14 条规定:“未获得许可或检疫, 不得从事动物饲养、屠宰和经营 ”。根据广西“ 四类场所 ”动物防疫条件选址 风险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论:经专家组按照广西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动物 防疫条件审查选址风险评估表

26、开展评估,第 1 项(关键项)和第 2 项(关键项) 符合(附件 12)。专家组认为,该场所建设选址符合风险评估条件。可满足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中的许可准入类要求。项目位于武宣县金鸡乡赖山村,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的通知(桂发改规划2016944 号)和广 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的通知(桂发改规划20171652 号),来宾市武宣县未IX武宣县会军养殖场生猪养殖扩建项目划入该两个批次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城市。项目属于武宣县其他重点管控单元,根据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 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来政发2

27、02114 号)及来宾市环境管控 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试行)的通知(来政发202127 号)项目与来宾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 3 项目与来宾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环境管控 单元编码 及名称管控单 元类别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本项目ZH45132320006 武宣县其他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 控单元空 间 布 局 约 束1 规划产业园区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审批。 新建企业原则上均应建在产业园区。本项目不在产业园区内。2居住用地周边严控布局环境风险突出(高 污染)的建设项目。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 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新建、改 建、扩建可

28、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禁 止在人口聚居区域内新(改、扩)建涉重金 属企业。本项目位于农 村地区,周围无 居住用地等。3 临近生态保护红线的工业企业,应采取 有效措施,避免产生不利影响。本项目远离生 态红线。4.新建港口码头应避让且尽量远离生态保护 红线、法定保护区等环境保护目标,降低规 划实施对敏感目标的影响。本项目为生猪 养殖项目,不涉 及港口码头建设。污 染 物 排 放 管 控 1 规划产业园区建设应同步完善污水处理 设施及管网建设。园区及园区企业主要污染 物排放应控制在区域环境承载能力范围内, 确保环境质量达标。本项目不在产业园区内。2 矿产资源勘查以及采选过程中排土场、 露天采场、

29、尾矿库、矿区专用道路、矿山工 业场地、沉陷区、矸石场、矿山污染场地等 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须满足矿 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 行)(HJ651-2013)要求。落实边开采、 边保护、边复垦的要求,使新建、在建矿山 损毁土地得到全面复垦。本项目为生猪 养殖项目,不涉 及资源开采。3 工业企业应当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要求, 采取有效措施,强化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精 细化管理、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以及高效治 污设施建设。本项目大气污染均得到有效控制。4 完善港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 建设,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回用或达标排放。本项目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周边农用地,无废水外排。X5 强化码

30、头作业区堆场扬尘控制。本项目为生猪 养殖项目,不涉 及港口码头作业。环 境 风 险 防 控 1 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并备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配备 应急物资,加强环境应急队伍建设,定期开 展演练。完善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已评估环境风险,为低风险等级。2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有 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 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 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 漏、流失、扬散。本项目为生猪养殖项目,不是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3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应当采用新技术、 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坚决淘汰不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工

31、艺装备,执行 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依法 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减少重点重金属 污染物排放。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重点行业。4 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尾矿库 管理,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建立风险管控制 度,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风险管控与治 理修复。危库、险库、病库以及其他需要重 点监管的尾矿库的运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 规定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监测和定 期评估,并建立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本项目为生猪 养殖项目,不涉 及尾矿库运营、管理。综上所述,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符合所在区域现行生态环境 约束性要求;项目所在区域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项目所需资源条件有保障, 满

32、足资源利用上线要求;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 放,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对环境影响不大;不属于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内的产业,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符合行业准入。综上,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 ”相关要求。XI武宣县会军养殖场生猪养殖扩建项目5 、项目与技术规范相符性分析项目与技术规范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4。表 4 项目与畜禽养殖规范要求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号规范条例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一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1选址要求:(1)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

33、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 中地区;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2)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选址应避开(1)规定的禁建区域,在禁建区域 附近建设的,应设在(1)规定的禁建区域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场界与 禁建区域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 500m。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敏感点为场址北面945m 处的大仁村,本项目不在 HJ/T81-2001 规定的禁止建设区域,项目场界与禁建区域 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小于 500m ,项目选址符 合规范要求。符合要求2场区布局与清粪工艺:(1)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应实现生产区

