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鑫之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评报告.docx

上传人:山*** 文档编号:96540376 上传时间:2023-12-19 格式:DOCX 页数:333 大小:1.93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惠州鑫之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评报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33页
惠州鑫之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评报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3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惠州鑫之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评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惠州鑫之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评报告.docx(33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惠州鑫之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惠州鑫之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3 年 10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惠州鑫之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项目代码 2201-441302-04-01-29841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 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 NBXC23-01-03 地块地理坐标 (114 度 27 分 54.846 秒,22 度 59 分 13.982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C3489 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 C3912计算机零部件制造C3340金属丝

2、绳及其制品制造C3360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 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66 、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 67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 加工69 、通用零部件制造78 、计算机制造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部 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 (万元)62500环保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 占比(%)0.8施工工期24是否开工 否建设 是:用地(用海)面积(m2)32927.19专项评 价设置 情况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具体见表1- 1。表1-1 专

3、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类别设置原则项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 苯并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 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项目排放废气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芘、氰化物、氯气等物质,因此无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接排放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至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项目无工业废水直接排放,生活 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 过惠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无需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储存量 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项目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因此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 1生态取水口 物的自然

4、 游通道下游500m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 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 项目项目不涉及 置取水口,因此无需设 生态专项评价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 项目项目不涉及 因此无需向海洋排放污染物, 设置海洋专项评价规划情 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 、选址合理合法性分析项目位于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 NBXC23-01-03 地块, 根据提供的不动产权证表明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南部新城 NBXC19-06 、 NBXC19-07、NBXC23-01 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项目所在地规划用地性

5、 质为二类工业用地。项目用地不涉及国家重点保护的文物、古迹,无名胜风景区、 自然保护区等。项目各项染物排放能够得到有效的处理,综上所述,项目选址合理。2 、环境功能区区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2 类标准环境噪 声限值;位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本项目在运营服务期内有噪声、废水、 废气等污染排放,在确保噪声、废气、废水等污染物达标排放,及符合功能区划条件下,本项目选址不与环境功能区相冲突。3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第 1 号修改单中的2“C3489 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 ”、“C3912 计

6、算机零部件制造 ”、“C3340 金属丝 绳及其制品制造 ”、“C3360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项目不属于市场 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中负面清单项目,也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19 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因此属于允许类项目。4 、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1)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府202071号)的相符性分析2020 年 12 月 29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 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项目“三线一单” 管理要求的符合

7、性分析如下:表 1-2 本项目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符合性分析序号符合性分析1“一核一带 一区” 区域 管控要求本项目位于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 NBXC23-01-03 地块,属于“ 一核一带一区” 中的珠三角核心区,根据 一核区域管控要求对比企业所在区域现状如下:区域布局管控要求: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扩建水泥、禁止新建、 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 原油加工等项目,项目废气拟采用“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 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排放量较小。能源资源利用要求: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 资源,不涉及其他对环境有影响的能源。污染

8、物排放管控要求:本项目废气经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高 空排放;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产生少量蒸发浓 缩液委外处置,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惠州 市金山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环境风险防控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危废暂存在危废仓内,委托有 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公司处理处置。2环境管控单 元总体管控 要求本项目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根据重点管控单元要求对比企业所在 区域现状如下:水环境质量超标类重点管控单元:项目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 纳入惠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 处理后回用,产生少量蒸发浓缩液委外处置,生产废水不外排;建设 单位对周边地表水水体不存

9、在直接影响。大气环境受体敏感类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不属于新建钢铁、燃 煤燃油火电、石化、储油库等项目,且不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 料。2)与惠州市“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与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3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 通知(惠府202123 号)和广东省“三线一单”应用平台查询所得,项目所在 区域属于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 通知(惠府202123 号)中“ZH44130220006 惠州城区重点管控单元” ,见附图 15 。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满足重点管控单元管控措施相关要求。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

10、析根据环境质量公报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声等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相应功 能区划要求,西枝江的水质可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水质现状良好。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纳入惠州市金山污水 处理厂进行处理,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建成后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与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分析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资源,不属于高水耗、高能耗的 产业。项目运营期消耗一定量的水资源、电能,由当地市政供水和供电,区域水电资源较为充足,项目消耗量没有超出资源负荷,不超出资源利用上线。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项目

