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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内控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范本 依据工作需要,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以下内部掌握制度: 一、岗位工作责任制 政府选购中心的工作主要包括负责人、选购受理、选购操作、履约验收四个岗位。 1.负责人岗位的主要工作是:人员治理,制度建立,岗位培训,业绩考核,签批对外文书,审核报告。 2.选购受理岗位主要工作是:承受选购人托付、审核工程资料、依据工程的特点、类别、合理确定工程负责人、协调选购会议时间安排、选购文件审核、发送中标通知书等。 3.选购操作岗位主要工作是:沟通选购人、公布选购信息、制作并出售选购文件、组织评标活动、整理已办结工程档案等。 4.履约验收岗位主要工作是:催促、指导和效劳选购人签订选购
2、合同;对重大的集中选购工程,与选购人共同组织有关技术专家进展验收、制作验收报告;一般工程由选购人验收并填制合同履行状况表作为验收报告;受理质疑和投诉。 工作岗位相互分别,各负其责,相互制约与制衡。即选购受理岗位不负责选购操作和档案治理;选购操作岗位不负责履约验收和档案治理,履约验收岗位不经办选购受理和档案治理。 二、回避和轮岗制度 1.建立回避制度。在政府选购活动中,选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选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中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选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与供给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需回避; 2.建立轮岗制度。选购中心受理业务后,对中心人员工作安排要全面,工程、货物和效
3、劳类都要经手,大、小工程尽量平均,促进全体人员都能把握选购操作的全流程业务。 三、文明办公制度 1.实行政治和业务学习制度。每周除参与区政府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政治学习外,每月还安排两个下午,组织全体人员进展业务学习,特殊是学习与政府选购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 2.提倡文明用语,对来电来访者,应做到热忱、大方、得体,一律使用文明语言,树立良好效劳观念。 3.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全体人员应遵守作息时间,坚守岗位,做到不无故迟到、早退和旷工,请假须按规定办理。工作期间一律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比方上网淘宝、炒股、打嬉戏、看电视剧等等。 4.留意安全和保密。平常留意保管文
4、件、资料和办公用品,重要文件准时归档,对涉及国家机密、工作隐秘、供给商的商业隐秘,必需妥当保管,不得泄露。 5.厉行节省,反对铺张,杜绝一切不必要的开支,自觉爱惜公共财物,努力减低选购本钱。 四、印章治理制度 1.日常工作所需,比方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需启用印章,经办人在“公章使用登记表”上签字并填写清晰文件材料名称、份数、时间和需要说明的事项,确保无误前方可盖章。 2.凡涉及到财务、人事、工资等内容的各类型报表、文件、报告、申请、便函、介绍信等必需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前方可盖章,否则,不予盖章。 3.凡涉及个人事项需加盖公章的材料,如贷款、担保、落户口等一律由单位负责人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5、 4.外单位需选购中心出具证明等之类状况,需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前方可盖章。 5.单位公章由专人负责治理,财务印章由财务人员负责治理,未经单位负责人批准不得私自转交他人代管,但凡消失未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盖章的状况,责任由公章治理人员自行担当。 五、档案治理制度 1.文书档案和专业档案应根据档案资料的内容进展收集整理,编写归档名目,交由档案室登记装订保存。文书档案一般在每年年底全部收集完整,次年三月底前完成全部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专业档案一般在工程完成后一周内归档。声像档案随时归档。 2.档案人员要严格执行档案的查借阅制度,任何单位或个人借阅、复印档案资料,均需填写档案查询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
6、批准方可查阅,借出的档案要准时归档、核实。 3.档案人员要增加保密观念,常常检查设施安全保密状况;离开档案室时,必需锁好文件资料柜,关好门窗。 4.销毁档案要登记造册,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前方能进展,销毁时要有监销人,并履行签字手续。 5.档案人员熟识档案库藏状况,完善档案检索工具,对库藏档案和资料的保管状况定期进展检查核对,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高温、防强光、卫生等工作,室内制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急物品。 六、财务治理制度 1.财务报销程序 .报销人需把报销的票据整理完整。 .报销票据上应由承办人用钢笔或碳素笔签字,标明经手人。 .会计人员必需仔细审核原始票据的合法性,大小金额是
7、否全都,戳记是否清楚等。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办理,并向单位负责人说明状况。 .财务人员审核领导签字、财务印章及报销金额,据实予以报销。 .聘请的专家在参与政府选购中,如需申请工作用餐、去现场勘察或制定技术参数所发生的费用,必需照实的填报审批单、报销单,由工程负责人签字确认,经主任审批后,财务人员方可报销。 .全部报销票据、财政受权支付票据、报销审批单,均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加盖财务公章及法人私章,方可生效使用。 2.收取、退付保证金工作程序 .投标及履约保证金的收取 供给商前来交纳保证金时,要核实缴款人公司名称及办理人员身份证明、开具湖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进展收款、盖章,并将