34、、生活管理区的隔离,粪便污水处 理设施和畜禽尸体焚烧炉应设在养殖场的生产区、生活管理区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 向或侧风向处。(2)养殖场的排水系统应实行雨水和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分离,在场区内外设置的污水 收集输送系统,不得采取明沟布设。(3)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应采取干清粪工艺,采取有效措施将粪及时、单 独清出,不可与尿、污水混合排出,并将产生的粪及时运至贮存或处理场所,实现日 产日清。(1)本项目在场区布局上,实行养殖区、治污区、生活管理区的三区分离,治污区设 在养殖区和生活管理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侧风向处。(2)场区排水系统实现雨、污分流,设置 污水收集输送系统。(3)本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

35、,采取有效措 施将猪粪及时、单独清出。符合要求3畜禽粪便的贮存:(1)畜禽养殖场产生的畜禽粪便应设置专门的贮存设施,其恶臭及污染物排放应符合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贮存设施的位置必须远离各类功能地表水体(距离不得小于 400m),并应设在(1)项目产生的猪粪通过排污管道进入集 污池,经过固液分离后,猪尿进入黑膜沼气 池处理,处理后废水暂存于沼液贮存池用于 消纳区施肥,粪便在堆肥间内发酵,项目堆符合要求XII序号规范条例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养殖场生产及生活管理区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3)贮存设施应采取有效的防渗处理工艺,防止畜禽粪便污染地下水。(4)对于种养结合的养殖场,

36、畜禽粪便贮存设施的总容积不得低于当地农林作物生产 用肥的最大间隔时间时间内本养殖场所产生的粪便的总量。(5)贮存设施应采取设置顶盖等防止降雨(水)进入的措施。肥间采取除臭措施,其排放的恶臭满足畜 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黑膜沼气池采用定期喷 洒除臭剂、绿化带净化等措施处理后,臭气 排放浓度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项目最近地表水水体为西北面 1460m 的柳江,项目堆肥间的位置距离柳江超过了 400m,并设在养殖场生产及生活管理区的常 年主导风向的侧风向。(3)项目堆肥间采取重点防渗,等效黏土 防渗层 Mb6.0m,K110-7cm/s,可有效 防止畜禽粪

37、便污染地下水。(4)项目产生的畜禽粪便堆肥处理后外售。 (5)项目设置堆肥间,周边设有截排水沟。4污水的处理:(1)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应坚持种养结合的原则,经无害化处理后尽量重复还 田,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2)对没有充足土地消纳污水的畜禽养殖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用下列综合利用 措施:经过生物发酵后,可浓缩制成商品液体有机肥料。进行沼气发酵,对沼渣、沼液应尽可能实现综合利用,同时要避免产生新的污染 沼渣及时清运至粪便贮存场所沼液尽可能进行还田利用,不能还田利用并需外排的 要进行进一步净化处理,达到排放标准。沼气发酵产物应符合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GB 7959-87) 。制取其它生物

38、能源或进行其它类型的资源回收综合利用,要避免二次污染,并应符 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项目场区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消纳区施肥,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场 区设置沼液贮存池,项目尾水通过槽车输送 至消纳区的田间暂存水池。本项目畜禽养殖 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黑膜沼气池处理后全部还田利用,实现了污水资源化利用。符合要求5固体粪肥的处理利用:(1)土地利用:本项目固液分离的干粪渣经过堆肥处理直 接外售用作有机肥生产原料。符合要求XIII序号规范条例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畜禽粪便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并且须符合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后,才能进行 土地利用,禁止未经处理的畜禽粪便直接施入农田。经过

39、处理的粪肥作为土地的肥料或土壤调节剂来满足作物生长的需要,其用量不能 超过作物当年生长所需养分的需求量。在确定类肥的最佳使用量时需要对土攘肥力和 粪肥肥效进行测试评价,并应符合当地环境容量的要求。(2)对没有充足土地消纳利用粪肥的大中小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应建立集中处理 畜禽粪便的有机肥厂或处理(置)机制。6饲料和饲养管理:(1)畜禽养殖饲料应采用合理配方,如理想蛋白质体系配方等,提高蛋白质及其它营 养的吸收效率,减少氮的排放量和粪的产生量。(2)提倡使用微生物制剂、酶制剂和植物提取液等活性物质,减少污染物排放和恶臭 气体的产生。(3)养殖场场区、畜禽舍、器械等消毒应采用环境友好的消毒剂和消

