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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G 北京市地方标准 编编 号:号:DB 11/T 2096202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盾构法施工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hield construction of urban rail transit engineering 20230404 发布发布 20230701 实施实施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合发布联合发布 DB 北京市地方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盾构法施工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hield construct
2、ion of urban rail transit engineering 编编 号:号:DB11/T 2096-2023 主编单位: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部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施行日期:2023 年 07 月 01 日 2023 北京 前前 言言 根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 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京市监发202019 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施工准备;5 施工测量;6盾构始发;7 盾构掘进;8 盾构接收;9 特
3、殊地段施工;10 盾构保养与维修;11 施工监控量测;12 成型隧道验收。本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归口并负责组织实施,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昌运宫 17 号;邮政编码:100089)。本规程主编单位: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本规程参编单位:北京建工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铁十一局
4、集团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建工新型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唐铭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孔恒、魏吉祥、郑仔弟、郭建斌、乔国刚、周政、李艳秋、毛海超、王文正、岳爱敏、杨冬梅、帅玉兵、王全贤、王渭、刘鹏、刘学、金大龙、万维燕、蔡志勇、李志光、姜厚停、刘腾、刘波、余永明、闫宇蕾、刘仲武、黄建、杨国富、张功、张殿龙、兰云睆、王文轩、苏君哲
5、、冷学岩、余永明、于艺林、邓美龙、王鑫平、黄亚、张瑜、田行宇、董凯、李贺、孙徐明、李海峰、付晓健、林雪冰、王亚杰、潘梦晓、张珣、薛彦、马能能、何方圆、刘勇强、姜维、杨海健、吴钦刚、曹越、席梦新、刘颖、吕金彪、贾德华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郭建国、张国京、刘军、曾德光、黄陆川、陈英盈、李玲 目 次 1 总 则.1 2 术 语.2 3 基本规定.4 4 施工准备.5 4.1 一般规定.5 4.2 前期核查.5 4.3 技术准备.5 4.4 盾构选型与配置.5 4.5 工作井.7 4.6 盾构组装与调试、验收.7 5 施工测量.9 5.1 一般规定.9 5.2 始发与接收测量.9 5.3 盾构姿态测量
6、.10 5.4 联系测量.11 5.5 隧道内控制测量.11 5.6 贯通测量.11 5.7 竣工测量.12 6 盾构始发.13 6.1 一般规定.13 6.2 常规始发.13 6.3 无障碍始发.14 6.4 钢套筒始发.14 7 盾构掘进.15 7.1 一般规定.15 7.2 盾构初始掘进.15 7.3 掘进施工.16 7.4 管片拼装.16 7.5 壁后注浆.18 7.6 隧道防水.19 7.7 施工运输.20 7.8 隧道内临时设施.21 7.9 开仓作业.23 8 盾构接收.24 8.1 一般规定.24 8.2 盾构贯通掘进.24 8.3 常规接收.24 8.4 无障碍接收.24 8
