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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第一篇:xx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xx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平安xx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县综治委关于开展“平安先行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的组织领导,健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体系,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抓出结果,抓出成效。(一)完善领导机制。要切实在局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健全完善维护稳定长效机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把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查处工作纳入局里工作的议事日程来抓好落实。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坚持既要抓好单位的行政业务工作,又要抓好矛盾
2、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为高标准、高质量做好行政业务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要经常结合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开会研究分析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提出解决办法,并督促检查落实,使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或化解,不发生任何问题。(二)完善排查调处机制。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齐抓共管的格局,基层单位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主动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消除各类不稳定因素。(三)完善信息反馈机制。拓宽了解、掌握各种矛盾纠纷的信息渠道,要建立维护稳定信息员制度,充分发挥维护
3、稳定信息员和信息责任人的作用,落实信息责任,随时掌握思想动态信息,并坚持在第一时间信息报告制度。努力做好信访工作,及时解决信访中反映出的各种问题,杜绝越级上访,力争达到零上访要求。要坚持工作报告制度、重大节假日和平时休息时间段值班制度和维稳“零”报告制度。(四)完善群体性事件处置机制。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各类处置预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映灵敏、协调有序、功能齐全、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特别要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掌握、处理好,要把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作为处置、协调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采取有效
4、措施,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中。(五)完善考核奖惩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和维护稳定的各项制度,要把单位维护稳定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加大考核力度,加强实施奖惩。(六)完善维稳责任追究制度。对重大不稳定因素,主要领导要主动协调化解,发生群体性事件要亲临现场,认真听取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耐心细致的做教育疏导工作,妥善处置。对于在维稳工作中严重失职、工作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主要领导,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第二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今年以来,我局把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作为维稳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从四个方面入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使原
5、有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更加完善和科学。(一)健全责任机制。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矛盾纠纷发生地的责任,并进一步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建立部门责任追究制度,对作风扎实、能力出众、成绩显著的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责任心差,作风浮夸、应付了事的及时撤换。(二)健全层级管理机制。即由乡镇农经站负责调处乡镇疑难和村调委会久拖不决的纠纷,防范调解机制。(三)健全运作机制。一是继续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制度。二是建立信息、排查、回访等预防机制,坚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预防上,变事后处理为事前化解,变被动调处为主动预防。(四)健全组织领导机
6、制。把党支部这个战斗堡垒建设好。一是进一步健全以党支部为核心的组织建设,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稳步推进基层1民主政治建设,继续抓好基层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三是大力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提高基层干部的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认真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教育各级干部树立“职务的本质是责任”、“领导就是服务”的意识,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促进思想作风转变。第三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特克斯县第五小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预防和减少犯罪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确保学校和谐、教学秩序稳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
7、特制定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范围:1、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2、有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3、有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苗头、隐患;4、师生、群众比较关注,反映强烈的相关问题。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相关制度:一、定期排查制度(1)、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在规定期限内,认真妥善地处置化解职责范围内的各种矛盾纠纷。(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每学期召开一次协调(3)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报表制度,将排查调处、情况在每月向学校领导小组进行书面汇报。(4)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如因涉及社会治安引发的问题,婚姻、家庭邻里等民间纠纷,要求做到及时上报。(5
8、)经过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二、台帐制度(1)、对排查出的影响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全部登记造册,建立台账。(2)、对每一件矛盾纠纷,做到定责任部门、定责任人、定处置措施、定处置期限。(3)、问题已经解决的要及时销账,到期未能解决的领导小组要跟踪督办。三、工作协调制度(1)、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收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认真分析,梳理归类。(2)、领导小组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应及时召开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协调会议。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处置的原则,落实到有关处室和责任人,并提出处置期限。每次协调会议必须形成会议纪要。(3)、对师生及群众反映强烈、处置难度大、有可能引发
9、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应及时提交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研究,由领导小组组织调处。确保矛盾纠纷、矛盾问题不出学校。四、定期报告制度各处室要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情况定期报告学校教务处。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按照协调会议议定的要求由有关处室限期处置。本处室解决不了的,由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限期解决。对有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要随时上报,经排查没有发现问题,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每学期由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进行总结,形成专门报告,上报教育局或相关部门。五、情况通报制度(1)、领导小组定时对矛盾纠纷排查
