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从化区鳌头镇石联村农光互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州发展从化区鳌头镇石联村农光互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14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项目 编号:7u u85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 名称:广州发展从化区鳌头镇石联村农光互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单位 ( 盖章): 广州发展 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 司编制日 期 :2023 年8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内容13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1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43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59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9七、结论72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7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广州发展从化区鳌头镇石联村农光互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代码2212-440117-04-05-506004建设单位
2、联系 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石联村地块地理坐标(东经 113 度 27 分 12.420 秒,北纬 23 度 41 分 44.412 秒)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四十一、电力、热力生 产和供应业-90、太阳能 发电 4416(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用地(用海)面积 (m2 )/长度(km)用地面积: 13.16468 万 m2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 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 目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部门 (选填)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 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 元)*环
3、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占比(%)*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 否是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 1 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E4416)。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9 号) 及其 2021 年修改单,本项目属于鼓励类条款“五、新能源 1、太阳能热 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 。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本项目不属于其文件 所列的禁止准入事项和许可准入事项。根
4、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说明,对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本项目建设属于负面清单以外,可依法平等进入。综上,本工程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要求。2 、项目用地性质相符性分析(1)与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 号) 相符性分析明确新产业、新业态用地类型:属于水资源循环利用与节水、新能 源发电运营维护、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中的排水、供电及污水、废物收 集、贮存、利用、处理以及通信设施的项目,可按公用设施用途落实用地。采取差别化用地政策支持新业态发展: 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 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
5、地的, 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 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 时作出标注,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 双方签订好补偿协议, 用地 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对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 应依法按 建设用地办理手续。对建设占用农用地的, 所有用地部分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本项目属于新能源发电运营维护。光伏发电区在农业种植土地上设置, 不改变原有土地性质, 采用“一地两用”、“农光互补” 的开发模式。本 2 项目属于光伏发电。用地采用租赁方式取得,双方签订好了补偿协议,并报从化区国土资源部门备案。综上,本项目符合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
6、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 号)要求。(2)与国土资源部办国务院扶贫办局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 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 号)相符性分析总体要求:各地应当依据国家光伏产业发展规划和本地区实际,加 快编制本地区光伏发电规划,合理布局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光伏发电规 划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可以利用未利用地的,不得占 用农用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 基本农田,严禁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的区域发展光伏发 电项目。除本文件确定的光伏扶贫项目及利用农用地复合建设的光伏发 电站项目(以下简称光伏复合项目)外,其他光伏发电站项目用
