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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宣县通挽镇茂源养殖场年出栏 2 万头育肥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稿)建设单位:武宣县通挽镇茂源养殖场评价单位:柳州市鸿瑞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二二年三月武宣县通挽镇茂源养殖场年出栏 2 万头育肥猪项目概 述一、项目由来为响应国家号召、满足市场需求,武宣县通挽镇茂源养殖场拟在武宣县通挽 镇花马村委进步村建设“武宣县通挽镇茂源养殖场年出栏 2 万头育肥猪项目 ”, 项目投资 310 万元, 占地面积 20. 1006 亩,约 13400.4m2 。设计养殖规模为年存 栏 10000 头,年出栏 20000 头育肥猪。项目共有 5 栋猪舍,包括茂源养殖场新建的一栋 2 层猪舍和并入的武宣
2、县通挽镇万源养殖专业合作社已建的 4 栋猪舍。武宣县通挽镇万源养殖专业合作社已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完成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登记(备案号为 2019-451323-03-03-027743)(附件 14),项目名称为“武 宣县通挽镇万源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猪场项目 ”,该项目生产规模为年存栏 2200 头育肥猪,年出栏 4400 头育肥猪,共 4 栋猪舍,项目已于 2020 年 6 月投 入运营。为方便相关部门对武宣县通挽镇茂源养殖场及武宣县通挽镇万源生猪养 殖专业合作社养殖猪场进行监督管理,武宣县通挽镇万源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于 2021 年 12 月将所有资产并入武宣县通挽镇茂
3、源养殖场,由武宣县通挽镇茂源养殖场经营原来的养殖场。武宣县通挽镇茂源养殖场在距离武宣县通挽镇万源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养 殖猪场 100 米范围内新建一栋 2 层猪舍。为方便相关部门对武宣县通挽镇茂源养 殖场及武宣县通挽镇万源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猪场进行监督管理,武宣县通 挽镇万源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于2021 年 12 月将所有资产并入武宣县通挽镇茂源 养殖场,由武宣县通挽镇茂源养殖场经营原来的养殖场。扩建新增年存栏量 7800 头生猪,新增年出栏量 15600 头育肥猪。扩建完成后,总体生产规模为年存栏10000 头育肥猪,年出栏 20000 头育肥猪。项目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取
4、得武宣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项目的备案证明,项 目代码为:2107-451323-04-05-751702(详见附件 2)。目前,该项目猪舍建已经 建成,环保工程(集污池、黑膜沼气池、沼液储存池等)全部建好,场区内的排 污管网已建成,项目产生的沼液部分用槽车拉至施肥区施肥,部分通过污水管网送至施肥区施肥。二、项目特点1 、项目的建设特点: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I武宣县通挽镇茂源养殖场年出栏 2 万头育肥猪项目中的 A0313 猪的饲养,属于扩建项目。建设点位已在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 管平台进行项目投资备案,并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取得武宣县发展和改革
5、局关于项目的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107-451323-04-05-751702 ,详见附件 2。2 、项目的影响特点:(1)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的废水包括猪舍清洗废水、猪尿、猪粪 带入压滤废液、生活污水和食堂污水。项目废水均先进行固液分离处理,随后进 入黑膜沼气池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水储存于沼液储存池中。施肥期,该废水用于项目沼液消纳区的桉树、甘蔗林施肥,不排入地表水体。(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的废气包括:育肥猪舍恶臭、固粪暂存 区臭、污水处理区恶臭、无害化处理间废气、食堂油烟、柴油发电机废气、沼气燃烧废气。育肥猪舍恶臭主要通过采用饲料喂养控制、合理设计猪舍、绿化带净化和使 用
6、生物除臭剂等措施来降低臭气排放强度;固粪暂存区恶臭通过“ 四面封闭+喷 洒环保型生物除臭剂,固体粪污日产日清 ”的方式进行处理;污水处理区恶臭通 过“喷洒环保型生物除臭剂+绿化带净化 ”的方式进行处理;无害化处理间废气经冷凝除臭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油烟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区域电网供电中断时,柴油发电机运行产生的废气由发电房自带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项目产生的沼气属清洁能源,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需进行脱硫处理后再利用,项目产生的沼气主要用作厨房烹饪燃料,剩余沼气进行放空燃烧。经采取相关处理措施后,项目运营期排放的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7、(3)固体废物:猪粪、粪渣和沼渣、饲料残渣经固液分离后暂存于固粪暂 存区,日产日清,油脂、病死猪残渣暂存于固粪暂存区,统一由周边果农户运走 自行发酵后用作果树施肥(附件 10);病死猪经无害化湿化机处理;医疗废弃 物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卖;废脱硫剂交由厂家 统一回收再生利用;废活性炭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 理;生活垃圾由集中收集后运至通挽镇生活垃圾处理点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4)噪声: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的噪声包括猪叫、运输车辆噪声、风机运行噪声、发电机噪声及泵类运行噪声。建设单位通过厂房隔声、基
