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有关集体合同范文汇编6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有关集体合同范文汇编6篇.docx(21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乙方涉及企业协商首名:务:身份协商代代表产联有关集体合同范文汇编6篇集体合同篇1甲方(员工方)(企业方)涉及员工人数:人数: 家协商首席代表:席代表:姓姓名:职职务:身份证号码:证号码:协商代表人数:表人数:代表产生方式:生方式:联系电话:月_日止。第五条 转让地块面积为 平方米,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转让土 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着物总金额 万元,其中转让土地金额 万 )L o第六条 乙方同意在取得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后,甲方与集 体土地所有者签订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 所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由乙方按流转合同规定于每年 月份前向土地所有者缴付下一年度土地使用
2、权流转收益人民币大写 万元(小写万元)。第七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随之转让。第八条 本合同批准之日起30日内双方应当向国土资源主管部 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九条甲乙双方要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本合 同条款。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 以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诉讼。第十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土地所有者同意,并报国 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国土资源部门、土地所有 者各执一份。转让方(章):受让方(章):地址:电话:法人代表(签字):地址:电话:法人代表(签字):年 月曰集体合同篇4雇用方
3、(甲方):劳务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工程具体 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用工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1、用工工程项目2、用工方式3、工期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生产计划执行。4、劳务费用1.1 本工程项目的劳务费用详见附件:劳务费用一览表。其单 价已综合包括了完成该作业项目所需全部劳务用工费用,单价不做任 何调整。4. 2劳务费用计算以现场实际发生的工作量为准。5、施工作业标准4.1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及有关技术资料进行施 工作业。4.2 乙方的施工作业,必须满足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要求和达到 国家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本项目执行的质
4、量验收规范、 标准,见附表。5. 3施工作业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后。6、甲方责任5.1 及时为乙方提供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5.2 甲方在乙方施工作业前必须对乙方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下 达该工程的安全、质量措施和工程技术标准。6. 3及时组织测量和交桩6. 4及时按建设单位要求进行隐蔽工程检查及办理签证手续。6. 5对本工程的施工作业质量、安全、技术、物资采购、作业进 度进行全方面的管理、控制。6. 6负责需要安装设备和所有材料的采购供应。6. 7负责提供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施工机具。6. 8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劳务计价手续,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劳
5、务费。7. 9监督乙方对劳务人员的持证上岗、培训、考核、待遇等的实 施。7、乙方责任7.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进 行施工作业7.2乙方必须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工期要求,及时组织满足劳 务作业所需的劳动力,按甲方同意的开工时间施工作业。7. 3乙方必须确保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相应的业务素质,满足相关工作的要求。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稳定,调动更换时,必 须经甲方同意。7. 4乙方必须树立良好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作业,做好施 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7. 5按规定办理特殊工种上岗操作手续。进场时向甲方人事部门 报送名单及相关上岗证明。7. 6乙方的施
6、工作业人员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8. 7乙方负责为施工作业人员交纳国家规定的应交的各种税金, 并及时支付劳务人员费用。8、施工作业的检查9. 1为有效控制工程质量,乙方在施工作业时应随时接受甲方检 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乙方根据甲方通知书,限期返工或整改。集体合同篇5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 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集体合同规定、山东省 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合同。第一条企业女职工委员会在工会领导下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 权益,企业必须对其工作予以支持,并将女职工工作纳入企业年度考 核目标。第二条企业支持
7、工会女职工组织参与民主管理:职代会中女代 表比例与企业女职工比例相当、工会女职委的代表参加单位平等协商 签定集体合同全过程、工会女职委的代表参加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 会、监事会、(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单位董事会中有女代表。第三条企业女职工委员会必须在党委、工会的领导和行政的支 持下,围绕企业发展、提高女职工队伍素质,开展各种形式、丰富多 彩的素质教育和自我达标活动,组织女职工在企业发展中充分发挥半 边天作用。第四条企业与女职工建立劳动关系时,双方必须订立劳动合同, 实行男女同工同酬。第五条企业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 或终止、解除其劳动合同。第六条 企业在组织职工进修、业务学
8、习、岗位培训、出国考察、 挂职锻炼时必须安排一定比例的女职工参加。凡经企业培养(进修、 培训、出国考察)的女职工须与企业签定培训、出国的相关协议,必 须认真履行,如有违约,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第七条广大女职工要积极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爱岗敬 业、爱厂如家,钻研技术、力求创新、遵纪守法,自觉执行企业规章 制度,树立良好形象,维护企业声誉。第八条企业依法保障女职工享受特殊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 增强保健意识,不断提高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和身心健康水平。第九条企业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 对处于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的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 并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女
9、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第十条 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 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进行承包、租赁、转让、兼并时,对能 胜任本职工作的女职工,不得无故拒绝使用或聘用,不得转为待聘或 富余人员。第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因生理特点禁忌从事劳动范围的 劳动。企业严格执行劳动部颁布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第十二条女职工在月经期间,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 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女职工因月经过多或 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经医疗机构证明,给予公假1至2天。第十三条根据企业实际,可为女职工设立卫生室等保护设施, 定期为女职工发放卫生用品或补贴。第十四条女职工孕
