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港北区兆康装卸服务部码头提档升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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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港市港北区兆康装卸服务部码头提档升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建设单位:贵港市港北区兆康装卸服务部编制单位:广西南宁德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2年2月目录概述1一、项目由来1二、项目特点2三、环境影响评价过程3四、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3五、分析判定相关情况3六、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191. 总则201.1. 编制依据201.2. 评价程序251.3.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261.4. 评价工作等级281.5. 评价标准341.6.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371.7. 饮用水源调查391.8. 鱼类“三场”调查401.9. 保护鱼类调查412. 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442.1.

2、 建设项目概况442.2. 改扩建项目建设内容512.3. 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分析632.4. 产污源强分析753.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003.1. 自然地理环境概况1003.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034.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294.1.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294.2.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424.3. 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价1595.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685.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1685.2.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1745.3. 工程环保投资1886.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906.1. 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1906.2. 项目建设的社会效益1906.3. 环境

3、损益分析1916.4.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936.5. 本章小结1937. 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1947.1. 环境管理计划1947.2. 排放许可管理2027.3. 环境监测计划2037.4. “三同时”验收监测内容2048. 结论2068.1. 工程概况2068.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2068.3.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088.4. 污染防治措施2128.5. 公众意见采纳结论2168.6.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2168.7. 结论216附图附图1 地理位置图;附图2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3 港池开挖平面布置图;附图4 陆域形成平面布置图;附图5 项目装卸工艺流程示意图;附图6 项目总平与现状叠

4、图;附图7 项目四至现状示意图;附图8 贵港市城市总体规划图;附图9 贵港市港岸线利用规划图;附图10 贵港市相关规划布局图;附图11 贵港市“三线一单”管控区划图;附图12 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13 区域流域水系图;附图14 评价范围及敏感点分布示意图;附图15 补充监测点位布置图;附图16 贵港市水功能区划图;附图17 项目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划中的位置示意图;附图18 项目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中的位置示意图。附件附件1 委托书;附件2 贵港市港北区兆康装卸服务部码头提档升级工程登记信息单;附件3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同意贵港市港北区兆康经营部码头开展提档升级工作的批复;附

5、件4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老码头综合整治提档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附件5 营业执照;附件6 贵港市水利局关于港北区兆康装卸服务部码头提档升级工程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的批复;附件7 行政处罚通知以及缴纳回执单;附件8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附件9 现有污染源监测报告;附件10 引用监测数据监测报告。附表附表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2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3 环境风险影响评价自查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贵港市港北区兆康装卸服务部码头提档升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广西南宁德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概述一、项目由来随着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以及泛珠江三角洲区域

6、合作的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等契机,贵港港建设得到飞速发展,继2003年港口吞吐量突破1000万吨之后,2010年吞吐量跃升至3807万吨,其中集装箱量7.1万标准箱,年均增长17.3%。2014年货物吞吐量达5017万吨,其中集装箱量12.3万标准箱,首次突破5000万吨,到2020年全年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0552.4万吨,其中集装箱量35万标准箱。已发展成为华南地区铁、公、水联运的重要枢纽港,是贵港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贵港市港口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是港口“小散乱”现象比较严重,港口现代化程度不高。目前,贵港市登记在册的港口企业有87家,老旧码头

7、超过70家,占比超过80%,普遍存在码头结构安全性不明确,工艺设备简陋,配套水电、环保设施不完备,系靠泊设施缺失或者不完善等问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从2019年开始,贵港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启动老码头提档升级改造,寻求港口发展破局,提速高质量发展。企业普通散货泊位当前停靠码头的船舶主要以1000吨级以下货船为主,随着西江黄金水道建设,已经不适应水运船舶大型化发展的使用要求。西江航运干线贵港至梧州航道全长290.5km,现状航道的技术等级为级,于2009年12月建设投入使用,航道设计尺度为3.580550m(航道水深航道宽度弯曲半径)。西江航运干线贵港至梧州航道3000t航道工程正在施工中