8、础减振、合理II武宣县通挽镇茂源养殖场年出栏 2 万头育肥猪项目布局、距离衰减等措施来降低项目噪声的影响。(5)风险防范:项目运营期可能存在的风险有沼气泄漏、废水泄漏、消毒 剂泄漏、危险废物贮存泄漏及火灾的等风险,通过做好对应风险防范措施及风险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等来降低风险的影响。3 、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特点:项目位于武宣县通挽镇花马村委进步村,项目 选址均为林地。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敏感点为场址东北面 724m 处的安村。经调 查,项目选址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等敏感保护目标。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
9、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的有关规定,武宣县通挽镇茂源养殖场年出栏 2 万头育肥猪项目属于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版)中的“二、畜牧业-牲畜饲养- 年出栏生猪 5000 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 ”类别,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受武宣县通挽镇茂源养殖场委托,柳州市鸿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价 单位)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见附件 1)。接受委托后,柳州市鸿瑞 科技有限公司专门成立了评价小组对评价区域进行了详细的现场勘察,收集整理 了与本项目有关的环境现状资料,
10、研究了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资料。根据现场调 查、收集到的有关文件、资料,开展了初步的工程分析,确定了各环境要素的评 价工作等级,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获得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数据。评价小组依据现状数据和有关资料,结合项目特点,经过深入的调查、分析 和预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规范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武宣县通挽镇茂源养殖场年出栏 2 万头育肥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图 1。III武宣县通挽镇茂源养殖场年出栏 2 万头育肥猪项目图 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四、相关情况分析判定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畜禽养殖业,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11、鼓 励类第一项“农林业 ”第 4 条“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 ”项目,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该项目已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取得武宣县发展和改革局关 于项目的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107-451323-04-05-751702,详见附件 2。综上,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2 、项目与国家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国家相关政策相符性分析见表 1。IV武宣县通挽镇茂源养殖场年出栏 2 万头育肥猪项目表1 项目选址与国家政策名称规定项目用地与规定关系相 符 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 行业标准无公害畜禽肉产地环境要 求(GB/T18407)畜禽养殖地必须选择在生态环 境良好、
12、无或不直接受工业“三 废 ”及农业、城镇生活、医疗废 弃物污染的生产区域。选址应参 照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避开水 源防护区、风景名胜区、人口密 集区等环境敏感地区,符合环境 保护、兽医防疫要求,场区布局 合理,生产区和生活区严格分开。项目位于农村,生态环境良 好;项目不在水源防护区、 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场区 布局符合要求。相 符关于做好畜禽规模 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环办环评201831号选址应避开当地划定的禁止养 殖区域,并与区域主体功能区规 划、环境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 划、城乡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等规划 相协调。鼓励采取干
13、清粪方式。 场区应采取雨污分离措施,防止 雨水进入粪污收集系统。采取粪 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污水肥料 化利用、粪便垫料回用、异位发 酵床、粪污专业化能源利用等模 式处理利用畜禽粪污,促进畜禽 规模养殖项目“种养结合 ”绿色发展。项目不在当地禁养区,与区 域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 用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等规 划相协调;项目粪污采取干 清粪以及黑膜沼气池处理方式进行处理。相 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 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
