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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平果市鼎荣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生态养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建设单位: 广西平果市鼎荣养殖有限责任公司评价单位: 广西绿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二一年八月i广西平果市鼎荣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生态养猪建设项目概 述1、项目由来受非洲猪瘟的影响, 2019 年我国猪肉价格攀升,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猪稳产 保供工作。 2019 年 3 月农业农村部印发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给的意见、 9 月国 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 号)、 2019 年 12 月 4 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以 下简称“通知”),通
2、知要求: 东北、黄淮海、中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 安徽、河南、山东、江西、湖南、湖北、广西)为生猪及产品调出区, 要为全国稳产保供大局作出贡献,实现稳产增产。在此市场需求及政策支持的前提下,广西鼎荣养殖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 1000 万元,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平果市太平镇壮烈村新建广西平果市鼎荣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生态养猪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年出栏商品猪 18000 头,主要建设内容为猪舍、办公区、生产管理用房等配套设施。项目已获得平果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106-451023-04-01-824087。2、建设项目的特点根据项目采取的养殖技术方案、相关废气处理及废
3、水处理措施及固体废物处置方案,拟建项目具体有如下特点:(1)采用圈养养殖方式,全程采用科学饲养,通过使用全价饲料减少猪只排泄物中 NH3 和 H2 S 的释放量,从而减轻环境中的恶臭。(2)采用严格的雨污分流排水系统,污粪水经管道收集后进入异味发酵床进行处理成有机肥基料外售, 无废水排入周围地表水体,废弃物实现了资源化利用。(4)设置一个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间,病死猪采取无害化处理后制成有机肥基料外售,供农田施肥使用,实现资源化利用。3、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 拟建项
4、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中的“二、畜牧业I广西平果市鼎荣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生态养猪建设项目03 3 牲畜饲养 031;家禽饲养 032;其他畜牧业 039年出栏生猪 5000 头(其他畜禽 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存栏生猪 2500 头(其他畜禽种类 折合猪的养殖规模) 及以上无出栏量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类别,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广西平果市鼎荣养殖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委托广西绿川环保工程有限 公司(以下称“我公司”)承担广西平果市鼎荣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生态养猪建设项目 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5、。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研究项目相关资料后, 对拟建项目所在地周围 环境进行实地踏勘, 然后进行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 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 目标, 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在此基础上, 收集区域环境监测资料, 并 委托广西普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同时进行工程分析。在 取得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后, 进行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据此提出环境保护 措施, 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得出项目建设可行的结论, 最后编制完成平广西平果市鼎荣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生态养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6、年本), 本项目属于“ 农林业大类中 的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 ” ,为鼓励类项目。另外, 项目用地不属 于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的范围。因此,本项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 项目已获得平果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证明, 项目代码为:2106-451023-04-01-824087。(2)选址及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场地不在平果市太平镇城镇规划范围内, 根据平果市太平镇耶圩乡壮烈村土地 利用现状图,项目场址占地土地利用类型为裸地,项目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
7、, 符合养殖场的建设用地要求。其他选址要求相符性II广西平果市鼎荣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生态养猪建设项目表 1-1 选址要求相符性分析结果规范名称选址要求项目情况是否 合理畜禽养殖业污 染防治技术规范 (HJ/T81-2001)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1)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 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2)城市和城镇居民区, 包括文教科 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游 览区等人口集中区;(3)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 域;(4)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 殊保护的其他区域。(5)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 在禁建区域附近建设的, 应设在规定 的禁建区域常年主导
8、风向的下风向或 侧风向处, 场界和禁建区域边界的最 小距离不得小于 500m。(6)粪便堆存设施的位置必须远离各 类功能地表水体(距离不得小于400m)(1)项目距离布见水库水源地 二级保护区陆域保护区最近距 离约 4.5km ,评价区域内没有风 景名胜区等敏感地区。(2)项目位于农村地区,不属 于人口集中区。(3)不属于禁养区域。(4)周边无需特殊保护的区域。 (5)项目位于农村地区, 500m 范围内村屯敏感点。(6)项目粪污处理区与项目西 南面新圩河最近距离约为 1.0km,新圩河水体主要功能为 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农业用水, 水质目标执行类标准。选址 合理动物防疫条 件审查办法动物饲养
9、场、养殖小区选址应“距离 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 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 500m 以上; 距离种畜禽场 1000m 以上; 距 离动物诊疗场所 200m 以上;动物饲 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 500m”、“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 处理场所 3000m 以上”和“距离城镇 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 域以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 500m 以上”要求。(1)项目周边 500m 范围内无生 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 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 (2)周边 1000m 范围内无种畜 禽场。(3)周边 200m 范围内无动物诊 疗场所。(4)周边 500m 范围内