10、期保护(一)不得安排从事生产和使用危害生理机能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作业和超过卫生防护要求的放射性作业以及经常攀高、弯腰、抬举、 下蹲等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畸胎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 长劳动时间;对不能适应原劳动的,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 其劳动量或安排其他适宜的工作。(二)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算作劳动时间, 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三)对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不安排从事夜 班和加班劳动,每天在劳动时间内给予工间休息1小时,并扣除相应 的劳动定额。上班确有困难者,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提前休产 前假。休假期间,其工资不得低于基本工资百分之八十。第十五
11、条女职工产期保护(一)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 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二)企业积极宣传贯彻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鼓励 女职工晚婚晚育、少生优育。符合条例晚育规定的女职工增加产 假60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每月加发5元奖励费, 至子女满十四周岁止。(三)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 给予15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流产的,给予 42天产假。(四)产假期满上班,给予1至2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劳动定 额。因身体原因不能劳动的,经医疗机构证明,按患病的有关规定处 理。第十六条女职工哺乳期保护(
12、一)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二次哺 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为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 1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 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 动时间,应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女职工哺乳婴儿满1周岁后,如正 值夏季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哺乳期1至3个月;经医 疗机构诊断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哺乳时间,但最多不超过三个月。(二)女职工在规定的哺乳期内,单位不安排国家规定的哺乳期 禁忌从事的劳动;上班确有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六个 月的哺乳假。其工资不得低于百分之八十。第十七条企业应
13、积极参加生育保险,按时足额交纳生育保险费, 按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支付女职工生育期间的费用。没参加生育保险 单位的女职工怀孕,在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其检查费、 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单位报销,产假期间工资照发,福 利待遇不变。第十八条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经医疗机构证明不能胜 任现劳动的,单位应减轻其劳动量或暂时安排其他适宜的劳动。第十九条 单位应切实做好女职工卫生保健工作。对女职工(含 离退休女职工)至少每两年普查一次妇女病,条件允许应每年普查一 次妇女病。在劳动时间内进行检查的算作劳动时间。第二十条3月8日“三八”妇女节,可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 为女职工放假半天。第二
14、十一条企业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要有女职工委员会的代 表参加,对本合同履行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和监督,并将履行情 况与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同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经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按劳动争议规定程序处理。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 律法规为准。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报县以上劳动部门和上 级工会审批、备案后具备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依法履行。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年月日至年月一日止。单位名称(章)工会名称(章)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工会法人代表(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日集体合同篇6
15、单位名称:经济类型:法定代表人:职工人数:甲方(单位方):协商首席代表:首席代表职务:协商代表人数:乙方(职工方):协商首席代表:首席代表职 务:协商代表人数:为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原劳动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和山东省 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 签订本合同。一、劳动合同管理1、甲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保障职工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职工与 甲方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2、甲方与职工订立、履行、变更、解
16、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以及 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3、甲方提出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工会有不同意见的,甲方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 知工会。职工因此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工会应依法给予支持和帮 助。4、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提前30日 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 案经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方可裁减人员,并按有关规 定给予经济补偿。5、集体协商代表履行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 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集体协商代表不同意自动延 长劳动合同期限的,
17、劳动合同终止。二、劳动报酬1、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和同工同酬的原则,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系电话: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区域内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 稳定的劳动关系工业园区(社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 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 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集体合同规定及深圳 市有关法规、规章,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二条 本合同的甲方,是指本区域内企业的全体员工。甲方由 园区或社区工会(或员工代表)代表员工与企业通过集体协商订立区 域性集体合同。第三条 本合同的乙方,是指本区域内所有企业。乙方由企业代 表代表企业与员工通过集体协商订立区域性