14、殖区域划定为禁养区与项目厂址最近的饮用水源 地为项目西南面600m禄贵村 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项目不 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 内。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敏 感点为场址东北面724m处的 安村,项目距离通挽镇政府 驻地约4.01km ,不在通挽镇 建成区范围内,不涉及城镇 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相 符2019.9.6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召开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视频会围绕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 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 国办发201944号的通知内容, 重申了要进一步严格规范畜禽 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有力促 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绿色发展。相 符由表
15、1 可知,本项目符合国家政策要求。3 、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1)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 的通知(自然资电发201939 号),“一是,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V武宣县通挽镇茂源养殖场年出栏 2 万头育肥猪项目下,合理安排生猪养殖用地空间,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 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二是,生猪养殖圈舍、场区内通道及绿化隔离带等生产设 施用地,根据养殖规模确定用地规模;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 15 亩上限 规定,保障生猪养殖生产的废弃物处理等
16、设施用地需要。三是,鼓励利用荒山、 荒沟、荒丘、荒滩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安排生猪养殖生产,鼓励利用原有养殖设 施用地进行生猪养殖生产,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鼓励支持政策 ”。根 据通挽镇生态环境功能分区图(见附图 7),本项目用地属于农林产品提供功能 区,项目范围内不涉及基本农田,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项目已取得来宾市武 宣县通挽镇人民政府关于项目设施农用地的批复(详见附件 4),项目建设后用地类型为设施农用地。(2)与广西 16 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武宣县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 16 个国家重 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桂
17、发改规划2016944 号)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 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桂发改规划20171652 号)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内,符合要求。(3)与广西现代生态养殖“十三五 ”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广西现代生态养殖“十三五 ”规划第四章重大工程项目:一是重点 对生猪等畜禽规模养殖场实施清洁、高效、减排式高架网床栏舍建设或改造,配 套使用自动投料、自动控温控湿、“饮漏水分流 ”等设施设备,不断提高养殖自 动化水平;二是配套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完善 “两分离,三配套 ”(雨污分离、固液分离,配套建设沼气池、贮粪房),增加
18、资源化利用施肥管道及沼液沼渣运输车辆,不断提高畜禽粪污收集和处理的机械化水平。三是配套建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采用漏缝地板养殖技术,配套使用自动喂投系统、自动控温控湿等设施, 建设临时固粪暂存间,病死猪经无害化处理湿化机处理,因此,项目符合广西现代生态养殖“十三五 ”规划要求。(4)与来宾市现代生态养殖“十三五 ”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来宾市现代生态养殖“十三五 ”规划:“大力推广“微生物+高架网床 ”、“微生物+饲草料 ”、“微生物+养殖粪污 ”等现代生态养殖模式。 ”VI武宣县通挽镇茂源养殖场年出栏 2 万头育肥猪项目“五、现代生态养殖技术集成示范与应用工程积极推广应用现代生态养殖
19、新技 术、新产品、新工艺,着力抓好重点区域关键技术应用,如生猪栏舍控温控湿+ 栏舍地板漏缝化(架床)+应用有益微生物 ”。项目采用漏缝地板养殖技术,对 栏舍控温控湿,猪舍采取生物除臭措施,因此,项目符合来宾市现代生态养殖“十三五 ”规划要求。(5)与武宣县水产畜牧业发展“十三五 ”规划(2016-2020 年)相符性分析根据武宣县水产畜牧业发展“十三五 ”规划(2016-2020 年):重点巩 固提升武宣镇、桐岭镇、通挽镇、东乡镇、禄新镇、金鸡乡等生猪传统主产区, 加快发展二塘镇、黄茆镇、思灵镇、三里镇等生猪产业。扩大养殖规模,着力提 高二元杂母猪饲养量,大力发展商品三元杂瘦肉型猪生产,建立和
20、完善瘦肉型猪 生态养殖基地。按照生猪产业转型升级方案措施,提升生猪产业化规范管理水平。 大力推广微生物+高架网床、雨污分离等节水环保型生态养殖技术,提升生猪生产设施化水平,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位于武宣县通挽镇花马村委进步村,属生猪传统主产区,并采用微生物 +高架网床、雨污分离等节水环保型生态养殖技术,因此,项目武宣县水产畜牧业发展“十三五 ”规划(2016-2020 年)的要求。4 、项目与“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根据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来 政发202114 号),全市共划分 69 个环境管控单元,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 点管控单元和一般
