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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肇庆金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 亿平方米汽车贴膜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建设单位:肇庆金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广东中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3 年 9 月目录1 概述 - 1 -1.1 建设项目由来- 1 -1.2 建设项目特点- 3 -1.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3 -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5 -1.5 项目建设合理合法性判定分析- 5 -1.6 报告书主要结论- 46 -2 总则 - 47 -2.1 编制依据- 47 -2.2 评价原则和评价目的- 51 -2.3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52 -2.4 环境功能区划- 53 -2.5 评价标准
2、- 60 -2.6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 68 -2.7 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区- 75 -3 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 84 -3.1 项目概况- 84 -3.2 工程分析- 94 -3.3 总量建议指标- 133 -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 134 -4.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 134 -4.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137 -4.3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145 -4.4 地下水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 153 -4.5 声环境质量现状- 160 -4.6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162 -5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 175 -5.1 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3、 175 -5.2 施工期废水影响评价及污染防治措施- 179 -5.3 施工期噪声影响评价及污染防治措施- 180 -5.4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及污染防治措施- 182 -5.5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83 -5.6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小结- 185 -6 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866.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1866.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246 -6.3 地下水的环境影响分析- 253 -6.4 声环境影响分析- 269 -6.5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274 -6.6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278 -7 环境风险评价- 286 -7.1 环境风险评价目的- 286 -7.
4、2 风险调查- 286 -7.3 环境风险潜势初判- 290 -7.4 环境风险识别- 291 -7.5 环境风险源项确定- 292 -7.6 风险分析- 293 -7.7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293 -7.8 环境风险评价小结- 296 -8 环境保护措施及经济可行性分析 - 300 -8.1 施工期环保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300 -8.2 营运期环保措施及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 305 -9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327 -9.1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费用分析- 327 -9.2 效益分析- 328 -9.3 环境经济损失分析- 329 -9.4 环保措施环境效益分析- 329 -9.5 综
5、合评价- 330 -10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 331 -10.1 环境管理- 331 -10.2 环境监测- 334 -10.3 环保措施验收要求- 343 -11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348 -11.1 项目概况- 348 -11.2 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348 -11.3 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349 -11.4 总量建议指标- 351 -11.5 项目产业政策与选址合理性分析结论- 348 -11.6 公众参与采纳情况- 351 -11.7 综合结论- 352 -肇庆金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 亿平方米汽车贴膜等项目1 概述1.1 建设项目由来随着中国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
6、水平的普遍提高,汽车正以前所未 有的步伐迈进普通百姓的家庭。今年,汽车逐渐大幅度降价,更加刺激了我国私 家车的消费,未来几年,我国的汽车拥有量将每年20%的速度增长,随之而来的巨大汽车售后市场汽车贴膜市场在中国发展将成为一个庞大的黄金产业。肇庆金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选址于肇庆市四会市龙甫镇惠源大道16 号,其地理位置见图1.1- 1,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24432.473,北纬23234.196, 建设肇庆金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亿平方米汽车贴膜等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或“项目” )。项目总投资2. 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约 375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
7、7603平方米,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建设2栋1层厂房,2栋5层厂房,2栋5层宿舍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 价报告审批制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 态环境部部令第16号),本项目属于“十九、造纸和纸制品业-38 、纸制品制造”, 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同时本项目属于“二十六、橡胶及塑料制品业-53 、塑料 制品业” ,项目使用溶剂型粘胶剂在10吨及以上,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 目
