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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关集体合同范文八篇集体合同篇1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乙方(劳动者)姓名:年龄:文化程度:现在住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 规定和有关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 合同。第一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从一年月日起至一年月日止,共 年。其中试用期从一年月日起至一年月日止,共 个月。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甲 方 安 排 乙 方 从 事 工作。3、企业可在劳动合同期内确定一段时间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 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 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 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4、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满需延续劳动关系的应在劳 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协商续签劳动合同。5、在劳动合同期内,企业或职工需变更劳动合同的,应事先征 得对方同意,并书面达成协议。6、企业或职工要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 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 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
3、、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 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企业依法裁员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1)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2)提出裁员方案;(3)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4)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员方案,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意见;(5)公布裁员方案,与被裁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9、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合同纠纷,工会主 席依法承担该委员会主任职务。10、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 议处理条例办理。第三条职业培训1、企业根据本企业特点和条件,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
4、 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对职工组织有计划的培训。企业应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并建立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档案。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并建立健全职工转岗 教育制度和台帐,结合企业实际对职工进行国家政策法规、条例教育; 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及其防护教育;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教 育;职业病防治和各种生产工伤事故案例教育;化学危险品应用等基 础知识教育;企业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及技能教育。未经安全 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 过国家有关部门培训后,取得相应资格操作证,方可安排其进行特殊 作业。2、企业安排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由企业负担培
5、训经费,并于培训前对职工培训后回企业服务的最低年限和未达此年限的赔 偿责任等问题,与受训职工协商签约。3、职工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工会有权就职业培训有关 问题与企业协商。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企业依法建立工时制度,职工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特殊工种和岗位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企业申请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后,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2、企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职工充分休息的权利。但由于 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 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 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
6、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 过三十六小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按第五条第6点执行。(结 合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内容)3、职工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休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办法)第五条劳动报酬1、企业和工会双方于每年初根据本企业上一年经济效益、同行 业同类企业平均工资水平、市场劳动力供求状况、居民生活物价指数 等因素,召开会议,在国家核定的工资总量内,协商决定企业年工资 水平以及年度企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在岗职工工资不低于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待岗职工生活费由企业自主确定(一般不低于当地失业金水平)2、本企业工资制度,按
7、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并由企业和工会 双方协商确定。(工资集体协商)企业应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职工的收入水平。3、本企业各类人员的工资,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拟定方案,提 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4、本企业工资调整,按下列程序进行。(1)企业向职工代表大会作调整工资方案说明;(2)企业提出调整工资的方案;(3)将调整工资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4)调整工资方案经审议通过后,企业负责组织实施。5、本企业职工工资的支付。(1)职工工资以货币形式支付;(2)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每月 日为发薪日;(3)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a.延长工作时间又不能耐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
8、;b.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c.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d.婚、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100%;e.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支付100%;f.病假、事假、旷工的工资支付,按企业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企业规章制度执行。g.医疗期的工资支付: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 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 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 资标准的80%.第六条社会保险和福利1、企业依法为全体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 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9、并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建立企业年金制度。2、职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应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其直系供养亲属应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3、因工伤残的职工,按照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患职业病的职工享受工伤待遇。第七条劳动安全卫生1、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增强职工安全意识,防止事 故,减少职业危害。2、企业应有计划地进行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每年年初 制订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及时提供资金保证,确保专款专用。3、企业根据各工种的岗位需要,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行 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教育职工正确使用。
