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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13.100 CCS C 51 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 12612023 地下轨道交通卫生管理规范 Hygienic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subway transit 2023-09-06 发布 2023-10-10 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 布 DB12/T 12612023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标准由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岩、王玉雯、张
2、经纬、刘泉、张勇、公庆、于浩、张献伟、王菲、冯利红。DB12/T 12612023 2 地下轨道交通卫生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天津市地下轨道交通系统候车站台、地铁列车车厢、工作人员办公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生活饮用水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间、从业人员管理和职业卫生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等环节的基本卫生要求和准则。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地下轨道交通场所的卫生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749 生活
3、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7928 地铁车辆通用技术条件 GB 12899 手持式金属探测器通用技术规范 GB/T 14583 环境地表辐射剂量率测定规范 GB 14892 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噪声限值和测量方法 GB 15210 通过式金属探测门通用技术规范 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 37488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GB 50490 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 GBZ 127 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卫生防护标准 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WS 394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卫法监发2
4、001161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地下轨道交通 subway transit 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地下铁道公共交通客运系统,包括地铁系统和轻轨系统。来源:GB 504902009,2.0.1,有修改 3.2 地铁列车 metro train,train 编组成列,可以正常载客的若干列车车厢的完整组合。来源:GB/T 79282003,3.1,有修改 3.3 列车车厢 train carriage DB12/T 12612023 3 在地下轨道线路上可编入列车中运行且用于搭载乘客的的单节车。列车车厢可以是有动力的动车和无动力的拖车。来源:GB/T 792820
5、03,3.2,有修改 3.4 运营 operation 为实现安全有效运送乘客而有组织开展的各种运输活动的总称。来源:GB 504902009,2.0.3 4 候车站台卫生要求 4.1 候车站台应配备消毒产品、一次性卫生用品、涉水产品、杀虫剂、灭鼠药械等。所有产品均应执行进货验收制度,有详细的采购记录、出入库登记记录和使用记录,且所有产品均应在保质期内。索证、验收、出入库记录等资料应至少保存 2 年。4.2 候车站台内的各类物品应按特性分类、分架存放,避免混用。4.3 杀虫剂、灭鼠药械等有毒有害物品以及消毒剂应各自单独专间存放或设置专柜,且有专人负责管理并做好管理台账。4.4 候车站台内残留的
6、食品应及时清扫,防止病媒生物滋生和侵袭。4.5 候车站台内的公共设施在运营时段和非运营时段均应定期清洁消毒,运营时段宜使用醇类或季铵盐类消毒剂进行消毒,非运营时段宜使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消毒时应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和作用时间,确保消毒效果,消毒 30 分钟后应用清水进行擦拭,避免物体表面的消毒剂残留,同时保证候车站台的及时通风换气。所有消毒过程均应有记录,包括操作人员、消毒日期、消毒地点、消毒对象、消毒剂名称、浓度和用量、作用时间、消毒方式等,且消毒后应进行适当标识。4.6 候车站台的室内空气的温度、相对湿度、风速、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颗粒物 PM10、噪声、照度、空气细菌总数、
7、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氡和 辐射等指标均应符合 GB 37488和 GB/T 14583 的要求。4.7 地下轨道交通的安检设备应定期消毒,并应保证正常使用对人体健康无害。X 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应符合 GBZ 127 要求,通过式金属探测门应符合 GB 15210 要求,手持式金属探测器应符合 GB 12899要求。4.8 候车站台内地铁自动售票机的触摸屏、按键、出售的乘车票和乘车币等均应符合 GB 37488 中公共用品用具的卫生要求。4.9 候车站台内不锈钢座椅、楼梯扶手、自动扶梯扶手和电梯扶手及按键等均应符合 GB 37488 中公共用品用具的卫生要求。4.10 候车站台内应
8、在明显位置设置禁烟标识。4.11 候车站台内的清洗消毒间、清洁物品储藏间、公共卫生间等功能房间均应设置固定标牌。4.12 候车站台内应通过视频、海报等开展公共卫生知识宣传。5 列车车厢卫生要求 5.1 列车车厢内的座椅、座椅扶手、横或纵向扶手和拉环等设施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消毒过程应规范,保证消毒剂有效浓度和作用时间,确保消毒效果,消毒 30 分钟后应用清水进行擦拭,避免物体表面的消毒剂残留,同时保证列车车厢的及时通风换气。所有消毒过程均应有记录,包括操作人员、消毒日期、消毒地点、消毒对象、消毒剂名称、浓度和用量、作用时间、消毒方式等,且消毒后应进行适当标识。DB12/T 12612023 4
