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解读之婚姻家庭编.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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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解读之民法典解读之婚姻家庭编婚姻家庭编汇报人:汇报人:XXXXXX禁止结婚条件禁止结婚条件1 1无效婚姻无效婚姻2 2无效或被撤销婚姻法律后果无效或被撤销婚姻法律后果3 3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4 4目录目录CONTENTCONTENT夫妻债务共债共签夫妻债务共债共签5 5离婚冷静期制度离婚冷静期制度6 6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7 7目录目录CONTENTCONTENT0101禁止结婚条件禁止结婚条件第第一一千零四千零四十八十八条条直系直系血血亲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血亲亲禁止禁止结结婚。婚。第第一一千零千零五十五十三条三条一方一方患有患有重大重

2、大疾病的疾病的,应应当在当在结结婚登婚登记记前如前如实实告知另告知另一方一方;不如;不如实实告知的,另告知的,另一方一方可以向可以向人民人民法院法院请请求求撤撤销销婚姻。婚姻。请请求撤求撤销销婚姻的,婚姻的,应应当当自自知道或者知道或者应应当知道当知道撤撤销销事由之事由之日日起起一一年年内内提出。提出。法条沿革: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 修正)第七条:【禁止结婚】有下列情形之的,禁止结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释义:1.在婚姻法颁布之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之疾病禁止结婚的规定直存在很大的争议。哪些疾病是禁止结婚的疾病呢?医学的进步是否

3、会对这些疾病的认定造成影响?该条是否对婚姻自由权过度干预呢?民法典婚姻篇将本条中的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之疾病禁止结婚的规定删除,并新增第 1053 条,规定了重大疾病婚前告知义务的规定,一方婚前不如实告知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撤销。这修订将婚姻的自主权交给了本人。2.亲主要指出于同祖先,有缘关系的亲属,即然亲;也包括法律拟制的亲,即虽缘联系,但法律确认其与然亲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如,养与养,继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禁结婚的亲有两类:(1)直系亲。包括间,祖、外祖与孙、外孙间。(2)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包括:(1)同源于的兄弟姊妹(含同异、同异的兄弟姊妺)。即同的之间不能结婚。(2)不同

4、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甥()。0202无效婚姻无效婚姻第第一一千零五千零五十一十一条条 有下列情形之有下列情形之一一的,的,婚姻婚姻无无效效:(一一)重婚;)重婚;(二二)有)有禁止禁止结结婚的婚的亲亲属关系;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三)未到法定婚龄龄。法条沿革: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第条:【婚姻效】有下列情形之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释义:本条删除了“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效的情形,效婚姻,是指缺婚姻成的法定条件不发法律效的男

5、两性的结合。那么,为什么要确立无效婚姻制度?结婚应当符合定的条件,如结婚必须男双完全愿;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 22 周岁,不得早于 20 周岁;直系亲和三代以内旁系亲不得结婚等。但现实活中,由于当事弄虚作假、欺骗婚姻登记机关或者婚姻登记机关不依法履职责等原因,使某些不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当事也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续成为夫妻。对这些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婚姻,当然不能承认其具有法律上的婚姻效。因此,从完备我国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角度出发,婚姻家庭编对效婚姻作出明确规定。0303无效或被撤销婚姻法律后果无效或被撤销婚姻法律后果第第一一千零五千零五十十四条四条无无效的或者被撤效的或者被撤销销的婚姻的婚姻

6、自自始没有法律始没有法律约约束束力力,当事,当事人人不具有夫妻的不具有夫妻的权权利和利和义务义务。同居期。同居期间间所得的所得的财产财产,由当事由当事人人协议处协议处理;理;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不成的,由人民人民法院根据照法院根据照顾顾无无过错过错方方的原的原则则判决。判决。对对重婚重婚导导致的致的无无效婚姻的效婚姻的财产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合法婚姻当事人人的的财产权财产权益。当事益。当事人人所所生生的的子女子女,适,适用用本法关本法关于于父母子女父母子女的的规规定。定。婚姻婚姻无无效或者被撤效或者被撤销销的,的,无无过错过错方方有有权请权请求求损损害害赔偿赔偿。法条沿革