10、对不按规定穿戴和不正 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行政有权拒绝其上岗操作。对违反操作 规程的职工,行政有权查处。4、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危险品 台帐,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经营的管理, 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职工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 取应急措施。5、企业要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高度重视劳动保护工作, 在接触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岗位和较大危险工作场所,积极搞好在岗位 操作中常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的推广应用、培训工作,并列入 企业现场管理检查内容,做到每季对车间、班组定期检查,严格考核。 企业对直接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职工每月发放有毒有害津贴,
11、对特殊 岗位提供保健补助食品。6、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时,企业按国家 有关规定在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的同时报告工会。在事故调查、处理 过程中,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调查处理必须有企业工会 和职工代表参加。工会支持企业劳动保护管理,认真履行工会劳动保 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职责,每季定期检查、监督劳动保护的执行。7、工会有权纠正违章指挥,对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行为或当发现 明显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时,有权停止作业并提出解决的建议,采取 防护措施,行政方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 况时,有权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场所,企业行政方面应及时做出处理决 定。职工在岗位发现直接危及
12、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 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企业不得因职工在紧急 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者 解除其劳动合同。第八条女职工特殊利益1、女职工与男职工同工同酬,在提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 称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应男女平等。2、对女职工每两年(或每一年)进行一次妇科、乳腺病普查所 需经费由行政方出资。3、女职工在经期不得安排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等国家规 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 月,下同)的女职工从事夜班劳动,或延长其劳动时间。怀孕七个月 以上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假休息,休息期
13、应发给 其基本工资。女职工怀孕流产,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应给予产假。怀孕不满 四个月流产的,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 给予四十二天产假。正常生育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 天,产假期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难产女职工增加产假十五天,多 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实行晚育的女职 工,按照有关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定,可增加产假三十天。女职工在产 假期间,不影响其福利待遇和参加晋级、评奖。4、女职工怀孕、分娩时所用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 费和药费,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参 加生育保险的,由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后,婴儿一周岁
14、以前,其所 在单位应保证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后满法定假即上班的,原则上 安排原岗位工作。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应与女职工协商解决。女 职工生育后,因哺乳而上班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在 哺乳期请长假,直至婴儿满一周岁,由单位发给基本生活费。(生活 费标准由企业自主确定)5、按月发放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用品和女职工卫生用品,经费 由行政方解决。6、企业在组织职工外出进修、业务学习、岗位培训、出国考察、 挂职锻炼时应考虑有一定比例的女职工参加。第九条纪律与奖惩1、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规定,制定企 业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2、企业制定和修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
15、应经职工代 表大会通过。3、企业对遵守劳动纪律、完成任务好的职工,给予物质和精神 奖励,具体办法由企业自主确定。4、企、也对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可 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依法追究赔偿责任、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等 处理,按企业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企业规定制度执行。第十条本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1、本合同从依法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一般为13年)2、本合同期满前30日,企业和工会协商签定新的集体合同。3、企业和工会双方根据人数对等原则,联合成立集体合同履行 监督检查小组。每年6月和12月对本合同的履行进行检查,检查结 果以书面形式报告双方签约代表,企业和工会双方应在7日内
16、进行研 究,并就本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协商提出处理意见。4、企业和工会双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按以下程序进行:(1)一方提出建议,向对方说明变更本合同的条件、理由和条 件。(2)双方在7日内组织协商,达成一致后,就变更本合同有关 问题形成书面协议。(3)将书面协议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4)自审议通过之日起7日内,将协议书面上报劳动行政部门 合同管理机构审查、登记、备案。(5)将经审查确认后生效的集体合同,在7日内公布实施。5、下列情况,企业和工会双方应主动协商变更本合同:(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客观情况 发生重大变化的。(2)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
17、行的。(3)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6、本合同解除,按本合同第十条第4点规定的程序办理。下列 情形,本合同可以解除:(1)企业被依法宣布破产、撤消的;(2)工会被依法解散的;(3)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劳动仲裁机构裁决、法院判决, 本合同必须解除的;(4)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全部条款无法履行的。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企业和工会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应承担有关责 任。(1)企业违反本合同规定,应依法承担经济责任及其他有关责 任。(2)工会违反本合同给企业利益带来影响和损失的,可按工会 章程承担责任,应纠正违约行为,组织和教育职工,挽回损失和影响。(3)对违约
18、直接责任人,视其责任大小,给予行政处分、经济 处罚等。2、企业和工会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积极采取补救 措施,并应对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第十二条本合同争议处理1、因本合同的内容、履行情况和不履行后果等问题发生争议, 企业和工会双方应在7日内,召开协调会议,协商解决有关争议问题, 协商达成一致的,签订书面协议。2、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申请仲裁、提起诉讼。3、在本合同范围内,涉及单个职工权益被侵犯的,工会可代表职工个人参加调解、仲裁、诉讼活动。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承担任务,担任工种。乙方在生产(工作)上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9、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数量、 质量指标,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 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 体内容如下(略)第四条劳动纪律1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2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 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第五条劳动报酬1 .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资与甲方同工种、同岗位原固定工人保持 同等水平。乙方在学徒(熟练)期间的生活补贴为:O乙方试 用期间工资为:,试用期满的定级工资为:,乙方 现工种工资为:02 .甲方应按规定发给乙方工资性