18、集体合同。第四条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相互尊重,平等合作;兼顾双方合法权益;不得采取过激行为。第五条本合同对本区域内企业和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企业与 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 规定的标准。第二章劳动报酬第六条 本区域内员工月工资不低于 元(不得低于深圳市政府 度和支付制度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 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2、甲方应当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增 长情况、职工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和人工成本等指标情况,依据政 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通过
19、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年度职工工资增 长幅度。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单位经济效益每增长%,职工平 均工资增长%o3、甲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或者计件工资标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 的原则,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实际情况提出方案,与乙方 进行协商,确定、调整的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 上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4、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且在国家规定 医疗期内的,甲方应当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 济费。5、甲方安排职工加班应依法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加班加点工资, 计发职工加班加点工资基数,按照职工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劳动所得实 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
20、数额确定。甲方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工作, 又不能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应当在日内支付加班工资。6、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 的职工月工资收入不得低于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7、甲方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于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 职工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 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并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在国家 规定的节假日期间,依法安排职工休假。2、对部分岗位(工种)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 工时制度的,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实行不定时工 作制或综
21、合计算工时工作制。3、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本人协商后可以延 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 要,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 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4、按照国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 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双方协商制定本单位的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 法,保障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权利。四、劳动安全与卫生1、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 全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为职 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劳 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22、的标准,落实劳动安全责任制,制 定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2、甲方应落实职工劳动安全教育制度,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培训,其中从事特种岗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 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持证上岗,并自觉接受工会的监督检查。3、工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 生监督检查机构,监督和支持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教育职工严格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参与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甲方 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应及时按有关规定上报。4、甲方应根据季节变化,采取具体措施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 暖工作,按照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对职工发放夏 季防暑降温费。五、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1
23、、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 保护特别规定、山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等规定, 实施女职工特殊保护。2、甲方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女 职工的工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不得单方解除与女职工 的劳动合同,变更女职工工作岗位应当征得女职工同意。3、甲方应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对 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对怀孕、哺乳 期女职工不得安排加班加点和从事禁忌范围内的劳动。女职工在规定 的哺乳期内,上班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甲方批准,可按规定休 半年以内的哺乳假。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第七条 企业以货
24、币形式支付员工工资,每月按约定的工资发放 日足额发放。工资发放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当在之前的工 作日发放。第八条 企业应按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支付员工加班 工资。加班工资以员工本人标准工资或以计件工资为基数,按正常工 作时间以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支付150%、200%、300% 工资报酬。第九条本区域内企业根据政府公布的年度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 价位和本企业员工工资水平及经济效益,确定本年度本企业员工工资 增(减)幅度。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十条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方式依法建立工时制度,合理安排 员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十一条 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加点的,严
25、格按 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并依下列要求处理相关事宜:(一)企业事先提出加班加点理由,确定工作量和加班人数;(二)与企业工会或参与加班的员工协商;(三)企业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加点时间不超过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企业工会和员工应当给予支持。第四章保险福利第十二条企业和员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的负担按社 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员工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第十三条企业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 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发展并改善员工的文娱设施、 膳食、交通、住房等条件。第五章劳动安全卫生第十