8、从严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为此,肇庆金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广东 中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组织 技术人员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勘探和调查研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 则、环境标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编制完成肇庆金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亿平方米汽车贴膜等项目。- -1肇庆金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 亿平方米汽车贴膜等项目项目所在地图1.1-1项目地理位置图- 2 - -1.2 建设项目特点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产品为汽车贴膜,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2019 年修订)中的“ 塑料制品业” 中的“C2921
9、塑料薄膜制造”及“纸制品制造” 中的“C2239 其他纸制品制造”。项目主要为外购粘胶剂、复合纸、功能型薄膜等通过纸塑复合、粘胶剂涂 布、烘干等生产工艺,生产汽车贴膜,生产过程中涉及的主要污染物为有机废气、天然气燃料废气,设备运行噪声,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等。1.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主要工作内容有: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运营期影响分析、环保措施可行性分析、环境风险评价等。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接受委托踏勘现场初步项目分析确定评 价范围和主要评价内容环境概况、环境保护目标等调查详细项目分析和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与影响预测评价初步完成肇庆金 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10、司年产1亿平方米汽车贴膜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 求意见稿)形成征求意见稿后在2023年2月进行公示,根据建设单位反馈的 公众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修改与完善完成肇庆金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 产1亿平方米汽车贴膜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开专家评审会 会后修改完成肇庆金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亿平方米汽车贴膜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详细的工作流程见图 1.3- 1。3图 1.3-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4 -肇庆金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 亿平方米汽车贴膜等项目- -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1.4.1 施工期的环境问题(1)噪声、大气:本工程施
11、工期将使用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及运输车 辆等施工机械设备,在作业期间所产生的噪声、扬尘及车辆尾气对周边群众等有一定影响。(2)废水:本工程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雨水径流。(3)固废:施工过程中会地基开挖的弃土、建筑垃圾等。1.4.2 营运期的关注问题(1)营运期关注的废气主要有:项目纸塑复合产生的有机废气;粘胶剂涂布及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燃料废气。(2)营运期关注的废水主要有:生产过程中间接冷却水;员工生活污水。(3)营运期关注的固废主要有:项目使用粘胶剂产生的废包装桶;汽车贴 膜分切产生的边角料;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含油废抹布;清洁设备产生的沾染化学品
12、的废抹布;员工生活垃圾等。1.5 项目建设合理合法性判定分析1.5.1 政策相符性本项目生产汽车贴膜,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 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亦不属于禁止产业类;根据国家发展改革 委关于修改 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49 号),本项目不属于中淘汰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建设内容不属于禁止准入项目,且项目已办理准入手续(见附件4),各相关部门均同意准入。1.5.2“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 、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广
13、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5肇庆金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 亿平方米汽车贴膜等项目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的相符性分析情况如下:表1.5-1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符性分析相关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全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6194.35 平方公里, 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20. 13%;一般生态空间面积27741.66 平方公里, 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15.44% 。全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16490.59平方公里,占全省管辖海域面 积的25.49%。项目所在位置不属于划定的生态 控制线管制范围内。符合环
14、境 质量 底线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省考 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全面消除 劣V类水体。大气环境质量继续领跑先 行,PM2.5年均浓度率先达到世界卫生 组织过渡期二阶段目标值(25微克/立 方米),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土壤 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 管控。近岸海域水体质量稳步提升。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属于达 标区,排放的废气经高效处理设 施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大气 环境影响造成恶化影响; 间接冷 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生活污 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间接冷却 水及生活污水排入基地二期污水 处理站处理,不会对地表水环境 造成恶化影响;项目厂区分区防 渗、地面硬化,不会对土壤
