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功匠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有机硅微球15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上传人:山*** 文档编号:96540042 上传时间:2023-12-19 格式:DOCX 页数:692 大小:6.85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江门市功匠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有机硅微球15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92页
江门市功匠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有机硅微球15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9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江门市功匠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有机硅微球15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门市功匠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有机硅微球15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69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江门市功匠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有机硅微球1500 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评价单位: 江门市中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江门市功匠新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 3年 月目 录1 概述 11.1 项目由来 11.2 环境影响评级的工作过程 11.3 项目可行性判定情况 2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31.5 综合结论 32 总则 52.1 评价目的 52.2 评价原则 52.3 编制依据 62.4 评价区域环境功能区划 102.5 评价标准 222.6 评价工作等级 322.7 评价范围及主要环境 422.8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 432.9 评价重点 442.10 控制污染

2、与环境保护目标 443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523.1 项目概况 523.2 项目生产基本数据 623.3 各产品工艺及物料平衡 663.4 污染源分析 673.5 总量控制 85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874.1 自然环境概况 874.2 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 904.3 工业园区及其规划环评简介 934.4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084.5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434.6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534.7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1604.8 土壤现状调查与评价 16214.9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714.10 环境质量结论 1715 环境影响预测与

3、评价 1735.1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735.2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756 污染防治措施及技术经济环境可行性分析 3016.1 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3016.2 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3016.3 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3026.4 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3036.5 施工期环保措施论证 3036.6 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技术经济环境可行性分析3036.7 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技术经济环境可行性分析 3116.8 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技术经济环境可行性分析 3126.9 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技术经济环境可行性分析3136.10 运营期防治污染

4、地下水措施 3166.11 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 3166.12 生态保护及影响减缓措施 318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3197.1 社会效益分析 3197.2 经济效益分析 3197.3 环保投资费用分析 3207.4 环境影响损益分析 3207.5 结论 3228 建设项目合理合法性分析3238.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3238.2 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分析 3368.3 与其他法律法规的相符性分析 3398.4 项目选址合理合法性分析 3458.5 小结 3489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3499.1 环境管理 3499.2 环境监测计划 35229.3 排污口规范化及标志设置

5、3569.4 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3579.5 污染物排放清单 36110 评价结论及建议 36510.1 建设项目概况 36510.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36510.3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36610.4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36710.5 风险评价结论 36910.6 公众参与 36910.7 建议 36910.8 综合结论 37111 附件 372附件 1 营业执照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2 法人身份证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3 租赁合同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4 监测报告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5 MSDS(甲基三甲氧基硅烷) .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6

6、MSDS(有机硅微球) .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7 关于珠西新材料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说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8 关于珠西新材料集聚区产业发展规划(2018-2030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江环审20188 号) .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9 2021 江门市年环境质量公报 .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10 用地红线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11 引用地表水监测报告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12 关于江门市箭牌涂料有限公司丙烯酸乳液和聚氨酯树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13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37331 概述1.1项目由来江门

7、市功匠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2 年 09 月 26 日,总投资 4500 万元于江门市 新会区古井临港工业区A 区13-2 号车间1 之2 号(北纬22.275699442,东经113.091720203) 建设江门市功匠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有机硅微球 1500 吨建设项目,应用领域众多,尤其适 合并已广泛用于灯管、灯箱、平板夜晶光扩散等领域。该项目占地面积 1990.38m2 ,建筑 面积为 3194.57m2 ,行业类别为:C2659其他合成材料制造。项目员工定员 20 人,年工作日为 300d ,每天工作时间为 24h ,三班制度,一班 8h。珠西新材料集聚区(以下简称“集聚区 ”或

8、“ 园区 ”)位于新会区古井镇,前身为 古井临港工业园,初步规划总面积 9421 亩。集聚区在 2017 年 6 月 2 日获得依托新会产 业园申报珠西新材料集聚区的正式批文(广东省经信委文件(粤经信园区函201767 号 文),并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取得江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珠西新材料集聚区产业发展规划(2018-2030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江环审20188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 4 月 24 日修订通过, 自 2015 年 1月 1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正,十三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9、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重新修订,2018 年 12 月 29 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等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项目主要从事合成材料制造,属于“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6-44 合成材 料制造 265 ”中“全部(含研发中试;不含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 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建设单位委托江门市中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写环 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与有关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评价单位在接受委托之后,立即 开展了详细的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工作,在对本项目的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进行分析后,依照环境影响评价各项技术导则