7、:中华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第条:【婚姻的效】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始效。当事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照顾过错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的财产权益。当事所的,适本法有关的规定。释义:本条对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的法律后果作了规定,即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始没有法律约束。和财产处理规则相同。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虽然在法律后果上是致的,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还是有些不同点:(1)效婚姻是违反禁结婚条件的,当事或是已有配偶,或是有不能结婚的亲属关系,或是不到法定年龄。可撤销婚姻是因为胁迫,本不愿,或者因为受隐瞒重

8、疾病使认识错误,如果知道就不会结婚。(2)对于无效婚姻,当事、利害关系和相关组织都可以申请效,法院可依法宣告效。受胁迫和受隐瞒重疾病的两类可撤销婚姻,只有当事可以申请撤销,法院必须依当事的申请撤销。(3)无效婚姻的宣告没有时间上的限制,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裁判是否宣告效。可撤销婚姻必须由当事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超出规定的时间则不能再提出撤销申请,如要解除婚姻关系只能离婚的程序。0404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第第一一千零六千零六十十条条 夫妻夫妻一方一方因因家庭家庭日常生活日常生活需要需要而而实实施的施的民民事事法律法律行行为为,对对夫妻双夫妻双方方发发生生效效力力,但是但是夫妻夫妻一

9、方一方与相与相对对人人另有另有约约定的除外。定的除外。夫妻之夫妻之间对间对一方一方可以可以实实施的施的民民事法律事法律行行为为范范围围的限制,的限制,不得不得对对抗善意相抗善意相对对人人。释义:本条明确了夫妻常家事代理权,平衡了夫妻间的内部利益,保护了夫妻间的合法财产,对于相对的保护、维护社会交易也起到了积极的作。夫妻常家事代理权,是指夫妻因家庭常活需要与第三为定事法律为时互为代理的权利。夫妻在常家庭事务范围内,与第三所实施的定事法律为,视为依夫妻双的意思表示所为的事法律为,另也应承担因此产的法律后果。为了便经济交往和婚姻家庭活,保护夫妻双和相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交易安全,有必要赋予夫妻双常

10、家事代理权。理解本条规定,需要注意以下个的问题:第一,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的权利主体。夫妻常家事代理权为夫妻双同等享有,夫妻双在处理常家庭事务中互相为代理,各都可以使夫妻常家事代理权。第二,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的存续期间。夫妻常家事代理权由法律直接规定,以夫妻身份的存在为前提。第三,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的使式。对于夫妻常家事代理权,夫妻任何在常家事范围内与第三为事法律为时,不必明确其代理权,可直接以名义、另名义或者双名义为之。第四,夫妻常家事代理权的使范围。夫妻常家事代理权的使范围仅限于“因家庭常活需要实施的事法律为”,通说概括为“常家庭事务”或者“常家事”。常家事,是指为满正常夫妻共同活和家庭活所

11、必需的,属身性的切事务。鉴于我国东、中、部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差异巨,家庭常活需要的范围在不同地区、不同家庭有很差异,前还难以确定个统的具体标准。第五,夫妻常家事代理权的使限制。在实际活中,基于种种考虑,如时间、精、知识、能上的原因,滥代理权的原因等,有时候夫妻双会对可以实施的事法律为有所限制。这种限制在夫妻双之间是有效的,法律须加以规制,但为了保护正常交易安全,保护第三的合法权益,法律明确规定这种限制不能对抗善意相对。第六,夫妻常家事代理权的法律效。夫妻任何使夫妻常家事代理权所实施的事法律为,对夫妻双都发效,即该事法律为所产的法律效果归属于夫妻双。0505夫妻债务共债共签夫妻债务共债共签第第

12、一一千零六千零六十十四条四条 夫妻双夫妻双方方共同共同签签名名或者夫妻或者夫妻一方一方事后追事后追认认等等共同意思表示所共同意思表示所负负的的债务债务,以及夫妻,以及夫妻一方一方在婚姻关系存在婚姻关系存续续期期间间以以个个人人名名义为义为家庭家庭日日常常生生活需要活需要所所负负的的债务债务,属于,属于夫妻共同夫妻共同债务债务。夫妻夫妻一方一方在婚姻关系存在婚姻关系存续续期期间间以个以个人人名名义义超出超出家庭家庭日日常常生生活需要活需要所所负负的的债务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务;但是但是,债权债权人人能能够够证证明明该债该债务务用用于夫妻共同于夫妻共同生生活、共同活、共同生生