8、,该工程实施后航道设计水深为4.1m。预计未来到码头靠泊的船舶将以西江航运干线2000吨级货船为主。兆康码头建设于1989年,原码头名称为“贵港市沙江口码头”,建设方为贵城镇木必村委会。码头于1989年3月份申报开业,早期主要装卸货物为煤炭,随着腹地经济发生改变,近年码头主要装卸砂石料。贵港市沙江口码头现已更名为贵港市港北区兆康装卸服务部码头,并由贵港市港北区装卸服务部经营管理。贵港市港北区兆康装卸服务部码头位于贵港市港北区郁江左岸沙江口作业区,具体地理位置为东经109.656450,北纬23.101820,距上游的罗泊湾大桥及贵港航运枢纽依次约为5.7km、12.5km;距下游的郁江特大桥、

9、桂平航运枢纽依次约为3.9km、95.9km。兆康码头建设于1989年,经查阅历史资料,未找到设计资料及相关竣工验收资料。原码头设有3个1000吨级泊位,1#、3#泊位主要装卸设备为浮料斗及上岸皮带机,原装卸的货种为煤炭、砂石料,近年已不作业,并将上岸皮带机拆除;2#泊位采用皮带机装船,主要装船货种为砂石料。目前仅2号泊位正常作业,泊位年通过能力为80万吨,建设运营至今未发生过安全事故,也并未进行维修加固。码头主要装卸砂石料。根据贵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同意贵港市港北区兆康装卸服务部开展提档升级工作的批复(贵交函2020314号),可知贵港市兆康码头在贵港港总体规划(2019-2035年)的规划岸

10、线内,符合老码头提档升级条件,同意开展提档升级建设。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项目不涉及生态敏感区。提档升级规模为:在现有码头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提档升级2个2000吨级通用散货泊位(1#、2#泊位),设计年吞吐量300万吨,设计年通过能力为340.06万吨,泊位总长度178m。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拟改扩建项目属于“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中“139.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中单个泊位1000吨级及以上的内河港口,需要编制环

11、境影响报告书。为此贵港市港北区兆康装卸服务部委托广西南宁德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贵港市港北区兆康装卸服务部码头提档升级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二、项目特点(1) 本工程为通用散货出口码头,出口货种为砂石料。(2) 本工程拟设置两个泊位,设置堆场、生活区等设施。到港船舶不长期停靠,卸货后即离,码头不提供进港船舶人员的食宿。(3) 码头进港道路依托现有道路,在原有基础上铺面硬化。(4)本工程主要环境影响为港池、岸坡开挖、液压破碎以及桩基平台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对水质和附近江段的生态环境影响;施工场地扬尘、机械噪声和生产生活污水排放造成周围环境质量下降;运营期,装卸作业扬尘、机械噪声,以及船舶事故溢油

12、造成的环境风险影响。三、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贵港市港北区兆康装卸服务部委托我公司承担贵港市港北区兆康装卸服务部码头提档升级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环境状况调查和收集相关资料,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明确了评价重点与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了工作方案;根据工作方案,项目组对评价范围进行了现场勘查。通过对项目周围的自然环境进行调查评价以及项目的工程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预测和分析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范围,

13、分析和论证项目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以及在技术上的可行性的合理性以及处理效果,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项目的合理性。提出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和防治污染对策,并完成项目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在建设单位完成项目公众参与工作后,本报告对公众参与过程中公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分析并给出是否采纳的意见及理由。整合上述工作成果,编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四、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贵港市港北区兆康装卸服务部码头提档升级工程主要关注以下环境问题:(1)详细分析项目的建设内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等内容,并分析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可行性;(2)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3)项目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4)项

14、目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五、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与贵港港总体规划(2019-2035年)(未批复)的符合性分析根据贵港港总体规划(2019-2035年)(报批稿),贵港港包括中心港区、桂平港区和平南港区。中心港区是贵港港重点发展建设的综合性港区,依托其铁、公、水网络节点的区位优势,以砂石、水泥等散货、件杂货和集装箱运输为主,主要为西南地区资源开发、物资中转和贵港市经济发展、临港工业开发服务,发展成为区域重要的中转运输枢纽和物流基地。受益于以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为代表的腹地基础设施建设的迅猛发展,矿物性建筑材料是贵港港第一大货种,2020年吞吐量4856.66万吨,占全港的46.02%。200