7、地应严 格执行国土资规20155 号文件规定,使用未利用地的,光伏方阵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补偿协议,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其他用地 部分应当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使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均应当办理 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新建、改建和扩建地面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 按建 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管理的,应严格执行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规201511 号)要求,合理利用土地。积极保障光伏扶贫项目用地: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中建设的光 伏发电项目,以及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确定下达的全国村级光伏 扶贫电站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光伏发电项目,
8、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集 电线路杆塔基础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各地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 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应予以重点保障,并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场内道路用地可按农村道路用地管理;光伏方阵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的,在不破坏农业生产条件的前提下,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 3 采用直埋电缆方式敷设的集电线路用地,实行与项目光伏方阵用地同样的管理方式。规范光伏复合项目用地管理:对于符合本地区光伏复合项目建设要 求和认定标准的项目,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集电线路杆塔基础用地 按建设用地管理,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场内道路用地可按农村 道路用地管理;利用农用地布设的光伏方阵可不改变原用地性
9、质;采用 直埋电缆方式敷设的集电线路用地,实行与项目光伏方阵用地同样的管理方式。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利用监管:光伏发电站项目用地中按农用地、未利用地管理的,除桩基用地外,不得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否 则,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按违法用地查处。对于布设后未能并网的光伏方阵,应由所在地能源主管部门清理。光伏方阵用地按农用地、未利用地管理的项目退出时,用地单位应 恢复原状,未按规定恢复原状的,应由项目所在地能源主管部门责令整改。本项目符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本项目 不占用基本农田,用地符合国土资规20155 号文件规定。光伏发电 区在原种植农地上设置
10、,不改变原有土地性质,采用“一地两用” 、“农 光互补” 的开发模式。根据项目开发模式本项目属于光伏复合项目,利 用农用地布设的光伏方阵不改变原用地性质;采用直埋电缆方式敷设的 集电线路用地,不改变原用地性质。本项目光伏发电区大部分为农林用 地,除桩基外,不进行地面硬化、不破坏耕作层。光伏方阵按农用地退出时,建设单位按规定恢复用地原状。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 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 号)要求。3 、与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中“三线一单” 的符合性分析 4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
11、“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本项目与“三线一单” 的符合性见下表:表 1-1 项目与“三线一单”文件的相符性分析类别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生态保护 红线本项目选址于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石联村地块, 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及其他特殊保护的敏感区域,不 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环境质量 底线本项目运营期不排放生产废气、废水。根据项目所在地 环境现状调查和污染物影响预测,项目实施后与区域内 环境影响较小, 环境质量基本可保持现有水平,项目建 设不超过区域环境质量底线符合资源利用 上线项目是农光互补项
12、目的配套工程,不属于高耗能、高污 染、资源型项目,项目用水量少,且属于太阳能发电项 目,项目投运后将增加区域电能的供给, 因此不会突破 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符合环境准入 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 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 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9 年本) 中的鼓励类条款“五、新能源 1、太阳 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 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 ,项目未列入市场准入 负面清单(2022 年版 内。因此,本项目不属于国家明 令禁止建设的负面清单建设项目。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 目
13、,所经区域不涉及广东省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环境 准入负面清单的问题,因此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 的相 关要求。符合4、与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穗府规(20214号)符合性分析广州市“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 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与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穗府规20214 号)相符性分析如下文所示。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石联村地块,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等优先保护单元,因此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穗府规20214 号,全市水环境质量
14、持续改善,国控、省控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城 5 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水体比例达到 100%;全面 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海水水质主 要超标因子无机氮浓度有所下降。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 良天数比例(AQI 达标率) 、细颗粒物(PM2.5 )年均浓度达到“十四五” 规划目标值, 臭氧(O3)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巩固二氧化氮(NO2)达标 成效。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0%以上。本项目施工期、运营期会产生少量的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物, 造成一定的植
