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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阳江市程村湾“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2022 年 5 月目 录1 概述 11.1 项目背景与由来 11.2 建设项目特点 4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5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71.5 分析判断有关情况 81.6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192 总则 202.1 评价依据 202.2 评价目的与原则 242.3 环境功能区划及执行标准 252.4 评价工作等级 332.5 评价范围 362.6 环境敏感区与环境保护目标 383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453.1 项目概况 453.2 总平面布置 483.3 红树林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 493.4 水鸟栖息地恢复工程
2、 613.5 红树林湿地生态监测体系建设 723.6 施工设备、条件、方法和进度 883.7 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913.8 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944 区域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概况 964.1 工程区域自然环境概况 964.2 工程区域社会环境概况 1055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105.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1105.2 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105.3 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2605.4 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2626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706.1 水文动力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706.2 冲淤环境影响评估 2846.3 海水水质影响分析 2876
3、.4 沉积物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966.5 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96-i-6.6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3086.7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3096.8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3107 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价 3117.1 环境风险评价等级 3117.2 环境敏感目标 3117.3 环境风险识别 3117.4 风险事故影响分析 3117.5 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 3247.6 小结 3328 清洁生产 3348.1 建设项目的清洁生产内容与符合性分析 3348.2 项目清洁生产评价 3348.3 小结 3369 总量控制 3379.1 污染物总量控制原则 3379.2 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法 3379.
4、3 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法方案与建议 33810 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33910.1 建设项目各阶段的污染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33910.2 建设项目各阶段的非污染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34110.3 建设项目各阶段的海洋生态保护对策措施 34210.4 生态补偿方案 34310.5 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和对策措施一览表 34411 环境保护的技术经济合理性 34711.1 环境保护设施和对策措施的费用估算 34711.2 环境保护的经济损益分析 34711.3 环境保护的技术经济合理性 35112 海洋工程环境可行性 35212.1 海洋功能区划的符合性 35212.2 与相关海洋主体功能区划的相符性
5、 35412.3 与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的符合性分析 35612.4 与相关规划相符性分析 36412.5 工程选址合理性分析 36812.6 环境影响可接受性分析 37012.7 工程生态用海方案分析 37213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37513.1 环境管理 37513.2 环境监理 376-ii-13.3 环境监测计划 37713.4 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的可行性与时效性分析 37914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38014.1 工程概况 38014.2 工程分析 38014.3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 38214.4 污染影响预测分析与结论 38714.5 非污染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38914.
6、6 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价结论 39014.7 清洁生产结论 39114.8 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结论 39114.9 公众参与意见采纳情况 39114.10 区域规划和政策符合性结论 39214.11 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 392附件 1 阳西政府关于“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项目申报的承诺函 393附件 2 关于印发 2020 年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清单的通知 394附件 3 西府函202174 号 397附件 4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西发改农202024 号) 400附件 5 西自然资(函) 2020432 号 403附件 6 关于同意阳江市程村湾“蓝色海湾 ”综合整治行动项
