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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甘肃省民生科技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科技惠民计划,组织实施甘肃 省民生科技计划(以下简称民生计划),依靠科技保障和改善 民生,发挥科技进步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基层社会建 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科技部、财政部科技惠民计划 管理办法(试行)和甘肃省科技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加 快发展民生科技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民生计划是甘肃省科技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面向基层,依靠科技进步与机制创新,通过在基层示范 应用一批综合集成技术,推动一批先进实用技术成果的推广 普及,提升科技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和服务基层社会建设的能 力,使科技成果更好更多地惠及民众。第
2、三条 民生计划资助范围主要包括人口健康、生态环 境、公共安全、城镇发展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联系的科技 领域,重点面向基层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综合集成与示范,以 及具有导向作用的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提升技术的实用 性和产业化水平,推动先进适用技术在基层的转化应用。第四条 民生计划实施原则 一)需求驱动,面向基层。以民生需求为驱动,以社区、村镇为主要应用示范基地,推进科技成果走进基层、惠及百姓 生活,解决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促进区域可持 续发展。(二)科技引领,典型示范。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政产学 研用相结合。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的集成、示范和推广,坚持技 术成果先进性、成熟性、实用性、应用性
3、的原则。选择重点领 域和重点区域先行试点、稳步推开,推进民生计划的深入实施。(三)协同推进,机制创新。政策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实行省、市、县三级管理,积极发挥各级人民政府科技主管部 门、财政主管部门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作用,充分调动和依 靠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符合甘肃省情、适合区域特色,上 下联动、部门协作、协同推进的组织运行机制。(四)政府引导,多元投入。坚持经费投入多元化原则,中央、省级和地方财政共同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单位 自筹、用户资金等多元化投入。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建立甘肃省民生科技计划协调领导小组,主管副 省长任组长,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为副组长单位,相关省级业 务
4、主管部门为成员单位。协调领导小组负责推动国家科技惠民 计划及民生计划实施,制定完善我省政策法规,决策重大事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负责日常协 以下简称民生计划依靠科技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科技进步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基层社会建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科技部财政部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和甘肃省科技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民生科技的实施意见制定示范应用一批综合集成技术推动一批先进实用技术成果的推广普及提升科技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和服务基层社会建设的能力使科技成果好多地惠及民众第三条民生计划资助范围主要包括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城镇发展等与人民群化应用提升技术的实用性和产业化
5、水平推动先进适用技术在基层的转化应用第四条民生计划实施原则一需求驱动面向基层以民生需求为驱动以社区村镇为主要应用示范基地推进科技成果走进基层惠及百姓生活解决人民群众在生产生调服务工作 第六条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负责民生计划的总体部署和 协调。省科技厅负责制定民生计划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 计划实施,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等;负责编制和发布民生计划 先进科技成果目录指南;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咨询论证、立项 批复、成果管理、考核验收等。第七条 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研究制定民生计划经费 管理办法;负责民生计划项目预算审批、经费监督管理、绩效 评价;与省科技厅共同组织国家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的筛选推 荐、组织
6、协调、监督实施和考核验收等工作。第八条 与民生计划相关的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参与编制 甘肃省民生计划先进科技成果目录指南,参与项目实施方案咨 询论证、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参与国家科技惠民计划 项目的评审论证、组织协调、监督实施和考核验收;负责推动 本领域(行业)相关技术成果与成功经验的推广应用。第九条 市(州)科技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 业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级组织单位)负责制定本地区民生 计划实施方案,择优推荐基层民生计划项目;负责民生计划项 目的实施和推进工作;负责集成科技资源,协调落实相关政策、资金等保障条件;负责编报民生计划年度实施报告,协同省级 组织单位做好考核验收工作。
7、第十条 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是民生计划项目实施 管以下简称民生计划依靠科技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科技进步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基层社会建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科技部财政部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和甘肃省科技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民生科技的实施意见制定示范应用一批综合集成技术推动一批先进实用技术成果的推广普及提升科技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和服务基层社会建设的能力使科技成果好多地惠及民众第三条民生计划资助范围主要包括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城镇发展等与人民群化应用提升技术的实用性和产业化水平推动先进适用技术在基层的转化应用第四条民生计划实施原则一需求驱动面向基层以民生需求为驱动以社区村镇为主要应用