13、产经营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或者基于夫妻双方方共同意思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表示的除外。法条沿革:最法院关于适中华共和国婚姻法若问题的解释()(2017 修订)第四条:债权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以个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能够证明债权与债务明确约定为个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夫妻与第三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主张权利的,法院不予持。夫妻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主张权利的,法院不予持。释义:可,婚姻法中并未明确细化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实践中对于共签也有许多的误解,有的认为只有是夫妻双共同签字产的债务才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

14、同债务问题,事关夫妻双特别是未举债和债权合法权益的保护,事关婚姻家庭稳定和市场交易安全的维护,法典在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基础上,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夫妻共同债务:本条第 1 款明确规定,“夫妻双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就是俗称的“共债共签”“共签共债”。多个事主体等基于共同签字等共同意思表示所形成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这不存在任何争议,本条规定对这内容加以强调意在引导债权在形成债务尤其是额债务时,为避免事后引发不必要的纷争,加强事前险防范,尽可能要求夫妻共同签名。这种制度安排,有利于保障夫妻另的知情权和同意权,可以从债务形成

15、源头上尽可能杜绝夫妻“被负债”现象发;另,也可以有效避免债权因事后法举证证明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对于保障交易安全和夫妻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要注意的是,本条只规定了三类较重要的夫妻共同债务,但在实践中还存在依据法律规定产的其他种类的夫妻共同债务。如,本法第 1168 条规定:“二以上共同实施侵权为,造成他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夫妻因共同侵权所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本法第 1188 条第 1 款规定:“事为能、限制事为能造成他损害的,由监护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夫妻因被监护侵权所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0606离婚冷静期制度离婚冷静期制度第第一一千零七千

16、零七十十七条七条 自自婚姻登婚姻登记记机关机关收到离婚登收到离婚登记记申申请请之之日日起起三三十日十日内内,任何,任何一方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记机关机关撤回撤回离离婚登婚登记记申申请请。前款前款规规定期限届定期限届满满后三后三十日十日内,双内,双方方应应当当亲亲自自到婚姻登到婚姻登记记机关机关申申请发给请发给离婚离婚证证;未申未申请请的,的,视为视为撤回离婚登撤回离婚登记记申申请请。法条沿革:婚姻法第三条:男双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确实是愿并对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释义:需要注意的是该制度适于婚

17、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情形,未规定法院诉讼离婚必须适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协议离婚时,政府给要求离婚的双当事段时间,强制当事暂时搁置离婚纠纷,在法定期限内冷静思考离婚问题,考虑清楚后再决定是否离婚。法律规定当事冷静思考离婚问题的期限为离婚冷静期。依据本条规定,在 30 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不愿意离婚的,应当在该期间内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即终登记离婚程序。如果离婚冷静期届满,当事仍坚持离婚,双应当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 30 内,亲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确实是愿离婚,并已对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如果在离婚冷静

18、期届满后的 30 内,当事双没有亲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0707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第第千零千零八十八十七条七条离婚离婚时时,夫妻的,夫妻的共同共同财产财产由双由双方方协议处协议处理理;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不成的,由人民人民法院根据法院根据财产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照顾顾子女子女、女方女方和和无无过错过错方方权权益益的原的原则则判决。判决。对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土地承包地承包经营经营中享有的中享有的权权益等,益等,应应当依法予当依法予以保以保护护。释义:本条在婚姻法的基础上新增项财产分割原则,即明确了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照顾过错权益

19、原则,这意味着法院可以依据该原则,酌情确定对过错予以少分财产,以此惩戒婚内过错,充分照顾并保护过错权利。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是否要考虑照顾过错的利益呢?最法院关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具体意中规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坚持照顾过错的原则。2001 年修改婚姻法时,没有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按照照顾过错的原则进判决作出规定。这主要是由于在 2001 年修改婚姻法时,为了保护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新增加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即婚姻法第46 条,考虑到已经新增加了后种离婚过错赔偿式,加重了对婚姻中过错的保护,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暂先不考虑增加照顾过错利益的原则。根据本条的规定,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既要考虑照顾权益和权益,也要兼顾照顾过错的权益,三者缺不可。司法实践中,多数权益与过错权益是致的,但是也有不致的情况,法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判决。感谢您的观看感谢您的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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