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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鑫丰源农业种养殖基地( 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稿)建设单位:茂名高州鑫丰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广东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写日期:二二年八月鑫丰源农业种养殖基地(一期工程) 目录1. 概述11.1. 项目特点及由来11.2. 项目概况1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4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5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71.6.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102. 总则112.1. 编制依据112.2.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152.3. 环境功能区划与评价标准 172.4. 评价等级292.5. 评价范围372.6. 污染控制与环境保护目标 423. 项目
2、概况及工程分析473.1. 项目概况473.2. 项目选址及四至情况473.3. 工程内容523.4. 主要设备543.5. 产品方案及原辅材料563.6.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603.7. 项目实施计划 603.8. 公用辅助工程 603.9. 施工期工艺流程及污染源分析 683.10. 营运期主要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 723.11. 营运期污染源分析 873.12. 非正常工况 102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064.1. 自然环境概况 1064.2. 区域污染源调查1124.3.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124.4.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184.5.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3、与评价 1224.6. 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264.7.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274.8.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29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315.1.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1315.2. 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395.3. 营运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885.4. 营运期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1925.5. 营运期噪声影响评价2025.6. 营运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2045.7. 营运期土壤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095.8. 营运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212I5.9. 营运期交通运输环境影响分析 2136. 环境风险评价 2156.1. 评价依据2166.2. 风险潜
4、势判定 2226.3. 环境敏感目标概况 2226.4. 环境风险识别 2226.5. 环境风险分析 2236.6.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2236.7. 分析结论2287. 项目可行性分析 2317.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2317.2. 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性分析 2317.3. 与地方法规、文件符合性分析 2337.4. 与禽畜养殖行业技术规范、文件符合性分析 2357.5. 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2397.6. 与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2447.7. 选址合理性分析2447.8. 可行性分析小结2448.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2458.1. 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
5、论证2458.2. 营运期废水处理措施及其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2548.3. 营运期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述2638.4. 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论述2668.5. 营运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述 2678.6. 营运期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2718.7. 营运期生态保护措施2718.8. 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 2719.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759.1. 环境保护投资及比例分析 2759.2. 环境保护投资效益分析2769.3. 环境经济损益指标分析27610.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27910.1. 环境管理27910.2. 污染物排放清单28110.3. 环境监测28411.
6、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8611.1. 项目概况28611.2. 环境质量现状 28611.3. 主要环境影响分析 28711.4.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29011.5.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9011.6. 综合结论291附件一、营业执照292附件二、法人身份证 293附件三、项目备案证 294II附件四、土地租赁合同 295附件五、场区土地利用规划图303附件六、适养区证明 305附件七、关于鑫丰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是否涉及基本农田的复函 306附件八、环评委托函 307附件九、监测报告308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321III鑫丰源农业种养殖基地(一期工程)1. 概述1.1. 项目特
7、点及由来根据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 年),生猪产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我国猪肉占整个类产量的比重一直稳定在 64%左右, 是肉类消费的主要来源, 我 国城乡居民不可或缺的“菜篮子”产品。长期以来, 我国猪肉量稳居世界第一位。发展生 猪生产, 对保障市场供应、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农业部 关于加快调整畜牧生产结构的实施意见中指出, 畜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是研究、开 发和推广畜禽优良品种、提高畜禽产品质量。良种是提高畜产品质量和效益的基础, 要继续加强畜禽良种工程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完善繁育推广体系。根据广东省生猪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20