21、管控单元三个类别。其中,优先保护单元 37 个,主要包括生 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 生态功能区域;重点管控单元 26 个,主要包括工业园区、县级以上城镇中心城 区及规划区、矿产开采区、港区等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区域,以及 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 6 个,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衔接乡镇边界形成管控单元。项目位于武宣县通挽镇花马村委进步村,所属区域为武宣县共划分 12 个环 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 5 个,重点管控单元 6 个,一般管控单元 1 个,来宾市武宣县环境管理单元名录详见表 2。项目位于武宣县
22、一般管控单元,详见VII武宣县通挽镇茂源养殖场年出栏 2 万头育肥猪项目附图 8 。表 2 来宾市武宣县环境管理单元名录行政区域单元总 数环境管控单元分类环境管控单元名称备注武宣县12 个优先保护单元广西来宾武宣自治区级地质公园生 态保护红线/架桥岭-大瑶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 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柳江-黔江流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 红线/武宣县县城黔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般生态空间/武宣县其他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武宣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三江口新区重点管控单元/武宣县城镇空间重点管控单元/武宣白云岩矿区重点管控单元/武宣盘龙铅锌矿区重点管控单元/武宣县其他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武宣县一般
23、管控单元项目所在环境管控单元(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现场调查,评价区域以甘蔗、桉树、农田等经济作物及当地常见的灌木 草丛为主,生长繁茂,且覆盖密度较大,生态现状良好,项目实际建设中永久占 地面积较少,土地期满后自行复垦恢复原状,基本不对区域环境现状进行改变, 对区域植被数量造成的损失不大。项目所在区域为大气达标区,根据现状监测, 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等均能 满足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处置均能达到国家环保的要求, 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控制范围内,项目建成后能保持区域环境现状,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
24、运行过程中能源消耗主要为一定量的电能和新鲜水,并占用一定土地 资源。项目地处农村地区,电能、用水和土地等资源的消耗量相对区域利用总量 较少。项目采用绿色环保能源,减少煤、石油、天然气等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为生猪养殖项目,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项目不VIII属于禁止准入类,该清单中的许可准入类第 14 条规定:“未获得许可或检疫, 不得从事动物饲养、屠宰和经营 ”。根据广西“ 四类场所 ”动物防疫条件选址 风险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论:经专家组按照广西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动物 防疫条件审查选址风险评估表开展评估,第
25、 1 项(关键项)和第 2 项(关键项) 符合,综合得分 84 分(附件 11)。专家组认为,该场所建设选址符合风险评估条件。可满足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中的许可准入类要求。项目位于武宣县通挽镇花马村委进步村,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 员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的通知(桂发改规划2016944 号)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的通知(桂发改规划20171652 号),来宾市武宣县未划入该两个批次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城市。根据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来 政发202114 号),项目与来宾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
26、清单相符,符合性分析见表 3。表 3 项目与来宾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 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源保 护区、风景名胜区、公益林、天然林等具有法律地位,有 管理条例、规定、办法的各类保护地,其管控要求原则上 按照各类保护地的现行规定进行管理,重叠区域以最严格 的要求进行管理。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各类自然保护 地,还应执行国家、 自治区有关生态保护红线内各类开发 活动的准入及管控规定和要求。项目用地不涉 及自然保护区 等各类保护地符合2.新建、扩建的“两高” 项目应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 高耗能、高排放