7、目用海的情况说明 404附件 7 2021 年春季海洋监测报告 405附件 8 2021 年春季海洋监测报告 413附件 9 声环境质量监测报告 421附录 1 2021 年春季调查种类名录 423附录 2 2021 年秋季调查种类名录 443附录 3 阳西县程村豪光红树林自然保护区鸟类名录 463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说明 471附图 工程总平面布置图 486-iii-1 概述1.1 项目背景与由来当前中国近岸局部海域污染较为严重, 海洋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全国约 十分之一的海湾受到严重污染, 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足 40%,约 42%的海岸带 区域环境超载, 部分地区红树林、珊瑚礁、滨海湿地
8、等生态系统破坏退化问题较为严重。2015 年,国家海洋局印发了国家海洋局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2015- 2020 年),将“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作为主要任务之一,明确了以重大生态 修复工程为带动, 围绕湿地、岸滩、海湾、海岛、河口、珊瑚礁等典型生态系统, 重点实施“南红北柳”湿地修复、“银色海滩”岸滩整治、“蓝色海湾”综合治理和“生态海岛”保护修复等工程,有效恢复受损海洋生态系统。“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是我国海洋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之一,我 国“十三五”规划纲要中的重大海洋工程之一。“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由财政部 和自然资源部联合组织开展, 旨在加快推进海湾综合整治和生态岛
9、礁建设, 推动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阳西县红树林资源丰富, 2000 年经省林业局批准成立了广东省阳西县程村 豪光红树林县级海洋海岸自然保护区, 是粤西地区除湛江国家级红树林自然保护 区之外, 仅存的连片面积较大的天然红树林保护区。保护区内现有红树林面积约 232 公顷, 宜林滩涂面积广阔, 为红树林生长提供了良好的基础。近年来, 海凌港偶有偷采海沙的行为导致红树林出现局域退化和受损的情况。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职责, 保护好红树林资源, 强 化红树林的生态功能, 阳西县人民政府申报了阳江市程村湾“蓝色海湾”综合整 治行动项目, 拟对阳西县红树林开展保护和生态修复。 申报
10、项目列入自然资源 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0 年中央海洋生态保护清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529 号) 批准的海洋生态修复项目(见附件 2)。项目实施范围位于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程村镇红树林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周 边,面积为 1063.17 公顷(地理位置见图 1.1- 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1)在宜林滩涂种植红树林 200 公顷;(2)水鸟栖息地保护区域为红光村南侧- 1-红树林区,面积为 107.74 公顷;水鸟集中觅食区设计在红树林栖息地东侧养殖 塘南部,面积 4.28 公顷;(3)红树林湿地生态监测 3 年、建设智慧湿地综合监 测信息系统平台和购置相关硬件、建
11、设视频动态监测监控 10 个点、开展无人机 影像监测、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站(3 个水文水质监测站, 1 个气象站)以及红树林监测与管护站房 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的有关规定, 该建设项目需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第 16 号令),拟建项目属于 “ 158 海洋生态修复 工程工程量在 10 万立方米及以上的清淤、滩涂垫高等工程;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堤坝拆除、临时围堰等改变水动力的工程”,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单位委托广州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图 1.1-1 建设项目
12、地理位置图-;-1.2 建设项目特点本项目主要拟通过人工干预与自然恢复相结合的方式, 对程村湾湿地因地制 宜地开展红树林生态修复、鸟类栖息地营造等工程, 全面提升该重点海湾生态环 境状况和海岸立体生态防护功能, 建成水景交相辉映的红树林生态景观, 建设美 丽海湾。本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为: (1)在宜林滩涂种植红树林 200 公顷;(2) 水鸟栖息地保护区域为红光村南侧红树林区,面积为 107.74 公顷;水鸟集中觅 食区设计在红树林栖息地东侧养殖塘南部,面积 4.28 公顷;(3)红树林湿地生 态监测 3 年、建设智慧湿地综合监测信息系统平台和购置相关硬件、建设视频动 态监测监控 10 个点、
13、开展无人机影像监测、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站(3 个水文水 质监测站, 1 个气象站) 以及红树林监测与管护站房 600 。主要施工措施是对 前述 200 公顷宜林地进行改造, 通过围堰形成围档, 用挖掘机在围堰内海域取泥, 然后用输泥管输送至宜林地, 提高宜林地滩涂高度, 固定新造宜林地, 改造宜林 地土质,形成适合红树林生长的滩涂高度,滩涂垫高量约为 800040m3 。进行本土红树苗种植 3000 亩,共计 199.3 万株。本项目主体工程用海总面积为 200 公顷, 用海类型为其它用海, 用海方式为 其它方式; 临时取泥区用海面积约为 95.17 公顷, 用海类型为其它用海, 用海方式为开放
14、式(一级方式)中的专用航道、锚地及其它开放式(二级方式)。-4-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在接受委托后, 环评单位成立了项目组, 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 勘、项目建设内容调查, 收集了项目周边环境的基础资料; 对区域环境质量进行 了调查。按照环评相关导则要求进行现状分析与预测评价, 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 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 在此基础上编制了阳江市程村湾“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2 年 1 月 25 日, 阳江市环境技术中心在主持召开了阳江市程村湾“蓝 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评审会, 会后, 评价机构根据 专家意见对阳江市程村湾“蓝色海湾”综
15、合整治行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了修改和完善。评价工作分三个阶段, 即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 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流程详见图 1.2- 1。-5-图 1.3- 1 评价工作程序图-6-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1.4.1 施工期(1)悬浮泥沙项目淤泥开挖(疏浚)、吹填溢流工程会产生少量的悬浮泥沙,对周围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悬浮泥沙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 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 短暂的。(2)废水本工程不设置施工营地, 施工人员租住附近村庄空闲住房, 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 污水管网收集。淤泥土运输船产生生活污水, 船上自带厕所, 船舶生活污水收集至岸上
