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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2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17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24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46六、结论48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项目四至图附图 3-1: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 3-2:项目污水口与市政接驳口位置关系图附图 4:现场照片附图 5: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附图 6: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 7: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 8:项目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 9:项目周边水系图附图 10:项目(500m)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 11:项目与饮用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图附图 12:项
2、目与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关系图附图 13:项目与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关系图附图 14:项目与水环境空间管控区关系图附图 15:石滩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附图 16: 广州市环境管控单元附图 17: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附图 18:广东省“三线一单”截图附件:附件 1:项目营业执照附件 2:法人身份证附件 3:租赁合同附件 4:用地证明附件 5:国土证与出租方关系附件 6:排水证明附件 7:石墨脱模剂 MSDS 报告附件 8:项目代码回执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广州市顺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锻造加工汽车空调压缩机零件 1500 吨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2建设单位联系 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石滩
3、镇元洲村石三路 1 号 3A 厂房地理坐标(113 度 48 分 9.229 秒,23 度 10 分 3.636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C3670-汽车零部 件及配件制造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三十三、汽车制造业71 、汽车零部 件及配件制造367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 填)/总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万 元)7环保投资占比(%)14施工工期1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900专项评价设 置情况无规划
4、情况无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主要从事汽车空调压缩机零件的生产及销售,不属于国家国 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的决定(国 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49 号)中的限制或禁止类,也不在国家发展改革 委、商务部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负面清单内,属于允 许准入项目,根据营业执照,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产业政策。2 、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元洲村石三路1号3A厂房,根据石滩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
5、10-2020年)(详见附图15)可知,项目所在地 不属于一般农用地、水利用地、生态环境安全控制用地、林业用地等区域, 符合广州市土地规划要求。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用地证明及相关关系证明 (见附件4 、附件5)项目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3 、与城市规划相符性分析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相符性分析.水环境空间管控根据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划定,水环境空间管 控包括 4 类水环境管控区,涉及饮用水源保护、重要水源涵养、珍稀水生 生物保护、环境容量超载相对严重的管控区。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 调整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
6、函202083 号),增江石滩 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陆域范围为:相应的准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纵 深至防洪堤外延约 1000 米的陆域。如附图 11 所示,项目位于增江石滩段 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距离东江北干流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约 250m 。因此,本项目所在位置不属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修正,2018 生效)第五章 饮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第六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 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和第六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护饮用2水水源的实际需要,在准保护区内采取
7、工程措施或者建造湿地、水源涵养林等生态保护措施,防止水污染物直接排入饮用水水体,确保饮用水安全。本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产生的水污染物主要是员工生活污 水和冷却水,冷却水仅用于冷却炉体,水质较为简单,且循环使用不外排, 只需定期补充因蒸发损耗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 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联和 排洪渠,最后汇入东江北干流(东莞石龙-增城新塘)。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0 年修改 版)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在
8、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的要求和准保护区相关要求。.大气环境空间管控根据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划定,在全市范围内 划分三类大气环境管控区,包括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一类区、大气污染物 存量重点减排区和大气污染物增量严控区。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元洲村石三路 1 号 3A 厂房,不属于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如附图 13 所示。.生态红线区根据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法定生态保护区包 括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市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省级及以上风 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 地质公