15、被破坏与生态影响。本项目采取有效的生态保护、污染防 控措施, 能够确保项目施工期、运营期各类型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应 的排放标准,使项目建设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良影响。3、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 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 源、岸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下达的总量和强度符合控制 目标。根据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穗府规2021 4 号), 强化节约集约利用, 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 地资源、岸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 控制目标。其中, 用水总量控制在 48.65 亿立方米以内, 农田灌溉水有效 利用系数
16、不低于 0.5353,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20.14 万公顷 4 以下,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6.47 万公顷 5 以下。到 2035 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巩固完善,生态安全格局稳定, 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 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形成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国土空间格局。本项目运营期间用电来自市政供电,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得到相应 的合理处置。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污染资源型企业,且本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穗府规2021 6 4 号),对标国际一流湾区, 强化创新驱动和绿色引领, 以环境
17、管控单元 为基础,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准入要求,建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本项目不属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禁止准入项目。本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石联村地块,根据广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详见附图 8),本项目位于重点保护单元。根据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从化区鳌头镇重点管控单元要求如下表所示:表 1-2 项目与广州市“三线一单”管理要求的符合性分析涉及单 元类型注意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从化区 鳌头镇 重点管 控单元 ZH4401 172000 4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区 域 布 局
18、管控1- 1.【产业/限制类】现有不符合产 业规划、主导产业、效益低、能耗 高、产业附加值较低的产业和落 后生产能力逐步退出或关停。1-2.【生态/限制类】鳌头镇重要生 态功能区一般生态空间内,不得 从事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人为活 动。1-3.【水/禁止类】沙迳水库饮用水 水源准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 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1-4.【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受体 敏感重点管控区内,应严格限制 新建储油库项目、产生和排放有 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工业建设项 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 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 原辅材料项目。1-5.【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 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内,应强化达
19、标监管,引导工业项目落地集聚 发展,有序推进区域内行业企业 提标改造。1-6.【其他/禁止类】严格落实单元 内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的相关防护 距离,在此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 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 建筑。项目属于“ 农 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不涉及使用 溶剂型油墨、 涂料 、 清洗 剂、胶粘剂等 高挥发性有 机物原辅材 料,运营期无 废气产生;符合 7 资 源 能 源 利用2- 1.【水资源/鼓励引导类】推进农 业节水,提高农业用水效率。2-2.【岸线/综合类】严格水域岸线 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留足河道、湖泊的管理和保
20、护范 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项目属于“ 农 光互补”光伏 发电项目,不 涉及农业用 水、水域岸线 用途管制,土 地开发利用 应项目符 合污 染 物 排 放 管 控3- 1.【水/限制类】加强农业面源污 染治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施加 量,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逐步 削减农业面源污染排放量。3-2.【水/综合类】完善鳌头镇污水 处理系统管网建设,加强污水处 理厂运营监管,加强污水处理设 施和管线维护检修,提高城镇生 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城镇新 区和旧村旧城改造建设均实行雨 污分流。3-3.【大气/综合类】大气环境敏感 点周边企业加强管控工业无组织 废气排放, 防止废气扰民。3-4.【其他/综
21、合类】广州市第七资 源热力电厂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 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 外排; 运营产生的废气排放、恶臭 污染物厂界排放及炉渣综合处理 厂颗粒物排放执行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及批复的相关要求。项目属于“ 农 光互补”光伏 发电项目,不 涉及农业污 染,项目运营 期间基本不 产生废气。符合环 境 风 险 防控4- 1.【土壤/综合类】单元内广州市 第七资源热力电厂应严格按照环 境风险防控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等相关要求,防范污染事故发生, 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污染。4-2.【土壤/综合类】建设用地污染 风险管控区内企业应加强用地土 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防治用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项目属