10、无动物饲 养场(养殖小区)。(5)周边 3000m 范围内无动物 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6)周边 500m 范围内无城镇居 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 区域以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 干线。选址 合理畜禽养殖产 地环境评价规范畜禽饮用水水质符合畜禽养殖产地 环境评价规范表 2 畜禽饮用水数值 评价指标限值;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壤环境质量满足 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表 4 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指标限值;畜禽养殖小区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畜 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表 5 环境 空气质量评价指标限值;养殖场养殖小区声环境质量满足畜 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表 6 声环 境质量评价指标限值。根据广西普祥检测科
11、技有限公 司提供的对本项目环境空气、地 下水、土壤及噪声等相关因子的 监测报告,项目所属区域满足 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 各标准要求。选址 合理III规范名称选址要求项目情况是否 合理畜禽规模养 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一条: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 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一)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二) 自 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三) 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 人口集中区域; (四)法律、法规规 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拟建项目选址不涉及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 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 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 口集中区域及法律、法规规定的 其他禁止
12、养殖区域。选址 合理综合结论: 项目选址合理可行。与平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方案相符性分析根据平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方案关于禁养区、限养区的布局规划, 本项目场址建设条件与该规划有关要求对比分析结果见表 1-2。表 1-2 项目场址建设条件与畜禽养殖规划对比分析结果平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方案项目选址条件规划属性禁养区县城饮用水水源布见水库,一级保护区和二 级保护区的陆域范围、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 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的陆域范围及农村千人 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的陆域范围项目距离布见水库水源 地二级保护区陆域保护 区约 4.5km不属于禁养区、基
13、本农田保护区:按平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5年调整) 项目占地不属于基本农 田保护区不属于禁养区自然保护区:平果芦仙湖国家湿地公园, 总面积 967.37hm2 ;达洪江县级自然保护区项目距离东南面平果芦 仙湖国家湿地公园新圩 河漫滩约 22.5km;距离 北面达洪江县级自然保 护区约 25km。不属于禁养区城镇居民区:镇村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 等人口集中区,镇府所在规划区及新农村集中住 宅规划区。城镇建成区及城镇规划区上风向1公 里范围内的区域,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界周围的卫 生防护距离应控制在1公里以上。行政村、自然 村人口聚集区及规划住宅区周边500米范围内区 域,集镇规划区和学
14、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周边500 米范围的区域。项目位于乡村地区,不属 于镇村居民区、文教科研 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 区,镇府所在规划区及新 农村集中住宅规划区等不属于禁养区文教及科研区:太平中心小学500米范围内属禁 养区项目不属于太平中心小 学 500 米范围内不属于禁养区限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 核心区及缓冲区周边 500m 范围项目所述区域为乡村地 区,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 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周边 500m 范围内不属于限养区城镇居民区、工业园区、文化教育科研区、医疗 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外延 500m 及其常年主导风向 上风向 500- 10
15、00m 范围该条与禁养区重合,项目 不属于城镇居民区等常 年主导风向 1000m 范围 内,不属于禁养区/IV广西平果市鼎荣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生态养猪建设项目平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方案项目选址条件规划属性行政村、自然村(屯)居民聚集区周边 100-500m 范围该条与禁养区重合,本项 目周边 500m 范围内无村 屯,不属于禁养区/境内主要江河沿岸两侧 500m 范围;饮用水源保 护区外 1000m 范围内项目不处于该范围内,距 离布见水库水源地二级 保护区陆域保护区约 4.5km不属于限养区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两 侧各 500- 1000m 范围项目不处于该范围内
16、不属于限养区根据城镇发展规划和区域畜禽养殖废弃物排放 总量控制需要, 应当限制畜禽养殖的其他区域项目属于乡村地区,不属 于应当限值畜禽养殖的 区域不属于限养区现状地表水环境质量已经无法满足水域功能要 求,应当限制养殖总量的区域本项目废水不排入地表 水体不属于限养区综上所述, 项目选址与平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方案相符。与相关规划相符性分析表 1-3 本项目与相关规划相符性分析规划名称规划相关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广西自治区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 个五年规划纲要转变水产畜牧业养殖方式,推 进畜禽、奶水牛和优势特色水 产品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基地 建设。建设标准猪舍、办公区、设置粪 便处理设
17、施、污水处理设施等, 为肉猪规模化养殖,提供优质仔 猪及商品猪。相符广西环境保护和生 态建设“十三五”规划扶持引导畜禽养殖栏舍生态 化改造建设。积极推行生态养 殖,推广“高架网床+微生物” 等养殖技术,从源头治理养殖 污染。鼓励支持建设畜禽粪便 处理利用设施。项目采用清洁、高效、减排式 栏舍,配套使用自动投料、自 动控温控湿、 “ 饮漏水分流 ” 等设施设备;粪污经过异位发酵 池处理后和废垫料作为有机肥基 料外卖,不排入周边地表水体, 最终实现资源化利用。相符广西现代生态养殖 “十三五”规划要求生态养殖比重进一步提 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进一 步提高,养殖粪污及病死动物 基本无害化处理,实现资
18、源化 利用。粪污经过异位发酵池处理后和废 垫料作为有机肥基料外卖, 不排 入周边地表水体,最终实现资源 化利用。相符广西深入推进畜 禽粪污治理和资源 化利用实施方案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 殖场,要制定养分资源综合 利用计划,明确畜禽粪污资 源化处理模式,配套与养殖 规模和处理工艺相适应的 粪污消纳用地,配备必要的 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 用设施,依法进行环境影响 评价。项 目 粪污经过异位发酵池处理 后和废垫料作为有机肥基料外 卖,不排入周边地表水体, 最终 实现资源化利用。相符V畜禽粪污资源化 利 用 行 动 方 案 (2017-2020年)重点推广的技术模式:一是 “异位发酵床 ”模式。