15、8-2020年均增长率为22.9%,具体来看,矿物性建筑材料全部为内贸,其进港主要为广西区内来宾、柳州的河砂、碎石、煤灰,梧州(滕县、封开、苍梧)河砂,广东肇庆河砂等。贵港港中心港区兆康码头所属的沙江口段岸线规划为通用泊位,兆康码头专属装卸砂石料等矿物性建筑材料,符合中心港区规划。贵港港中心港区沙江口段岸线(郁K64+800郁K65+400),自然岸线长600米,规划为港口岸线,主要布置通用泊位,兆康码头利用的岸线属于贵港港中心港区沙江口段岸线,兆康码头在利用原码头岸线的基础上,提档升级2个2000吨级泊位,装卸货种为砂石料,属于通用散货码头,项目建设与规划要求一致。综上所述,项目符合贵港港总

16、体规划(2019-2035年)的规划要求。(2)与贵港港总体规划(2010年2030年)(已批复)的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贵港港中心港区沙江口段岸线(K64+650K65+450)上,沙江口段岸线自然岸线长800米,规划为港口岸线,其中已开发利用150米,规划利用650m,中心港区以煤炭、水泥等散货、件杂货和集装箱运输为主,沙江口段岸线具备散货、件杂货和集装箱运输功能,项目使用皮带机运输机出口砂石,属于通用散货泊位,项目码头属于通用散货码头,符合贵港港总体规划(2010年2030年)要求。(3)与贵港港总体规划(2019-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已批复)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1)项目与老旧码头综

17、合整治关系贵港港现有在册生产性货运码头泊位171个,岸线长度14.033m,其中有65个5002000吨级泊位4663m岸线未纳入本轮港口规划,原因包括与城市规划不符;与规划桥梁冲突;投产年份较早、设施陈旧且货运量小,港口功能需求减退,集约化考虑取消。A与城市规划相符性分析:项目岸线属于贵港港总体规划(2010年2030年)(已批复)中规划岸线,该规划于2010年4月30日经国家交通运输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实施,而贵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于2010年8月25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实施,并于2012年调整。贵港港总体规划(2010年2030年)实施时间早于贵港市城

18、市总体规划(20082030)实施时间,并且贵港港规划阶段已多次征求贵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意见,对方未对该岸线提出异议,因此,对于已经批复实施的岸线,在城市规划中应考虑在内,目前贵港市正在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市交通局已将本轮规划岸线提交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待沙江口岸线符合规划后,方可实施,而本项目属于现有码头,提档升级工程不新增用地,项目可在原有用地范围开展提档升级工作,按照提档升级有关要求规范建设,改善码头运营条件,保护环境,提高现有码头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B与其他老旧码头清退原则相符性分析:贵港港总体规划(2019-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已批复)中的老旧码头清退原则为“根据

19、2019年8月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老码头综合整治提档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全面清理取缔不在贵港港总体规划(2019-2035)规划岸线范围内、没有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港口码头。”,根据贵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同意贵港市港北区兆康装卸服务部开展提档升级工作的批复(贵交函2020314号)可知,贵港市兆康码头在贵港港总体规划(20192035年)的规划岸线上,符合老码头提档升级条件,同意进行提档升级建设(详见附件3),因此本码头工程属于贵港港总体规划(2019-2035)中需要提档升级的老旧码头;根据贵港港总体规划(2019-2035)(报批稿),项目码头属于贵港

20、港总体规划(2019-2035)中规划岸线范围;根据饮用水源调查,距离项目最近的地表水饮用水源为郁江河段下游东津镇东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于项目郁江下游14.8km,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同时本码头已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编号:港经证)。综上,项目码头不属于需要清退的码头岸线,属于需要开展综合整治提档升级的老旧码头。2)项目岸线与取消、调整岸线的关系根据贵港港总体规划(2019-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已批复)中“互动阶段取消、调整岸线”主要有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岸线(如大岭良岭、欧村等岸线);涉及鱼类栖息地保护范围的岸线(如小汶、东塔等岸线);集约化考虑取消的岸线(香江、新桂等岸线),

21、项目码头所在沙江口段岸线不属于需要调整布局的岸线和需要取消的岸线。3)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项目与规划环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 本项目与贵港港总体规划(2019-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表项目规划环评要求本项目相符性分析环境准入条件对规划散货用途的港口岸线应限制发展煤炭、矿石类大宗散货货运功能,确需发展须经充分论证,并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根据贵港港总体规划(2019-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负面清单特别说明,准入限制货类,不包括已建码头,应为新建码头的负面清单。项目属于老码头提标改造项目,属于已建在用码头,不属于新建码头,不涉及准入限制货类