22、于“ 农 光互补”光伏 发电项目,建 设、运营期间 因加 强 用 地 土壤和地下 水环境保护 监督管理,防 治用地土壤 和地下水污 染。符合综上所述, 项目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5 、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1.推进能源革命, 安全 高效发展核电, 规模化开发海上风电, 因地制宜发展陆上风电,提高天然气利用水平, 大力推进太阳能发电和集热,加快培育氢能、储能、智 8 慧能源等, 加快建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能创新的现代化能源体系 本项目属于光伏发电类, 属于大力推进的太阳能发电项目。2.生态保护红 线内的自然保
23、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 其他区域严格禁止 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 仅允许对生态功能 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之外的一般生态空间, 在不 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 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 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畜禽养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相符性分析: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红线。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 属于清洁能源项目, 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优化能源结构,项目在运营过程 中的光伏电池组件, 需定期对其进行清洁、除尘工作,清洁方式主要以 气体吹吸(维护人员采用便携式吹风机,对组件表面进行风力吹扫)、 清扫、擦拭的方式进行,
24、主要依靠当地充沛的自然雨水清洗光伏板面, 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运营期光伏场内主要是人员巡视, 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综上所述,本项目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符。 、与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第四章推进减污降碳, 加快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第二节推进能源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14.持续 优化能源结构。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因地制宜有序发展陆上风电, 规模化开发海上风电,大力推进太阳能发电和集热, 合理规划布局 徐闻、雷州、遂溪等地区风电、光伏项目, 完善能源输送网络布局,打 造中国南方能源综合利用标杆城市。 推进电机、风机、泵、
25、压缩机、 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全面推进全社会节能。 ”“深化工业源污染整治。严格执行小东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加 强造纸、农副食(海、水)产品加工、化工等重点行业综合治理, 持续推进清洁化改造。 强化工业园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分质分类处理, 广 9 州市钢铁基地、森工产业园等专业园区或基地应不断提升工艺水平,提 高污水回用率, 逐步削减水污染物排放总量。鼓励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污水零直排区” 园区创建。 ”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 属于清洁能源项目,项目的 建设有利于优化能源结构,项目在运营过程中的光伏电池组件,需定期 对其进行清洁、除尘工作,清洁方
26、式主要以气体吹吸(维护人员采用便 携式吹风机,对组件表面进行风力吹扫)、清扫、擦拭的方式进行,主 要依靠当地充沛的自然雨水清洗光伏板面, 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运营 期光伏场内主要是人员巡视, 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站区生活污水通过 污水管网收集排入化粪池预处理, 再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达到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地作物标准后用于周围农林地浇灌,不排放。综上所述,本项目与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符。7、与 “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发改能源【2022】210 号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发改能源【2022】210 号), 加快推动能源绿色
27、低碳转型。大力发展非石化能源。加快发展风电、太 阳能发电。全面推进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 优先 就地就近开发利用, 加快负荷中心及周边地区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 建设, 推广应用低风速风电技术。在风能和太阳能资源禀赋较好、建设 条件优越、具备持续整装开发条件、符合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的地 区,有序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集中式开发, 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 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础项目建设。积极推进黄河上游、新疆、 冀北等多能互补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积极推动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 屋顶光伏开发利用, 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开展风电、光伏 发电制氢示范。鼓励建设海上风
28、电基地,推进海上风电向深水远岸区域布局。积极发展太阳能热发电。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广东省从化区,根据项目可研报告, 10 项目建设区域太阳能资源较好、建设条件优越、具备开发条件、符合区 域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 可以开发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本项目与“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发改能源【2022】210 号)相符。8 、与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符合性分析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大力发展清洁能源, 1大力 发展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海上风电, 规模化开发海上风电, 推动项目 集中连片开发利用, 打造粤东、粤西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 “十四五” 时期新增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约 1700