19、二是 “污水肥料化利用 ”模 式。对于有配套农田的规模 养殖场,养殖污水通过三级 沉淀池或沼气工程进行无 害化处理,配套建设肥水贮 存、输送和配比设施,在农 田施肥和灌溉期间,实行肥 水一体化施用。项目 采 用 异 位 发 酵 床 模 式 处 理, 粪污经过异位发酵池处理后 和废垫料作为有机肥基料外卖, 不排入周边地表水体, 最终实现 资源化利用。相符与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符性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发201337 号, 2013 年 9 月 10 日)、水 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发201517 号, 2015 年 4 月 2 日)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 计划 (国发201631 号, 20
20、16 年 5 月 28 日) ,本项目与上述行动计划要求对比分析结果见错误!未找到引用源。表 1-4 项目选址建设条件与计划对比分析结果序号污染行动计划要求项目建设情况相符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1(九)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项目所消耗的能源主要为水、电能、沼 气等,这些能源均属清洁能源, 项目产 生的沼气作为员工生活的燃料, 做到减 少能源消耗,降低污染。符合2(十)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项目实现种养循环, 是将物质和能量在 动物和植物之间进行转换的良好循环, 是以猪为核心的种植业生产系统实现良 性循环,从而大大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 率。符合3(十六)调整产业布局。所有新、改、 扩建项目,必须全部进行环
21、境影响评 价; 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一 律不准开工建设;违规建设的, 要依 法进行处罚项目按相关程序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 续,未开工进行建设。符合4(三十四) 强化企业施治。企业是大 气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环保 规范要求, 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 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 术, 确保达标排放,甚至达到“零排 放”;要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 任,接受社会监督项目采用雨污分流, 粪污经过异位发酵 池处理后和废垫料作为有机肥基料外卖,不排入周边地表水体;死猪采取无 害化处理后制成有机肥基料外售,供农 田施肥使用。项目产生的粪便、污水、 病死猪尸体全部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符合水污染
22、防治行动计划VI广西平果市鼎荣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生态养猪建设项目序号污染行动计划要求项目建设情况相符性1(三) 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自 2016 年起, 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 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 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采用雨污分流, 污粪均经异位发酵 床处理后作为有机肥基料外售。项目产 生的粪便和污水全部进行资源化综合利 用。符合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1(十七)强化空间布局管控。加强规 划区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 根据土 壤等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区域功 能定位、空间布局。鼓励工业企业集 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 平, 减少土壤污染。严格执行相关行 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
23、止在居民 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 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 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 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 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 业。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 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 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 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 规模项目病死猪尸体经无害化处理达标后制 成有机肥后出售,不会对土壤造成污染。符合根据上表可知,项目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的相关要求。(3)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
24、办2016152 号)的规定,确定生态保护红线区为以下三大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 包括重要的水源涵养、土壤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各类陆域 和海域重点生态功能区, 以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等禁止或限制开发区域;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 包括水土流失、石漠化各类陆域敏感区和脆弱区, 海岸带自然岸线、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等海域敏感区和脆弱区;其他未列入上述范围, 但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包括生态公益林、重要湿地和极小种群生境等。根据现场调查及查阅相关资料, 拟建项目位于百色市平果市马头镇那塘村那良屯九VII
25、广西平果市鼎荣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生态养猪建设项目龙山坳马坳, 不在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禁止开发区域内(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 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 世界自然遗产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饮用水水源地 的一级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等) ,不属于重要生态功能区, 同时不占用基本农田、公益林,项目的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的规定。(4)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 地表水环境、 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质量均能够满足相应 的标准要求。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处置均能达到国家环保的要求, 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控
26、制范围内,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5)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项目营运期能源消耗主要为一定量的电能和新鲜水, 并占用一定土地资源。项目地 处农村地区, 电能、用水和土地等资源的消耗量相对区域利用总量较少。项目生活区采 用绿色环保能源, 减少液化石油气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 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 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6)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为生猪饲养项目, 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 年版) (发改经体2018 1892 号),拟建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该清单中的许可准入类第 13 条规定:“未获 得许可或检疫,不得从事动物饲养、屠宰和经营”。拟建项目设置有隔离舍、