8、示范基地推进科技成果走进基层惠及百姓生活解决人民群众在生产生理的责任主体。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 门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区域内民生计划实施方 案的编制、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实施管理;负责项目承担单位的 遴选、项目负责人的确定;负责落实资金、政策、人才等配套 保障条件。第十一条 项目承担单位负责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依据上 级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完成项目下达的目标和任务。第十二条 省外、中央驻甘及省级企事业作为民生计划项 目承担单位的项目,由项目实施所在市(州)的市级组织单位 筛选推荐、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民生计划以项目形式分年度实施,试点先行,稳
9、步推进。民生计划项目采取有限目标、分类指导、滚动发展、分段实施的管理方式,项目周期一般为三年。加强对项目实施 过程及实施效果评价,充分发挥用户在项目实施、验收和绩效 评价中的作用。建立项目滚动实施机制。第十四条 民生计划优先支持范围:(一)生态环境领域。优先支持生态环境预警、荒漠化治 理与恢复、草地与湿地生态恢复、水土流失治理及水土保持、饮用水安全保障、大气土壤等污染控制、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节能环保等技术的转化应用。(二)人口健康领域。优先支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和 诊以下简称民生计划依靠科技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科技进步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基层社会建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科技部财政部科技惠民
10、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和甘肃省科技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民生科技的实施意见制定示范应用一批综合集成技术推动一批先进实用技术成果的推广普及提升科技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和服务基层社会建设的能力使科技成果好多地惠及民众第三条民生计划资助范围主要包括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城镇发展等与人民群化应用提升技术的实用性和产业化水平推动先进适用技术在基层的转化应用第四条民生计划实施原则一需求驱动面向基层以民生需求为驱动以社区村镇为主要应用示范基地推进科技成果走进基层惠及百姓生活解决人民群众在生产生疗、重大传染病防控、地方病防控、中医适宜技术、生殖健 康及妇幼保健、医疗器械及康复器材、远程诊疗及低成本医疗、中(藏)药
11、材种植(养殖)与加工等技术的转化应用。(三)公共安全领域。优先支持防灾减灾及重大自然灾害 预警、食品安全检测预警、重大生产事故预防安全生产保障装 备、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等技术的转化应用。(四)城镇发展领域。优先支持数字社区及其管理服务、便民惠民公共服务、绿色建筑、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技 术的转化应用。第十五条 省科技厅会同省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筛 选编制民生计划先进科技成果目录指南,在省科技厅政务网站 或其他媒体统一公开发布,并定期更新。第十六条 市(州)科技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会同相关业 务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成果目录指南及相关要求,分年度 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与实施方案制定,开展项目可
12、行性研究,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组织项目承担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第十七条 民生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科技发展规划的方 向和部署;符合优先支持领域和范围;主要技术成果选自科技 成果目录指南;技术所有方与用户的权益和责任明确。(二)项目实施方案完整,体现整体设计、协调推进;项 目以下简称民生计划依靠科技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科技进步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基层社会建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科技部财政部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和甘肃省科技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民生科技的实施意见制定示范应用一批综合集成技术推动一批先进实用技术成果的推广普及提升科技促进社会管理
13、创新和服务基层社会建设的能力使科技成果好多地惠及民众第三条民生计划资助范围主要包括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城镇发展等与人民群化应用提升技术的实用性和产业化水平推动先进适用技术在基层的转化应用第四条民生计划实施原则一需求驱动面向基层以民生需求为驱动以社区村镇为主要应用示范基地推进科技成果走进基层惠及百姓生活解决人民群众在生产生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技术指标可考核;除中央、省级财政 资金外地方配套资金和其它来源资金确保落实到位。(三)项目实施机制可行,政产学研用结合紧密,管理措 施科学规范。建立由市(州)或县(市、区)政府领导担任组 长的协调推进小组,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由技术 专家、财务
14、专家、用户、管理者参与的项目实施专家组,对项 目提供技术、财务和管理咨询。(四)项目实施的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具有明确的成果用 户和受益人群;项目实施成果在本地区推广应用措施明确。第十八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长期从事本领域业务或研究工作,具有良好 的项目实施条件。(二)能够充分发挥产学研用联合的优势,突出用户在项 目实施过程中的作用。鼓励用户优先作为项目承担单位的牵头 单位。(三)能够调动相关资源开展工作,并具有行之有效的技 术成果展示和推广条件。第十九条 项目承担单位结合本地区需求和技术发展现 状,按要求编制项目实施
15、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应体现以下基本 要求:(一)先进性。在本领域或行业具有技术先进性。(二)适用性。满足区域共性需求,具有推广应用前景。以下简称民生计划依靠科技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科技进步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基层社会建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科技部财政部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和甘肃省科技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民生科技的实施意见制定示范应用一批综合集成技术推动一批先进实用技术成果的推广普及提升科技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和服务基层社会建设的能力使科技成果好多地惠及民众第三条民生计划资助范围主要包括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城镇发展等与人民群化应用提升技术的实用性和产业化水平推动先进适用技术在基层的转化
16、应用第四条民生计划实施原则一需求驱动面向基层以民生需求为驱动以社区村镇为主要应用示范基地推进科技成果走进基层惠及百姓生活解决人民群众在生产生(三)示范性。具有较好示范性,影响力强,带动性好。第二十条 市级组织单位对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可行性论 证后,根据规定的项目推荐要求和项目限额,将修改完善后的 项目实施方案,正式行文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报送,并抄送 相关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市(州)推荐项目实施方案的质量、组织保障能力、配套 投入程度等,作为确定市(州)项目推荐数量的重要因素之一。第二十一条 鼓励市(州)推荐采用后补助方式资助的项 目,对后补助项目适当放宽限项要求。后补助项目是指按照正 常程序和要