7、.5 钢套筒接收.25 8.6 水(土)接收.25 9 特殊地段施工.26 9.1 一般规定.26 9.2 特殊地层风险地段施工.26 9.3 特殊环境风险地段施工.27 9.4 自身风险地段施工.28 10 盾构保养与维修.31 11 施工监控量测.32 11.1 一般规定.32 11.2 监控量测项目.32 11.3 监控量测方法.34 11.4 监控量测频率.34 11.5 监控量测控制标准.35 11.6 监控量测管理及信息反馈.35 12 成型隧道验收.37 12.1 主控项目.37 12.2 一般项目.37 本规程用词说明.38 引用标准名录.39 条文说明.40 Contents
8、 1 General Provisions.1 2 Terms.2 3 Basic Requirements.4 4 Construction Preparations.5 4.1 General Requirements.5 4.2 Preliminary verification/Investigation.5 4.3 Technical Preparation.5 4.4 Selection and Configuration of Shield.5 4.5 Working Shaft/Working Well.7 4.6 Shield Assembly and Commissionin
9、g,Acceptance.7 5 Construction Survey.9 5.1 General Requirements.9 5.2 Originating and Receiving Survey.9 5.3 Shield Attitude Survey.10 5.4 Connection Survey.11 5.5 Control Survey in Tunnel.11 5.6 Breakthrough Survey.11 5.7 As-built Survey.12 6 Shield Launching.13 6.1 General Requirements.13 6.2 Conv
10、entional LAUNCHING.13 6.3 Accessible LAUNCHING.14 6.4 Steel Sleeve LAUNCHING.14 7 Shield Driving.15 7.1 General Requirements.15 7.2 Initial Shield Tunneling.15 7.3 Driving Construction.16 7.4 Segment Installation.16 7.5 Back-fill Grouting.18 7.6 Tunnel Waterproofing.19 7.7 Construction Transport.20
11、7.8 Temporary Facilities in Tunnel.21 7.9 Work in Chamber.23 8 Shield Arrival.24 8.1 General Requirements.24 8.2 Breakthrough Construction.24 8.3 Normal Arrival.24 8.4 Accessible Arrival.24 8.5 Steel Sleeve Arrival.25 8.6 Arrival under Water or Soil .25 9 Construction in Special Section.26 9.1 Gener
12、al Requirements.26 9.2 Tunnel Construction of Stratum Risks.26 9.3 Tunnel Construction of Environmental Risks.27 9.4 Tunnel Construction of Own Risks.28 10 Shield Maintenance and Service.31 11 Construction Monitoring .32 11.1 General Requirements.32 11.2 Items of Monitoring.32 11.3 Methods of Monito
13、ring.34 11.4 Frequency of Monitoring .34 11.5 Control Standard of Monitoring.35 11.6 Monitoring Measurement and Information Feedback.35 12 Tunnel Acceptance.37 12.1 Dominant Item.37 12.2 General Item.37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38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39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