27、消毒区、 粪便无害化处理区以及配套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备, 项目建成后, 建设单位依法办理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可满足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 年版) 中的许可准入类要求。本项目位于广西百色市平果市,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文件广西壮 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桂发改规划2016944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桂发改规划20171652 号),平果市未划入该两个批次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城市。VIII广西平果市鼎荣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生态养猪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 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敏 感区。本项目生产过程中
28、, 经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 污染物排放均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不会降低区域的环境质量,不属于负面生产企业。(7)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相符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 拟建场址不属于重要生态功能区。拟建项 目以生猪养殖为主, 粪污经异位发酵床处理后作为有机肥基料外售, 均不外排, 对环境影响不大,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中生态保护相关要求。5、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针对拟建项目环境特点和所在区域的发展现状, 本次评价工作中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如下:(1)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施工期: 主要关注施工期土石方开挖和场地平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雨季冲刷地 表形成
29、的地表径流, 干燥、起风天气形成的动力扬尘和风力扬尘, 施工设备运行、作业产生的高分贝噪声,土建产生的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处置问题。营运期: 主要关注营运期的生产区及粪污治理工程产生的恶臭气体, 项目养殖废水、 生活污水的收集及处理, 项目日常运行管理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设备运行 噪声和动物的突发叫声, 管理不善诱发的环境事故风险, 以及各项环保防治措施可行性问题。(2)环境影响施工期: 土建对生态的破坏程度, 施工废水对周边地表水体的影响, 施工扬尘的对 环境空气造成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施工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程度, 固体废物堆放对土地的占用情况。营运期: 恶臭气体排放对环
30、境空气造成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项目废水对自然环境的 影响, 项目固体废物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营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程度, 突发风险事故对人体健康及空气环境的影响。6、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广西平果市鼎荣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生态养猪建设项目选址不涉及禁养区、限养区范围。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总体良好。项目在施工和营运过程中, 产生的各项污染IX广西平果市鼎荣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生态养猪建设项目物及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经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后,各项污染物排放、 处置均能达到国家环境保护的要求,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控制范围内, 能满足环境质量目标要求,不会造成区域环境质量等级下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
31、考虑,项目建设可行。X目录概 述I目录I1 总则11.1 编制依据11.2 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51.3 环境功能区划81.4 环境影响评价标准81.5 评价等级131.6 评价范围191.7 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202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2.1 建设项目概况22.2 影响因素分析92.3 污染源源强核算233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403.1 自然环境概况403.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45pH 值 错误!未定义书签。pH 值 错误!未定义书签。3.3 区域污染源调查454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464.1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464.2 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15 环境保护措施及
32、其可行性论证705.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705.2 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745.3 环保投资估算91I6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936.1 经济效益分析936.2 社会效益分析936.3 环境经济效益分析936.4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957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967.1 污染物排放清单及管理要求967.2 环境管理997.3 环境监测计划1027.4 环境监察1047.5 排污口规范化设置1047.6 排污许可管理1057.7 排污许可衔接内容1067.8 总量控制1077.9 竣工验收1078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118.1 项目概况1118.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
33、论1118.3 运营期污染物排放情况1128.4 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138.5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结论1158.6 产业政策、选址符合性结论1168.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结论1168.8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1168.9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结论1178.10 总结论117附图II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 3项目周边敏感点及评价范围图附图 4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图附图 5项目用地红线图附图 6项目土地利用现状图附图 7项目区域水文地质图附图 8 项目与平果县县城饮用水水源(布见水库)保护区位置关系图附图 9 项目分区防渗图附件附件 1 项目委托书附件 2项目备案证
34、明附件 3企业营业执照附件 4项目用地批复附件 5 百色市苹果生态环境局关于本项目选址意见的函附件 6平果市林业局关于本项目选址意见的函附件 7平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本项目选址意见的函附件 8监测报告附表附表 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 3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 4风险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 5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III广西平果市鼎荣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生态养猪建设项目1 总则1.1 编制依据1.1.1 国家法律、法规、条例(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 2015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
