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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XTEP(2020)-EIA011河池至荔波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建设单位: 广 西 交 通 工 程 建 设 保 障 中 心编制单位: 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2020 年 12 月河池至荔波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概 述(1)拟建公路的特点 项目建设背景及意义河池至荔波公路在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中属于联 25 线,为广西北部重要的出 省通道,是打造贵阳、成都、重庆往粤港澳大湾区又一过境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贵州与柳州、河池等桂中城镇群的最便捷出省交通通道;承接部分南宁往贵州 东部的交通流量;是河池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快速联系通道。河池至荔波公路 为新建 高速 公路, 其推 荐
2、方 案 评 价 范 围 内 无 生态 敏 感 区 分布 , 部 分 路 段 (AK2+200AK6+000 段)穿越河池市宜州区德胜镇北方庙水源二级保护区。拟建公路南起河池市宜州区德胜镇石排村南,设置德胜 Y 型枢纽与现状 G78 汕昆高速相接, 路线整体由南向北, 向北经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县城以西、 水源镇、洛阳镇、川山镇,终点位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川山镇大沙坡,与贵州省荔 波县立化镇规划的“荔波至河池高速公路(贵州境)”对接,路线全长 68.99km 。 拟建公路的建设对完善广西高速公路网布局、改善区域交通条件、推动区域经济 社会的快速发展、提升与相邻省市交流沟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项目特点拟建公路全线共设桥梁 20742.8m/44 座,其中特大桥 7616.4m/4 座、大桥 12488m/28 座、中小桥 638.4m/12 座;隧道 10 座,共计 14079.5m,其中长隧道 11917.5m/5 座, 中隧道 624.5m/1 座, 短隧道 1537.5m/4 座。桥隧比 50.46%;互通 式立体交叉 5 处,分离式立交 8 处,集中住宿区 1 处,服务区 1 处,管理中心 1 处 (与养护工区合设) ,收费站 4 处。(2)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为全面 贯彻落 实 广 西壮族 自治 区人 民政府关于广西高速公路 网规划 (2018-2030 年) 的批复要求,加
4、快推进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0 年) 实施, 2018 年 12 月 14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届人民政府第 21 次常务会议审议 通过推进 2019-2023 年广西高速公路规划项目前期工作方案,确定实施项目前 期工作代办制, 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牵头统一代办为确定建设主体的高 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招标人为广西交通工程建设保障中心。 2019 年 4 月 16 日, 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2019-2023 年广西高速公路规划项 目前期工作NO.7 标段(含河池至荔波公路) ,服务内容包括工可、设计及环评 等相关前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
5、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 务院第 253 号文)有关规定,该公路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受广东省交通规划 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 承担该 公路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环评工作组成员对拟建公路及周边环境 敏感目标及污染源进行了现场调查。通过现场调查、咨询相关部门及资料收集和 分析,结合拟建公路排污特征及周边环境敏感点、污染源分布及相关规划情况,概述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在此基础上制订了拟建公路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方案 并委托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测,获得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数 据。公众参与方面,建设单位广西交通工程建设保障
6、中心于 2019 年 9 月 29 日在广 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进行拟建公路环评信息第一次公示,公告的内容有: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 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 式;2020 年 5 月 18 日在拟建公路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 在广西壮族自 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进行拟建公路环评信息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 ,第二 次公示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三种方式同步进行。环评工作组依据现状数据和有关资料,结合拟建公路特点,经过深入的调 查、分析和预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规
7、范要求,编制完成河池至 荔波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 受河池市生态环境局委托, 河池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主持召开了“河池至荔波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会。根 据技术评估会专家意见,项目组对报告书进行了认真的修改、完善,在此基础 上,编制完成了河池至荔波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3)分析判定相关情况拟建公路建设符合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0), 路线穿越环江县 高铁规划区域与工业区规划区域之间空隙区域,仅占用规划区农林用地与备用 地。拟建公路 AK2+200AK6+000 段长 3.8km 穿越河池市宜州区德胜镇北方庙水源 二级保护区,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