14、ovisions.40 1 1 总总 则则 1.0.1 为指导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盾构法隧道施工,统一技术要求,加强施工管理,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满足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绿色环保要求,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采用预制管片拼装式土压平衡盾构法施工的隧道工程。1.0.3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盾构法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2 术术 语语 2.0.1 盾构 shield 在钢壳体保护下完成隧道掘进、出渣、管片拼装等作业,由主机和后配套设备组成的全断面推进式隧道施工机械设备。根据开挖面
15、的稳定方式,分为土压平衡式盾构、泥水平衡式盾构、敞开式盾构和气压平衡式盾构。2.0.2 盾构法 shield method 是暗挖法施工中的一种全机械化施工方法,它是将盾构机械在地中推进,通过盾构外壳和管片支承四周围岩防止发生往隧道内的坍塌,同时在开挖面前方用切削装置进行土体开挖,通过出土机械运出洞外,靠千斤顶在后部加压顶进,并拼装预制混凝土管片,形成隧道结构的一种机械化施工方法。2.0.3 盾构始发 shield launching 盾构位于始发位置开始掘进的施工过程。2.0.4 盾构接收 shield arrival 盾构到达接收位置的施工过程。2.0.5 盾构基座 shield crad
16、le 用于保持盾构始发、接收等姿态的支撑装置。2.0.6 反力架 reaction frame 为盾构始发掘进提供反力的支撑装置。2.0.7 管片 segment 隧道预制衬砌环的基本单元,管片的类型有钢筋混凝土管片、纤维混凝土管片、钢管片、铸铁管片、复合管片等。2.0.8 负环管片 temporary segment 为盾构始发掘进传递推力的临时管片。2.0.9 壁后注浆 back-fill grouting 用浆液填充隧道衬砌环与地层之间空隙的施工工艺。2.0.10 铰接装置 articulation 以液压油缸连接,可调节前后壳体相对姿态的装置。2.0.11 盾构姿态 shield po
17、sition and stance 盾构主机的空间状态,通常采用横向偏差、竖向偏差、俯仰角、方位角、滚转角和切口里程等参数描述。3 2.0.12 椭圆度 ovality 圆形隧道管片衬砌拼装成环后隧道最大与最小内径的差值与隧道设计内径的比值,以千分比表示。2.0.13 错台 step 环内管片接缝处的偏差或环间管片间接缝处的偏差。2.0.14 联络通道 connect dypass 连接同一线路上两条单线区间隧道的通道,在列车于区间遇火灾灾害、事故停运时,供乘客由事故隧道向无事故隧道疏散逃生的过道。2.0.15 组段划分 classification of risk sectors 根据盾构法
18、隧道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环境条件以及隧道埋深等因素将盾构法隧道划分为若干个组段,并根据每个组段的具体情况确定其对应的盾构主要施工参数控制范围。4 3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 3.0.1 盾构法隧道施工单位应具有施工管理体系,建立质量控制和安全控制制度,并应采取环境保护措施。3.0.2 盾构机的选型和技术性能应满足工程沿线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线路条件、环境保护和隧道结构设计的要求。3.0.3 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的有关标准、设计要求,进场前应进行验收,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3.0.4 施工场地应满足工作井、起重吊装设备、管片存放、浆液站、材料和渣土堆放、充电间、供配电
19、站、监控调度室、库房等生产用地和施工运输要求。3.0.5 盾构法隧道施工应实施项目信息化管理,宜配置远程监控系统。3.0.6 盾构法施工前应对盾构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风险源进行实地调查,根据相关要求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施工过程中应进行监测。3.0.7 管片加工制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盾构法隧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446的规定。5 4 施工准备施工准备 4.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4.1.1 盾构法施工,应具备下列资料:1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报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2 施工沿线的前期调查资料;3 施工所需的设计图纸资料和工程技术要求文件;4 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分包合同文件;5