8、票据交给交款人。不承受以个人名义和现金形式交纳的保证金。 .投标及履约保证金的退付 依据申请退款人提交的领款单,核实工程负责人、档案治理人员签字及退款信息(留意核实退款信息必需与缴款人全都,否则有权拒绝办理),且核实并完善相关手续后办理退款事宜。一律以转账方式退还,不退付现金。 七、廉政治理制度 严格实行工作人员廉政八不准: 1、不准违反工作程序,违规操作; 2、不准滥用权利、谋私、玩忽职守、假公济私; 3、不准在工作中扯皮、推诿或无故拖延; 4、不准在政府选购过程中替供给商向招标代理机构、选购人或评标人员说情、打招呼。 5、不准将招标保密事宜透露给他人; 6、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承受选购人和供给
9、商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7、不准与选购人或供给商串通进展损害第三方利益的活动; 8、不准从事有损于政府选购形象的一切活动。 内控政府选购业务治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局政府选购内部掌握,标准选购与付款行为,防范选购与付款过程中的过失与舞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选购法和内部会计掌握标准选购与付款(试行)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 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各科室。对已纳入政府选购范围的选购与付款业务,还要执行政府选购方面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选购与付款内部掌握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选购与付款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其次章 岗位分工与
10、授权批准 第四条 建立选购与付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选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别、制约和监视。 (一)成立财政局选购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办公室主任和局纪检监察室主任任副组长,选购需求科室的负责人、选购需求科室的其他人员1人为组员,财监人员为监视人员。选购小组负责制订选购文件、拟定供给商备选名单、会审(签)选购合同条款。 (二)请购与审批:由选购需求科室依据批准的预算和实际需要准时提出选购申请和规划选购的标的物清单,报分管领导核准,单位负责人审批前方可办理。 (三)选购合同的订立与审计:大宗商品须依照合同法签定供货合同,并由业务部门审查质量技术指标
11、,财务部门审查结算金额和付款方式,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才能订立。 (四)选购与验收:购入的商品须由选购人员之外的专人负责验收,并登记相关验收入库记录,再由申请人办理领用手续。 (五)选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选购记录(包括合同)由办公室保管,验收记录由验收部门保管。 (六)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选购及验收过程完成后,由业务部门提出付款申请,财务部门对全部的凭证、票据审核无误,单位负责人审批后,予以办理付款。 第五条 审批人应当依据选购与付款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展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根据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选购与付款业务。对于审核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选
12、购与付款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六条 单位对于重要和技术性较强的选购业务,应当组织专家进展论证,集体决策,防止消失决策失误而造成严峻损失。 第三章 请购与审批掌握 第七条 属于政府选购范围内的商品选购,由业务部门牵头、财务部门协作,按第四条其次款规定请购与审批后,由选购小组严格根据政府选购法规定要求进展办理。 第八条 加强选购业务的预算治理。每年度严格根据政府选购预算进展选购。建立选购与验收环节的治理制度,对选购方式确定、供给商选择、验收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选购过程的透亮化。 第四章 选购与验收掌握 第九条依据规定的”验收制度和经批准的订单、合同等选购文件,由独立的验收部门或指定专
13、人对所购物品或劳务等的品种、规格、数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展验收,出具验收证明。 对验收过程发觉的特别状况,负责验收的部门或人员应当马上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查明缘由,准时处理。 第五章 付款掌握 第十条 单位财务部门在办理付款业务时,要对选购发票、结算凭证、验收证明等相关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及标准性进展严格审核。 第十一条 财务部门负责定期与供给商核对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等往来款项。如有不符,应查明缘由,准时处理。 第六章 监视检查 第十二条 纪检监察部门要不定期检查选购与付款业务内部掌握制度是否健全,各项规定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三条 选购与付款内部掌握监视检查的内容主要
14、包括: (一)选购与付款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状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选购与付款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二)选购与付款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状况。重点检查大宗选购与付款业务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的行为。 (三)有关单据、凭证和文件的使用和保管状况。重点审查凭证的登记、领用、传递、保管、注销手续是否健全,使用和保管制度是否存在漏洞。 第十四条 对监视检查过程中发觉的选购与付款内部掌握中的薄弱环节,应当实行措施,准时加以订正和完善。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所称的选购,包括货物、工程和效劳的选购。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财政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内控政府选购业务治理制度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