8、18-2020 年)(粤农农2019185 号文),要求按照保供给保生态并重的原则,统筹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积极发展设施配 套、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生产高效、产出安全、循环利用、环境友好的生猪产业, 积 极调整优化生猪产业结构布局, 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 淘汰生猪产业落后产能, 稳 步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加快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 保障“菜篮子” 有效供给。到 2020 年全省生猪出栏量保持在 3300 万头以上,其中粤西茂名市 2019 年 规划目标生猪出栏规划目标为 513 万头, 2020 年规划目标生猪出栏规划目标为 500 万头。为响应广东省生猪养殖政策号召,
9、把握受非洲猪瘟疫情持续消耗生猪养殖产能、猪 肉库存消化后生猪市场供给缺口驱动生猪价格上涨的市场机遇, 茂名高州鑫丰源农业发 展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鑫丰源农业种养殖基地”,本次评价仅针对其一期工程建设内容进行。1.2. 项目概况茂名高州鑫丰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6 月,为响应广东省、茂名市生 猪养殖政策号召, 加快自身经营步伐, 经过多方面的比选, 在高州市有关部门的支持下, 选址茂名市高州市沙田镇古邦村北部(见图 1.2- 1)建设“鑫丰源农业种养殖基地”项目。 目前, “鑫丰源农业种养殖基地”项目于 2020 年 1 月经高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备案, 项目代码为: 2019
10、-440981-03-03-087254。当前建设单位仅对其一期工程进行建设, 故本 次评价仅针对一期工程建设内容, 因此本次评价项目名称为: 鑫丰源农业种养殖基地(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位于“鑫丰源农业种养殖基地”备案建设用地范围内的东侧部分土地建设,1鑫丰源农业种养殖基地(一期工程)本项目中心地理位置坐标: 110.725720E ,21.951667N,规划占地 110612 平方米。 本 项目总投资 4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 1000 万元人民币。本项目猪舍建筑面积 25050 平方米(包括 2 栋怀舍猪舍、 2 栋分娩猪舍、 1 栋保育猪舍、 5 栋育肥猪舍、
11、1 栋 后备猪舍、1 栋公猪舍、1 栋隔离舍等),配套附属设施饲料分装车间、办公楼、出猪台、 兽医室、门卫室、消毒间、变配电房、饲料塔区域、饲料仓库、宿舍、食堂等,配套 1 座日处理能力为 100 吨的污水处理站及日处理新粪便(含污泥、沼渣)量为 10m3 的立 式发酵罐 4 台, 配套建设道路停车场及场区工程、绿化工程等。本项目建成后, 拟存栏 生猪 17314 头(其中种母猪 1515 头、种公猪 110 头、育肥猪 9298 头、保育猪 3229 头、 哺乳仔猪 2808 头、后备公猪 91 头、后备母猪 263 头),年出栏肉猪 32000 头,同时年产沼气 17810 立方米/年。本
12、项目废水处理采用“预处理+UASB 厌氧+两级 A/O+沉淀消毒”的处理工艺,处 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项目所在基地的绿化及林木浇灌,无废水外排;猪舍恶臭采取控制 饲养密度、改善舍内通风、采用干清粪工艺、及时清粪、合理使用饲料添加剂、采用除 臭剂物理水帘喷淋除臭、绿化等除臭措施, 确保厂界恶臭污染物达标排放。 猪粪便依靠 重力经漏缝地板进入猪舍下部粪污管道输送至中转区, 再由中转区经过槽车运输至好氧 发酵罐发酵;病死猪及胎盘暂存于危废间小型冷库冷冻暂存, 同时报当地动物防疫员核 实登记后, 在规定时间内, 场主将死亡猪只送到辖区收集点, 并由高州市动物无害化处 理中心统一收运处置; 经猪场兽医确认
13、为烈性传染病死猪只由政府统一收集处置;污泥 经脱水处理后转运至好氧发酵罐发酵;本项目环保设施均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 通过相应的环保措施建设,符合生产要求,污染物全面实现达标排放。2鑫丰源农业种养殖基地(一期工程)项目位置图 1.2-1 项目地理位置3鑫丰源农业种养殖基地(一期工程)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 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 本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第 44 号令, 2018 年 4 月 28 日修 正),本项目属于“一、畜牧业 1、畜禽养殖
14、场、养殖小区 年出栏生猪 5000 头(其他畜 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 及以上”类别,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 茂名高州鑫丰 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广东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鑫丰源农业种养殖基地(一期 工程) 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接到任务后, 在现场踏勘和分析收集现有资料的 基础上,结合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在充分考虑工程可能对区域环境构成的影响基础上, 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环评的有关规定和规范编制完成了鑫丰源农业种养殖基地 (一期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呈送项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 待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后,作为项目建设及环境管理的技术依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15、 总纲(HJ2.1-2016)的要求,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图 1.3- 1。4鑫丰源农业种养殖基地(一期工程)图 1.3-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4.1. 环评文件类别的判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别为: A0313 猪 的饲养。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 和关 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 本项目属于:“一、畜牧业- 1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年出栏生猪 5000 头(其他畜禽种 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 及以上;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中的“年出栏生猪 5000
16、 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1.4.2. 产业政策符合性判定5鑫丰源农业种养殖基地(一期工程)项目行业类别属于猪的饲养,对照产业政策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一、农林业”中“5、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 年版),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事项。参照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 年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一、农林业”中“4、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为允许类项目。1.4.3. 与相关规划相符性分析1.4.3.1. 国家发展规划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
17、划纲要指出, 应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 整, 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发展。提高畜禽、水产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水平。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 年)指出:统筹考虑种养规模和资源环境承载 力, 推进以生猪和草食畜牧业为重点的畜牧业结构调整, 形成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 为主导的产业发展格局, 在畜牧业主产省(区) 率先实现现代化。保持生猪生产稳定、 猪肉基本自给, 促进南方水网地区生猪养殖布局调整。加快发展草食畜牧业, 扩大优质 肉牛肉羊生产, 加强奶源基地建设, 提高国产乳品质量和品牌影响力。发展安全高效环保饲料产品,加快建设现代饲料工业体系。本项目为猪的饲养项目, 采用沼气