9、园。本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上述的法定生态保护区范围内,如附图12 所示。综上,项目不属于生态、大气、水环境管制区,项目与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相符。4.与“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 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 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规20214号)等相关要求,本项目与“三线一单 ”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3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相关规定的相符性如下:表1-1 项目“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文件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一、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
10、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 知(粤府202071号)全省 总体 管控 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要求。环境质量不达标区 域,新建项目需符合环境质量改善要求。能源资源利用要求。贯彻落实“节水优 先 ”方针,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把 水资源作为刚性约束,以节约用水扩大发展 空间。落实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土地利 用强度等建设用地控制性指标要求,提高土 地利用效率。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实施重点污染物 (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及挥发性有 机物)总量控制,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 控制指标或未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 域,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重点污染物实施 减量替代。优化调整供排水格局
11、,禁止在地 表水 、 类水域新建排污口,已建排污口 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量。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加强东江、西江、 北江和韩江等供水通道干流沿岸以及饮用 水水源地、备用水源环境风险防控,强化地 表水、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风险协同防控,建 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项目区域的大气、地表 水环境质量现状均达 标,均属于达标区。项 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 粪池预处理排入市政 污水管网进入中心城 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 达标排放。相符“ 核一 带一 区 ” 区域 管控 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要求。推广应用低挥发性 有机物原辅材料,严格限制新建生产和使用 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建设 挥发性有机物共性工厂。
12、能源资源利用要求 。推进工业节水减 排,重点在高耗水行业开展节水改造,提高 工业用水效率。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以臭氧生成潜势 较大的行业企业为重点,推进挥发性有机物 源头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深入 实施精细化治理。重点水污染物未达到环境 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 项目实施减量替代。本项目属于汽车零部 件及配件制造,不属于 禁止建设项目,不使用 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 材料。相符生态 保护 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 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 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根据广州市城市环境 总体规划(2014-2030) 中的广州市生态保
13、护相符4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 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一般 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 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 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备案管理的项 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畜禽养殖、基础设 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红线规划图,本项目不 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环境 质量 底线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省考断面 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全面消除劣V类水 体。大气环境质量继续领跑先行,PM2.5年 均浓度率先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过渡期二阶 段目标值(25微克/立方米) ,臭氧污染得 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 环境风险得到管控。近岸
14、海域水体质量稳步 提升。项目周边大气环境质 量、水环境质量、声环 境质量均能够满足相 应的质量标准,根据现 状监测数据,项目所在 地周围的大气及纳污 水体污染物均达标,且 本项目各类污染物均 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 较小,符合环境质量底 线要求。相符资源 利用 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 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源、能源 消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下达的总量和强度 控制目标。项目主要消耗电、水资 源,产生的固体废物会 交由相关单位处理,不 会超过区域资源利用 上限要求。相符生态 环境 准入 清单“1+3 ”省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包括 全省总体管控要求及“一核一带一区 ”区域 管控
15、要求。全省总体管控要求为普适性管控 要求,基于全省生态环境安全和环境质量改 善目标,提出项目产业准入以及重要生态空 间、重点流域等的管控要求。“N ”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N ” 包括1912个陆域和471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 的管控要求。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 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本方案中提 出了各类管控单元的总体管控要求。项目区域的大气、地表 水环境质量现状均达 标,均属于达标区;项 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 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 政污水管网后进入中 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处 理后达标排放。相符二、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 知穗府规20214 号5环
16、境 管控 单元 划定陆域环境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 84 个, 主要为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和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 等区域;重点管控单元 107 个,主要为人口 集中、工业集聚、环境质量超标的区域;一 般管控单元 46 个,为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 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增 城区石滩镇麻车村、岗 尾村等一般管控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ZH44011830005), 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 一般生态空间、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和环境空 气质量一类功能区等 区域。相符区域 布局 管控1- 1.【产业/鼓励引导类】单元内广本研发中 心工业产业区块主导产业为研发。1