10、调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2)领导小组应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分类指导矛盾纠纷调处工作。(3)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教学秩序稳定的处室进行通报表扬;对把本处室的矛盾纠纷推向社会,把应该本处室解决的问题推给上级,造成不良影响的通报批评,直到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六、考核奖惩制度学校将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纳入学校综合治理的工作范围,列入岗位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内容,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检查和考核。领导小组对各处室上报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建立档案,抓好督促落实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激励、制约机制,把矛盾纠纷排查与奖惩紧密挂钩。特克斯县第五小学2009年10月8日第四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
11、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为构建基层预防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平安四方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建立街道综治、司法、信访、调解“四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一、机构设置街道要建立健全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综治办组织协调、司法所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以下简称“四位一体”调解中心)。“四位一体”调解中心主任由街道党工委分管领导兼任,专职信访员、综治办主任、司法所长为副主任,成员由法庭、派出所、武装部、民政、人口和计生、城管、工商、税务以及工、青、妇、律师事务所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综治办、司法所、
12、信访和原调解中心四部门人员组成“四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以下简称“四位一体”办公室),作为“四位一体”调解中心常设机构,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司法所长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司法所,配齐配强综治、司法、信访、调解等专职工作人员,司法所长负责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四位一体”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整合力量,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四位一体”调解中心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二、“四位一体”办公室主要职责“四位一体”办公室在调解中心领导下,定期组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登记台账,全面掌控辖区内的排查调处情况;统一受理由信访部门移交和社区调委会难以调解
13、的矛盾纠纷;分流指派应由有关部门负责调处的矛盾纠纷;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重点、复杂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督查督办矛盾纠纷调处情况,并及时组织回访;推动领导接访和领导包案制度的落实;检查指导各单位排查调处工作,提出奖惩建议;及时报告重大社会矛盾和难点热点纠纷情况;搞好分析预测,制订重大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组织开展调解人员培训工作。三、工作机制(一)工作程序。调解中心办公室对于受理的民间纠纷、行政纠纷和涉法纠纷案件,首先由办公室主任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调解中心主任签批处理意见,需调解中心调解的,调解中心直接进行调解;需部门调解的,根据纠纷性质
14、和工作职能,分流有关部门调解,并检查调度办理结果。对于调解成功达成协议的,要填写调解协议书,并加盖街道调解委员会印章。调解人员要定期进行回访;对调解不成功的,要及时引导进行诉讼,防止引起上访事件的发生。对于调处完毕的纠纷要及时整卷归档。(二)联合接访。“四位一体”办公室设立矛盾纠纷接待岗位,根据矛盾纠纷受理、登记、分流等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统一受理,接待群众来访。除当场答复或办理的外,需分流的案件均给当事人填写受理回执单,实行“一站式服务”。(三)联合排查。按条块结合的原则,“四位一体”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排查辖区内发生的矛盾纠纷、信访案件和其他社会不稳定因素,做到步调一致、协调统一。每
15、半月召开一次社区调解、治保、信访负责人例会,收集信息,分类汇总,分析排查,及时向党政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报告,共同研究制订解决方案。(四)联合调处。“四位一体”办公室每周召集一次调度会,统一安排处理受理和排查出的案件。对性质单一、涉及单个部门的,由调处中心调查处理,或责成有关部门办理;对成因复杂、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案件,由“四位一体”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如需出具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书,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制作。四、工作制度(一)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坚持条条排查与块块排查、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社区每周、街道每半月进行定期排查;在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
16、纷多发季节,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事、重点人,加大力度重点排查;对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或在敏感时期引发的矛盾纠纷,做到早预测、早防范,避免发生重大事件。(二)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分类报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对避免民间纠纷激化、刑事案件、自杀事件、群众性械斗和群体性上访等事件,要报告案由和处置经过,做到一事一报。发现重大矛盾纠纷信息的,要在报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同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三)案件分流制度。凡通过来信来访、纠纷排查、相关部门转办受理的案件,应填写受理案件回执单。责任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处结。对于重大、疑难及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由“四位一体”办公室
17、协调有关单位进行调处。(四)调处反馈制度。对一般性矛盾纠纷,责任单位应在10日内处结;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或跨区域、跨单位的矛盾纠纷,应在30日内处结;特殊情况确需延长调处时间的,应在60日内处结。责任单位要按时调处矛盾纠纷,并及时向“四位一体”办公室反馈调处情况。(五)督查通报制度。随时掌握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进度,了解调处结果。每季度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通报分析形势,加强信息交流,促进各部门之间工作协作。(六)台账登记制度。建立微机化管理台账,对社区居委会调解不了的,以及通过来信来访、纠纷排查、相关部门转办受理的案件,逐一登记造册。对案件的分流责任单位、调处时间、调处结果等,
18、要做好记录,为动态分析矛盾纠纷、查究责任提供准确依据。(七)值班制度。实行轮流值班制(信访、综治办、司法所)。值班人员实行8小时坐班和24小时负责制,节假日安排值班人员,及时接待来电来访,准确解答问题,做好登记、记录,并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报告情况。不得擅离职守,特殊情况确需离岗时,报请办公室主任批准,并在接班人员到位时才能离岗。交接班时,要将值班期间的咨询、接案及其他情况交代清楚,明确责任。(八)责任查究制度。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激化责任查究制度。调解中心主任负责中心全面工作。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矛盾纠纷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分析预测活动,亲自督查督办重大疑难纠纷和分流纠纷。凡因排
19、查调处不力致使矛盾纠纷激化,发生凶杀、爆炸、群体性械斗和群体性越级上访等案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单位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建议对个人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五、基础设施建设各街道要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调解中心的办公用房不少于1间(用于日常值班、档案存放、调处矛盾纠纷),办公桌椅、档案橱柜、电话、微机、传真机、录音机、照相机、交通工具、工作经费到位。六、考核与管理健全“四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做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要牢固树立重心下移、强化基层的思想,把建立健全“四位
