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管理制度1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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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压力容器管理制度15篇 1、目的:建立容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检验、安全附件治理程序 2、范围:压力容器使用单位 3、责任者:安全部、工程部、压力容器使用单位 4、程序: 4.1总则 4.1.1严格贯彻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器规程)和压力容器使用治理规章,加强压力容器的治理,爱护职工的安全安康,确保安全长周期运行。 4.1.2本规定由各级压力容器治理人员贯彻执行,各级安全技术人员负责监视检查。 4.1.3本规定适用余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容器治理: 4.1.3.1 最高工作压力pw0.1mpa;(不包括液体静压力,下同) 4.1.3.2 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其最

2、大尺寸)0.15m,且容积(v)0.025m3 ; 4.1.3.3 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标准沸点(在一个大气压下的沸点)的液体。 4.1.4压力容器的分类,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执行。 4.2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治理与修理改造 4.2.1.1. 压力容器的设计权,必需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同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备案设计应由设计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批准,三类容器的设计,应报省劳动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备案。压力容器的设计总图上,应有审查批准的字样。 4.2.1.2. 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容器规程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暂行规程的规定,并对所设计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4

3、.2.1.3. 制造压力容器,必需经省级主管部门和省劳动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审查批准,发给许可证。制造三类容器,还必需报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批准。 4.2.1.4. 制造压力容器,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并执行设计、测绘、原材料、工艺、生产、质量验收等治理制度。 4.2.1.5. 压力容器的焊接和探伤检验工作,必需由取得当地主管部门考试合格的人员进展。 4.2.1.6. 制造压力容器,必需严格执行容器规程,国家有关规定和厂制订的压力容器质量检验规定。 4.2.1.7. 压力容器的施工安装,必需经各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的安装单位才能进展。 4.2.1.8. 安装压力容器时,必需严格根据

4、图纸施工,并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4.2.2使用与治理 4.2.2.1. 从事压力容器安装的单位必需时已取得相应的制造资格的单位或者是经安装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的安装单位。从事压力容器安装建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压力容器专业学问,并通过国家安全监察机构认可的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 4.2.2.2. 以下压力容器在安装前,安装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向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所在地的安全监察机构申报压力容器名称、数量、制造单位、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及安装地点,办理报装手续: 1、第三类压力容器。 2、容积大于等于10m3的压力容器。 3、蒸球。 4、成套生产装置中同时安装的各类压力容器。 5、液化石油气

5、储存容器。 6、医用氧舱。 4.2.2.3. 使用压力容器单位的安全治理工作主要包括: 1、贯彻执行本规程和有关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标准、规章。 2、制定压力容器的安全治理规章制度。 3、参与压力容器定购、设备进厂、安装验收及试车。 4、检查压力容器的运行、修理和安全附件校验状况。 5、压力容器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技术审查。 6、编制压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检验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7、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当年压力容器数量和变动状况的统计报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划的实施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状况等。 8、压力容器事故的抢救、报告、帮助调查和蔼后处理。 9、检验、焊接和操作人员的

6、安全技术培训治理。 10、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治理。 4.2.2.4. 工程部必需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并统一保管,技术档案内容按容器规程第117条执行。 4.2.2.5. 压力容器在投入使用前,应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治理规章要求办理登记手续。 【第2篇】锅炉压力容器治理制度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加强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锅炉、压力容器的治理,防止设备和人身事故的发生,确保设备长周期安全运行,爱护职工生命和集团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全部锅炉、压力容器使用治理。 1.3锅炉、压力容器的治理范围和分级及技术检验标准,分别按以

7、下规程、条例执行: 1.3.1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 1.3.2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3.3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3.4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治理规定; 1.3.5液化气体铁路槽车安全治理规定; 1.3.6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章; 1.3.7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章问答; 1.3.8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规章; 1.3.9压力容器维护检修规程; 1.3.10锅炉压力容器事故报告方法; 1.3.11国家和各部委颁发的其他有关规定。 1.4职责 1.4.1化工生产技术治理中心(以下简称化工中心) 1.4.1.1协调办理锅炉、压力容器使用证; 1.4.1.