11、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第 1 号修改单中“C3489 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 ”、“C3912 计算机零部件制造 ”、“C3340 金属丝绳及其 制品制造 ”、“C3360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本项目位于惠州市惠城区 三栋镇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 NBXC23-01-03 地块,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属于 ZH44130220006 惠州城区重点管控单元(详见附图 15),水环境管控单元属于 YS4413023210004-三栋河惠州市三栋镇控制单元(详见附图 16),大气环境管控 单元属于 YS4413022310009-惠城区三栋镇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详见

12、附图17),相符性分析如下:4其他符合性分析表 1-3 与(惠府202123 号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号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结论1区域布局管控1- 1.【产业/鼓励引导类】生态保护红线及饮 用水水源保护区外的区域,主导产业为新一代信 息技术、人工智能、先进制造业等产业。1-2.【产业/禁止类】除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 禁止项目外,还禁止新建农药、铬盐、钛白粉生 产项目,禁止新建稀土分离、炼砒、炼铍、纸浆 制造、氰化法提炼产品、开采和冶炼放射性矿产 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项目;严格控制新建造 纸、制革、味精、电镀、漂染、印染、炼油、发 酵酿造、非放射性矿产冶炼以及使用含汞、砷、 镉、铬、铅为原料的项

13、目。禁止在东江水系岸边 和水上拆船。1-3.【生态/禁止类】生态保护红线执行关 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 的指导意见准入要求,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 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 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 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 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1-4.【生态/限制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 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 生 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 不纳 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 游、基础 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1-5.【水/禁止类】单元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涉及东江岭下饮用水水

14、源保护区、东江横沥中心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深圳东部供水工程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水口下源东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 口-汝湖镇东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马安镇西枝 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观洞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1- 1 本项目选址在生态保护红线以及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外,项目属于产业/鼓励引导类项 目;1-2 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项目;1-3 、1-4 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 生态空间内;1-5 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1-6 本项目不在东江干流和西枝江干流两 岸最高水位线外延五百米范围内,且不设置废 弃物堆放场和处理场;1-7 本项目在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 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为 VOCs

15、、颗粒物,企业 加强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不对 环境造成影响;1-8 本项目不在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 控区,不属于储油库项目,不产生和排放有毒 有害大气污染物;项目环氧树脂粉末、水性漆、 水性油墨属于低 VOCs 原辅材料;1-9 本项目不属于石化、化工、包装印刷、 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1- 10 本项目不属于有色金属矿冶炼等行业 企业。1- 11 、本项目不属于电镀、有色金属、化学 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等污染较重的企业。1- 12 、本项目不产生排放重金属;1- 13 、本项目不涉及水域岸线。符合5区,按照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饮 用水水源保护和 流域特别规

16、定”进行管理。一级 保护区内禁 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 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 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须拆除或者关闭。二 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 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须责 令拆除或者关闭;不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除 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有关的外,应当尽量避让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经组织论证确实无法避 让的,应当依法严格审批。1-6.【水/禁止类】禁止在东江干流和西枝江 干流两岸最高水位线水平外延五百米范围内新 建废弃物堆放场和处理场。已有的堆放场和处理 场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治污染措施,危及水体水质 安全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17、 责令限期搬迁。1-7.【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高排放重 点管控区内,应强化达标监管,引导工业项目落 地集聚发展,有序推进区域内行业企业提标改 造。1-8.【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 管控区内严格限制新建储油库项目、产生和排放 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以及使用溶剂 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 物原辅材料项目,鼓励现有该类项目搬迁退出。1-9.【大气/限制类】严格限制石化、化工、 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 重点行业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原则上 应入园进区。1- 10.【土壤/禁止类】禁止在居民区、学校、 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

18、有色金属矿冶 炼等 行业企业。61- 11.【土壤/综合类】对建成区内现有电镀、 有色金属、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等污染较重 的企业进行排查并制定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计 划。1- 12.【土壤/限制类】重金属污染防控非重 点区新建、改扩建重金属排放项目,应严格落实 重金属总量替代与削减要求,严格控制重点行业 发展规模。强化涉重金属污染行业建设项目环评 审批管理,严格执行环保“三 同时”制度。1- 13.【岸线/综合类】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 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 准要求,留足河道和湖库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 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2能源资源利用2- 1.【能源/综合类】根据本地区大