15、环境 造成影响。符合资源 利用 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 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 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下达的 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项目生产过程消耗的水、 电、天 然气资源较少,且所在区域水、 电、天然气等资源充足,不会超 出资源利用上线。符合生态 环境 分区 管控全省总体管控要求区 域 布 局 管 控 要 求积极推进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汽 车制造、智能家电等十大战略性支 柱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加快培育半 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 新能源、数字创意等十大战略性新 兴产业集群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全面提升产业集群绿色发展水平。 推动工业项目入园集聚发展,引导
16、重大产业向沿海等环境容量充足 地区布局,新建化学制浆、 电镀、 印染、鞣革等项目入园集中管理。本项目不属于重大产业,项目位 于肇庆市四会市龙甫镇惠源大道 16号, 已办理了入园手续(见附 件4)。符合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新建项目需 符合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加快推进 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全面实 施燃煤锅炉、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改 造和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积极促进 用热企业向园区集聚。项目生产过程使用电、天然气清 洁能源,本项目不涉及建设锅炉 建设。符合能 源 资科学推进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 控” ,严格控制并逐步减少煤炭使 用量,力争在全国范围内提前实现 碳排放达峰。项目不涉及使用煤炭,生产过程
17、使用电、天然气清洁能源。符合- 6 -源 利 用 要 求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实行最 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把水资源作 为刚性约束,以节约用水扩大发展 空间。落实东江、西江、北江、韩 江、鉴江等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 保障主要河流基本生态流量。项目不属于高耗水行业,建成投 产后,将加强管理,减少跑冒滴 漏,减少不必要的耗水环节,实 施节约用水的生产管理,提高水 的利用率;项目用水为市政供水, 区域市政供水充足,不会改变河 流基本生态流量。符合落实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土地 利用强度等建设用地控制性指标 要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绿 色矿山建设,提高矿产资源产出 率。项目选址位于建设用地,不占
18、用 基本农田、耕地等土地资源,项 目按入园承诺落实土地面积投资 强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符合污 染 物 排 放 管 控 要 求实施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重点污 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优先向重大发 展平台、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工业 园区、战略性产业集群倾斜。加快 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 污染源监管制度,聚焦重点行业和 重点区域,强化环境监管执法。超 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或未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 域,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重点污 染物实施减量替代。项目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按生态 环境部门要求进行总量管控。符合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内,重点重 金属排放总量只减不增;重金属污 染物排放企业清洁生产
19、逐步达到 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实施重点行 业清洁生产改造,火电及钢铁行业 企业大气污染物达到可核查、可监 管的超低排放标准,水泥、石化、 化工及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企业 大气污染物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 求。深入推进石化化工、溶剂使用 及挥发性有机液体储运销的挥发 性有机物减排,通过源头替代、过 程控制和末端治理实施反应活性 物质、有毒有害物质、恶臭物质的 协同控制。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污染物的排 放;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符合优化调整供排水格局,禁止在地表 水、类水域新建排污口,已建排 污口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量。加大 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力度,加快完善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建 设,建立健全配套管理
20、政策和市场 化运行机制,确保园区污水稳定达 标排放。项目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 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 间接冷却水及生活污水排入基地 二期污水处理站处理,未直接向 地表水排放污染物,未在地表水 水域新建排污口。符合环 境 风 险加强东江、西江、北江和韩江等供 水通道干流沿岸以及饮用水水源 地、备用水源环境风险防控,强化 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风险协本项目不属于重金属、化工行业 等高环境风险各行业。项目建成 后将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事故防 范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企业、符合- 7 -防 控 要 求同防控,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 急管理体系。重点加强环境风险分 级分类管理,建立全省环境风险
21、源 在线监控预警系统,强化化工企 业、涉重金属行业、工业园区和尾 矿库等重点环境风险源的环境风 险防控。园区和区域三级环境风险防控联 动体系,增强风险防控能力。“ 一核一带一区” 区域管控要求区 域 布 局 管 控 要 求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 和企业自备电站,推进现有服役期 满及落后老旧的燃煤火电机组有 序退出;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 炉,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集中供 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 炉,逐步推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 覆;项目不涉及建设燃煤锅炉和生物 质锅炉,生产过程使用电、天然 气清洁能源。符合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 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 外的钢铁、原油加