20、 拟使用盾构机的相关资料。4.1.2 应根据盾构法施工的特点及现场情况,配置有盾构法施工经验的人员和专业的盾构作业队伍。4.2 前期核查前期核查 4.2.1 施工前,应在勘察、设计资料的基础上对隧道及盾构法施工影响范围内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复核。4.2.2 前期调查的内容应包括施工影响范围内的管线、建(构)筑物、河湖、绿化、杆线、基础、文物古迹等情况。4.3 技术准备技术准备 4.3.1 开工前,应根据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勘察资料、施工调查报告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4.3.2 根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4.3.3 施工前宜编制组段划分方案。4.
21、3.4 施工前应进行技术培训与技术交底。4.3.5 施工前,应布设施工测量控制网并完成掘进前的联系测量。并根据设计文件及监测方案对地面建(构)筑物、管线、地表等进行监测点埋设并验收,采集初始测量数据。4.4 盾构选型与配置盾构选型与配置 4.4.1 盾构选型与配置应遵循科学、安全、适用、可靠的原则,配置应包括刀盘、驱动系统、推进系统、管片拼装系统、渣土输送系统、铰接装置、盾尾密封系统、渣土改良系统、注浆系统、集中润滑系统和人闸系统等。4.4.2 盾构选型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6 1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报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2 隧道线路及结构设计文件;3 施工安全;4 施工环境及其保护要求;
22、5 工期条件;6 辅助施工方法;7 类似工程施工经验。4.4.3 盾构机的壳体结构应能保证在其所承受的正常施工荷载作用下,各结构件均应处于安全可靠状态。4.4.4 刀盘应符合下列规定:1 刀盘结构的强度和刚度应满足工程要求;2 刀盘结构形式应适应地质条件,刀盘面板应采取耐磨措施,刀盘背面应设置搅拌棒,刀盘开口率应能满足盾构掘进和出渣要求;3 刀具的选型和配置应根据地质条件、开挖直径、切削速度、掘进里程、最小曲线半径及地下障碍物情况等确定;恶劣工况条件下,宜增加刀具磨损监测装置。4 刀盘添加剂喷口的数量及位置应根据地质条件、刀盘结构、刀盘开挖直径等确定。4.4.5 刀盘驱动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
23、 刀盘主驱动形式应根据地质和环境条件确定,最大设计扭矩应满足地质条件和脱困要求;2 刀盘转速应根据地质条件和施工要求确定,转速应可调;3 刀盘驱动主轴承密封应根据覆土厚度、地下水压、添加剂注入压力、掘进里程等确定。4.4.6 推进系统宜采取分区控制,每个分区液压缸应具备行程监测功能。总推力应根据掘进阻力的总和及所需的安全系数确定。4.4.7 管片拼装系统的自由度应满足拼装要求,各动作应准确可靠,操作应安全方便,微调油缸的总支撑力不应超过管片吊装孔允许的抗拔力。4.4.8 渣土输送系统应满足渣土排放要求。1 螺旋输送机的结构和尺寸应根据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盾构直径和掘进速度等确定。后闸门应具
24、有紧急关闭功能;2 皮带输送机输送能力应与螺旋输送机排渣能力相匹配。4.4.9 铰接装置应满足隧道轴线控制要求,最大推力应大于前后壳体姿态变化所需克服的阻力,铰接液压缸应具备行程监测功能。铰接密封系统应满足使用要求。7 4.4.10 盾尾密封系统应满足密封的要求,盾尾钢丝刷的道数应根据隧道埋深、水位高低确定。4.4.11 渣土改良系统和注浆系统应与地质条件相适应。注浆系统应具备注入速度和注入压力调节及监测功能。4.4.12 人闸和保压系统应满足作业人员开仓作业要求,宜采用并联双舱式。4.4.13 盾构主机和台车结构设计与设备布置应满足导向系统的安装和通视要求,盾构掘进管理系统应与导向系统实现数
25、据交互。4.4.14 土压平衡盾构应准备的配套设备包括:起重机、电瓶车、壁厚注浆浆液搅拌站、储浆罐、泥浆搅拌站、高压配电柜、轴流风机、挖掘机等。4.4.15 盾构机进场前应进行适应性评估,改造或再制造盾构机应对关键零部件、主要系统和整机性能进行检测评估。4.4.16 新盾构机或维修、改造或再制造的旧盾构机在厂内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4.5 工作井工作井 4.5.1 工作井应符合下列规定:1 工作井的平面内净尺寸应满足盾构始发、接收、解体或调头的要求;2 始发、接收工作井的底板顶标高应低于始发和到达洞门底标高,并应满足相关装置安装和拆卸所需的最小作业空间要求;3 洞门圈、密封及其他预埋件等