19、气环境质 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2-2.【能源/鼓励引导类】鼓励降低煤炭消耗、 能源消耗,引导集中式光伏等多种形式的新能源 利用。本项目严格执行广东省用水定额 。项 目生产全部使用电能,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符合3污染物排放管 控3- 1.【水/综合类】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 收集管网建设,城镇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 水质超标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 化利用。3-2.【水/限制类】单元内淡水河流域内(涉 及三栋镇、马安镇)纺织染整、金属制品(不含 电镀、化学镀、化学转化膜等工艺设施)、 橡 胶和塑料制品业、食品制造(含屠宰及肉类加工, 不含发酵制品)、饮料制造、化学原

20、料及化学制 品制造业等行业工业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执行淡 水河 、 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42050-2017)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 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的较严值。3-3.【大气/限制类】环境空气质量一类控制3- 1 、3-2 项目已实行雨污分流。项目生产 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产生少 量蒸发浓缩液委外处置,生产废水不外排;项 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 污水管网接入惠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尾 水出水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 标准 (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 A 类标准、 广东省地方标准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

21、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淡水 河 、 石 马 河 流 域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44/2050-2017) 中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第二 时段标准值中的三者的较严值;处理后达标排 入西枝江,最后汇入东江,对纳污水体的影响 较小。符合7区内不得新建、扩建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项目, 已有及改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相关 排放标准的一级排放限值,且改建时不得增加污 染物排放总量;惠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 (2021 年修订)实施前已设采矿权、已核发 采矿许可证且不在自然保护区等其它法定保护 地的项目,按已有项目处理,执行一级排放限值。3-4.【大气/限制类】新建项目 VO

22、Cs 实施倍 量替代。3-5.【土壤/禁止类】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 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 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 矿渣等。3-3 本项目不在环境空气质量一类控制区 内;3-4 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不属于大气/限制类项目;3-5 本项目没有重金属、有毒有害金属排 放,不属土壤/禁止类项目4环境风险管控4- 1.【水/综合类】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 环境风险排查,开展风险评估、水环境风险预警 监测以及水环境应急演练。4-2.【水/综合类】城镇污水处理厂应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排入水体。4-3.【水/综合类】推进东江

23、水环境预警体系 建设,提高重金属水污染预警能力。4-4.【土壤/综合类】加强重点行业企业关闭 搬迁地块土壤调查评估与治理修复环境管 理。本项目根据国家环境应急预案管理的要求进行 风险防控,并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符合因此,本项目建设与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惠府202123 号)相符。8其他符合性分析5 、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第五章加强协同控制,引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源头控制和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开展原油、成品油、有 机化学品等涉 VOCs物质储罐排查,深化重

24、点行业 VOCs排放基数调查,系统掌握工业源 VOCs 产生、处理、排放及分布情况,分类建立台账,实施 VOCs精细化管理。在石化、化工、包装 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建立完善源头、过程和末端的 VOCs全过程控制体系。大力推进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 VOCs含量限值质量标准,禁止建设 生产和使用高 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严格实施 VOCs排放企业分级 管控,全面推进涉 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开展中小型企业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建设、运行 情况的评估,强化对企业涉 VOCs生产车间/工序废气的收集管理,推动企业开展治理设施升级 改造。

25、推进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建设一批集中喷涂中心(共性工厂)、活性 炭集中再生中心,实现 VOCs集中高效处理。开展无组织排放源排查,加强含 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深入推进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第六章实施系统治理修复,推进南粤秀水长清深入推进水污染减排。聚焦国考断面达标、万里碧道建设,围绕“查、测、溯、治” ,分类 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以佛山、中山、东莞等市为重点试点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体系建设,建立入河排污口动态更新及定期排查机制。持续推进工业、城镇、农业农村、港口 船舶等污染源治理。加强农副产品加工、印染、化工等重点行业综合整治,持续推

26、进清洁化改 造。推进高耗水行业实施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强化工业园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分质分类处理, 推进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推进生活污水 管网全覆盖,补足生活污水处理厂弱项,稳步提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 度,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效能。到 2025 年,基本实现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污水“零直排”, 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 70%以上,广州、深圳达到 85%以上,粤港澳大湾区地 级市(广州、深圳、肇庆除外)达到 75%以上,其他城市提升 15 个百分点。加快推进污泥无 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到 2025 年,全省地级及

27、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 95% 。强化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畜禽及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种植污染管控。系统推进航运污染整治,加快 推进船舶污水治理、老旧及难以达标船舶淘汰,统筹规划建设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 提升船舶水污染物收集转运处理能力。不满足船舶水污染物排放要求的 400 总吨以下内河船舶应当完成水污染物收集储存设备改造,采取船上储存、交岸接收的方式处置。9项目位于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 NBXC23-01-03 地块。本项目喷粉固 化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环氧树脂粉末为低 VOCS 涂料,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 技术要求(GB/T38597-2020);项目