27、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 (环环评202145 号)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 评的产业园区。项目不属于 “两高项目”符合3.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 自 治区和来宾市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 园区规划要求。项目为生猪养 殖项目,不属 于重点行业。符合4.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产能,加快淘汰钢铁、铁合金、 铅冶炼、钒冶炼、水泥、皮革加工、平板玻璃、造纸、酒 精等行业的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坚决关停产能严重过剩 行业违规项目。项目为生猪养殖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符合5.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扩建钢铁、有色、石化、水泥、 化工等重污染企业。项目不
28、在城市 建成区,不属 于重污染企业符合IX6.金秀瑶族自治县执行广西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 准入负面清单(试行)中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金秀瑶族 自治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忻城县 执行广西 16 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试行)中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忻城县国家重点生态功 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项目位于来宾市武宣县,不位于金秀瑶族自治县、忻城县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城市建成区已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需达到一级 A 排 放标准,新建(扩建)的县级及以上污水处理设施必须达 到一级 A 排放标准。项目不在城市建成区,项目无污水外排符合2.加强红水河、柳江、黔江、北之江流域内的城
29、镇和农村 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置及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流域内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养殖业污染治;强化工业及工业园区 的污水治理,实施产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处置并实时监控。项目养殖废水 采用黑膜沼气 池处理,处理 后的沼液运往 消纳区施肥,不外排符合3.“两高” 行业项目能耗及污染物排放指标要达到国内同行 业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环保要求 和环保选址防护距离要求,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化学需氧量、 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和重金属污染物减排要求。项目不属于 “两高”项目符合4.新建“两高”项目应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 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 评2020
30、36 号)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 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 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项目不属于 “两高”项目符合5.新建、扩建“两高” 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 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依法制定并严格落实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的措施。项目不属于 “两高”项目符合6、新建、改建、扩建涉及重点重金属排放建设项目依照相 关规定实行总量控制。项目不涉及重 金属排放符合环境风险管控1.健全完善区域性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监管合作机制,继 续加强红水河、柳江、黔江等水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完善 水环境日常监管及突发环境事件联动工作机制,完
31、善联合 监测、预警和信息共享,协同应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项目废水处理后用于农作物施肥,不外排,并设事故应急池符合2.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定期排查制度,持续开 展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状况监(检) 测与评估,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稳步推进单一 水源的县(市、区)备用水源建设;加快不达标饮用水水 源治理或替换。项目评价范围 内下游无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符合3.健全和完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开展环境空气 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建立完善严格的环境监测预警机 制。项目制定营运期污染源监测计划和环境质量监测计划符合4.建设城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积极应对重污染天 气,将