40、毒措施(包括紫 外、臭氧、双氧水等方法) ,防止产生氯代有机物及其它的二次污染物。本项目采用全价饲料喂养,饲料中添加氨基 酸、EM 菌剂、茶叶提取物等,有效降低臭 气污染物的产生量。使用的消毒剂为过氧乙 酸等,无二次污染。符合要求7病死畜禽尸体的处理与处置:病死畜禽尸体要及时处理,严禁随意丢弃,严禁出售或作为饲料再利用。本项目病死猪运往场内无害化处理间,进行 无害化处理。符合要求二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1总体设计一般规定:(1)畜离养殖业污染治理应从源头控制,严格执行雨污分离,通过优化饲料配方、提 高饲养技术、管理水平、改善畜舍结构和通风供暖工艺、改进清粪工艺等

41、措施减少养 殖场环境污染。(2)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应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以综合利用为出发 点,提高资源化利用率。(3)畜禽粪污资源化时应经无害化处理后方可还田利用。(4)经无害化处理后进行还田综合利用的,粪肥用量不能超过作物当年生长所需的养 分量。(5)没有充足土地消纳利用固体粪便的养殖场,应建立集中处理处置畜禽粪便的有机 肥厂或处理(处置)设施。(6)畜禽养殖废水不得排入敏感水域和有特殊功能的水域,排放去向应符合国家和地(1)本项目畜离养殖业污染治理实行雨污 分流,通过优化饲料配方、提高饲养技术、 管理水平、改善畜舍结构和通风供暖工艺、 采用干清粪工艺等措施减少养殖场环境污 染

42、。(2)项目废水经过黑膜沼气池处理后全部 还田利用;猪粪经固液分离后运往堆肥间进 行堆肥后作为有机肥基料外售。因此,项目 产生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经过无害化处理做到了综合利用。(3)项目污染治理工程采用自动化控制系 统,污水处理后全部还田利用,不属于排放符合要求XIV序号规范条例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方的有关规定。(7)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宜采用自动化控制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应适用、可靠, 并满足设施安全、经济运行要求。(8)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应采取防治二次污染的措施,废水、废气、废渣、噪声 及其他污染物的排放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9)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区)污染治理工程应按照有关规

43、定安装水质在线监测系统。污染物,项目不设置污水排放口。2总体设计项目构成: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的设计对象主要包括主体处理构筑物与设备、配套工程以及 运行管理服务设施。本项目主体处理构筑物与设备包括废水处理系统等。配套工程包括总图运输、供配电、 给排水、消防、通讯、暖通等。运行管理服 务设施包括办公用房、库房等。符合要求3总体设计选址要求:(1)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应与养殖场生产区、居民区等建筑保持一定的卫生防护 距离,设置在畜禽养殖场的生产区、生活区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2)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的位置应有利于排放、资源化利用和运输,并留有扩建 的余地、方便施工、运行和维护。项目治

44、污区设置在生产区、生活区主导风向 的侧风向处,项目距离最近的敏感点为场址 北面 945m 处的大仁村,项目周边 500m 范 围内无敏感点。符合要求4总体设计绿化:宜种植高大常绿的乔木,并设置能吸收臭气、有净化空气作用的绿化隔离带, 以减少 臭气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在养殖区、治污区、生活管理区周边以 及厂区道路两侧种植绿化隔离带,以减少臭 气对环境的影响。符合要求5工艺选择粪污收集与贮存:(1)粪污收集: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宜采用干清粪工艺。现有采用水冲 粪、水泡粪清粪工艺的养殖场,应逐步改为干清粪工艺。畜禽粪污应日产日清。 畜禽养殖场应建立排水系统,并实行雨污分流。(2)粪污贮存:粪污无害化处理后用于还田利用的,畜禽粪污处理厂(站)应设置专 门的贮存池。贮存池的总有效容积应根据贮存期确定。种养结合的养殖场,贮存池 的贮存期不得低于当地农作物生产用肥的最大间隔时间和冬季封冻期或雨季最长降雨 期,一般不得小于 30d 的排放总量。贮存池的结构应符合 GB 50069 的有关规定,具 有防渗漏功能,不得污染地下水。对易侵蚀的部位,应按照 GB 50046 的规定采取相应 的防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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