28、水性油墨满足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s) 含 量的限值(GB38507-2020) 中“水性油墨- 网印油墨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值30%的要求;水 性漆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的要求(金属基 材防腐涂料单组份底漆 200g/L)。产生的有机废气,企业将废气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抽至两套 “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废气经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 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产生少量蒸发浓缩液委外处置,生产废水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内 隔油、沉渣、化粪池三级预处理后,排入市政集污管网,纳入到惠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29、, 惠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的尾水排入西枝江。金山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 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标准 的 A 类标准 、广 东省 水污染物排放 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以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 标准(DB44/2050-2017)中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第二时段标准值三者的较严者。综上所述,本项目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符。6、与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惠府【2022】11 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惠府202

30、2 11号):第五章加强大气环境精细化管理,打造全国空气质量第二节大力推进工业源深度治理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深度治理。建立健全全市 VOCs 重点管控企业清单,督促重 点行业企业编制 VOCs深度治理手册,指导辖区内 VOCs重点监管企业“按单施治”。实施 VOCs 重点企业分级管控,更新建立重点企业分级管理台账。加强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严 格执行大宗有机溶剂产品 VOCs含量限值标准,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 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 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落实建设项目 VOCs 削减替代制度,重点推进炼油石化、化工、工 业涂装、印刷、制鞋、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以及机动车和油品储

31、运销等领域 VOCs减排。以 加油站、储油库为重点,加强 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加强储罐、装卸、设备管线组件、污水 处理厂等通用设施污染源项管理。大亚湾石化区石油炼制及化工行业全面实施 VOCs 泄漏检测 与修复(LDAR)工作,加快应用 VOCs 走航监测等新技术,加快推动车用汽油年销售量 5000吨以上的加油站开展油气回收在线监控。 10第六章推动水生态系统提质修复,打造河畅水清的水生态景观二、深化水污染源头治理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 ,按照封堵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要求,建立 入河排污口动态更新及定期排查机制,分类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严格实行东江、西枝 江沿岸,淡

32、水河、潼湖、沙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型项目限批准入,对存在重大环境问题、未完 成污染整治任务的区域实行区域限批,对定点园区外的电镀、印染、化工等重污染项目实行行 业限批。以国省考断面汇水范围为重点,加强流域内电镀、制革、印染、有色金属、化工等行 业企业搬迁和清洁化改造,推进高耗水行业实施废水深度处理回用,推进工业集聚区“ 污水零 直排区”创建。全面推进工业集聚区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强化农村生 活污水治理、畜禽及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种植污染管控,严防禁养区内非法养殖反弹。以惠州 港为重点,加强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不满足船舶水污染物排 放要求的 400 总

33、吨以下内河船舶应当完成水污染物收集储存设备改造,采取船上储存、交岸接收的方式处置,确保船舶水污染物达标排放。 。项目位于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 NBXC23-01-03 地块。本项目喷粉固 化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环氧树脂粉末为低 VOCS 涂料,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 技术要求(GB/T38597-2020);项目水性油墨满足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 的限值(GB38507-2020) 中“水性油墨- 网印油墨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值30%的要求;水性 漆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的要求(金属基材 防腐涂

34、料单组份底漆 200g/L)。产生的有机废气,企业将废气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抽至两套“水 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废气经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 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产生少量蒸发浓缩液委外处置,生产废水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 沉渣、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纳污管网排入惠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处理。综上所述,本项目与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惠府【2022】11 号)相符。7 、与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 年修正)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35、(2020 年)第四章水污染防治措施,第一节工业水污染防治。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本行政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 11力与水环境质量目标等要求,合理规划工业布局,规范工业集聚区及其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集聚区。严格控制高污染项目的建设,鼓励和支持无污染或者轻污染产业的发展。第二十八条 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和处理产生的全部生产废水, 防止污染水环境。未依法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不得直接向生活污水管网与处理系统排放工业废水。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业废水应当分类收集和处理,不得稀释排放。按照规定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审批意见的

36、要求需要进行初期雨水收集的企业,应当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经批准设立的工业集聚区应当按照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未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的,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向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或者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工业废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后方可以排放。第二十九条 企业应当采用原材料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工艺,并加强管理,按照规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上减少水污染物的产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对为减少水污染进行技术改造或者转产的企业,通过财政