26、五条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 生责任制。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员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第十七条企业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员工提供 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第十八条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劳动安全卫生 规程。第十九条对于危害员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工作,工会有权 代表或支持员工予以抵制。第二十条发生员工伤亡事故,或出现危及员工身体健康和劳动 安全的重大事故,企业应当及时处理,并在24小时以内向有关部门报 告。第六章集体合同的期限、履行及争议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从依法生效之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7、。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应严格遵守认真履行。合同 履行期间,双方同意变更修改条款内容的,应按照集体合同规定 的程序重新协商,并将变更修改后的内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第二十三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依 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和规章有规定的,依规 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应进行集体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并送劳动保障 行政部门审核登记。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个月,双方应举行集体协商, 重新订立本区域内的集体合同。第二十六条本合同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登记,自登记完成 之日起生效。送达15日内审查登记机构未提出异议的,
28、本集体合同即 行生效。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劳动保 障行政部门存档。甲方首席代表乙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年 月日年 月日集体合同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企业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各级政府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第二条企业在招聘职工、职工培训、晋级、晋升时,坚持男女职 工机会平等;第三条企业坚持男女职工同工同酬;第四条企业把女职工劳动安全与健康保护纳入职业安全健康管 理体系,同步实施;第五条企业严格执行劳动部颁发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第二章女职工保护实施条款第六条女职工经期保护1、对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
29、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 强度作业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企业应暂时减少工作量或调整适合 工作。2、患有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在月经期 间,可以休息一天,算作劳动时间。第七条女职工孕期保护1、对怀孕的女职工,企业不得以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降低 职务,降低工资;2、企业不得延长怀孕女职工劳动时间;对怀孕7个月以上(含 7个月)的女职工,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给予适当 工间休息,并相应减少工作量。3、怀孕女职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计算在工作时间内,有定额的扣减相应的工作量。第八条女职工产期保护1、正常分娩的,给予产假90天(含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 加产假15天
30、。多胞胎生育,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2、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 16周以内(含)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 产的产假为42天。3、产假期满,企业应恢复女职工原岗位工作。5、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不享受生育期间的经济待遇;第九条女职工哺乳期保护1.哺乳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给予每个工作日1小时哺乳 时间。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1个婴儿,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哺 乳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并扣减相应的工作量。2、对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的乳母,不得安排其上夜班、 加班加点及从事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十条企业参加职工生育保险。女职工由于计
31、划生育手术、生育或流产,经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 的医疗证明后,企业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生育津贴以及报 销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门诊医疗费用。企业在收到拨付的生育津贴及相关保险费用后,及时按规定发给 职工。(对女职工超出生育保险拨付的费用,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制定 统一的报销办法。)第十一条对不属于参加职工生育保险范围的女职工,其生育 期间费用由企业负担。1、不属于参保范围的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检 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 负担。2、产假期间,产假工资按照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约定,且产假 工资不得低于本县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第十二条企业每年出资为
32、女职工做一次妇科体检;并确定专人负 责,并建立女职工健康检查档案。第十三条其他特殊保护。集体合同的意义-什么是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争议的处 理集体合同的期限1、三八妇女节,如在工作时间,女职工放假半天。如因单位原 因必须上班的,应给予适当补偿。2、企业为女职工提供更衣室、浴室和卫生间,并确保环境干净 卫生。第三章女职工保护与工会女职工组织第十四条企业制定和修改涉及女职工权益的规章制度,听取工会 女职工委员会意见。第十五条企业支持工会女职工组织结合女职工需求开展素质教 育流动课堂活动;第十六条企业支持工会女职工组织参与民主管理,职代会女职工 代表比例与企业女职工比例相当,女职工代表参与企业平等协商
33、签订 集体合同和工资协议的全过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工会劳动 法律监督检查委员会中有女职工代表。甲方首席代表:乙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年月日集体合同篇3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转让方(以下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称乙方):根据临沂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临政发20xx44号)有关 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 签订本合同:第二条甲方现有宗地位于,土地使用证号为,宗地面积大写 平方米(小写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坐标见附件转让宗地界 址图。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转让宗地的用途为。乙方如需改变土地用途须征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机 关批准后,依法重新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调整土地流 转收益,办理登记手续。第四条 转让后,乙方使用年限为 年,从 年一月一日至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