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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综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隐患问题专项排直整治2023年行动方案为进一步巩固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根 据市局安委会部署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 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 论述,坚决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决统筹好发展 和安全,坚决执行国务院十五条硬措施,紧盯企业主体责任 落实和部门监管作用发挥,着力拉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 患”的责任链条;强化“防”的总要求,聚焦重大风险辨识 管控和突出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 型,加快形成“三个狠抓”管总、“强基
2、础、补短板、铸安 提质年”筑基、“突出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守底的安全生产 治理体系,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县交通 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目标原则(一)坚持思想引领。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 生产重要论述中蕴涵的人民立场、安全理念、辨证思维和科 顶格推动,落实包干式排查、闭环式整改要求,确保工作无 死角、见实效。(二)加强力量保障。各单位要持续强化专项排查整治, 保证排查的覆盖性和整治的彻底性。要持续抓好执法配套, 发挥一线执法力量在突出隐患问题整治中的重要作用,以最 严格的纠治形成消隐患与立规矩并举的良性格局。(三)加强纪律保障。各单位要将专项排查整治作为安 全生产和消
3、防工作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组织疲沓、进展 迟缓、质效低下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严肃追责问责。要结 合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要求,规范专项排查 整治行为,实施精准有效监管。请局直属各单位于2023年5月20日前将本单位具体细 化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县局安全生产办公室,并分别于 2023年8月8日、2023年12月7日前将行动阶段性工作报 告报送至局安全生产办公室。联系人:XX电话:XX学方法,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政治责任感,自上而下夯 实安全管理思想基础,以排查整治的具体成果检验高标准高 质量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 题教育的实际成效,坚决稳固行业安全生产向好
4、态势,不断 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坚持靶向发力。紧紧扭住道路运输、水上交通、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公路运营、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等重点领 域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涉及人群聚集的道路水路运输、 场站运营等重点部位,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行业内外事故 多发的有限空间作业、工程施工、渡口渡船运营、农村客运 班线等典型事故教训,通过拉网式、地毯式隐患排查整治, 深入“平常看不到”的死角盲区,突破“平常走不通”的瓶 颈障碍,着力提升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能力,努力实现以更高 水平安全保障更高质量发展。(三)坚持守士尽责。综合运用正向激励、反向倒逼手 段方式,激发、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
5、控 制人、实际管理人等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执行主要 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全面检查1次、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 次安全生产工作等制度,突出企业管理团队安全责任,推动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地见效。坚决落实“三管三必须”要 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拉紧监管的“尺子”、打响问责的“板子”,确保隐患排查“过筛”不“过场”,问题整治“见 底“不“留底”。(四)坚持统筹推进。加强与“三个狠抓” “强基础、 补短板、铸安提质年”等专项行动的融合结合,突出查找主 体责任落实、规章制度执行、常态化监管等方面的顽固性问 题,深挖隐患背后“人的行为” “物的状态” “管的环节” 等方面的深层次症结,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
6、固化“三个狠抓” 行动成果、强化“强基础、补短板、铸安提质年”推进质效, 从根本上提质行业安全生产环境,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夯实 安全发展基础。三、排查整治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一)道路运输领域查:接驳运输审核规定是否落实,治:不按要求上报接 驳运输证、已报废车辆继续申请接驳运输证、多次违规接驳 等行为。查:包车客运规定是否落实,治:不按规定线路行 驶、长时间异地经营、起讫点任何一端不在车籍地、驾驶员 疲劳驾驶等行为。查:危货运输规定是否落实,治:不按要 求上传电子运单、驾驶员不随车携带电子运单等行为,以及 电子运单监管系统与车辆卫星定位监管服务系统不融合的 问题。查:关心关爱公共交通驾
7、驶员身心健康规定是否落实, 治:不按要求开展驾驶员健康体检、未制定并落实驾驶员身 心健康相关措施的问题。(二)水上交通领域1 .水路运输方面。查:资格条件是否具备,治:企业证 照不齐全或失效,所经营或管理的船舶证书和法定文书不齐 全或失效、存在影响安全的重大缺陷或被滞留的缺陷,安全 生产管理制度不及时制(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按规定 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按规定设置或设置不健全,专职 海务、机务管理、安全管理人员不按规定配备或各专业专职 人员配备数量不满足规定要求或各专业专职人员从业资历、 业务知识、管理能力与企业经营范围不相适应、身体条件与 岗位职责不相适应。查:经营行为是否规范,治:不
8、按许可 范围经营水路运输业务,订立虚假协议,不经行政主管部门 许可擅自改建船舶,谎报匿报夹带托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 不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手续,所经营或管理的船舶 动态不按规定及时掌握,招用未取得有效适任证件的人员上 船作业,配备适任船员不满足最低配员要求。2 .渡口渡运方面。查:资格条件是否具备,治:渡口不 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擅自设立,渡口两岸是否建设有码头、 道路、标志以及候渡、系缆、防碰、防滑等安全设施,渡船 未取得合法有效的检验、登记证书,船员(渡工)未取得有 效的适任证书,船员(渡工)人数不符合规定的安全配员要 求。查:运行管理是否规范,乡(镇)人民政府是否有效开 展渡运安全管