10、的要求编制了江门市功匠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有机硅微球 1500 吨建设项目。1.2环境影响评级的工作过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 般分为三个阶段,即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阶段。具体流程见图 1.2- 1。1图 1.2-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1.3项目可行性判定情况项目的建设内容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发改委 令第 49 号)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的禁止或限制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本项目位于珠

11、西新材料集聚区,土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项目产品为合成材料制造,符合集聚区规划引入的特种精细化工材料产业项目,与珠西新材料2集聚区产业发展规划(2018-2030 年)及其规划环评的要求不冲突。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 ”审批原则,并且与广东省、江门市水污染防治行动 计划实施方案、广东省、江门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方案、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 护条例、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 理方案(环大气201953 号)、印发 的通知(粤环201218 号)、关于印发“十三五 ”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 号)、挥发性有机物(总

12、VOCs) 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 2013 年第 31 号)、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 准(DB44/23672022)、广东省 2021 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粤 办函202158 号)、江门市新会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8-2025 年)、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要求相符。1.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废 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甲醇废气、TVOC、H2S、NH3 ;废水包括循环冷却水、工业废 水(包括水封装置废水)、浓水、制去离子水机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等;噪声主要为生 产设备和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等产

13、生的噪声;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废 包装材料、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反渗透滤膜、废滤泥、废手套口罩等)和危险废物(污泥)、固液分离废弃过滤设施、片碱包装袋等。针对工程特点及项目周围环境特征,本环评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有:(1)废气治理措施的可行性,以及废气达标排放对项目周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2)废水达标排放的可行性;(3)关注环境风险影响,以及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的可行性;(4)项目选址的环境可行性。1.5综合结论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 在贯彻落实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确保 各

14、种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和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的处理处置,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总量控制 ”的原则,落实环境风3险防范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42 总则2.1评价目的根据建设项目的建设规划,针对项目的工程特征和污染特征,预测该项目开发建设 期间和建成后,对当地水、气、声等环境以及敏感目标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并 提出必要的治理措施和必须达到的环境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其建设的可行性, 为项目实现优化选址,合理布局,最佳设计提供科学依据,使其实施后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根据国家有关环保法规,结合该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特点和

15、厂址区域环境现状,确定本次评价遵循的原则如下:(1)建立和健全环保措施,认真贯彻执行“污染源达标排放 ”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等环境保护政策。(2)在对各污染源实施治理方面,首先考虑不能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为原则, 使周边环境空气和纳污水域满足功能区要求,外排污染物在严格执行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原则下,尽可能地得到削减。(3)通过类比调查确定本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产生的污染源强,在保证评价工作 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利用现有的环境影响评价成果资料及该地区近几年的有关环境现状监测资料。(4)环评的全过程中坚持为工程建设的决策服务,为环境管理服务,注重环评工作的针对性、公正性和实效性。2.2评价原

16、则根据国家有关环保法规,结合项目工程建设特点和环境现状,确定本次评价遵循的原则如下:1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的原则,以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和产业政策为指导,坚持“达标排放 ”、“总量控制 ”等环保政策法规。2 、坚持环评工作为工程建设服务、为优化设计服务、为环境管理服务的“三服务 ”方针,提高环评工作的实用性,为环境管理、决策和设计提供科学的依据。3 、在保证环评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现有资料,以科学、公正、客观的原则开展评价工作;环评内容、深度和方法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54 、针对主要问题,坚持重点突出,兼顾一般的原则。2.3 编制依据2.3.1 国家法律、法规依据(

17、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修订);(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最新版);(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修正);(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订);(7)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12月修正);(8)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

18、施行);(9)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7月修订);(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修订);(11)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共中央政治局2015年9月11日审议通过);(12)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13) 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84号,2000年3月20日实施);(15)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16) 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17) 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

19、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61号)(18)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19)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20)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21) “十四五”生态保护监管规划(环生态202215号);(2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682号令,2017年7月修订);6(23) 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国经贸资源20001015号);(24)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总局令 第5号,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25)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施行);(26) 关于加强河流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