8、已同意拟建公路穿越该水源二级保护区,不涉 及其他环境敏感点。拟建公路未涉及广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中的生态保护红线。通过采取 相应的保护措施后,可保证拟建公路污染物达标排放,公路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 线要求。拟建公路占地已经列入地方建设用地指标,土地资源利用能满足要求。 拟建公路选址区域暂无明确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拟建公路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为环境准入允许类别。(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对饮用水源地的影响拟建公路 AK2+200AK6+000 段长 3.8km 路段穿越河池市宜州区德胜镇北方庙 水源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根据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商请同意河池至荔波 公路穿越北方庙水
9、源二级保护区有关事宜的复函:建议拟建公路选址尽量避让生 态红线保护区,如拟建公路选址无法避让生态红线,宜州区将严格按照生态红线 划定要求力争在此次生态红线划定工作中予以调出,如不符合调出生态红线要求 的,请拟建公路选址予以避让。在采取可靠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的前提下,原则同意拟建公路穿越宜州区德胜镇北方庙水源二级保护区。拟建公路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路段主要采取措施包括:施工过程中,严格控 制施工用地范围,严禁设置弃渣场、 取土场、 临时堆土场等临时工程;运营期保护河池至荔波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区路段采取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路面径流收集系统等风险防范措施。 其它影响施工期主要是道路
10、开挖产生的扬尘、噪声对沿线居民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 通过洒水降尘、控制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可以有效减缓影响,施工生产废水经隔 油、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农灌, 对环境影响不大。运营期主要是交通车辆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对超标敏感点加 装声屏障、换装隔声窗等措施有效减小影响。水环境的主要影响表现为辅助设施产 生的污水,经过上污水处理措施达到排放标准才外排。(5)环评主要结论拟建公路穿越河池市宜州区德胜镇北方庙水源二级保护区已取得当地政府同 意。 拟建公路运营后社会及经济效益明显,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 施及环保投资得到有效落实的情况下,拟建公路的建设
11、和营运造成的环境影响在 可接受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目录 目 录1.总 则 11.1 项目地理位置、主要工程特性及项目建设意义11.2 编制依据 21.3 环境功能区划 51.4 评价标准 51.5 评价因子识别与筛选 91.6 评价等级、评价范围、评价时段 101.7 评价重点 121.8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131.9 评价时段 271.10 评价方法及技术路线 272. 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 282.1 拟建公路基本情况282.2 建设方案比选282.3 推荐方案建设内容372.4 施工方案742.5 工程分析783.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913.1 自然环境概况 913.2 生态
12、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933.3 大气环境现状调查 1123.4 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133.5 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164.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244.1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1244.2 大气环境影响与评价 1414.3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145河池至荔波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4.4 水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1734.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1794.6 危险品运输事故风险评价1804.7“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1875.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895.1 设计阶段环境保护措施1895.2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935.3 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2015.4 环境保护投资估算2
13、155.5 环保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2166.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216.1 拟建公路建设环境损失经济分析2216.2 拟建公路建设效益经济分析2216.3 拟建公路建设环境经济损益分析比较2217.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237.1 环境保护管理计划2237.2 拟建公路污染物排放清单及管理要求2267.3 环境监测计划2277.4 环境监理计划2287.5 竣工环保验收2338. 评价结论2358.1 拟建公路基本情况2358.2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2368.3 工程环境影响评价2368.4 公众参与2408.5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408.6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408.7“三线一单”相
14、符性分析 2418.8 评价结论241目录 附图:附图1:拟建公路地理位置图及与高速路网位置关系图;附图2:工程平面及敏感点分布、声环境及水环境监测点位图;附图3:声环境保护目标现状照片;附图4:拟建公路与环江县总体规划平面示意图;附图5:拟建公路与环江县洛阳镇总体规划平面示意图;附图6:拟建公路沿线生态敏感区分布图;附图7:拟建公路沿线重点公益林分布图;附图8:拟建公路沿线土地利用现状图;附图9:拟建公路沿线水系及地表水监测断面图;附图10:拟建公路与宜州区德胜镇北方庙水源地保护区位置关系图;附图11:拟建公路与广西生态功能区划关系示意图;附图12:拟建公路与广西重要生态功能区分布关系示意图
15、;附图13:拟建公路与广西主体功能区划关系示意图;附图14:拟建公路与河池市一级水功能区划关系示意图;附图15:拟建公路与河池市二级水功能区划关系示意图;附图16:拟建公路平纵面缩图;附图17:宜州区北方庙水源地水文地质图;附图18:拟建公路与北方庙水源地区域生态红线位置图。河池至荔波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附件:附件1:环评委托书;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0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桂环函20182260 号) ;附件3:关于对荔波至河池高速公路(广西段)路线方案意见的复函;附件4: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商请同意河池至荔波公路穿越北方庙