8、2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监视治理,并配备专职技术人员专项治理; 1.4.1.3审核锅炉、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检验、检修规划,建立健全锅炉压力容器台帐; 1.4.1.4参与锅炉、压力容器的验收工作; 1.4.1.5监视检查各生产单位对锅炉、压力容器的治理、使用、维护状况; 1.4.1.6组织锅炉、压力容器的年度检验工作,负责对外联络; 1.4.1.7组织锅炉、压力容器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对事故预防措施执行状况进展检查; 1.4.1.8协作有关部门进展锅炉、压力容器操作、修理人员的技术培训; 1.4.1.9负责集团公司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修、施焊、热处理及试压等施工方案及技术方案的审核。 1.4

9、.2煤炭生产技术治理中心(以下简称煤炭中心) 1.4.2.1负责所管辖单位锅炉、压力容器的监视治理。 1.4.2.2负责所管辖单位锅炉、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检验、检修规划的审核。 1.4.2.3建立健全所管辖单位的锅炉、压力容器台帐; 1.4.2.4参与锅炉、压力容器的验收工作; 1.4.2.5监视检查所管辖单位对锅炉、压力容器的治理、使用、维护状况; 1.4.2.6组织所管辖单位锅炉、压力容器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对事故预防措施执行状况进展检查; 1.4.2.7协作有关部门进展锅炉、压力容器操作、修理人员的技术培训; 1.4.2.8负责所管辖单位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修、施焊、热处理及试压等

10、施工方案及技术方案的审核。 1.4.3使用单位 1.4.3.1负责本单位锅炉、压力容器的详细治理; 1.4.3.2组织编制本单位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划及年、月度检修规划,并检查执行状况; 1.4.3.3编制锅炉、压力容器维护保养方法; 1.4.3.4负责检修组织实施和质量验收工作; 1.4.3.5建立健全锅炉、压力容器的台帐和档案资料; 1.4.3.6对锅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技术学习进展辅导; 1.4.3.7参与锅炉、压力容器事故调查分析及预防措施的制订和贯彻; 1.4.3.8安全附件的治理、修理、调试、检验工作。 2实施细则 2.1锅炉、压力容器的治理必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锅炉、压力容器

11、必需严格按规定的压力、温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便修改原设计的工艺条件,严禁超温超压运行。 2.2调拨的锅炉、压力容器,调出单位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视治理部门办理注销,经化工中心审核方可调拨。 2.3锅炉、压力容器在安装前由基建实业部/园区外各煤矿负责催促安装单位到自治区质量技术监视局办理安装前的告知及安装监视检验工作,在安装完毕投入使用前向煤炭/化工中心提交以下资料 (合同商定的交钥匙工程由安装单位或设备供货单位办理使用登记)。 2.3.1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修理说明、制造、安装过程监视检验证明; 2.3.2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

12、性能监视检验报告; 2.3.3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书; 2.3.4锅炉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指标; 2.3.5移动式压力容器车辆走行局部和承压附件的质量证明书或者产品质量合格证以及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2.4压力容器发生以下特别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应马上实行紧急措施,并按规定的报告程序,准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4.1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规定值,实行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掌握; 2.4.2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现象; 2.4.3安全附件失效; 2.4.4接收、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 2.4.5发生火灾等直接威逼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 2.

13、4.6过量充装; 2.4.7压力容器液位超过规定,实行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掌握; 2.4.8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峻振动,危及安全运行; 2.4.9其他特别状况。 2.5锅炉、压力容器所配备的安全装置,如安全阀、防爆板等,应定期检查、校对,严格遵守安全阀和防爆板治理规定。 2.6锅炉、压力容器筒体的检修,包括补焊、挖孔、开孔由使用单位提出检修方案,报煤炭/化工中心审核,经集团公司化工板块总工程师批准,必要时要报请当地技术监视部门批准前方可施工。 2.7采纳焊接方法对压力容器进展修理或改造时,一般应采纳挖补或更换,不应采纳贴补或补焊方法,焊接工艺应经焊接技术负责人批准。 2.8锅炉、压力容器大检修后