20、007201号);(27) 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环发200848号);(28)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9)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30) 关于印发 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31) 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104号);(32) 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废气)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2013年第31号);(33)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3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保部令 第34号,20

21、15年4月)(35)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36) 关于印发“十四五 ”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环土壤2021120号);(37)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号);(38)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 22号);(3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2.3.2 地方性法规文件(1)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8年11月29日修订);(2)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5年1月13日修订);(3) 广东省水污

22、染防治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3号);(4) 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10年3月31日施行);7(5) 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18年11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6) 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2010年7月23日修订);(7)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年11月29日修正);(8) 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3月1日起实行);(9) 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2016年1月1日实施);(10) 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3号);(11) 中华人民共

23、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自2022年6月5日起施行)(12) 关于印发 的通知(粤府函201114号);(13)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的通知 (粤府2012120号);(14) 关于印发部分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17号);(15)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的通知(粤府2015131号);(16)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的通知(粤府2016145号);(17)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471号);(18) 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广东省水利厅,2009年8月);(19) 广东省地下水保护与利用规划(粤

24、水资源函2011377号);(20) 广东省实施规定(粤环监199925号);(21) 广东省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粤环200842号);(22) 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废气)排放的意见(粤环201218号);(23) 关于印发 的通知(粤环20147号);(24) 关于对调整纳管排污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意见的复函(粤环办函82016205号);(25) 广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粤环发20172号);(26) 关于江门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2021.12.21);(27)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20

25、17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环201714号);(28) 江门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江府201613号);(29)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20191685号;(30)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的通知江府20223号;(31)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府201715号);(32) 2017年珠江三角洲地区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粤环函20171373号;(33)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粤环发201810号;(34) 广

26、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的通知(粤环202110号);(35) 江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江府20223号)(36) 江门市新会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8-2025年)2.3.3 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2.3-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22);(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

27、J610-2016);(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9(9)用水定额 第三部分:生活(DB44/T 1461-2021);(10)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2017);(11)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年第43号);(12)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13) 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15-2012);(14)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15) 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

28、范(HJ2026-2013)。(16) 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2034-2013);(17)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 192-2015);(18) 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废气)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13年第31号);(19) 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2013年第59号);(20) 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J664-2013);(21)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22)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2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29、给水技术规范(GB50974-2014);(25) 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2.3.4 其他有关依据1 、江门市功匠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的委托环评的委托书;2 、江门市功匠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3、江门市箭牌涂料有限公司丙烯酸乳液和聚氨酯树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 、关于江门市箭牌涂料有限公司丙烯酸乳液和聚氨酯树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江环审20214 号)。2.4评价区域环境功能区划2.4.1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区域纳污水体为银洲湖水道。根据广东省地表水功能区划(粤环201114 号),该水道为饮工农渔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

30、标准(GB3838-2002)中 III类标准。10根据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图(粤府函199968 号文),厂址临近区域 下游冲口以上为地表水范围,冲口以下为近岸海域范围。冲口至台山市界为崖南滩涂种 养功能区,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 1997)中的二类标准,冲口至高栏岛西部 沿荷包岛北部、大牤岛东部海域为珠海港口功能区,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 1997) 三类标准。又根据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08),冲口以下黄茅海海域主要为黄茅 海保留区及都斛港湾养殖区,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 1997)中的第二类标准。 因此,综合考虑,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冲口以下黄茅海

31、海域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 1997)二类标准。项目周边水系分布及地表水与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图见图 2.4- 1 ,与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的位置关系见图 2.4-2。表 2.4-1 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功能区划序号功能区名称范围主要功能区划水质目标本工程执行标准备注1饮工农渔大泽镇大泽下至崖门口五山镇工业、农业和渔业用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地表水环 境质量标准类据广东省地 表水环境功能 区划(粤府函201129 号文)2崖南滩涂种养功能区崖门口冲口(五山镇)至台山市界海水养殖、种植海水水质标准(GB3097- 1997)二类标准采取就高不 就低原则, 执行