22、工等项目。推广 应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严 格限制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 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建设 挥发性有机物共性工厂。项目不属于区域布局管控要求中 的禁止类项目;项目使用的挥发 性有机物原辅料(粘胶剂、清洗 剂) ,项目使用的粘胶剂挥发性 有机物均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 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 含量限值,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 合物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 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 含量限值。符合能 源 资 源 利 用 要 求推进工业节水减排,重点在高耗水 行业开展节水改造,提高工业用水 效率。项目不属于重点高耗水行业,生 产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符合污 染
23、 物 排 放 管 控 要 求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 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 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 代。以臭氧生成潜势较大的行业企 业为重点,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源头 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 深入实施精细化治理。项目天然气燃烧产生的氮氧化物 及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挥发性有机 物按照生态环境部门总量管控要 求执行;生产过程中的挥发性有 机物采取密闭空间、集气罩等收 集方式,并配套高效治理设施处 理达标排放,减少无组织排放。符合现有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上的燃煤 锅炉加快实施超低排放治理,每小 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加快完 成清洁能源改造。本项目不涉及燃煤锅炉建设。符合- 8 -
24、实行水污染物排放的行业标杆管 理,严格执行茅洲河、淡水河、石 马河、汾江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物 排放标准。重点水污染物未达到环 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内,新建、 改建、扩建项目实施减量替代。电 镀专业园区、电镀企业严格执行广 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项目废水排入园区二期污水处理 站进行处理,排往二期氧化塘, 最终通过黄泥塘排洪渠汇入青莲 渠,不涉及废水排入重点流域。符合大力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资 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稳步推进 “无废城市”试点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可综合 利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交 资源回收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 交生产厂家做原始用途或交给持 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
25、位处 理处置。符合环 境 风 险 防 控 要 求加强惠州大亚湾石化区、广州石 化、珠海高栏港、珠西新材料集聚 区等石化、化工重点园区环境风险 防控,建立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系 统,开展有毒有害气体监测,落实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升危险废物 监管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 全过程跟踪管理;健全危险废物收 集体系,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 力结构优化。本项目不属于石化、化工重点行 业;项目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 后交生产厂家做原始用途或交给 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处理处置。符合环境管控单元总体管控要求/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重点 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根据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分区管
26、控方案附件3可知,本项 目所在地属于环境重点管控单元。/重 点 管 控 单 元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重点管控 单元。依法开展园区规划环评,严 格落实规划环评管理要求,开展环 境质量跟踪监测,发布环境管理状 况公告,制定并实施园区突发环境 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安全 隐患排查,提升风险防控及应急处 置能力。 本项目不属于省级以上工业园区 重点管控单元。/水环境质量超标类重点管控 单元。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 理,开展江河、湖泊、水库、湿地 保护与修复,提升流域生态环境承 载力。严格控制耗水量大、污染物 排放强度高的行业发展,新建、改 建、扩建项目实施重点水污染物减 量替代。项目不属耗水量大、污染物
27、排放 强度高的企业。符合大气环境受体敏感类重点管 控单元。严格限制新建钢铁、燃煤 燃油火电、石化、储油库等项目, 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 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大气环境 敏感类重点管控单元。符合- 9 -肇庆金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 亿平方米汽车贴膜等项目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 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现有该类项 目逐步搬迁退出。综上,本项目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相关要求。2 、与肇庆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三线一单”
28、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的相符性分析情况如下:表1.5-2项目与肇庆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符性分析相关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环境 管控 单元 划定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 控单元三类。 重点管控单元主要包括工业集 聚、人口集中和环境质量超标区域,主要分布在 东南板块主城区及重点产业集聚区和产业发展平 台, 以端州区、鼎湖区、肇庆高新区、高要区东 部和四会市南部为主;一般管控单元为优先保护 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主要分布在广 宁县、怀集县、德庆县南部和封开县西部区域。本项目位于肇庆四会 市,所在位置为环境重 点管控单元,详见图 1.5- 1。/生态 环境