14、,煤炭/化工中心组织内部验收,验收合格后报技术监视局。 2.9锅炉、压力容器的施工、安装、检修记录、施工方案、检验报告等资料,要准时仔细整理入档,妥当保存。 2.10锅炉、压力容器的检修必需制定规划,并报各级备案,年终总结规划执行状况。 3附则 3.1本制度由化工中心负责解释。 3.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3篇】压力容器治理制度 一、技术部门和安全部门应按规定检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没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不得从事本公司的压力容器设计与安装工作。负责安装施工单位施工前必需到市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二、本公司压力容器在投入使用之前,安全部门应组织办理以下手续: 1、压力

15、容器使用证; 2、压力容器注册登记; 3、操作人员上岗证。 三、安全部门在办理压力容器使用证时应预备好以下资料; 1、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产品竣工图等技术资料; 2、压力容器安装质量监视检验报告(证书); 四、安全部门必需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统一保管;并按规定定期组织申报年检。 五、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明确提出压力容器操作要求。 六、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必需持证上岗。 七、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并严格执行。 八、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进展修理。 【第4篇】压力容器(管道)使用治理及定期检验制度 一、加强压力容器(管道)的使用、操作、维护

16、、修理及检验等环节的治理工作,确保压力容器(管道)安全运行。 二、只有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允许使用和操作压力容器(管道)。 三、操作人员要切实执行岗位责任制和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四、定时、定点进展巡回检查,重点检查贮罐液位压力,温度及各关键阀门是否处于规定状态,严禁超液位、超压、超温运行,发觉特别准时处置并做好运行记录。 五、运行中压力容器(管道)不得超过规定压力,当罐压接近最高压力时,应实行降温措施,冬季实行保温措施,防止压力容器(管道)易存水部位冻堵。 六、压力容器(管道)应按规定坚持排污,一般应在进液后1小时排污一次,再次排污时间应依据液化石油气含水及污物状况确定。 七、保持安

17、全附件安全,灵敏牢靠,定期检验。 八、常常对压力容器(管道)及其附件进展外外表维护和保养,要定期对玻璃液位计排污,和对不常常开启的门进展活动,制止带压对受压部件进展修理和结实。 九、罐区运行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到有人在岗把握和检查罐区状况,应严格交接班制度。 十、罐区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要常常清理罐区内的杂草、杂物。 十一、运行的贮罐、管道、设备等各零部件必需齐全,仪表灵敏、阀门开关敏捷不漏气。 十二、贮罐的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应定期检修和校验,确保灵敏牢靠,运行贮罐和管道安全阀门应处于常开状态,安全阀起跳压力应不超过设计压力。安全阀失灵的贮罐严禁使用。 十三、罐区防雷、防静电装置完好齐全

18、,并定期检查。贮罐进液时要掌握流速不大于3m/秒,以防产生较大静电。 十四、一旦发生灾难事故,值班人员均不得离岗,实行救灾措施,并听候统一指挥。 十五、仔细做好记录。 十六、发觉特别状况,应实行有效措施处置,并准时上报。 【第5篇】压力容器机房治理制度 1、机房重地,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因工作需要,必需经有关部门同意。 2、操作人员必需承受相应的培训,考取相应的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3、开机前必需检查各项防护装置和安全附件处于完好状态,各阀门处于正常位置,翻开冷却水系统,检查各处的润滑油标准,管道是否符合要求。 4、仔细贯彻执行压力容器操作规程,正确操作和使用设备。 5、仔细监视好压力容器的仪

19、器、仪表,做好容器、设备的运行记录。 6、运行中要常常留意设备的运行状况,发觉操作条件不正常时准时进展调整。 7、在运转中若发生不正常声响、气味、振动或发生故障,应马上停机检查,检修前应切断电源,翻开排气阀,放出气罐的气体。 8、仔细安排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工作,做好记录。 9、安全附件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做好记录。 10、空压机实行定期保养,保持设备良好的技术状态,做好记录。 11、建立压力容器安全治理制度,严格遵守,保存好技术资料,正确使用设备。 12、机房内要保持清洁卫生,不准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第6篇】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使用治理及定期检查制度 1、依据检验周期,按国家有关