26、应在盾构始发或接收前按要求完成安设,并应符合设计要求;4 工作井宜避开盾构法隧道的曲线段。4.5.2 当洞口段土体不能满足盾构始发和接收对防水、防塌等安全要求时,应采取加固措施。4.6 盾构组装与调试、验收盾构组装与调试、验收 4.6.1 盾构组装前制定组装方案,选择组装设备,并确保地基承载力满足起吊要求。1 盾构组装方案需确定盾构始发方式和设备吊装方案。盾构始发包含盾构本体和后配套设备两部分,一般可分为整体始发和分体始发;吊装方案应根据设备分块尺寸、重量、吊装半径确定。吊装作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2 地基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时,可采取对承载土体实施加固或加铺钢板等措施。4.6.2 现场应配
27、备消防设备,明火、电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负责。4.6.3 组装后,应先进行各系统的空载调试,然后应进行整机空载调试。8 4.6.4 盾构机现场验收应满足盾构设计的主要功能及工程使用要求,验收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1 盾构机壳体;2 刀盘;3 推进系统;4 管片拼装系统;5 渣土输送系统;6 铰接系统;7 盾尾密封系统;8 渣土改良系统;9 注浆系统;10 人闸系统;11 测量导向系统;12 电气及液压系统;13 集中润滑系统;14 气体监测系统;15 视频监控及通讯系统;16 消防系统等。9 5 施工测量施工测量 5.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5.1.1 施工测量作业内容应包括始发与接收测量、盾构姿
28、态测量、联系测量、隧道内控制测量、贯通测量、竣工测量。5.1.2 盾构测量作业使用的器具应根据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检定/校准。5.1.3 盾构法施工测量的每项作业内容完成后应按照测量技术规范、标准和测量技术方案进行复核。5.1.4 盾构法施工宜采用施工信息化管控平台对施工全过程进行在线监控,线路资料、始发与接收测量、姿态测量、管片测量等测量数据应实时上传到信息化管控平台。5.1.5 盾构法施工测量平面和高程控制网设计、选点、埋点、测量、计算、平差等作业过程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 GB/T 50308 的规定。5.2 始发与接收测量始发与接收测量 5.2.1 始发与接收测量
29、主要内容应包括地面控制网复测、始发及接收联系测量、始发及接收洞口测量、始发及接收基座放样测量和盾构机姿态测量。5.2.2 盾构始发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接收和收集相关测量资料,办理测量资料交接手续,并对既有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测和保护。5.2.3 同一贯通区间内始发和接收工作井所使用的地面近井控制点间应进行联测,并与区间内的其他地面控制点构成附合路线或附合网。5.2.4 盾构始发及接收前应对所使用的起算点进行复测,确认其稳定可靠后方能使用。5.2.5 联系测量主要内容包括地面近井导线测量和近井高程测量、工作井定向测量和导入高程测量,以及地下近井导线测量和近井高程测量。5.2.6 联系测量应独立
30、进行三次,取三次平均值作为定向成果。地下近井定向边方位角中误差应在8之内,地下近井高程点高程中误差应在5mm之内。5.2.7 定向测量的地下近井定向边应大于 120m,且不应少于 2 条,传递高程的地下近井高程点不应少于 2 个。使用近井定向边和地下近井高程点前,应对地下近井定向边之间和高程点之间的几何关系进行检核,其不符值应分别小于 8和 2mm。5.2.8 当隧道单向贯通距离大于 1000m 时,宜采用增加联系测量次数或加测陀螺仪、钻孔投点等方法,提高定向测量精度。5.2.9 盾构始发、接收应复测洞门。10 5.2.10 盾构始发及接收基座安装前,应对导轨进行方位及高程测量。5.2.11
31、盾构机始发基座安装时,应根据盾构机、始发基座、反力架尺寸,设计轴线中心坐标与高程,确定始发基座底垫层高及基座、反力架的中心位置。直线始发宜按直线放样,曲线始发宜按割线放样。5.2.12 盾构机基座安装:直线接收时,基座中心线应按轴线放样,曲线接收时,基座中心线应按照切线放样或割线放样。5.2.13 盾构始发前,应测量盾构机的初始姿态,并安装盾构测量标志。测量盾构机初始姿态可采用垂线法。5.3 盾构姿态测量盾构姿态测量 5.3.1 盾构姿态测量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地面控制网复测、初始联系测量、始发洞口复测和始发基座放样。5.3.2 隧道设计线路蓝图核算完成后,进行设计隧道轴线计算,按自动导向系统要求