22、。项目码头现有货种为砂石,提档升级改造后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减少粉尘排放。符合要求对为当地生产生活服务的规划港口岸线应限制发展当地生产生活所需货物以外的散货和件杂货输运;码头功能为砂石货运出口码头,服务于贵港市建筑砂石(年开采1000万吨)的外运需求,其货运功能是必要的。项目属于已建老码头的提升改造项目,货种类型与原码头一致,不涉及准入限制货类分析。符合要求对规划为危险品用途江城岸线、黄村作业区、武林作业区内的危险品码头项目,应禁止输运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禁止通过内河封闭水域运输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限制发展液体化工品货运功能,确需发展须经充分

23、论证,并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制订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符合要求对位于贵县古墓群文物保护范围内的罗泊湾货运岸线、大南门、大东、贵糖、碧岸花海4处客运岸线及公务码头,在码头项目实施前,委托具有文物勘探资质的单位开展文物调查。若发现有地下文物,由文物部门完成考古发掘后方可施工。项目位于贵港港猫儿山作业区,项目不涉及文物考古保护范围符合要求对位于桂平西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岸线,实施必须符合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要求。项目位于贵港港猫儿山作业区,不涉及风景名胜区符合要求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岸线名称:沙江口。规划岸线总长度:600m。规划用途:通用泊位规划相符性及环境敏感性:类水环境功

24、能区,不占用生态敏感区、水源保护区。负面清单及环评建议:限制发展干散货货运功能,确需发展须经充分论证。项目货种为砂石,项目属于已建老码头的提升改造项目,货种类型与原码头一致,不涉及准入限制货类分析。符合要求准入负面清单说明:(1)准入限制货类,不包括已建码头,应为新建码头的负面清单;(2)准入限制,为限制开发,而不是绝对的禁止开发,在开发区须经充分论证,留有余地;(3)干散货包括:煤炭、矿石类大宗干散货,不包括矿建等通用码头。4)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详见下表。表2 本项目与贵港港总体规划(2019-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表序号规

25、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1港口建设不得占用禁止开发区域,优先避让其他生态环境敏感区项目位于沙江口岸线,根据贵港港总体规划(2019-2035年)岸线利用规划与港区功能定位、用地规划等,项目用地为港口用地,不属于禁止开发区域,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符合要求2落实污染防治措施,针对港区废(污)水、船舶污水等,制定明确、有效的接收、处置和全过程监管方案,严禁直接排放。项目设置2个散货泊位,生活污水暂存于化粪池内,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抽吸;码头废水、径流雨水等废水经收集后用于厂区降尘,不外排,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符合要求3对于干散货作业区应采取防风抑尘网、半封闭或封闭存储及运输等严格的扬尘防治措施

26、项目设置砂石堆场。项目在堆场外围设置三面彩钢板围挡,高度不低于4m,可实现堆场半封闭状态,堆场采用加盖篷布,定期洒水、雾炮降尘等措施后,堆场扬尘可得到控制;项目采用封闭式皮带机进行出口作业,项目作业时,使用雾炮机、洒水车等防尘措施对作业区进行扬尘控制,主要用水雾吸收空气中逸散的粉尘,减少扬尘排放;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严格落实防尘措施。符合要求4加强环境风险防范项目不涉及危险物质运输,环境风险较小,本次评价要求项目完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储备物资,项目于下阶段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符合要求(4)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本项目设置2个2000吨级通用散货泊位

27、,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二十五、水运-深水泊位(沿海万吨级、内河千吨级及以上)建设”,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要求,满足改善港口产业结构调整的需求。2)低碳经济发展政策低碳经济作为一种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在全球能源危机和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背景下应运而生,而发展低碳经济是改变我国粗放式经济模式的必然要求,也是培育未来经济增长点的主动选择。水运方式具有投入少、运量大、占地少、成本低、效益好等其他运输方式所不具备的优势,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码头的建设能充分发挥水运方式的优势,对减少环境污染、社会耗能和企业的运输成本

28、将起巨大的促进作用。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贵港市经济发展、贵港市水路运输发展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公路及水运交通产业政策和低碳经济发展政策要求。(5)“三线一单”分析1)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 “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的相符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桂政发202039号),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部门确定的环境质量底线进行生态环境综合评价后所提出的管控要求,将全区行政区域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划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三类环境管控单元。陆域:优先保护单元主要包括生态保护