29、 万千瓦。适度发展陆上风电, 结合资 源条件,适度开发风能资源较为丰富地区的陆上风电项目,因地制宜发 展分散式陆上风电。 “十四五”时期新增陆上风电装机容量约 300 万千瓦。 积极发展光伏发电, 大力提升光伏发电规模,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开发 并举, 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 大力支持分布式光伏, 积极 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鼓励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动光伏在 交通、通信、数据中心等领域的多场景应用。 “十四五”时期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约 2000 万千瓦。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属于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大力发 展的可再生能源, 本项目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约为 11088kW
30、p,电站建成 后首年发电量 1222.2 万 kWh,平均年发电量约为 1153.96 万 kWh,首年 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约为 1101.4h,平均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约为 1040.7h。本项目为“农光互补” 的光伏发电项目属于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 五”规划中鼓励推广的能源民生工程。因此, 本项目与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是相符的。 。9、与广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广州市“十 四五” 能源发展规划目标, 绿色转型类, 光伏发电装机规模预期性指标大 于等于 100 万千瓦。持续优化能源结构:积极开发可再生
31、能源。积极开 发利用太阳能, 稳妥推进光伏平价上网进程,因地制宜布局光伏发电项目。大力支持黄埔等整区光伏试点建设,强化公共机构屋顶光伏项目的 11 示范带头作用。鼓励光伏发电多领域应用, 支持光伏建筑一体化的应用 推广。至“十四五”末, 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 100 万千瓦, 力争达到 120 万千瓦以上,新增装机规模达 40 万千瓦,力争达到 60 万千瓦及以上。 广州市能源结构优化重点项目:光伏发电, 建设一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 目,共计约 40 万千瓦,力争 60 万千瓦及以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 发方面。 “十四五”时期广州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力争达到 120 万千瓦以上、 风电装机规模力
32、争达到 16 万千瓦。太阳能和风能为清洁能源, 做好控制 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和危害鸟类生活等生态环境影响的前提下,对生态环境无不良影响。本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石联村地块,本项目光伏电 站总装机容量约为 11088kWp,电站建成后首年发电量 1222.2 万 kWh , 平均年发电量约为 1153.96 万 kWh,首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约为 1101.4h,平均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约为 1040.7h。光伏发电区在农业 种植土地上设置, 不改变原有土地性质,采用“一地两用”、“农光互补” 的 开发模式。施工主要采用预制施工,植被破坏施工作业面较小,通过施 工期采取生态保护、水
33、流流失防治措施,本项目的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符合广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10 、与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符合性分析2014 年 9 月 2 日, 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 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中提到,应因地制宜利用废弃土地、荒山荒坡、 农业大棚、滩涂、鱼塘、湖泊等建设就地消纳的分布式光伏电站, 鼓励 分布式光伏发电农户扶贫、新农村建设、农业设施相结合,促进农村居民生活改善和农业农村发展。本项目为“农光互补”光伏发电,将种植和光伏发电相结合,通过在 土地上方架设支架, 铺设光伏组件,组件下方土地用于种植喜阴湿类的 农作物等, 符合国家能源局关
34、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相关要求 12 二、建设内容地理 位置项目建设于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石联村地块,光伏场区中心位置东经 113 度 27 分 12.420 秒,北纬 23 度 41 分 44.412 秒。地理位置见“ 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 组成 及规 模1、项目由来广东省煤炭资源贫乏,水力资源也十分有限。省内一次能源的生产与消费 极不均衡, 广州发展从化区鳌头镇石联村农光互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可行 性研究报告每年需大量从省外调入煤炭。但广东沿海地区太阳能源资源丰富。 本工程场址处全年辐射量为 1349.7kWh/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行业标 准 G
35、BT 37526-2019太阳能资源评估方法,初步判定工程场址处太阳能资 源丰富程度等级为资源很丰富,有较高的利用价值,适合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具有较好的开发利用前景,可作为地区能源供应的有效补充,而且光伏发电工程的建设工期短,是快速缓解地区电力供应缺口的有效选择。光伏发电是我国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优化我国的能源结构和防治大 气污染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为推进光伏发电健康有序地发展,国家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我国太阳能发电产业展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光伏电站建成后可利用丰富的太阳能资源,有利于增加可再生能源比例,优化电源结构,符合能源发展的方向和