17、-2.【产业/限制类】现有不符合产业规划、 主导产业、效益低、能耗高、产业附加值较 低的产业和落后生产能力逐步退出或关停。 1-3.【水/禁止类】增江荔城段饮用水水源准 保护区、增江石滩段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 增塘水库水库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东江北 干流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 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1-4.【水/综合类】合理水产养殖布局,控制 水产养殖污染。1-5.【大气/禁止类】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 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 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 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 务项目。1-6.【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 管控区
18、内,应严格限制新建储油库项目、产 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工业建设 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 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1-7.【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 管控区内,应严格限制新建使用高挥发性有 机物原辅材料项目,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 原辅材料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 实施VOCs重点企业分级管控。1-8.【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高排放重 点管控区内,应强化达标监管,引导工业项 目落地集聚发展,有序推进区域内行业企业 提标改造。1- 1.项目不属于广本研 发中心工业产业区;1-2.根据市场准入负 面清单(2022年版) 负面清单内,属于允许 准
19、入项目;1-3.项目位于增江石滩 段饮用水水源准保护 区内,不属于新建、扩 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 建设项目。1-4.项目主要从事汽车 空调压缩机零件的生 产,不属于水产养殖。 1-5.项目主要从事汽车 空调压缩机零件的生 产; 项目石墨粉尘经 “ 两 级 旋 风 + 布 袋 除 尘 ”装置处理后收集入 袋,少量金属粉尘厂区 内无组织排放,均达标 排放。1-6.项目不属于大气环 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 区内。1-7.项目位于大气环境 质量现状达标区内,不 属于大气环境高排放 重点管控区内,项目产 生的废气达标排放。1-8.本项目不属于大气 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 区内。相符6能源 资源 利用2- 1.【水
20、资源/鼓励引导类】推进农业节水, 提高农业用水效率。2-2.【岸线/综合类】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 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 标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泊的管理和保护范 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2- 1.项目属于工业类, 不属于农业;2-2.项目用地属于工业 用地,根据平面布置图 合理利用。相符污染 物排 放管 控3- 1.【水/综合类】完善石滩镇污水处理厂污 水管网建设,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线维护 检修,提高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 城镇新区和旧村旧城改造建设均实行雨污 分流。3-2.【水/限制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严格控制化肥农药施加量,逐步削减农业面 源污染物排放量。
21、3-3.【大气/综合类】餐饮项目应加强油烟废 气防治,餐饮业优先使用清洁能源;禁止露 天烧烤;严格控制恶臭气体排放,减少恶臭 污染影响。3-4.【大气/综合类】大气环境敏感点周边企 业加强管控工业无组织废气排放,防止废气 扰民。3- 1.项目已实施雨污分 流;项目生活污水经三 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 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 处理后达标排放;3-2.项目属于工业类, 不属于农业;3-3.项目主要从事汽车 空调压缩机零件的生 产,不属于餐饮项目。 3-4. 项 目 石 墨 粉 尘 经 “ 两 级 旋 风 + 布 袋 除 尘 ”装置处理后收集入 袋,少量金属粉尘厂区 内无组织排放,均达标
22、 排放。相符环境 风险 防控4- 1.【风险/综合类】建立企业、园区、政府 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开展区域环境风险 评估和区域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健全园 区环境事故有毒有害气体预警预报机制,建 设园区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和指挥平台,提升 园区环境应急管理能力。4-2.【土壤/综合类】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 区内企业应加强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 护监督管理,防治用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4- 1.项目在实际生产过 程中将落实事故风险 防范和应急措施;4-2.项目在实际生产过 程中将落实监督管理 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 护。相符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
23、,见附图 18。5 、与环保法规相符性分析(1)与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排放污染 物;严禁在生态功能保护区、依法设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 公园等特殊保护区域内采矿、采石、采砂、取土,以及进行其他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活动。本项目所在位置不属于以上规定的区域范围,因此,本7项目的建设与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是相符的。(2)与关于同意调整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的批复(粤府函202083 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同意调整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的批复 (粤府函 202083 号),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表明本项目的建设与广东
24、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是相符的。(3)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 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 号)以及广东 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府函2013231 号)相符性分析根据粤府函2011339号以及粤府函2013231号文件中规定“严 格控制重污染项目建设;强化涉重金属污染项目管理;严格控制矿产资源 开发利用项目建设;合理布局规模化禽畜养殖项目;严格控制支流污染增 量” ,本项目属于金属制造业,不属于重污染、涉重金属污染、矿产资源开 发利用等项目,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且本项目属于中
25、心城区污水处 理厂纳污范围,纳污水体为联和排洪渠,不属于直接排入东江的排水渠流域内项目。另外,根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项目,不列入禁止建设和暂停审 批范围:建设地点位于东江流域,但不排放废水或废水不排入东江及其支 流,不会对东江水质和水环境安全构成影响的项目”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过 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达 标后排入联合排洪渠,最后汇入东江北干流,本项目污水不属于直接排放, 不对附近水体排放废水,故不会对东江及其支流水质和水环境安全构成影响。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粤府函2011339号以及粤府函2013231号文件的要求。6 、项目污染治理技术与相关