29、红线、自然保护地、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生态功能区域;重点管控单元主要包括工业园区、县级以上城镇中心城区及规划区、矿产开采区、港区等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区域,以及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在陆域重点管控单元内,根据单元内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和资源环境管控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解决局部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的问题。项目位于陆域重点管控单元内,为码头提标改造项目,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在采取污染控制

30、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后不会对项目所在地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符合重点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2)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相符性分析表3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分析情况表适用对象管控类别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情况全自治区空间布局约束1鼓励和引导新建工业项目进驻工业园区。新建企业应符合批准实施的国土空间规划、“十四五”规划纲要和相关专项规划。项目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产业项目,属于内河码头改扩建项目符合要求2禁止新建、扩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明确的淘汰类项目;禁

31、止引入不符合现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准入类事项。新建项目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产业重大生产力规划布局要求,并符合广西优化主导产业布局及相关产业规划布局。新建化工项目应布局在自治区认定的化工园区内。符合要求3鼓励和引导新建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入园区(含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工业集聚区)。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建炼化项目一律不得建设。符合要求4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应当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审核和审批,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促进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发展。公益林、天然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天然林

32、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进行管理。项目用地规划为港口交通用地,不涉及公益林、天然林;项目为内河码头改扩建项目,不新增用地符合要求5建设项目使用草地,应当按照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审核和审批,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草地。符合要求6严格执行能耗“双控”、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要求,新建项目能源利用效率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项目为内河码头改扩建项目,对内河航运行业发展有促进作用。水运方式具有投入少、运量大、占地少、成本低、效益好等其他运输方式所不具备的优势,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码头的建设能充分发挥水运方式的优势,对减少环境污染、社会耗能和企业的运输成本将起巨大的促进作用。符合要求7“准

33、入及管控要求”涉及跨省(市)界有协议或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位于贵港市港北区,不涉及跨省(市)界情况符合要求工业集聚区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各类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将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落实到规划中。负责统筹区域内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得引入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项目入园。项目码头不属于需要清退的码头岸线,属于需要开展综合整治提档升级的老旧码头,扩建工程实施后,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符合贵港港总体规划(2019-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已批复)及审查意见要求符合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1逐步完成工业集聚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及达

34、标排放。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总排口安装自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实施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并暂存,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抽吸。符合要求2新建、改建、扩建工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应控制在区域环境承载能力范围内,确保环境质量达标。工程实施后,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符合要求3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确保区域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定位,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或“等量置换”的原则,确保辖区完成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项目不涉

35、及重金属排放符合要求4对现有生态环境问题要组织整改,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减排任务。项目为老旧码头改扩建项目,建设过程严格落实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通过完善环保设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符合要求环境风险防控加强产业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并编制应急预案,细化明确产业园区及区内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责任,与地方政府应急预案做好衔接联动,切实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督促污染企业做好退出地块的土壤、地下水等风险防控工作。项目配备环境风险应急处置物资,制定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同时联动广西自治区级应急体系、贵港市风险应急体系符合要求西江经济带全部分区空间布局约束1坚持高质量绿色发展,打造成为我国西南中南地区开放

36、发展新的增长极和东西部合作发展示范区,建设区域协调发展和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项目为老旧码头改扩建项目,建设过程严格落实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通过完善环保设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符合要求2引导企业入园集聚发展。涉重金属冶炼企业应向基础设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较完善的工业园区布局。项目属于贵港港总体规划范围内,项目不涉及重金属冶炼。符合要求3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鼓励发展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加快西江流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严格控制流域内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布局。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产业项目,不涉及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不涉及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

37、造、有色金属冶炼等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符合要求4西江流域干流沿岸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等项目和相关产业的工业园区建设,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符合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1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应控制在区域环境承载能力范围内,实施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保障环境质量达标。项目为老旧码头改扩建项目,建设过程严格落实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通过完善环保设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符合要求2推动企业入园集聚发展,提升工业园区废水治理水平。加强化工、医药、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为主的园区初期雨水的收集和处理。新建、升级工业

38、园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或利用现有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应具备脱氮除磷工艺,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项目生产废水进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降尘、洗砂,不外排;生活污水暂存于化粪池内,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抽吸。符合要求3加快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加强配套管网建设、管网改造与管网完善。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已投入使用设施正常运行。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因地制宜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并建立农村生活污染治理长效机制。符合要求4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不涉及符合要求5加强养殖污染治理,控制化肥农药施用量。强化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推