16、,委托附近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施工船舶含油污水拟经收集后交由有能力处理的单位统一接收处理,不排海。(3)废气项目施工船舶、各类施工机械及车辆排放的燃油废气, 其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 、 NO2 、CO 和烃类等,由于源强较小,影响不大;车辆运输扬尘产生的扬尘,由于源强较小,影响不大。(4)噪声项目施工期施工船舶、运输车辆会有噪声产生, 项目施工期对周围声环境影响随着施工结束而结束。(5)固体废物船舶生活垃圾、陆域生活垃圾通过及时收集, 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外运进行处理; 施工船舶作业产生的残油、废油等危险废物, 统一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将其 安全处置。建筑垃圾可回
17、收综合利用, 不能回收利用部分集中堆放分类收集, 同生活垃圾一起送市政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经合理处理后对环境的影响不明显。(6)非污染环境影响分析工程施工期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悬浮泥沙扩散使得用海区域海水中悬浮物含量增加、 透明度减小, 从而对浮游动植物等造成损失; 种植床建造过程占用和破坏海洋底栖生物 的栖息环境, 将会对海洋生态资源造成损害, 导致海洋生物量的损失。此外, 工程改变 区域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 可能对工程区域局部海域的生态适宜性和生物多样性产生影响。-7-1.4.2 运营期本项目通过红树林生态修复对红树林湿地区域进行修复改造, 恢复湿地面积、恢复 生态结
18、构和功能, 可有效遏制滨海湿地资源退化, 遏制生态环境恶化, 恢复湿地的原有生态功能,运营期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属于正影响。1.5 分析判断有关情况1.5.1 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分析判断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属于“ 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 源节约综合利用” 中的“2、海洋环境保护及科学开发、海洋生态修复”,属于鼓励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1.5.2 与海洋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和阳江市海洋功能区划(2015 2020 年),本项目所在的海洋功能区为程村海洋保护区。本项目为重点海湾整治项目, 主要拟
19、进行宜林滩涂改造并种植红树林, 同时营造鸟类栖息地, 不影响所在海域的防洪 纳潮, 不影响所在海域的保障功能。此外, 本项目通过海岸生态化改造, 将可改变原有 岸线生态防护能力差的现状, 提高该段岸线抵御洪水等灾害的能力, 在一定程度上提高 所在海域的防洪能力。项目施工过程虽然会对附近部分环境敏感区、所在海域的海洋环 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但本项目拟采取在取泥区四周设置防污帘、在溢流口设置过滤设施、 进行施工期海洋环境跟踪监测、及时进行生态补偿等措施, 可将对所在海域及附近环境 敏感区的影响降至最低。本项目实施后, 种植的红树林具有净化水源、美化环境等功能, 项目建成后, 可进一步净化所在海域的
20、海水水质, 提升所在海域的生态环境质量,其可 能产生的环境、生态效益将远高于其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符合所在海域的环境保护要求。本项目属于海洋保护区的保护和修复项目,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广东省和阳江市海洋功能区划要求。1.5.3 与海洋生态红线的符合性根据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本项目位于海洋生态红线内。 本项目属于重点海湾整治项目, 不涉及填海、毁林挖塘、矿产资源开发及其他可能破坏红树林资源的各类开-8-发活动。本项目主要拟进行宜林滩涂改造并种植红树林, 同时营造鸟类栖息地, 旨在对 重点海湾受损红树林生态系统进行修复, 改善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 提高所在海域的海 水水质,符合生态红线区“加强对受损
21、红树林生态系统的修复” 的要求。本项目营运期无 废水、固体废物等的产生与排放, 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废水均拟收集上岸分类处理, 均 不得排放入海, 不涉及向海洋生态红线倾废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因此,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所在海洋生态红线区的管控要求。本项目营运期无废水、固体废物等的产生与排放, 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废水均拟收 集上岸分类处理,均不得排放入海,不涉及所在海洋生态红线区禁止的“排放有害有毒 的污水、油类、油性混合物、热污染物和废弃物”等行为,本项目通过种植红树林,可 逐步改善所在海域的海洋、湿地环境质量。此外, 本项目施工过程虽然会产生一定的悬 浮泥沙影响, 同时也会造成一定的生物量损失,
22、 但施工期影响属于短期影响, 随着项目 施工结束, 该影响也将逐渐消失, 且红树林具有净化水源、美化环境等功能, 项目建成 后, 可进一步净化所在海域的海水水质, 提升所在海域的生态环境。 因此, 本项目的建设也符合所在海洋生态红线区的环境保护要求。综合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的管控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1.5.4 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符合性分析1.5.4.1 与自然保护区条例的符合性分析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 年 10 月 7 日第二次修订)相关条款:第二十七条 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 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 应当事先向
23、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第三十二条 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 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 保护区的实验区内, 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 建设其他项目, 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已 经建成的设施, 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 应当限期治理; 造成损害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第四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广东省地方管理、实施办法: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9-议于 2020