17、求立项后,相关单位围绕立项时确定的项目重点任 务和目标先行投入并组织实施,待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再给 予相应财政补助的项目。后补助项目的申报按照本细则规定执 行。第二十二条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会同相关省级业务主管 部门,对市(州)推荐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咨询论证和评审,提出年度立项建议(含后补助项目),共同研究确定项目,下 达立项批复。项目实施起始时间以批复下达时间为准。第二十三条 市级组织单位依据立项批复,组织修改完善 项目实施方案,与省科技厅签订项目任务书。市级组织单位明 确与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的责任和权益,签订项目实施目标责任书,各方签字盖章后报省科技厅审核备 第二十四
18、条 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按照批复的项目 实施方案和有关要求,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具体落实,协调相关 资以下简称民生计划依靠科技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科技进步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基层社会建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科技部财政部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和甘肃省科技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民生科技的实施意见制定示范应用一批综合集成技术推动一批先进实用技术成果的推广普及提升科技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和服务基层社会建设的能力使科技成果好多地惠及民众第三条民生计划资助范围主要包括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城镇发展等与人民群化应用提升技术的实用性和产业化水平推动先进适用技术在基层的转化应用第四条民生计划实施原则一需求
19、驱动面向基层以民生需求为驱动以社区村镇为主要应用示范基地推进科技成果走进基层惠及百姓生活解决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源共同推进。第二十五条 市级组织单位每年年终向省科技厅、省财政 厅报送民生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及执行情况综合报告,并抄送相关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市级组织单位每年按时向省科 技厅、省财政厅报送国家科技惠民计划年度执行情况综合报 告。第二十六条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会同相关省级业务主管 部门,组织有关专业机构、专家对项目执行情况开展监督与评 估。民生计划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对于未经批准变更项目任务、未落实项目实施保障条件的市(州),视情况终止项目或取消 未来三年的项目申报资格,追回财政拨款;对
20、市级组织单位未 履行职责,造成项目不能顺利实施的,调减甚至取消所在市(州)未来三年的申报项目数量或申报资格。第四章 验收考核 第二十七条 民生计划的验收考核工作由省科技厅、省财 政厅会同相关省级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市级组织单位配合 组织协调。第二十八条 项目任务完成后,由市级组织单位在一个月 内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项目总结报告、用户使用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等验收材料。省科技厅经过初审 验收材料后批复验收申请,会同省财政厅及相关省级业务管理 部门,成立由技术、财务、用户、管理等多方专家组成的项目 验收组,召开验收考核会议,通过审查验收材料、现场考察、质疑答询等程序,形成项目验
21、收意见。以下简称民生计划依靠科技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科技进步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基层社会建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科技部财政部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和甘肃省科技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民生科技的实施意见制定示范应用一批综合集成技术推动一批先进实用技术成果的推广普及提升科技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和服务基层社会建设的能力使科技成果好多地惠及民众第三条民生计划资助范围主要包括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城镇发展等与人民群化应用提升技术的实用性和产业化水平推动先进适用技术在基层的转化应用第四条民生计划实施原则一需求驱动面向基层以民生需求为驱动以社区村镇为主要应用示范基地推进科技成果走进基层惠及百姓生活解决人
22、民群众在生产生第二十九条 项目验收结果分为通过验收和不通过验收。(一)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已基本完成、经费 使用合理的,为通过验收。(二)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为不通过验收:1、没有达到项目主要考核指标;2、所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存在弄虚作 假;3、实施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4、无正当理由且未经批准,超过规定的执行期限半年以 上仍未完成项目任务;5.经费使用存在严重问题。第三十条 省科技厅在项目验收结束后一个月内,将验收 意见通知市级组织单位。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市级组织单位在 接到通知的三个月内,组织项目承担单位进行整改,在基本达 标后再次提出验收申请。仍未通过验收
23、且无正当理由的,市级 组织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三年内不得承担民生计 划项目及国家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第三十一条 市(州)科技主管部门要建立覆盖项目实施 全过程的电子、音像、文字、数据等材料档案,连同项目验收 意见、项目总结报告、用户使用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等验收材 料报送省级科技主管部门,为其制定项目实施成果推广方案提 供基础材料。在项目通过验收后的三个月内,市(州)以下简称民生计划依靠科技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科技进步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基层社会建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科技部财政部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和甘肃省科技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民生科技的实施意见制定示范应用一批综合集成技
24、术推动一批先进实用技术成果的推广普及提升科技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和服务基层社会建设的能力使科技成果好多地惠及民众第三条民生计划资助范围主要包括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城镇发展等与人民群化应用提升技术的实用性和产业化水平推动先进适用技术在基层的转化应用第四条民生计划实施原则一需求驱动面向基层以民生需求为驱动以社区村镇为主要应用示范基地推进科技成果走进基层惠及百姓生活解决人民群众在生产生科技主 管部门将项目验收材料及项目实施成果推广方案报送省科技 厅、省财政厅。第三十二条 项目验收后,市(州)科技主管部门及时将 项目实施成果及经验报送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及相关省级业务 主管部门,由相关省级业务主管部门,