16、水源二级保护区有关事宜的复函;附件5:拟建公路环境现状监测报告;附件6:拟建公路地表水环境评价自查表;附件7:拟建公路大气环境评价自查表;附件8:拟建公路土壤环境评价自查表;附件9:拟建公路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附件10:广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技术(职责分工)方案附件11:专家意见1 总 则1. 总 则1.1 项目地理位置、主要工程特性及项目建设意义1.1.1 地理位置拟建公路位于河池市环江县、宜州区境内。项目南起河池市宜州区德胜镇坡鸾村, 设置德胜 Y 型枢纽与现状 G78 汕昆高速相接,路线整体由南向北,向北经河池市环 江毛南族自治县的县城以西、水源镇、洛阳镇、川山镇,终点位于环江毛南族自
17、治县川 山镇大沙坡,与贵州省荔波县立化镇规划的“荔波至河池高速公路(贵州境)”对接。 路线全长 68.998km ,地理坐标位于位于北纬 24.675332 25.207776 、东经 108.311548 108.111434之间。1.1.2 工程特性拟建公路路线全长 68.998km,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采用设计速度 100km/h 的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标准路基宽度为 26.0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本工程 主要工程特性见表 1.1。表 1.1 拟建公路主要工程特性表序号指标名称单位推荐方案备注1公路等级级高速公路2设计速度km/h1003远景交通量辆/日258454征用土地hm2
18、553.335拆迁建筑物m2191886估算总额亿元1147路线长度km68.9988路基宽度m26.09路基工程填方1000m36518扣除立交、桥隧挖方1000m37173扣除立交、桥隧10桥涵工程特大桥m/座7616.4 /4大桥m/座12488/28中、小桥m/座638.4/12涵洞道4711隧道工程特长隧道m/座/长隧道m/座11917.5/5中隧道m/座624.5/1短隧道m/座1537.5/412交叉工程互通式立体交叉处5分离式立体交叉座813房建工程服务区处1洛阳服务区集中住宿区处1洛阳集中住宿区管理中心处1洛阳管理中心与养护工区合设1.1.3 项目建设的意义河池至荔波公路在广
19、西高速公路网规划中属于联 25 线,为广西北部重要的出省通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 1河池至荔波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道。是打造贵阳、成都、重庆往粤港澳大湾区又一过境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贵州与 柳州、河池等桂中城镇群的最便捷出省交通通道;承接部分南宁往贵州东部的交通流量; 是河池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快速联系通道。拟建公路的建设对完善广西高速公路网布 局、改善区域交通条件、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提升与相邻省市交流沟通具有 十分重要的意义。1.2 编制依据1.2.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修订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
20、018 年 12 月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 年 12 月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修正);(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8 日起施行)(修正);(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修订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4 月修订);(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 年 4 月修正);(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 年 12 月修订);(10)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 年 10 月修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陆
21、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6 年 2 月修订);(1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2017 年 10 月修订);(1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 年 3 月修订);(1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18 年 4 月修订); (1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 7 月修订);(1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 年 12 月修正);(18)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 年 1 月 8 日起施行); (19)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4 年 12 月 29 日起施行
22、);(20)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 年 10 月 7 日修订)。1.2.2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 44 号);(2)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国家生态环保部令第 1 号);(3)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5196 号); (4)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1999 年);(5)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1989 年发布,2002 年修订);2 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1 总 则(6)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1988 年);(7)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1999 年);(
23、8)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附录和附录(2016 年 12 月);(9)中国第一批外来入侵物种名单(2003 年);(10)中国第二批外来入侵物种名单(2010 年);(11)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第三批)(2014 年);(12)中国自然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第四批)(2017);(13)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环办201250 号);(14)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 2015 年第 35 号令);(1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国家生态环境部部令第 4 号);(16)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17)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