20、规定提前一个月向检验机构申请对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安全阀进展定期检验,保证定检率100%。 2、检验机构受理后,按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检验前的预备工作。 3、在检验过程中,积极协作检验人员的检验工作。 4、对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非专业人员不得随便拆卸、更动。 5、安全员应定期、不定期地依据设备使用时间进展检查,发觉问题应准时妥当处理。 6、按设备的分类以挂牌保管人员为主进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维护修理。 7、各种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对治理维护不当而影响安全生产,经查出,由经理按有关规定赐予惩罚,对已造成危害的,应报上级有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第7篇】压力容器安全治理制度 1、 目的:建立容器

21、设计、制造、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检验、安全附件治理程序 2、 范围:压力容器使用单位 3、 责任者:安全部、工程部、压力容器使用单位 4、 程序: 4.1总则 4.1.1严格贯彻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器规程)和压力容器使用治理规章,加强压力容器的治理,爱护职工的安全安康,确保安全长周期运行。 4.1.2本规定由各级压力容器治理人员贯彻执行,各级安全技术人员负责监视检查。 4.1.3本规定适用余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容器治理: 4.1.3.1 最高工作压力pw0.1mpa;(不包括液体静压力,下同) 4.1.3.2 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其最大尺寸)0.15m,且容积(v)0.

22、025m3 ; 4.1.3.3 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标准沸点(在一个大气压下的沸点)的液体。 4.1.4压力容器的分类,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执行。 4.2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治理与修理改造 4.2.1.1. 压力容器的设计权,必需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同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备案设计应由设计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批准,三类容器的设计,应报省劳动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备案。压力容器的设计总图上,应有审查批准的字样。 4.2.1.2. 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容器规程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暂行规程的规定,并对所设计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4.2.1.3. 制造压力容器,必需经

23、省级主管部门和省劳动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审查批准,发给许可证。制造三类容器,还必需报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批准。 4.2.1.4. 制造压力容器,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并执行设计、测绘、原材料、工艺、生产、质量验收等治理制度。 4.2.1.5. 压力容器的焊接和探伤检验工作,必需由取得当地主管部门考试合格的人员进展。 4.2.1.6. 制造压力容器,必需严格执行容器规程,国家有关规定和厂制订的压力容器质量检验规定。 4.2.1.7. 压力容器的施工安装,必需经各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的安装单位才能进展。 4.2.1.8. 安装压力容器时,必需严格根据图纸施工,并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24、 4.2.2使用与治理 4.2.2.1. 从事压力容器安装的单位必需时已取得相应的制造资格的单位或者是经安装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的安装单位。从事压力容器安装建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压力容器专业学问,并通过国家安全监察机构认可的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 4.2.2.2. 以下压力容器在安装前,安装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向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所在地的安全监察机构申报压力容器名称、数量、制造单位、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及安装地点,办理报装手续: 1、第三类压力容器。 2、容积大于等于10m3的压力容器。 3、蒸球。 4、成套生产装置中同时安装的各类压力容器。 5、液化石油气储存容器。 6、医用氧舱。 4.2.

25、2.3. 使用压力容器单位的安全治理工作主要包括: 1、贯彻执行本规程和有关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标准、规章。 2、制定压力容器的安全治理规章制度。 3、参与压力容器定购、设备进厂、安装验收及试车。 4、检查压力容器的运行、修理和安全附件校验状况。 5、压力容器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技术审查。 6、编制压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检验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7、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当年压力容器数量和变动状况的统计报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划的实施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状况等。 8、压力容器事故的抢救、报告、帮助调查和蔼后处理。 9、检验、焊接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治理。 10、压力容器使

26、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治理。 4.2.2.4. 工程部必需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并统一保管,技术档案内容按容器规程第117条执行。 4.2.2.5. 压力容器在投入使用前,应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治理规章要求办理登记手续。 4.2.2.6. 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明确提出压力容器操作要求,其内容至少应包括: 1、压力容器的操作工艺指标(含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 2、压力容器的岗位操作法(含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留意事项)。 3、压力容器运行中应重点检查的工程和部位,运行中可能消失的特别现象和防止措施,以及紧急状况的处置和报告程序。 4.2.2.7. 压力容器的