20、补贴。乙方的工资性补贴为其标 准工资的 %O3.乙方的升级按有关规定执行。4、在解决本合同纠纷之协商、仲裁、诉讼期间,企业和工会双 方均不得采取怠工、罢工、停产、闭厂等过激行动。第十三条附则1、本合同未予明文规定的事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办理;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也未明文规定的,根据国家法律、法 规、规章确定的原则,由企业和工会协商解决。2、本合同生效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对劳动条件标准有新 的规定的,按新的规定执行。3、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协商一方或双方首席代表变更,不影响 本合同的有效性。4、本合同由企业和工会负责解释。解释有歧义的,按本合同第 十二章的有关规定办理。5、本合同
21、一式四份,企业和工会各执一份,审查登记的劳动行 政部门存档一份,上级工会备案-一份。6、本合同双方签章后,自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之日起,15日 内未提出异议的,即行生效。企业方首席代表(签字)工会方首席代表(签字)签订日期:年 月 日集体合同篇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 故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维护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促进企业 健康和谐发展。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本企业 实际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以下简称“专项集体合同”)。第二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认真贯彻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 规,落实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完善和落实
22、劳动安全卫生 责任制与各项措施,努力提高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水平。第三条企业与工会建立劳动安全卫生问题定期协商沟通机制, 开展以“查找隐患、平等协商、签订协议、跟踪落实、持续改进”为 基本内容的工会主动参与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不断改善职工作业环境 和劳动条件。第四条 本专项集体合同由企业方代表与职工方代表集体协商 达成一致,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由企业方(企业法定代表人) 与职工方代表(企业工会主席)签订。本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后,对企业 和职工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应认真履行。第二章企业劳动安全卫生保障第五条企业依法设立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劳 动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3、劳动安全卫生各项 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六条 企业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 设施、生产工具、作业环境),每年年初制订年度安全卫生技术措施 项目方案,有计划地进行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并及时提供安全生 产资金保证,确保专款专用。第七条企业结合实际对职工进行国家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 策、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设施使用维护 规程的教育培训L告知职工作业场所和岗位存在的危险和职业病危害 因素及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档案。未经劳动安全 卫生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 过国家有关部门培训后,取得相应
24、资格操作证,方可安排其进行特种 作业。第八条企业会同工会每月开展劳动安全卫生检查,安全卫生管 理部门不定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各生产班组坚持每日检查 制度,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第九条 企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时、依照国家规 定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 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工会参与“三同时”验收,有权提出 意见并进行监督检查。第十条企业根据各工种岗位的需要,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 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对不按规定穿戴 和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职工,企业有权阻止其上岗操作。第十一条企业在有
25、较大危险因素和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和 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第十二条企业定期对涉及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有害因 素检测与评价,并向职工公布。对粉尘、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作业点, 企业采取积极的治理措施,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第十三条对直接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企业按规定安 排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 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应如实告知职工本人,对有职业禁忌 的职工及时调离原岗位。职工离开企业时,可向企业索取经加盖企业 公章的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第十四条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26、职工因工伤亡或者患职业病,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第十五条 企业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未成年人保护 法,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第十六条 企业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保证职工每 周至少休息一日。企业安排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由于工 作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一致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 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 康的前提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 六小时。企业安排职工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依法支付工资报酬。第十七条 企业根据夏季特点,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为职工提供 充足的防暑降温用品,合理安排生产工
27、作时间,教育职工掌握预防中 暑知识和急救办法,应协商约定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及条件。第十八条 企业负责人每年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向职工(代表)大 会报告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情况,接受职工监督。发生职工因工伤亡、 职业病危害事故或其它劳动安全事故,企业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 告的同时,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 提出处理意见。第三章工会与职工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九条工会参加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的研究制定和 修改,涉及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重大问题,履行职工(代表)大会程 序,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第二十条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劳动安全 卫生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接
28、受企业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第二十一条工会认真履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支持企业加 强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定期组织检查、监督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 政策、制度的执行。工会有权要求纠正违章指挥,对强令工人冒险作 业行为或发现明显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 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情况时,有权建议 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场所,企业必须立即作出处理。第二十二条工会积极协助企业落实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通 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周”、“安全技能比 武”等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和自我防护意识。第二十三条工会组织职工积极参与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