25、组织先进技术成果及经 验在全省的推广应用。第三十三条 建立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制度。民生计划项目 验收后三年内,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开展项目实施绩效评价 工作,对项目实施效果、经费使用、管理工作以及成果推广方 案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对于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良好、成 果推广效果显著、管理经验先进的,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支 持项目所在市(州)开展相关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第三十四条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和信 用管理制度。建立民生计划信息和成果管理平台,对项目立项 信息和成果成效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促进成果共 享与应用。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网上申报评审、监督管理等工作。对与项目实施有关的
26、人员和单位,实行信用、回避等制度管理。第三十五条 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等问题,严格按照 科 学技术进步法及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涉及保密 事项,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管理办法执行。第三十六条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根据民生计划实施总体 情况,定期组织开展计划执行情况全面评估,优化计划实施与 管以下简称民生计划依靠科技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科技进步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基层社会建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科技部财政部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和甘肃省科技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民生科技的实施意见制定示范应用一批综合集成技术推动一批先进实用技术成果的推广普及提升科技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和服务基层社会建设的能力使
27、科技成果好多地惠及民众第三条民生计划资助范围主要包括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城镇发展等与人民群化应用提升技术的实用性和产业化水平推动先进适用技术在基层的转化应用第四条民生计划实施原则一需求驱动面向基层以民生需求为驱动以社区村镇为主要应用示范基地推进科技成果走进基层惠及百姓生活解决人民群众在生产生理。第五章 专项经费开支范围 第三十七条 民生计划专项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 发生的与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和集成示范直接相关的有关费用 的补助支出。第三十八条 专项经费的开支范围主要包括技术引进费、技术开发费、技术应用示范费、科技服务费、培训费等。(一)技术引进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为引进新技术、新流程
28、、新工艺,或购买专利等发生的费用。(二)技术开发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有关技术进行 消化吸收、生产工艺流程改进、技术的适用性改进和创新等发 生的费用。(三)技术应用示范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为开展技术 转化应用、综合集成和示范等发生的费用。(四)科技服务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聘请有关技术专 家对项目进行技术指导、咨询和服务所发生的费用。(五)培训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的实用技术培训 等工作发生的资料费、专家讲课费、场地租用费、学员食宿补 助等费用 专项经费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 贴和福利支出,不得开支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第三十九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
29、之外,确 需以下简称民生计划依靠科技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科技进步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基层社会建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科技部财政部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和甘肃省科技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民生科技的实施意见制定示范应用一批综合集成技术推动一批先进实用技术成果的推广普及提升科技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和服务基层社会建设的能力使科技成果好多地惠及民众第三条民生计划资助范围主要包括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城镇发展等与人民群化应用提升技术的实用性和产业化水平推动先进适用技术在基层的转化应用第四条民生计划实施原则一需求驱动面向基层以民生需求为驱动以社区村镇为主要应用示范基地推进科技成果走进基层惠及百姓生活解
30、决人民群众在生产生由专项经费安排的其他直接相关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 独列示、单独核定。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会同相关省级业务主管部 门选择部分工作基础好、示范性强的市(州)先行试点,取得 一定经验后,适时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第四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负责解 释。第四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民生计划依靠科技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科技进步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基层社会建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科技部财政部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和甘肃省科技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民生科技的实施意见制定示范应用一批综合集成技术推动一批先进实用技术成果的推广普及提升科技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和服务基层社会建设的能力使科技成果好多地惠及民众第三条民生计划资助范围主要包括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城镇发展等与人民群化应用提升技术的实用性和产业化水平推动先进适用技术在基层的转化应用第四条民生计划实施原则一需求驱动面向基层以民生需求为驱动以社区村镇为主要应用示范基地推进科技成果走进基层惠及百姓生活解决人民群众在生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