32、的格式形成一定里程间隔的隧道中心点坐标数据库。5.3.3 始发前,应对输入自动导向系统的设计隧道轴线数据进行复核检查,无误后方可输入,输入后应采用导出输入数据进行复核的方法对输入数据进行二次复核。5.3.4 在始发前,应按本规范 5.4相关要求建立人工全站仪复核和自动导向系统校核的相对关系。5.3.5 盾构机姿态测量的信息应包括掘进环号、平面偏差(切口、铰接、盾尾)、高程偏差(切口、铰接、盾尾)、俯仰角、盾构转角、切口里程等内容,其计算数据取位精度应符合表 5.3.5 的规定。表表 5.3.5 计算数据取位精度计算数据取位精度 测量内容 取位精度 环号 1 环 平面偏差 1mm 高程偏差 1m
33、m 坡度 1 测量内容 取位精度 转角 1 切口里程 0.01m 5.3.6 采用人工测量方法进行初始姿态测量和实时姿态测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盾构法施工测量标志点应牢固设置在盾构机纵向或横向截面上,标志点间距离应适宜,且不应少于 3个,标志点可粘贴反射片或安置强制对中棱镜;2 盾构法施工测量标志点的三维坐标应与盾构机结构几何坐标建立换算关系;3 盾构法施工测量标志点测量宜采用极坐标法,并宜采用双极坐标法进行检核。测量中误差不应超过3mm。11 5.3.7 采用自动导向系统测量方法进行初始姿态测量和实时姿态测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自动导向设备可采用激光靶型自动测量系统或棱镜型自动测量系
34、统,系统应包括测量仪器和设备、计算存储设备、数据传输、系统软件等;2 系统应能够计算并以图形、数字方式实时显示盾构机当前姿态和历史姿态信息等;3 系统应具有对自身各部件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控和报警功能;4 所有数据应存储于工业电脑固定的存储位置,并定期在其他存储设备上进行备份。5.3.8 隧道掘进中测量控制点迁站步骤和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 迁站过程中盾构应停止掘进;2 迁站前应测量盾构姿态;3 迁站后应对使用的相邻控制点间几何关系进行检核,确认控制点位置正确;4 利用迁站后控制点进行盾构姿态测量;5 迁站前、后测定的盾构姿态测量较差若大于3mm时,应重新对迁站点进行复测。5.3.9 隧道掘进过程
35、中应进行管片姿态测量。5.3.10 在管片完成壁后注浆后,应监测管片变形和地表沉降情况,掌握其变形规律,为掘进控制提供依据。5.4 联系测量联系测量 5.4.1 联系测量主要内容应包括地面近井导线测量、近井水准测量以及通过工作井、明挖段等的定向测量和高程传递测量,其作业规范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T 50308 的规定。5.4.2 当隧道单向贯通距离大于 1000m 时,宜增加高精度陀螺仪定向或通过地表钻孔进行两井定向,提高定向测量精度。5.5 隧道内控制测量隧道内控制测量 5.5.1 隧道内控制测量应包括隧道内施工导线测量和隧道内施工水准控制测量,隧道内控制点标志,应
36、埋设在稳定的隧道结构上。5.5.2 隧道单向贯通距离大于 1000m 时,宜在隧道每掘进 500m 处,通过钻孔投测坐标点或加测陀螺方位角等方法提高控制网精度。5.6 贯通测量贯通测量 5.6.1 隧道贯通后应对贯通误差进行测定,测量内容包括隧道的水平和高程贯通误差。5.6.2 贯通测量时,应在贯通面设置贯通相遇点。12 5.6.3 纵横向贯通误差,可利用隧道贯通面两侧平面控制点测定贯通相遇点的坐标闭合差确定,也可利用隧道贯通面两侧中线在贯通相遇点的间距测定;隧道的纵横向贯通误差应投影到线路及其法线方向上。5.6.4 高程贯通误差应利用隧道贯通面两侧高程控制点测量。5.7 竣工测量竣工测量 5
37、.7.1 竣工测量包括隧道轴线平面偏差、高程偏差、衬砌环椭圆度和隧道纵横断面测量等,采用的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图示等应与原施工测量一致。5.7.2 竣工测量宜采用三维激光扫描技术对竣工隧道进行全线扫描和分析,确保每环椭圆度、错台、横直径、管片缺角掉块等盾构管片质量情况得到如实反映,其他测量方法和精度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T 50308的规定。13 6 盾构始发盾构始发 6.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6.1.1 盾构始发前,应完成以下工作:1 复核工作井井位里程及坐标;2 复核洞门圈制作后的精度、安装后的高程和坐标;3 始发基座、负环管片和反力架等设施的检查验收;反力架
38、应进行刚度、强度及稳定性的验算;4 检查预制管片的质量及储备;5 完成始发段监控量测点的布置及初始值的采集;6 直线始发时盾构基座轴线应平行于隧道中心线,基座高程和坡度应满足始发要求;7 完成盾构法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8 盾构作业人员全部到位,并接受安全教育;9 洞口前土体加固情况和洞门圈密封止水装置检查和验收;洞门如需破除应在节点验收后进行。10 盾构机的组装、调试与验收。6.1.2 负环管片宜采用整环管片拼装,如始发空间受限制,可采用半环拼装。6.1.3 当分体始发时,应保护盾构的各种管线,及时跟进后配套设备,并应确定管片拼装、壁后注浆、出土和材料运输等作业方式。6