29、准入 清单全市总体管控要求区 域 布 局 管 控 要 求加强生态空间保护,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 要求管理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保 育重要生态功能。项目所在位置不属于 划定的生态控制线管 制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及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 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 环境空气质量一 类功能区实施严格保护,禁止新建、扩建大 气污染物排放工业项目(国家和省规定不纳 入环评管理的项目除外)。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全面加强水源涵养,强化源头控制,禁止 新建排污口,严格防范水源污染风险,切实 保障饮用水安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改扩 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改扩建排放污染物的
30、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禁止新 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项目所在位置不属于 划定的生态控制线管 制范围内,不属于自然 保护区,不属于一类功 能区;项目所在位置不 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符合环境质量不达标及环境承载力超载区域,新 建项目需符合环境质量改善要求。禁止新 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 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乙 烯生产、造纸、除特种陶瓷以外的陶瓷、有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项 目;项目未向I、II类水 域,以及III类水域新建 排污口;本项目不涉及 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符合- 10 -肇庆金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 亿平方米汽车贴膜等项目色金属冶炼等项
31、目。地表水I 、II类水域,以 及III类水域中的保护区、游泳区,禁止新建 排污口。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内禁止新 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 目,纳入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设施用地。推动工业项目入园集聚发展,依 法依规关停落后产能,全面实施产业绿色化 改造,培育壮大循环经济。推广应用低挥发 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严格限制新建生产和使 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建 设挥发性有机物共性工厂。禁止新建、扩建 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推进现 有服役期满及落后老旧的燃煤火电机组有 序退出;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 汰生物质锅
32、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 分散供热锅炉,逐步推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全覆盖。项目使用的挥发性有 机物原辅料(粘胶剂、 清洗剂),项目使用的 粘胶剂挥发性有机物 均符合胶粘剂挥发性 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含量 限值,清洗剂挥发性有 机化合物符合清洗剂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 量限值(GB38508-2020)含 量限值;本项目不涉及 燃煤的使用。能 源 资 源 利 用 要 求落实区域差异化的低碳发展路线图,加大能 源、重点高耗能工业碳排放总量控制力度, 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满足碳排放 达峰目标,推动钢铁、建材、电力等行业在 2025年前达峰。本项目生产使用清洁 能源电
33、能、天然气;项 目不属于高耗能、“两 高”项目。符合科学推进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 ,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单位产值能耗达到国际 或国内先进水平,且低于上一年度本地区单 位产值能耗,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着 力推动城镇、工业和交通各领域燃料替代与 节能减排,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与低碳清洁 能源比例,建立现代化能源体系。加快推进 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全面实施燃煤锅 炉、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改造和工业园区集中 供热,积极促进用热企业向园区集聚。项目不涉及锅炉建设, 使用能源为电能和天 然气。符合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严格落实最严格 水资源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对鼎湖区、高要 区、四会市、德庆县、
34、封开县、怀集县、肇 庆高新区等7个水资源重点管控区在水资源 承载能力刚性约束、节水型社会建设等方面 的管控。落实西江、贺江、绥江等流域水资 源分配方案,保障主要河流基本生态流量。项目不属于高耗水行 业,建成投产后,将加 强管理,减少跑冒滴 漏,减少不必要的耗水 环节,实施节约用水的 生产管理,提高水的利 用率;项目供水为市政 供水,不会改变河流生 态流量。符合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不受侵占,落实单位土地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符合- 11 -面积投资强度、土地利用总量强度等建设用 地控制性指标要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地,未占用基本农田; 项目按入园承诺,落实 土地面积投资强度。污 染 物 排 放 管 控
35、要 求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 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 倍削减量替代。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 制指标或未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 新改扩建项目重点污染物实施减量替代。以 臭氧生成潜势较大的行业企业为重点,推进 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 放控制,实施精细化治理。国家或地方已出 台超低排放要求的“两高”行业建设项目应满足超低排放要求。项目天然气燃烧产生 的氮氧化物及生产过 程中排放的挥发性有 机物按照生态环境部 门总量管控要求执行; 生产过程中的挥发性 有机物采取密闭空间、 集气罩等收集方式,并 配套高效的治理设施 处理达标排放,减少无 组织排放;
36、本项目不属 于“两高”行业。符合地表水I 、II类水域,以及III类水域中的保护 区、游泳区内已建成的排污口应当实行污染 物总量控制且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量。重点 水污染物未达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 内,新改扩建项目实施减量替代。项目未向 、类水域, 以及III类水域新建排 污口。符合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内,重点重金属排放 总量只减不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清洁 生产逐步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项目污染物不涉及重 金属污染物排放。符合环 境 风 险 防 控 要 求加强西江供水通道干流沿岸以及饮用水水 源地、备用水源环境风险防控,优化肇庆港、 肇庆新港岸线开发布局,严控沿江污染风 险,强化地表水