18、工程技术治理养猪场粪污水, 利用粪污处理设施 过程中的主要产物沼气供应场区生活利用, 污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场区内林地使用, 建 立“猪沼林”的生态系统, 实现猪场粪污水的综合利用。因此,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1.4.3.2. 地方发展规划(1)广东省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广东省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强调,“十三五”期间, 应着力稳定粮食、畜禽 两大基础产业, 优化畜禽产业规模和布局, 提高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 兼顾环境承载力 和产品需求, 科学规划畜禽养殖规模。支持规模化、标准化畜禽养殖场建设, 鼓励发展生态循环养殖。支持畜禽栏舍改造升级和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建设。(2)广东
19、省生猪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2008-2020 年)广东省生猪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2008-2020 年)提出, 合理利用土地 资源, 积极发展环境友好、清洁生产、可持续、健康养殖生猪产业, 保护水资源与环境,综合利用生猪生产废弃物, 污水达标排放。力争使广东省 2012 年生猪出栏达到 4574 万6鑫丰源农业种养殖基地(一期工程)头, 猪肉自给率从 2006 年的 60%提高到 75%;2020 年生猪出栏达到 5245 万头, 猪肉 自给率达到 85%。广州市城郊是中部城郊生猪产业带的主要发展区域, 以发展大型标准化规模生猪养殖场为主, 重点发展瘦肉型猪, 全部用于满足本地
20、市场与港澳市场的需求。1.4.3.3. “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 项目选址于茂名市高州市沙田镇古邦村北部, 不在主导生态功能 区范围内, 且不在当地饮用水水源区、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 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区域环境质量不低于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有一定 的环境容量,项目在运营期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如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 但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 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不会对周边造成不良影响, 即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运营过程消耗一定的电能、水, 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
21、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为生猪养殖场, 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 年)(发改经体20181892 号)中的负面清单内容。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本评价主要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是项目选址、运营后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控制和环境风险。1.5.1. 施工期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1)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 来源于土地平整、基础土石方开挖、堆放、回填和清运过程,建筑材料运输、装卸、堆放、拌和过程,车辆行驶。(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现场产生的冲洗水。(3)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
22、为各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交通噪声。(4)固体废物施工期固废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开挖土石方。本评价主要关注施工期各类污染物在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是7鑫丰源农业种养殖基地(一期工程)否可接受。1.5.2. 运营期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1)废气运营期间, 猪舍、 堆肥区、污水处理系统各环节均会产生恶臭废气; 饲料分装车间 分装饲料过程中会产生颗粒物废气; 沼气利用燃烧过程中会产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 颗粒物废气;食堂产生油烟废气;备用发电机发电过程中会产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废气。猪舍无组织臭气: 猪饲料中加入 EM 菌、猪舍采用节水型饮水器、 采用干清粪
23、工 艺及时清粪、 定期喷洒微生物吸附除臭剂除臭,养殖区臭气通过风机引至水帘喷淋处理 后无组织排放, 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中二级新 改扩建标准; 场界周边种植多排桉树、果树等树木, 形成多层防护林带,场界臭气浓度执行广东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中表 7 标准。发酵处理区废气: 本项目粪便、污泥发酵采用密闭式发酵罐,发酵过程产生的臭 气经罐体上部的排气口接入一套除臭设施处理设施处理后,经一根 25 米高的 2#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有组织臭气:污水处理站产臭池体加盖密封, 定期喷洒植物型除臭剂, 在各产臭池体侧面设支管收集由
24、风机引至一套除臭设施处理,处理后经一根 15 米高的 3#排气筒排放,其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标准限值要求。饲料分装车间投料、提升工序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脉冲式除尘器处理达标 后,由 1 根 15 米高的 1#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场区生活利用沼气燃烧供热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等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备用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通过 1 根 15 米高的 4#排气筒排放,且项目备用柴 油发电机每年使用不超过 96 小时,备用柴油发电尾
25、气污染物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设有 1 个食堂, 食堂油烟经油烟机收集处理后经 1 根 15 米高的 5#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标准要求。8鑫丰源农业种养殖基地(一期工程)(2)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猪尿液、猪舍及出猪台冲洗水、母猪冲洗水、转运车辆清洗水、除臭水帘机及降温水帘机排水和员工生活污水。项目污水平均每天产生量为58.67m3/d,项目拟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为 100m3/d, 采用“预处理+UASB 厌氧+两级 A/O+沉淀消毒”