39、.1.4 应按规定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施工前条件核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盾构始发。6.1.5 盾构始发可分为常规始发、无障碍始发、钢套筒始发等。6.2 常规始发常规始发 6.2.1 始发前应对加固区土体加固效果进行质量检查,合格后方可始发掘进。6.2.2 应制定洞门围护结构破除方案,并采取密封措施保证始发安全。6.2.3 当负环管片定位时,管片环面应与隧道轴线相适应。拆除前,应验算成型隧道管片与地层间的摩擦力,并应满足盾构掘进反力的要求。6.2.4 盾尾密封刷进入洞口结构后,应对洞门圈间隙进行封堵和填充注浆。注浆完成后方可掘进。6.2.5 始发掘进时应控制盾构姿态和推力,加强监测,并应根据监测结果调整
40、掘进参数。6.2.6 负环管片拼装时,宜采用部分管片通缝拼装的方式。14 6.3 无障碍始发无障碍始发 6.3.1 盾构机直接切削玻璃纤维筋混凝土围护结构时,掘进的单位面积推力不宜大于300kN。6.3.2 盾构刀具贯入度不宜超过 5mm,采用碾压、慢磨的切割方式破除玻璃纤维筋及混凝土。6.3.3 盾构机应设置防滚转措施。6.4 钢套筒始发钢套筒始发 6.4.1 钢套筒安装前应对洞口预埋环板进行检查,确保无钢筋等杂物遗留。6.4.2 在进行钢套筒、反力架及第一环负环管片的定位时,应控制钢套筒、反力架及第一环负环管片的安装精度,确保管片姿态与盾构始发姿态符合。6.4.3 第一负环管片定位时,管片
41、的后端面宜与线路中线垂直,负环管片宜采用通缝拼装方式。6.4.4 钢套筒应根据始发线路定位。6.4.5 始发过程中,钢套筒两侧应安排专人进行观察,如有异常,随时通知值班工程师进行处理。6.4.6 应通过钢套筒上方的注入口用填充料将盾构机、负环管片与钢套筒之间的缝隙填充密实。6.4.7 负环管片拼装前需粘贴止水条及缓冲垫。钢套筒后端通过加强环梁和负环管片连接,连接处设置止水橡胶圈。6.4.8 钢套筒安装完成后应进行下列检测:1 渗漏检测:从加水孔向钢套筒内加水,压力不低于始发段水土压力,并维持压力稳定,确保各个连接部分无漏水情况,各个焊缝位置无脱焊情况;2 钢套筒变形检测:洞口环板与钢套筒的连接
42、位置,允许变形量在 1.5mm2mm。后盖椭球体的中心圆点位置变形量,最大允许变形量为 5mm;3 钢套筒一端应与洞门钢环连接固定,另一端应与反力架连接固定。15 7 盾构掘进盾构掘进 7.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7.1.1 应在盾构起始段 50m200m设置试掘进段,并根据试掘进情况调整确定掘进参数。7.1.2 掘进施工应控制排土量、盾构姿态、开挖面压力、注浆量及压力和地层变形。7.1.3 掘进过程中,盾构机与后配套设备、抽排水与通风设备、水平运输与垂直运输设备、泥浆管道输送设备和供电系统等应正常运转。7.1.4 掘进过程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及时处理:1 盾构前方地层发生坍塌或遇有障碍物;
43、2 盾构机壳体滚转角达到 3;3 盾构轴线偏离隧道轴线达到 50mm;4 盾构推力与预计值相差较大;5 管片严重开裂或严重错台;6 土压力出现异常;7 盾构掘进扭矩发生异常波动;8 壁后注浆系统、动力系统、密封系统和控制系统等发生故障。7.1.5 在曲线段施工时,应采取措施减小已成环管片竖向位移和横向位移对隧道轴线的影响。7.1.6 掘进应按设定的掘进参数沿隧道设计轴线进行,并应进行记录。7.1.7 根据水平偏差、高程偏差和滚转角偏差,调整盾构姿态,并应防止过量纠偏。7.1.8 当停止掘进时,应采取措施稳定开挖面。7.1.9 应对盾构姿态和管片状态进行复核测量。7.1.10 盾构空推应符合下列
44、规定:1 导台或导向轨道水平和竖直方向的精度满足施工要求;2 严格控制盾构推力、速度和姿态,并应监测管片变形;3 采取措施挤紧管片防水密封条,并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成型隧道稳定。7.2 盾构初始掘进盾构初始掘进 7.2.1 盾构初始掘进包括负环拼装、土体加固段掘进、试掘进。7.2.2 土体加固段掘进应符合下列规定:16 1 盾构试掘进前,应对始发洞口土体加固效果、反力架安装质量、洞口密封质量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始发掘进;2 盾构空载掘进时,主要控制盾构机推进千斤顶的行程,应由专人观察盾构机在基座上的前进过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停机处理;3 进洞掘进降低刀盘转速,并应根据盾构机回转角变化,及时调整刀