26、政策的相符性经核查项目与国家和地方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本项目与该规范条件中以下条款具有相符性。8表1-1 项目与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符性分析序号政策要求工程内容符合性1.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1. 1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以下简称重点行业)是我国 VOCs重点排放源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属于石化等重点行业符合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 辐射固化等低 VOCs 含量的涂料,水性、 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 VOCs 含量的油墨, 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 生物降解等低 VOCs 含量的胶粘剂,以及 低
27、 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 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 VOCs 产生项目不使用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符合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2. 1VOCs 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项目主要物料为石墨脱模剂,化学性质稳定,耐腐蚀,无 VOCs含量符合3.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 号)3. 1加强含 VO
28、Cs 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 节密闭管理。储存环节应采用密闭容器、 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项目脱模剂无 VOCs含量,储存于密闭包装桶,包装桶均存放于室内符合4.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 年)(粤环发20186 号)4. 1推进整车制造、改装汽车制造、文教办公 用品制造等领域 VOCs 排放控制。推广使 用高固体份、水性等低挥发性涂料,配套 使用“三涂一烘 ”或“两涂一烘 ”等紧凑 型涂装工艺;建立有机废气分类收集系统, 整车制造企业生产线有机废气收集率不低 于 90% ,其他汽车制造企业不低于 80%; 对喷漆、流平、烘干等环节
29、产生的废气, 采取焚烧等末端治理措施,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不涉及涂装工艺,不涉及涂料符合7 、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粤环202110 号)的相符性分析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源头控制和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在石9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建立完善源头、过程和末端的 VOCs 全过程控制体系。大力推进低 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严格落 实国家和地方产品 VOCs含量限值质量标准,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 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结合土壤、地下水等环境风险状况,合理确定 区域功能定位、空
30、间布局和建设项目选址,严禁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敏感区周边新建、扩建排放重金属污染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属于重点防控行业,项目 使用的脱模剂无 VOCs 含量,不属于禁止建设的项目类别。本项目属于中 心城区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 排入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联和排洪渠,最后汇入 东江北干流(东莞石龙-增城新塘)。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 充。本项目选址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不涉及设有排放重金属污染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相符。8、与
31、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的通知(穗府办202216 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的通知穗府办2022 16 号: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精细化管理水平。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 业分级管控,及时更新重点监管企业清单,巩固重点企业“一企一方案 ” 治理成效,推进企业依方案落实治理措施。开展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汽车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电子制造行业、医药制造业等重点行业 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推进行业精细化治理。推动生产全过程的挥发 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注重源头控制,推进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 材料生产和替代。推动低温等离子、光
32、催化、光氧化等治理工艺淘汰,并严禁新、改、扩建企业使用该类型治理工艺。深化工业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工业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 推进废水分质分类处理,加强第一类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水污染物污染控制,严格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10本项目主要从事汽车空调压缩机零件生产,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 造。营运过程中使用的石墨脱模剂无 VOCs 产生,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 生明显影响,符合相关要求。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 排入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联和排洪渠,最后汇入 东江北干流(东莞石龙-增城新塘)。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 充。因此,本项目符合
33、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的相关要求。9、与广州市增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增府办202215 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增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广州市生态环 境局增城分局,2022 年 3 月):升级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绿色转型,结合 产业准入清单,禁止和限制高能耗、高污染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准入。 禁止新建、扩建钢铁、重化工、水泥、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重污染项目; 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引导采用公路运输以外的方 式运输;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 清洗剂等项目(共性工厂除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实施,根据广州市 人