27、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对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定期进展专业培训与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由地、市级安全监察机构或授权的使用单位负责。 4.2.2.8. 压力容器发生以下特别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应马上实行紧急措施,并按规定的报告程序,准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规定值,实行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掌握。 2、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现象。 3、安全附件失效。 4、接收、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 5、发生火灾等直接威逼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 6、过量充装。 7、压力容器液位超过规定,实行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掌握。 8、压力

28、容器与管道发生严峻振动,危及安全运行。 9、其他特别状况。 4.2.3修理改造 4.2.3.1. 从事压力容器修理和技术改造的单位必需是已取得相应的制造资格的单位或者是经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查批准的单位。压力容器的重大修理或改造方案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同意并报施工所在地的地、市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备案。修理或改造单位应向使用单位供应修理或改造后的图样、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等技术资料。 4.2.3.1.1. 压力容器的重大修理是指主要受压元件的更换、矫形、挖补,和符合本规程第51条规定的对接接头焊缝的焊补。压力容器的重大改造是指转变主要受压元件的构造或转变压力容器运行参数、盛装介质或用

29、途等。 4.2.3.1.2. 压力容器经修理或改造后,必需保证其构造和强度满意安全使用要求。 4.2.3.2. 压力容器检验、修理人员在进入压力容器内部进展工作前,使用单位必需按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的要求,做好预备和清理工作。达不到要求时,严禁人员进入。 4.2.3.3. 采纳焊接方法对压力容器进展修理或改造时,一般应采纳挖补或更换,不应采纳贴补或补焊方法,且应符合以下要求: 4.2.3.3.1 压力容器的挖补、更换筒节及焊后热处理等技术要求,应参照相应制造技术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及适合于使用的技术要求。焊接工艺应经焊接技术负责人批准。 4.2.3.3.2 缺陷去除后,一般均应进展外表无损检测,

30、确认缺陷已完全消退。完成焊接工作后,应再做无损检测,确认修补部位符合质量要求。 4.2.3.3.3 母材焊补的修补部位,必需磨平。焊接缺陷去除后的修补长度应满意要求。 4.2.3.3.4 有热处理要求的,应在焊补后重新进展热处理。 4.2.3.3.5 主要受压元件焊补深度大于1/2壁厚的压力容器,还应进展耐压试验。 4.2.3.4. 转变移动式压力容器的使用条件(介质、温度、压力、用途等)时,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省级或国家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后,由具有资格的制造单位更换安全附件,重新涂漆和标志;经具有资格的检验单位进展内、外部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后,由使用单位重新办理使用证。 4.3检验 4.3.

31、1容器的定期检验分为外部检验,内外检查和内压试验三种。检验间隔为: 4.3.1.1. 外部检验:每年至少进展一次; 4.3.1.2.内外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每六年至少一次,安全状况为3级,每三年至少一次。 4.3.1.3.耐压试验:对固定式压力容器,每两次内外部检验期间内,至少进展一次耐压试验,移动式压力容器,每六年至少进展一次耐压试验。 4.3.2内外部检验级、耐压试验及低温(绝热)压力容器详细检验要求执行容器规程133-139条规定。 4.4安全附件 4.4.1 安全阀爆破片的制造单位必需持有国家劳动部发给的制造许可证,才能进展制造。使用单位不得自行制造。 4.4.2 安全阀的使

32、用治理按本厂安全阀治理安全治理方法执行。 4.4.3 容器上装有爆破片时,爆破压力不得超过容器的设计压力,并能保证使容器内的压力快速泄放。 4.4.4 有毒、易爆介质容器的爆破片排口应设放空导管,并引至安全地点或妥当处理。 4.4.5 爆破片应每年更换一次,超压未爆破的爆破片,应马上更换。 4.4.6 爆破片的爆破压力复验时(在工作条件下试验)应有设备主管和安全技术人员在场。 4.4.7 压力表的装设、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压力表至少每年校验一次,新购进的压力表应经校验后才能使用。经检验后的压力表应有合格证铅封。 4.4.8 压力表必需经计量部门批准的单位和人员进展检验。 4.4.9 低压