9、 5.2 列车车厢的室内空气的温度、相对湿度、风速、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颗粒物 PM10、噪声、照度、新风量、空气细菌总数、苯、甲苯、二甲苯和总挥发性有机物等指标均应符合 GB 37488的要求。5.3 列车车厢在动态情况下噪声应满足 GB 14892 的要求。5.4 列车车厢内座椅、楼梯扶手、横或纵向扶梯和拉环等应符合GB 37488中公共用品用具的卫生要求。5.5 列车车厢内应在明显位置设置禁烟标识。6 办公场所卫生要求 6.1 地下轨道交通工作人员的办公场所应定期开窗、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6.2 办公场所应注意地面清洁、办公桌等物体表面应无灰尘、无污渍,不应留有
10、水印。6.3 办公场所室内空气的温度、相对湿度、风速、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颗粒物 PM10、照度、新风量、空气细菌总数、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物、臭氧和氡等指标均应符合 GB 18883的要求。6.4 办公室内应在明显位置设置禁烟标识。7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要求 7.1 候车站台和列车车厢内应安装机械通风系统或设施,营业期间能够正常运转,使用集中空调的候车站台和列车车厢,空调运行期间新风系统、排风系统或设施应能够正常使用。7.2 候车站台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风管内表面积尘量,可吸入颗粒物 PM10,新风量,送风中细菌总数、真菌总数、-溶血性链球菌,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真菌
11、总数,冷却水和冷凝水中的嗜肺军团菌及卫生管理要求均应符合 GB 37488 和 WS 394 要求。7.3 列车车厢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风管内表面积尘量,可吸入颗粒物 PM10,新风量,送风中细菌总数、真菌总数、-溶血性链球菌,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真菌总数及卫生管理要求应符合 GB 37488和 WS 394 要求。8 生活饮用水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要求 8.1 地下轨道交通候车站台、工作人员办公场所和卫生间均应使用市政管网集中式供水单位供应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 GB 5749 要求,有年度水质检测合格报告。8.2 供水过程卫生管理应符合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规定。8.3 二次供水
12、设施的设计、管理和水质应符合 GB 17051 要求,有年度水质检测合格报告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记录。9 卫生间卫生要求 9.1 地下铁道交通的公共卫生间不应存放杂物和废弃物,不应在卫生间存放清扫工具,清扫工具应在独立房间或专柜存放。9.2 卫生间清扫工具、抹布和存放容器应有明确的用途标示,清扫过程应防止交叉污染,不应混用、乱用。9.3 公共卫生间内洗手液、纸巾不足时应及时更换,不应缺失。9.4 公共卫生间内的洗手盆和面台应每日清洁至少 2 次以上,发现有水迹和杂物,应及时清理干净。DB12/T 12612023 5 9.5 公共卫生间内的墙壁瓷砖宜每日清洁至少一次,发现污渍时应及时清理。9.6
13、 公共卫生间的地面宜每日早晚各用消毒用品清洁消毒一次。9.7 公共卫生间的便池(盆)应每日用消毒用品至少消毒一次。10 人员管理和职业卫生要求 10.1 从业人员管理 10.1.1 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每个站点均配备 1 名2 名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站点内的轨道交通卫生管理和卫生管理档案分类管理工作。10.1.2 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并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10.1.3 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的直接服务乘客的从业人员应具备健康合格证,证件应统一管理。10.1.4 直接服务乘客从业人员出现疑似传染性疾病症状,应立即离岗治疗,待痊愈后方可重新上岗。10
14、.1.5 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卫生管理制度培训。10.1.6 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10.2 从业人员职业卫生要求 10.2.1 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不少于一次的职业健康体检。10.2.2 应定期对从业人员工作环境的噪声和振动进行检测,以保证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噪声和振动指标应符合 GBZ 188 的要求。10.2.3 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监护制度。1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 11.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1.2 地下轨道交通站点应根据客流情况,合理组织运
15、力,降低列车车厢内的拥挤程度,并应通过站内广播播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提示和相关安全注意事项。11.3 地下轨道交通站点应增加传染病症状测量设备,必要时可添加测温设备。发现可能存在的感染者时,对发现的疑似感染者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11.4 增加地下轨道交通站点公用设施和公共区域的消毒频次,卫生间和洗手池配备消毒剂。站厅卫生间等公用设施应配备速干手消毒剂,宜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11.5 列车每次出行载客前应当对列车车厢进行清洁消毒。11.6 站台和列车车厢通风系统应保持正常运行。11.7 与乘客接触的地下轨道交通运营服务人员应佩戴口罩。11.8 各站点应配备消毒剂,站内或到站列车上的乘客呕吐时,应采用含氯消毒剂或呕吐物应急处置包对呕吐物进行清除并使用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11.9 在地下轨道交通各站点和列车车厢通过广播、视频、海报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A A B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