32、海水水质标准二类据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函199968 号文)3珠海港口功能区冲口(五山镇)至高栏岛西部沿荷包岛北部、大牤岛东部海域港口、工业海水水质标准(GB3097- 1997)三类标准4黄茅海保留区及都斛港湾养殖区冲口以下黄茅海海域保留区、养殖区海水水质标准(GB3097- 1997)二类标准据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08)112.4.2 环境空气功能区划根据江门市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江门市区的大西坑风景区、圭峰森 林公园、小鸟天堂风景名胜区、古兜山山地生态保护区内、银洲湖东岸山地生态保护区 划分为大气环境功能一类区,其余属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本项目位于大

33、气环境 功能二类区,评价范围局部涉及一类功能区:银洲湖东岸山地生态保护区,主导生态功能定位为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保护重点是加强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公益林建设。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大气环境功能二类区,评价范围涉及大气环境功能一类区中的银洲湖东岸山地生态保护区,位于项目东面 1300m 处,详见图 2.4-3。2.4.3 声环境功能区划根据江门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江环2019378 号),项目所在地位于江门市新会古井镇珠西新材料集聚区,属于 3 类声环境功能区,详见图 2.4-4。2.4.4 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粤水资源200919 号),项目所在区域浅层地下 水属于珠江三角洲

34、江门新会地质灾害易发区,水质目标为类,详见表 2.4-2 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功能区划情况表和图 2.4-5。表 2.4-2 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功能区划情况表地级行政区地下水一级功能区地下水二级功能区所在水资源二级分区地貌类型地 下 水 类 型面积(km2)矿化度(g/L)名称代码江门保护区珠江三角洲江门新会地质灾害易发区H074407002S02珠江三角洲山丘与平原区裂 隙 水 孔 隙 水132.630. 1现状水质类别年均总补给量模数年均可开采量模数(万现状年实际开采量模数地下水功能区保护目标备注水量水质水位12(万m3/a.km2)m3/a.km2)(万 m3/a.km2)(万 m3)类别

35、-23.3420.331.10/维持较高水位,边界地下水位始终不低于邻近咸水区地下水位局部pH 、Fe超标2.4.5 土壤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为珠西新材料集聚区,属于工业集中区,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 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的有关规定,结合环境评价范围内土壤目 前及将来的可能功能用途,评价范围内的土壤参照其中划分的第二类用地,土壤环境质 量执行(GB36600-2018)中表 1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管制值(基本项目)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2.4.6 生态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本项目位于广东省陆域生态分 级控制图

36、中陆域有限开发区范围内。项目所在地与广东省生态分级控制区的位置关系见图 2.4-7。根据江门市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项目占地区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森林公园、天然林或珍稀濒危野生动 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从江门市区生态分级控制图(图 2.4-6)中可以看出,江门市区 所辖范围生态分级分为三类区域:严格保护区、控制性保护利用区以及引导性开发建设 区;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引导性开发建设区(离银洲湖东岸山地生态保护区严格保护区最近处约 1300m)。根据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粤府2012120 号),项目位于国家优化 开发区域,项目在广东省

37、主体功能区划中的位置如图 2.4-7 所示。根据江门市主体功能区划,项目位于江门市重点开发区域,见图 2.4-6。2.4.7 环境功能区划汇总区域环境功能区划汇总见表 2.4-3。13表 2.4-3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表编号项目内容1水环境功能区银洲湖水道,饮工农渔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 III 类标准2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大气环境质量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 2018 年修改单的二级标准3声环境功能区属 3 类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3 类标准4地下水功能区属于“珠江三角洲江门新会地质灾害易发

38、区 ”,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类标准5土壤功能区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 行)(GB36600-2018)要求,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属于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执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6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引导性开发建设区7主体功能区划重点开发区8是否饮用水源保护区否9是否自然保护区否10是否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否11是否风景保护区否12是否基本农田保护区否13是否生态敏感与脆弱区否14是否人口密集区否15是否水库库区否16是否属于生态敏感区或脆弱区否17是否三河、三湖、两控区是(酸雨控制区)14项目所在地图 2.4-1 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15图 2.4-2 本项目与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的关系16项目所在地图 2.4-3 本项目与大气功能区的位置关系17项目所在地图 2.4-4 声环境功能区划18项目所在地图 2.4-5 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图19项目所在地图 2.4-6 江门市主体功能区划分总图20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报告 > 环评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