33、容器的压力表精度不低于2.5级,中压以上容器应不低于1.5级。 4.4.10 压力表盘直径不得小于100毫米,表盘刻度极限值应为容器最高工作压力的1.5-3倍,最好取2倍。装设压力表的位置,应便于操作人员观看,且避开受高温,冻结及震惊的影响。 4.4.11 压力表与容器之间应装三通旋塞式形阀,以便拆下校对或更换压力表,盛装蒸汽的容器压力表与容器之间应有存水弯管。盛装高温及强腐蚀介质的容器与压力表之间,应有隔离缓冲装置。 4.4.12 工作介质为气液两相共存的容器,应装设液面计或液面指示器。 4.4.13 盛装易燃、剧毒、有毒介质的液化气体的容器,必需采纳板式玻璃液面计式自动液面指示器。 4.4

34、.14 液面计或液面指示器上应有防止液面计泄漏的装置和爱护罩。 4.4.15 液面计的汽、液相连管上应装设有切断阀,还应有排污阀,以便清洗和更换。 【第8篇】移动压力容器安全治理制度 一、目的 1. 为了标准安阳加气母站安全附件的治理,保证安全附件的有效性,确保作业人员和运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安阳加气母站安全附件的安全治理。 3. 安全附件实行安全监视和专业治理相结合的治理方法: 二、职责 2.1 在用的安全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爆破片、液位计、温度计及安全连锁装置)由设备治理员治理和维护保养工作。 2.2 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等显示装置、超限

35、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由安全员负责监视,设备治理员负责维护保养。 2.3 站长负责对安全附件的有效性进展监视检查。 三、根本要求 3.1 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治理,常常检查和维护保养。 3.2 各种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 3.3 各类安全装置的检修要纳入设备检修规划,定期检修,并留有记录。 3.4 各类安全装置要按有关规程,对主管的安全装置定期进展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状况载入档案。 3.5 安全装置不准随便撤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撤除的,检修完毕必需马上复原。 四、安全附件的选型 1.安全阀的选型应取决于工艺条件和操作介质的特性。 (1)对于易燃、毒性为极度或高度危害的介质,

36、必需采纳封闭式安全阀,需要有提升机构时,则必需采纳封闭式带扳手安全阀; (2)对于开启压力大于3mpa的蒸汽用安全阀或介质温度超过235的气体用安全阀,应采纳带散热器的安全阀; (3)对于空气、蒸汽等非危害介质,可选用半封闭式和放开式安全阀,且应备有牢靠的提升机构; (4)高压容器及安全泄放量大而壁厚又不富有的中、低压容器应采纳全启式安全阀; (5)安全阀的开启压力不得超过容器的设计压力。采纳系统最高工作压力作为安全阀的开启压力时,则系统每个压力容器的工作压力必需与其相适应; (6)安全阀的排放力量必需大于等于压力容器的安全泄放量。 2.爆破片的选用应综合考虑压力容器的介质特性、工艺条件及载荷

37、特性等方面因素。 (1)对于腐蚀性介质,宜采纳开缝正拱型爆破片,或在与介质的接触面上掩盖有金属或非金属爱护膜的一般巨拱型爆破片,爆破片所用材料不允许被介质腐蚀; (2)对易燃介质不宜采纳铸铁、碳钢等裂开时产生火花的膜片; (3)膜片的使用温度必需高于介质温度; (4)对承受脉动载荷的中、低压容器优先采纳反拱型爆破片; (5)爆破片的排放力量必需大于等于容器的安全泄放量。 3.压力表的选用应到达如下要求: (1)必需与压力容器内介质相适应; (2)低压容器使用的压力表精度不应低于2.5级;中压及高压容器使用的压力表精度不应低于1.5级; (3)压力表盘刻度极限值应为最高工作压力的1.5-3.0倍