24、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18)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交环发2004314 号);(19)关于在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监理中增加施工安全监理和施工环保监理内容的通知(交质监发2007158 号);(20)关于加强公路规划和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07184 号);(21)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通知(环法2010 7 号);(22)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394 号);(23)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24)交通建设项目环境
25、保护管理办法(交通部令 2003 年第 5 号, 2003 年 6 月1 日起施行)。1.2.3 地方法律法规(1)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6 年修订);(2)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2010 年修正);(3)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2012 年修正);(4)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2012 年修订);(5)广西壮族自治区野生植物保护办法(2009 年 2 月 1 号起施行);(6)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桂政发(1993)17 号);(7)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2010 年);(8)广西珍稀
26、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第一批)(1991);(9)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 3河池至荔波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名录的通知(桂政发201017 号);(10)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知(桂政发200040 号);(1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52 号);(12)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2008 年);(13)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划(2012 年);(14)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功能区管理办法(桂政函2002239 号);(15
27、)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功能区划(2016 年修订);(16)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自治区 环保厅,2015 年 7 月 6 日);(17)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执行的通知(桂环函20162146 号);(18)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2017 年 6 月 1 日);(19)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17 年 1 月 18 日);(20)河池市水功能区划。1.2.4 相关技术导则与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
28、(HJ2.3-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 964-2018);(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9)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10)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G B03-2006);(1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GB50433-2008);(1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2008);(13
29、)公路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1998);(14)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I/T91-2002);(1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物多样性影响(DB45/T1577-2017)。1.2.5 工程相关技术报告与文件(1)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 (20182030);4 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1 总 则(2)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桂环函20182260 号);(3)河池至荔波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4)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商请同意河池至荔波公路穿越北方庙水源二级保护区有关事宜的复函。1.3 环境功能区
30、划(1)大气环境: 经调查,沿线未进行环境空气功能区划。拟建公路环境空气评价 范围内主要为乡村地区,根据环境空气质标准(GB3095-2012), 拟建公路区域为大气环境二类区。(2) 声环境:评价区目前并无声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中的要求,部分 村庄声环境评价范围内有国省道、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穿过,声环境按4a 类、2 类声功 能区要求执行,沿线现状无等级交通干线通达的村庄,按 1 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执行。拟建公路属于交通干道,运营后按以下功能区划分执行以下标准; 若临路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
31、)建筑为主,将第一排建筑物面向公路一 侧的区域划为 4a 类声环境功能区;其后区域划为 2 类声环境功能区。 若临路以低于三层楼房建筑(含开阔地)为主,将公路边界线 40m 以内的区域 划分为 4a 类声环境功能区;将公路边界线 40m 以外的区域划分为 2 类声环境功能区。(3)水环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功能区划(2016 年修订)、河池市水功能区划, 拟建公路所经区域地表水功能区划详见表 1.2。表 1.2 拟建公路跨越各河流河段水功能区划序号跨越河流名称跨越河段水功能区划水质目标1大环江一级功能区划大环江环江保留区2古宾河二级功能区划大环江上朝工业、农业用水区评价区目前无地下水环境功能