35、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并施行);(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 6 月 27 日修订,2018 年 1 月 1日起施行);(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并施行);(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并施行);(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 11 月7 日修订并施行);(7)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2006 年 7 月 1 日实施);(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008 年 1 月 1 日实施);(9)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36、年 7 月 1 日起施行);(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1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682 号,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12)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43 号, 2014年 1 月 1 日起实施);(13)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 号) ;(14)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2013年 9 月 10 日);(15)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 2015年 4 月 2 日
37、);(16)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2016年 5 月 28 日);1广西平果市鼎荣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生态养猪建设项目(1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 号, 2017 年 6 月 12 日);(18)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06 年 1 月 24 日);(19)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 年 12 月 1 日,2013 年 12 月修正);(20)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1)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 年版)(发改经体20181892 号);(22) 国家发展改革
38、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 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071939 号);(23)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 17 号, 2011 年 4 月 18日);(24)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2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26)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27)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严防发生污染事故的紧急通知(环发2005130 号);(28)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环办2010132 号
39、);(29) 关于加强西部地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50 号);(30)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 ;(31) 关于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有关意见的复函(环办函2014789 号);(32)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环发20154 号);(33)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34)关于做好畜禽规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31 号);(35)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2016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2
40、广西平果市鼎荣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生态养猪建设项目(36) 农业部关于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处置技术规范(试行) 的通知(农医发200528 号) ;(37)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2010 年第 7 号);(38)农业部关于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725号);(39)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 号) 。1.1.2 地方法律、法规、政策(1)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功能区划(桂政函2002239 号);(2) 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划(桂政发201289 号);(3)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41、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03 号);(4)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9 号);(5)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水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31 号);(6) 关于印发广西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33 号);(7)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67 号) ;(8)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6 年 5 月 25 日修订, 2016 年 9 月 1日起施行);
42、(9)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0)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2019 年修订版)(桂环规范20198 号);(11)平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平政办发2017248 号)。3广西平果市鼎荣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生态养猪建设项目1.1.3 相关导则与技术规范(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5) 环境影
43、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9)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四版); (10)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四版);(11)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12)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194-2005);(13)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92-2002);(14)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15) 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