45、盘的旋转方向;4 严格控制贯入度及刀盘扭矩,并根据刀盘扭矩实时调整盾构掘进参数;5 盾构机刀盘出加固区之前土仓压力应增加至理论计算值;6 掘进过程中应监测反力架变形量,变形量超设计允许值应停止盾构掘进,重新加固反力架后恢复掘进;7 盾构机进洞过程中不宜使用铰接;8 盾构进洞段掘进应以控制出土量为核心,各项参数合理配置,宜安装出土量管理系统并填写掘进出土记录;9 盾构机尾部进入土体后,应采用早强注浆材料对洞门进行封堵。7.2.4 试掘进应符合下列规定:1 盾构法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地面沉降、管线沉降、建(构)筑物变形监测;2 应根据渣土改良尝试及效果分析,确定改良剂的材料、配比及注入量;3 应提
46、高盾构与管片姿态人工复核的频率;4 试掘进结束后,应进行试掘进验收。试掘进验收不合格禁止继续掘进施工。7.3 掘进施工掘进施工 7.3.1 应根据隧道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埋深、线路平面与坡度、地表环境、施工监测结果、盾构姿态以及试掘进阶段的经验,设定盾构刀盘转速、掘进速度和土仓压力等掘进参数。7.3.2 当盾构停机时间较长时,应采取防止开挖面压力降低和刀盘抱死的措施,维持开挖面稳定。7.3.3 盾构掘进中应严格控制隧道轴线,发现偏离设计轴线时应及时纠正,使其在允许值范围内。7.3.4 施工过程中,应避免出现盾构机姿态突变。7.4 管片拼装管片拼装 7.4.1 应使用质量合格的管片和防水密封
47、条。7.4.2 应依据上一环管片姿态、盾构姿态、盾尾间隙量等确定管片类型和拼装位置。7.4.3 管片应按便于拼装的顺序存放,存放场地基础条件应满足承载力要求。17 7.4.4 拼装管片时,拼装机作业范围内严禁站人和穿行。7.4.5 拼装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 管片拼装应根据管片位置和拼装顺序逐块依次拼装成环;2 在管片拼装过程中,应严格控制盾构千斤顶的伸缩,使盾构姿态和开挖面稳定;3 拼装管片时应防止管片及防水密封条损坏;4 安装作业应按拼装工艺要求逐块拼装管片。纵缝设有定位棒的安装应准确到位,确保完好无损;5 对已拼装成环的衬砌环应进行椭圆度抽查;6 环、纵向螺栓应全部穿进。在盾构掘进的同时
48、依次拧紧环纵向螺栓。对后几环的环向螺栓,应以长扳手予以复紧;7 当已拼装完成的钢筋混凝土管片表面出现一般缺陷时,应及时修补。修补后质量应符合验收要求;8 当在曲线地段或需纠偏时,管片类型和拼装位置的选择应根据隧道设计轴线和上一环管片姿态、盾构姿态、盾尾间隙量、推进油缸行程差和铰接油缸行程差等参数综合确定;9 在特殊管片拼装时,应根据管片的设计位置,预先调整盾构姿态和盾尾间隙,确保管片拼装符合要求。7.4.6 拼装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管片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制混凝土衬砌管片GB/T 22082 的规定;2 管片防水条应齐全、无缺损,粘贴牢固、平整、防水垫圈无遗漏;3 施工阶段管片拼装
49、成环质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7.4.6 规定。表表 7.4.6 管线拼装成环允许偏差管线拼装成环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检测数量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隧道轴线高程(mm)50 逐环 1 用水准仪测高程 2 隧道轴线平面位置(mm)50 逐环 1 用全站仪测中线 3 衬砌环椭圆度()5 每 10 环-断面仪、全站仪测量 4 衬砌环内错台(mm)5 逐环 4 尺量 5 衬砌环间错台(mm)6 逐环 4 尺量 7.4.7 管片修补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已拼装完成的钢筋混凝土管片表面出现本规范第 7.4.5条中规定的一般缺陷时,应及时修补。修补后质量应符合验收要求;2 管片修补时,应分析管
50、片破损原因及程度,制定修补方案;3 修补材料强度不应低于管片强度。18 7.5 壁后注浆壁后注浆 7.5.1 在盾构掘进的同时,应进行壁后同步注浆。当同步注浆不能达到地层沉降控制要求时应进行二次注浆或多次注浆。7.5.2 壁后同步注浆的材料配比应选用可硬性浆液,对穿越建(构)筑物及环境保护要求高的地段,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注浆作业。7.5.3 注浆材料及浆液性能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通过试验确定注浆材料和配比。可按地质条件、隧道条件和工程环境选用单液或双液注浆材料;2 单液浆由水泥、膨润土、粉煤灰、砂、外掺剂、水等搅拌而成,材料的要求应符合表7.5.3-1 的规定;表表 7.5.3-1 单液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