9、理工作,乡管员是否认真履责,有没有工作记 录。治:渡口未明确专(兼)职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员,非汽 车渡船载运汽车、拖拉机,不执行管理机关的临时限航、禁 航等安全指令或存在超载、洪水、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冒 险航行等不安全渡运行为,渡口安全保护范围内有游泳、采 砂、堆砂、停泊船筏等影响渡运安全行为,渡船明显锈蚀、 损坏、动力设备不完好或不按规定配备消防救生设备,重点 时期或特殊时段未提前采取应对防范措施。(三)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查:施工资格条件是否具备,治: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 许可证擅自从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合格证书擅自从事相关 工作,施工特种
10、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擅自上岗作业。查:承包经营行为是否规范,治:转包、违 法分包、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 落实,治:企业不配备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不按规定 开展应急演练,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不编制专项 施工方案,周边存在不良地质的施工驻地及场站不开展地质 灾害危险性评估,不按要求开展地质灾害监测、深基坑和高 边坡变形监测、围堰沉降和位移监测,不按规定办理特种设 备使用登记证。查:施工作业行为是否规范,治:超过一定 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不按经审核的专项施工方案实施,高 处和水上作业施工不按要求设置作业平台、不按规定设计验 算作业平台或超载使用
11、作业平台,满堂支架不按规范施工、 不验算承载力,地基或基础承载力不足,地基或基础不组织 专项验收,民用爆炸物品不按规定运输、存放和使用,爆破 作业不按规定设置警戒区,路堑高边坡不按要求逐级开挖逐 级防护、不及时设置截、排水设施,桥梁悬浇挂篮结构不满 足规范要求、不设置有效锚固或超荷载施工,特种设备不定 期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水运工程施工船舶或者内河浮动设 施、人员水上通航安全作业条件、采取的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应急预案、责任制度不按规定落实,未按照水上水下活动许 可明确的作业方案、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应急预案和责任制 度相关要求开展水上施工作业的。(四)公路运营领域查:急弯陡坡路段安全防护设施是
12、否完善,治:急弯陡 坡路段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警告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查:路侧防护设施是否完善,治:路侧陡崖、深沟深度或边 坡、挡墙高度大于4米且路侧缺乏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不达 标路段,土路肩边缘3米内有河流、护坡、水渠或沼泽防护 设施不达标路段。查:中央、路侧隔离设施是否完善,治: 双向四车道以上未设置中央隔离设施路段,需增设机非隔离 设施的穿城镇路段。查:公路平面交叉口技术指标是否合规, 治:公路平面交叉口、接入口等交叉点处存在视距不良路段, 安全设施缺失等路段。(五)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领域查:沿线硬(轻)漂浮物管控是否有效,治:铁路两侧 500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无人机等低空漂浮物
13、,以彩 钢板为围护结构或以彩钢板(石棉瓦、树脂瓦)为屋面的简 易建(构)筑物,以及塑料大棚、广告牌等未采取加固措施 或加固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露天堆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垃 圾、废品废料等清理不及时。查:沿线建(构)筑物是否合 法,治:铁路两侧100米控制区范围内违法建(构)筑物拆 除不及时,合法建(构)筑物不按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 用规范(GB55021-2021)要求及时进行安全性检查、鉴定或 加固。查:沿线生产经营行为是否合规,治:铁路安全保护 区内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管控区域内不经审批擅自施工 作业、取土挖沙,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桥梁外侧 1000米范围内不经审批擅自进行露天采矿、
14、采石或爆破作业, 铁路桥梁跨越处河道上下游不符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 定围垦造田、拦河筑坝、架设浮桥、采砂、淘金、疏浚作业 或修建其他影响铁路安全的设施,高速铁路线路路堤坡脚、 路堑坡顶或桥梁外侧200米范围内抽取地下水,生产、加工、 储存或销售易燃、易爆、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仓 库距铁路线路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四、实施步骤按照市局和县安委会工作部署,专项排查整治分四个阶段进:(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5月中旬前完成)。局直 属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职能,按照县局方案要求,梳理细 化排查清单和整治措施,及时进行动员部署。(二)自查自改阶段(2023年8月底前完成)。按以下
15、 方式分类组织:1 .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各监 管部门要督促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各相关企业组织自查自改, 建立突出隐患问题自查清单,并按规定将排查整治情况报送 至局安全生产办公室备案。2 .公路运营领域。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各建设 或管养主体单位(以下简称“建设管养单位”)组织自查自 改、建立突出隐患问题自查清单,对难以整治的隐患问题, 各相关单位要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研究制定整治计划,并同 步落实整治过渡期内的临时安全措施。3 .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领域。积极配合市局,组织所辖地 区内铁路运输企业站、段开展排查,建立突出隐患问题自查 清单,并及时报送至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
16、联席会议(以 下简称“市联席会议”)。并按照市联席会议要求,督促企 业或责任主体及时整治,并按规定将整治情况报告市联席会 议备案。(三)执法查纠阶段(2023年n月底前完成)。县交 通运输局根据企业备案情况,针对性制定执法检查计划,采 取备案一批检查一批的滚动执法方式,深入企业、一线开展 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确保专 项排查全覆盖。对企业自查查出的突出隐患问题,已按规定 报告并正在采取措施消除的,依法可不予行政处罚;对企业 自查未查出或未按时完成自查或查出后未按规定报告或未 采取措施消除的突出隐患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四)督查总结阶段(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县交 通运输局结合年度督导检查计划,分工组织突击检查、明察 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各行 业监管部门督查清单和企业自查清单的闭环管理情况深入 开展督查检查,总结专项排查整治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 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 工作机制。五、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单位要深刻认识省、市、县各 级部署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切实认清今年行业领 域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严峻性,把开展专项排查整治作为守 牢安全生产底线的关键一招,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