26、的处理工艺。 项目废水经厂内粪污处 理设施处理达到广东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613-2009)中集约化畜禽 养殖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日排放浓度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类标准较严者的要求后,全部回用于项目所在基地的绿化及林木浇灌,无废水外排。(3)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水泵、发电机、风机等机械噪声、猪只叫声。其中, 猪只喂足饲 料和水可避免饥渴及突发性噪声;场区内选用低噪声的水泵、发电机、风机等机械,各机械采用软管接头后可在源头处减少噪声产生, 合理布局设备位置。(4)固废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猪粪便、病死猪、废弃胎盘、废脱硫剂、医疗废物、消毒过程产生的废弃包装物
27、、污水处理站污泥、饲料分装车间粉尘、职工生活垃圾。猪舍内设漏缝地板, 粪便产生后及时清粪, 依靠重力经漏缝地板进入猪舍下部粪污管道输送至中转区,再由中转区经过槽车运输至好氧发酵罐发酵。根据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农业 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农医发201725 号) 以及高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州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高 府办201544 号),本项目病死猪及胎盘暂存于危废间小型冷库冷冻暂存,同时报当 地动物防疫员核实登记后, 在规定时间内, 场主将死亡猪只送到辖区收集点, 并由高州 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统一收运处置; 经猪场兽医确认为
28、烈性传染病死猪只由政府统一收集处置。污泥经脱水处理后转运至好氧发酵罐发酵。脱硫废渣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由生产厂商定期回收处理。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场内设置危废暂存间, 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消毒过程产生的废弃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 场内设置危废暂存间, 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9鑫丰源农业种养殖基地(一期工程)本项目饲料分装车间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送至发酵区好氧堆肥。本项目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在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后, 是否可对资源充分利用, 避免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实现固废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5)生态环境影响项目排放污染
29、物及永久占用园地,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是否可接受。(6)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项目运营期间粪污及其他污染物的渗漏对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污染影响防范措施是否可行,影响是否可接受。(7)环境风险运营期当废水、固废发生事故排放时, 可能对区域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污染, 在采取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后,风险影响是否可接受。本评价通过对上述污染物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 确定本项目对当地环境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和程度,从而提出避免污染、减少污染的对策措施。1.6.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鑫丰源农业种养殖基地(一期工程) 符合产业政策、广东省和茂名市生猪生产发展总体规划、选址合理。本项目施工期内对水、气、 声、生
30、态、土壤、地下水环境等均产生一定环境影响, 在切实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文明施工的基础上, 可使环境影响降至较低程度; 营 运期在严格执行环保措施“三同时”制度和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 可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 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项目的建成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促进地方畜牧业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模式的发展,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综上所述, 本项目建设单位如能在建设期和运营后切实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 污染防治措施, 落实“三同时”制度, 加强环境管理, 保证环保投资的投入, 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则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10鑫丰源农业种养殖基地(一期工程)2. 总则2
31、.1. 编制依据2.1.1. 国家环保法律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 4 月 24 日修订, 2015 年 1 月 1 日施行);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并实施);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 6 月 27 日修订, 2018 年 1 月 1 日施行);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 年 10 月 30 日通过, 2020年 4 月 29 日修订);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并施行);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32、月 29 日修订并施行);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2 月 29 日修订, 2012 年 7 月 1 日施行);8)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并施行);9)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 年 2 月 21 日通过; 2004 年 8 月 28 日第一次修订; 2013 年 6 月 29 日第二次修订, 2013 年 6 月 29 日施行);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 年 7 月 3 日通过; 2007 年 8 月 30 日第 一次修订; 2013 年 6 月 29 日第二次修订; 2015 年 4 月 2
33、4 日第三次修订, 2015年 4 月 24 日施行);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5 年 12 月 29 日通过, 2015 年 4 月 24 日修订,2015 年 4 月 24 日施行)。2.1.2. 国家环保法规、规章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53 号,2017 年 7 月修订版);2)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 643 号, 2014 年 1 月 1 日);3)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第 44 号令, 2017 年 9 月1 日);5)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