29、理活 动,对职工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及时整改落实。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权了解其岗位存在的危险和职业病危害因 素、采取的防护措施及事故应急抢救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劳动安全 卫生工集体合同篇工本合同机械化养护队工会以下简称工会代表机械化养护队的 全体职工与以下简称机械队签订。第一条:为深化改革,促进开放, 维护机械队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最大限度 地调动全体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促进机械队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 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和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 订合同。第二条:本合同是双方在机械队发展、科学管理、
30、建立和谐稳定 的劳动关系等方面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共同准则。第三条:机械队实行集中管理,凡机械队范围内的各个职工均应 遵守本合同。第四条:机械队保障职工代表依法行使同主管理权力。机械队及 工会鼓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学理论、学法律、学管理、学文化、学科 学、学技术,提高职工技能,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机械队及工会禁止职工从事有损机械队的行为和活动。第五条:工会作为全体职工的代表,有义务引导职工正确处理与 机械队的劳动关系,有义务教育职工认真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 遵守机械队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改革措施,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促进机械队的发展。第六条:下述情况,职工必须服从安排:发生自然灾害
31、事故或者其它原因,威胁职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需要紧急处理的;公路上发生突发事件,影响道路安全必须及时抢修 的。第七条:机械队实行的节假日及公体日;元旦:1月1日至3日 放假,共3天,无调休。春节:2月22日至28日放假调休,共7天。 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无调休。劳动节:5月1日 至3日放假,共3天,无调休。端午节:6月23日至25日放假调休, 共3天。开斋节:9月6至9月8日,共放假3天,无调休。中秋节: 9月28日至29日放假调休,共2天。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 调休,共7天。少数民族节假日根据规定执行。第八条:机械队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 家劳
32、动安全卫生规程各标准,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 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九条:机械队应当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认 真搞好劳动保护工作。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第十条:机械队必须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 件和必要的劳防护及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应定期进行 健康检查和发放保健津贴。第十一条: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 业资格,持证上岗。第十二条:机械队必须按时发放劳保用品。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 须认真搞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 保用品,对不安规定穿,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机
33、械队有 权拒绝其上岗或责令其下岗。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机械队有权查 处。职工对机械队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工 会有权提出意见并进行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在普级、普职、评定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方面,坚 持男女平等。第十四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 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哺育时间视为正常劳动时间,工资按实际工 资加补贴执行。计划生育假期间待遇按国家计划生育部门有关规定执 行。第十五条:本合同对机械队、工会和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机械 队、工会和全体职工均应严格履行合同的保项条款。第十六条:机械
34、 队保障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第十七条:对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会有权要求机械队有 关部门予纠正和认真处理。机械队应支持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 工会开展各种活动提供物质和经济保障。第十八条:本合同及附件若 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则执行。第十九条:本合同自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有效。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1份,留机械队保存。双方代表职工方:机械队方:年月日集体合同篇5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依 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甲方将本村有关农户委托流出的土地承包 经营权流转给乙方,并经甲乙
35、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一、流转标的(地块)甲方将位于的土地 亩,流转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水稻、小麦、 蔬菜种植生产经营。二、流转年限流转年限自20xx年10月30日至20xx年10月29日止。三、有偿使用费标准承包土地流转有偿使用费标准为每亩每年380元,乙方每年应 交甲方流转总额为元(人民币,下同)。(如镇有指导性意见参考指导 性意见,无指导性意见按市场行情每年调价一次)四、相关补偿金甲方在相关地块的投入和改造,可向乙方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 合同的补偿金为零元(没有补偿时可填写为零元)。五、支付方式和时间1、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承包土地的有偿使用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 后,每年于九月三十日前付清。
36、2、市以上农业综合补贴(含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 等)归流出方农户享受。3、土地规模经营补贴归流出方农户享受。4、上级部门奖金按实际种植亩数给付乙方。5、秸秆全量还田的(未露天焚烧秸秆)得上级补贴按实际种植亩 数给付。6、农业保险个人部分有乙方自己支付。六、相关事宜1、如遇国家征用及政府整体规划,甲方应办理相关终止协议手 续,并与乙方协商补偿事宜。2、乙方在获得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 收益、经营决策和产品处辂权,如变更经营(主营)项目时需征得甲方 同意并经镇农经站审核备案。3、乙方必须按农业用地的有关要求,管好用好土地,保护地力, 不得改变土地农业用地的性质,不得
37、改变土地的地形、地貌,不得进 行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流入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 集体财产。4、承包种植稻麦、蔬菜、果品等农作物的,要服从农技部门的 技术指导,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种植稻、麦、油的,有下列情 形之一者,取消下年度在杨舍镇全镇范围内的土地承包资格:4.因生产(工作)需要确需加班的,甲方应为乙方安排同等时间的 调休或按规定付加班费。第六条保险、福利待遇1 .乙方的奖金、津贴、保健食品、劳动保护用品,物价补贴等待 遇,应当与甲方同工种、同岗位固定工人同等对待;2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应当与甲 方同工种、同岗位的原固定工人同等对待;3 .乙方患
38、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其为甲方工作时间的长短,给予 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内,乙方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与甲 方原固定工人同等对待。医疗期满后因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 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甲方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 个月的医疗补助费。4 .乙方因工因病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 费,应当与甲方原固定工人同等对待。具体标准为:o5 .乙方的休假、探亲、上下班交通费补贴、取暖和防暑降温补贴 等,应当与甲方原固定工人同等对待。6.乙方因合同期满或属于第八条第2款第3项规定情况,解除劳 动合同时,甲方应当按其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 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 个月的生活补助费,但