34、民政府关于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环境管理的通告(穗府规20186 号),增城区行政区均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内全面禁止使用 和销售高污染燃料。重点行业 VOCs 减排计划,推进固定源 VOCs 减排, 对化工、医药、合成树脂、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涂料制造等行业,采取 清洁原料使用、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等综合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全面推 广应用“泄漏检测和修复 ”(LDAR)技术,建立 LDAR 管理制度和监督平台,确保 LDAR 实施工作实效。本项目主要从事汽车空调压缩机零件生产,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 造。营运过程中使用的石墨脱模剂无 VOCs 产生,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 生明显影响。因此
35、,本项目符合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的相关要求。1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 设 内 容1 、项目概括广州市顺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锻造加工汽车空调压缩机零件 1500 吨 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拟建于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元洲村石三路 1 号 3A 厂房(中心坐标:东经 113489.229 ,北纬 23 103.636 ,地理位置详 见附图 1)。本项目占地面积约为 900m2 ,建筑面积约为 700m2 。项目总投 资 5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7 万元。项目投入运营后,主要从事汽车空调压缩机零件的生产,预计年产汽车空调压缩机零件 30 万个。根据现场勘查,项目西面为空地,旁
36、边相邻厂房均为空厂房,厂房北部 紧邻厂房为空厂房、项目距离南面空厂房 9m 、距离东面空厂房 7m ,四至图见附图 2。2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租用“广州市钢将军门业有限公司”厂区内部分厂房,设有机加工 区、裁铁区、生产区、原料区、原料区2 、产品区、一般固体废物区、危废区、办公室等。项目具体建筑参数见下表。表2-1 主要建设内容工程 类别项目名称工程内容及规模主体 工程生产车间1幢1层部分厂房,建筑面积约700m2 ,厂房高约8m ,构筑物最高约5m 。生产厂房内含机加工区、裁铁区、生产区、原料区、原料区2 、产品区、一般固体废物区、危废区、办公室辅助 工程办公区办公室储运 工程物料厂
37、区内设置原料区、产品区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厂区内设置专门的一般固废区,位于厂房南部,约12m2 ,定期交 由废品回收公司处理危险废物厂区内设置专门贮存间,位于厂房东南角,约5m2 ,定期交由有 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公用 工程给水工程由市政污水管网供水,主要为冷却用水、员工办公生活用水排水工程本项目已实施雨污分流;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定期补充因蒸发损耗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引入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联和排洪渠,最终汇入东江北干流12供电系统 市政电网供电,不设置备用发电机本项目冷却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定期补充因蒸发损耗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
38、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引入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联和排洪渠,最终汇入东江北干流废水污水处理设施石墨粉尘通过“两级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后收集入袋环保废气处理设施工程 噪声治理 厂区内合理布局、减振、隔声等设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固体废物 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金属边角料、布袋收集粉尘、沉降金属粉尘、 废脱模剂包装桶交由专业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脱模剂废液、废机油桶、废机油等分类收集,交由有 危废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理3 、产品方案项目产品及产量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表 2-2 项目产品及产量情况产品名称年产量单个产品平均重量合计重量汽车空调压缩机零件
39、30 万个5 千克1500 吨4 、主要原辅材料项目主要原材料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表 2-3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用量序 号原料名称年用量 (吨/年)包装方 式最大存储 量(吨)状态贮存位置用途1圆钢1500/60固态原料区原料2石墨脱模剂825kg/桶3液态原料区 2脱模3机油0.17170kg/桶0.08液态原料区 2设备润滑主要原辅材料物化性质如下:脱模剂:脱模剂是一种介于模具和成品之间的功能性物质。本项目使 用的脱模剂为石墨,石墨是碳的一种同素异形体,软的黑色磷状物,晶状碳 化物。触摸有油脂感,无臭。化学性质稳定,耐腐蚀,同酸、碱等药剂不易发生反应。机油:一种棕色透明液体,由基础油和添加剂
40、两部分组成。基础油是 机油的主要成分,决定着机油的基本性质,添加剂则可弥补和改善基础油性能方面的不足,赋予某些新的性能,是机油的重要组成部分。机油用于机加13工类设备中,有润滑减磨、辅助冷却降温、防锈防蚀等作用,不与工件直接接触。5 、主要设备清单项目生产过程中所用生产设备见下表:表 2-4 项目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台)应用工序1裁铁机/1裁剪2中频加热炉250kw2加热熔化3冲床250T2锻压/预成型4电动螺旋压力机630T2成型5小冲床40T2打孔6螺杆空压机20P2压缩气体7车床6140 型1机加工/维修8数控6136 型1机加工/维修9冷却塔10T1冷却表 2-5
41、项目主要生产设备的生产产能主要生产设 备名称数量 (台)每台生产能力(吨/天)运行时间 (小时)每台生产能 力(吨/年)多台生产能 力(吨/年)中频加热炉23168401680冲床23.2168961792电动螺旋压 力机22.8167841568备注:项目决定生产能力的主要设备为中频加热炉、250T 冲床、电动螺旋压力机, 根据表中结果显示,设备生产能力均大于产品产能且小于产品产能的 1.3 倍。6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1)工作制度项目年工作 280 天,工作制度为两班制,每班 8 小时。(2)劳动定员项目员工人数为 5 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7 、厂区平面布置厂区根据内容、工艺及生产要求
42、将厂区分机加工区、裁铁区、生产区、原料区、原料区 2 、产品区、一般固体废物区、危废区、办公室等。机加工 区位于厂区北部;裁铁区主要位于厂区东部;生产区主要包括加热炉、压力机,位于厂区西部;原料区、产品区、一般固体废物区、危废区、办公室主14要位于厂区中南部及东部。厂区总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3- 1。8 、公用工程(1)用电本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供给,电量约 30 万度/a。(2)用水本项目给水由市政自来水提供,可以满足本项目的用水要求。项目用水 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和冷却水,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第 3 部分:生活 (DB44/T1461.3-2021) 中国家行政机构无食堂和浴室的用水定额先进值为
43、10m3/(人 a) ,则本项目用水量约 50m3/a 。生活污水排放系数按 0.9 折算,即 生活污水排放量约 45m3/a。项目原料加热过程需要使用冷却水冷却中频加热 炉炉体,据建设单位给出资料,冷却塔容积约 1.5t,每小时进行 4 次水循环, 加热炉日工作 16h,年工作 280 天,则冷却水塔循环水量为 1.5t16h4 96t/d (26880t/a)。根据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2017)说 明,循环冷却水系统蒸发水量占循环水量的 2% ,蒸发耗损 537.6t/a ,冷却水仅做冷却加热炉用,循环使用不外排。(3)排水系统建设单位合理设计排水系统,实现“雨污分流 ”体制,雨水经雨水管收集后就近排入项目附近地表水体;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 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 集中处理,尾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 A 类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 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值后排入联和排洪渠,最后汇入东江北干流(东莞石龙-增城新塘)。项目水平衡表见表 2-6。表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