32、区划。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及工、农业用水执行类标准。(4)生态功能区划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2008), 拟建公路全线(全长 68.998km) 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二级生态调节功能区中的水源涵养功能区。1.4 评价标准1.4.1 环境空气(1)质量标准拟建公路沿线区域主要为农村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级标准,见表 1.3。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 5河池至荔波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1.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拟建公路CO(mg/m 3)NO2 (g/m3
33、)TSP(g/m3)PM10 (g/m3)O3(g/m3)PM2.5 (g/m3)SO2(g/m3)二级标准24h 平 均480300150160751501h 平均10200200500注: O324 小时平均指日最大 8 小时平均。(2)排放标准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 组织排放限值,标准值详见表 1.4;服务区、收费站等服务设施餐饮油烟执行饮食业油 烟排放标准(GB 18438-2001)相应标准。表 1.4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 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
34、监控浓度限值点(mg/m3)排气筒高度(m)二级颗粒物120153.50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205.90沥青烟75150.18/200.301.4.2 声环境(1)现状评价敏感点远离现有交通干线区域声环境现状执行声标准质量标准1 类标准;拟建 公路沿线部分区域有现状高速公路、国省道等交通干线穿过,敏感点临现有交通干线分布的区域声环境现状按以下标准执行: 对于现有交通干线两侧评价范围内的地区,若临路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 层)建筑为主,将第一排建筑物面向公路一侧的区域划分为声标准质量标准4a 类标准适用区域;其后区域划分为声标准质量标准2 类标准适用区域。 若临路以低于三层楼房建筑(含开阔
35、地)为主,将公路边界线 40m 以内的区域 划分为声环境质量标准4a 类标准适用区域;将公路边界线 40m 以外的区域划分为声环境质量标准2 类标准区域。 学校等特殊敏感建筑物室外按昼间 60dB(A),夜间 50dB(A)执行。(2)影响评价对拟建公路等交通干线两侧评价范围内的地区:若临路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 三层)建筑为主,将第一排建筑物面向公路一侧的区域划分为声标准质量标准4a 类 标准适用区域;其后区域划分为声标准质量标准2 类标准适用区域。若临路以低于三层楼房建筑(含开阔地)为主,将公路边界线 40m 以内的区域划分为声环境质量6 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1 总 则标准
36、4a 类标准适用区域;将公路边界线 40m 以外的区域划分为声环境质量标准2 类标准区域,学校等特殊敏感建筑物室外按昼间 60dB(A),夜间 50dB(A)执行。标准值详见表 1.5。表 1.5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单位:dB(A)类别昼间夜间适用区域15545以居住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区域26050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 住宅安静的区域4a7055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 区域(3)排放标准施工期采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37、)标准,标准值详 见表 1.6。表 1.6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单位:dB(A)类 别昼 间夜 间排放标准70551.4.3 地表水环境(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拟建公路直接跨越地表水体主要有大环江及其支流古宾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 水功能区划、河池市水功能区划, 拟建公路跨越河段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标准,标准值详见表 1.7。表 1.7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别拟建公路类pH 值69COD 20SS 30石油类 0.05DO 5氨氮 1.0BOD5 4高锰酸盐指数6注: 1、单位除pH 外,其余为mg/L;2、地表水悬浮物评价标准值采用地表水资源质量标
38、准(SL63-94)中相应的标 准值。(2)排放标准施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农灌(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入附近 水体),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中的相应标准;运营期服务设施污 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排入农田灌溉系统。标准值详见表 1.8、1.9。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 7河池至荔波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1.8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作物分类标准值拟建公路水作旱作蔬菜pH 5.58.5COD 150200100a,60bSS 8010060a,15bBOD5 6010040a,1
39、5b注:单位除pH 外,其余为mg/L。a:加工、烹调及去皮蔬菜;b:生食类蔬菜、瓜类和草本水果。表 1.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单位:mg/L污染物拟建公路适用范围一级标准pH 值一切排污单位69悬浮物(SS)其它排污单位70COD其它排污单位100BOD5其它排污单位20NH3-N其它排污单位15石油类一切排污单位51.4.4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区域地下水水质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类标准详见表1.10。表 1.10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单位:mg/L(除 pH 值外)项 目类标准值(mg/L)项 目类标准(mg/L)pH6.58.5(无量纲)氟化物1.0氨氮0.2镉0.01硝酸盐20铁0.3亚硝酸盐0.02锰0.1挥发性酚类0.002溶解性总固体1000氰化物0.05耗氧量3.0砷0.05硫酸盐250汞0.001氯化物250铬(六价)0.05总大肠菌群3.0(MPN/100ml)总硬度450菌落总数100(CFU/ml)铅0.011.4.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区域土壤环境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15618-2018)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详见表 1.11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