34、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 2018 年 4 月 28 日实施);11鑫丰源农业种养殖基地(一期工程)6)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2012 年 7 月 3 日);7)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2012 年 8 月 7 日);8) 农业部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试行)(农办牧20116 号, 2011 年3 月 10 日);9) 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665 号,2016 年 11 月 24 日);10)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 201
35、3年 9 月 10 日);11)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 2015 年4 月 2 日);12)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 2016年 5 月 28 日);1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 号, 2013年 11 月 14 日);14)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 4 号),2019 年 1 月 1 日;1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 号, 2017 年 06 月 12 日发布);16)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
36、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意见(农牧发20106 号,2010年 3 月 22 日);17) 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农业部办公厅农办牧20181 号, 2018年 1 月 15 日);18) 农业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农牧发20166 号, 2016 年 4 月 18 日);19)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 年第 43 号,2017 年 10 月 1 日);20)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第 39 号令, 2016 年 8 月 1 日);21) 关于印发的函(林函规字201740 号,2017 年 3 月 28 日);12鑫丰源农业种养殖基地(一期工程)2
37、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办发201689号, 2016 年 11 月 30 日);23) 关于做好畜禽规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环办环评201831 号, 2018 年 10 月 12 日)。24) 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 号)2.1.3. 地方环保法规1)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 年 11 月 29 日修订);2)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的通知(粵环201526 号);3)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9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4) 广东省生猪生产
38、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2018-2020 年)(粤农农2019185号文);.5) 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粵水资源200919 号);6) 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7) 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18 年 11 月 29 日修订);8) 关于进一步明确危险废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粵环200779 号文);9)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修订本)(20172020 年)的通知(粤环201728 号);10)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 “ 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粤环201651 号);11)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粵府函20112
39、9 号文);12) 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配套环保政策的通知(粤环20147 号);13) 关于印发部分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通知(茂名市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粤府函201517 号);14) 粵西地区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15) 茂名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16) 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5 年);17) 茂名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2016-2020 年);18) 茂名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9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13鑫丰源农业种养殖基地(一期工程)19) 关于印发的通知(茂环2020238 号);2
40、0) 关于划定高州市畜禽养殖区范围的公告(高府201334 号);21) 高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州市畜禽养殖区划定范围的公告(高府规20183 号)。2.1.4. 环保技术规范、导则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
41、18);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9) 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10)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11) 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HJ 568-2010)12)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行业(HJ 10292019);13)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14) 畜禽场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规范(NY/T1169-2006);15) 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HJ-BAT- 10);16)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51 号
42、);17) 畜禽养殖污水贮存设施设计要求(GBT26624-2011);18) 畜禽粪便贮存设施设计要求(GBT 27622-2011);19)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2005 年 11 月 16 日);20)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2010 年 3 月 1 日实施);21)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 号);22)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23) 集约化养猪场建设标准(NYJ/T04-2005);24)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1425) 广东省禽畜养殖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试行)(粤农函20181185号)。2.1.5. 其他技术资料1)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2019-440981-03-03-0872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