37、、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风险协 同防控,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 系。建立跨县(市、区)水污染联防联控机 制,协同开展跨行政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实施统一监测、共同治理、联合执法、应急 联动,加强水生态环境信息共享,协调处理 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纠纷。健全危险废物收 集体系,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 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重点加强环境风险 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全市环境风险源在线监 控预警系统,构建企业、园区和区域三级环 境风险防控联动体系,增强园区风险防控能 力。本项目所在位置不位 于饮用水源、备用水 源、沿江环境风险防控 区;项目产生的少量危 险废物交生产厂家做 原始用途或交给持有 危险废
38、物经营许可证 的单位处理处置;项目 建成后将制定完善的 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 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企 业、园区和区域三级环 境风险防控联动体系, 增强风险防控能力。符合环境管控单元管控要求(四会市龙甫镇重点管控单元ZH44128420006)区 域 布1- 1.【水/禁止类】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 焦、炼硫、炼砷、炼汞、炼油、 电镀、农1- 1.本项目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不属于禁 止类项目;符合- 12 -局 管 控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 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1-2.【水 /禁止类】地表水 I 、II 类水域, 以及 III 类 水域中
39、的保护区、游泳区,禁止新建排污 口。1-3.【水/禁止类】畜禽禁养区内不得从事畜 禽养殖业。1-2.本项目未在地表 水 I、II 类水域,以及 III 类水域中的保护 区、游泳区新建排污 口;1-3. 项 目 不 属 于 禁止 类产业。1-4.【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 控区,强化达标监管,引导工业项目落地 集聚发展,有序推进区域内行业企业提标 改造。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 的有机废气经收集治 理后达标排放,符合管 控要求;项目已办理入 园手续(见附件4)符合1-5.【产业/鼓励引导类】明确四会先进制造 业基地主导产业类型,优先发展金属拆解、 金属深加工、新材料及汽车配件等产业;合理招商
40、选商,严格按照产业定位引进项 目,避免引入不兼容的产业类型导致集聚 区内企业互相制约限制。新入驻项目应符 合现行有效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相关产业政策的 要求,优先引进符合产业定位的无污染或 轻污染、低水耗、低能耗、低物耗的工业 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严格限制引入水污 染物排放量大或排放一类水污染物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产业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限制 类和淘汰类产业,不 属于市场准入负面 清单(2022 年版)禁 止准入项目,符合产 业政策要求;项目不 涉及第一类污染物排 放,不属于高耗水、 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符合1-6.【土壤/禁止类】禁止在重点重金属重点
41、防控区新建、改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 物排放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 污染物排放,不属于禁 止类建设类项目。符合资 源 开 发 效 率 要 求2- 1.【水资源/限制类】到 2025 年,四会市 用水总量不超过 2.5 亿吨,对取用水总量已 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 设项目新增取水。2-2.【水资源/鼓励引导类】推进工业节水减 排,重点在高耗水行业开展节水改造,提 高工业用水效率。2- 1.项目为市政供水, 不涉及取水工程;2-2.项目不属于高耗水行业,工业间接冷却 用水循环使用。符合2-3.【能源/限制类】禁燃区内禁止燃用高 污染燃料目录III 类的燃料组合。2-4.【能源/
42、鼓励引导类】推广新能源汽车应 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3.项目能源结构为天然气、电能不属于禁 用燃料;2-4.项目不属于鼓励 类项目。符合污 染 物3- 1.【水/限制类】新建、改建、扩建“十大” 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水污染物排放 等量或减量置换。3- 1.项目不属于“十大” 重点行业;3-2.项目间接冷却水符合- 13 - -排 放 管 控3-2.【水/限制类】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 施覆盖范围外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 经营者、旅游区、居住小区等,应当采取 有效措施收集和处理产生的生活污水,并 达标排放。3-3.【水/限制类】加强畜禽养殖业监管,现 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配套建
43、设 粪便污水贮存、处理与利用设施,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 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散 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 集中处理利用。3-4.【水/限制类】地表水 I 、II 类水域, 以 及 III 类水域中的保护区、游泳区内已建成 的排污口应当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且不得 增加污染物排放量。3-5.【水/限制类】新建、 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全面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及广东省地 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 -2001) 的较严值。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 施水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农村生活污 水处理排放标准。3-6.【水/限制类】龙江流域范围内新改扩建 项目实施水污染物减量替代。3-7.【水/限制类】北江流域实行重金属污染 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新建涉重金属 排放的项目,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严格 实行重金属等特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循环使用定期排放,生 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处理,间接冷却水及生 活污水排入基地二期 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 后排往二期氧化塘,最 终通过黄泥塘排洪渠 汇入青莲渠;3-3.项目不是限制类 产业;3-4.项目未向 、类水 域,以及III类水域新建 排污口;3-5.项目间接 冷却水循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