24、 年 11 月 27 日修订):第三条 湿地保护遵循系统保护、生态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推动建立自然保护 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方式, 加强湿地保护。 符合建立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条件的, 依法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符合设立国家公园条件的, 应当申请设立国家公园;符合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条件的,应当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 防止湿地遭受破坏和生态功能退化。第三十五条 纳入国家和省批准建立的自然保护地的红树林湿地, 应当优先开展修 复,逐步扩大到其他适宜恢复区域。 沿海
2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构建社会参与机制, 激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红树林湿地保护、修复和管理活动。 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施工范围涉及广东省阳西县程村豪光红树林县级海洋海岸自然保护区和阳 西程村湾海洋生态县级自然保护区(见图 2.6-3),保护对象主要是红树林及其形成的生态系统。两个自然保护区未划分功能区,视为核心区。根据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 年 10 月 7 日第二次修订),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 区的核心区。因科学研究的需要, 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 应 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 并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 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
26、条例, 制定实施办法。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修订了广东省湿地保护条 例,提出防止湿地遭受破坏和生态功能退化。纳入国家和省批准建立的自然保护地的 红树林湿地, 应当优先开展修复, 逐步扩大到其他适宜恢复区域。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应当构建社会参与机制, 激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红树林湿地保护、修复和管理活动。 可见,在广东省内对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修复活动是自然保护区的内在保护和管理要求,进入保护区并开展修复活动是维护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的必要措施。本项目是按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关于红树自然保护区的内在保护和管理要求而 开展的
27、生态修复活动, 列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0 年中央海 洋生态保护清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529 号)批准的海洋生态修复项目,得到 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阳西县自然资源局的同意(西自然资(函) 2020432 号)(见附件 5),视为允许进入自然保护区并开展的活动, 符合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七条的- 10-规定。本项目可进一步净化所在海域的海水水质, 提升近岸滩涂和红树林生态系统功能, 提升所在海域的生态环境质量,不涉及物质生产或满足物质生产需要,不建设生产设施,符合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1.5.4.2 与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符合性分析2019 年 11
28、月 29 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了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在城乡建设和改造过程中, 应当保护和规划各类重要生 态用地, 严格保护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江河洪水调蓄区、 重点湿地、农业生态保护区、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和重要渔业水域、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区域内的自然生态系统,防止生态环境破坏和生态功能退化。第四十七条 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禁止从事任何生产建设活动; 在缓冲区, 禁止 从事除经批准的教学研究活动外的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 在实验区, 禁止从事除必要的 科学实验、教学实习、参考观察和符合自然保护区规划
29、的旅游, 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外的其他生产建设活动。符合性分析: 生产建设活动是指直接用于物质生产或满足物质生产需要的建设活动。 本项目施工范围涉及广东省阳西县程村豪光红树林县级海洋海岸自然保护区和阳西程 村湾海洋生态县级自然保护区(见图 2.6-3),是对两个县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生态修 复活动, 可进一步净化所在海域的海水水质, 提升近岸滩涂和红树林生态系统功能, 提 升所在海域的生态环境质量, 不涉及物质生产或满足物质生产需要,不属于产生建设活 动, 符合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要求, 属于第四十六条“防止生态环境破坏 和生态功能退化”的施工活动。 本项目列入自然
30、资源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 发 2020 年中央海洋生态保护清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529 号)批准的海洋生态 修复项目, 得到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阳西县自然资源局的同意(西自然资(函)2020432号)(见附件 5)。综上,本项目符合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要求。1.5.5 与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试行)(2020 年 8月)的符合性分析2020 年 8 月,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试行),全面指导和规范各地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 11-护修复工程实施,推动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1)工程建设内容及