38、。最好选用2倍,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00mm。 4.液位计选用应到达如下要求: (1)应依据压力容器的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和温度正确选用; (2)盛装0以下介质的选用防霜液面计; (3)严寒地区室外使用的液面计应选用夹套型或保温型构造的液位计。 5.设计选用安全阀应充分考虑装置(或容器)的运行周期,采纳适合在线校验或能够保证定期校验的构造。 6.对重要容器,应设计在线备用安全阀,并在安全阀前后加装截止阀。 7.为便于安全阀的在线校验、切换及清洗,应在安全阀与容器之间装设切断阀,阀门的构造和通径尺寸应不阻碍安全阀的正常泄放。压力容器正常运行时,截止阀必需保持全开,并加铅封。 8.与安全阀进口连接的管

39、及管件的截面积必需大于安全阀的截面积。 9.封闭式安全阀应配置排放管,排放管的直径必需大于安全阀出口的公称直径。两个以上安全阀共用一根排放管时,排放总管的截面积必需大于全部安全阀出口管的总和。 10.氧气与可燃气体或其它能相互产生化学反响的气体不能共用一根排放管。 11.杠杆式安全阀应设有防止重锤自由移动的装置和限制杠杆越出的导架,弹簧式安全阀应有防止任凭拧动调整螺钉的铅封装置,静重式安全阀应有防止重片飞脱的装置。 12.对易燃、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应在爆破片的排出口装设导管,将排放介质引至安全地点。 五.安全附件的选购与验收 1.安全附件选购,必需选择省级以上(含省级)安

40、全监察机构批准的生产厂家。其中爆破片生产厂家必需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视局颁发的制造许可证。 2.选购的国产安全阀应符合gb12241、gb12242、gb12243标准。 3.依据制造厂样本选购安全阀时,必需注明: (1)安全阀型号、公称通径(必要时注明流通直径); (2)弹簧工作压力等级、整定压力。 4.每只安全阀应有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合格证。质量合格证应包括以下内容: (1)铭牌上的内容; (2)制造依据的标准; (3)出厂检验报告; (4)监检报告; (5)其它特别要求。 5.每只安全阀都应在阀体的显著位置装设金属铭牌。铭牌上应注明以下内容: (1)制造单位名称、制造许可证编号; (2)阀

41、门型号、型式、规格; (3)产品编号; (4)公称压力; (5)阀座喉径; (6)排放系数; (7)适用介质、温度; (8)检验合格标志、监检标志; (9)出厂年月。 6.其它安全附件应有完整的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爆破片应符合gb567爆破片与爆破片装置的要求,产品质量证明书中应明确使用寿命(一般应不少于4年)。 7.对于出厂资料不全及铭牌标注模糊不清或缺项,收货部门不得验收入库。 8.安全阀出厂校验前,各使用部门应在安全阀上做好标识,以免发生错乱。 9.对进口安全附件,其设计、试验、标志及使用条件必需符合合同中规定的标准、标准。 六.安全附件的安装 1.安全附件资料在工程完工后必需随

42、竣工资料由供给或建立单位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的主管部门,否则,该工程不得予以验收。 2.新安全阀在安装前,应依据实际使用状况进展调试,调试合格并加铅封后才能安装使用。 3.使用部门审定和变更安全阀定压值时,必需由使用部门、设备部门和安全部门三方联合确认。 4.安全阀安装的要求如下: (1)安全阀必需校验合格并打上铅封后,才能安装。安装时,不能损坏铅封,如有损坏应重新校验。 (2)安全阀应垂直安装,并应装设在压力容器液面以上气相空间局部,或装设在与压力容器气相空间相连的管道上; (3)盛装液化气体容器上的安全阀,必需安装在其气相部位; (4)压力容器与安全阀之间的连通管应尽量避开急转弯和截面的局部收缩; (5)安全阀装设位置,应便于检查、修理和在线检验; (6)就地排放的安全阀排放口应高出接近操作人员一米以上。 5.在室外安装的安全阀,应有牢靠的防冻设施。 6.封闭式安全阀应配置排放管,排放管应尽量避开曲折、急转弯并加以适当支撑。 7.安全阀与其它连接收路上的连接螺栓必需匀称上紧,以免阀体产生附加应力。 七.安全附件使用与治理: 1.设备治理员应对安全附件的技术治理负责,并负责其安全技术治理工作。 2.设备治理员负责安全附件的技术治理,安全员进展安全监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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