32、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各级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 理体系。/X5.推进区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危险废 物焚烧、填埋集中处置设施建设,重点增加砷渣、典型冶 炼废渣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能力;鼓励有色、石化、化工 等大型企业集团和园区配套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促进 危险废物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符合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1.水资源: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 。严格用水 总量指标管理,健全覆盖市、县行政区域的用水总量控制 指标体系;对于地下水开发利用应严格按照地下水开发利 用控制目标控制地下水资源扩大开采。项目属于养殖类,用水量未超出地下水涌水量,
33、不会造成地下水资源的过度开采符合2.土地资源:严格执行自治区下达的土地资源利用总量及 效率管控指标要求。落实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法律法 规,加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和确权登记,实施建设用 地总量、强度双控制度和“增存挂钩”机制,建立生态产品 价值实现机制,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推进资源 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项目不新增用 地符合3.矿产资源:严格执行市、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中关 于矿产资源开发总量和效率的目标要求。推进绿色矿山建 设,严格执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未达到矿山最低开 采规模要求的,不得新立采矿权; 已有矿山开采能力应达 到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要求。项目不属
34、于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符合4.岸线资源:涉及岸线开发的工业区和港区,应严格按照 相关规划实施,控制占用岸线长度,提高岸线利用效率, 强化岸线用途管制。项目不涉及岸 线资源符合5.能源资源:建立能源消耗总量控制和预警制度,重点围 绕有色金属冶炼、建材、造纸等高能耗行业,推行节能减 排政策和能效。推进新能源建设,落实国家碳排放达峰、 中和行动方案,降低碳排放强度。项目为生猪养 殖项目,不属 于高能耗行业符合综上,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符合所在区域现行生态环境约束 性要求;项目所在区域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项目所需资源条件有保障,满足 资源利用上线要求;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后可做
35、到达标排放, 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对环境影响不大;不属于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内的产业,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符合行业准入。XI武宣县通挽镇茂源养殖场年出栏 2 万头育肥猪项目5 、项目与技术规范相符性分析项目与技术规范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4。表 4 项目与畜禽养殖规范要求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号规范条例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一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1选址要求:(1)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 中地区;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
36、域;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2)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选址应避开(1)规定的禁建区域,在禁建区域 附近建设的,应设在(1)规定的禁建区域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场界与 禁建区域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 500m。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敏感点为场址东北面724m 处的安村,本项目不在 HJ/T81-2001 规定的禁止建设区域,项目场界与禁建区域 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小于 500m ,项目选址符 合规范要求。符合要求2场区布局与清粪工艺:(1)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应实现生产区、生活管理区的隔离,粪便污水处 理设施和畜禽尸体焚烧炉应设在养殖场的生产区、生活管理区
37、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 向或侧风向处。(2)养殖场的排水系统应实行雨水和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分离,在场区内外设置的污水 收集输送系统,不得采取明沟布设。(3)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应采取干清粪工艺,采取有效措施将粪及时、单 独清出,不可与尿、污水混合排出,并将产生的粪及时运至贮存或处理场所,实现日 产日清。(1)本项目在场区布局上,实行养殖区、治污区、生活管理区的三区分离,治污区设 在养殖区和生活管理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侧风向处。(2)场区排水系统实现雨、污分流,设置 污水收集输送系统。符合要求3畜禽粪便的贮存:(1)畜禽养殖场产生的畜禽粪便应设置专门的贮存设施,其恶臭及污染物排放应符合 畜禽养殖