39、是,最多不超过个月的乙方标准工资。乙方按照第八条第2款第3项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按照第 八条第5项规定自行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自行离职的,甲方不发给a、有露天焚烧秸秆现象的。b、秸秆未能达到全量还田的。c、水稻机插秧比例低于90%的。七、争议条款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 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2种方式解决:1、提请镇农经站调解。2、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其他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由鉴证单位存查。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40、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日 年一月一日集体合同篇6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权属的工 业用地、厂房等转让与乙方及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工业用地及厂房产权基本情况本协议转让的工业用地位于中山市,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或国有),用途为工业,土地面积约为平方米,目前土地及地上房产产权为属 所有,房地产证权证号。甲方 保证上述土地及厂房无产权争议,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二、转让范围及价款1、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上述土地(XXXXXXXXX)1、本转让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定后,乙方应首付甲方人民币 元整(金额大写 元),余款待乙方收到土地使用证
41、及房产权证之日一 次性向甲方结清。2、转让款由甲方开具收据。三、违约责任1、如甲方在 年 月 日前未能办妥房产证及土地证过户手续,则 乙方有权选择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归还乙方已付款项。2、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转让款,则按逾期一日应赔偿 甲方未收款项的百分之 赔偿金。3、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 天内将首付款返还与乙 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首付款数额的违约金。4、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 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 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四、争议管辖如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履行中产生分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不
42、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标的物的交付年月日前,甲方该标的交付给乙方使用(在不损 坏原有物品的基础上)。六、本协议书: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代表:代表:集体合同篇.7一、集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 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 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是协调劳 动关系、保护劳动者权益、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手段。在我 国,集体合同主要是由代表劳动者的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业或事业单 位签订。集体合同,在我国具有如下特征:1、集体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的团体组织一一企
43、事业工会或 职工代表,另一方是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2、集体合同以集体劳动关系中全体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条件、劳 动标准和全体职工的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目的是协调用人单位内部 劳动关系,确定劳动者的共同利益。3、集体合同是要式合同,我国劳动法规定集体合同必须报送劳 动保障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备案,方能发生法律效力。4、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的效力,其效力及于企事业单 位及其工会和全体职工。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的个人劳动条件和劳 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规定,否则无效。二、集体协商集体协商,是指用人单位工会代表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用人单位 代表,就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标准
44、等进行商谈,并签订集体合同的行 为。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确定 相关事宜.应当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集体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 形式。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 原则:(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2)相互尊重,平等协商;(3)诚实守信,公平合作;(4)兼顾双方合法权益;(5)不得采取过澈行为。集体协商代表是指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并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 集体协商的人员。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 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未 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
45、职工同意。 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 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 负责人担任。未建立工会的,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从协商的表中民主 推举产生。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 首席代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 任。协商代表履行职责的期限由被代表方确定-用人单位协商代表与 职工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为防止集体协商代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劳动法对集体协商代 表的保护作出规定: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 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 除出现下
46、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1)严重 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 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 调整其工作岗位。三、集体协商的程序:(1)以书面形式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要求。一方提出进行集体协 商要求的,另一方应当在收到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 式给以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集体协商。(2)协商前的准备工作。(3)召开集体协商会议。(4)协商一致形成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集体协商 未达成一致意见或出现事先未曾预料的问题时
47、,经双方协商,可以中 止协商。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商定。集体劳动合同虽然是工会或者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但对 整个用人单位的全体职工都是有约束力的。这一点希望各位劳动者能 够注意。同时,集体劳动合同中的相关约定也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集体合同篇8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 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一、甲方将位于市路号的一亩土地的使用权及地 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见附件)出租给乙方使用。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 地使用权,终止合同。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 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四、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 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 与水电暖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五、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本宗土地状况和地上的建筑 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电、暖管网等设施,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 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有关设施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