37、、金融、土地使用、能源供应、政府采购等措施予以扶持。本技改项目位于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 NBXC23-01-03 地块,项目生 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产生少量蒸发浓缩液委外处置,生产废水不外排;员 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隔渣池等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与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 年修正)相符。8 、与广东省大气污染物防治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0 号)文件的相符性分析以下内容引用条例:“ 第四章工业污染防治第一节能源消耗污染防治第十七条珠江三角洲区域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或者企业燃煤燃油

38、自备电站。珠江三角洲区域禁止新建、扩建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乙烯生产、造纸、水泥、平板玻璃、除特种陶瓷以外的陶瓷、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重污染项目。 第二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第二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建设项目,应当使用污染防治先进 12可行技术。下列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优先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 材料和低排放环保工艺,在确保安全条件下,按照规定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安装、使 用满足防爆、防静电要求的治理效率高的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或者不适宜密闭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一)石油、化工、煤炭加工与转化等含挥发性有机物原料的生产;

39、(二)燃油、溶剂的储存、运输和销售;(三)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等以挥发性有机物为原料的生产;(四)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生产活动;(五)其他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和服务活动。第二十七条工业涂装企业应当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并建立台账,如实记录生 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其他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工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建立台账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如实申报原辅材料使用等情况。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第二十八条石油、化工、有机医药及其他生

40、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应当根据国家和省 的标准、技术规范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制度,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对泄漏的物料应当及时收集处理。石油、化工等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维修、检修时,应当按照技术规范,对生产装置系统的停运、倒空、清洗等环节进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第二十九条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原油成品油码头、原油成品油运输船舶和油罐车、 气罐车等,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和自动监测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 每年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油气排放检测报告,油气排放检测报告标准文书由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第三十

41、条严格控制新建、扩建排放恶臭污染物的工业类建设项目。产生恶臭污染物的化工、石化、制药、制革、骨胶炼制、生物发酵、饲料加工、家具制造 等行业应当科学选址,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并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污染物。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减少恶臭污染物排放。”本项目喷粉固化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环氧树脂粉末为低 VOCS 涂料,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 13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项目水性油墨满足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 化合物 (VOCs) 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 中“水性油墨- 网印油墨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 值30%的要求;水性漆满足

42、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 的要求(金属基材防腐涂料单组份底漆 200g/L)。产生的有机废气,企业将废气通过集气装置 收集后抽至两套“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项目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防治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20 号)文件的分析。9、与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 号)及其补充通知(粤府函2013231 号)相符性分析(1)严格控制重污染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广东省东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等规定,在 东江流域内严格控制建设造纸、制革、味精、电镀、漂染、

43、印染、炼油、发酵酿造、非放射性 矿产冶炼以及使用含汞、砷、镉、铬、铅原料的项目,禁止建设农药、铬盐、钛白粉、氟制冷 剂生产项目,禁止建设稀土分离、炼砒、炼铍、纸浆制造业、氰化法提炼产品以及开采、冶炼放射性矿产的项目。(2)强化涉重金属污染项目管理:东江流域内停止审批向河流排放汞、砷、镉、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3)严格控制支流污染增量:在淡水河(含龙岗河、坪山河等支流)、石马河(含观澜 河、潼湖水等支流)、紧水河、稿树下水、马嘶河(龙溪水)等支流和东江惠州博罗段江东、 榕溪沥(罗阳)、廖洞、合竹洲、永平等 5 个直接排往东江的排水渠流域内,禁止建设制浆造 纸、电镀(含配

44、套电镀和线路板)、印染、制革、发酵酿造、规模化养殖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 或处置等重污染项目,暂停审批电氧化、化工和含酸洗、磷化、表面处理工艺以及其他新增超 标或超总量污染物的项目。上述流域内,在污水未纳入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的城镇中心区域,不得审批洗车、餐饮、沐足桑拿等耗水性项目。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产生少量蒸发浓缩液委外处置,生产废水 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内隔油、沉渣、化粪池三级预处理后,排入市政集污管网,纳入到 惠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处理,惠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的尾水排入西枝江。惠州市金山污水处理 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45、标准的 A 类标准、广 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以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淡水河、 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17)中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第二时段标准值三者的较严者。项目不属于禁止建设和暂停审批范围的项目,故项目基本符合该文件的要求。10 、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 号)文件的相符 14性分析根据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 号)(摘录): (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 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 VOCs含量的胶粘剂 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报告 > 环评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