38、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贮存设施的位置必须远离各类功能地表水体(距离不得小于 400m),并应设在(1)项目产生的猪粪通过排污管道进入集 污池,经过固液分离后,猪尿进入黑膜沼气 池,处理后废水暂存于沼液储存池内,猪粪 运至场内固粪暂存区, 日产日清,不在场内符合要求XII序号规范条例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养殖场生产及生活管理区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3)贮存设施应采取有效的防渗处理工艺,防止畜禽粪便污染地下水。(4)对于种养结合的养殖场,畜禽粪便贮存设施的总容积不得低于当地农林作物生产 用肥的最大间隔时间时间内本养殖场所产生的粪便的总量。(5)贮存设施应采取设置顶盖等防止降雨(水)进
39、入的措施。进行发酵,由周边果农户及时运走,沼液储 存池采用定期喷洒除臭剂、绿化带净化等措 施处理后,臭气排放浓度符合畜禽养殖业 污染物排放标准。(2)项目最近地表水水体为西面 1440m 的 季节性山塘水库(禄贵水库),项目粪便贮 存设施的位置距离禄贵水库超过了 400m , 并设在养殖场生产及生活管理区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侧风向。(3)粪便贮存设施采取了有效的防渗处理 工艺。(4)项目产生的畜禽粪便日产日清, 由周 边果农户及时拉走,不在场内发酵。(5)项目粪便贮存设施采取了设置顶盖等 防止降雨(水)进入的措施。4污水的处理: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应坚持种养结合的原则,经无害化处理后尽量重复还
40、田, 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本项目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黑膜沼气池处理后全部还田利用,实现了污水资 源化利用。符合要求5固体粪肥的处理利用:(1)土地利用。畜禽粪便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并且须符合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后,才能进行土地利用,禁止未经处理的畜禽粪便直接施入农田。经过处理的粪肥作 为土地的肥料或土壤调节剂来满足作物生长的需要,其用量不能超过作物当年生长所 需养分的需求量。在确定类肥的最佳使用量时需要对土攘肥力和粪肥肥效进行测试评 价,并应符合当地环境容量的要求。(2)对没有充足土地消纳利用粪肥的大中小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应建立集中处理 畜禽粪便的有机肥厂或处理(置)机制。本项目固液
41、分离的干粪渣暂存于固粪暂存区,不在场内发酵, 日产日清,由周边果农 户及时运走, 自行发酵用作果树施肥。符合要求6病死畜禽尸体的处理与处置:病死畜禽尸体要及时处理,严禁随意丢弃,严禁出售或作为饲料再利用。本项目病死猪运往场内无害化处理间,进行 无害化处理。符合要求二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XIII序号规范条例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总体设计一般规定:(1)畜离养殖业污染治理应从源头控制,严格执行雨污分离,通过优化饲料配方、提 高饲养技术、管理水平、改善畜舍结构和通风供暖工艺、改进清粪工艺等措施减少养 殖场环境污染。(2)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应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42、的原则,以综合利用为出发 点,提高资源化利用率。(3)畜禽粪污资源化时应经无害化处理后方可还田利用。(4)经无害化处理后进行还田综合利用的,粪肥用量不能超过作物当年生长所需的养 分量。(5)没有充足土地消纳利用固体粪便的养殖场,应建立集中处理处置畜禽粪便的有机 肥厂或处理(处置)设施。(6)畜禽养殖废水不得排入敏感水域和有特殊功能的水域,排放去向应符合国家和地 方的有关规定。(7)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宜采用自动化控制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应适用、可靠, 并满足设施安全、经济运行要求。(8)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应采取防治二次污染的措施,废水、废气、废渣、噪声 及其他污染物的排放应符合相应的国家
43、或地方排放标准。(9)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区)污染治理工程应按照有关规定安装水质在线监测系统。(1)本项目畜离养殖业污染治理实行雨污 分流,通过优化饲料配方、提高饲养技术、 管理水平、改善畜舍结构和通风供暖工艺、 采用干清粪工艺等措施减少养殖场环境污 染。(2)项目废水经过黑膜沼气池处理后全部 还田利用;猪粪经固液分离后暂存于固粪暂 存区,不在场内发酵, 日产日清,由周边果 农户及时运走自行发酵。因此,项目产生的 畜禽养殖废弃物经过无害化处理做到了综合利用。(3)项目污染治理工程采用自动化控制系 统,污水处理后全部还田利用,不属于排放 污染物,项目不设置污水排放口。符合要求2总体设计项目构成:畜
44、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的设计对象主要包括主体处理构筑物与设备、配套工程以及 运行管理服务设施。本项目主体处理构筑物与设备包括废水处理系统等。配套工程包括总图运输、供配电、 给排水、消防、通讯、暖通等。运行管理服 务设施包括办公用房、库房等。符合要求3总体设计选址要求:(1)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应与养殖场生产区、居民区等建筑保持一定的卫生防护 距离,设置在畜禽养殖场的生产区、生活区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2)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的位置应有利于排放、资源化利用和运输,并留有扩建 的余地、方便施工、运行和维护。项目治污区设置在生产区、生活区主导风向 的侧风向处,项目距离最近的敏感点为场址 东北面 724m 处的安村,项目周边 500m 范 围内无敏感点。符合要求4总体设计绿化:宜种植高大常绿的乔木,并设置能吸收臭气、有净化空气作用的绿化隔离带, 以减少项目在养殖区、治污区、生活管理区周边以 及厂区道路两侧种植绿化隔离带,以减少臭符合要求XIV序号规范条例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臭气对环境的影响。气对环境的影响。5工艺选择粪污收集与贮存:(1)粪污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