20、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听取汇报,帮助解决人员、经费、办公设施等实际问题,完善保障机制。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四方”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党政领导“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四位一体”办公室的指导与管理,切实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加强“四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队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把那些工作责任心强、懂法律、懂政策、会做群众工作的同志充实到“四位一体”办公室。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调解队伍的理论素养、政
21、策水平、业务素质和调解工作技能,努力建设一支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公道正派、能打硬仗的调解队伍。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建立街道“四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的工作,将采取先行试点办法,在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组织机构完善,工作人员到位,内部机制规范,配套运转良好,执行落实到位,确保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工作标准,确保2005年8月底前各街道全部建立“四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第五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中坪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网络机制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建全和完善镇、村二
22、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担任正、副组长,综治、信访、民政、派出所等部门为成员;村级由支部书记担任调委会主任,中心户长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本辖区、本部门、本企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领导和实施组织工作。二是建立应急预案机制。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应急预案,针对突发性、群体性、疑难性矛盾纠纷的成因及其特点,制定出不同的调处应急预案。确保关键时刻突发性群体性疑难性的矛盾纠纷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运行机制(一)、预防机制。一要坚持信息预防。各村、镇直各单位要从抓早、抓小、抓快着手,及时掌握信息,解决问题,消灭隐患,防止形成矛
23、盾纠纷。二要坚持普遍预防,采取普法宣传,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三要采取“四超前”措施,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即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超前介入,预测工作建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建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二)、排查机制。对辖区内突出的矛盾纠纷,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调处,做到不漏村,村1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各级调处组织要定期将辖区纠纷的种类、特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以及涉及到稳定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反馈到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指挥中心。各级调处组织都应按户建立矛盾纠纷档案,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
24、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详细记入档案。(三)、包案机制。对社会稳定影响较大或解决难度较大的矛盾纠纷,由镇领导包案落实,实行督查制度,限期解决。镇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落到包村干部和包片、包行业、包单位、包分管领域的领导身上,同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罚。(四)、调处机制。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实行分级调处制,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归口调处,小纠纷由治安中心户长(信息员或村民小组长)调处;一般矛盾纠纷由村调委会依法调处;疑难纠纷由镇调委会及时调处;跨镇、跨行业重大纠纷由县级重大疑
25、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指挥中心调处。涉及到部门的矛盾纠纷,由各级调处组织分流到部门限期调处。同时实行集体会议制,对于涉及多个部门或久调未决的疑难纠纷,由各级调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行联合办公,制定调处方案,确保调处成功。(五)、督查机制。一是领导督查,县级主管领导对分管部门,镇领导负责对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行督查,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二是部门督查,对本行业本系统内涉及的矛盾纠纷进行督查。三是跟踪督查,对于落实到具体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各级2调处组织实行全程督查,按时通报调处工作进展情况,杜绝有调无果,有头无尾的现象。四是会议督查,县级每季度、镇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成员会
26、议,通报情况,讲评工作,部署任务。(六)、回访机制。坚持回访预防,对于调处的重大矛盾纠纷由本级调解组织指定专人包案,定期回访,督促履行协议,防止纠纷出现反复,酿成新的事端。(七)、报告机制。村、每月向镇,镇每月向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指挥中心报告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包括月报表),排查上报要有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镇、部门对那些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化解,同时从发现之日起二日内向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指挥中心报告。(八)、培训机制。定期对镇村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提高调解水平。三、矛盾纠纷
27、排查调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一是矛盾纠纷排查责任追究机制。各级调处组织要积极排查辖区内的矛盾纠纷,确定专人定期或不安期进行排查建档登记,凡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直接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由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1)不安排、不检查督促矛盾纠纷排查登记建档工作的;(2)对突发性、群体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排查情况瞒报、谎报、缓报、漏报的;(3)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未及时排查调解的;(4)排查措施不力,反馈不及时,致使矛盾纠纷升级的。二是矛盾纠纷调处责任追究机制。在调处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恶劣影响或矛盾纠纷激化的,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政法部
28、门按有关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撤销职务处分。(1)不认真调处矛盾纠纷,导致三人以上群体性越级上访的;(2)对已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工作不到位,致使矛盾纠纷激化,造成重大人身或财产损害的;(3)因工作不负责任,调处不当,对可能发生的矛盾隐患未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导致矛盾纠纷激化转为重大刑事案件的;(4)在调处工作中,因违背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或不负责任导致矛盾纠纷扩大,且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5)对因跨镇、跨行业的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酿成重大案件的;(6)在履行职责中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中共中坪镇党委201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