36、要求。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积极相应国家号召,充分发挥企业核心优势,加快新能源产业布局和发展,在市场需求和利好政策的推动下,为服务广州市从化区区域经济、社会建设发展需要,提高当地人们生活水平,拟投资5062.28 万元在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石联村地块内建设广州发展从化区 鳌头镇石联村农光互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开发利用当地丰富的太阳能资源,改善广东省能源供应和电源结构,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为广州市重大项目做好配套电力规划及服务支撑。 广州发展从化区鳌头镇 石联村农光互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农光互补分体式进行综合开发,将光伏电站与农业相结合, 光伏厂区按照种植作
37、物需求的标准建设,光伏板下土 13 地种植作物,形成“上可发电,下可种植” 的发电模式,此复合型方式用地,有效节约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广州发展从化区鳌头镇石联村农光互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其开关站均 由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拟选场址位于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 鳌头镇石联村地块内本环评针对光伏发电区、 10kV 开关站进行评价。 本项目 采用分块发电,分 2 点 10kV 并网的设计方案。 光伏组件将太阳能转换成直流电能,经组串式逆变器将直流电能逆变成交流后,接至升压箱变,升压至10kV 后接入新建 10kV 户外开关站,通过 2 回架空线和电缆混合线路接至龙星 站 2 回 10kV
38、 间隔,实现光伏发电“全额上网” 。项目光伏发电区、 10kV 开关站 均属于中低压电力设施,根据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电磁环境控 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规定, 100kV 以下电压等级的交流输变电的电 力设施属于电磁辐射豁免水平以下的项目,其产生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很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故本项目不考虑 10kV 开关站的电磁辐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 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中的有关规 定,本项
39、目属于“ 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0 太阳能发电 4416(不 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 地面集中光伏电站(总容量大于 6000 千瓦,且接入电压等级不小于 10 千伏) ,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项目组成及规模项目拟建地点位于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石联村地块,本项目场址区 域规划总面积约为 13.16468 万 m2 。广州发展从化区鳌头镇石联村农光互补分 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为 11.088MWp。本项目方阵总体方案分为 4 个 光伏方阵;每 28 块组件串联为一个组串,每 24 路电池组串接入一台 300kW 组串式逆变器,每 8 台组串式逆变器接入 1 台 2500kV
40、A 箱式升压变压器;每 7 台组串式逆变器接入 1 台 2000kVA 箱式升压变压器;每 1 台 2500kVA 箱式升 压变压器和 1 台 2000kVA 箱式升压变压器接入 1 台 10kV 户外开关站,经架空线和电缆混合线路输送至龙星变电站 10kV 间隔,实现光伏发电“全额上网”。 14 本项目拟新建 300kW 组串式逆变器 30 台、 2500kVA 箱式变压器 2 台、2000kVA 箱式变压器 2 台、 10kV 户外开关站 2 座、 10kV 送出线路 2 回。经发电量测算,电站建成后首年发电量 1222.2 万 kWh,平均年发电量约 为 1153.96 万 kWh,首年
41、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约为 1101.4h,平均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约为 1040.7h。光伏组件将太阳能转换成直流电能,经组串式逆变器将直流电能逆变成交 流后,接至升压箱变,升压至 10kV 后接入新建 10kV 户外开关站,通过 2 回架空线和电缆混合线路接至龙星站 2 回 10kV 间隔,实现光伏发电“全额上网” 。光伏发电系统主要由光伏组件、组串式逆变器、升压箱变, 10kV 户外开关站及二次主控室组成,新建 4 个光伏方阵, 300kW 组串式逆变器 30 台,10kV 箱式升压变 4 台, 10kV 户外开关站 2 套,共设 2 个并网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阵列、逆变器、集
42、电电缆、 开关站等部分组成,项目建设组成详见下表。表 2-1 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内容工程名 称工程内容工程规模主 体 工 程光伏电 站光伏列阵设计安装 20160 块 550Wp 单晶硅双玻光伏组件,总装机容 量为 11.088MWp,全部采用 15倾角固定式安装方式,常规 布置形式有 214 横向、27 横向共 2 种阵列形式,组件离地 高度拟定 2.5m。箱变建设 10kV 箱式升压变 4 台,箱变总容量为 9000kVA。逆变器300kW 组串式逆变器 30 台。集电电缆支架单元上光伏组件组串内部接线部分: 利用组件自带的 光伏专用电缆(含 MC4 接头)采用直接插拔式连线安装, 线缆敷
43、设至线槽内或绑扎固定在支架檩条的凹槽内;同一个逆变器内光伏组件组串出线部分: 位于东西向同一排支 架上组串单元, 需跨东西向支架间隔敷设的连接电缆均采 用直埋方式敷设;逆变器内各组串单元的出线需跨越方阵 进入逆变器的线路直埋敷设。光伏场区内,电缆采用直埋敷设,多根电缆并行敷设时,根据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2018,横跨路段 的电缆线路穿钢管直埋敷设。光伏场区外,开关站至 10kV 塔杆至升压站 10kV 进线侧采用架空加排管敷设。 10kV 集 电架空线路共分为 2 回送出馈线。开关站10kV 户外开关站 2 座公 用 工 程供水工 程施工期:施工及生活水源:结合周边工程项目实施
44、的具体情况,生 产用水、生活用水水源采用打井取水作为给水水源,水车送水作为备用 水源。为保证施工期间的用水量,可考虑在施工现场附近设置临时蓄水 池。运营期:站区用水主要为运营维护人员生活用水, 水源从附近村庄给 15 水管道上引接, 引接口设水表、止回阀、闸阀等阀门设施,电池组件清 洗用水依托自然降雨,本工程暂不考虑增加人工清洗系统。排水工 程本工程光伏区根据工程所在地的水文气象条件,结合工程原有地势、 地貌、地质条件, 电站光伏组件区域及道路的雨水考虑采用自然排水,不 设雨水排水设施。10kV 一次舱根据站内地面设置坡度,考虑自然排水, 不设置雨水排水设施。 站区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网收集排入
45、化粪池预处 理,再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 2021)旱地作物标准后用于周围农林地浇灌, 不排放。供电工 程施工电源: 本工程施工用电可就近引接当地 10kV 电网;运营期正常情况下由项目电网提供, 本光伏电站一期工程配置站用电 设置两台, 满足本期生产、生活用电需求,市政电网作为备用电来源。辅助工程办公、 生活设 施项目光伏站建设管理区,主要设置运行、管理办公室和会议室,以满足 现场对生产的管理要求, 并配备适量的休息及活动用房, 方便生产人员 生活。道路本次光伏场区较为集中, 检修道路尽量利用场区原有的满足运输要 求的基耕道,以减少检修道路的新建,但对于不满足建设阶段设备运输 和后期日常运维要求的区域应新增检修道路或拓宽场区原不满足要求的 检修道路。本次场区大部分箱变设备基础设置在场区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