31、保护修复要求及符合性分析:要求: 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按照禁止开发区域管控要求, 加大封育力度, 因病 虫害、外来物种入侵、维持主要保护对象生存环境、森林防火等特殊情况, 经批准可以 开展重要生态修复工程, 以及物种重引入、增殖放流、病害动植物清理等生态保护修复活动。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施工范围涉及广东省阳西县程村豪光红树林县级海洋海岸自然 保护区和阳西程村湾海洋生态县级自然保护区。本项目列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财政 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0 年中央海洋生态保护清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529 号) 批准的海洋生态修复项目, 得到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阳西县自然资源局的同意(西自然 资(函
32、) 2020432 号)。因此, 本项目开展重要生态修复工程, 符合指南工程建设内容及保护修复要求。(2)技术要求及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通过调查, 确定了红树林的主要生态问题, 针对红树林退化的现状, 按红树 林生长的自然条件要求,划分 4 个主要单元,采取宜林滩涂垫高和补种红树林的方式, 对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修复, 修复模式因地制宜采取指南里的保护保育、自然恢复和辅助再生三种模式,符合指南的技术要求。(3)监测评估和适应性管理为更好地保护与恢复阳西县程村红树林湿地及评估红树林恢复后的成效, 本项目制 定了生态监测内容, 配置了监测手段, 主要包括: 红树林固定样地监测、土壤底质质量 监测、鸟类
33、监测、鱼类与大型底栖动物监测、红树林外来入侵物种监测、 水质监测、无人机遥感监测等。1.5.6 “ 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5.6.1 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符性分析(1)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粤府202071 号)选址位于“海域优先保护单元”(见图 1.5- 1),又根据 1.5.3 的分析, 项目区位于海洋生态红线。粤府202071 号对生态红线的保护要求为: 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 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 12-动, 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
34、, 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 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 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一般生态空间内, 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 在不影响主 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 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 以及生态旅 游、畜禽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本项目主要拟进行宜林滩涂改造 并种植红树林,同时营造鸟类栖息地,旨在对重点海湾受损红树林生态系统进行修复, 改善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 提高所在海域的海水水质, 本项目是对生态红线区的恢复和保护区, 不属于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 符合生态红线的管控要求。(2)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周边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本项目营
35、运期无废水、固体废物等 的产生与排放, 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废水均拟收集上岸分类处理, 均不得排放入海, 不 涉及所在海洋生态红线区禁止的“排放有害有毒的污水、油类、油性混合物、热污染物 和废弃物”等行为,本项目通过种植红树林,可逐步改善所在海域的海洋、湿地环境质 量。此外, 本项目施工过程虽然会产生一定的悬浮泥沙影响, 同时也会造成一定的生物 量损失, 但施工期影响属于短期影响, 随着项目施工结束, 该影响也将逐渐消失, 且红 树林具有净化水源、美化环境等功能, 项目建成后, 可进一步净化所在海域的海水水质,提升所在海域的生态环境。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本
36、项目仅在施工期使用少量机械用油。项目为恢复、保护红树林资源活动。项目不会对当地的资源利用上线造成影响。(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中的“2 、海洋环境保护及科学开发、海洋生态修复” ,属于鼓励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本)中所列负面清单项目, 不属于市场禁止准入项目。1.5.6.2 与阳江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符合性分析根据阳江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阳府202128 号),本项目位 于儒洞 - 沙扒 - 上洋 - 程村镇和织篢 - 塘口 - 新圩 - 溪头镇部
37、分地区 一般管控 单元 (ZH44172130001),见图 1.5-2 和图 1.5-3。本项目与阳江市“三线一单” 的符合性分析见 表 1.5- 1 所列。由分析结果可知, 本项目为程村湾重点海湾整治项目, 不涉及生产经营、生态旅游、科学研究等活动, 主要拟进行宜林滩涂改造并种植红树林, 同时营造鸟类栖- 13-息地, 旨在对海湾受损红树林生态系统进行修复, 不涉及非法移植、采挖、采伐红树林 或者采摘红树林种子。拟种植树种均为当地常见树种, 不会引起外来物种入侵。本项目 营运期无废水的产生与排放,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含油废水也均不排放入海, 且本 项目实施后可进一步净化所在海域的海水水
38、质, 提升所在海域的生态环境。项目是对自 然保护区的保护和修复。本项目得到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阳西县自然资源局的同意(西自然资(函) 2020432 号)。此外,本项目也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本)中所列负面清单项目,不属于市场禁止准入项目。综合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阳江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 14-图 1.5- 1 项目区所属广东省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图- 15-图 1.5-2 项目区所属阳江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图- 16-图 1.5-3 广东省“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截图- 17-表 1.5- 1 “三线一单”对照分析情况环境管控单 元名称三线一单内容本项目