39、广生态养殖技术,畜禽废物实行综合利用。控制水产养殖污染,推广先进的水产生态养殖技术。不涉及符合要求6控制港口和船舶污染,推进黔江、浔江、邕江等支流航道综合治理,开展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项目生产废水进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降尘、洗砂,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暂存,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抽吸;船舶垃圾收集于集中暂存点,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符合要求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1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推动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支持和推动具有经济效益的节水治污技术和示范项目。鼓励一水多用和再生水

40、开发利用,提高企业工业用水回用率。项目生产废水进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降尘、洗砂,不外排符合要求2促进再生水利用。逐步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制定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的政策。严格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冶炼、印染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具备再生水使用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符合要求3)与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的通知相符性分析根据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的通知(贵政规20211号),项目位于沙江口作业区,属于“港北区其他重点管控单元”,不涉及

41、“优先保护单元”,管控要求与分析情况详见下表。表4 贵港市三线一单分析情况表管控类别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情况空间布局约束1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项目、设施的排查摸底,对红线区内不符合保护要求的项目加大整治力度,明确时限要求,及时关闭、拆除原有违法违规项目,同步做好生态修复,确保红线区域的生态质量稳步提高。项目岸线在贵港港总体规划(2010年2030年)(已批复)以及贵港港总体规划(2019-2035年)(未批复)的规划岸线内,符合老码头提档升级条件,主管部门同意进行提档升级建设。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符合要求2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扩建造纸

42、、化工、冶炼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置等污染项目以及排放有毒有害物等项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得新增规划岸线,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相关要求,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现有码头开展清理整顿。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符合要求3推进城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完成就地改造达标、搬迁或关闭退出。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符合要求4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项目不属于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符合要求5桂平西山风景名胜区、南山东湖风

43、景名胜区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文件相关要求。项目位于沙江口作业区内,利用岸线属于规划岸线,符合贵港港总体规划要求,不涉及风景名胜区符合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1新建、改建、扩建的制浆造纸、煤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钢铁、煤电等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应控制在区域总量的要求,确保环境质量达标。项目不属于制浆造纸、煤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钢铁、煤电等行业符合要求2新建、扩建、改建涉及重点重金属排放建设项目依照相关规定实行总量控制。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排放符合要求3推动实施火电、钢铁、建材、铸造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项目不属于火电、钢铁、建材

44、、铸造等行业符合要求4推动钢铁、建材、有色、火电、化工、制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清单。项目不涉及钢铁、建材、有色、火电、化工、制糖、铸造等重点行业符合要求5提升危险废物处置和利用能力,推动工业固体废物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禁止进口洋垃圾,严厉打击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项目固体废物产生量不大,暂存后委托处置或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符合要求6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加快高效VOCs收集治理设施建设,大力提升VOCs排放收集率、去除率和治理设施运行率。加强木材加工、汽修等行业VOCs综合治理。完善化工、加油站、油库、油罐车等VOCs收集系统,控制V

45、OCs排放强度。项目不涉及VOCs排放符合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7推进全市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稳定达标排放。大力推进贵港市产业园区(石卡园、粵桂园)、桂平市长安工业集中区、桂平市龙门工业区、平南县工业园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并实时监控。项目不位于工业园区内,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抽吸,不外排;项目生产废水以及径流雨水、经处理后综合利用。符合要求8提高工业企业水循环利用率,加强废水治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加强养殖污染治理,提高农业废物综合利用率,控制化肥农药施用量。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径流雨水、降尘废水经处理后综合利用。符

46、合要求9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治理水平,加快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建设城市“污水零直排区”。全面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径流雨水、降尘废水经处理后综合利用。符合要求10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提高城镇生活垃圾收集储运处理效果,防止渗滤液的泄漏和直排,城镇生活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理。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转运、处置符合要求环境风险防控1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定期排查制度,持续开展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状况监(检)测与评估,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稳步推进单一水源的县(市、区)备用水源建设;加快不达标饮用水水源治理或替换。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符合要求2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制度,开展新污染物筛查、评估,推行重点行业重点化学物质生产使用信息调查和环境危害评估,识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建立新污染物清单。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符合要求3完善市、县(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体系,定期演练,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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