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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露天煤矿采剥工程量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采剥工程量验收工作行为,提高验收工作效率,做 到有章可循,公正、合理、可靠地做好采剥工程量的验收,根据露 天煤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煤矿测量规程,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以下简称第二章外业验收第三条外业验收使用仪器(一)GPS-RTK:定位精度,平面(10+1XD)mm,高程(20+1 X D)mm;定期对仪器进行检测,确保仪器精度。(二)三维激光扫描仪:100处测距精度为5mm,重复测量精度为 4mm。第四条 采剥工程量验收工作在正常生产期间每月进行一次, 每月15日开始进行验收,并于当月27日或之前完成采剥工
2、程量、库 存量、二量的电子版报送工作。第五条验收工作流程:(一)每月由外委施工单位向生产技术科提出验收申请。(二)申请由生产技术科审核是否符合验收条件,审核通过后由生 产技术科组织成立采剥工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审计(抽查)、财务 科、生产技术科测量人员、外委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组成。(三)验收小组人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验收方案并实施验收。(四)验收测量外业完成后,外业数据经验收小组人员签字确认后 再进行内业数据处理、成图和算量,签发采剥工程量确认单。第六条由于采剥工程量验收工作具有及时性、复杂性、精准性特 点,所以外业数据采集人员要熟悉业务,数据采集要求做到如下几点: (一)安置基站时仪器必须
3、对中、整平,测两次仪器高取平均值,并设 置基站参数。(二)移动台必须进行点校正。(三)采点时以准确、方便为准,可不分标段测量。(四)GPS-RTK 测量:1、取点必须到位,对所取点的属性、有效性必须清楚。2、测点间距不超过20米,20米之内如有特征点(如边坡、坡顶 底等),必须采点;20米之内高程差大于0.5米的位置必须采点,里 进外出大于1米的位置必须采点。3、采点时中杆气泡必须居中。4、坡底线采点时要靠近掌子根部,并打出实际高程。(五)三维激光扫描仪测量: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扫描精度、档位。2、必须进行后视定位,后视距离大于50m,后视测圆水准气泡须 居中。第三章内业处理第七条外业数据
4、采集完成后,由测量人员进行内业数据处理、绘图和算量。内业数据处理、绘图、算量要求做到如下几点:(一)数据传输操作必须及时准确完成,并存放到指定的目录下, 文件命名要规范。(二)使用3DMine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和绘图、工程量计算。(三)现状图的绘制应依据野外采集的数据,按平盘、图层进行连 线,各种线形必须符合露天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及有关地形图图例 的要求,按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正确处理,在现状图绘制完成准确无误 后,方可进入工程量计算环节。(四)采剥工程量的主要计算由测量工程师负责,必须要由另一人 使用3DMine软件进行总量复算,两次计算偏差小于0. 5%时,取两者 最小值;大于0.5%时,寻找原因
5、,重新计算,直至符合要求。第四章会签流程第八条计算结束后,由生产技术科出具工程量确 认单,并由测量人员、施工单位负责人、生产技术科科长、总工程师、 矿长签字确认后生效,作为当月有效工程量,并据此结算工程款。测 量验收成果报送各相关科室和矿领导。第九条外委施工单位对工程量提出异议的,施工单位需提供所在 单位技术人员验收数据(非运输统计量),并与生产技术验收数据进行 核对,如无法提供切实的数据,以生产技术科验收数据为准;如提供 的数据与生产技术科数据偏差小于1.5%时,以生产技术科验收数据 为准;如提供的数据与生产技术科数据相差较大,地测人员根据会签 意见重新进行工程量的验收计算,并重新执行签字程
6、序。第五章其它验收工作第十条其它验收工作包括日常非爆破量验收、煤层顶底板验收、 外委施工单位工程位置交接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等非月度验收工作0第十一条验收流程:(一)外委施工单位在验收前一天或当天向生产技术科提出验收 申请;(二)申请由生产技术科复核是否符合验收条件,经审核确认后由 生产技术科测量人员进行验收;(三)生产技术科组织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生产技术科、外 委施工单位组成。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验收小组需增加财务科;(四)生产技术科进行外业验收及内业计算工作,所得结果为月度 工程量验收和计算依据。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二条施工单位未及时填写验收申请单的,视情节轻重处以罚 款 500-20
7、00 元。第十三条施工单位未及时(每月24日前)签字确认工程量影响结 算的,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0-2000元。第七章附则第十四条施工单位或矿方对已验收的工作有异议时,以验收确认 单内容为准。第十五条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生产技术科根据验收测量图纸及 设计施工图计算剥离及采煤工程量,超出设计施工图部分不予验收结 算(验收容许施工误差范围:最终到界位置台阶坡顶线与设计位置允许误差为 1. 0m,台阶高度与计划值允许误差0. 5m) o第十六条施工单位负责采场、排土场日常放样工作(包括年度到 界位置),生产技术科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第十七条参加验收工作的人员要本着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尊重 客观事实,科学、合理地进行工程验收;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采剥 验收量的准确、可靠。第十八条每月根据审计要求,及时报送月度验收原始数据、采剥 现状图、计算过程、工程量报表等。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二十条本办法由生产技术科负责解释。