39、对照分析情况符合性ZH4417213 0001 儒洞- 沙扒-上洋- 程村镇和织 篢-塘口-新 圩-溪头镇 部分地区一 般管控单元区域布局管控要求严格保护程村红光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在自然保护区 的核心区禁止从事任何生产建设活动; 在缓冲区, 禁止 从事除经批准的教学研究活动外的旅游和生产经营活 动;在实验区, 禁止从事除必要的科学实验、教学实习、 参观考察和符合自然保护区规划的旅游, 以及驯化、繁 殖珍惜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外的其他生产建设活 动。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兴建基础设施或者得时设 施的, 属红树林区域的, 应当报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 可办理其他手续。本项目属于程村湾重点海湾整治项目,
40、不涉及生产经 营、生态旅游、科学研究等活动, 主要拟进行宜林滩涂 改造并种植红树林, 同时营造鸟类栖息地, 旨在对海湾 受损红树林生态系统进行修复, 不涉及非法移植、采挖、 采伐红树林或者采摘红树林种子。项目是对自然保护区 的保护和修复。项目得到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阳西县自 然资源局的同意(西自然资(函) 2020432 号)。符合能源资源利用提高岸线开发利用效率, 实行岸线分区管理, 落实空间 用途管制不涉及岸线开发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加强入海水质管控, 入海河流、入海排污口等均需达标 后排海运营期不向海洋排放废水符合- 18-1.5.7 与其他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
41、规划、广东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 划、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广东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017-2020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全国 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933 号) 等相关规划的要求。1.6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本项目为海洋生态修复类项目, 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和生态保护要求,项 目实施能够提升近岸滩涂和红树林生态系统功能, 改阳西县程村湾海洋生态环境, 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明显。项目建设带来的海洋生物损失远
42、小于建成后带来的正面生态效益。 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19-2 总则2.1 评价依据2.1.1 国家环保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2 号,1989 ,2014 年 4 月 24 日修订);(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8号, 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2 年 1 月 1 日施行);(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2010 年 3 月 1 日施行);(5)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31号, 2018 年 10 月
43、 26 日修订);(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 6 月 27 日修订);(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 号, 1996 ,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4 月 29 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自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8 号, 2016 年 7月 2 日修订);(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39 号,201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44、2013 年 12 月 28 日修正);(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016 年 11 月 7 日修改);(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正);(14)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15)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版);-20-(16)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 2018 年 7月 16 日);(17)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18)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8 年 3月 19 日修正);(19)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
45、理条例(2010 年 3 月 1 日施行);(20) 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8 年 3 月 19 日修订);(21)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国海环字20177 号);(22)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公布, 2018年 4 月 28 日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修正);(23) 国家海洋局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国海发 200829号),2008 年 12 月 8 日;(24) 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和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环境保护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海环字2013196 号),2013 年 4 月 2 日。2.1.2 地方法规及政策(1)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根据 2019 年 11 月 29 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正);(2) 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2021 年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